关键词:
第一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技术管理
(一)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悬挑式卸料平台。严禁不搭设卸料平台而直接将物料放在脚手架上吊装,严禁将钢管作为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支撑系统,严禁搭设简易悬挑式卸料平台与脚手架相连接。
(二)悬挑式卸料平台在搭设(安装)之前,应由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方案应对卸料平台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对悬挑卸料平台悬挑梁与建筑物的结构连接、卸料平台钢丝绳与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施工节点大样详图。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与审查,经审核合格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准实施。土建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节点大样图的要求做好预埋和预留工作。
二、搭设(安装)安全管理
(一)卸料平台在搭设(安装)之前,搭设方案的编制者必须参加对搭设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好交接底签字手续。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业架子工。
(二)卸料平台搭设(安装)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搭设。搭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监护,监理公司派人员到现场旁站监督,发现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
(三)卸料平台搭设(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应立即落实整改。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记录,并由验收人员签名留档保存。
(四)卸料平台悬挑结构的安装、斜拉钢丝绳的固定及预埋件的施工验收应单独进行,悬挑结构预埋件的验收应作为隐蔽工程进行验收,验收表和验收单要作为安全资料经监理单位确认归档。
(五)卸料平台验收合格后,应在架体醒目处悬挂验收合格牌和限载标志牌。
三、使用管理
(一)卸料平台投入使用后,现场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定期组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存档。
(二)卸料平台使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破坏连墙件、立杆、防护栏杆、钢丝绳等杆件和设施。
(三)严禁超载,吊运物料时,禁止长料夹短料,对穿入钢管一端的顶托必须拔出,单独装入吊篮内吊运。
(四)工人在平台上作业中,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严禁在平台上戏闹和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五)每班工人上平台作业时,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作业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方许开始作业。在作业中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以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
(六)平台上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到平台上的材料,不得超载堆放物料,不得让物料在平台上放置停留超过2小时。
四、监督管理
各标段负责人、安全员、相关班组长要对施工现场的卸料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卸料平台未按方案搭设(安装)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项目部将卸料平台的搭设(安装)专项整治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不按规定搭设和使用卸料平台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并给予处罚。
第二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细则
鲁能菏泽煤电公司郭屯煤矿文件郭矿发〔2015〕42号
关于印发《郭屯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
平台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鲁煤发〔2014〕84号)及《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细则》(鲁菏煤电调度发〔2014〕198号)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执行。
附件:郭屯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细则
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郭屯煤矿
2015年1月8日
- 12第十四条
相关科室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上报各类矿图,矿图应按季度进行更新,在每季度第1个月初10日内上传到安全监管平台。
第十五条
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3人及以上涉险事故时,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监察处应当按照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同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有关信息录入到安全监管平台,并及时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
煤矿发生汛期停产撤人情形时,应在撤人后24小时内上报“汛期停产撤人信息”。
第十七条
接收到省煤炭工业局下发的传真电文后,应及时通过安全监管平台反馈传真接收及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
国庆、春节等长假前,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机电科应按有关通知要求,通过平台上报节假日值班和工作安排,期间实行每天“零汇报”,假期最后一天上报节假日值班、检修总结。
第十九条
调度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填报“调度人员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开展全省煤矿调度人员培训时,应通过安全监管平台上报培训计划并报名。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应按有关规定要求每月上报调度专业质量标准化自检评分情况。
第二十二条
当发生无法访问安全监管平台情形时,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应在平台外按照调度报表模板填写调度报表,按规定的时限,将调度报表及未能正常上报原因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应加盖单位公章)两种方式同时报公司调度信息中心。
第五章 通防管理
第二十三条
通防科应在每月5日前上报“瓦斯事故月报表”、“瓦斯抽采月报表”、“瓦斯利用和超限月报表”、“地面抽采利用月报表”。
第二十四条
通防科应当在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时、通风能力核定时上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通风能力核定相关材料。。
第六章 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第二十五条
安全监察处应按月及时上报C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
排查并经确认存在“A、B级隐患”的,安全监察处应当在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录入安全监管平台。
第二十七条
经营管理科应按月上报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安全监察处应将各级相关管理部门、上级企业集团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
第七章 安全监控远程监管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通防科确保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做到视频监视、实时监测、远程控制。
- 56第四十三条
对上报的调度月报与日报累计数差值较大的,不能作出合理书面说明的,对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300元。
第四十四条
对接收到省煤炭工业局下发的传真电文后, 未及时通过安全监管平台反馈传真接收及处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第四十五条
当发生无法访问安全监管平台情形时,未按规定时限将调度报表及未能正常上报原因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应加盖单位公章)两种方式同时上报的,罚款300元。
第四十六条
在安全监管平台使用过程中,工作无误,内未影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视情况给予安全监管平台使用人员奖励。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细则如与上级有关文件发生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细则由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郭屯煤矿综合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印发
第三篇:**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平台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安全重于泰山,学校工作中,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容放松。新学期,要继续加大安全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每月定期不折不扣地开展防震和消防疏散演练,举行安全法制常识知晓活动。充分利用“市安全教育平台”,创新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形成齐抓共管校园安全的整体网络,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力争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实施方案
以全面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为抓手,全面抓好校园安全工作,注重平时安全教育,致力防范措施,狠抓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始终把全校师生的安危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有关精神和要求,防患于未然,保障学生在校安全,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重点工作
(一)维护校园安全,营造和谐环境。组织好开学安全教育
第一课。教育警示全校师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扎扎实实地开展基础建设到位、精细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督查整治到位、应急演练到位为主的“五到位”活动,结合“文明校园”的创建以及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做好资料搜集和送交迎检工作。
(三)结合重大节假日重点抓好学生的校内外各项安全教育;结合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繁杂拥堵现象,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巩固低、中、高年级在指定散学通道分时段放学的工作,在学校大门,及时调整好各年级放学路队,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典保驾护航。
(四)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加强保安人员和文卫的监管工作,把好“校门关”。
(五)经常排查校园环境,及校周综合治理,检查学校重点部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报告上级部门。
(六)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和班晨会、宣传橱窗、黑板报、市安全教育平台等宣传教育阵地,加大安全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
(七)每月定期开展安全防范疏散演练(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大课间活动时间)
(八)联合学校少先大队部在“全国消防日”(11月9日)到来之际,举行消防常识知晓竞赛活动(活动形式和时间另订),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消防应急演练。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完成市安全教育平台上的消防安全教育专题。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管理,提高意识
1.贯彻落实安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2.继续落实领导值班制度。要坚持贯彻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做好检查登记;每日值班领导坚决做到提前到岗,课间加强巡查,有效遏制各类校园伤害事故。
3.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平安校园”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人员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并形成记录。同时及时协同总务等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4.加强保安人员管理。强化保安管理机制,落实好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严把“校门关”,并加强上学、放学期间的家长接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教学时间范围内,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教学区,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因事因病离校,也必须履行相关的请假登记手续。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校园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学校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监管,进一步将学校建成平安和谐校园。
1.安全工作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把安全放在学校各项工作之首,对学生负责,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2.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坚持落实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努力把安全防范工作做细做实,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做到齐抓共管。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安全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班级,明确班主任、任课老师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职责,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严格安全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环境。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做到谁失职,谁负责,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良好环境。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对校园安全有预防措施,并突出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运用多种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学生喜闻乐见,便
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懂得居家安全、校园安全、出行安全、社会安全和一些基本常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对不良现象的辨识能力。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确保重点安全工作的落实。
1.严格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分工负责,层层落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2.抓好教育日活动。围绕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主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努力将活动落到实处。
3.加强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好晨会、班会、上下午放学前等渠道,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严格课间、午间活动,尽可能地杜绝追逐、打闹现象,规范自主行为。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文明走路和乘车安全;加强对学生校外行为的安全教育与引导,做到不玩火、不玩水、不玩电,提高防诈骗、防拐卖、防火灾、防毒品等意识;组织出好安全教育黑板报;集合“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落实好间周一次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并布置学生按序时进度完成安全教育平台上相关网络作业。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4.细化安全管理。注重安全防范,严格领导值班制度,做好对学生的活动监护工作,保证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
5.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落实家访规定,定期召开家长会,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重大节假日前学校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或利用微信、QQ等平台来共同教育学生,构筑安全防线。做好与缺勤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工作,对家长迟接学生的看护联系工作,做好因个别辅导、教育谈话等原因而留下迟放学生的家长沟通联系及护送回家工作,消除一切因教师工作疏漏而造成的学生安全隐患及事故。
6.加强学校生命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生命教育,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学生防火、防电、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切实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保障学生安全,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7.加强法制教育。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侵害教育纳入课堂;要继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维护学校治安、对学生法制教育,帮教后进学生等方面的作用,并通过法律讲座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让学生知法、守法、用法。
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心理调适工作,学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禁教师歧视、
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伤害事故,从源头上消除了因心理不健康所产生的不安全现象。
“生命不保,谈何教育?”,学校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校将继续坚持以学生安全为本的思想,在管理上抓责任,在防治上抓源头,在措施上抓落实,多措并举抓安全,把“文明校园”和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中心小学
2019、3
第四篇:12371党建信息平台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2010年9月)
为切实加强对12371党建信息平台的安全管理,防止网络非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信息平台运行效率,提高信息平台服务质量,保障网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江津区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维护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甲方)与区直属各党组织(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区直属各党组织要落实12371党建信息平台维护专用计算机机房和所属基层党组织电子阅览室主管领导和具体管理负责人,并对本单位及本辖区(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完全责任。
2、区直属各党组织须成立一支由分管领导或党组织负责人牵头的12371党建信息平台信息维护、宣传、监管队伍,建立一套信息维护、宣传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1-2名专(兼)职信息维护人员,对网站(页)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维护。
3、区直属各党组织对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网页负有维护责任。每个党支部及以上党组织每半月至少更新一条信息;所发布信息须经专人审核把关后方可发布,审核人对所发信息负直接责任,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所发信息负有监管责任。
4、区直属各党组织对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网页和党员博客负有监管责任。专(兼)职信息维护员须保证每天早、中、晚至少各登录一次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一旦发现或接到党员群众举报有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的信息,须在10分钟之内进行信息删除并作登记,同时向区委组织部、区委党员电教中心报告相关情况(举报电话:47533760)。因信息维护员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信息维护员及所在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5、区直属各党组织须妥善保管管理帐号和密码,落实1名帐号保管员,设置由字母、符号和数字组成的不少于8位的安全密码,每3月更换一次,同时保证该密码仅有保管员知晓,不得外泄。发生管理帐号泄漏,造成不良后果的,
追究帐号保管员和所在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6、区直属各党组织须落实管理人员定期对维护12371党建信息平台的计算机进行安全维护,保证干净无病毒。所有向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传的文件,均须事先查杀病毒。因维护计算机病毒对服务器造成危害的,追究信息维护员和所在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7、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度执行。
二、监督实施
1、区委组织部将根据区委有关要求,组建12371党建信息平台安全管理监督员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本《责任书》和《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情况进行督查。
2、区直属各党组织12371党建信息平台信息维护监管队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网页信息维护和管理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区直属各党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与所属基层党组织签订12371党建信息平台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信息平台正常安全运行。
4、区委将把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有关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综合目标考核和党建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一式两份,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和责任单位党组织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盖章)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平台授权服务协议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大连市政府电子政务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政务中心”)(甲方)和贵方(乙方)就安全管理平台授权(以下简称“授权”)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申请
1. 用户在申请授权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电子政务
中心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电子政务中心签发授权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2. 用户在获得授权时应及时验证此授权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授权。 第二条 使用
1. 电子政务中心发放的授权只能用于在电子政务外网范围或指定的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
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授权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若授权用于其他用途,电子政务中心不承担责任。
2.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电子政务中心签发的授权和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不
慎将授权丢失,或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应当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 授权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授权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授权在网上交易 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负责。
4. 授权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用户负责。 第三条 更新
1. 授权的有效期自授权设定有效日起计算。如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授权,必须在授权到期前一个月内 向电子政务中心提出授权更新请求。否则,授权到期将自动失效,电子政务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 随着技术的进步,电子政务中心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授权。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 的期限内更新授权,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授权,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吊销
1. 如果遇到授权私钥泄露丢失、授权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授权的情况,
用户应当立即申请吊销授权,吊销手续遵循电子政务中心的规定。电子政务中心在接到用户的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授权。用户应当承担在授权吊销之前所有使用授权而造成的责任。
2. 如果单位终止等原因致用户主体不存在的,法定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授权,向注册机 构请求吊销授权。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授权在吊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3. 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电子政务中心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授权:
用户申请授权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授权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授权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其他
1. 电子政务中心不对由于客观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授权服务承 担任何责任。
2. 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的权利、义务时,电子政务中心会通过网站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
此而需要吊销授权的,应当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3. 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 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
甲方:大连市政府电子政务技术服务中心
乙方:
年
月
日
地址:大连市新开路87号金福大厦1504室
邮编:116014
电话:83766308-
210、83766308-217
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01-19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发展与协调01-19
浅谈老年人住宅设计01-1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6号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01-1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01-19
2025年针灸科医生个人述职报告(五篇)01-19
高校体育教育应注重终身体育意识的培养01-19
针灸科医生年度述职报告 针灸科主任述职报告(5篇)01-19
针灸科医生的述职报告 针灸医生年终述职报告总结(5篇)01-19
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总结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