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关键词: 单位名称 生产

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共6篇)

篇1: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及 考 核 细 则

单位名称: 陕西华山化工集团塑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0-6-25

修订日期: 2010-9-28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及 考 核 细 则

总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保障

职工职业健康,保护环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细则》,本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目标:

①生产事故轻伤率≤3‰、重伤率=0、死亡率=0、避免健康事故;②杜绝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③杜绝重大设备事故;④隐患整改率>90%;⑤尘毒噪检测合格率>90%;⑥安全教育实施率和员工安全考试合格率100%;⑦全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考 核 办法

1安全办公会管理规定。公司每月低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确实做好公司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公司员工要按时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有下列情况者,处罚公司相关人员每人20元。

1.1 公司相关责任人每月不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或开展不彻底,不按要求开展周一安全教育活动 ,或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1.2 公司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或

无故中途退场的;

1.3 公司员工无故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迟

到、早退的;

1.4 公司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

1.5 公司员工不认真学习参与危险预知活动的;

1.6 未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

2安全隐患整改规定。公司各部门必须对生产科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进行认真整改,有下列行为者,处罚该部门或车间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或车间20~300元;

2.1 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未进行整改,处罚该部门或车间第一责任人30元;对再次

提出仍未整改的,处罚第一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20~200元;对多次提出仍未

整改的,处罚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300元;

2.2对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处罚第一责任人60元,处罚该部门100~300元;对多次提出乃未整改的,加大处罚。

2.3 对该部门进行停工整改的,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300元,立即停

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违章指挥或野蛮施工造成事故,依照集团公司

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事故管理规定。公司所属科室、各车间必须及时、如实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

生后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3日内报齐工伤事故材

料,有下列情况者,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20~300元;对造

成一般事故以上级别的,依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1 隐瞒事故不报, 上报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经生产科查实,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

50元,处罚部门100~300元;

3.2 事故发生后,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而使事故扩大的,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部

门100~300元。

3.3 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分清

责任,吸取教训。

3.4 发生轻伤事故,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3.5 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处罚个人50~100元。

4“三违”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直接领导20元。

4.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

4.1.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临空作业不使用“双保险”;(含安全带缠在身上);

4.1.3施工现场睡觉;

4.1.4酒后作业;

4.1.5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未带工作帽上岗作业;

4.1.6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4.1.7 外来人员未经车间或部门安全负责人允许进入车间或操作现场造成安全事故,4.2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 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直接领导50元。

4.2.1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4.2.2 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4.2.3 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4.2.4 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5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线路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

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用电线路必须电工操作。有下列情形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200元。

5.1 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

5.2 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5.3 用电线路无电工操作;

5.4 配电箱(柜)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5 配电箱(柜)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6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10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1 无证驾驶;

6.2 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6.3 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载;

6.4 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驶(30km/h);

6.5 车辆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一次处罚驾驶员5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6 无护栏货车载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上下车互相拥挤;

6.7 叉车运输过程中,车辆之间未保证安全距离,卸物后车叉不及时落下;

7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500元。

7.1 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

品;

7.2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距离火源距离不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

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8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500元。

8.1 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

8.2 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

8.3 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

8.4 油库重地无消防器材,无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8.5 公司生产车间及生产厂区有吸烟者。

9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公司所属科室、各车间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对

废水、废气的排放必须达标,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100元。

9.1 废水未经净化、消毒随意排放;

9.2废油随意排放,造成水土污染;

9.3 未经允许,随意破坏植被。

10每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没有受到处罚的部门或个人并且在安全方面做得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20~100元,对受到处处罚较多的部门或个人(在公司排名靠后)给予处罚款20~100元并通报批评。

11对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与适当的奖

励。

塑业公司

2010-12-2

篇2: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为了更好地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依据大庆油田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制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如下。

第一章施工准备及进场要求

第一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机构,根据所在项目要求设臵专(兼)职安全员,并佩戴明显标志,对未按照要求执行的相关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条 施工作业前,应按照要求编制《项目QHSE施工方案设计》,对没有按照要求办理私自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第三条 施工作业交底执行《施工作业安全交底及QHSE 管理实施细则》(包括分项工程),对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施工作业的相关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第四条 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应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对未按照要求执行的施工单位处以300元罚款。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风险告知书》中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未按要求执行的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六条 在装臵区施工及涉及交叉作业的施工区域内施

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需穿戴统一的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不按照要求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施工人员,每发现一人次对相关单位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二章施工暂设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设臵临时库房,将施工待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保证建筑物与可燃性材料堆臵场地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0米,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应单独存放,对未按要求执行的相关单位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八条 施工单位储存气瓶的场所应通风良好,空瓶与实瓶分开放,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在5米以上,气瓶应有瓶帽和防震胶圈。气瓶不能暴晒,乙炔气瓶不能平放。对未按要求执行的相关单位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九条 施工单位暂设及物料库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每间物料库至少配臵2台8KG以上灭火器,对未按要求执行的相关单位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十条 施工暂设内插排和灯具要固定在安全的位臵,布线加PVC套管或采用接线槽,用电设备应接线规范、安全可靠,严禁在施工暂设内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等。对不按要求执行的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 施工暂设内食堂卫生条件应合格,食堂用电设备应防水,炊事员应有健康证,对未达到要求的相关单位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 施工暂设应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施工暂设要保证施工人员休息、就餐安全,对不按照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的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第三章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

第十三条 压力容器、天吊等特种设备,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到天然气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履行告知、检验程序,对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塔吊在使用前应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检验合格证,对没有办理检验合格证,私自进行吊装作业的施工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对施工单位处以50元罚款。对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罚款200元,并予以清退。

第十六条 脚手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搭设,工作部位必须铺满踏板,并且踏板要进行固定。脚手架在2层楼以上的要搭设护网,对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处以200-5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氧气、乙炔时,氧气、乙 炔瓶在装卸过程中注意安全,杜绝野蛮装卸,保持氧气、乙炔瓶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对不按照要求执行的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第十八条 氧气、乙炔瓶的压力表指示应准确无误,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氧气、乙炔瓶上的压力表不准确或损坏的施工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章施工用电管理

第十九条 配电箱应采用定型产品,做好防水措施,安装的位臵要符合操作要求。施工临时用电要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对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的手续,对施工临时用电手续不全的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 施工停、送电或线路维修应有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人负责,施工临时用电应有明显的标志。对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电缆过路要加套管或走桥架,较长的电缆必须要进行接头的,要做好电缆中间接头处理或采用定型接线盒(易燃、易爆场所要采用防爆接线盒),并做好接地和防水措施,同时要有明显警示标志。从现场配电箱引出的电源线质量要合格。对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第五章动火、动土、受限空间及高空作业管理

第二十三条 进行动火作业时,按照要求办理动火报告,具备动火报告中规定的内容,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对不办理动火报告就进行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动火过程中不执行动火报告中规定内容的施工单位处以200-5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进行动土作业时,对在天然气分

公司所管辖范围内进行作业时,执行风险告知中规定的内容,天然气分公司以外进行动土作业时,施工单位要向作业属地了解实际情况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不执行风险告知、不了解情况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对造成事故的施工单位,按照天然气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管线开挖应按天然气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对未按照要求执行的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对大基坑(按标准要求)开挖要严格按照审批内容执行,对私自改变作业方式的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对私自改变作业方法造成事故的施工单位,按照天然气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受限空间作业、容器清理要起草方案,并逐级进行审批,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对没有经过审批私自进行作业的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没有经过审批进行施工作业造成事故的,按照天然气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作业视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否则发现一人次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第六章其它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对要求设臵安全警示的施工现场,不按要求设臵的施工

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条 施工人行通道楼梯应搭设临时护栏,对未按照要求搭设临时护栏的施工单位处以3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对不按照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的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管线施工涉及到穿越公路的,要执行公路 穿越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施工。施工前设臵围挡和警示标示。对不按照要求施工的相关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不按照程序施工造成事故的施工单位,按照天然气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加重处罚。罚款不能按时上交的施工单位,通报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在安全管理上混乱,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后果的取消天然气分公司施工资格。

第六章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未包含的内容或与上级规定及相关规范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基建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篇3:亚茂公司绩效考核浅析

一、绩效考核现状

宁波亚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劳动密集型制造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就是指生产需要大量劳动力的企业, 也就是说产品成本中手工作业活动量占比重较大的企业。生产制造型企业制订绩效方案的难度相对也就比较复杂, 因为牵涉的面广、基层员工多、受外界因素影响大等, 建立起一套相对比较完善的绩效考核方案也就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目前宁波亚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绩效考核分为三大架构:公司对中层管理者与物流仓储的考核、公司对制造部班组长的考核、中层管理者对基层员工的考核。

1. 公司对中层管理者与物流仓储的考核。

本层次的考核分为两大块, 一是公司对中层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考核;公司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制订考核办法及考核目标, 考核内容由部门经理拟订后上报公司审批后执行。根据公司制订的质量总目标考核的内容为质量异常损失、产品合格率、订单完工及时率、月度销售额、新产品开发等。二是公司对仓储员及统计员的考核, 公司与统计主管共同制订考核办法, 按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态度、工龄、综合技能等进行评价, 得出绩效分值。

2. 公司对制造部班组长的考核。

本层次的考核, 由制造部经理拟订考核办法, 呈报公司审批。根据公司制订的生产计划完成率、质量合格率、员工流失率等进行考核, 由各相关部门评价月度得分。明确班组管理人员的基本工价, 根据月度完成的产量进行基本工资的核算。薪酬由月度产能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制造部统计员根据实际完成生产任务订单, 录入ERP系统得出月度完工数量, 部门经理根据基本工价计算出班组基本工资, 并根据各部门的评价得分计算出绩效工资, 拟定班组月度工资结算单呈报公司审批。

3. 中层管理者对基层员工的考核。

本层次的考核, 由制造部经理拟订考核办法, 根据各班组完成的月度产能及工序工价, 结合品管部对班组质量控制的合格率数据进行考核, 员工的薪酬由产量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月度产量按ERP完工入库数量结算, 综合性的指标与考核办法由制造部自行负责。

二、影响绩效考核的关键因素

弗鲁姆认为工作满意感和工作绩效是由不同因素引起的:“工作满意感主要决定于职工从工作中得到的奖酬的量, 而工作绩效的水平主要决定于获得奖酬的概率。职工是否感到满意取决于他所做的工作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提供他所需要的东西, 而职工是否努力工作取决于他的绩效在多大程度上能导致他获得所需要的东西。”宁波亚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绩效考核尚处于起步阶段, 除对员工的考核有一定基础外, 其他职能部门的考核还有待于完善。

1. 企业管理绩效目标设定与实际有差异。

公司的年度规划是在2010年大力推进内部建设的基础上, 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现代制造业竞争的核心就是生产效率、成本控制、与管理能力的竞争, 特别是卓越、有效的生产管理能力是核心中的核心这个主题。要切实加强人才管理建设, 打造学习型的管理团队;持续不断的推进各部门内功建设, 以内功促市场、以内功促效益、以内功求发展;加强产品品质管理, 完善产品从设计到市场中的各个环节的品质监管保障体系, 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以高性价比的产品满足全球各个区域的品质需求, 以全球化的眼光引领科学化的生产制造。从公司制订的一系列规划中可以看出, 发展前景明确, 思路宽广, 但在实际的绩效目标考核中未得到有效体现, 各部门制订的绩效考核办法没有有效围绕企业的战略规划而拟订。宁波亚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度目标要求大功率金卤灯内管合格率达到96%, 金卤灯月度产能达到15万支, 质量异常损失控制在销售额的0.3%。而目前的绩效考核更多地体现是管理者对现有管理体制及产能模式的评价, 没有切实按照年度规划目标去展开和制订实现计划。公司管理层对绩效的关注力度也有所欠缺, 导致绩效考核的方向有所偏移。

2. 绩效目标缺乏串连性。

公司绩效考核是从基层员工开始实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 出现了部门间的沟通障碍及责任推卸。生产制造型企业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运行机构, 需要各个部门的大力配合才能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行, 生产计划、采购、制造、动力、后勤保障等缺一不可。目前公司推行的绩效考核机制, 着重于部门内部的独立考核方案, 部门间的配合力度考核指标微乎其微, 导致出现了一系列的责任推卸、“踢皮球”等现象。企业在设计绩效考核办法时, 对价值体系和责任分配体系的描述不够详细。生产制造型企业以生产制造为主导, 只有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才能完成下达的订单任务。在制订绩效方案的同时, 缺乏各部门沟通配合的牵制力, 在生产任务完成率及质量总体合格率方面考核办法不够具体。出现质量异常时, 以“不清楚、不知道、我没有接触过”等为理由的占到70%, 质量异常分析报告中没有体现责任部门应承担的责任系数划分, 未纳入月度绩效考评。

3. 员工参与积极性没有得到发挥。

对大多数员工来说, 绩效考核只是一种评价员工工作好坏的形式, 目前对员工的考核只停留在表面, 月度组长对员工的考评也只是一种主观的意识, 没有融合真实的考核数据进行量化计算。员工是一线生产力,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努力, 只有将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得到员工的参与和理解, 绩效考核才会发挥作用并深入人心。

4. 考核办法简单化, 数据不充分。

目前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交叉考核, 即部门间进行交叉考评, 完全凭管理者的主观意识, 考评随意性;二是考核缺乏团队性, 公司总的绩效目标没有真正落实到部门考核中, 绩效办法中没有体现团队协作的系数分;三是考核缺乏数据量化, 在各级评分过程中, 管理者没有合理利用ERP系统的信息数据, 对下属员工评价缺少可量化的数据信息, 在考评中间环节缺少必要的检查记录。

5. 生产流程绩效管理没有得到体现。

生产流程管控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生产流程绩效也就是中基层管理人员或员工在实践过程中的经验累积, 如工艺改进、设备改进等直接影响产能或合格率的措施, 目前没有形成有效地提案改善制度;对一些有作出改进、改良的项目, 缺乏绩效的评价和奖励机制;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的设计方案不够周全, 员工创新意识淡薄;管理者存在一种惧怕困难、畏首畏尾、等待观望的思想。企业只有在不断化解矛盾中增创优势, 在不断破解难题中推动发展, 流程绩效管理才会发挥激励作用。

三、完善绩效考核的对策

1. 重新确立绩效目标。

绩效考核不是目的, 是一种手段,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 通过绩效考核来达到和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为了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 重新规划了绩效考核的方向、目标。

2. 整合部门资源, 落实团队工作。

宁波亚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能不能抓住机遇、开拓创新, 继续走在行业的前列, 关键就看各级管理人员能否同心协力、勇担责任, 共同去维护好公司的发展全局。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勇于负责, 全面履行好岗位职责, 从多方位整合公司的资源优势, 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让每一位员工都参与到团队活动中。从外部引进管理培训课程及辅导项目, 集设计、品质、制造为一体, 培养出一支“拉得起、打得响”的管理队伍, 使公司的管理工作走入正规化道路。处在“十二五”新的历史起点上, 公司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挑战, 要找准位置、发挥优势,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集中到公司的发展规划上来, 细化和分解目标任务, 制订详尽的方案, 制订完善的工作责任制, 确保每个人身上都有担子、有压力, 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优化绩效考核办法, 挖掘员工潜力。

员工都希望自己的成绩能够得到公司的认可, 并得到相应的奖励或回报, 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为此, 针对考核办法存在的一些问题点, 重新进行修订, 做到公开、公平、量化指标、有据可循。

4. 优化生产流程, 提高绩效。

组建一支优化生产力的项目改进小分队, 以设备自动化改进, 节约人员, 提高生产力为目标, 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 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和提升生产效率。要求以动力部为主导部门, 制造部人员配合参与共同的改进, 挖掘个人的潜力和智慧, 积极开展TPM、TPS活动 (企业精细化管理) , 让每一位员工了解设备的状态及产品质量趋势, 从而有效提升部门绩效。

5. 利用信息化手段, 规范绩效数据。

宁波亚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始于2003年, 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当时国内外企业管理的经验及未来发展的要求, 率先引进K3--ER P系统、O A自动化办公系统、PLM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等管理软件, 将企业内部销售订单管理、生产计划管理、物料管理、制造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几方面有机结合。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和信息化系统的深入实施, 质量管理系统数据库的建设也初步完成, 作为绩效考核重要的一个指标项———质量合格率同时也在ERP系统中得以体现, 为绩效考核办法的数据正确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结论

宁波亚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的成功与否, 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借助于信息化建设及企业精细化管理, 信息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为绩效数据的提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要提高绩效就必须不断地对管理进行诊断和改进提高, 因此绩效流程分析和改进是绩效管理的中心和重点, 最终的目的是提高员工和企业的绩效。

参考文献

[1].李津.世界管理学名著精华.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4

篇4:《电工技术基础》课程考核细则

课程考核理论实训考核成绩一、《电工技术基础》课程考核意义

《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开发的主要目的是满足现阶段学生和市场的需求;促进教师间相互合作与交流,使专业能力有所提高;同时也有利于学校“动”起来,形成特色。课程考核还可以通过学生学习考核情况,过程中问题的总结,以前一轮考核结论为下一轮课程开发的依据,使教师看到课程自身的缺陷,激发教师不断完善、修订的欲望,从而使教师在不断的改编过程中,提升《电工技术基础》课程质量,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电工技术基础》课程考核原则

1.对《电工技术基础》课程的考核要运用科学的考核方法,提高评价的效果和可信度。

2.《电工技术基础》课程考核方法要简单可行,可操作性强,有利于成绩的给出。

3.对《电工技术基础》课程的考核要注重考查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

4.对《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学生的评价应注重学生在整个过程中的参与性,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参与才有发言权。

三、《电工技术基础》课程考核内容

《电工技术基础》课程考核结果分两个部分:一个是学科成绩,以满分100分制;一个是学风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学科成绩部分根据《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内容分理论、实验、实训、职业素养及其它方面几个部分组成。学风成绩部分主要由出勤、作业完成、上课纪律等方面构成。

四、《电工技术基础》课程考核具体方法

(一)《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学风成绩的具体评定方法

学风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以下三部分内容中其中一项不符合规定者学风成绩为不合格,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1.学生出勤

《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学生出勤认定如下:上课后10分钟内到是作为迟到,10分钟后到或不到视作为旷课;提早10分钟内退场视作为早退,10分钟以上为旷课;三次迟到、早退视作为一次旷课。旷课学时数超过本门课程总学时数的30%直接认定学生学风不合格,未超过本门课程总学时数的30%认定为学风合格。

2.作业完成

《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学生作业应根据教师布置情况按要求完成,未完成应写情况说明让教师认可,未得到认可视作未完成作业。学生完成作业次数超过70%和以上者视作为学风合格,30%以上作业未完成者视作为学风不合格。

3.上课纪律

《电工技术基础》课程上课期间应按教师要求完成教学内容,凡属上课期间不服从教师管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均视作为学风不合格处理。

(二)《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学科成绩的具体评定方法

《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学科成绩以满分100分制。总评成绩60分以下者视作为学科成绩不及格,需要重修。具体分值评定如下:

1.理论部分

理论部分占学科成绩满分100分的20%,即20分。其中理论试卷考核部分占理论部分的75%,即15分;课堂提问回答部分占理論部分的25%,即5分。

(1)试卷考核:教师根据所要求掌握的知识点编制成不同类型的题目,制作出《电工技术基础》课程试题库。理论试卷考试前,随机抽取试题库中任一套理论试卷,让学生通过做试卷的方式进行理论部分试卷考核。试卷中各项目题目所占分值分布如下:简单直流电路设计与安装占20%,简单交流电路设计与安装占25%,简单综合电路设计与安装占30%,复杂交流电路设计与安装占25%。

(2)课堂提问部分:教师通过平时上课提问的方式,随机抽取学生解答所提问题。教师所提问题应是每个项目内容里涉及到的知识点,是提出要学生查询的相关内容,在《电工技术基础》课程每个项目咨询栏中的问题。学生答错问题不扣分,答对作加分处理。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多少,给出此部分成绩。本部分教师应注意抽取学生次数的均衡。

2.实验部分

实验部分占学科成绩满分100分的30%,即30分。其中实验平时成绩占实验部分的30%,即9分;实验考试成绩占实验部分的70%,即21分。

(1)实验平时成绩,根据平时课堂实验过程中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提交的实验报告等情况进行评定,每个实验任务一个成绩。本成绩由每个实验验证内容后的附表中的填写情况、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及数据的正确性来决定。实验附表、实验报告、数据填写在《电工技术基础》课程教材上均有,直接填写统计即可。

(2)实验考试成绩,根据在规定进行的实验项目中随机抽查的方式完成。学生随机抽取曾经完成的实验项目在实验室独立完成实验附表、实验报告、数据填写。指导、评分教师记录学生实验操作中各项要求达到的水平,然后根据各项要求进行评分所得。实验考核工作单在《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学材中有附录。实验考核评分设计分值分布如下:

1)线路连接正确性占实验考核分30%

2)根据测量正确性占实验考核分25%

3)数据分析处理正确性占实验考核分20%

4)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占实验考核分15%

5)报告内容处理是否完整占实验考核分10%

3.实训部分

实训部分占学科成绩满分100分的30%,即30分。主要依据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学生对电路的识别、电工工具的正确使用、仪器仪表的正确使用;实训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等多个方面是否达到实训项目目标来考核。每个实训项目在《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学材中有工作任务单,根据不同的实训项目工作任务单的填写,评出每个单项的分值,将各个项目成绩总和即是实训部分分值。各项目所占比重为:简单直流电路设计与安装占15%。简单交流电路设计与安装占25%,简单综合电路设计与安装占30%,复杂交流电路设计与安装占30%。

4.职业素养及其它部分

职业素养及其它部分占学科成绩满分100分的20%,即20分。其中职业素养占职业素养及其它部分的75%,即15分;其它部分占职业素养及其它部分的25%,即5分。

(1)职业素养是在职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是指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职业作风和职业意识等方面。由教师、学生自己及学生之间根据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表现评定。详见《电工技术基础》课程学材评价表。

(2)其它方面由教师根据学生参加学习兴趣小组、相关技能比赛等情况酌情评分。

五、《电工技术基础》课程考核说明

篇5:保安公司考核细则

2.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

3.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4.严格执行《保安巡逻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大楼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大楼重点要害部位。

5.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6.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打架斗殴等情况无法阻止时应及时报警。

7.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8.每班员工每个晚班每人按大楼巡逻3圈共9圈。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

篇6:公司物资管理考核细则

1、对外来办理业务人员、车辆,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外来车辆(人员)业务办理流程》制度,按流程确认签字并互相监督,不按规定签字者一次罚款 20元。

2、物资到库后,库管员通知相关提报部门质检人员到库验货,质检人员必须现场对物资进行检验(包括货物资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不通知验货罚库管员20元/次,不及时验货罚相关人员20元/次。

3、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放在暂放区域,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应商进行退换货处理,否则一次罚款 20元。

4、凡已入库需对外调剂、加工的物资必须由本部门和物资负责人确认,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调剂,否则罚款 50元/次。

5、验收单的填写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不涂改,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否则罚款 20元/次项。

6、检验员对合格(质量、数量)的物料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物资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入库单),否则罚款 20元/次。

7、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按采购计划单、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否则一次罚款20元。

8、对各类物资(配件、成品、半成品、袋装、桶装原辅料)入库实行定置管理办法,按仓库定置区指定点按类、定点存放,桶装原料排放整齐。否则罚款20元/ 项次。

9、公司库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原材料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合格品、退回产品、物资应分别建账反映,账目不清、不实者根据情况罚款或调离工作岗位。

10、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对各类存货进行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时报送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报送不及时出现损失者,承担货物损失金额的2%。

11、一切原材料的购入原则上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或定额、普通票的,其材料价格要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并有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库,保证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不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罚款20元/次。

12、所有物资材料随发票入库时,供应商和经办人必须附带领导签字的购销合同

(或比价单)、采购计划单(领导签字),作为物资办理入库、审计审核、财务凭证依据,否则不予办理入库。

13、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数据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否则一次罚款20元。

14、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否则 一次罚款20元。

15、单项工程改造、拆除、扩建竣工后,由技术部填写材料退库单,属车间自行使用后过剩的材料和废旧物料要回收并妥善保管好,由车间填写材料退库单,退库部门详细列出所剩余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物资部办理退库手续,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17、退库时物资必须完好,物资退库单与原领料单物资内容要相同,上交人员同保管员办理材料的交接确认手续,保管员按要求分类定置于库内或规定地点,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18、保管员根据采购计划、发货领料单,认真检查退库单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含零部件),并根据实物验收无误后整理退库入账。因物资质量不合格退库,必须进行技术鉴定,出示有充分数据的检查证明方能退库,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19、需退库物资材料所带的说明书、图纸、合格证、化验单和材质单、质量证明书、配件单等必须仔细保管和发放、不得遗失,办理退库手续时一并退回仓库。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0、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退库物资材料再次领用时必须优先安排出库,并以此物资材料退库单位优先领用为原则,避免大量退库材料积压造成浪费,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1、物资部对超储物资应积极调剂平衡,正常存储物资一般不予调剂,凡对外调剂的物资材料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其它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2、所有公司物资材料严禁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对私自发放外借造成物资磨损、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23、对不能利用的废旧物资(包括各类建筑安装材料、下脚料),报废部门必须在施工、检修、更换结束三日内,由施工各部门或产生部门负责运送至物资部回

收仓库内规定地点,物资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4、退回物料与到发货的品种、规格及型号不符的;产品外观检查发现严重损坏,严重锈蚀或附件不全的;质量低劣、损坏变质或超过有效期限、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未知的、未经技术部门实物鉴定签字的;物资部不予办理退库手续。

25、验收合格的退库材料入库后(用红笔填写入库单)在记账薄同种物料页面上用红色笔及时充入记账,并保证帐、物、卡的统一,否则罚款20元/项次。

26、废旧物资的识别、鉴定工作由质检部负责;生产车间、技术部协同质检部识别、鉴定废旧物资;不能认真识别是否是废旧物资,造成有效物资当废旧物资销售的,由鉴定部门补偿其损失。

27、报废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实事求是,认真对待。经鉴定、识别弄虚作假,将有效物资报废的,由报废部门补偿其损失。

28、物资部在收到报废、交废物资后当日开始实施分类、保管、建立台帐工作。要及时填写《废旧物资报废单》报质检部并通知质检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识别工作。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9、物资部对由相关鉴定部门批准报废的《废旧物资报废单》报销售部,由销售部安排组织好废旧物资的招标审批销售工作,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30、物资部对物资要加强管理,做到出入库对应,保留出库单和回收单对照表,已备检查。不及时处理造成废旧物资造成闲置、浪费和损坏的,出入库不符的依据公司物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31、公司所有废旧物资均由销售部编发招标文件竞价销售,严禁其他部门私自回收、销售。销售部根据招标结果起草废旧物资销售申请报告(报告必须写明废旧材料总量和价格),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并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50元。

32、物资部对出售的废旧物资过磅计量,盖章后报销售部、审计部备案。销售部要及时填写《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签字盖章后由客户认可并作为付款证明。财务部根据公司总经理批示及《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注明的单价、磅单及总金额收取货款,开具收款收据或冲账证明。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33、安全部根据开具的收款收据或相关证明,由门卫核对磅单数量是否超过报告批示的数量,情况属实后方可放行出厂,买废客户车辆入厂必须有销售部通知方可进入,否则按门卫管理制度从重处罚。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34、倒卸所有原料必须有物资(仓库)人员通知后方可进行倒运,倒卸料前、后必须通知保管员、车间人员进行三方签字确认,对确认不合格项要整改后方可倒卸料。否则罚款 20元/次。

35、倒卸原料前要记好原料液位底数,倒完后要核对倒入(出)数量是否与现有液位计数一致,发现异常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36、卸料过程中,卸料员必须坚守岗位,脱岗或超安全线卸料,一次罚款50元,出现溢料按责任事故处理。

37、倒卸原料专用管线、专用阀门、锁具及锁、钥匙、卸料工具由卸料员维护管理使用,若转借他人使用,一次罚款20元。

38、倒卸原料铁桶要专用,统一放于指定地点,桶内物料要倒卸干净,不能用的铁桶要报废处理并单独存放,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39、确认单、卸车检查记录、罐车清洗证明由卸料员负责收集、保管,不得丢失污染。月底一并交由安环部保管存档,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40、卸料员要做好卸料操作记录,内容包括倒卸原料名称、罐车车号、倒卸原料起止时间、倒卸入原料地点(车间罐区罐号)、倒卸原料罐前后液位数和原料出入数量、卸料员签名、异常情况处理记录等,各固定原料罐和备用罐原料盛放原料品种若有更改,必须通知各使用车间并做好记录交接好班,记录不实或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41、卸料过程中,要监督制止司机的各种舞弊偷料行为,发现作弊行为立即上报公司,坚决维护好公司利益,发现与司机舞弊交公司处理,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42、仓库日常使用的固定牌号外袋、内袋等包装材料由采购员根据原材料报表库存数量和日常用量合理采购,保持合理库存,不得耽搁生产使用,影响生产每次罚款50元

43、因产品在仓库和装货过程中损坏需更换成品袋,由物资部开领料单,按每套2.5元由损坏部门承担。

44、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包装袋客户要求更换包装袋,由销售部出据证明,分管领导签字,按每套2.5元由运输部门承担,情况严重者另行处罚,当月从运费中扣回。

45、非生产领用包装袋发放必须凭领料单和经分管领导批准发放,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随便使用包装袋,否则不按规定手续私领按内袋罚款1元/条,外袋罚款

5元/条。

46、在更换包装时要尽量从上口认真拆开,把装有产品扎好口的内袋一并装入所需外袋中,内袋扎口向上,按要求放好合格证规整封包。换包装严禁用刀割划破包装,换包装外袋每50条一捆入库,损坏内外袋按原价赔偿。

47、装卸队在倒运、使用半成品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勾划和损坏内外袋,严禁从下口拆或用刀割,将外袋破损的挑出入废外袋,完好的每50套一捆入库。不按要求操作每项罚款10元,人为损坏内外袋按的原价赔偿。

48、各车间确需配内外袋时,由物资申请公司统一配备,经审请批准的新配备周转外代,所产生费用从车间考核费用中抛出,保管员做好统计单独上报。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49、质检部对半成品周转外袋入库前要进行检查验收(打捆质量、残次代挑拣区分情况)并作出检测合格报告,物资部方予办理入库。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50、生产车间要及时开具领料单领取半成品包装物,在半成品包装时要将内外袋扎好扎紧,入库要轻装轻卸,防止破损和洒料。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51、保管员对出入库包装物要做好区分和分类存放,严格执行公司的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每月认真与各车间核对并将包装物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52、各部门要完善并严格执行确认周转代签收制度,对各流通环节出现的违规由质检部进行抽查和处罚。执行不到位,罚有关部门人员一次罚款20元

53、公司所有包装材料都实行回收制度,各车间领用材料用完后按照要求将包装物处理妥当如数交回,仓库根据车间领料数量核算包装,否则每少一条罚车间2元。

54、所有回收废旧包装物办理交废入库手续,外袋(50条/捆打包)按规定和要求码垛,空桶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部门罚款20元/次。

55、进厂设备配件开包时有关单位必须及时通知物资部,对包装材料予以回收,并分类存放集中处理。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56、对车间等单位领用的废旧包装物一律办理领用手续,作价计入生产费用(按出售价格)。

57、提倡以旧代新,应回收物资办理好回收手续,否则罚有关部门人员50元,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58、各种桶装原料,其包装桶一律回收,仓库保管员要分类存放,挂牌标识。如供应商收回的要及时联系收回,如包装桶在使用或保管过程中丢失罚使用车间每只铁桶50元,塑料桶大桶100元,小桶20元,桶盖少一个罚款2元/个。

59、各种废旧包装物处理一律执行公司《废旧物资报废处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报废审批手续,否则每人次罚款50 元,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

60、物资保管员建立回收包装物出入库台账,加强废旧包装物动态管理,做到账物相符,按时将废旧包装物的进、出、存情况分类报表。如出现漏报、晚报或账务不符现象罚责任人20元/次。

61、已入库的合格产品原则上均不得更换包装,所有更换包装的必须填写更换包装申请单,注名更换原因,并经部门分管经理签字批准,物资方予安排更换包装。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62、各部门、车间对倒大包、回掺料需用半成品、成品时,把产品按规定倒入掺料机或大包袋中,内袋一并装入所倒外袋中,对内袋保持小洞不可过大(直径小于5cm),以免防止内袋无法周转使用,否则罚款5元/袋次,若故意损坏内外袋按原价赔偿。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63、质检部负责提供各包装物标准版本图样,更新标准版本及时通知有关车间、部门,保证物资部门和车间熟知包装物版本进行使用管理。

64、质检人员严格按验收标准检验,确定其质量是否合格,并在检验报告单上注明(包装物牌号、类别、版本、印刷质量)等检测内容,保管员根据检测结果和送货清单品种牌号接收货物,发现版本牌号印错或不符,由质检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奖励发现人员100元/次。

65、入库时按包装物牌号类别定置码垛,要求牌号朝上,不同包装物品种外代不可混垛,并标识好,否则罚款10元/次。

66、套袋环节监督供应环节(供应商),套代工负责对入库时未能检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外代进行挑拣,按2元/条进行奖励,对发现的版本错误、混入其他牌号外代,奖励10元/批次。

67、对套袋时发现的数量不足现象,套袋工及时上报物资部按规定进行折扣、罚款处理。

68、对套袋现场零散外代及时整理归类,防止混入不同牌号品种外代中,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次。

69、对套好外代按牌号、品种分类定置垛好,并及时与仓库保管员交接清楚,否则罚款10元/项次。

70、套袋人员按规定喷码,保证喷码质量、数量准确,并及时与仓库保管员交接

清楚,否则罚款10元/次。

71、车间领料单详细注明领用包装物品种牌号和要求,保管员与领用人员现场确认发领包装物,不按规定罚款20元/次。

72、生产车间包装工产品码垛要求牌号朝上,并确认使用包装是否正确,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混入其他牌号外代,对车间发现人员奖励20元/代,对套袋人员罚款20元/代。

73、车间对自行保管存放外代、及生产场所存放外代要分类存放管理,用完后并及时收回定置,避免混放用错包装。

74、所有入库产品码垛牌号必须保证朝上,并监督确认产品包装牌号是否正确,不按规定罚款5元/代。

75、装车出库时要求保管员和装车人员对每一代产品牌号检查(要求推货和在传送带放时牌号必须要朝上)。保管员现场监督推运和搬运过程,保证发货产品牌号型号数量准确,不按规定罚款5元/代。对发现混入其他牌号外代,对发现人员奖励10元/代,对责任部门罚款20元.76、打托盘产品要求牌号朝上,由装卸工人负责监督产品包装牌号是否正确、若出库时发现垛中混有其他牌号产品,查出后报质检处理,对发现人员奖励10元/代,对责任部门罚款20元/代。

77、对贴标签产品发货脱落产品严禁发出,物资部及时更换脱落标签,对更换标签产品2元/代进行奖励,对责任部门罚款2元//代。.78、对仓库内发现的批号、封包线、合格证等包装质量问题,上报质检部门,质检部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奖、罚处理。

79、罐车进厂前门卫人员必须对罐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驾驶室、工具箱、罐体异常情况等,对车上所有影响检斤过磅作弊的物品全部截留放置门卫室内(包括暖瓶、塑料桶、矿泉水等),排除一切影响安全和捣鬼作弊隐患。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0、质检人员取样前检查罐车所有铅封是否完好,铅封号与送货单上标写单号是否一致,各铅封样式是否统一,发现有异常,上报领导等待处理。

81、化验单标注内容必须详细完整,包括车号、原料产地、数量、检测结果、铅封检查情况等,便于物资核对和接收物料。记录不详细罚款20元/项次。82、质检部根据原料化验检测结果通知物资对原料罐车进行检斤过磅,物资保管员(司磅员)联系相关监磅人员一同过磅。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3、过磅前保管员、监磅员必须仔细检查磅体周围是否有影响计量的问题存在,磅秤、仪器是否正常等。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以免影响计量准确。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4、过磅时待车体停稳后,要求司机下车离开地磅,再次检查驾驶室及车辆是否有异常状况,地磅上是否有人员站立或走动,若一切正常,待地磅显示器数值稳定后由各方确认过磅数值,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5、各过磅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对过磅质量严格把关,绝对不容许有监守自盗、徇情枉法、损公肥私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500元

86、卸料时严格执行卸料操作规程和三方确认核对制度,确保安全、无误、及时将原料卸入罐中。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7、卸完料后要通知保管员联系相关部门监磅人员一同除皮过磅。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8、上下厂区卸料以及除皮时,由门卫负责并监督罐车车辆上下厂区运输途中是否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投机倒把情况,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通知安环负责人。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9、过磅除皮完成后,由物资部打印过磅单据存档(贴予验收单、收到条一联上)。物资部开据物资收到条、验收单,监磅员在收到条、验收单签字确认,物资部必须做好详细记录,以备后查。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90、物资部对所有检斤记录必须在过磅台帐记录详细,包括过磅日期、车号、原料名称产地、毛重、皮重、净重、盈亏、过磅人、监磅人、使向等内容。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91、每月配合公司对库存各类物资进行盘点,要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次罚款20元,及时反映库存余缺,做好补缺采购计划,发现库存物资有盈情况及时汇报,定期与车间清库核算收率,盘点差错率《3%,否则罚款 20元。92、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漏报、晚报、误报、罚款10元/项次。

93、执行好派工签字审批制度,如实对派工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验收确认,弄虚作假者罚款20元/次。

94、仓库内保管的不合格产品、实验品、粉碎料、布袋料等应及时按规定做好隔离标识,定期报质检部门处理。

95、各类物资收发存时仓库保管员必须亲临现场,认真详实做好收发记录,并负责监督整个搬运过程,对脱岗、工作不认真者,每次罚款20元。

96、发货对同车装多种产品混装时,要根据要求做好标记和隔离措施并对司机做好解释和嘱托,并在发货确认单上做好记录,否则罚款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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