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冷库安全规程(精选6篇)
篇1:液氨冷库安全规程
液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必须熟悉岗位操作规程,了解掌握液氨使用要求,持证上岗;
2、液氨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冲氨管道上的接头,阀门、仪表不能与油脂接触;
4、运行中的设备严禁擦洗、敲击、冲撞、挤伤和发生火花,以防触电;禁止用水冲洗电气设备,保持周围干燥清洁;
5、开压力阀时,切勿面对阀门,应站在阀门一侧,以防人身事故。
冲氨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眼镜、口罩、手套、胶鞋;
6、开机前仔细检查设备以及所有阀门无误,绝缘性能良好方可启动;
7、严禁各种泵的空转运行;
8、严禁氨气由压力设备及管道内急剧放出,以防止流体急速流动而产生静电,发生爆炸;
9、液氨罐在充装前必须保证正压,防止内存空气;
10、液氨罐充装中和充装后压力不超过1Mpa;
11、液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安全警戒线。
备注:(1)、氨的特性:
A、分子式:NH3;分子量:17.04;CAS编号:7664-41-7;熔点:-77.7℃;沸点:-33.4℃;蒸汽压力:992kPa(20℃);气氨相对密度(空气=1):0.59;液氨相对密度(水=1):0.7067(25℃);自燃点:651.11℃;爆炸极限:16%~25%;1%水溶液pH值:11.7。
B、一是液氨具有毒、腐蚀等理化特性;二是液氨的生产、储存、充装设施的安全性要求较高;三是系统的操作与管理要求严格,其危险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介质易挥发扩散:液氨在充装过程中,稍有泄漏就会在空气中迅速挥发扩散,尤其是在高温季节,将会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②介质腐蚀性
:液氨具有腐蚀性,大量泄漏时极易对设备、贮罐区地面造成腐蚀,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因此,要求管道、贮罐能抗腐蚀,并且充装管线接口要绝对密封。③
氨蒸气爆炸极限低,空气中氨蒸汽浓度达到15.7%~27.4%时,遇火星会引起燃烧爆炸。有油类存在时,将增加燃烧的危险性。④
毒性:低浓度氨对人的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氨除可因组织溶解性坏死,造成皮肤及上呼吸道粘膜化学性炎症及灼伤外,还可引起肺部充血,严重时可致死亡。液氨接触皮肤,可引起灼伤和冻伤,溅入眼内时,可出现眼结膜水肿、角膜溃疡、虹膜炎、晶体混浊,甚至造成角膜穿孔而失明。
篇2:液氨冷库安全规程
4.1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2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
4.3 冷库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
4.4 冷库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4.5冷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制冷设备及附件安全要求
5.1制冷压缩机及辅助设备。
5.1.1制冷压缩机和制冷辅助设备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5.1.2制冷压缩机应设置压力、电机过载等安全保护装置。
5.1.3制冷压缩机联轴器或传动皮带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5.1.4压力容器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5.1.5制冷剂泵、油泵、水泵等外露的转动部位,均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5.2管路、仪表、阀门及控制元件。
5.2.1制冷剂分配站应安装压力指示装置。
5.2.2压力表应采用制冷剂专用压力表,且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
5.2.3压力表量程应不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不大于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
5.2.4压力表每年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校验。
5.2.5压力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位置,须防冻和防振动。
5.2.6每台泵、风机均应设过载保护装置。
5.2.7冷凝器、贮液器、低压循环桶、中间冷却器等制冷辅助设备上应设置安全阀。
5.2.8安全阀每年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校验并铅封。安全阀每开启一次,应重新校正。
5.2.9气液分离器、低压循环桶、低压储液器、中间冷却器和满液式经济器应设置液位指示器和液位控 制、报警装置。
5.2.10贮液器应设液位指示器。
5.2.11 在制冷压缩机的高压排气管道和制冷剂泵出液口,均应设置止回阀。
5.2.12 冷凝器与贮液器之间应设均压管。两台以上贮液器之间应分别设气体均压管、液体平衡管(阀)。
5.2.13制冷剂液面指示器进出口应设有自动闭塞装置。
5.2.14在强制供液制冷系统中,泵的出口侧应设自动旁通阀。
6冷库设施安全要求
6.1冷库应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2冷库用运输工具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
6.3库房内应具备应急逃生设施。
6.4库房内的货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
6.5氨制冷机房内应配置防护用具和抢救药品,并放置于易获取的位置。
6.6变配电室和具有高压控制柜的制冷机房,应配置高电压操作使用的专用工具及防护用品。7冷库设计安全要求
7.1在氨制冷机房门口外侧便于操作的位置,应设置切断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并应设置警
示标识。每套制冷压缩机组启动控制柜(箱)及机组控制台应设紧急停机按钮。7.2制冷机房应装有事故排风装置。氨制冷机房的事故排风装置应采用防爆型。当制冷系统发生事
故而被切断电源时,应能保证事故排风装置的可靠供电。
7.3氨制冷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应设置应急照明,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 30 min。
7.4氨制冷机房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供水系统。
7.5水冷却式制冷压缩机应设置断水保护。
7.6机房门应向外开,且数量应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离开。
7.7设在室外的制冷辅助设备应设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识。高压贮液器设在室外时,应避免太阳 直射。
7.8库房内应采用防潮型照明灯具和开关。
7.9库房内灯具安装高度小于或等于2.2 m时,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灯具金属外壳均应接保护线。
7.10低于0℃的库房内动力及照明线路,应采用适合库房温度的耐低温绝缘电缆。
7.11穿过库房隔热层的电气线路,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7.12冷库设计应满足消防的有关规定。
8冷库建设与施工安全要求
8.1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8.2在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中,应设专职安全员,严禁明火,严禁与产生火花现象的作业同步施工。
8.3采用聚氨酯现场喷涂保温施工时,应有强制通风措施。
8.4在已完成保温作业的场所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现象的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防护措施。
8.5库房调试降温不能影响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的安全。8.6建设工程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8.7旋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付建设单位。
9库内贮存货物安全要求
9.1应对入库货物进行准人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做好信息记录。
9.2食品冷库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或其他易燃、易爆品。
9.3库房内应有防鼠、防虫、防蝇等设施。
9.4库房应满足冷藏货物贮存工艺的要求。
9.5应设有库内温度记录装置。
9.6货物应分类、单独存放,并应定期检查货物质量,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货物。应记录每批货物的出
入库时间、温度和保质期等,该记录资料应保存至该批货物保质期后六个月。
9.7应定期对贮存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并达到贮存货物的卫生要求。
10冷库管理安全要求
10.1 冷库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0.2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10.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4冷库运营单位应对厂房、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10.5冷库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
10.6冷库运营单位应建立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人员救援预案,定期演练。
10.7压力容器的管理:
a)冷库运营单位应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做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b)冷库运营单位应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逐台办理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手续。
c)冷库运营单位应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
d)压力容器使用不得超出其设计允许使用范围。
e)安全附件更换时,应选用具有相应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相应规格的产品,应随带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10.8库房内的操作:
a)库房内货物堆码应稳固整齐,不应影响库房内的气流组织和货物的进出。
b)库房内应合理分区并设置相关标识。
c)库房应及时清除冰、霜、凝结水,库内排管和冷风机等要及时除霜。
d)库内严禁带水作业。
e)冷库内作业人员应有良好的防寒措施,应携带照明用具。
f)库内作业结束,库房作业人员应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上锁。1 制冷系统的调试、操作、维护安全要求
11.1制冷系统的气压试验
11.1.1 制冷系统安装或大修后,应依据系统的设计要求使用氮气或干燥清洁的压缩空气进行气压试
验,且应有安全措施。
11-1.2气密试验过程中泄漏点严禁带压修复。
11.1.3试压用连接件应采用无缝钢管或耐压3 MPa以上的橡胶管。与其相接的管头须有防滑沟槽。
11.1.4严禁使用制冷压缩机对系统进行气压试验。
11.2压缩机充注冷冻油
11-2.1 冷冻油的型号和质量应满足压缩机生产厂家的要求。
11.2.2氨制冷机房内不得存放冷冻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11-2.3加油过程中严禁水分、污物进入系统。
11-2.4冷冻油的灌注量应满足压缩机生产厂家的要求。加油时应计量并做相应记录,以便确定加入 的油量。
11.3制冷系统充注制冷剂
11-3.1制冷剂的品种、质量和充注量应满足制冷系统的设计要求。
11-3.2充注制冷剂前,应对制冷系统抽真空。
11-3.3 向系统充注制冷剂时,应采用耐压3.0 MPa以上的连接件,与其相接的管头须有防滑沟槽。
11.3.4充注或抽出制冷剂操作完成后,制冷剂瓶应立即与系统分离。
11.3.5加氨站应设在机房外并设安全标识,加氨时严禁加热。
11.4制冷压缩机的操作
11.4.1压缩机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操作。
11.4.2压缩机的油压、油位、油温、排气压力、排气温度、压缩比、吸气压力、吸气温度等运行参数超出
正常范围应立即停机。
11.4.3当库房内热负荷剧烈波动或系统融霜操作时,应防止压缩机发生液击。
11.5制冷辅助设备的操作
11.5.1热气融霜时,热气进入蒸发器前的压力不得超过0.8 MPa。
11.5.2冷风机单独用水融霜时,严禁关闭该冷风机回气阀。
11-5.3卧式冷凝器、组合式冷凝器、再冷却器、水泵以及其他用水冷却的设备,在环境温度低于0℃
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冻裂。
11-5.4贮液器液位高度不得高于80%。
11-5.5氨制冷系统向外排放不凝性气体时,须经专门设置的空气分离器,并将不凝性气体排放至水容 器中。
11.5.6制冷系统中有液体制冷剂的管道和容器,严禁同时将进出两端的阀门关闭。
11-5.7从制冷系统中回收的冷冻油,应经严格的再生处理,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使用。
11.6制冷系统维护
11-6.1特种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要求参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 相关规定。
11.6.2制冷系统拆检、维修、施焊过程中,应排空维修部位的制冷剂并与大气接通后方可进行。
11.6.3检修制冷设备时,须在其电源开关等相关位置设安全标识,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亲自取下。
11.6.4大修后的制冷系统,应经过排污、压力试验和抽真空后方可充注制冷剂。
11-6.5在进行任何调整、维修、接线或接触电器元件之前,相关装置应断电或隔离。
11.6.7通电运行前应确认接地良好。
11.6.8定期检查各电器元件接触部位是否良好,如有不良,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11.6.9控制柜、台使用环境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存放杂物。
11.6.10设备检修时,如果有冷冻油排放,应注意防火和防止制冷剂外泄。
11.6.1 1初次开机或长时间停用后再次开机时,应将电器元件接线重新紧固,并做控制柜主回路、电动
机绝缘电阻检测。
11.6.12长期停机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制冷系统中的制冷剂。
12安全标识
12.1冷库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工艺的安全要求设立安全标识。
12.2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件等均应设置安全标识。12.3制冷管道应标示管内制冷剂或载冷剂名称。
12.4每座冷库应在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的标志,内容包括:
a)安装商的名称和地址;
b)制冷剂的名称和充注量;
c)润滑剂的名称和充注量;
篇3:液氨泄漏危害与安全防控分析
1 液氨的危险危害特性分析
1. 1 氨的毒性危害
氨( NH3) 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分子量为17. 03,比重0. 597,熔点- 77. 7 ℃ ,沸点- 33. 3 5 ℃ ,在常温下加压即可液化为液体。液氨是无色液体,易挥发,氨属高毒物品,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PC - TWA) 为20 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C - STEL) 为30 mg/m3[3]。其主要危害是对人的上呼吸道具有刺激和腐蚀作用。人对氨的嗅觉阈为0. 5 ~ 1 mg / m3,大于350 mg/m3的场所无法工作,大于3500mg / m3时,危及人的生命。氨进入人体后会阻碍三羧酸循环,降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作用。致使脑氨增加,可产生神经毒作用,高浓度氨可引起组织溶解坏死作用。氨气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
1. 2 液氨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氨既有毒又可燃,具有易燃、可爆性。氨的自燃点为651 ℃,燃烧值为2. 37 ~ 2. 51 J/m3,临界温度为132. 5 ℃ ,临界压力为11. 4 MPa,氨在空气中的含量达11% ~ 14% 时,遇明火即可燃烧,其火焰呈黄绿色,有油类存在时,更增加燃烧危险; 当空气中氨的含量达15. 7% ~ 27. 4% 时,遇点火源就会引起爆炸,最易引燃浓度17% ,产生最大爆炸压力0. 58 MPa; 液氨储存设备( 贮罐、管道) 受热时,液氨易膨胀、气化,压力会升高,液氨储存设施可因超压而发生爆炸。
1. 3 液氨泄漏的危害性
通常情况下,液氨在常温下加压压缩、液化储存。一旦泄漏到空气中会在常压下迅速气化,体积迅速扩大,没有及时气化的液氨以液滴的形式雾化在蒸气中,并扩散到大的空间范围内; 在泄漏初期,由于液氨的部分蒸发,使得氨蒸气的云团密度高于空气密度,氨气随风飘移,易形成大面积染毒区和燃烧爆炸区。
液氨泄漏后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有两种。一类是爆炸火灾事故,泄漏出来的液氨( 氨气) ,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范围,遇点火源( 如: 明火、静电、高温设备等) ,引发爆炸、火灾。当液氨设备( 贮罐、管道) 受热时,液氨易膨胀、气化,压力会升高,如安全设施失灵,液氨储存设备可因超压而发生物理爆炸,设备泄漏出来的液氨,还能引发中毒、火灾或化学爆炸。另一类是中毒事故,泄漏后的液氨迅速蒸发为氨气,若未遇火源,高浓度的氨气漂浮在空气中,人体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氨气,可引起急性中毒。此外,液氨泄漏如接触人体,还可造成化学灼伤和冻伤。液氨泄漏后所产生的蒸汽体积与它破裂时的温度有关,一般在常温下破裂的液氨贮罐,爆炸生成的氨气体积为液氨体积的100 ~ 250 倍。氨气生成后顺着气流方向不断向外扩散,于是,在周围的大气中很快形成足以令人死亡或严重中毒的毒气浓度,。一旦发生氨泄漏,必须及时处理,并对危害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疏散,同时禁绝火源措施。2002 年7 月8 日,某厂一个贮存为20 m3液氨贮罐,向一辆液氨槽车充装液氨时,由于车载金属软管发生爆裂,液氨迅速扩散,仅几分钟时间,氨气就笼罩了整个厂区,危及到2000 人的生命安全,该事故造成105 人中毒,死亡13 人,重伤24 人,中度伤员12人。
2 液氨泄漏原因分析
( 1) 泵在输送液氨过程中,常常由于机械密封损坏产生泄漏,如处理不及时,可引发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 2) 尽管液氨贮罐从材质、厚度、焊接都有严格要求,在实际运行中也可能发生设备腐蚀、焊缝应力腐蚀、材质裂纹等设备损坏事故。设备损坏可引发液氨泄漏,发现不及时,可酿成灾难性后果。
( 3) 液氨管道、弯头腐蚀泄漏或阀门压盖填料不严,以及压力表、管嘴等细小附件损坏,使用法兰密封材料不当,垫片泄漏,都可造成液氨泄漏,而引发着火、爆炸、中毒事故。
( 4) 液氨贮罐超压。贮罐安全设施不完善,装设不当或失灵; 环境温度突然升高,贮罐内液氨由于温度升高而压力增大; 液氨充装量超过储罐容积的85% 等危险因素,都是造成液氨储罐超压的主要原因。
( 5) 低温液氨贮罐的压力由氨循环冰机来维持,如氨循环冰机不能正常运行( 如损坏、停电、停水等) ,氨球罐的压力可升高而发生超压事故。事故如引起氨贮罐发生氨泄漏,可引发着火、爆炸、中毒事故。
( 6) 液氨在装车作业时,如阀门、接口、密封等损坏,金属软管发生爆裂,可造成液氨外泄; 如汽车槽车装载过量,也有可能造成液氨外泄。液氨外泄,可造成人员中毒,遇点火源( 如: 汽车未熄火、槽车的静电接地和跨接不完好、或附近动火、存在火源等) ,还可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3 液氨贮罐泄漏事故后果仿真分析
利用挪威DNV公司SAFETI软件对某厂液氨贮罐出口管线破裂泄漏事故进行后果仿真分析。
3. 1 事故后果仿真条件
(1)气象参数
时间:夜晚;
大气温度: 35 ℃ ;
大气压力:0.1 MPa;
相对湿度:79%;
风速: 1. 5 m/s;
大气稳定度:F(夜晚有云,气象条件稳定)。
(2)泄漏条件
泄漏物质:液氨;
压力:1.6 MPa;
温度:35℃;
泄漏时间: 10 min;
泄漏孔径: 30 mm、60 mm、120 mm。
3. 2 事故仿真结果
( 1) 液氨泄漏扩散距离与浓度的关系
( 2) 液氨泄漏扩散区域
由上述仿真计算结果可知,液氨贮罐出口管线破裂,液氨泄漏扩散,发生中毒事故,在给定的事故条件下: 人明显感到不适( 180 mg/m3) 的危害范围最远达到26 km,远远超出工厂界区; 有强烈刺激现象( 730 mg/m3) 的危害范围最远达到4800 m,超出工厂界区; 立即咳嗽( 920 mg/m3) 的危害范围最远达到3500 m,超出工厂界区; 呼吸30 min后死亡( 5270 mg / m3) 的危害范围最远达到1000 m,由于泄漏点的位置及风向的因素,有可能影响到邻近企业、居民区。
4 安全防控措施
( 1) 建立健全液氨贮存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置与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 2) 液氨贮存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 3) 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配备过滤式防毒器具、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特种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 4) 液氨作业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冲淋洗眼器、固定式或便携式氨检测报警仪及应急通讯器材等安全卫生设施,以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风向标,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完好。
( 5) 正常生产时,宜将液氨贮罐控制在较低液位,液氨贮罐的高液位联锁或高低压力联锁必须投用,不得摘除; 任何情况下,液氨贮罐的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容积的85% 。
( 6) 液氨贮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 安全泄压设施) 以及静电导除等安全设施,并宜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液氨贮罐进出口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切断阀。
( 7) 低温液氨贮罐应采取良好的绝热保冷措施,应设温度指示仪。低温液氨贮罐的压力由氨循环冰机来维持,液氨贮罐压力控制与氨循环冰机联锁,氨循环冰机应设有备机,氨循环冰机( 包括冰机供水设施) 供电应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 8) 液氨贮罐、管道、安全附件( 如液位计、压力表、安全泄压设施等) 、法兰垫片、法兰螺栓等的选材、选型应符合其储运方式的要求,满足相应的耐低温、耐腐蚀条件。与氨接触的部件不得选用铜或铜合金材料以及镀锌或镀锡的零配件。
( 9) 氨排放气应经处理后( 如设氨火炬、水吸收等) 放空,防止污染环境,造成危害。
5 结语
液氨既有毒又可燃、可爆。液氨贮存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有多种,但危害最严重的是液氨泄漏,引发氨中毒或火灾、爆炸事故,而液氨贮罐充装过量、超压,安全设施不完善,选材、选型不符合要求是造成液氨泄漏的主要原因。只有对设备、管道、安全附件按规定按时进行检查,避免发生泄漏; 科学合理地设置固定式氨检测报警设备; 配备完善的防护设备;严格液氨贮存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及生产安全管理,才能确保液氨贮存的安全。
摘要:介绍了液氨与液氨泄漏的危害特性,指出液氨贮存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有多种,但危害最严重的是液氨泄漏,引发的氨中毒或火灾、爆炸;详细分析了氨的毒性危害、火灾爆炸危险性、以及液氨贮存设施发生泄漏的主要原因;利用挪威DNV公司SAFETI软件对液氨贮罐泄漏事故后果进行了仿真分析,针对液氨贮存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及生产安全管理,提出了防止液氨贮存设施发生泄漏的安全防控措施。
关键词:液氨,泄漏,中毒,火灾,爆炸
参考文献
[1]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Z].
[2]卫法监发[2003]142号.高毒物品目录(2003)[S].
篇4:液氨钢瓶安全关乎你我他
关键词:液氨钢瓶;安全;现场急救;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X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2-0051-01
2005年7月4日中午,一辆沪牌货车装载着10个液氨钢瓶从芦潮港出发行至惠南镇惠东路时,司机和押运员违章将车停放在路边吃午餐,其中一只液氨钢瓶经毒辣阳光的烘烤,瞬间发生爆裂而散发出强烈刺激的氨气导致周围居民及行人百余人出现不同程度的畏光、流泪、咳嗽、胸闷、气促等上、下呼吸道刺激症状。显然,这是一起严重违章操作导致的急性氨中毒的群体发病事故。国内以往发生类似急性氨中毒的群体发病意外事故并不鲜见,但至今尚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笔者曾多次参加国内有关省市的氨泄漏事故抢救,获知均系违章及管理混乱所致,现举例如下:1985年广西灵川氮肥厂因液氨贮槽液位计排油管被见习学生踩断,导致在场大学师生28人发生严重氨中毒事故,其中12人发生中毒性肺水肿及口腔、眼灼伤,经奋力抢救大部分康复,2名大学生抢救无效死亡;1987年6月22日安徽亳州化肥厂用不合规格的液氨贮罐放在卡车上装运,当卡车开至太毫公路的港集乡集市时,由于卡车颠簸和贮罐在炎热的阳光下暴晒,致使氨罐突然爆炸,液氨贮罐后封头从焊接处全部脱落炸飞到车后右方64.4米处,液氨罐体飞冲至车前方95.2米处的公路上,960Kg液氨从罐底全都喷溅至车后方路两旁,使正在赶集的200余人受到液氨的剌激,当场死亡4人,87人发生不同程度的氨中毒合并眼和皮肤灼伤,经送医院抢救,先后伤亡共10人。发生类似特大恶性中毒事故,各地均有报导,却未能警钟长鸣,值得我们安全、卫生监管部门的反思。
为防止发生氨泄漏事故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现将国内发生氨中毒的现场急救及防治措施簡要介绍如下:
一、现场急救处理
(一)多人中毒的抢救措施。
“时间就是生命”。急性氨中毒和氨灼伤常发生的意外事故中,发病骤急,人数较多,演变迅速,需要及时有效地根据化学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现场抢救处理,并应立即成立抢救组织,抢救组织工作好坏直接影响抢救的质量,若无组织或指挥不当,会造成现场紊乱,增加伤亡人数。组织强有力的医疗抢救组是抢救组织工作成功的关键。
1.成立抢救指挥组织。尽快让病人离开现场,使毒物不再有侵入体内的机会,并组织医务人员作好抢救病人的有关准备,及时将中毒和灼伤病人就近送医院,组织医务人员制订系统的抢救和治疗方案。根据轻、中、重中毒病人提出分级治疗措施,对重危病人的抢救设立专门特别抢救医疗组防止医疗性的合并症及后遗症。
2.建立以职业中毒及肺科医师为主的医疗抢救组。实践证明多人急性氨中毒及氨灼伤抢救成功与否与事故发生后所组织的医疗抢救组是否得当、有力密切相关,有经验的职业中毒医师对氨的理化特性、中毒机理、病情演变及各期临床表现以及治疗原则较为熟悉,能迅速有效地提出现场处理和早期抢救的具体措施,同时还必须有职业卫生医师进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灼伤科、肺科、眼科、皮肤科、五官科等有关专科医师的配合共同处理各种危重病人的合并症。此外,护理、放射科、检验、药房等有关专业人员也应是抢救组成员。对氨中毒和氨灼伤的病人应视为综合性治疗的整体,决不能把抢救重点仅放在局部。
(二)现场抢救技术措施。
1.终止氨(液氨)的继续作用,防止氨继续入侵,立即清除污染的衣服和皮肤,要防止被氨污染的衣服从头面部脱出(这可加重呼吸道吸入及眼和颜面灼伤),应把套衣剪开,首先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要防止头发冲洗的污水再次流入眼内,造成重复灼伤),然后用2%~4%硼酸水湿敷被污染的皮肤。
2.保持病人呼吸道畅通,如出现喉痉挛或窒息者应立即作气管切开术。
3.护送病人住院,在护送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病人生命体症(TP、R、BP),不要远途颠簸运送,这将加重病变恶化。休克病人护送时,应取平卧位,头部稍低,昏迷者要保持呼吸道畅通。凡经就地处理后转院或送院者,预后均佳。
急性中毒期应严密观察24~48小时,以便及早发现肺水肿,做好预防性治疗肺水肿的有关措施,积极防治喉梗阻及肺水肿是抢救氨中毒成功的关键,立即吸氧,吸引呼吸道泌物,烦燥不安者可用镇静剂。
二、预防措施
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和管理。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对防毒工作的认识并自觉执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要把氨(液氨)的理化特性,对人体危害及中毒表现等防治知识向广大职工进行卫生宣教。使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加强个人防护,以及宣传一些自救互救的的方法。如在液氨外溢事故时,有人跳入附近水池中;有的把手中拿着的塑料袋、人造革包套在头面部;有的蹲在地上把衣服脱下弄湿捂着口鼻,避免了氨灼伤和氨中毒。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要做到及时救护和现场就地急救。
(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正常生产和防止发生中毒事故所必须的。生产过程应加强密闭化、自动化,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加强通风,使车间空气中氨气最高容许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使用、贮存和运输氨气和液氨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因盛装容品损坏造成中毒。
(三)严格遵守容器检验及危险品运输规定:
1.化工企业单位的压力容器要按期检验,有缺陷的要及时消除和更换。凡属于无档案,情况不明或不合格的容器要停止使用。
2.液化气体贮运容器的制造、检验、使用、安装和运输必须认真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3.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通过人口稠密的市区或集镇时,应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高温季节运输必须采取防晒降温等安全措施。
篇5:液氨冷库安全规程
(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兖矿鲁南化肥厂 《液氨储存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关于下达2008年第四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定、修定项目计划的通知》(鲁质监标便字[2008]249号)文下达,主要起草单位为兖矿鲁南化肥厂,技术归口单位为山东省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本化工分技术委员会。
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技术委员会化工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标委化工分会)成立后,建议将该标准化调整为强制性标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定项目计划的通知》(鲁质监标便字[2010]132号)文将该标准性质定为强制性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为省安标委化工分会。
二、标准制订的目的和意义
液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制冷剂被广泛应用于化工生产中,在储存、装卸作业环节违规操作、安全管理不严极易导致或引发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较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液氨沸点低,极易挥发,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一旦操作处置不当,引发燃爆、中毒和环境污染等事故的风险较大。在储存、装卸环节中严格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操作,防止超装、混装、错装,对防止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涉及液氨储存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中对液氨储存和装卸设施、作业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由于我省是化肥大省,从事涉及液氨储存、装卸作业的单位和人员较多,且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从业单位和人员对液氨储存、装卸作业安全要求理解掌握不全面,不能对其危险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导致了一些事故的发生。为了指导涉及液氨储存和装卸单位规范作业活动,保证储存和装卸作业环节的安全,特制定液氨储存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三、标准的起草过程
接到标准制订任务后,兖矿鲁南化肥厂立即组建标准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起草小组按照工作方案,首先收集、查阅、整理、分析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3017—2008)等国内相关标准,在对国内省内的涉及液氨生产、贮存、使用、运输等单位的储存和装卸作业活动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安全规范的要求,经过多次探讨、协商、修改后形成了本“征求意见稿”。
四、标准条款说明
1、第3章“设备设施要求”从“场所环境”等6个方面引用相关规范概括提出了要求,重点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其中:
3.1 储存和装卸场所环境涉及内容相对较多,只是简单介绍防火间距依据GB50016和GB50160两个规范,职业卫生防护距离符合SH3093、GB 5044相关要求,没有对相关条款进行详细描述。同时要求公用设施、检测、监控方面符合GB 50493、GB 17681等规范规定。
3.2-3.5 从总平面布置、储罐区设置、装卸场所、机电设备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在企业平面布置中的位置、储存和装卸场所以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具体要求,并突出强调了防雷、防静电设施是日常检查频次。
3.6 依据GB2894、GB16179、GBZ 158和DB37/T997等规范,对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第4章“作业基本要求”从“制度规程建设、安全培训、安全防护、安全监护、安全确认”等方面入手,重点解决“管理上的缺陷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
4.1 制度、规程,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要求,明确了相关制度、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要求,并要求做好记录。
4.2 从持证上岗、安全培训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且增加了相关方的培训要求。
4.3 根据GB11651要求,对安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定。
4.4 规定了安全监护人的资格和现场监护的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监护人发现作业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停止作业的权利和义务。
4.5-4.7 对现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批准,明确禁止行为。
3、第五章“储存作业要求”:储存作业包括进液氨前的准备、正常接氨、液氨倒罐、液氨外送几个环节。
5.1 储存场所进液氨前应从方案、操作法、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作业票证等方面做好准备,相关设备设施具备条件,公用工程介质保证连续稳定供应、现场应急措施、安全标识符合要求。
5.2 本条结合生产运行实际,规定储存操作的程序和步骤,详细列举了接液氨前应检查确认的阀门开关情况,充分考虑了调度指令对液氨储存作业在系统生产运行中的影响。
5.3 规定了液氨储罐区正常停车的程序和要求。
5.4 主要对液氨储存区内部倒罐操作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提出了要求。
5.5 液氨外送主要从工艺条件方面进行了要求
4、第六章“装卸作业要求”包括一般要求、罐装作业、瓶装作业三方面内容。
6.1 为保证装卸作业安全可靠性,明确规定了复核的程序和内容,并对人员、车辆、充装设备、流速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6.2 汽车、罐车装卸作业在液氨装卸作业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分11项内容对装卸方式、静电接地、报警装置、作业程序、作业环境、防火防爆、装卸检查确认内容、充装量方面进行了详细要求。明确规定“严禁用蒸汽或其他方法加热储罐和罐车罐体”,以防止迅速体积膨胀引发超压爆炸事故。
6.3 钢瓶充装参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对钢瓶的检查、钢瓶瓶帽、防震圈、称重设备和充装现场做出了明确规定。
5、第六章“应急处理措施”中:
7.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了液氨储存、装卸单位必须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的种类、应急队伍建设等应急管理要求。
7.2 从皮肤、眼睛、呼吸道或口腔等方面明确规定了现场急救的相关措施。
7.3 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救援程序、灭火剂等方面明确规定了相关消防措施。
7.4 针对液氨泄漏的严重危害性,从人员的疏散、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程序和方法及现场处置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六、参考文献、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3、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4、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5、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6、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7、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8、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9、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10、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11、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2、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13、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14、GB 17681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15、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16、GB 536 液体无水液氨
17、GB 2894 安全标志
18、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19、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20、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21、GBZ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2、GB/T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23、AQ3017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24、AQ3018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25、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6、HG 2599 液氨汽车罐车技术条件
27、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28、HG/T 23003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29、SH 304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30、SH 309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31、SH 3093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32、SH/T 3081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
33、SH/T 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34、SH/T 3053 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
篇6:液氨冷库安全规程
一、冷库运转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24小时不得缺岗,每班必须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时要做到:当班机器运转、供液、库温等情况清楚。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需要注意的事项明确。机房记录完整。安全消防器材齐全。机器设备及工作场所清洁无污,周围无杂物。交接班中发现问题,交班人员应在接班人员协助下负责处理完毕后才可离开。
二、冷库制冷设备具有高压、易爆及制冷剂有毒的特点,冷库运转工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冷藏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等要求,要以高度责任感进行认真的操作、维护、保养和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三、冷库中所用压力容器除每次大修进行气密性试险外,外部检查必须每年一次,内部检验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期限内检验。氨压力表、安全阀每年必须经法定部门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的必须强制修复、更新。
四、操作人员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要定期考核评比、奖惩。“四要”:要确保安全运行;要保证库房温度;要尽量降低冷凝压力,要充分发挥制冷设备的制冷效率。“四勤”:勤看仪表;勤查机器温度;勤听设备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进出货情况。“四及时”: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楚冷凝器水垢。
五、冷库的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对氨液、冷却塔除垢按规定定期检查,压缩机每月累计运转时间和机房用电量要在月初报主管领导。
相关文章:
冷库安全01-17
冷库的土建设计01-17
冷库管理制度范本01-17
冷库施工方案01-17
小型冷库01-17
冷库人员工作职责01-17
诗朗诵主持颁奖串词 诗歌朗诵颁奖串词大全01-17
有关交通安全心得体会感悟一句话(3篇)01-17
冷库实践报告01-17
最新2025交通安全个人心得感悟5篇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