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

关键词: 老人 高龄

高龄老人(精选十篇)

高龄老人 篇1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 年龄与性别:年龄均在70岁以上, 男性110例, 女性90例;70~80岁的187例, 80~90岁的10例, 90岁以上3例; (2) 手术类型:急诊30例, 择期170例;胸科12例, 脑科25例, 上腹部手术45例, 骨科33例, 下腹及泌尿科手术72例, 乳腺手术10例, 耳鼻喉科手术3例; (3) 合并症: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肺部疾患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等) , 心电图异常 (心肌缺血、室性早搏、房性早搏、房颤、窦缓、房室传导阻滞等) , 其中合并一种疾病的有40例, 两种以上疾病的有23例, 3种及以上的有6例, 有合并症的占总麻醉例数的34.5%。

1.2 麻醉方法

常规术前30min肌注苯巴比妥钠0.1g, 阿托品0.5mg东莨菪碱0.3mg。Ⅰ组:持续硬膜外麻醉100例。药物选用1.5%~2%利多卡因或2%利多卡因加0.5%布比卡因混合液, 小量分次给药, 同时常规面罩给氧。Ⅱ组:全麻85例。快速诱导选用芬太尼3μg/kg, 异丙酚1~1.5mg/kg, 加司可林1~2mg/kg或维库溴铵0.1mg/kg插管, 术中用异丙酚、维库溴铵、芬太尼维持, 同时间断吸入安氟醚, 机控呼吸。Ⅲ组:持续硬膜外加全麻10例, 首先选用持续硬膜外麻醉, 给予局麻药试验量测出麻醉平面, 确定硬膜外阻滞后配合气管内浅全麻, 机控呼吸, 也可以保留自主呼吸, 两种麻醉方法用要给予一定的间隔时间。

其他5例。术中监测血压, 心率或脉搏、血氧饱和度、呼吸频率。全麻插管后还监测呼末二氧化碳、潮气量、气道压力、吸入气氧浓度、血糖高的术中定时监测血糖。

2 结果

我院200例患者, 有64例患者因血压、心率下降使用了麻黄素或阿托品, 效果佳。无效有3例选择使用了多巴胺或副肾, 术中无1例因麻醉死亡。

3 讨论

老年人各器官功能减退, 生理储备功能降低, 耐受能力差, 许多老人还合并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疾病, 因此麻醉风险大, 麻醉处理也较难。

根据病情和手术的需要, 术前对病情进行正确的评估, 做好充分术前估计, 选择合适的麻醉方法。 (1) 对下腹、下肢、会阴肛门、妇科手术尽量选择持续硬膜外麻醉, 考虑老人循环呼吸系统代偿能力差, 应该小量分次给药, 适当补充液体 (一般使用平衡液) , 避免麻醉平面过宽、血压脉率波动过大, 必要时静注小剂量升压药, 由于高龄对于缺氧、二氧化碳蓄积增加通气反应的作用减弱, 我们常规给予面罩给氧, 保持血氧在95%以上。硬膜外麻醉具有患者清醒, 术后肺部并发症少, 恢复快等优点, 只要血流动力学维持稳定, 是一种较安全可靠的方法。 (2) 对于上腹部、开胸、开颅、全身情况差者, 选用气管内静吸复合麻醉, 不仅消除手术带来的不良刺激, 而且避免术中缺氧、二氧化碳蓄积, 能保持良好的通气, 便于呼吸管理。 (3) 对于合并心血管系统疾病可选择持续硬膜外加全麻的方法。由于胸段硬膜外麻醉可改善冠状动脉血流, 减慢心率, 减轻心脏负荷, 降低心肌供氧, 但两种方法使用要有一定时间间隔, 可减少全麻用药量, 缓解手术麻醉的应激反应, 术中循环稳定, 术毕清醒快, 用于老人也是良好的选择。

慰问高龄老人 篇2

xxx局节前慰问职工高龄父母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使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在马年春节来临之际,xxx局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干部职工80岁以上高龄的父母进行慰问。把组织的关爱送到分局每一位干部职工八十岁以上老人的家中。

每到一职工家庭中,慰问人员都与老人们亲切交谈,关切地询问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家庭生活情况,并送上慰问品,以表达对老人家的敬意之情。老人们非常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来看望他们,纷纷表示,要继续支持好子女的工作!

高龄老人保健四要诀 篇3

80岁以后常见疾病反而减少

俗话说,人生70古来稀。但现在医院的病房中,常常可以见到90岁以上的老人,100岁以上者也能遇到。在过去不敢想象的许多手术和治疗方法(如肝移植等)在八九十岁的患者身上也能成功实施。通常,大家认为岁数越大疾病越多。其实不然,80岁以后,机体进入衰老阶段以后,就出现了一个相对平稳的生理时期,许多中青年和老年前期易患的常见疾病反而减少或者消失了。此时,老年人的一些慢性病其实是年轻时遗留下来的,而不是新得的,如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冠心病、关节炎等。就连癌症这类疾病,80岁以后也比60岁左右要少得多。

高龄老人保健四要诀

对于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来说,保健的重点应针对可能对健康造成影响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倔强导致的意外子女们都希望老人平平安安度过晚年。但现实中总会遇到子女与老人之间产生矛盾、发生冲突等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老人的倔强上。最多见的是老人性格刚烈、脾气倔强,生了病不愿去医院,病情加重时自己买点药吃。老人一旦生病,子女常会劝其到医院看病,但有些老人就是不肯,还会因此发生争执,最后走了一条不治而终的不归路。

“折腾”引发的惨痛八九十岁以上老人的共同特点就是喜欢不断回忆自己年轻时的功绩,尤其是在晚辈面前。有些老年人还会执意去参加一些旅游、观光等不适合其年龄的活动。事实上,高龄老人机体各器官功能明显衰退,如肌肉萎缩、骨质疏松等,对于高龄老人来说,一定要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适度活动,并要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如此,才能有益于健康、延缓衰老。

孤独带来的绝望我们常可以看到,高龄老人突然丧偶后,会在短时间内明显衰老,甚至没过多久就去世了。据统计,丧偶老人的死亡率是一般老年人死亡率的7倍。人是群居动物,尤其是老伴一旦丧失,其严重后果可想而知。人到了老年阶段,如果还能有一位相知相伴、不离不弃的伴侣陪在左右,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

恐惧造成了末路高龄老人,尤其是90岁以上老人,他们同龄的朋友、同事一个个相继离开了人世,他们便觉得自己也要不久于人世,于是,他们想到死亡要降临在自己头上了,结果惶惶不可终日。这样一来,非但于事无补,反而加快了死亡的步伐。统观高龄老人,那些可以活到90岁、100岁以上的老人,大多性格开朗、豁达大度、情绪乐观、心理健康。高龄老人想到死亡的来临是非常自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关键是想到以后,自己持有什么态度,最正确的态度是顺其自然、泰然处之。

好生恶死,为所有生物之本能。人活一辈子是那么的不易!如果能活到八九十岁,甚至100岁以上,该是多么的万幸!笔者衷心祝愿高龄老人健康长寿,完美地走完人生之路。

我国高龄老人养老问题探析 篇4

一、我国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特征

(一) 生理变化上的特点。

高龄老人最根本的特点就是机体的衰老程度要高于中低龄老人, 其他的生理病理特点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医学研究表明, 人在进入老年期后, 机体的各个部分都会开始出现老化现象, 并逐步加重, 80岁以上的老年人则更加明显, 其脑、肾、肺、肌肉等的细胞数相当于身体发育旺盛时期数目的60%以下;肺活量比35岁左右的人的肺活量下降25%, 而肺内的残气量却增加一倍, 动脉中血氧的含量降低;大脑的重量只有青壮年的90%, 神经传导速度减慢, 等等。

(二) 其他方面的特点。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与北京大学人口所1998年的《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调查》表明, 目前我国高龄老人 (80岁及以上) 的基本状况可以概括为七多七少:一是女性多, 男性少。高龄老人中女性占63.1%, 男性占36.9%, 随着年龄的升高, 女性所占比例也升高。据我国人口老龄化专业委员会预测报告, 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2010年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妇女人数将超过1, 000万人, 2020年达到1, 479万人, 2030年达到2, 109万人, 2050年将近4, 700万。女性老年人因受到生理和性别、生命历程、文化心理、社会和历史等因素的影响, 成为老年人群中的弱势群体;二是文盲半文盲多, 受教育年限少。高龄老人平均读1.7年书, 74.7%的人属于文盲半文盲。女性平均只读0.6年书, 文盲率占90.6%;三是丧偶多, 身边子女减少。高龄老人的丧偶率为78.6%, 女性高达92.3%。绝大多数高龄老人不仅失去了配偶, 而且兄弟姐妹和一些子女也相继离去。目前68.7%的人无兄弟姐妹, 10.1%的人无子女, 身边无子女或孙子女的人占26.4%。尽管70%多的人同第三代、第四代人共同生活, 但是独居的仍占10.9%;四是经济供养依靠子女多, 获得社会保障支持少。高龄老人的主要经济来源依靠子女及其孙子女的占71.4%, 其中女性依赖后代的比率更高达81.1%;享受退休金者只占16.9%;依靠配偶及亲属供养的占6%;个人劳动占1.8%;社会救济占6.2%;其他来源占1.8%;五是日常照料依靠子女多, 社会提供帮助少。高龄老人身体不适或生病时, 78.4%的人是由子女或孙子女来照料, 其他照料者依次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13.2%、社会服务5.6%、其他2.8%;六是闲暇时间多, 精神文化生活少。大多数高龄老人年轻时没有培养兴趣爱好, 目前精神文化生活第一位是经常或有时看电视、听广播的占53.5%。第二位是户外活动及体育锻炼, 占35%。45%的人帮助作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其他活动很少;七是带病多, 完全自理少。80岁以上老人平均余寿约7年。高龄老人自报的患病率为52.9%。对日常生活影响较大的疾病是白内障、呼吸系统病、高血压、心脏病和脑血管病。在洗澡、穿衣、上厕所、吃饭等方面, 35%的人或多或少需要他人的帮助。

由此可见, 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使他们既健康又长寿, 是一个值得社会关注的问题。

二、人口高龄化的影响分析

鉴于人类社会经历人口高龄化社会的时间还不长, 对此的认识还缺乏深度。目前, 学界对于人口老龄化特别是人口高龄化对经济、社会影响的认识并未达成共识, 有的认为是正面的影响, 有的认为是负面的影响。但从当代世界各国的情况看, 随着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 老年人规模愈来愈大, 高龄老年人口使社会、家庭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 特别是一些福利国家, 如日本、瑞典等已经开始出现社会保障危机。因此, 深入研究人口高龄化问题, 应该是未雨绸缪的事。从目前我们认识的情况看, 有几点却是可以肯定的。

其一, 人口高龄化同人口老龄化一样, 都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标志, 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人口和社会现象, 因而具有客观必然性。其二,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 人口高龄化毕竟也不是社会理想的人口结构, 因此高龄化的人口结构对社会的影响既有正面的, 也有负面的。而且, 有些负面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其三, 相对于劳动年龄人口, 甚至相对于中低龄老年人口, 高龄老年人口几乎全部退出劳动生产领域, 是一个纯消费的人口群体, 因此必然会增加社会生产的成本, 提高社会的总抚养比。其四, 高龄老年人口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比重较大, 所以, 高龄老人对长期照料的需求迫切。据有关调查, 高龄老人在照料的内容上, 解决“身体不好, 行动不便”的问题是高龄老人的共同愿望。其五, 对有高龄老人的家庭而言, 因需要对老人进行长期照料, 从而明显加重家庭的生活负担, 降低人均生活水平。但是, 人口高龄化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 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十分突出的。对此, 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 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社会进步的成果。

三、我国高龄老人养老面临的困境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高龄化及家庭结构的小型化, 我国高龄老人的照料问题会日益突出。高龄老人活动能力、反映能力、健康状况在普遍下降。调查结果显示, 有17.33%的老人日常生活需要部分或全部依赖他人帮助, 20.03%的老人视力不好或失明, 12.07%的老人语言表达能力差, 32.92%的老人记忆力差, 23.69%的高龄老人是中、重度认知功能损伤, 27.81%的老人有不同程度的孤独感。因此, 高龄化社会中, 最使人忧虑的问题是高龄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问题, 特别是那些独居的高龄老人、高龄老年妇女的生活照料问题会更加突出。由于高龄老人的快速增长, 老年人口总体健康水平呈下降趋势, 痴呆、卧床老人的增加, 需要家庭和社会照料的老人大量增加。然而, 家庭结构小型化, 两代人分居的倾向, 家庭功能的外移, 家庭照料资源的匮乏, 会使照料老人的矛盾更加突出, 困难重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从高龄老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看, 无论城市还是农村, 女性老人自理能力普遍低于男性。女性高龄老人是高龄老人中的特殊脆弱群体, 她们经济收入低、文化水平低、丧偶率高、社会交往面窄等, 所以更需要社会在她们健康状况、经济收入、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关注和给予帮助。 (2) 农村高龄老人自理能力低于城市高龄老人, 需要照料的比例高于城市高龄老人。 (3) 照料高龄老人的子女、亲属、配偶年龄也在中老年化。 (4) 大多数高龄老人对养老机构、社区服务期望值较低。而对配偶及子女照料的期望值又过高。由于我国几千年来儿子养老的传统观念的影响, 以及不发达、不规范的社区服务事业, 使高龄老人在依赖他人照料时, 首先想到的是子女和配偶。然而, 他们的子女面临着工作、学习、教育子女和养老的双重压力和社会的竞争, 缺乏养老能力, 家庭养老资源不足, 子女养老在家庭中难以实现。 (5) 家庭小型化, 独居高龄老人家庭多以及家庭照料资源的匮乏使家庭养老 (在城市主要是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问题) 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困难。

四、对策及建议

首先, 要改变传统观念, 适应新形势下的养老机制转变, 为高龄老人建立护理资助基金, 发动社会力量重视对人口高龄化问题的研究。政府应加大对此项研究的支持, 设立必要的专项资金, 以资助致力于该项研究的机构和学者。学界也应做好这方面的引导, 组织课题攻关, 开展必要的学术研讨活动。最好有一个科研规划, 确定一些目标, 以减少研究的盲目性, 提高科研效益。

其次, 全社会对高龄老人的健康和生存应予以更多关注, 注重现有高龄老人生活照料问题的解决。应当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 由于种种原因, 高龄老人表达自身对生活需求的主动性很低, 因而他们的需求常常被人们忽视, 所以说高龄老年人口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在目前家庭规模小型化、子女养老意识淡化以及面临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 子女对老年人难以照顾等现实面前, 高龄老人的生活境况很不乐观。因此, 解决这个问题应纳入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议事日程, 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再次, 针对将要到来的高龄老人, 着手建立高龄老人生活保障和照料的制度与机制。由高龄老人的自身特点所决定, 解决高龄老年人口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建立高龄老人生活照料体系, 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仍很薄弱, 只有部分地方政府对百岁老人制定了一些生活补助制度, 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仍以传统的家庭照料为主, 这显然与高龄老年人口的迅猛增长不相协调。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高龄老人生活照料体系, 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必须从现在起就着手建立, 逐步完善。这样今后迅猛发展的人口高龄化过程中, 我们就会较好地应对了。

对于高龄老人生活照料体系的建立, 一个核心点是对高龄老人应当提倡以社会化养老为主, 此与当前流行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观点是不同的, 其理由是由于高龄老人大都需要长期的专人护理照料, 这在现代的家庭结构和社会条件下, 多数家庭都是难以胜任的, 现实生活中往往以降低高龄老人的生存质量为代价。而如果采用多种社会化养老方式, 如社区上门服务模式、托老所集中养老模式等, 高龄老人的生活、生存质量才有保障, 高龄老人也是会欢迎的, 上海的实践就证明了这一点。这里关键的一条还是高龄老人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问题。而如果政府在高龄老人社会化养老上予以资助, 弥补家庭在高龄老人社会化养老中的经济缺口, 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 家庭收入的提高, 养老承受能力的增强, 这种养老方式是会得到高龄老人及其家庭和社会的认可的。我们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高龄老人生活照料体系的建立和高龄老年人口问题的解决。

摘要: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 人口高龄化迅猛发展, 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进一步凸显, 并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高龄老人基本情况特征由高龄老人的自身特点所决定, 对高龄老人养老问题的解决应以社会化养老为主。

关键词:高龄老人,养老问题,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研究课题组.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调查数据集 (1998)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2].李德明, 陈天勇, 吴振云.1998~2005年中国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极其满意度[J].中国老年学杂志, 2008, 10

[3].谭克俭.中国高龄老年人口问题初探[J].经济问题, 2001, 12

[4].张昆玲, 张红娟.探讨养老模式构建和谐社会[J].科学之友, 2006, 5

高龄老人津贴申请书 篇5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2、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宜府函[]66号)政务服务优待中第二点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对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金的政策,确保老人按标准及时足额领取高龄补贴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长寿补贴金;对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长寿补贴金;对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200元高龄补贴金,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三、申请条件

户籍在珙县,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人。

四、办理材料

1.填写《珙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五、办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各村(居)民委员会。

六、办理时间

七、联系电话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各村(居)民委员会。

八、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珙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村(社区)审查。村、社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珙县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各镇(乡)。

3、镇(乡)审核。镇(乡)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老龄办。

4、县老龄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镇(乡),由镇(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高龄老人乞讨 折射法律隐忧 篇6

不赡养老人可追法律责任

早在2013年7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将“善待老人”收入其中。该法律条款的适时引入,将道德层面的伦理传统上升到了法律层面,赋予了伦理纲常法律强制力,比如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子女要全力赡养老人等等。由此来看,让老人流离失所、四处乞讨的行为,已经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加重情形”,其子女理应受到法律苛责。

但是,现实中很多戕害年迈父母权益的行为,在法律规定中遭遇了操作中的掣肘和尴尬。在实际生活中,对于“赡养不力”之类的行为,法律没有起到积极的矫正效果。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法律只是模糊、抽象的概括性条款,在具体的情形认定及操作环节中,并没有进一步厘清标准。另一方面,对于背离孝道的违法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惩罚措施,即便儿女对老人不孝、不尊,也不会面临法律制裁。

如此来看,法律并没有发挥出预想中的作用,老年人的权益保护陷入到了真空中。当前亟需解决的,就是在法律层面上,对儿女不赡养父母等违背伦理纲常和法律的行为,进一步规定不同的违法具体情形和处罚措施及标准,使法律更具可操作性。尤其是,对于报道中的个案,虽然老人回到家中,但儿女的行为已经违法,应该予以处罚,以儆效尤。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说,“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但是,当道德框架内的因素渗入到法律肌体中,就需要用法律的手段和方法来调整和平衡,这恰恰需要法律的强制力和可执行力,更需要其他外在因素的辅助和帮衬。假如,法律只是以一副慈善面孔示人,就只能沦为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护。

关心老人,善待老人,并非空洞的法条所能推动的,还需要法律真正“板起脸”来。唯有如此,才能倒逼子女孝敬、尊重老人,担负起赡养义务,而类似报道中的悲情一幕才不会再次上演。

农村养老困难重重

高龄乞讨老人,子孙满堂。从表面上看,主要是老人的子女没有尽到孝心,没有履行为人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尤其是一些乞讨的老人还有经济条件非常富裕的子女,完全有经济能力承担起赡养义务。但是,老人乞讨不能全怪子女不孝顺,实质上折射了农村养老困境。

虽然社会已经步入到现代文明,走进了法治社会。但是,在部分农村地区,很多传统观念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现代法治的信条在农村并没有得到人们的完全认可。在老人赡养问题上,主要责任依然落在儿子身上,出嫁的女儿并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而且,如果老人有多名儿子的话,并不会因为某个儿子的家庭经济富裕,就承担起老人的全部赡养义务,依旧是儿子之间平均承担赡养责任,并不太考虑某个子女没有赡养能力这个现实问题。所以,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仍然要赡养老人,而作为父母,即便已经是高龄,依旧不忍心让贫困子女赡养自己,相反还想着凭借自己的力量补贴穷苦的子女,而这种行为反过来又让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心理不平衡,不愿意尽到赡养责任。

再者,有个事实我们必须看到,不管一些乞讨老人的子女们经济状况如何,是富还是穷,他们自己已经达到了需要子女赡养的年纪。换句话说,乞讨的高龄老人其实步入了隔代赡养阶段,由自己的孙辈赡养,并不是在世的儿子赡养。在法律上,孙辈等对老人没有赡养义务,只有道义上的赡养义务;在情感上,老人与孙辈之间的感情,不可能有父子之间那样深厚的感情,在情理之中比较单薄。在这种情况下,老人指望已经需要别人赡养的子女赡养不现实,依靠已是中年的孙辈赡养也不现实,相反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

我国高龄空巢老人照顾问题探讨 篇7

一、我国高龄空巢老人照顾存在的问题

高龄空巢老人有着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的双重需求特点,往往需要专业的护理人员和护理机构长期的稳定照料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但是,以目前的发展水平并不能满足高龄空巢老人的需求。

(一)缺乏专业的护理机构

高龄空巢老人不仅行动不便,身体衰弱,很难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其身边没有子女照顾,这种情况将空巢老人的需要推向了养老机构以及专业护理人员。但是,就目前养老机构的发展情况看,大部分养老机构采取是“医养分离”的照料模式,缺乏医疗资源的注入,高龄空巢老人的医护需求难以得到满足[3]。目前的养老机构规模普遍较小,鱼龙混杂,护理水平较低,养老机构护工的社会地位不高,待遇较低使护理专业人员缺乏。同时,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大多是非专业护理人员,缺乏必要的护理知识,无法满足高龄空巢老人的需求。此外,大多数护理机构只注重老年人物质方面的需求,护理人员只是简单的照顾老年人的生活起居等,而高龄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通常会被忽略。并且,不同的高龄空巢老人会有着不同的需求,在生活上面临着不同的问题,高龄空巢老人的多样化需求,不能够被护理机构充分满足。

(二)缺乏稳定的长期照料

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人口流动加剧,这使子女与父母分开在两个城市的可能性不断扩大,由于地域、工作等原因,子女不能为老人提供稳定的长期照料,空巢老人的照料大多都转向于社会的照顾,例如志愿者、养老机构等。我国的志愿者为老服务队伍在不断的壮大,社会、学校以及社区中会定期开展为老服务等活动,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物质上的帮助,与空巢老人进行交流,缓解老人孤独的心情,但是这种照料只是暂时的。同时,这些非正式照料者缺乏教育和培训,不能深入的了解空巢老人的想法与需求[4]。大部分空巢老人渴望安稳的生活与照顾,在更换了一批志愿者之后,可能会给空巢老人带来心理上的失落感,可能会打破其安稳的生活,使空巢老人在心理上对志愿者活动产生一定的抵触感。

(三)基础生活设施不完善

高龄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衰弱,导致行动不便,许多老人无法独立的照料自己的生活起居,空巢老人的子女不在身边,大多依赖于别人,其家庭内部的生活设施没有特殊化,那些在常人看起来非常简单的行动,对于高龄老人来说可能是非常艰难的。目前,我国空巢老人所居住的社区周边公共生活设施并不完善,社区的许多健身器材并不适合高龄老人,商场的楼梯并没有设置方便高龄老人的扶手等,并且大多数空巢老人的家中没有急救设施,当老人摔倒或者出现意外时,不能采取及时的设施救助,往往会造成许多的悲剧。从老年人出行的基础设施看,方便老年人外出的基础交通工具很少,并且缺乏对走失空巢老人的救助项目,由于高龄空巢老人在外出时往往都会担心迷路或者考虑安全问题而减少外出次数,而这样是不利于空巢老人与外界的交流,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

(四)缺少法律和资金的保障

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很难胜任养老的功能,需要政府的政策和法律来支持。以往独生子女政策的长期实施,孩子是父母生活的重心。而高龄空巢老人在晚年时期得不到子女的照顾,缺乏子女的陪伴,精神上缺乏子女的关怀,对老年人造成严重的打击。子女的重要性更体现在对老年父母的情感支持上,精神照料的缺失是空巢老年人面临的主要问题,而有关空巢老人精神赡养方面的法律较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缺乏实践性。在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虽然要求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但在赡养人不履行老人精神上的赡养义务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解释赡养人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就使该法律失去了有效性。

随着老年人身体功能的衰竭,高龄老人的身体器官更容易出现病变等问题,高龄老人的身体维护与治疗需要高昂的医药费用来支持,虽然有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但是面对高额的护理医药费用,这些补偿对于高龄空巢老人的日常照料和医养费来说,远远不能满足其需要。高龄空巢老人可能面临着子女不履行赡养的情况,一部分空巢老人可以依靠着其退休金来维持日常生活,而没有收入来源的空巢老人不仅日常生活难以维持,其日常护理和医药费用也就更加难以保障。

二、完善我国高龄空巢老人照顾体系的对策

高龄空巢老人往往有着多样化的需求,养老机构需要提高专业化水平,以社区为依托来丰富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政策和法律需要根据我国“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国情来进一步完善[5]。

(一)提高养老机构的专业化水平

在家庭功能弱化、缺乏子女照料的情况下,养老机构成为当下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重要途径。科技在21世纪高速发展,我国已将研发出的各种不同用途的机器人投入到各行各业中,这些机器人极大促进了行业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我国应加大对养老产业自动化的投入,将自动化产业与养老机构相结合,例如,发展应急型机器人,在老人摔倒时可以迅速处理,并安装自动报警装置,日本于2009年研发了一款能够举起吸管的机器人,对于护理机构在照顾老人方面,这款机器人可以减少护工繁琐而又重复的工作。由自动化科技代替人工护理,既可以保障护理的专业性,又解决了护理人员稀缺的问题。此外,养老机构也可以投入照料型机器人,一方面,可以照顾空巢老人简单的生活起居,另一方面,机器人的照料可以保护老年人的自尊,使他们产生对生活的信心。提高护理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尽量打造大型、连锁型的养老机构,鼓励小型养老机构合并,这样有利于促进养老机构资源的分配和合理利用。政府在投资建立国营养老机构的同时,应该继续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民营养老机构。

(二)建立稳定的长期照料模式

对于空巢老人的照料,不仅需要专业化的照料水准,还需要长期而又稳定的照料,日本政府在保障空巢老人基本生活权益的同时,也推出了新的同居模式即跨代同居。所谓跨代同居就是介绍大学生借宿到空巢老人家里,大学生与空巢老人的关系相当于租客与房东的关系,是一种有利于彼此的同居新形式[6]。这种形式,能够帮助老年人处理简单的生活问题,也可以刺激老年人的大脑,延缓衰老。目前,我国可以根据国情来制定类似于跨代同居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为经济较为窘迫的大学生提供了廉价的租房,而且大学生入住在空巢老人家中,也为老年人带去了一丝精神慰藉。

(三)完善老年人基础生活设施

近些年来,我国的基础设施在健身器材、应急设施、楼道改造,活动场所等方面有所改善,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关于高龄老年人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对于基础设施的改善,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社区中的健身器材应该进行具体的分类,增加针对高龄老年人运动的器材,如平步机、健骑机等。对于老式居民楼,社区和政府应当出资对楼道进行改造,安装智能感应升降式电梯,当老年人靠近时会在相应楼层自动打开电梯门,无须按下上升下降按钮,方便老年人进出。二是在应急设施方面,应保证其设施的使用可靠性,例如,为高龄空巢老人佩戴防水按钮式应急手链,当老人感到身体不适的时候,按住按钮五秒就可以事先通知医院。三是社会应当建立更多的老年人活动场所,老年人膳食食堂,帮助高龄空巢老人接触社会,方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四)完善有关空巢老人的法律和政策

社会应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精神,为养老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空巢老人的照顾,社会应加强引导,强调子女对父母应履行照顾的义务。加大宣传力度,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等,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敬老的美德,让空巢老人不再孤单。在制定空巢老人保护法时应当注重细节,并且要考虑法律的可实施性。应出台不同的法律法规来有针对性的解决基于子女无力或无意赡养而导致的空巢老人现象,同时要明确界定无意或无力的范围,通过法律来保护空巢老人的基本权益。部分空巢老人需要更多的社会经济支持,这就要求在政策上提高空巢老人的退休金水平,尤其在医疗费用的支付上,需要更多的社会政策倾斜。我国当前需要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要明确界定哪些空巢老人属于政策倾斜的保障范围。同时,对于相关政策的出台,要确保有清晰明确的法律予以监管。

(五)社区为空巢老人的活动提供支持

许多空巢老人的子女不在身边,邻里之间关系淡薄,空巢老人缺乏倾诉对象,许多老人产生了抑郁等各种负面情绪。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积极与外界交往,不仅可以健康身心,还可以陶冶情操、愉悦心情,可以以社区为依托发展老年人活动室,老年人文化培育中心等类似于老年大学的场所,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老年人走出家门,与他人进行交流,可以缓解自身负面的情绪。同时,社区可以为有就业意愿的空巢老人提供社区工作,提高老人的社会参与感,使老人们感到自己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是没有被社会孤立和遗弃的。

空巢家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人们观念改变的结果,对于空巢老人的照顾不仅需要子女的自觉性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在满足空巢老人物质需求的同时也要注重其精神需求,在照顾空巢老人的过程中,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推行跨代同居模式。只有从多方面满足空巢老人的需求,解决空巢老人的照顾问题,才可以使经济发展的成果人人共享,真正构造一个不分年龄的共享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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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邬沧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理论诠释[J].老龄科学研究,2013(1):4-13

高龄空巢老人的社会工作介入 篇8

本文从微观角度切入, 以个案研究为路线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对老人进行帮助, 结合社区与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提供服务。指出社会工作在满足空巢老人多样性需求方面的优势, 并阐释空巢老人的社工服务模式的构建思路和具体运作。

社会工作主要是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 直接服务包括了三个基本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 空巢老人有着自己独特的需求, 服务工作的方法根据老人的身心特点具体再商定。付再学指出, “从优势视角看, 空巢老人是有优势资源可以挖掘的, 他们中大部分是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解决他们自身的问题。首先要认识到每个老人的能力不同, 发掘老人的优势潜质。呼吁全社会尊重老人的权利, 尊重老人的应有社会地位”。优势视角打破了对老人的以往的评价。优势视角对开展老年社会工作和理论研究都具有不一般的意义。

一、社会工作者的介入方式

社会工作者针对空巢老人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所做的服务性工作, 目的是解决空巢老人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社会工作的实施内容涵盖空巢老人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即满足空巢老人日常生活方面的需求和空巢老人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

老年经济供养需求方面的研究。首先是案主主动或案主寻求帮助, 社工进行接案, 然后针对他们的要求收集相关的资料, 整合资料以后对案主的环境和本身做一个预估。主要针对空巢老人的生活救助服务主要是从经济方面为有困难的空巢老人提供帮助, 帮助他们申请并及时获得应当享有的基本生活权利与物质帮助。

老年日常生活需求方面的研究。为了满足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方面的需求, 老年社会工作要注重生活照顾服务、生活救助服务、老年家庭关系及其他人际关系的调适、空巢老人及其家庭人员的心理辅导等工作。空巢老人生活照顾服务按照空巢老人居住安排的不同可分为社区生活照顾服务和院舍生活照顾服务。社区生活照顾服务是通过社区的各种老年服务机构为居住在自己家中的空巢老人提供援助性、辅导性的服务, 目的是为了帮助空巢老人尽可能地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度过晚年生活。

二、社区的辅助功能

空巢老人社区社会工作, 强调在确定了社区内空巢老人的问题和需求之后, 动员社区内外各种社会资源, 有针对性地发动和组织社区空巢老人参与集体活动, 从而预防和解决空巢老人问题, 并培养空巢老人的自助、互助、自决精神。社区社会工作要求社会工作者, 通过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 策划、实施空巢老人自助和互助计划, 如空巢老人健康讲座、空巢老人权益保护主题活动等, 唤起空巢老人自我保护意识, 增强空巢老人自助能力, 并激发社区居民发挥守望相助、邻里互助的精神。作为社会工作者, 在社区老年照料和服务中要起到组织、倡导的作用。社区养老服务大部分是无偿的或者是低偿的。加强社区、家庭、企业和学校各部门的资源整合, 加强统一管理。

三、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 是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载体, 是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托。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线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鼓励其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使其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专业服务。同时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增强资金计划、分配与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快培养一批具有社会使命感、掌握现代组织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以及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能够指导解决复杂专业问题、引导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发展的专业督导人才。

社区是家庭单位的载体, 社区养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资助, 政府应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所以政府的资金投入是社区养老服务开展的前提与重要的经济保障。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 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 主要为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服务, 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 通过社会组织实施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 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者结合协调联动机制。

总体来说, 空巢老人以及其背后的老龄化问题, 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各阶层共同努力的问题, 仅仅要求恢复“孝道”和单纯推给政府, 都是不可取的。在发扬传统文化的同时, 也不要对下一代要求过高, 而要依赖各方面的力量。

摘要:我国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研究挑战,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老人家庭的空巢化趋势日益明显。以沈阳为例, 沈阳市现超过60岁的老人已经达到119万, 其中70%是空巢老人。但社会对空巢老人这一群体并未给予相应的关注, 大部分空巢老人生活中都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方法和技巧对空巢老人进行有效的干预, 将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技巧运用到整个实务中去, 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社工机构的专业管理、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的模式提供实务经验与理论依据。

关键词:高龄空巢老人,社会工作者介入,个案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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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辛国欢, 董红.社会工作介入城市高龄空巢老人服务需求分析[J].

高龄老人 篇9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研究于2010年9月-2011年5月在上海市黄浦区老西门社区进行,按照投掷硬币法将该社区4个全科团队随机分为干预组(2个团队)和对照组(2个团队)。按照居住在上述团队服务覆盖区域、80岁以上、神志清、认知良好(简短认知状态问卷SPMSQ[4]≥7分)、身体状况允许并且经知情同意后愿意参加本研究的居家高龄老人的纳入标准,共纳入150人,其中干预组75人,对照组75人。在研究过程中由于高龄老人死亡、搬迁等原因共失访6人,其中干预组失访1人,对照组失访5人,总失访率为4%。两组老人(干预组74人,对照组70人)在年龄、性别、居住状态、文化程度、认知状态、经济水平、患病情况等一般资料具有可比性(P>0.05),分组比较情况见表1。

1.2 方法

1.2.1 干预组团队构建和干预方法

1.2.1.1 团队组建和成员培训。

护士主导的全科团队包括有3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护士5名、全科医师2名、预防保健医师2名和老年心理专家1名。

干预开始前,请社区护理专家、老年心理专家及资深社区护士根据高龄老人特点及上门家访注意事项对团队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具体内容如下:(1)老年人生理与心理特点,老年人常见疾病,临床表现,治疗、用药、康复和护理。(2)老年期常见的心理问题,如何应对老年人不良心理情绪。(3)老年人如何应对慢性疾病,如何改善睡眠,保持人际交往,参与体育锻炼,培养兴趣爱好。(4)老年人居家安全方面注意事项。(5)调查培训:在对老人进行健康调查时,采用统一的指导语及家访流程,保持客观恒定的判断标准,认真观察老人表情、语气,答案向老人核实。培训以授课形式进行,2h/次,共4次,地点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以案例分析和情景模拟的形式对成员进行考核。

1.2.1.2 职责划分。

(1)团队长:由团队中富有组织管理经验的高年资护士担任,扮演团队管理者、组织协调者角色,既有全科团队护士娴熟的业务技能,又是团队成员间、团队与居委会、老人及家属间的联系者。(2)团队护士:来自原全科团队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士,拥有3年以上社区护理经验,是干预的主要实施者,每人负责15名左右高龄老人的健康评估、疾病护理、心理护理、日常生活指导、居家安全宣教等,记录老人动态情况及特殊需求,联络团队长、团队医师或心理医师进行上门诊治。(3)全科医师:来自原团队,提供疾病、用药方面的咨询和重点人群的上门诊治工作。(4)预防保健医师:来自原团队,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完善、团队成员教育培训等工作。(5)老年心理专家:来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家访护士进行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疏通技巧培训,负责特殊高龄老人的上门家访和心理咨询[5,6]。

1.2.1.3 干预方法。

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沟通和宣教方式,按照家访流程对高龄老人进行健康评估和心理疏导。家访流程包括:测血压/血糖、疾病/用药管理、心理疏导、日常生活指导(饮食、睡眠、运动、大小便)、居家安全宣教。干预频率:前3个月每周1次,第4~6个月每2周1次,护士利用上午护理治疗基本完成后和下午进行家访,每家30min左右,电话随访贯穿干预始终。团队成员每2周定期开会,讨论组内高龄老人的健康问题,由护士告知团队医师及心理专家需要进行疾病诊治、用药调整和专业心理治疗的高龄老人情况,并请其家访。

1.2.2 对照组干预方法

1.2.2.1 团队成员。

由2个对照组团队现有成员中的2名护士、2名全科医师和2名预防保健医师组成。

1.2.2.2 干预内容。

由团队医师实行上门家访,进行疾病诊治、用药调整等治疗工作。

1.2.2.3 干预方式。

由高龄老人或家属提出要求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点挂出诊号,相应团队人员进行上门服务。除干预前、干预3个月、干预6个月进行资料收集时的固定上门家访,无定期上门规定。

1.3 测量指标

采用5份测评工具对高龄老人进行调查。(1)一般资料问卷:自行设计,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经济状况、居住情况、患病情况、目前用药等项目;(2)简短认知状态问卷(SPMSQ):用于测量老年人的认知功能,由Pfeiffer等1975年制定,共有10个简单的认知题目,回答正确记1分,错误或未回答记0分,总分<7分为有认知障碍[4]。(3)老年抑郁评定量表(GDS-15):由Brink等1982年根据GDS-30简化,选项是或否,得分1和0分,总分0~15分,得分越高,抑郁越严重[7]。(4)UCLA-20孤独问卷:由Russell等1978年整理,含有11个“孤独”正序条目与9个“非孤独”反序条目。每个条目用1~4分评分(常常、有时、很少、从未),总分20~80分,得分越高,孤独越严重[8]。 (5)WHO-QOL-BREF生活质量问卷:由躯体健康、心理功能、社会关系和环境满意度4个领域及2个询问总体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的独立条目共26个条目组成,采用1~5分评分,部分条目反向记分,得分按[(原领域得分-4)×(100/16)]转化为百分制,与WHO-QOL100量表具有可比性和等价性,得分越高,生活质量越好[9,10]。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17.0统计软件建立数据库,资料双人核对录入。采用t检验、 χ2检验及重复方差测量方法分析两组研究对象在干预前、干预3个月、6个月时各观察指标的变化,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情况

144名高龄老人中,男32人,女112人,平均年龄84.76±3.90岁,总慢性病患病率为92.4%,患有2种及以上疾病者占86.1%。两组高龄老人一般情况具有可比性,结果见表1。

2.2 护士主导的全科团队家访服务对高龄居家老人心理、生活质量的影响

各观测指标均满足正态性和方差齐性(P>0.10),抑郁(GDS-15),孤独(UCLA-20)重复测量数据不符合球形对称检验(P<0.05),采用“Greenhouse-Geisser”方法对F进行校正。检验结果如表2。

3 讨论

3.1 护士主导的全科团队家访服务模式可改善居家高龄老人心理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由护士主导的全科团队家访服务模式显著改善干预组高龄老人的心理症状及生活质量,对照组前后变化不明显。分析原因为:首先,护士及医师的定期上门家访,与老人形成了相互信任的朋友关系,通过鼓励老人表达自己感受、护士耐心倾听和积极建议,显著提高了高龄老人的心情愉悦程度;其次,团队成员的家访也督促和调动了老人亲属的重视,督促家属给予老人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强化了老人的社会支持系统。第三,团队护士及医师对老人定时准确用药的督促、康复锻炼的指导及居家安全的宣教,使高龄老人的生理、居家环境领域也得到一定改善[6,11]。对照组进行常规全科团队服务,由社区医生根据高龄老人要求上门诊治,关注老人疾病、用药情况,较少对心理问题进行筛查和疏导,因而,老人心理状况和生活质量在研究前后变化不明显,统计无差异。

*:P<0.05,**:P<0.001;1):干预后3个月与干预前相比,P<0.001;2):干预后6个月与干预前相比,P<0.001;△2):干预后6个月与干预前相比,P<0.01。

3.2 护士主导的全科团队家访服务模式调动了社区护士的工作积极性

在护士主导的全科团队家访服务模式中,干预组5名护士2名来自原团队,3名来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护士学历大专及以上,职称中级及以上,拥有3年以上社区护理经验,具有扎实的老年护理知识技能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干预过程中,护士根据不同研究对象一直在家、上午外出运动、午休等不同生活习惯,利用上午护理治疗完成后的时间(1.5h±)和下午灵活安排家访,对独居、抑郁、孤独症状较重及慢病种类较多的高龄老人除定时家访之外增加电话随访,使高龄老人真正感受到社区医护人员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在干预频率的设定上,根据个体间信任关系的建立步骤以及遗忘曲线(先快后慢)和行为习惯的更改(先难后易)等特点[12],进行前3个月每周1次,第4~6个月每2周1次的先多后少设置,达到了满意的干预效果。整个干预过程中护士反映工作量适中,高龄老人及家属对护士的感激和热情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团队成员的经济奖励等均使护士家访的积极性和成就感很高,模式可行性良好。

3.3 护士主导的全科团队家访服务模式在社区推广的前景

全科团队是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的一种理想模式,护士作为全科团队的一员,其知识素养和业务水平决定着社区护理服务的质量[13],其角色和功能应不仅局限于打针、输液等机械的操作,而应充分发挥和施展其他多种角色和功能,如教育者、咨询者、协调合作者、组织管理者、观察研究者等[14]。

由于我国目前社区卫生服务尚处于发展阶段,社区护理人才短缺,社区医护比严重低于国际水平,学历职称也不高[15],在该模式应用方面,尚存在人力、素质等方面不足。今后我国应重视社区护理发展,加强学校社区护理教育和适宜的转岗、在岗培训[16],强化社区护理服务理念;提高护士待遇,吸引和留住社区护理人才,尽快转变社区护士人力资源短缺的现状;创造条件使团队护士的多种角色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4 结论

高龄老人 篇10

(一) 当前老年人口数量

由于我国经济未能跟上人口的迅速上升, 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现象。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 一种新的养老模式出现, 那便是社区居家养老。

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2000年, 老年人口总量达到了126583万人, 占全国总人口的6.96%。至2010年, 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持续增长, 达到1.74亿, 约占总人口的12.78%, 其中, 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达到2132万, 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25%。

据2009年底统计, 北京市老年人口达到了263.3万, 占总人口的15%。预计2015年和2020年, 全市老年人口将分别达到360万和450万, 分别占总人口的17.6%和20%。

(二) 北京社区居家养老试行政策

1、建立小餐桌方便老人用餐

北京市民政局提出的多相位老服务新举措, 其中有“全市居、村建立养老 (助残) 餐桌”, 为老年人的用餐提供了便利。

2、为高龄老人发放卫生券

社区政策中对年龄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卫生卡, 可以用里面的金额去支付社工提供的清洁服务, 解决了高龄老人不便劳动的问题。

二、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及问题

笔者在北京西城区花园村社区进行了调研, 分别就高龄老人的安全、医疗、文化活动进行了采访。由于高龄老人身体素质和文化情况, 笔者发现对于政府出台的老年人福利政策只有少数老人了解, 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反馈的老年人主动性低。基于此, 笔者也走访了社区所对应的居委会了解了情况, 社区居家养老主要的困难还是在于专业人员的缺少和资金的匮乏。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法规不健全, 不完善

对于一个新生的养老模式而言, 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完整性是正常的。社区居家养老同样缺乏相关的政策法规, 更没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作为支撑。在笔者走访花园村社区时了解到, 2010年有志愿者来社区帮忙, 但没坚持下来。学校志愿者协会的同学也反映成立一个非营利组织最难的并不是招募成员, 而是登记注册。这都反映出相关政策的不够完善。

(二) 政府干预过多

就北京而言, 社区服务发展在总体上仍属于“政府推动型”。也就是说, 居委会不仅仅要完成社区居家养老的实施, 还要完成政府下达的一些任务职责。

1、基层社区组织任务繁重

在笔者走访的西城区社区中发现, 居委会在实际办公中成为了政府部门的延伸, 需要处理许多的事务。没有多余的人力物力去组织体检、理发、集体出游等社区活动。

2、政府职能缺位

政府职能的缺失使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没有得到较好的发展。在了解社区服务发展情况时, 社区负责人表示很少有非营利组织参与到社区服务中, 这反映出政府对于这样的组织培育不够到位。偶尔有民间资本投资社区养老服务, 却由于缺少相关政策, 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三) 财力不足, 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在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中, 比较有宣传力的“小餐桌”“特殊节日关怀”这两个服务都需要当地居委会拿出足够的经费才得以顺利开展, 一旦相关经费短缺, 这些服务就不得不停止。从各项试行政策可以看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和民政部门。但从各个社区服务的发展情况就可以明显看出, 政府的财力投入实际上是十分有限的, 而民政部投入的经费对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启动虽然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若要相比于提供较为全面的社区养老服务, 无疑是杯水车薪。

(四)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不完善

1、老年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 适用性低

在笔者调查的西城区社区中, 经常使用的老年人活动室不多, 甚至有些活动室的利用率一年才几次。某位社区负责人表示社区购买的老年人服务设施很容易被搁置。这种老年服务设施适用性低的情况十分常见, 如何恰当选择服务设施已然成为一个问题。

2、服务设施不够齐全

老年活动室开展的情况并不乐观, 有棋牌社、老年活动室的社区并不多, 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要。社区服务中比较重要的社区医疗情况基本上是一条街道几个社区共用一个社区医院, 对于老年人比较期望的定期量血压这样的医疗服务, 也只有一些非营利组织偶尔去社区组织, 问其社区负责人时, 都表示资金不足人力不够。

(五)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

1、专业服务人员欠缺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 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按照经验进行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这样的弊端在于无法进行医疗卫生、安全维护这些需要专业知识的服务。

2、社区工作岗位培训欠缺

社区工作也是一种需要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工作, 社区工作的岗前培训必不可少, 但在缺乏社工专业人员的现行情况下, 毫无疑问, 岗位培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

3、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之所以区别于居家养老其中一个特点就是社区养老能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如医疗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

从采访中发现, 高龄老人最需要的就是医疗保健服务, 由于空巢老人的增多, 对老人的心理帮助也显得必要起来。但由于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性不高, 在这一块上基本都是空白。

三、结合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建议

我国发展社区养老的时间很短, 经验不足, 很多地方都存在问题。为了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 我们在思考自身改善的同时, 也可以参考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社区养老体系的国家, 如英国、日本的成功经验。

(一)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在政策实施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因此国家应当加快建设步伐, 使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开展能够有法可依, 将其真正纳入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

(二) 明确政府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的职责

政府应明确在社区养老中的职责, 充分发挥引导、监督作用, 将管理权交给社区组织。使社区组织能根据自身情况, 因地制宜, 发展各类社区养老服务。

同时, 政治还应鼓励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并为民间投资者提供优惠政策。在日本, 非营利组织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 承担了80%以上的养老服务。2010年日本保健和医疗福利非营利组织已达到23985个, 占其他各类非营利组织的57.6%。这充分说明了, 非营利组织的可塑性和重要性。

(三)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开辟多渠道投入

为加大社区养老的财政支持力度, 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以社会筹资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投资机制。此外, 还可参照英国的服务项目, 一方面鼓励志愿者等服务人员主动加入, 另一方面根据各类老人的不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有偿服务, 但收费须与受助者相适应。

(四) 完善社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

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实用性, 尤其是老年人比较关心的医疗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在对待“空巢”老人的护理方面, 英国政府为社区内的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房价低廉的老年人公寓, 以保障独居老年人的生活安全。这为我国“空巢”老人的保障提供了有利的借鉴。

(五) 培养专业护理人员

加强对从事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 使培训过程标准化、考试机制统一化、资格证书合法化, 有效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鼓励志愿者参与社区养老的服务, 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四、结论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出现, 是合理应对人口老龄化国情的体现。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起步较晚, 制度的缺失、财力的不足、机构人力的非专业化都是亟待解决的。但笔者相信, 通过制度的完善、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专业的培训,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定能起到应起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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