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键词: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用3篇)

篇1: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

佳公消发„2010‟48号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 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支队机关各部门:

为牢固树立作战训练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基层指挥员业务素质和科学决策水平,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灭火救援和业务训练安全工作规程,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官兵伤亡,确保部队作战训练安全,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省消防总队的工作部署,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自4月27日至6月3日,在全市消防部队开展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工作作战训练教育培训实施方案通知佳木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2010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15份

佳木斯市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

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部消防局和省消防总队关于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的工作部署,认真吸取全国各地在灭火战斗中消防官兵牺牲的教训,切实改进和加强作战训练安全工作,提高灭火救援作战训练科学处臵和施训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支队成立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潘伟东

副组长:李铁军

成员:支队司令部战训科全体人员

办公室设在支队司令部,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统领,以打造公安消防铁军活动为契机,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作战训练时官兵伤亡事故为目的,健全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和机制,着力提高基层指挥员业务素质和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作战训练安全工作规程,全面提升各级指战员安全防护技能,确保官兵生命安全。

三、工作内容

(一)(学习教案)组织全市消防官兵学习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事故防范细则》、《执勤战斗条令》、《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灭火抢险救援行动安全十要素》

等规章制度和安全常识,以及部局危化品事故处臵师资培训班内容,熟知作战训练安全程序,掌握安全防护要领,培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支队、大队开展安全教育专题讲座(powerpoint),剖析近年来部队发生的作战训练伤亡案例,通过案例教学,认真吸取各地在灭火救援中发生官兵牺牲的教训,举一反

三、防微杜渐,进一步增强官兵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官兵安全素质。

(三)大中队组织业务骨干侧重熟练操作应用个人防护装备,掌握侦察、检测、警戒、灭火、登高、破拆、堵漏、洗消等战斗行动安全操作规程,重点开展梯次进攻、搜寻救生、破拆排烟、紧急撤离等战术操法训练;战斗班(组)的安全检查、警示发布、阵地选择、互救自救等安全专项训练,提高安全施救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大中队组织官兵结合辖区重点消防保卫对象情况,摸清石油化工、煤化工、爆炸品仓库及可能发生粉尘爆炸等单位和场所的基本情况,纳入“六熟悉”手册,开展相应灭火理论学习,修订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重点修订火灾特点、战术运用和安全措施,活动结束前每类单位至少制修订一份预案。

四、方法步骤

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视频培训、自检自查、巩固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7日至4月29日)

以大队为单位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党委召开专题议军会议,深入分析部队作战训练安全工作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动员讲话),统一官兵思想认识,明确

专项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保证活动有序开展。

(二)视频培训阶段(4月29日至5月5日)

支队结合“作战训练安全学习周”活动,利用视频会议系统自行对所属部队官兵进行3次的作战训练安全知识讲座。

(三)自检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

1.从支队到中队逐级开展作战训练安全自查,同时支队成立专项工作检查组,对基层大中队全面开展作战训练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督促整改,真正把作战训练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结合自检自查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规范作战训练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工作奖励和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增强作战训练安全责任感,确保作战训练安全无事故。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11日至5月25日)

各单位在前几个阶段的基础上,结合“熟悉训练月”活动。组织官兵重点做好辖区基本情况、重点消防保卫对象的走访和熟悉,完善“六熟悉”手册,提高官兵应知应会水平;组织开展执勤车辆器材装备操作训练,提高官兵“三知一会”能力;开展想定作业训练、各级合成训练和实地实战演练,切实提高部队的实战能力。

(五)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至6月3日)

支队将针对活动内容,组织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落实奖惩,切实消除作战训练

安全隐患,坚持把安全工作制度贯彻作战训练始终。支队将把检查情况要纳入各单位年终战训工作综合考评成绩,实行作战训练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是当前形势下全国消防部队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贯彻落实部领导、部局领导和总队领导重要批示指示,改进和加强部队作战训练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党委议军制度,建立军政主官主抓、分管领导主管、官兵全面实施的工作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常抓不懈,确保作战训练安全,真正做到“英勇善战”。

(二)强力推进,全面落实。各单位要依据支队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有序开展。支队将组成督察组,不定期深入基层部队进行督察检查。

(三)齐抓共管,严明奖惩。支队机关司、政、后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加强对基层官兵思想教育和心理工作指导,延伸战勤保障服务关口,强化作战、训练的安全技术和装备保障;要将作战训练安全工作作为部队建设首要任务,与相关评比表彰结合起来,实行作战训练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因装备未配齐、作业不规范、制度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官兵作战训练伤亡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一查到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篇2: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公消发„2010‟45号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公安消防支队 “熟悉训练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机关各部门:

现将《佳木斯市消防支队“熟悉训练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部队训练

“熟悉训练月”

方案

通知

抄送:总队司令部战训处。

佳木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20份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 督察长:张宏奎

成 员:战训科、警务科、装备科、调度室相关人员 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督导检查。

三、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调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7日)。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专题动员部署“熟悉训练月”活动,制定本活动单位计划,成立调查小组对辖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对辖区人员集中、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工厂企业、仓库堆垛等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实地走访,修订完善“六熟悉”手册;结合本单位执勤车辆和器材装备制修订《执勤车辆、器材装备操作手册》。

第二阶段:学习掌握阶段(5月8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结合2010年执勤岗位练兵活动,根据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明确重点,组织官兵熟悉辖区基本情况和重点单位情况;组织官兵学习与器材装备(消防车辆、灭火器材、特勤器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有关的文件、标准、制度、规定、操作手册等内容,开展器材装备操作训练;组织想定作业训练和大中队合成训练及实地实战演练,(一)支、大队警官熟悉训练内容

1.情况熟悉训练。支队警官:担负执勤备战任务的全勤指挥部警官必须熟悉掌握辖区执勤队站、人员和装备作战实力。支队

数量和技术性能,以及本中队救人、供水、控火等整体最大作战效能。中队士兵:熟悉掌握本级灭火救援预案的战斗任务和程序要求,并结合本职岗位,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重大危险源及其内部固定消防设施等情况。

2.器材装备操作训练。中队警官:主要掌握个人防护器材的操作与使用,中队通信器材的操作与使用,灭火救援指挥箱的使用和维护,侦检、防护、警戒、救生、堵漏、破拆、起重、排烟、照明等装备器材的操作与使用,了解掌握本单位现有消防车辆装备的作战效能。中队士兵:义务兵主要掌握个人防护器材的操作与使用,供水线路的铺设,消防水源的取用,登高、破拆、喷射、警戒、排烟、照明器材的使用,学会救人与自救,具备基本作战能力。士官除完成义务兵训练内容外,按照战斗班长、战斗员、驾驶员、通信员的岗位分工,掌握现有车辆器材装备的基本技术性能、参数和维护保养方法,能熟练操作应用装备器材,具备组合作业能力,达到“懂性能、精操作、会保养”的要求。

(三)大、中队想定作业训练、合成训练及实地实战演练 1.想定作业训练(想定作业教案):按照重点单位类别,从最大、最难、最危险、最不利的情况需要出发,每个类别选取一个单位进行想定作业。

2.合成训练(制订合成训练教案):每个中队自编操法开展训练,各类训练内容达到《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普通大(中)队结合现有人员和车辆装备,围绕第一出动力量编成、火情侦察、现场警戒、阵地设置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开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把“熟悉训练月”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篇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物协„2011‟3号

关于转发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11月22日北京市消防局、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从2011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开展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已竣工投入使用、已完成节能改造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北京市消防局、北京市住建委结合北京市实际,共同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员对所管理的房屋建筑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填写各种表格,在12月10日前将各类表格(包括电子版)上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两节”平安。

附件:关于印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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