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首次获得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关键词: 硕士

成都大学首次获得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精选10篇)

篇1:成都大学首次获得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中国人民大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审核报告

一.申报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目的和意义

翻译是促进中外交流的基础,也是中国走向世界的重要前提。而传统的学术型翻译专业由于强调对翻译现象和翻译理论的研究,使学生的实际笔译和口译能力并不能适应高层次国际交往对翻译的要求。因而,增设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具有特殊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其目的和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积极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指示精神 积极发展硕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这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明确目标。《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为设立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点提供了具体指导。

2.满足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国际地位迅速提升对职业翻译人才的需求

当前经济全球化加剧,国际交往日益频繁。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的翻译人才培养愈发重要。高级翻译人才需要专门的职业技能训练。目前全国有职业翻译3.5万多人,相关从业人员超过10万,专业翻译公司3000多家,但现有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专业训练的翻译人才只占总人数的5%。培养大批高水平、专业性翻译人才已成当务之急。

3.根据国内职业翻译人才培养的现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中国正规的外语教学始于1862年创立的京师同文馆,而创建京师同文馆的初衷就是培养外语翻译人才。因此,翻译人才的培养在中国已有150多年的历史。2007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我国高校开展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为我国翻译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一个极其难得的发展机遇。虽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从创建之初到现在仅有短短5年的时间,但是它却是我国39个专业学位中发展最快的一个专业学位,从2007年的15个试点单位,加上2009年增设的25个培养单位,截止2011年底,翻译专业硕士学位培养单位的总数已增至159所。

然而,国内现有的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对于职业翻译人才的培养普遍感到迷惘。其中最主要原因是,这些培养单位的教学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缺乏正确的专业学位办学理念,不了解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与传统的科学学位(翻译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区别,其结果是许多培养单位办学没有特色,基本上均以培养外交、外事、外贸的翻译人才为目标。而且,因为同一地区的数所院校一哄而上,有些地区已经出现为了抢生源而降低教学要求等恶意竞争的现象。可以预见,2012年启动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会使现有的159所培养院校中,有相当一部分院校将被认定为“不合格”,更有一批院校因为培养的毕业生没有特色而被市场淘汰。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将以培养金融和法律方向的口笔译人才为主,,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能够有针对性地克服和解决国内目前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存在的这些问题。

二.中国人民大学增设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思路和实施方案

1.基本思路

借助中国人民大学传统优势学科财政金融和法律的学术力量和学术影响,鼓励国内高校这两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和社会上的从业人员报考人大翻译硕士,重点培养能够从事金融和法律领域同声传译、会议口译、专业笔译的职业翻译人才;聘请联合国纽约总部和日内瓦总部的译员担任兼职教授,使人大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自始至终都能直接受益于联合国译员丰富的国际会议、会谈的实战经验;同时,进一步加大外国语学院翻译专业教师引进的力度,为本学科点的创立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实施方案

在认真学习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下发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方案》的基础上,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与人大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的专家学者经过反复研究,决定:

(1)组建中国人民大学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工作主要由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财政金融学院共同来承担,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设在外国语学院的MTI教务办公室来承担;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任教师中既有长期从事翻译教学的外国语学院英语教授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也有财政金融学院和法学院具有长期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具有本专业翻译实践经验、英语流畅的教授;

(3)兼职教授主要为联合国纽约总部和日内瓦总部的译员,以及美国大学从事翻译教学或有丰富翻译实际经验的教授;授权点申请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后,还将聘请几位国内翻译界资深翻译和译审,以及有成功办学经验的高校翻译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担任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4)招生的对象以具有比较扎实的英语功底的、法律、金融领域的从业人员和高校法律、金融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为主,同时也兼收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对于英语专业的考生,在学期间要补法律或金融方面的专业基础课;

(5)课堂教学以实践教学为主,在学期间必须完成至少15万字的笔译实践或不少于400磁带时的口译实践;每个学期轮流为学生上课的兼职教师(联合国译员和国内外资深翻译专家)更能把翻译的实际经验引入职业翻译人才培养的过程,极大缩短课堂模拟教学与今后实际翻译工作间的距离;

(6)进一步完善中国外文局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两个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细化学生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条款,使实习成为职业翻译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中国人民大学增设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

1.学科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始于1937年陕北公学的外语专业。于1986年获英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于2011年3月获得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设英语语言文学等3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现已逐步形成了外国文学研究、外国文化研究、外国语言学、翻译理论与实践等4个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丰硕,人文资源厚重,国际交往频繁,与世界多所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持久的人才培养与合作科研伙伴关系,能够确保高质量外语人才培养。

我校金融学科点于1981年被教育部确认为金融学博士授予点,以金融学为骨干的应用经济学科在教育部2004、2009及2012年三次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名列全国第一。法学学科点于1981年被教育部确认为法学博士授予点,在教育部2004、2009及2012年三次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名列全国第一。我校具有跨学科培养人才的优良传统,增设有中国人民大学特色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雄厚的学科基础。

2.师资条件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职教师来自外国语学院、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财政金融学院以及法学院,学科领域多样、国际化程度高、学术背景过硬、年龄结构合理,共100,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36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百分比达58%。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的教师67人,有长期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教师近半。

在专职教师中,拟任授课教师32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8人,共占专职授课教师的71.88%,具有博士学位及博士在读的教师共有29人,占专职授课教师的90.63%。教师获得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和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荣

誉,并入选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和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专职授课教师的海外经历丰富,有长期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超过70%。所有教师均可自如使用汉语和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专职授课教师的口笔翻译实践丰富,成绩突出。教师作为口译译员参加过商务部外援项目、中国社会科学论坛、世界汉学大会等众多论坛和会议的交替传译或同声传译工作,服务客户包括各大国际组织、政府机关、企业及教育机构等。在笔译方面,教师不仅承担了“百部国剧英译”等重要文学翻译项目,翻译了《紫钗记》、《十日谈》、《哈克贝利•历险记》、《格列佛游记》、《中国印度之智慧》等经典作品,还翻译了《法律与历史》、《中国庭审控辩技巧培训教程》、《计量经济分析》、《全球投资学》等富有法学或金融特色的书籍。教师在翻译领域曾获得韩素音青年翻译奖二等奖、戈宝权文学翻译奖优秀奖、澳大利亚政府澳中理事会翻译图书奖等奖项。

专职授课教师在翻译、金融学及法学领域具有广泛的学术与实践联系。教师在国内外相关领域担任的社会兼职包括中国典籍英译研究会理事、中国翻译协会专家会员、《中国翻译》杂志审稿人、人民文学出版社译审、《中国人民大学学报》英文译审、《英语教育周报》“译家津指”栏目主持人、国际英文教授协会成员、Innovation in Language Learning and Teaching编委会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世界银行与IMF顾问专家、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国际著名金融期刊Quantitative Finance执行编辑、世界比较法研究院(IACL)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等。

教师队伍突出的专业水平、优秀的教学能力、充足的海外经历、丰硕的翻译成果和广泛的社会联系确保了中国人民大学具有良好的专职教师师资支撑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日常教学,培养的职业翻译人才将在法律和金融等领域大有所为。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拟聘请兼职教师15人,包括联合国纽约总部译员王若谨、章颖、徐漾,日内瓦总部译员吴军、王慧云、赵兴民、蔡力坚,国际民航组织译员翟宏彪,美国蒙特雷国际研究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教师施晓菁、鲍川运、John Balcom、Laura Burian,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终身教授刘军、美国新泽西州大学终身教授杨孝明以及美国辛辛那提大学终身教授黄少荣,全部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级译审等高级职称,均可担任研究生导师。其中10人曾在联合国口译处或笔译处担任译员,占兼职教师总数的66.67%;7人现为美国大学教师,均从事翻译教学或有丰富翻译实际经验,占总数的46.67%。

所有兼职教师均具有研究生学历,其中26.67%具有博士学位。绝大部分兼职教师接受过专业翻译训练,受训学府既有北京外国语学院联合国译员训练部、上海外国语大学、广州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前身)等国内著名外语院校,也有美国蒙特雷国际研究学院高级翻译学院等国际一流翻译教学机构。

兼职教师均具有顶尖的翻译实践水平。教师队伍中包括了国际口译协会(AIIC)会员、联合国纽约总部口译处中文科科长、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口译处中文科科长、联合国笔译处高级译审、美国文学翻译协会会长和国际译联文学翻译委员会委员等优秀翻译从业人员。兼职教师积累了层次高端的口译实践经验,曽在众多重大外交外事场合为重要领导人进行口译;他们为各大国际组织及政府部门提供笔译服务,还将《白蛇传》、《曹操与杨修》、《骆驼祥子》等中国文学文化作品译成英语,并将The Chinese of America、Light in August等重要英语作品译成汉语,为中外文化的深度交流贡献力量。

这些翻译实践出色的兼职教师同样具有丰富的翻译教学经验。超过半数兼职教师具有在美国蒙特雷国际研究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或北京外国语学院联合国译员训练部从教的经历;他们多次参加中国译协组织的暑期高级英汉翻译及师资培训以及其他翻译培训教学。兼职教师担任了国际译联(FIT)培训委员会成员、蒙特雷国际研究学院高级翻译学院院长、北京外国语学院联合国译员训练部负责人、中国外文局教育培训中心顾问等众多与翻译教学紧密相关的职务;出版了《联合国文件翻译》、《英汉实意翻译案例讲评》、《汉英翻译指要-核心概念与技巧》、《理解与表达:汉英翻译案例讲评》以及An Introduction to Chinese-English Translation等多部翻译教学书籍,在翻译教育领域具有深远影响。如赵兴民教授编写的《联合国文件翻译》,通过案例讲评的形式介绍了联合国中文翻译部门对翻译质量的—般要求以及译文审订中经常发现的问题,书中所讨论的翻译理念、方法和技巧普遍适用于国际组织、政府部门、公司企业的翻译,影响广泛。

中国人民大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兼职教师凭借顶级的翻译实践经历和丰富的翻译教

学阅历,更能把翻译的实际经验引入职业翻译人才培养的过程,极大缩短课堂模拟教学与今后实际翻译工作间的距离,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自始至终都能直接受益于教师的实战经验,迅速成长为优秀的职业翻译人才。

3.教学条件与实践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具有国内一流的资料、设备基础,校图书馆、计算机房和多媒体教室等提供了良好的教学条件。全校开放的研究生选课系统为跨学科联合培养人才提供了保证。外国语学院现有一个小型圆桌会议室形式的专用同声传译实验室,使用面积约98平米。该实验室从设备配置到布局设计皆参照大型会议中心标准,采用国际会议主流品牌——博世红外同声传译系统,配备多媒体教学系统、11个同传位、20个发言席位,可支持7种语言,30个旁听席位,并具有摄像跟踪功能及互联网访问设施,可以同时容纳31名学员。可以为同声传译教学和实践提供最先进、最真实、最高效的平台。还有一个先进的专用笔译实验室,总使用面积约98平米。该实验室配有多媒体教学系统、2部服务器、42台终端及互联网访问设施。配有目前翻译实践领域最主流的辅助系统——雅信机辅笔译系统及SDL Trados 2011翻译系统,可以为笔译教学及实践提供强大的工具、资料库及管理辅助平台。外语文献中心收藏大量的中外专业文献,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财政金融学院及法学院资料室也可以提供大量资料。同时,外国语学院同外文局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建有校外专业实习基地,能够保证学生充分的学以致用的实践机会。

四.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议工作

1.总负责:研究生院

学校将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纳入研究生院的管理系统,在招生、培养与学位授予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与具体指导。

2.工作小组 组长:何其莘

成员:刁克利、朱源、江晓丽、董丹萍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名单 黄友义(主任)

中国外文局副局长兼总编辑、中国翻译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际译联副主席、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

蒋洪新

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委员、高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西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柴明颎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翻译学院院长、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上海翻译家协会副会长

姜永刚

中国翻译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国际译联标准委员会主席

王建平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外国语学院常务副院长

张成思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金融学院货币金融系主任、教育部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

篇2:成都大学首次获得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第二条 学位申请者须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服务。

第三条 学位申请者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列水平者,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一、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

二、掌握所从事领域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

三、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

第四条 学位课程考试和要求:

一、政治理论课程: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二、基础理论类课程、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三、一门外国语(含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撰写外文的论文摘要。

学位课程考试,可按上述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第五条 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论文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论文选题可来源自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应用基础性研究、预研专题;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工程设计与实施等6个方面。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或研究论文。论文的基本要求为:

一、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二、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立见解;

三、论文工作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四、论文工作量饱满,一般应至少有1学年的论文工作时间;

五、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六、对不同领域或形式的论文另要求如下:

(一)工程设计类论文,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设计符合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设计结果投入了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

(二)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实验研究、系统研究等)项目论文,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过程正确,实验方法科学,实验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三)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为主要内容的论文,要求需求分析合理,总体设计正确,程序编制及文档规范,并通过测试或可进行现场演示;

(四)侧重于工程管理的论文,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统计或收集的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七、论文正文应不少于3万字(其中产品设计、技术改造、软件开发类论文文字部分不少于1万字,且图纸或程序源代码需等效达30个标准版面以上)。撰写格式另行规定。

第六条 学位论文的评阅:

学位论文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学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预审同意后,在举行答辩前,应聘请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一)、论文评阅人由2位具有副高(或硕导以上资格)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且至少有1位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外单位专家。

(二)、论文评阅人建议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办公室批准后聘请。论文评阅人名单及学术评语对学位申请者保密。

(三)、评阅意见中如有1人持否定意见,由学位办公室增聘1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2位评阅人(包括增聘的评阅人)持否定意见,论文评阅不通过。

(四)、论文评阅时间不少于7天。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办公室可直接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评审,评审规则另定。

第七条 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由学院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办公室批准。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副高级(或硕导以上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至少有1位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外单位专家。最多只能聘请1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

三、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答辩委员会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作会议记录,参与起草会议决议,整理与答辩有关的全部材料。秘书须由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秘书没有表决权。

四、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学术民主。

五、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应出席答辩会和答辩委员会会议。

六、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并作出建议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的决议。

七、答辩委员会应对学位论文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一)、论文一次答辩通过,但需少量修改,可在15日内完成的,经指导教师审查认定后,论文可以作为正式文本上报。

(二)、若论文一次答辩未通过,需对论文作较大的补充修改和完善,须在90日内修改完成后进行二次答辩。

(三)、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1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第八条 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委员会作出建议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的决议后,学位申请者应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申请,履行学位申请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的种类和份数,另行规定)。

第九条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人结合学位申请人的培养计划进行。学位申请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在学期间未受到党、政、团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修满相应学科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三、学位课成绩符合要求;

四、所学课程考试没有舞弊行为;

五、没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六、论文答辩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七、未超出学习年限;

八、学位申请材料齐全。

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查同意,并对授予学位问题作出建议性决议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第十条 学位授予:

学位评定委员会听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位办公室对学位申请者的审查情况汇报,对学位申请进行审议,作出是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的决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第十一条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制定。

第十二条 授予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应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月。

第十三条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我校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开支的经费,参照研究生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实行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校学位办公室应建立学位申请及授予的有关档案,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接受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及安徽省学位办公室的检查监督和质量评估,按要求向国家报送相关学位授予信息资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经校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报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篇3:成都大学首次获得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7月17日, 江西电视台与中国传媒大学合作开办的首届研究生班工程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在北京举行, 江西电视台台长杨玲玲和中国传媒大学廖祥忠副校长一起向江西电视台16名学员颁发了电子与信息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这16名学员是中国传媒大学在江西电视台设立的研究生教学基地的首批学员。该基地在全国开创了大学院校与电视媒介合作开办在职研究生班的先河, 此教学模式切合实际、行之有效, 极大方便了学员工作之余继续学习深造, 以提高他们在电视制播、维护、创新等方面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是江西电视台为本台培养高新科技人才的一项有效举措, 有利于不断创新和提升电视节目制播的技术质量和水平, 推动江西电视台的技术进步和事业发展。

杨玲玲台长和廖祥忠副校长对校台合作开班的创新教学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杨台长就中国传媒大学对江西电视台技术队伍人才的培养、帮助致以诚挚的谢意, 希望中国传媒大学今后能从电视工程技术, 扩展到新闻、艺术等诸多领域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 给予江西电视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鼓励众学员再接再厉, 努力将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的工作能力, 立足本职岗位, 勤于钻研, 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不仅自己要力争成为专业中的领军人物, 而且要带出优秀的团队。

篇4:成都大学首次获得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俄罗斯政府所属的法制委员会支持这一法律修订案。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此前曾表示,“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重点大学都拥有独立的学位授予权,这种做法具有普遍性,为此俄罗斯的高校已做好充分的准备。”目前,俄罗斯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质量等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社会各界广泛要求改进答辩委员会和最高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并提高其责任意识。对此,梅德韦杰夫强调,“国家所有的改革举措,包括学位授予权的下放,都致力于保证学术研究的纯粹性和保障学位论文的研究质量。”

未来,莫斯科国立大学计划筹备成立10~15个答辩委员会,以开展学位自主授予的相关工作。莫斯科国立大学校长维克多· 萨多夫尼奇指出,“我们希望在答辩委员会委员的遴选阶段和每一个候选人进行深入的交谈,以确保我校自主授予的学位具有十足的含金量。名副其实的学位证书才能给学校带来更好的社会声誉和威望。”

篇5:成都大学首次获得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2013年8月,经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批准,重庆大学建筑学硕士、学士学位点获得新一期授权资格,授权有效期延至5月。

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于1992年,是与国家建筑师注册制度相互衔接的一种专业学位类别,仅在已获得《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合格证书》,并在评估合格有效期内的高等学校授予。截止目前,我国具有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高校25所,具有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高校47所。

篇6: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时间:2010-8-30点击数:1678作者:研究生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达到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德、智、体三方面要求,并具有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第二章学位申请人学业水平要求

第三条学位申请人完成所有规定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熟练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达到下列水平者,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2.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通过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

4.独立或第一作者(或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三类及以上期刊或学科组认定的刊物上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注明作者单位为安徽财经大学,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公开宣读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由大会出具证明)。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425分以上,美术学、专门史专业298分以上)。

6.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双盲评审”及论文答辩,且答辩成绩合格。

第四条学位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

1.在学期间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受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且在学位授予前未撤销处分者。

2.考试作弊或在论文工作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

3.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和要求者。

第三章考试课程和要求

第五条学位申请人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通过所有课程考试(考查)。

学位考试课程以75分为合格,成绩低于75分但高于50分者允许补考一次,成绩低于50分者应予重修。申请人有1门以上(含1门)课程不合格,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

第四章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论文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2.学位论文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

3.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4.学位论文要求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成果具有可信度,能体现硕士生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5.学位论文符合《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

6.硕士生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第五章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

第七条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摘要和申请书。指导教师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和论文摘要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写出学术评语和推荐意见。院(所)负责人、导师组组长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论文写作等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和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办审批。

第八条学位论文经审核符合基本要求的,由校研究生部统一送外校评审。论文评审采用“双盲”形式。送审的论文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等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信息;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和导师评审论文的单位和专家。“双盲”评审意见和成绩作为申请人论文是否可以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依据。

第九条学位论文答辩前,各学院(所)负责聘请两位研究方向与论文一致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提出可否提交答辩的意见。评阅人不同意答辩的,各学院(所)不得安排申请人进行论文答辩。

第十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左右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外单位专家。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参加其指导论文的答辩会。

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单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主席名单应在答辩前报校学位办备案。

第十一条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以公开方式举行。论文答辩遵循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维护学位声誉。答辩会应由答辩秘书专门记录。答辩记录要准确完整,并由记录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答辩决议由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答辩决议必须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参加下次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在一年半内修改论文并参加答辩,费用自理。

第六章学位的授予

第十二条学位申请人通过论文答辩后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籍表2份

2.硕士学位论文指导记录2份

3.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2份

4.答辩委员会成员及论文评阅人审批表2份

5.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4份

6.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记录簿2份

7.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

上述材料不齐全的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拒绝讨论审批硕士学位事宜。

第十三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授予学位的建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半数以上赞同票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议时,须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参加,半数以上赞同票通过,方为有效。

表决票由校研究生部统一印制。表决结束后,填写学位授予决议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后有效。

第十五条学位获得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之日。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工作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经校长办公会批准,自200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篇7:华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我校按获得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条 凡我校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并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所要求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第三条 凡我校境外研究生,品行端正,并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所要求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水平者,也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第二章 硕士学位课程及要求

第四条 凡攻读我校有权授予学位专业的研究生,必须修读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科目,修满规定学分(文科34学分,理工科30学分,学位课程学分不低于19学分),非本专业本科毕业考取的研究生及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必须加修4学分,或加修两门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修读学位课目含有第一外语、政治理论课二至三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至四门。上述课程的设置及考试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凡学位课考试有一门不及格(60分以下)或两门不合格者(60—69),可在一年内重修重考,重考仍不合格,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第三章 硕士学位申请

第五条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并具有硕士学位所要求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一)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规定学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请参照《华侨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华大校研字[2001]1号文件)执行。

(四)申请者应按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阅后,导师认为申请者的论文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要求(要求见第四章)。

(五)在学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CN号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如申请提前毕业,须在CN号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工科2篇,其中一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第六条 学位申请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时间为4月至5月(研究生处盲审的学位论文于4月20日之前将学位论文交至研究生处,否则延期答辩)。下半年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时间为10月至11月(研究生处盲审的学位论文于10月30日之前将学位论文交到研究生处,否则延期答辩)。不能按期答辩者,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签字,经培养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进行答辩。

第四章 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第七条 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科研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具有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不仅在内容上要有创造性和新颖性,在文字表达方式上也应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一、论文封面要求

要求采用研究生处统一印制的学位论文封面。

二、中文摘要

中文摘要应说明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结论和意义,论文摘要应尽量突出学位论文中具有的创新性和新见解。

1.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字数为500—800字,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字数为1000—1500字;

2.中文摘要及其关键词另设一页;

(1)在“论文摘要”(三号宋体加黑)下空一行打印摘要内容(四号宋体),每段内容开头之前空二格,其标点符号占一格。

(2)在写完摘要内容后下空二行填写“关键词”(四号宋体加黑),关键词的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关键词的字数不超过6个。

三、英文摘要

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内容相一致,要符合英语语法,语句通顺。

1.英文摘要另设一页;

2.摘要内容每段开头留四个字符空格。

四、目录

1.“目录”两字(三号宋体加黑)居中,下空一行为章、节、小节和页码。

2.每章的标题为三号宋体加黑,每节的标题为四号宋体加黑,小节的标题为小四号宋体加黑。

五、引言

引言是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的开始,主要介绍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的研究成果。介绍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结果。

六、正文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采用小四号宋体)。

七、结论

结论是学位论文总体的总结,要求观点明确、精练、完整。认真阐述自己研究的创造性成果及在本领域中的意义。

八、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按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表示。

2.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注明序号,作者,题目,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例:

[1]朱亚杰,李锦堂.太阳能与可再生能源[J]太阳能,1995,4:2-6.3.参考文献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研究报告,S—标准,P—专利,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九、学位论文字数要求

按有关规定,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第五章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第八条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答辩时间之前3个月将学位论文送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根据论文的学术要求,于两周内审完论文,并写出详细学术评语。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由各学院组织至少由两位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审。学位论文评阅书未全部收到之前不得进行论文答辩。若两名评阅人的评语都是70-79分(合格),论文将进行重新修改,修改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若其中一名评阅人的评语低于70分,应由研究生处增聘一名评阅人;如两名评阅人的评语低于70分,则本次申请无效,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者本人不得擅自与论文评阅人联系。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凡已同意受理硕士学位申请,并经论文评审后确认学位申请有效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手续

学位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各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处领取或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华侨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和《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研究生本人、指导教师和学院秘书按顺序填写以下内容:

1、研究生本人认真填写《华侨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的1—3页和《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

2、指导教师填写《华侨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的第5页。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审核《华侨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的6、7、11页。

4、答辩委员会秘书填写《华侨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的8-10页。

5、经各培养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华侨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后,上报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组织答辩。否则答辩结果不能上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院聘请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5位以上具有副教授或以上的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专家。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答辩者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的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应设秘书一名。

3、学位论文答辩时要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一般采用公开方式举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的整个程序都应当有记录。

1、答辩会议主席致词宣布答辩程序;

2、导师介绍申请者培养计划执行结果、课程成绩及学位论文等情况;

3、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阐明见解,就论文的创新点作充分的说明,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可休会15-20分钟,让申请人作准备,也可以不休会);

5、由秘书宣读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和论文评阅人的评语;

6、委员要充分交换意见,商定评定论文的标准,对论文做出评价,并就答辩者可否毕业和可否授予学位分别进行表决,表决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7、主席宣布投票结果,论文评语及决议;

8、答辩秘书应详细负责记录答辩过程,记录要求做到准确、完整。答辩的主要情况要记入《华侨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记录应由秘书和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9、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和评阅意见书的内容,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保密,有关材料需指定专人保管。

10、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培养学院负责安排落实,严禁学位申请者本人参与答辩委员会的组织接待工作。

第六章 博士学位课程及要求

第十一条 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修读学位课程学分应不低于12学分,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课程按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应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

2、基础理论课及专业课;

3、两门外国语。

博士学位课程的考试,按培养计划进行。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成绩合格(70分以上),方能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补考,不得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辨。

第七章 博士学位申请

第十二条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并具有博士学位所要求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1、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2、具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领域中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学位论文在理论或实践上对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意义。

4、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规定学分。第一外国语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听说能力;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5、在学期间有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在CN号刑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1篇为由学校认定的本学科研究方向权威学术期刊(由各导师组指定5-8种)。如申请提前毕业,博士研究生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工科4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权威学术期刊上。

第十三条 博士学位申请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时间为4月至5月。下半年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时间为10月至11月。不能按期答辩者,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签字,经培养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进行答辩。

第八章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第十四条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一)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论文内容要求,参照本细则第四章第七条。

博士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中英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翻译。

第九章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第十五条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答辩时间之前3个月将学位论文送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根据论文的学术要求,于两周内审完论文,并写出详细学术评语。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在答辩前2个月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提供10位校外送审专家名单(包括专家姓名、职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专业和研究方向)。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应聘请五位校外同行专家(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进行论文评阅,研究生处负责送审。学位论文评阅书没有全部收到之前不得进行论文答辩。若5位评阅人的评语都是肯定的,才能组织论文答辩;若其中一名评阅人的评语是否定的,应由研究生处增补一名评阅人。如两名评阅人的评语是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

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凡已同意受理博士学位申请,并经论文评审后确认学位申请有效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手续

学位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处领取或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华侨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审批书》和《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填写内容如下:

1、研究生本人认真填写《华侨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审批书》的1-3页和《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

2、指导教师填写《华侨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审批书》的第5页。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填写审核《华侨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审批书的6、7、11页。

4、答辩委员会秘书认真填写《华侨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审批书》的8-10页。

5、经各培养学院主管领导认真审核《华侨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审批书》后,上报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组织答辩。否则答辩结果不能上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院聘请相近专业5-7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4名博士生导师。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专家,要坚持标准,保证论文答辩的质量。答辩结束后,委员们就答辩者可否毕业和可否授予学位分别进行投票。须获2/3以上票数方视为通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校外专家担任。

2、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办理,申请人应回避评阅人和答辩委员。

3、学位论文答辩时要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一般采用公开方式举行。答辩委员会工作程序,可参照本细则第十条第(三)项。

第十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十八条 博士、硕士学位最终审批权属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二)确定硕士学位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三)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四)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五)审核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六)审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名单;

(七)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八)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的决定;

(九)作出撤消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它事项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十九条 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

研究生论文的组织答辩工作,由申请者所在的学院具体负责,申请者本人不能参与组织接待工作。接待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落实答辩的具体日期及布置答辩会场。

2、负责安排校外专家的接送、食宿。

第二十条 答辩经费

篇8:成都大学首次获得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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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材 料

学 姓

号: 名:

学科(专业): 学科(专业)所 在 学 院:

****年**月**日

目录

1.硕士学位申请书„„„„„„„„„„„„„„„„„1 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简况„„„„„„„„„„„„„„2 3.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3 4.导师对学术论文的学术评语„„„„„„„„„„„„4 5.评阅人对学术论文的学术评语„„„„„„„„„„„6 6.院系对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评议 以及是否同意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 „„„„10 7.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11 8.答辩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答的简要情况纪录 „„„12 9.答辩委员会决议 „„„„„„„„„„„„„„„„13 10.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表„„„„„„„„„„„„„14 11.批准授予硕士学位意见书„„„„„„„„„„„„15 填写说明: 1.用 B5 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2.请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填写; 3.培养类型:理论型,应用型; 4.论文选题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务院其它部门、国际合 作、省科技厅、省政府其它部门、市政府其它部门、学校、自选、其它; 5.论文类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其它; 6.课程考试成绩由研究生部提供。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 – 1 辽宁石油化大学 硕 士 学 位 申 请 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 工作细则》规定,我提出申请硕士学位,请予审核。

申请人:

****年**月**日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 – 2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简况

姓 民 名 族 性别 出生日期 籍 贯

政 治 面 貌 身 份 证 号 培养类型 最后学历(学 位)获得时间、学校、专业 论文选题来源 论文类型 论文题目 论文主题词 国外: 国内:

入学年月 所学专业

论文起止时间 导师姓名、职称

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论文篇数 第一作者 篇数 题目 公开发表论文 目录 第二作者 篇数 刊源 第三作者 篇数 级别 发 表 时 间

导师签字 备注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 3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由研究生部提供,粘贴在此处)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4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导 师 评 语

研究生姓名 论文题目 导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学科(专业)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5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 –6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人 评 语

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创新点的评价:(注:请对论文作者自述的学位论文创新点进行评价,并在下表相应栏目中打 “√”,下同。很好为“A” ;较好为“B” ;一般为“C” ;较差为“D”)A 创新点 1 创新点 2 创新点 3 简要评述: B C D 论文评阅人对作者自述学位论文不足之处的评价(注:确切为“A” ;较确切为“B” ;一般为“C” ;不确切为“D”)A 不足之处评价 简要评述: B C D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 – 7 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总体意见(不够请加附页):

评阅人 姓名、职称

评阅人 工作单位

评阅成绩(根据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标准》)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评阅人对该论文研 究领域的熟悉程度 熟悉()同意()不同意(,一般))。不够熟悉()

比较熟悉()(硕士学位申请书 15–8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人 评 语

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创新点的评价:(注:请对论文作者自述的学位论文创新点进行评价,并在下表相应栏目中打 “√”,下同。很好为“A” ;较好为“B” ;一般为“C” ;较差为“D”)A 创新点 1 创新点 2 创新点 3 简要评述: B C D 论文评阅人对作者自述学位论文不足之处的评价(注:确切为“A” ;较确切为“B” ;一般为“C” ;不确切为“D”)A 不足之处评价 简要评述: B C D 15–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9 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总体意见(不够请加附页):

评阅人 姓名、职称

评阅人 工作单位

评阅成绩(根据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标准》)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评阅人对该论文研 究领域的熟悉程度 熟悉()同意()不同意(,一般))。不够熟悉()

比较熟悉()(硕士学位申请书 15 – 10 系(教研室)对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评议 以及是否同意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

系(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年 学院是否同意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 月 日

学院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 – 1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答辩人姓名 论 文 题 目 指导教师 姓名、职称 组 成 姓 名 职 称 单位 学科(专业)主席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委员

答辩委员会秘书 答辩时间: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意见: 答辩地点: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意见: 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年**月**日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 12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答的简要情况纪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答的简要情况纪录 答辩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答的简要情况

答辩委员会主席: 答辩委员会主席: 年 月 日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 – 13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会于 日 时 分到 时 分听取了申请人 的论

文报告及对各种问题的回答。委员无记名投票结果:同意票,反对 票,弃权票。评语: 评语:

答辩成绩: 答辩成绩: 答辩委员会主席: 答辩委员会主席: 年

(平均成绩)平均成绩)月 日 15–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14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本人签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本人签名)成员 姓 名 职 称 单位

15– 硕士学位申请书 15–15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批 准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意 见 书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共 名,出席本次会议的 名委员 对 的硕士学位申请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 果如下: 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建议授予其硕士学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年 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 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 评定委员会意见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共 名,出席本次会议的 名委员 对 的硕士学位申请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 果如下: 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同意授予其硕士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章)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年

篇9:成都大学首次获得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达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单位名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北京城市学院等52所高校获准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次审核获批的试点单位有52个,涵盖了工程硕士、金融硕士等17个专业学位。获批的试点单位可纳入201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统招工作。

北京城市学院、河北金融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和西京学院5所民办高校获得批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办高校首次获得研究生招生培养资格,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具体体现,标志着我国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据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12所高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建设单位。这些高校需进一步加强建设,在2012年8月前接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专家组实地检查和评估,通过评估的.高校将被授权正式开展上述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以5年为期,从2012年7月起,到2017年7月为一个周期,实行动态管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试点单位本着“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的思想,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同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进行前期检查、中期考核和后期验收,根据人才需求变化和试点工作实施质量决定是否继续授权。对于不能保证培养质量,或国家需求已经发生变化的人才培养项目,不再安排其招生,已招收的研究生全部毕业后即终止授权。

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旨在使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需求,建立与人才需求紧密结合的学位授权动态调控机制,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与产业、行业、企业紧密结合,优先支持与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学科。

篇10:成都大学首次获得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校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公布的为准。

第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9~25人组成,任期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经校长与有关方面磋商审定,报辽宁省教育厅批准,转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事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二)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三)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四)研究和处理学位授予中有争议的问题和其它有关学位授予的问题;

(五)审查、上报增设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申请;

(六)审定已有授权学科专业点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

(七)审核硕士学位课程设置、考试科目、门数、专业课的考试范围;

(八)审批有权授予硕士学位专业的研究方向及变动;

(九)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第四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院所属学科设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任期三年。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分委员会成员由教授、副教授和个别学术水平高的讲师及有关专家组成。分委员会成员由学院提名,校长审查批准。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学位课程设置,确定考试科目、门数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

(二)审批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审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五)审查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考试成绩以及论文答辩等情况,并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六)审查有权授予硕士学位专业的研究方向及变动;

(七)审查本单位学科专业增列授权点的申请;

(八)审查本单位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

(九)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议;

(十)研究和处理其它与学位有关事项。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赞成票必须超过委员总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会议出席人数必须达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章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学位申请人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授予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人民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

(二)所有类型在校研究生修完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必须在75分(含75分)以上。

(三)完成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规定的实践环节。

(四)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细则》的要求完成全部论文工作。

(五)学术型研究生需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领域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作者单位需署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原则上导师亦可作为第一作者)。

第四章 硕士论文的基本要求和学位申请办法

第六条 硕士学位论文是培养硕士生的重要环节,硕士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应在论文课题领域内,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并作出正确的分析和评述。

(二)论文应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几个人合作研究的项目,论文内容应侧重于本人的研究工作,有关共同工作部分应加以说明。

(三)对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应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论文理论部分,要概念清晰,分析严谨;论文实验部分,数据要真实可靠,处理要有依据,计算结果准确无误。论文要反映出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四)论文应在理论分析,测试技术、数据处理,仪器设备、工艺方法等某一方面,具有一定新见解、改进或革新,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第七条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于每年十二月份和六月份召开会议评定学位。学位申请人一般提前两个月办理申请学位的手续,由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校有关部门在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请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硕士学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硕士学位申请书;

(二)课程成绩单和指导教师评语;

(三)硕士论文及硕士论文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论文格式要求为PDF版本;

(四)其它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非本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申请硕士学位时,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所在单位推荐书。学校在接受申请时,应对其学位课程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核。

第五章 硕士学位授予

第八条 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会议记录、投票情况及答辩材料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投票通过,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将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及全部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九条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在一个月争议期结束后,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的生效日期从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开始。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条 在我校学习的外籍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籍学者申请学位,可参照本细则办理。

第十一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发现学位错授,或申请人有舞弊作假、学术不端等严重违反条例规定情况,应举行会议,对已经授予的学位做出撤销学位的决议。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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