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词: 活动场所 宗教 应当 火灾

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共8篇)

篇1: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第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内大型建筑和属于文物的建筑应按照《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 宗教活动场所内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等宗教活动用火,应当在室外固定位置,并由专人看管。神佛像前的长明灯应设固定的灯座,并把灯放置在瓷缸或玻璃罩内。蜡烛应有固定的烛台,提倡使用低压电仿制蜡烛。香炉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放置香烛的木制供桌上应当铺盖隔热的不燃材料。所有的香烛、灯火严禁靠近帐幔、幡幢、伞盖等可燃物。长明灯在夜间应有人巡查,香烛必须在人员离开前熄灭。

第十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确需搭建的须经当地宗教和消防部门批准。禁止在殿堂内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第十九条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或维修施工的,施工现场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场所管理组织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严格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如确需变更消防设施需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二)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应当符合消防要求;

(三)施工中使用的油漆、稀料等易燃化学品,应当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装配、调剂用料;

(四)施工中使用电气设备,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则,电工、焊工等特种施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五)施工作业需要动用明火的应当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进行,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现场监护。

第二十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参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的种类、型号、数量及位置应根据场所环境,合理选择,当危险等级提高时,适当增加灭火器材的配置数量(配备检查标准见附件)。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易取、稳固的地方,并配有指示标志,不得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在室外的应采用保护措施。存有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历史珍品的,应选择无污损或不破坏保护对象的灭火剂。

第二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的老旧建筑应尽量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消火栓的灭火流量、供水方式和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规范,且便于灭火和有效管理。室内消火栓设置难度较大的,应适当增加室外消火栓。消防供水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宗教活动场所,应修建消防水池,或在附近自然水源处开辟消防取水设施,配置手抬机动消防泵。

第二十二条宗教活动场所内一般不得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炉、电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加热电器,提倡使用节能灯。如需安装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应严格执行电器安装技术规程,且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或靠近可燃物。

第二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内的电气线路,一律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采用阻燃PVC或金属穿管保护,不得直接敷设在梁、柱、枋等可燃构件上。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配线方式一般应以一座殿堂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控制开关、熔断器、短路保护装置均应安装在专用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设在室外,严禁使用铜丝、铁丝、铝丝等代替熔丝。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砖木或木结构的建筑,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装置。

第二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生活与宗教活动应分区设置。因条件所限,无法分开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伙房必须单独设立,炊煮用火的炉灶和烟囱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重点文物保护建筑内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安装燃气管道。

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吸烟,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设置讲台的,讲台上的灯具距离幕布、布景和其他可燃物不得小于50厘米。

第二十七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性标志、警示性标志和禁止性标志或图示,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装备和器材。人员密集的殿堂,应有安全可靠的.疏散通道,必要时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具。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或参观游览人员较多时,在安全出口处配置工作人员,及时引导人员疏散。

第二十八条地处森林、郊野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清除建筑物周围30米范围内的杂草,防止山火危及。

第二十九条 宗教活动场所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并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间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发现的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应当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章消防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培训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二)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本场所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

(三)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四)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五)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知识;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和处置火灾程序。

第三十二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志愿消防组织成员;

(五)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三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本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第五章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靠近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教职人员应立即摁下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靠近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教职人员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迅速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第三十五条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消防控制室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通讯联络组迅速通知其他教职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教职员工;

(三)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建筑内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四)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疏散现场人员;

(五)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六)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第三十六条 火灾发生后,宗教活动场所应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并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

第三十七条火灾扑灭后,起火场所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第三十八条起火场所应当对火灾事故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加强和改进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火灾事故分析报告应当在火灾发生后30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宗教事务局联合制定。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2: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新春佳节临近,到寺庙内烧香拜佛祈求平安成了不少群众必不可少的活动,人员流动的加大也极容易出现各种安全隐患。为确保春节前后各宗教场所活动安全、有序,我乡多措并举加强宗教场所安全管理。

积极安排部署。乡党委、政府制定落实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救援组,并针对我乡实际,分别对村主要负责人及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专门安排调度。同时在佛教活动场所、村组等重要位置张贴禁火令,并倡导文明敬香。

全面安全检查。组织力量在春节前对宗教场所相关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包括灭火器、爆竹燃放处等各类设施,对排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村在春节期间每天对寺庙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要求各宗教场所须增加管理人员,确保整个春节期间寺庙稳定和香客信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篇3: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拟借鉴审计模型和HSE的人群聚集风险调查表, 通过对北京市多家宗教场所进行实地调研, 针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特点构造出宗教场所活动的人群聚集风险的安全检查表, 进而为宗教活动场所聚集人群风险的安全检查提供具体的建议和指导措施。

一、研究对象介绍

本次调研的城区中, 包含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和伊斯兰教等宗教活动场所, 并选取了缸瓦市教堂 (基督教) 、宣武门南堂 (天主教) 、牛街礼拜寺 (伊斯兰教) 、广化寺和广济寺 (佛教) 作为检查表的实践基地。

各宗教场所均有其丰富多彩的宗教活动, 比如佛教的佛诞节、水陆道场, 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圣诞节、复活节, 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古尔邦节等。其中本次调研的宗教活动有佛诞、圣诞节、复活节、开斋节、古尔邦节。

通过对上述西城区多个宗教场所的多次宗教活动进行实地考察, 总结宗教活动场所风险有以下特点。

1) 信教群众不断增加与宗教活动场所有限承载力矛盾越来越突出。宗教活动场所人群过量聚集和拥挤疏散问题越来越突出。

2) 宗教活动场所类型多, 场所内部布局复杂, 场所外围环境复杂, 不利于人员疏散。

3)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应急管理难度大, 应急管理协同能力相对较低。

4) 宗教活动场所多为文保单位, 出于空间局限、信教群众宗教情感、文物保护需要等多种因素, 常规的防爆安全检查等安全技术和安全标准不能实施。

5) 信众的应急心理准备不足, 应急知识缺乏, 面对突发情况处置能力弱。

6) 木制结构建筑多, 可燃装饰多, 明火火源多, 消防设施不健全, 火灾隐患较大。

7) 人员流量大, 场所使用率高, 文物损失影响严重。

在这些宗教活动人群风险的影响下, 如何保证信教群众的安全是应急管理的核心, 其中安全检查表是适合自身检查与外部监督的重要手段。

二、安全检查表理论模型

(一) 安全检查的所属范围

安全态势的风险分析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两种, 如图1所示, 其中安全检查属于安全态势的定性风险分析方法。

风险分析方法源于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保险行业, 多用于安全生产领域, 上世纪90年代末, 随着中国安全防范行业的兴起, 该方法逐渐开始了在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应用, 称为安全态势的风险分析方法, 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由于人群聚集场所的变动性和复杂性, 很难用定量的方法进行分析。因此, 对聚集人群安全态势一般采用定性风险分析方法。

定性风险分析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审计、安全评价与安全评估四类。本文主要针对聚集人群的风险进行分析, 所采用的是其中的安全检查。

(二) 安全检查的认知方式

安全检查是一种在状态上的确认。在检查前要先根据模型和被检查单位各自的特点制作安全检查表 (SafetyChecklist) , 其中模型通常采用审计模型 (Audit Model) 。需要检查被检单位指标与检查表内检查项的符合程度, 并且做出相应的评判。一般情况下只需检查各个检查项的有无, 用是否标注, 特殊情况无法用是否的需要对其状态进行简单概括。

(三)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流程

安全检查流程的构建采用戴明模型。戴明模型又叫PDCA循环, 分为计划 (Plan) 、执行 (Do) 、检查 (Check) 、改进 (Act) 四个部分, 是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全部过程, 即按照PDCA循环, 不停顿地周而复始地运转的。安全检查的流程也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如图2, 其中计划 (Plan) 阶段即为理论基础, 执行 (Do) 阶段为制作安全检查表, 检查 (Check) 阶段为进行场所安全检查, 改进 (Act) 阶段即根据每次检查的结果对宗教场所进行总结, 对安全检查表的理论基础进行改进, 以便下次检查。

(四)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理论基础

宗教场所聚集人群安全检查的理论基础包括审计模型、宗教活动场所特点和人群风险评估 (Crowd RiskAssessment) 。其中审计模型分三个层面:政策与策略 (机构、组织、人员) 、执行与过程控制 (执行计划、过程控制、持续改进) 、资源与保障 (人力资源、设备与设施、信息) , 详见图3。聚集人群风险评估 (CRA) 是HSE用调查表法对公共场所人群聚集风险进行的分析。

三、宗教活动场所人群风险安全检查表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表的总体框架采用审计模型, 在大型活动的检查项上借鉴了国外的聚集人群风险评估 (CRA) 的经验, 然后参照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特点, 特别是针对宗教活动聚集人群的入场和疏散的过程、拥挤点的形成和解决过程对模型进行修改完善, 得出了针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表, 详见表1、表2和表3。

四、检查项讨论

安全检查表按审计模型分为计划层面, 执行层面、资源层面。下面将分析每个层面的构成。

(一) 计划层面

计划层面主要考察宗教场所的各项工作方案是否齐备。其中典型的安全事件包括人群踩踏、治安、医疗、食品卫生等方面。应急预案分为火灾、恐怖炸弹、雨雪天气、人群过量等, 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并且做好风险评估。人员疏导方案不仅需要平时的疏散预案, 还需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宗教方面的禁忌要考虑各个宗教派别针对食品、衣着和称呼的禁忌。

(二) 执行层面

执行层面主要涉及到宗教活动人群拥挤时的风险, 分为入场、活动现场和散场三部分。

1. 入场管理

首先, 入场入口要进行限流措施。可以采取在入口安装人流统计设备等措施, 及时监测场内人员数量, 设立饱和预警, 及时与入口人流管控人员联动, 设置警戒线, 控制进场人数, 防止入口通道聚集过量人群。也可在入口处设立明确的告知显示装置, 告知信众场内的饱和程度, 防止人群情绪失控。

其次, 需要设置入场引导, 防止人们自发式进入形成拥挤。可以设置引导人群流动的伸缩护栏、也可用布条和旗杆做护栏, 用红地毯铺地, 并且有专人负责管理;也可以由管理人员手拉手组成人墙来引导。

最后, 入场需要有缓冲措施, 包括:1) 在院内摆座椅, 增加活动容纳人数, 信众可以在此候场。适合空间比较宽阔, 人数不是很多的情况, 可以在院内进行一些宣传活动;2) 入口外移。将进口排队点向外围推, 分批次放人进入教堂, 防止人群一起拥挤进入教堂;3) 设置引导人群流动的护栏。也可作为缓冲区, 增加排队长度, 充分利用了地理条件, 适合空间比较狭小的区域。

2. 活动现场管理

首先, 需要有信息提示。包括设置疏散线路标识和安全出入口, 安全出口需分清访客入口和绿色通道;每隔一定时间通过大屏文字显示并用广播告知当前的入席率或其他注意事项;锁、门栏过高或者台阶过低都易引起绊倒或摔倒, 需要进行提示;安全人员可以佩戴红色臂章或者其他标志, 与非工作人员区分开来, 易于发现问题时及时找到安全人员;告示提示牌可以用结合佛教理念的语句劝导耐心排队, 对卫生间也应有提示。

其次是拥堵点的识别。包括拥堵点的识别和疏导, 应特别注意逆流或者十字交叉人流等双向人流, 秩序混乱, 极易造成拥堵, 影响疏散。

最后是针对特殊人群的服务。有些宗教场所外国人比较多, 需要设置专门的翻译人员。要照顾各类弱势群体, 老年人需要搀扶, 尤其是在通道出现斜坡的地方;残疾人员要用轮椅, 可以设定特殊的通道。有些宗教场所门口出现乞讨卖艺人员, 对寺庙的治安、名声都造成影响, 需要进行管控。

3. 散场管理

散场管理需要检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场所内疏散线路, 有些场馆存在杂物堆积现象, 应及时清理;平时未使用的出口由于游客不熟悉和缺乏引导, 活动时即使开了也少有人走, 导致人群出口使用时某些口过于集中, 影响疏散, 应加强引导和宣传;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起护栏, 以免对行人造成堵塞, 但地毯不能及时收回, 以免阻碍人流, 需要在人群疏散完后再收回。每场活动结束后, 可以考虑在容易造成人员滞留的地方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疏散, 这样可以防止由于驻足观赏或拍照留念造成的人员滞留, 从而使得疏散通道更为通畅。

场所外出入口处疏散通道, 不仅需注意交通管制的时候, 更需注意的是当解除交通管制后, 人群疏散完之前的那段时间, 稍有疏忽便可导致拥堵;摆摊点区域通道应保持畅通;工作用车与入口应保持一定距离, 防止堵塞通道。

(三) 资源层面

1. 人力资源

主要是针对每场维持秩序的安全管理人员, 由义工和牧师负责或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需要了解其配置、选拔的标准和培训的内容。培训以责任和疏导为重点, 尤其是识别拥堵点、建立疏导点。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了解预案及其职责, 有些地方采用对预案并不是很熟悉的临时义工, 对预案并不是很熟悉, 影响预案的实施, 因此平时应进行一些训练。

2. 设备与设施

可分为视频安防监控措施、防爆安检措施、通讯措施、消防措施和电力措施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作用在于震慑、远程监视、视频取证, 目前应做到与当地公安系统相连;防爆安检系统对于反恐防恐、检测炸弹和违禁品意义重大, 希望以后能得到推广;良好的通讯措施用于现场指挥调度、应急指挥和支援;目前宗教场所由于建筑结构和活动内容, 普遍都为重点防火单位, 消防系统应该按规定的级别进行完善配置;电力系统方面, 经调查有些晚上举行的宗教活动曾发生过停电事件, 需要提前进行通知, 并配备应急灯, 还需检查电力设施是否存在触电隐患。

3. 沟通与宣传

宗教活动需要跟预案中卫生、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进行沟通。还需要向公安系统了解近期社会上发生过的与宗教活动相关的治安案件, 这些事件可以作为参考, 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宗教活动需要处理好跟周围商户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有的宗教场所跟周围居民距离过近, 宗教活动的时候广播等声音可能会影响居民休息, 需要互相进行沟通, 保持良好关系

宗教活动时信众有时会强烈地表达自己的宗教情感, 因此在举办活动时要考虑信众的精神状态, 避免内部发生冲突。宣传方面首先包括疏散线路的宣传, 对场所布局和疏散线路的了解程度决定了疏散的时间;另外需要针对公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宗教场所多用木质结构, 而且烧香的比较多, 应注意防火问题。消防部门也需要针对本场所进行定期的培训。

五、结论

本文从大型活动的聚集人群风险方面, 针对宗教活动场所的风险进行了分析, 采用国外的审计模型、戴明模型, 并对北京西城区多家场所多次活动进行实地调研, 制作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表。

该检查表在开斋节等一些重要宗教节日期间得到了应用, 为宗教活动事前安全自查和管理部门检查提供了科学工具。利用检查表对各宗教场所进行了对照检查, 发现了人群对流、疏散方案没有针对性等问题, 并提出了安全建议, 如设置安检设备、对入口和出口人流控制、加强人群流动和分布监测措施等。

由于调研范围有限, 不可能将所有的宗教场所和节日活动进行调研和总结, 安全检查表还需要在以后的应用中得到完善。

摘要:宗教场所作为大型活动场所, 其聚集人群的安全态势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多家宗教场所和活动的实地调研, 总结了宗教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 然后利用戴明模型设计了安全检查流程, 接着利用审计模型和HSE调查表设计了宗教场所人群风险的安全检查表, 为宗教活动场所聚集人群风险的安全检查提供了具体的建议和指导措施。

关键词:宗教场所,人群风险,风险评估,安全检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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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近日,丰泽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会同区文体旅游局到辖区18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组深入寺院教堂,对电器线路、避雷装置、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厨房仓库、基建工地、添油箱、保险柜等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场反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检查组要求各场所着重抓好防火防盗防骗防疫等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丰泽区安监局)

泉港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安装率达100%

随着泉港石化基地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泉港区已培育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陆地)4家,共拥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103辆,占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三分之一,5月8日随着最后一辆危险品运输车辆GPS装置安装,泉港区辖区内现有的危险品运输车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达100%。

为了遏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的发生,泉港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装置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的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检查和教育,告知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好的导航定位系统,它具有性能好、精度高、应用广的特点,使企业高度认识到装置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重要性。

此次对全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业推行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它将极大地提高危险品的运输安全、节约运输时间、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安装上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后,运输企业还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对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即时监控,从而避免疲劳驾驶、杜绝事故隐患。同时,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也具有良好的辅助作用。

(泉港区安监局)

建阳市:从三方面入手提高应急救援工作实效

一是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重点督促高危企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聘请专家科学、合理地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增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能力。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请消防、质监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各项工作。三是建立应急救援人才库。组织人员对全市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调查摸底,实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备查,做到有备无患,切实提高应急处理事故的成效。

(建阳市安监局)

延平区:探索创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新模式

延平区针对辖区渡口大多分布在偏远乡村、日常安全监管难以及时到位这一特点,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作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实行安全生产“本地化”管理,探索创建一套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新模式。自4月22日以来,延平区组织涉渡的8个乡镇16个村(居)委会选派的16名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参加了由延平区交通、海事、安监部门举办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培训班学习。在经考试合格后,由延平区安委会聘任为渡口安全管理员,发放工作补贴,主要承担所在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从而将标志着延平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新模式正式开始启动。

(延平区安监局)

海沧区:集中开展九项“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国泰民安”。6月份海沧区将紧紧围绕这一主题,集中开展以下九项活动:一是制作安全生产大型公益广告,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挂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三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讲座,抽调消防、交警、质监、环保、人劳、建设、卫生、工会、安监、防雷中心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安排到相关企业讲课,并组织1-2期企业法人、安全员培训;四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六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查活动;七是开展第八届“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八是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九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报道工作。以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全民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为我区经济社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平安海沧”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海沧安监局 黄剑飞)

长乐市:利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监管工作

长乐市安监局网站近日成功嵌入“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链接整合。这两套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使“企业安全基本情况台帐、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工伤事故记录”等全部进入网上管理,彻底脱离了手工管理的模式。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还专门设计了企业危险程度的预警指数,对一些管理差的企业、或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发出预警警告,提请监管部门注意或采取执法手段。两套系统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安全监管透明度。(长乐市安监局)

福州市:两年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成效明显

自2004年开始,福州市把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两年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黄序和副市长13次组织市交巡警、建设、安监、交通、公路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分管领导研究确定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地段和措施,共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整治“黑点”49个,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2004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01人,同比减少49人,下降6.99%;2005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34人,同比减少67人,下降9.56%。为福州市夺得200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第一名做出了突出贡献。(福州市安监局)

福建电网有了安全“总管”

【本刊讯】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批准,在福建省成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福州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州电监办)。日前,华东电监局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福州电监办揭牌仪式。

福州电监办是国家电监会派驻福建、接受华东电监局指导和协调,对电力行业实施统一的专业化监管的正局级管理机构,其在安全监管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电监会的授权,在福建省范围内履行电力监管、行政执法的职能。依法查处辖区内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安全监督,监督检查电力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电力生产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织新建电厂涉网安全性评价;参与华东电监局及福建省安监局组织的有关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

篇5: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宗教场所安全工作,从根本上、源头上严密防范、坚决遏制.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稳定。根据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精神,结合辖区宗教场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推进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场所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健全和完善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宗教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宗教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辖区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整治辖区大小.场所,重点排查消防、食品和大型.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检查方式及责任部门

(一)检查方式

查阅资料、查看资料、实地查看。

(二)责任部门

安监局、建设局、民宗局、消防局、卫生监督局。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方面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和职责。

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建筑墙面、围墙、地面是否有下沉、断裂情况。

(二)消防安全方面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2、门窗有无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栅栏。

3、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4、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5、是否对烧纸、焚香采取防火措施。

6、举办祭祀、庙会等活动是否报公安部门审核。

7、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三)食品安全方面

1、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

2、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

3、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

4、饮用水水源是否清洁、卫生。

五、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方面

1、全面排摸辖区宗教场所数量,全面建档登记,分类汇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责任、整改到位。

2、排查出的各类问题现场告知宗教场所负责人,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消防安全方面

1、排查出的各类消防安全问题现场告知单位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2、借助楼宇电视、户外LED、挂图、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三)食品安全方面

1、组织定期宗教场所食品安全检查,作好记录。

篇6: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臵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场所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宗教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工作应急小组:

组长: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场所全面安全工作。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是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由场所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管理场所的各项安全工作。

成员:由场所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场所的日常安全工作。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场所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员—场所负责人员(应急电话:火灾“119”报警“110”紧急救护“120”)—当地政府、市或县区民宗局。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安全事故处臵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发现本场所或者紧邻的其他单位和民宅火灾均有义务及时报警,迅速向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汇报。场所内发生火灾,必须停止所有活动,立即报火警“119”,组织扑救,安全转移或疏散有关人员。

1、发生火灾事故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迅速疏散本场所内的老人小孩,撤离到安全区域。

3、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某某寺院(教堂)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讲明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点、明显标志、路线、发生时间、原因等。方便消-防-队伍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4、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报告属地的县区民宗局领导。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7、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拨“120”请求救助。

(二)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现天然气泄漏,应立即报告场所的负责人。

2、操作人员同时关闭天然气总阀。

3、如关闭总阀泄漏无法控制,应立即打“119”报警。

4、并在天然气泄漏区域划出警戒区,疏散引导危险区域的.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5、危险区域禁止附近机动车辆发动,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使用打火机、手机、对讲机、电源开关等一切有可能发生火灾的用电设备。

6、现场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应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7、做好现场保护,等待专业人员抢修。

8、对中毒或受伤者立即送医院,或打“120”求助。

9、立即将事故情况及时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报告。

(三)盗窃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场所负责人报告,同时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领导汇报。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110”)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四)人为破坏应急预案

1、加强场所内的保卫和巡逻,必要时不许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场所重要部位。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向“110”报警。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110”报警,及时送伤者就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五)台风、暴雨、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1、台风、暴雨来临阶段,加强值班,不停地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场所负责人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2、关紧场所内的所有门窗。

3、暴雨来临前应及时检查疏通排水沟和下水道,保持排水畅通。

4、雷电期间,尽量不使用电器设备,并关掉电器设备电源。停止野外作业,人员不到空旷地带,树木底下,防止雷击。室内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5、位于山区的场所应事前做好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排除、救护、救援等准备工作。必要时,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转移、撤离至安全地方。

6、若建筑物在台风暴雨中发生险情倒塌、倾斜、开裂等情况时:

(1)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引导场所人员撤离危险区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水、煤气开关。

(2)若有人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3)同时,在危险建筑物区域设臵警戒线并派专人值班。

(4)危险建筑物经专业人员检测后,经同意,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人员搬迁贵重物资。

(5)对倒下的电线杆和树木等,立即组织人员支撑和加固。

(6)对不牢固的高架物等进行加固和拆除。

篇7: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臵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场所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宗教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工作应急小组:

组长: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场所全面安全工作。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是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由场所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管理场所的各项安全工作。

成员:由场所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场所的日常安全工作。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场所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员—场所负责人员(应急电话:火灾“119”报警“110”紧急救护“120”)—当地政府、市或县区民宗局。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安全事故处臵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发现本场所或者紧邻的其他单位和民宅火灾均有义务及时报警,迅速向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汇报。场所内发生火灾,必须停止所有活动,立即报火警“119”,组织扑救,安全转移或疏散有关人员。

1、发生火灾事故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迅速疏散本场所内的老人小孩,撤离到安全区域。

3、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某某寺院(教堂)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讲明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点、明显标志、路线、发生时间、原因等。方便消防队伍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4、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报告属地的县区民宗局领导。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7、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拨“120”请求救助。

1、发现场所内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诊治。

2、迅速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当地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外购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现天然气泄漏,应立即报告场所的负责人。

2、操作人员同时关闭天然气总阀。

3、如关闭总阀泄漏无法控制,应立即打“119”报警。

4、并在天然气泄漏区域划出警戒区,疏散引导危险区域的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5、危险区域禁止附近机动车辆发动,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使用打火机、手机、对讲机、电源开关等一切有可能发生火灾的用电设备。

6、现场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应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7、做好现场保护,等待专业人员抢修。

8、对中毒或受伤者立即送医院,或打“120”求助。

9、立即将事故情况及时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报告。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拨打“110”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场所负责人、民宗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4、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盗窃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场所负责人报告,同时向属地的县区民宗局领导汇报。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110”)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六)人为破坏应急预案

1、加强场所内的保卫和巡逻,必要时不许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场所重要部位。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向“110”报警。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110”报警,及时送伤者就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七)台风、暴雨、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1、台风、暴雨来临阶段,加强值班,不停地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场所负责人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2、关紧场所内的所有门窗。

3、暴雨来临前应及时检查疏通排水沟和下水道,保持排水畅通。

4、雷电期间,尽量不使用电器设备,并关掉电器设备电源。停止野外作业,人员不到空旷地带,树木底下,防止雷击。室内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5、位于山区的场所应事前做好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排除、救护、救援等准备工作。必要时,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转移、撤离至安全地方。

6、若建筑物在台风暴雨中发生险情倒塌、倾斜、开裂等情况时:(1)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引导场所人员撤离危险区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水、煤气开关。

(2)若有人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3)同时,在危险建筑物区域设臵警戒线并派专人值班。(4)危险建筑物经专业人员检测后,经同意,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人员搬迁贵重物资。

(5)对倒下的电线杆和树木等,立即组织人员支撑和加固。(6)对不牢固的高架物等进行加固和拆除。

篇8:宗教场所不应划为风景区

众所周知,宗教场所作为风景名胜供各地游客游览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譬如洛阳的白马寺、开封的大相国寺、苏州的寒山寺、武汉的归元禅寺等佛教文化中心地,以及北京的白云观、四川的青城山和承德的魁星楼等道教文化传承地,无一不要购买景区门票才能进入参观。

寺庙卖门票,看似理所当然,但实则问题多多。

宗教场所的景点化,虽然增加了财政收入,但同时也丧失了宗教文化传承地的本质意义。寺庙道观等,一旦划入了景区,并成为宣传的噱头,也就变成了景点,导致一些普通百姓想要进寺庙为未来祈祷,却被高价门票阻挡在外,失去了寄托愿望的机会。如此,作为风景区的宗教建筑,已不再是信教传教之地,极大地伤害了宗教信仰者的感情。并且,在如今景区门票节节攀升趋势下,被划为风景区的寺庙等宗教场所“铜臭”味日浓,假以时日必将走上腐蚀文化传人、践踏传统的道路。

当今,热门景区的交通和环境管理一直是很令人棘手的问题,如果宗教场所都被划入了风景区,更加加重了交通和环境管理问题的困扰。据了解,一些香火旺盛的寺庙每月初一十五便人声鼎沸,车马难行,逢春节或其它重要传统节日更是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不得不出动大批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其场面可谓蔚为壮观。

针对这些问题, 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7月规定:“对于宗教人士进入游览参观点所属的宗教场所实行免费。”各地政府也出台相应的宗教场所交通维护措施, 比如2011年2月2日 (除夕) , 经苏州市政府批准, 苏州市区一些主要寺庙在进行“烧头香”和庙会等活动时, 周边道路被交通管制。有关部门在环境整治方面也进行着努力, 发动志愿者实时实地监督与维护等。尽管如此, 大家对于宗教场所的归属问题和开放性问题仍然存在很大的负面情绪。核心问题是:宗教场所不该被划为风景区。

笔者认为,虽然大多数宗教场所,或者坐落在风景旖旎的地方,占据先天的地利,或者经过信徒的修缮和装点,具有旅游景点的功能,但是由于其担负着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重任,我们不能够把它变成旅游景点来进行旅游产业操作。

对此,各地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条文,明确宗教建筑和场所的归属权,让宗教场所管理有法可依。在这点上,甘肃省作出了很好的表率。去年10月份甘肃省出台了关于“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擅自划入风景名胜区”的规定。规定指出,对于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馈赠、转让或者侵占。确需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使用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文物保护部门批准。据了解,国家宗教局正在会商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专门文件,明确政策界限,提出治理措施,进行指导督察。各地也尽快出台有效政策,避免更多的宗教场所被滥用而变味。

要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积极推动理顺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协调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与园林、文物、旅游等方面的利益关系,督促有关地方切实落实国家政策,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给予门票优惠。关键是要提高景区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认识,使其意识到,历史上留下来的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作为一种重要的宗教文化载体,在丰富华夏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不能因受利益的驱使就将其划为风景区,使之失去了本来的含义。已存在的名寺古刹风景区,有关部门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进行逐步开放,并且在管理上多花心思,尽量让宗教场所名至实归,发挥其传承文化、寄托性情的作用。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关注各个宗教组织的民生问题,必要的时候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充,或者成立民间基金组织,保证各项宗教活动能够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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