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特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公司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协调一致、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或重大、特大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三、应急处置措施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各类突发性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责任、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
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各小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替补原则:领导小组组长不在岗时、副组长自动替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公司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五、 工作流程
启动预案:突发群体伤亡时间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核实时间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时间等信息,认真研究、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人赶赴现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
2、信息发布:公司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是做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公司向政府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公司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任,提出要求组织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3、现在处置: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4、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公司下达解除应急
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组成以下小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 (3)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4)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奖金保障工作。
六 、 保障措施
1、公司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公司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24小时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再向各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物资。
七 、 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江西卓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一、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CHF/YA-2007-1),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 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 、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 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 、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 应急组织与职责
1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 应急处置
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 、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 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应列出的企业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电预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等)
第三篇:企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xxx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切实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特制定本企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1、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更安全的工作环境。
2、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处置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
3、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适用范围
1、凡在本公司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中,造成的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2、本预案中的“安全事故”,包含火灾事故 、工伤事故、偷盗事故、设备事故。
三、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本公司应急预案实施一级反应组织机构。
(一)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3、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核技术总监担任,设备部和生技部人员组成;
4、现场伤员营救组组长由公司财务部长担任,
一、
二、三车间主任担任副组长,财务部和销售部人员组成;
5、消防灭火和物资抢救组组长由公司安全员担任,除义务消防队外,安全员有权临时抽调一切可以抽调的其他人员组成;
6、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生产管理部长担任,生产部人员组成;
7、善后及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工会、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1) 分析应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
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2) 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3) 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4) 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5) 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6) 协调后勤方面的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7) 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8) 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9)决定应急指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1) 协助应急总指挥,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 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3) 布置、检查应急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备战状态;
(4) 控制紧急情况;
3、技术处理组职能及职责
(1)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
程技术分析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2)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职责
(1) 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2) 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5、物资抢救的职能及职责
(1) 抢救可以转移的专区内物资;
(2) 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3) 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器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4) 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1) 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2) 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3) 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4) 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应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7、善后及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一)善后工作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2)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3)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5) 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二) 事故调查工作
(1)保护事故现场:现场拍照取证,取得旁证证明;
(2)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3)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5) 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形成事故会议纪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
人员进行考核、教育、总结。
四、事故报告程序及现场处置
1、公司办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手机xxxxxxxxx);公司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副总指挥报告,事故重大时,可直接拨打基础
110、1
19、120电话并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火灾等重大事故时,根据总指挥确定的相关职能,各机构成员应立即进入事故现场,齐心协力积极配合,听从统一指挥和调遣。如现场处置需要外
界人力、器材、物资和设备支援时,应及时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统一调度。现场处置的具体程序应依据本方案的应急组织机构,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的具体施救处理工作,公司的机构设备、车辆和人力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保证各项救援工作迅速顺利进行。
3、一般工伤、设备、偷盗事故的现场处置
(1)结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涉及到的相关条款,一旦发生一般工伤、设备、偷盗事故时,相关现场人员应迅速及时地采取有效措施,灵活安全的方法,扼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尽最大努力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同时及时向公司安全员和事故部门第一负责人汇报。根据事态发展状况、程度,相关人员应赶赴现场指导,参与事故处理,同时汇报相关公司领导。
(2)涉及交通事故的,应及时122交警处理,同时车辆应报保险公司备案、评估。
(3)一旦发生工伤人身事故,应及时叫车(或120)派人送就近合适医院救治。事故妥善处置后24小时内事故发生部门应将事故报告单送公司安全员。公司安全员视事故状态情况,送区社保备案。
(4)设备事故发生后,责任机台保全工、责任机台操作员在及时处理一般应急事项后,应及时汇报生技部、设备部第一负责人,各部应通力合作。在事故妥善处置平稳后8小时内,事故发生部门(责任部门)应将事故报告单送安全组长,由设备部安全组长确认并上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
(5)事故报告内容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员人数、员工伤势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现场情况、报告人(有旁证的,要有旁证材料,事故报告单应有责任部门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
五、其它材料
(1)本预案制定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备案实施。
(2)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职能机构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延误救援时间,并造成后果,将追究其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xxxxxxxxxxx公司
办公室
年月
拟稿:签发:
第四篇:储粮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阳城县东冶粮站
储粮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为有效监测和应对各类突发储粮安全事件,保证储备粮储存安全,质量良好,保护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阳城县东冶粮站应急状态下,对所保管的粮食在储藏期间出现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站主任统一领导下,储粮安全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由各职能人员按照储粮应急职责负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建立科学的储粮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对储粮跟踪监测,出现应急前兆及时预报,提前作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储粮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应对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有效控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粮站站长为组长,粮站保管为副组
长,其他职工为成员的储粮安全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储粮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站储粮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储粮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库区内的储粮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储粮监测预警系统,科学监测和分析储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出现储粮应急状态时,由粮站站长同意,启动本站储粮应急预案,同时将其应急状况上报县局。粮库各人员要按照储粮安全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工作。
(三)成员职责
1、粮站站长:组织开展储粮应急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2、粮站保管:负责所需的生产资料和保护装置,负责加强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生产安全进程和动态。负责消防设备的供应与维护,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消防沙池含沙是否充足,禁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入库区,每天24小时加强巡逻,维护库区生产安全秩序。
(四)指挥部职责
本库储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在本预案启动条件下,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保管室,工作人员由保管抽调人员。一旦发生储粮应急响应则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库储粮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储粮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库储粮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综合有关应急状态信息,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承办相关会议。
三、应急报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要马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较大自然灾害。
2、粮食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
3、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故事件。
四、储粮安全应急保障
(一)粮油应急保障进入储粮安全应急状态后,有关人员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储粮发热霉变备有翻粮堆工人,晒场,浸水备有编织袋、沙子、薄膜,起火备有灭火器、沙子、消防栓,粮食环流熏蒸期间具有备用电源,粮食出入库、运输由保管员全程监督,有涉及人员伤害的第一时间进行抢救。
(二)应急通信保障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人员,互相持有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更新,保证通信畅通。
(三)应急培训和演练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人员要加强
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出现储粮安全事故时,储粮应急指挥部立即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确认出现县粮油应急状态时,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启动本储粮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安排部署应急工作。
(二)应急终止储粮安全应急状态消除后,应急指挥部在站领导提出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公布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阳城县东冶粮站
第五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
【法规标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14-9-22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总结和吸取应急处置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除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以外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和监督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或授权、委托成立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统称事故调查组),分级负责所调查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组协助下级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进行应急处置评估。
第六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单独设立应急处置评估组,专职负责对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事故调查组应急处置评估组组长一般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担任,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并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 第七条 应急处置评估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听取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事故及应急处置情况说明;
(二)现场勘查;
(三)查阅相关文字、音像资料和数据信息;
(四)询问有关人员;
(五)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可以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第八条 事故单位和现场指挥部应当分别总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事故调查组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提交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二)先期处置情况及事故信息接收、流转与报送情况;
(三)应急预案实施情况;
(四)组织指挥情况;
(五)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六)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
(七)现场管理和信息发布情况;
(八)应急资源保障情况;
(九)防控环境影响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救援成效、经验和教训;
(十一)相关建议。
事故单位和现场指挥部应当妥善保存并整理好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书证和物证。 第九条 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故单位的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响应情况,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二)先期处置情况,包括自救情况、控制危险源情况、防范次生灾害发生情况;
(三)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执行情况;
(六)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装备、物资储备、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发地人民政府的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响应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后信息接收、流转与报送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情况;
(二)指挥救援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资源调动情况、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包括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应急资源保障情况、防范次生衍生及事故扩大采取的措施情况、防控环境影响措施执行情况;
(四)现场管理和信息发布情况。
第十一条 应急处置评估组应当向事故调查组提交应急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应急处置基本情况;
(二)事故单位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
(三)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
(四)评估结论;
(五)经验教训;
(六)相关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将应急处置评估内容纳入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改进和加强日常管理、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每年对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情况进行总结,并收集典型案例,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生产安全险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的,依照本办法执行;未成立事故调查组的,由现场指挥部或事发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是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到事故危险状态消除期间,为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和环境而采取的措施、行动。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险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但损害未达到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的事件。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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