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改革

关键词: 金融 领域 创新

中国金融改革(精选6篇)

篇1:中国金融改革

中国金融改革三大难点

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金融业改革亦在逐步推进。国务院权威金融专家认为,中国金融改革目前正步入“深水区”,所面临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当引起高度关注。而以资本市场、汇率、金融机构为重点代表的内容将是今后一段时间金融业改革的主要领域,也是“攻坚”内容。

他们认为,一是以股权分置改革为焦点的资本市场改革。在金融改革领域纷纷遭遇改革动力缺乏的问题时,证券领域主动就股权分置这一重大的制度缺陷进行改革,说明金融体系内部依然蕴藏可供开发的巨大的改革力量。所谓形势比人强,在整个中国的金融结构调整需要一个有活力的资本市场,但是资本市场又在股权分置制度缺陷约束下融资功能基本丧失时,金融体系内进行改革的动力则相应产生。

二是汇率改革稳步推进,但摩擦加剧凸现国际经济金融政策沟通协调急需加强。中国的汇率体制改革实际上一直在推进之中。但是,贸易摩擦和汇率摩擦并没有明显缓解的趋势。其中凸现出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基于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政策的沟通协调能力急需加强。

三是汇金公司担纲金融重组,金融稳定体系蕴涵隐忧。汇金公司涉足证券公司的救助,使得其在金融重组中的定位出现摇摆和模糊,特别是可能会增大现有金融稳定体系中的道德风险,一些值得深入反思的问题也开始出现。诸如,汇金公司用于这些重组和救助的资金来源于何处?是基于何种标准获取?若主要来自于外汇储备,那么,汇金公司是否需要为外汇储备的高效率运用承担考核的责任?此外,汇金公司无论是动用外汇储备,还是基于国家信用借入的外部贷款等,都涉及到公共信用和公共资源的动用,因此加强透明度和信息的披露十分重要。

他们认为,中国金融改革推进过程中,伴随而来的这些现象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操作性问题,亦直接关系到改革之效益和成败。

篇2:中国金融改革

(一)农村金融的概念及农村金融改革的概念

(1)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就是农村的货币资金融通”,“是一切与农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是货币、信用、金融与农村经济组成的‘融合体’”、“是农村货币资金运动中的信用关系”、“是以信用手段筹集、分配和管理农村货币资金的活动”、“是指农村货币资金的融通”。

(2)农村金融改革及农村金融发展

农村金融改革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狭义的农村金融改革单指农村信用社改革,广义的农村金融改革蕴涵极其宽广,既包括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国家对资金流动的引导、农村融资媒介的创新和发展,也包含农村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以及订单农业、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保险的发展等问题。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是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单纯考虑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难以解决农村金融市场的根本问题,必须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全面改革

(二)农村金融现在发展状况

已逐渐形成系统,因为农村市场大,发展前景好,农村金融占金融界的重要地位;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但是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的支持部够;农信社等一些重要的金融机构已发挥越来越要的重要,但是仍存在制度及内部系统的不足之处;我国农村金融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需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农村金融的繁荣。

(三)农村金融现在存在的不足和应该改进的地方

1,农村金融的挑战和风险

农村金融问题一直被视做中国金融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农村资金回流城市、农民贷款难、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效率低下、信用环境不好、资产质量差以及抵押担保物不足等,一直是令业界和决策层感到棘手的问题。

2,改进的方法,措施,途径

(1)体制改革

(2)机构改革(一系列包括农信社,农邮政等机构改革)

(3)发展新型农村金融(如小额信贷,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四)农村金融未来发展前景

农村金融改革的发展机遇

篇3:金融抑制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研究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在市场经济并不完善的国家,金融抑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金融风险,在出现金融危机时,可以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金融抑制的负面效应也非常显著,一是负收入效应。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通货膨胀普遍较为严重,而名义利率受到严格管制,人们为了逃避通货膨胀会减少货币的存有量降低储蓄,投资来源会枯竭,收入会长期停滞不前。二是负储蓄效应。由于通货膨胀水平较高,居民储蓄的实际利率很低或则为负值,居民会更多的持有实物资产或向国外转移资金规避风险,从而影响全社会储蓄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三是负投资效应。在市场分割的情况下,存在很多收入较高却得不到资金支持的投资机会,反而收益较低的投资机会却能得到廉价贷款,造成资金配置扭曲和低效。四是负就业效应。即发展中国家的城市规划者热衷于建立资本密集型的工业和企业,而忽视本国人口众多的国情,这些企业很难吸收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失业率会越来越高,社会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剧。

二、文献回顾

(一)国外研究

1973年,美国经济学家Mc Kinnon和Shaw提出了金融发展理论,该理论以发展中国家作为研究对象,以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作为研究重点,揭示了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的特征即处于金融抑制状态,指出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的道路即推进金融深化。麦金龙和肖发现,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明显的金融抑制现象,政府普遍实施严格的利率管制。由于发展中国家通货膨胀率普遍较高,在利率管制下实际利率往往为负值。负利率一方面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使社会储蓄水平下降,另一方面使金融资源供小于求,信贷配给低效。麦金龙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的核心在于利率的压制问题,认为发展中国家正确的金融改革途径是放松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管制,实施金融自由化,取消金融抑制政策,控制通货膨胀率使利率反应市场需求,形成均衡市场利率,使实际利率为正,从而提高储蓄率和投资量,促进经济发展。麦金龙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在西方经济学和货币理论界产生了重大反响,同时也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政策制定和货币金融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继麦金龙之后,又有很多经济学家对这一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并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数学模型。经济学家马西森认为经济增长归根到底要受到银行贷款供给的制约,而银行贷款归根到底受到存款的实际利率的影响,马西森认为实际利率达到均衡水平,经济才能稳定增长。加尔比斯的金融发展模型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金融促进经济发展重要机制在于金融可以使资金从低效益部门流向高效益的部门,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加尔比斯的金融发展模型用一种两部门模型(部门一,落后或低效的部门;部门二,先进和高效的部门)修正了麦金龙的一部门模型,从其两部门模型可以看出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提高存款实际利率有利于减少一部门的低效投资而增加二部门的高效投资,从而在资源一定的情况下加速经济的发展。Fry (1978、1980、1990)进一步分析了利率管制条件下产生的投资规模受限制、信贷配给及其对资金分配效率的不利影响,其认为提高实际利率对经济增长具有扩大投资规模,促进投资增长的双重作用,他将投资和储蓄的各种影响因素考虑的更加全面并将时滞因素纳入模型,从而能够更加准确的反应投资、储蓄对经济增长的实际影响。在这一学派的影响下,20世纪70至80年掀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金融自由化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日本和一些发达国家经济得到较好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在金融自由化中经济发展却不尽相同。一些南美国家在金融自由化的初期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在金融自由化中期的快速自由化之后,遭受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和财务危机,国家贫富分化加剧,经济从此一蹶不振。

(二)国内研究

在金融制度改革和结构演变方面,我国学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比较有影响的有孙伍琴(2003)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建立了不同金融机构的“金融功能比较框架”,提出了金融功能结构观。认为金融结构有宏观、微观、综观三个层次,宏观主要是指一国的金融体系的各种结构、金融制度,微观主要是指具体金融组织的内部结构,综观金融结构是指联系宏观与微观金融机构的各种功能结构。孙伍琴重点研究了以金融市场为主的金融结构和以银行中介为主的金融结构,比较了两者金融功能作用机制和绩效,对我国金融改革提出了一些有益建议。李木详、钟小明、冯宗茂(2004)提出了重构金融体系、调整融资结构、创新金融工具等三大金融改革策略;王小芳(2000)、王广谦(2002)、李健(2004)等从从金融深化与金融发展,金融改革和金融优化角度系统的分析了我国金融资产和结构的具体变化,指出了我国金融改革下一步应在优化金融结构上努力。袁鹰(2000)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效应进行了实证考察,认为我国银行业中存在大银行垄断和低水平过度竞争的格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规模高达80%以上,但没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特征,认为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是金融抑制下的垄断结构,只有改革才能提高市场绩效。钱颖(1995)从企业治理结构改革角度分析了融资结构改革问题,认为企业贷款是企业主要的外部融资来源,还有一批学者认为我国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林毅夫、李永进(2001)指出大力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出路。

三、我国金融制度和结构的改革历程

(一)1949年至1978的中国金融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通过组建中国人民银行,没收官僚资本和国统区银行,改造私营银行和钱庄,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方式,初步建立起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在这一时期,中国人民银行不仅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同时也是全国唯一的商业银行,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其资金薄弱,其主要业务基本依赖于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各地单位存款和企业贷款都由人民银行办理,人民银行是全国唯一的信贷中心,结算中心和现金出纳中心。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统揽一切信用业务,从而形成了高度集中统一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结构。这一体系被称为大一统的金融体系,并且一直持续到1978年改革开放。这种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与当时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财政信贷管理体制是密不可分的。这一体制对于我国建国初期的工业化建设和维护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的运行起了重大作用,有利于集中有限的财力进行重大企业和工程的建设,促进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但是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体系,使得整个金融系统缺乏活力,金融机构功能作用发挥的范围和程度受到很大限制,同时部分金融功能缺失,除了银行信用外无任何信用方式,金融体系效能低下,随着经济规模的发展壮大,这种金融体制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后的金融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金融改革则以邓小平同志“一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为指导思想,以金融机构观的观点针对“大一统’体制统得过死的弊病,围绕着构建新的金融体系,逐步开放搞活金融市场,建立宏观金融调控体系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展开改革。(1)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基础上先后设立了具有经济实体性质的独立经营的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此外,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了综合性、股份制的交通银行,以后相继成立了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一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商业银行。同时,1979年10月由国务院组建的综合经营金融贸易技术服务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以后相继成立了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投资信托公司等。同期、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后又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等。同期,1987年新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以后陆续成立了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万国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等多家证券公司。1990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此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租赁公司、金融典当业等也纷纷涌现。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多形式、多功能、多层次而又颇具中国特色的金融机构体系。(2)宏观调控逐步走向市场化。这表现在:一是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独立制定货币政策方面的能力有所加强,中央银行近年来陆续出台的一些货币政策已具有很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市场运行提供了一个可预见和稳定的宏观环境。二是宏观调控手段逐步走向市场化,再贴现,再贷款和国债回购业务对货币政策实施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政策工具的运用更加娴熟,政策工具种类日渐多样化,更加注重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的协调使用,取得了较好的宏观调控效果。三是宏观调控主体逐步按市场规则构建和完善。人民银行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货币政策实施系统,各地分支机构也逐步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调控特点。财政部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财政、税收政策体制,按市场化角度对经济进行适度的宏观调控。四是宏观调控的法制化建设得到加强,先后出台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信托法》、《担保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宏观调控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基础渐趋完善。(3)金融市场的组织结构日趋完善。金融市场的组织结构包括市场体系结构、市场组织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金融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初步构建了由借贷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组成的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在借贷市场上,形成了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合理分工的间接融资格局,并建立了一些股份制银行,引进国外战略投资推进了我国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和股份制改造,提高了银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管理水平。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一些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在一些大城市建立了分支机构,参股合资设立了一些金融企业。同时金融市场的融资效率在风险管理和利益约束下,也较改革开放初期有了较长足的发展。在央行利率调控放松的条件下,金融市场微观主体在资金价格的决定方面受市场的影响因素增加。

四、我国金融制度改革和结构变迁的局限性分析

(一)改革初期是基于金融机构观的视角进行的

金融机构观是指从机构的角度分析问题,将现有的金融机构与组织看作是既定的,认为所有的金融体系改革都只能在这个既定的前提下进行。金融机构观注重于金融机构的建立和金融机构的合并与分立,而忽略金融机构的竞争和金融功能的完善和创新。如银行机构的改革,人民银行剥离商业银行业务,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成立中国农业银行,主要负责农村金融信贷服务;成立中国工商银行,主要承接原人民银行的全国信贷业务和城镇储蓄业务;成立中国建设银行,主要是为大型工程和建设提供贷款。这些金融机构的设立,活跃了金融市场,丰富了金融功能,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条块分割严重,各自在不同的领域经营缺乏竞争,效能低下,限制了金融功能和效用的发挥。从金融功能的观点看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主要是看金融功能的完善程度,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动态演进。而此次金融制度改革只注重金融机构的建立,忽略金额体制的功能的完善,每家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功能不同,所面对的服务对象也完全不同,造成了不同金融机构在不同领域的实质上的垄断地位。垄断意味着低效,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的膨胀,同时员工的服务水平差,整个金融体系充满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微观金融基础依然缺乏有效市场约束

我国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控制力强,分支机构众多,在金融市场上基本上处于垄断地位,而股份制银行市场规模较小,分支机构仅仅局限于大城市和省会城市。银行业生存缺乏竞争和淘汰机制压力;国家主导的银行制度强化了国有银行对财政制度的替代,形成预算“软约束”;国有银行产权模糊,缺乏将外部性内在化的激励机制,缺乏深化改革的内在动力,使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难以起效,很多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银行不良资产日益增加,银行业的服务水平与计划经济时候相比并未得到根本改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品种单一,同时行政力量对银行业的干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国有银行面对风险的市场约束和自我约束机制和承受能力基本呈弱性,加大了银行监管的难度。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和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将涌入国内金融市场,银行业的竞争将变得异常激烈。外资银行成熟的金融管理方式和人性化的服务,必将对国内银行业产生较大冲击。

(三)金融抑制现象依然严重,阻碍了金融产业的发展

我国金融抑制的表现:一是对民营资本的不信任。首先,金融机构的设立需要相当大的财力和物力,民营资本经过多年的发展,实力虽已大大增强,但金融业投资巨大,民营资本是否有实力经营金融企业,依然值得怀疑。其次,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其经营失败所产生的负外部性太大,一旦经营失败,将引发诸多的社会问题,其经营失败的成本最后可能不得不由政府买单,因而政府对民营金融机构的设立顾虑重重。再次,民营资本缺乏金融运作经验,经营管理水平与金融业极高的经营素质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民营金融机构不论是在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上,还是在经营管理水平上,都与金融业经营素质极高的内在要求不相吻合。这也是我国欢迎外国金融机构进入,但却对民营金融机构三缄其口的重要影响因素。二是实行严格利率管制,严格限制金融企业的存贷款利率。由于贷款数量有限,从而使得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贷款难,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或高利贷,形成巨大的财务风险。而国营企业贷款相对容易,不少国营企业内部治理不善,造成了银行大量的不良债权。三是成了城乡二元金融体制。由于大中城市经济经济发达,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集中于大中城市,金融服务较为完善,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较少,仅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邮政储蓄只具有存款权而无贷款权,将大量的农村资金转移到城市,造成了农村经济的大量失血。而农村信用社本身比较薄弱,农民正常的金融需要得不到满足,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扩大再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我国金融制度改革和结构变迁的思考

(一)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

我国金融市场在加快对外开放的同时,却没有制定专门为民营资本收购上市公司、参股证券、基金银行的法律法规。同时民营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现象比较严重,虽然我国已经建立深市创业版股票市场,但能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毕竟只是少数。民营经济的壮大和发展,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应该立法鼓励民营资本参股金融业,并制定相应的准则和规范,适当的放宽存贷款利率,赋予金融机构更加灵活的经营方式。

(二)加快推进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金融机构往往只从事传统本行业的金融业务,如我国商业银行以经营存贷款业务为主,保险机构经营保险业务为主。业务范围单一,竞争不充分。随着我国金融业开放步伐的加快,大量的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我国金融机构必须加快改革步伐,以金融功能观为改革的视角,由单一分业经营方式向混业经营过渡,实现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国有商业银行应努力转变以经营存贷款业务为主的市场角色,向投资银行的经营方式过渡。监管当局应对金融创新进行相应的技术和政策指导以及制订有关的规章制度,适当放开对金融创新的限制,鼓励银行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和加强风险管理。

(三)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外部的冲击对本国金融和货币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影响着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在美国次贷危机中,我国资本市场遭受较大冲击,市值蒸发严重,房地产市场成交量也大幅萎缩。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与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由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加剧和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我国政府不得不改变之前紧缩的货币政策,改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国内企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因此,在金融体系改革过程中,必须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四)努力消除二元金融结构

我国金融结构中存在严重的城乡二元分化,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存在的现象。城乡二元分化的主要原因是城乡间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巨大,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集中于城市,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却缺乏金融机构的支持。同时非正规金融机构广泛存在非正规金融机构往往带有利率高,风险大不合法的特点,但农民和部分中小企业的大部分金融需求不得不求助于非正规金融,这说明了正规金融机构职能的缺位。非正规金融对于活跃农村金融市场,促进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但非正规金融往往带有不合法的特点,大量的国际游资通过非正规金融的渗透,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已经造成严重的冲击,应该加强金融改革,进一步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监管力度,不能忽略市场需求仅仅采取关闭措施,应该促进非正规金融的良性发展。鉴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对繁荣农村经济的重大作用,对于规模较大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可以考虑立法承认其合法地位,给予其应有的发展空间,将这部分金融机构纳入政府监管的范畴。鼓励规模较大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组建乡村银行,取消严格的利率管制政策,可以制定存贷款利率上限,给予金融机构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实现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

(五)切实加强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

随着土地流转制度逐步实施,必将对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当前的土地流转一般是指土地的出租、转包、转让、入股、抵押、担保等交易活动,土地流转制大体上思路是“推进土地永包制,加大土地流转,方便资本下乡”,发展“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同时“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可能会导致土地使用权流向少数资金实力雄厚的大资本手中,近几年国内房地产价格的暴涨和股票市场价格的虚高,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境内外投机资本的炒作。在目前房地产市场和股市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无疑将成为新一轮投机的热点领域,伴随着土地使用权价格的上涨,农产品价格必然上涨,可能会加剧通货膨胀。同时,外资如果透过一些国内企业控制国内大量的土地资源,必然会影响中国的国家安全。所以要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引导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朝着农村共同发展的道路上前进。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实施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农村的金融服务,加快农村金融深化力度,繁荣农村金融市场。让有实力的农民、农业企业家可以通过农村的金融市场获得融资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金融创新力度,发展新兴农村合作金融体制,让分散的农民在与金融机构的博弈中取得更为平等的地位。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规模较小,在县级一下的乡镇大多只存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信贷业务,而农村信用合作社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管理低效,无力承担土地流转制度实施后农村金融市场庞大的金融服务需求,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依然处于金融抑制的环境中。所以,在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后,加快农村金融深化力度繁荣农村金融市场是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朝着农村共同发展道路的关键所在。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力度的方法:一是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商业银行下乡。比较可行的方法是给予邮政储蓄信贷审批权,利用邮政储蓄在农村金融市场网点众多,信誉较好的有点,积极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整合农信社资源,吸收民营资本,组建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加强农村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服务水平,丰富金融功能。随着农村流转制度改革后农村庞大的金融服务需求,在城市金融需求饱和的情况下,鼓励大型商业银行重返农村,政府要做好引导和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制定完善的监管法律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和繁荣,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建立农村金融合作制度。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通过资金联接,将农户的生产关系紧密地联合在一起,这种新型的农村生产关系,将促进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可以使分散的农户在与金融企业的博弈中处于平等地位。对于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农户的土地,金融合作组织可以收购,也可以接受委托经营,农户也可以以土地入股,依托金融合作组织组建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既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又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村生产力,加快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摘要:本文回顾了我国金融发展的历程, 通过对我国历次金融制度和结构改革及其局限性分析, 结合金融发展理论, 指出我国依然处于金融抑制的金融环境中, 分析了在金融抑制环境下我国当前金融制度和结构金融抑制的各种表现, 为我国进一步加强金融深化, 促进金融制度和结构的进一步改革和变迁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金融功能观,金融抑制,金融深化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 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洪崎:《金融深化理论实证分析》,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4]杨德勇:《金融效率论》, 中国金融出版社1989年版。

篇4:中国金融改革

2007年4月,以美国第二大次级房贷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破产事件为标志的席卷全球的美国次级贷危机爆发。次级贷危机从房地产市场迅速蔓延到信贷市场,造成美国华尔街多家投资银行破产,最终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全球经济进入衰退。国内外学者认为,美国金融危机宣告了20世纪80年代末由“华盛顿共识”所确立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破灭。而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经济学又将重新回到经济舞台的中心,成为主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美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

而作为金融领域自由主义的重要措施,金融自由化在这次的金融危机中备受责难。金融自由化通过降低金融领域的政府控制,更多的引入市场行为和市场竞争,但是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以及金融监管的滞后,造成虚拟经济的过度发展,以及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严重分离。因此国内的许多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纷纷建言应该慎重推进金融自由化改革。认为正是基于严格的金融控制,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才没有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因此应该继续推进金融约束政策,加强政府对于金融部门的严格控制。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的金融业存在的问题不同于美国金融业存在的问题,美国金融业的问题是创新过度,监管滞后,而中国的情况是金融创新不足,仍然存在金融抑制。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之下,中国金融发展的相对滞后仍然是经济发展中的瓶颈和矛盾,因此必须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深化,完善金融市场的定价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保证金融市场的高效率运行,形成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格局。

宋则认为中国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不是由于“市场惹祸”,调控弱化。这种现象的产生是源于中国由来已久、颇具传统的拒绝市场、排斥市场的力量,压抑了市场体系的正常发育,造成“市场变异”。而所谓市场变异就是指市场体系在尚未健全、处于发育成长过程中不断衍生的蜕变和异化。

世界各国在面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时,都有一个因势利导地转换发展模式的问题。美国等发达国家要转变其放任自流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俄罗斯等资源能源富集国家要转变其“资源密集型发展模式”,印度等国家要转变其“服务外包型经济模式”。与之相比较,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更为紧迫。在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如何利用金融体系合理配置资源,给予必要的金融支持是当前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适当的政府干预对于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及时纠正市场缺陷、防范各类风险是非常必要的;在市场需求不足、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意愿减弱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增加政府公共支出来拉动经济增长,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但这也只能是一个应急措施,最终扩大内需还是要靠激发企业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充分利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客观上形成的倒逼机制,抓紧时机推出有利于促进进一步发展的改革措施。通过深化改革消除制约扩大社会需求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通过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来扩大内需。

在培育开放、竞争的市场体系过程中,必须高度警惕滋生出来的市场变异,必须防止这种市场变异条件下的“伪市场调节”。背景复杂、行为方式奇特的制度性、机制性的市场变异是目前中国种种不和谐的总根源。面对世界性的金融危机,中国的根本选择在于坚定不移的推进中央决策的市场化改革进程。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划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建立起高效、有序、健康运转的市场体系,也是改革攻坚阶段的主攻方向。

而在目前中国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正是以金融自由化为主要的方向,完成金融资产定价权从政府管理向市场确定的过渡,政府不断让渡自己对于金融资源的控制权,利用市场的价格机制,通过利率、汇率等资产价格来协调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关系。金融监管的缺失会导致金融危机的产生,但是过度的金融监管也会导致金融机构缺乏活力,金融市场成交不活跃,不能有效完成投融资的重要作用。过去上百年的经济金融发展历史告诉我们,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是不可能消失的,而同时完全推翻政府干预与金融监管的市场原教旨主义也不可能独获成功。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金融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政府干预和市场力量之间的微妙平衡,在于合理界定市场和政府的界限,在于当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时做出明智的选择。

篇5: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第一节世界第一个信用合作社的诞生。世界第一个信用合作社于1849年在德国诞生,它的创始人被称为“实践家”的威廉雷发巽(xun),当时他任某市市长,当时德国农民问题日益严重,为了解决农民问题,他在当地组织了60多家比较富裕的人,创立了“清寒人救助社”,为穷困农民提供比较低利息的资金,帮助农民购买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当时它的目的就是反抗高利贷,以后逐步发展和规范,1872年在德国莱茵地区第一个农民信用合作社创立,后来在德国称之为“德国雷发巽银行”。

第二节我国第一个信用合作社的诞生。最初合作思想是在“五四”运动传人我国,1923年6月在河北省香河县我国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诞生,它当时是雷发巽式的信用社试点。

第二章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变迁

第一节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变迁

1、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创建

(1)我国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体系的创建。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第一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应本质“集中统一、城乡兼顾、减少层次、提高效率、力求精简”的方针创建金融机构。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第一届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的农村金融方针。1951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合作银行正式成立,当时没有设立分支机构,1952年7月撤销,后来创立了农业银行,建立了省、市、县级分支机构。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真是雨后春笋。村镇银行、农村财务公司等等。

(2)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试办和初步发展。

旧中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种种原因………。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金融体制,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农村有“三社”即人民公社、供销社和信用社,但是现在只有信用社不断发展壮大,人民公社已经不存在,供销社在大部分农村也是没有声音。只有农村信用社一社继续生从在农村,但是正在改革之中,就是我们现在称呼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我们现在有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也有农村信用合作社。1958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实行了所为的“两放、三统、一包”,人民银行的农村营业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组成了人民公社信用部,这样农村信用部就成为“所社合一”和“政企合一”的特殊单位。农村信用部受上级人民银行和人民公社管委会双重管理。1959年人民银行农村营业部由人民银行收回,农村信用部下放给生产队管理,生产大队建立起了信用分部。(当时没有成立农业银行,农业银行的前身就是人民银行农村信用部)。

篇6:中国金融改革

2011-12-3 19:47:00 中国经济导报

当前我国财政货币政策调控机制不断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

内容提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财政实力不断壮大,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建立,财政货币政策调控机制不断完善。为完成“十二五”时期的战略目标,必须继续深化财税金融领域的改革,发挥财税金融体制和政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推动作用。

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展

1.改革开放到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

(1)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

1980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基本内容是:按行政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地方以收定支,包干使用,自求平衡。

1985年,在实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和两步“利改税”改革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这种财政管理体制,在形式上向分税制有所靠拢,但实质上仍是包干制。

198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地方实行财政包干办法的决定》,各地方开始实行六种新的包干体制。此后,财政包干体制一直执行到1993年。

(2)围绕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进税制改革

1978~1982年是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准备时期。1980年和1981年两年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三部税法颁布,初步形成了涉外税收制度。

1982年以来,围绕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和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除实施“利改税”外,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包括:把原来的工商税,按性质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实行支持和鼓励横向经济联合的税收政策;改革关税制度,实行关税互惠条款等。至1993年,我国形成了由七大类37个税种构成的复合税制体系。

(3)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1979年起,进行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无偿拨款改为贷款的试点工作。1981年发行国库券,成为恢复与发展国债制度的开端,并尝试在财政经济运行的调节中使用财政赤字工具。

1982年以来,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制度。一是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推行“拨改贷”、经费包干等新的管理制度。建立预算收支的约束机制,增强财政分配的透明度。1990年着手试编1991年度的复式预算(草案),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管。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1988年,国务院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步骤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积极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三是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分行业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开始实行。四是改进国债发行方式,开放国债流通市场。

2.1994年以来的财政体制改革

1994年以来,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入,初步形成了以分税制为主体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1)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支出责任,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收入范围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需支出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按税种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地域性强、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

(2)稳步推进税制改革,调整完善税收体系

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为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流转税制。对部分产品开征消费税,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简化并统一个人所得税制;实行了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工商税制改革,以农业特产税为重点的农业税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完善了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后,我国税种由原来的37个减少至23个,初步实现了税制简化、规范和统一,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税收制度。

近年来陆续进行了必要的税制调整。一是流转税制调整。增值税:2004年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等率先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2006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中部部分老工业城市,2009年起全国正式推开。消费税:2006年大规模调整消费税税目和税率,强化了税收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二是所得税制改革。2006年以来多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目前已提高到3500元/月。2008年起,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三是道路和车辆税费改革。2000年用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费;2009年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

(3)实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为照顾地方既得利益,分税制改革后实施了具有转移支付性质的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制度。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基数部分全额返还地方。1994年以后实行增量按比例返还。

1995年实施中央对地方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并开始引入标准财政收支概念。2002年将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改为财力性(2009年又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2002年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机制改革,除少数特殊行业或企业外,对其他企业所得税和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增量分成、比例分享。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要求,为配合实施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目标和推动重大改革,实行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

各省参照中央做法,初步建立了省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制度。

(4)农村税费改革进展顺利,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000年开始在安徽等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2年试点范围扩大到河南、河北等16个省区,2004年起除烟叶产品外,取消了农业特产税,2006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近年来,一些地方还根据本地区实际,对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开展了“乡财县管”、“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和“扩权强县”试点。

(5)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从2006年起施行新的收支分类方法,主要是按照功能分类设置财政支出科目。二是先后推行了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等。三是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07年起试行编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0年起预算草案随国家预算报全国人大审批。2010年起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改革开放以来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成就

1.形成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双主体”复合税制

1978~1994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各级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出现困难。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呈持续稳定增长态势。1994~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7.39%,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94年的10.8%上升至2010年的20.71%。

“双主体”复合税制已经形成。1994年,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合计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7.6%,2010年下降到52.3%,下降了15.3个百分点。1994年所得税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为13.8%,2010年上升到24.15%,比1994年提高了10.35个百分点。

2.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大幅上升,改变了中央财政能力下降的局面。中央财政本级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3年的22.0%提高到2010年的58.04%,上升了36.04个百分点,近年来基本稳定在52%以上,为中央政府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丰富调控手段创造了条件。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中央财政对地方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财力补助不断加大,促进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2010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总额(不含税收返还)27347.72亿元,为1995年的53.8倍。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达到4759.79亿元,是1995年21亿元的226.7倍。

地区间人均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2000年,西部与东、中、东北地区人均财政支出之比为1?1.45?0.75?1.49,2010年这一比例缩小为1?1.04?0.73?1.15。

3.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强化。教育、医疗、社保占全国财政支出比重稳步上升。2010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14.0%、5.35%、10.16%,比1998年提高1.6个、1.55个、7.16个百分点。

农民负担明显减轻,财政支农支出大幅增加。与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村税费改革使全国8亿农民每年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09年,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7253亿元,比2006年翻了一番。

金融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体制改革的进展

1.改革开放~1994年的金融体制改革

(1)建立专业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机构初步发展

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1984年初工商银行正式成立,四家专业银行构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国家专业银行体系。

1986年,国家放开商业银行准入。中信实业银行(1987)、招商银行(1987)、深圳发展银行(1987)、中国光大银行(1992)等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并迅速发展,中国银行业机构的多元化、竞争性格局逐步形成。此外,外资金融机构也逐步进入中国。

这一期间,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呈现了快速发展的态势。

(2)人民银行开始履行中央银行职能

1984年工商银行成立后,人民银行成为专门从事金融管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政府管理机构,初步解决了人民银行“政企不分、一身二任”的弊端,“大一统”金融体系走向终结,中央银行制度初步确立。

(3)探索建立各类金融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1986年在广州等5个城市试点开放和发展同业拆借试点,然后在全国铺开。1990年人民银行制定了《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由于1992年~1993年非法集资与违规拆借现象愈演愈烈,1993年人民银行发布一系列规定,进一步规范与整顿同业拆借市场秩序。

债券市场。1981年,我国政府开始发行国库券,揭开了中国国债市场恢复和起步的序幕。此后,又陆续发行了财政债券、国家建设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多种形式的国债。198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沈阳、上海等7个城市开办了国库券转让业务试点。随后,试点扩大到北京、天津等54个城市。1984年,企业开始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1993年出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企业债券管理体制进行了规定。

股票市场。1984年,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在中国出现,“股票”这一新生事物进入中国经济金融领域。1986年,开始办理股票柜台交易。1987年1月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出台了《证券柜台交易暂行规定》。党的十三大后,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拉开序幕,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股份制改造和发行股票。1990年底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成立,中国股票交易市场步入规范发展阶段。1991年深圳和上海交易所先后发布了深证综指和上证综指。这一阶段,对股票发行上市采取“规模控制+实质审批”的计划管理模式。

外汇市场。1979年,我国开始对出口企业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允许留成外汇相互调剂。1985年,第一个外汇调剂中心在深圳成立,形成了企事业单位之间外汇余缺调剂的市场。

2.1994年以来的金融体制改革

(1)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分业监管制度

1994年,人民银行加快了改革步伐和职能转换。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实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地位,确立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发展和监管思路。200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调整了人民银行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其宏观调控部门的定位。

1998年开始,金融监管职能逐步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成立于1992年的国务院证券委于1998年撤销,职能划归证监会。证监会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1998年,保监会成立。2003年4月,银监会成立,标志着中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最终确立。

(2)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

不断调整和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一是逐步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币值稳定在货币政策目标中的首要地位。1994年货币供应量和新增人民币贷款成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1998年取消贷款规模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同业拆借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的目标。二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再贷款、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逐步发挥作用,但信贷计划仍然在货币政策工具中起主导作用。随着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间接调控机制的逐步健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一些新的数量型、价格型和审慎型调控工具不断丰富和完善。三是积极稳妥地丰富宏观审慎工具。灵活运用信贷政策、差别存款准备金率、住房抵押贷款按揭比例等手段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平稳增长。2011年,还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以引导信贷结构。

(3)推进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改革

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设立,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开,中国金融机构体系改革进入了以市场化为基础的商业化改革新阶段。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确立了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平等地位和商业银行性质。为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国家先后发行特别国债注入资本金、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新一轮商业银行改革拉开帷幕。2003年以来,经过汇金注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环节,中国银行(2005)、建设银行(2006)、工商银行(2007)和农业银行(2010)先后在内地和香港公开上市。

股份制商业银行强化公司治理建设,通过引进合格境外投资者,进一步完善资本结构。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完成股份制改革,在内地或(和)香港成功上市。

2007年底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转型的改革思路。2007年底,汇金向国家开发银行注资200亿美元,并正式启动改革进程。2008年底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也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

1996年开始,监管部门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对证券公司进行了清理和规范。1999年《证券法》实施后,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2003年8月起,我国对证券公司实施了综合治理,稳妥处置了高风险和严重违规的券商。2004年、2005年开展创新试点类和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工作。2007年8月评审结束,标志着我国证券公司高风险的综合治理阶段结束。

证券交易所成立后,中国的基金业开始起步。但基金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和其他问题逐步暴露,多数基金的资产状况趋于恶化。1997年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颁布了《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基金业和基金公司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200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在此基础上,证券监管部门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对基金公司的管理。

1993年底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保险业改革的基本思路。1995年通过的《保险法》,标志着中国的保险体制改革在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上迈出关键性一步。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制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各全国性和地方性保险公司相继成立,推动了保险竞争格局的形成。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三家国有保险公司改制工作基本完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随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纽约和香港两地同步上市。

1995年,信托投资公司开始同其所属银行脱钩。1999年,人民银行开始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同时起草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到2000年,全国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完成。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中国信托业运行有法可依。

(4)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同业拆借市场。1996年,人民银行以原有的外汇交易系统为平台构建了全国统一拆借市场。1996年放开拆借利率上限。1998年以后,逐步扩大市场参与主体范围。2002年成员准入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2007年1月,人民银行推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成为人民币的基准利率。2007年7月,人民银行颁布新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全面调整了同业拆借市场的有关规定。

债券市场。1996年起,三家政策性银行开始发行政策性金融债。为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1998年以后,国债发行规模显著扩大。2004年允许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2007年,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对境内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2008年,企业债券发行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先核定规模、后核准发行两个环节简化为直接核准发行一个环节。2008年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开始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由发改委、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分别实施监管的债券得到迅速发展。

股票市场。1999年7月,《证券法》实施,中国的证券发行发生了制度性变化。从发行管理体制看,审批制被核准制替代。2000年《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正式颁布,2001年证监会正式取消了审批制和招标制,代以“核准+通道”的发行模式。2005年开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中国股市存在的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分置问题。到2007年初,经过64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基本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2009年10月30日,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创业板市场顺利推出。

外汇市场。1994年,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结售汇制度。外汇市场的交易品种从仅有美元和港元,增加到日元、欧元等8个,并引入远期外汇交易。从外汇制度看,做市商制度、双向交易、询价交易等制度先后被引入。200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此后,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汇率成为人民币的基准汇率。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成就

1.金融总量不断增长

(1)货币存量增加,经济货币化程度不断提升

1978年,中国经济流通中现金(M0)为212.0亿元,狭义货币(M1)为580.4亿元,广义货币(M2)为1159.1亿元。改革开放以后,货币总量持续增长。到2010年,M0余额为44628.17亿元,M1的余额为266621.54亿元,M2的余额为725851.79亿元,分别增长了209.5倍、458.4倍和625.2倍。整个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也不断提高。M2占GDP的比例从1978年的31.80%上升至2010年的180.91%。

(2)金融资产总量急剧扩张

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快速增长。从1983年的不到4000亿元人民币(均为国有专业银行所拥有)增长到了2010年842803.85亿元,其中,4家全国性大型银行金融资产总额为203793.20亿元,占比仅为24.18%。

沪深两个交易所成立后,以股票、债券为主的中国金融资产规模经历了跨越式的发展。1992年,境内上市公司总共53家,总市值1048亿元。2010年,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含A股、B股和H股)达2063家,总市值和流通市值分别达265423亿元和193110亿元,已跻身世界前列。债券市场近年来迅速发展壮大。截至2010年12月31日,债券市场国债余额59627.85亿元,企业债余额14443.36亿元,金融债余额57038.66亿元,短期融资券余额6655.35亿元,公司债余额1641.40亿元,中期票据余额13606.12亿元。2010年全年债券市场交易总额达676872.18亿元。

2.金融机构体系趋于完善

金融机构体系从“大一统”的中国人民银行体系逐渐演化为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金融组织、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等多层次、多类型、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截至2010年末,境内银行机构(含外资)共有3769家,保险公司146家,证券投资基金704只。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也在迅速发展。各类型金融机构在功能定位、服务区域上实现了协调互补。

3.金融市场不断壮大

30多年来,中国的金融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逐步走向完善。金融市场打破了信贷资金完全按照指令性集中和分配的传统做法,成为资金融通和金融资源配置的主要场所。各类金融市场功能分工更为细化,形成了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金融期货、黄金、产权在内的全国性金融市场体系,部分产品的交易规模已居世界前列。

继续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为完成“十二五”时期的战略目标,必须继续深化财税金融领域的改革,发挥财税金融体制和政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推动作用。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1.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一是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此外,还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提高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

2.改革完善税收制度。

一是利用当前财政收入形势良好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制度改革,着手研究开征环境税的实施方案,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调节收入分配和引导合理消费的功能。二是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从制度上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政不统一问题。三是完善房地产税制。在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既为培育地方支柱税源创造条件,又为建立对居民存量财富进行税收调节的机制打下基础。

3.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扩大编制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权益收取比例,逐步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公共预算,并增加用于民生事业的支出规模和比例。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1.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继续深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改革。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快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型。积极推进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继续加强对证券期货公司的净资本管理。加快保险业改革,完善企业内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管控体系,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提高资金运作水平。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逐步实现市场化转型,充分发挥其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职能。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2.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适应创业企业特点的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推进股票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完善债券发行管理体制,探索建立适合债券特点的发行审核机制。优化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提高机构投资者比重,推进债券品种创新,有效扩大债券市场规模。研究推出商品期权和商品指数期货,完善期货市场品种体系。大力发展期货机构投资者,促进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建设。稳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建立股指期货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加快完善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政策,促进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其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积极推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和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建设。适应人民币区域化和国际化进程的需要,稳步推进外汇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黄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的黄金市场交割标准。

3.完善金融调控机制。

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框架,健全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提高货币政策决策的科学化和透明度。改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环境,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金融机构完善风险定价机制,提高微观主体的风险定价能力和利率敏感性。完善利率调控框架,逐步理顺中央银行利率、市场利率及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间的关系,建立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控市场利率、市场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利率定价、金融机构利率引导企业居民的投资和消费行为的利率传导机制。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逐步提高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积极推动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的支付、清算和使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的限制,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4.加强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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