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公推直选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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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公推直选思考(精选5篇)

篇1:村党组织公推直选思考

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是提升村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去年,我县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公推直选产生的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

一、背景分析

仙居县是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全县共有722个行政村,720个行政村党组织。长期以来,由于受宗族、宗派、历史文化的影响,家族化支部、长期未发展党员支部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以往在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受“家庭支部”、“家族势力”的影响,按照传统的选举模式选举产生的村党组织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不能完全体现党员意愿和群众公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此,我们探索实施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制度,主要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1、实行公推直选,是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切实巩固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需要。如何提高村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驾驭能力,巩固和加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展基层民主,是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从当前的民主程度和群众基础来看,村委会成员已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使村委会成员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相比之下,村党组织的选举相对封闭,缺乏群众的广泛参与,特别是在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上,有的忽视了群众公认原则,个别地方甚至出现“群众不需要党需要,群众不欢迎党欢迎,群众不信任党信任,群众不依靠党依靠”的现象,以致部分村民对村委会的信任高于对村党组织的信任,甚至对党的工作产生消极和抵触情绪,一些村党组织书记也觉得气不顺、胆不壮、工作放不开手脚,直接影响了村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必须要对其产生方式进行相应的改革。

2、实行公推直选,是不断优化村党组织选举机制,进一步拓宽党委选人视野的需要。从2002年开始,我县在村党组织换届中全面实施了“两推一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但从制度的实施情况看,我们觉得“两推一选”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在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推荐环节,党员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村党组织在选出委员会后基本上由乡镇、街道党委任命书记、副书记,容易出现上级党委的决定与党员群众的意愿不相一致的情况。三是党内选举缺乏竞争活力,选人视野狭

窄,不利于一些年轻的优秀党员脱颖而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年龄老化、能力偏低的现象突出。我们觉得,很有必要对“两推一选”制度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3、实行公推直选,是切实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责任意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的需要。在过去的村党组织选举过程中,缺少对候选人任期目标的考察和了解,使有的当选干部在选举结束后缺乏为集体创业办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为只要能选上,就大功告成了,以后干好干坏一个样,混混沌沌一个任期。有的缺乏开拓精神,工作中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处处回避矛盾,工作打不开局面。有的在换届时回家参与选举,而一旦当选后又长期外出务工经商,对村里的工作不闻不问,根本没有发挥村党组织应有的作用,群众意见很大。如何从选举环节突破,将选人与选择好的任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当选干部的责任意识,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基于上述三方面考虑,我县在去年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了“公推直选”制度。

二、主要做法

我县探索实施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制度,对原有的 “两推一选”制度作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拓展,主要通过党员群众公推、择优确定候选人、党员大会直选等环节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探索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扩大基层民主,把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贯穿整个过程,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始终突出对“好干部”的选择。“公推直选”制度重点明确了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资格和条件。在乡镇、街道党委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数后,把有致富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群众威信高、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作为候选人的必备条件。同时,规定下列几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列为候选人:留党察看期满后或撤销党内外职务2年内;计划外生育的;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上届当选为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工作,不履行职责的;60岁以上且又是文盲的。对于确定的应选职数和候选人条件,各村以公告的形式向村民公开,并有意识地引导那些农村党员中的致富能手、乡村企业骨干、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回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等参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竞选。

二是始终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党员群众公推、择优确定候选人、党员大会直选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层面都坚持走群众路线,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党委只给任职资格和条件,只管程序和步骤,“选谁不选谁”由党员、群众说了算。选举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首先向党员群众公开“公推直选”的方法和步骤。其次采取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党员、群众各占50%的推荐投票比例,人选让群众来把关。在推荐过程中将群众推荐的范围进行扩大,一般以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个别人口规模大,召开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确有困难的村,经乡镇、街道党委批准,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第三,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内选举过程中,非党的村民组长以上干部,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选举会议,对选举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三是始终突出党员的主体作用。在选举工作过程中,除了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和意愿外,更加注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在推荐候选人环节,符合条件的党员都可推荐为候选人,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得分均按该被推荐对象“所得有效赞成票数÷总有效票数×100×50%”的公式计算,这样的程序设计,使参加推荐的党员始终在结果计算中占有较大比重。另外,在进行正式党内选举时,由候选人分别发表竞职演说,现场回答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提问,然后进行投票选举,使党员在对候选人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能更好的行使党员的权利,并由党员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

四是始终突出对好的任期目标的选择。“公推直选”把竞争机制引入党内选举,并在竞职演讲中要求村党组织候选人根据本村实际,围绕工作思路、任期目标及实现途径接受党员群众的质询。在选举结束后,当选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员和群众就任期工作目标和行为规范作出承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乡镇、街道党委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就实现任期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群众公认、表现突出的,在各项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对于工作不负责,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予以调整,突出对干部任期目标的选择,落实好党员群众对当选干部的监督权。

三、取得成效

实行“公推直选”,改变原先党员选委员,委员再选或由乡镇、街道党委直接任命书记、副书记的传统做法,扩大了党员群众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选举结果充分体现了党员意愿,又得到了群众的公认,受到了基层党员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群众、党员和党委“三满意”的良好效果。其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有利于拓宽党委识人用人视野,优化村干部队伍的素质。公推直选,改变了以往村党组织选举“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传统模式,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初选权交给了党员和群众,由那些知根知底的党员和群众直接推荐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候选人,更有利于党委全面了解党员的民意基础,拓宽了党委选人用人视野,使那些政治素质过硬、办事公正威信高、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优秀党员脱颖而出,及时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增强了村党组织班子的活力。据统计,全县通过公推直选产生的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中,首次当选为书记的有192人,当选为委员的有382人。新一届书记、委员的平均年龄分别比上届下降了1.1岁和1.3岁;35岁以下的比例分别比上届提高了1.8%和1.6%,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比上届提高了2.9%和2.5%;经商办企业比例分别比上届提高了5.7%和

6.9%。如淡竹乡西庄村27岁的余党军,中专文化程度,退伍后在药厂跑销售,见识广、路子宽,头脑活络,干劲足,在此次“公推直选”中脱颖而出,成为了该村党员群众公认的致富带头人。同时,通过公推直选,也发现了一批农村优秀人才,储备了一批村级后备干部,为解决当前村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创造了条件。

二是有利于扩大群众基础,提高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既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的,又是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公推直选”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把群众信任、党员拥护的人选拔到党组织领导岗位,使村党组织拥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有效地解决了村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权威问题,有利于克服一些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两张皮”的现象,提高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通过公推直选,使当选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很好地检测了“群众公认度”,切实增强了村党组织成员参与村委会竞选的决心和信心,为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尽可能“交叉兼职”奠定了基础,正如白塔镇下崔上宅村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崔柏南所说:“‘公推直选’使我吃下了‘铁秤砣’,心里更有底了,以后就是去参加村委会竞选我也不怕了!”。

三是有利于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行公推直选,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是基层党组织建设走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实现了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既符合党章,又体现民意,激发了广大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和正确履行民主权利的积极性。据统计,全县700多个行政村在“公推直选”过程中,共有71998名群众和9987名党员参加候选人的推荐。公开透明的选举全过程,使党员群众在投票时,能作出客观公正的选择,对选出来人选的拥护和支持程度大大提高,有利于村级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广度乡广度村原村党支部书记蒋亨富由于长年在外经商、不理村务落选,而原先踏实肯干的村委会委员郑汉强,则在竞选中表现出色,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选举结束后,党员群众反映较好,纷纷表示要全力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

四是有利于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农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班子强不强,关键在班长”。通过公推直选产生的村干部,群众观念明显增强,自觉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主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群众的气顺了、心齐了,支持党支部工作的就多了,关心村里公益事业的也多了。同时,新当选的村干部感到有了群众的信任,腰杆硬了,工作劲头更足了,增强了克

服困难的勇气。尤其是通过竞职演说、当场答辩和公开承诺,更增强了他们的压力和动力。不少村党组织干部说,“现在是群众要我干,自己也想干,碰到困难要拼命干,不能撂挑子不干”。有的已经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得到了上下的一致认可。

四、几点思考

“公推直选”是我县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拓宽村党组织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党内选举机制,实现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相统一方面所进行的积极探索和实践,从这次我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整体情况来看,进展比较顺利,制度的优越性也得到初步的体现,基本上达到党员欢迎、群众公认、干部理解、党委放心的目的。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在许多方面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总结和完善。结合具体实践,我们认为开展村党组织“公推直选”,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公推直选,必须要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农村选举工作向来十分敏感,每一项创新措施必定是针对某一突出问题提出来的。公推直选的试行,肯定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阻力,尤其是乡镇、街道党委的阻力。因为村委会试行直选后,乡镇、街道很难对村委会干部进行调整,如果村党组织也试行直选,难免会有部分领导担心党委对村级组织的控制力削弱。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一方面公推直选制度本身就设置了许多能充分实现党的领导的环节,如党委有权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选举结果要报党委审批等,都有利于党委的把握。另一方面,通过这样逐级筛选淘汰,选出来的同志一般来说都是党员群众所公认的,即使个别不符合条件的冒选出来当上书记,党委也有权在试用一段时间后进行调整。实践证明,公推直选不但不会削弱党的领导,而且更加有利于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在更高的层次上、更深刻的意义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现组织意图。所以要充分做好各级的思想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认识,做到放权而不放任,确保制度的顺利推行。

2、实行公推直选,必须要做到严把环节,规范操作。农村选举工作相对复杂,复杂的原因除了农村宗族、宗派等因素影响外,还与选举制度的规范化程度有很大关系。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对公推直选制度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尽可能做到规范、优化,更具操作性。另一方面,在推行过程中,要对乡镇、街道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进行过细的业务培训,使其能够熟练、规范操作,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3、实行公推直选,必须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一方面在公推直选方式上是先选书记后选委员,还是先选委员后选书记,或者是实行党内无候选人直选,要根据各村实际确定。如竞争激烈、情况复杂的村采用先选书记后选委员的办法更有利于人才的脱颖而出,而党组织核心突出的村,采用先选委员后选书记的办法或者采用党内“海选”方法更简便一些。另

一方面,在采用公推直选还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选拔问题上,也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我们觉得下列几种类型村,不宜开展公推直选:党员队伍严重老化,长期未发展党员,党员整体素质普遍低下,党内确实无合适人选的村;宗族、宗派势力严重,容易造成宗族宗派势力控制民意的村;党员队伍中家族化问题严重,容易产生少数人操纵选举的村。在这些村选举时,建议采用外派、回请等途径解决。但从总体上来说,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制度有很强的适应性,尤其是在情况复杂的村效果越明显,值得在更大范围上推行。

篇2:村党组织公推直选思考

2011年,我市村党组织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市委研究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探索、改进和完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以选优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为重点,通过民主选举,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发展思路清、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依法选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

(一)职数配备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配备,按照精干、高效、调优、配强的要求,各地可结合各村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党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名额。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

村党组织设书记1人,副书记职数由各乡镇党委视情况确定。

(二)任职条件和要求

1、严格选人标准。候选对象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热心为民服务,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具体标准见附件1)。

2、改善班子结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25至50岁的中青年为主,新进班子人员原则上应在48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居)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委员和一名女性委员。

3、培养后备人才。积极推选“能人党员”和知识层次较高的年轻人进入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选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注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干部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四、实施步骤

整个试点工作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3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

1、确定试点单位。每个县(市、区)确定1个村作为开展“公推直选”的试点单位。

2、成立工作机构。县(市、区)、乡镇、村成立“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织力量做好村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书记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分析。

3、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县(市、区)委组织部。

4、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横幅、板报、公开栏以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

1、发布公告

乡镇、村通过各类媒体,政务、村务公开栏和告党员公开信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发布公告,公布职位、任职条件、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2、公开推荐

公开推荐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初步候选人。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办法:

(1)党组织推荐。各乡镇党委可以从乡镇机关、村及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中,提名推荐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初步候选人。村党组织可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组织党员民主推荐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初步候选人。

(2)党员联名举荐。按照任职条件,10名以上党员可以书面形式联名向村党组织举荐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初步候选人。

(3)群众联名举荐。按照任职条件,10户以上村民(社区居民)可以书面形式联名向村党组织举荐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初步候选人。

(4)个人报名自荐。党员个人自荐由本人直接向村党组织书面提出。

公开推荐过程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推荐的,应征得本人同意;党员个人自荐和党员、群众联名举荐所报职位不一致时,采用征求党员个人意见形式确定提名职位;党员个人不作选择的,由党组织推荐确定其提名职位。

3、资格审查

乡镇党委对推荐、举荐或自荐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初步候选人,依照任职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考察,符合条件的确认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初步候选人;

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作出说明。对确定的初步候选人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意见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妥善处理。

4、民主推荐

组织全体党员、非党员村组干部、部分村民(社区居民)代表等对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初步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书记、副书记及委员预备候选人。

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投票形式,以村为单位集中进行。大会由乡镇党委派员主持。主要程序为:①召开全体党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会议,上届村党组织书记代表上届委员会作任期工作报告;②讨论并通过工作报告决议;③村党组织书记初步候选人就村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提出自己任职期间的责任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保证措施;④组织推荐,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被推荐人员名册、简历等基本资料,提出有关要求;⑤填写推荐票;⑥统计推荐票;⑦向乡镇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委员预备候选人比实际应选人数按40%的差额比例推荐;书记、副书记预备候选人比实际应选人数多二至三人。

5、组织考察

乡镇党委对民主推荐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及委员预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召开党委会议,确定书记、副书记及委员正式候选人,并公示5天以上。委员正式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正式候选人的差额人数为一至

二人,在民主推荐中形不成差额的也可进行等额选举。

6、直接选举

各村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书记、副书记、委员一起选举产生,分三张选票。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应到会人数的界定,详见附件2)的五分之四,符合法定人数,会议方可进行。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可按照得票多少重新确定被选举人。如果当选的委员接近应选名额,经大会同意,也可不再选举。

7、上级党委批复

将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批准,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总结阶段

试点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委组织部。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公推直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是对基层干部选拔方式的一个新探索,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抓好换

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工作做实、做细。为加强对“公推直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公推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县(市、区)要成立“公推直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2、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既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走群众路线,又坚决维护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使选举结果既反映群众意愿,又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真正把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于基层党组织工作、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

3、严肃选举纪律。要严肃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纪律,不定组织意图,不定“调子”,不搞“陪选”,充分落实好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负责组织实施“公推直选”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纪律和要求:

(1)不得在选举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漏酝酿、讨论“公推直选”工作内容;

(2)不准将掌握的竞选者的状况、准备的竞选资料等内容随意透露给他人;

(3)不得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

(4)凡与参选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应实行公务回避。

参选人如有违反下列纪律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竞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

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以宴请、赠送财物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的;(2)对他人的投票行为进行暗示、指使、串联、威胁的;(3)以任何方式宴请推荐人、选举人和工作人员,或送礼品礼金,或邀请他人参加可能影响推荐和选举公正活动的;

(4)在演讲及其它场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对试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非组织活动尤其是家族势力、宗派势力的干预和贿选等行为要严肃查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党委。

4、要加强对“公推直选”的全过程宣传报道工作。要运用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公推直选”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改革的意义;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使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关注、充分了解“公推直选”工作,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热情,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面。

附件1:

公推直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任职条件

(一)委员任职条件

1、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双带”致富能力、确保农村稳定的本领,讲团结,顾大局,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协调能力;

4、原则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男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初次任职原则上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选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被立案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不能作为委员候选人的;

(3)不遵纪守法,不履行党员和公民义务的;

(4)2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正受党内处分的,5年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担任委员期间,政绩平平,组织和群众不满意,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的。

(二)副书记任职条件

党组织副书记除应具备委员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群众基础较好,事业心、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热心为群众、为集体服务;

2、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带头创造财富、带领群众致富、带动一方共富的觉悟和本领;

3、熟悉党务工作。

(三)书记任职条件

党组织书记除应具备委员、副书记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带头学习并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统揽全局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强,有解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

3、能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热心为群众谋利益,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积极带头致富和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

4、坚持党性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附件2:

因特殊情况可不计入党员大会应到人数的党员类型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等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篇3:村党组织公推直选思考

一、上海“公推直选”具体做法

试点实施前,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具体方法和步骤。概括起来,上海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大致经过五个步骤:

1、准备、动员阶段。在准备阶段,试点单位主要是学习关于“公推直选”的一些要求,明确操作规程,并着手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此基础上,讨论制定本单位“公推直选”实施办法,研究下一届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资格,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在动员阶段,一般都要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动员,传达学习有关“公推直选”的精神和要求,并公布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

2、“公推”阶段。“公推”的主要目的是产生初步候选人。这次试点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在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阶段群众的广泛参与。

3、正式候选人产生阶段。正式候选人产生阶段主要体现的是上级党组织对整个选举过程的掌控和把握。《意见》明确指出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六条,第一条是党管干部原则,最后一条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对干部交流及党组织班子结构要求等组织意图要确保实现。《意见》明确了上级党组织对正式候选人的决定权。但同时《意见》也指出,必要时可再次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推荐正式候选人。

4、“直选”阶段。“直选”阶段的价值在于体现了全体党员的意志,但各单位“直选”的模式也不完全一样。绝大多数单位采用的都是直接选举出委员、副书记、书记,但也有个别单位仍沿用过去的分层选举。值得注意的是,试点单位在“直选”大会前或会上对候选人的介绍方式形式多样。采用什么方式是和单位的大小、人数多少及党组织的考虑等多种因素有关。选举结束后,试点单位一般都是当场唱票、计票,宣布投票结果。

5、后续阶段。大多数试点单位都把“公推直选”工作截止于把“直选”大会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备案,缺乏后续管理,只有个别单位稍稍涉及。如闸北区要求新一届党委(总支、支部)及上级党组织应共同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长宁区提出了增设“届末考核”、静安区提出了增设“年末考核”的建议,要求领导班子和成员向全体党员、居民代表汇报一届或一年以来的任职情况,并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班子成员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公示。

二、与全国其他地区的比较

1、动力因素不同。2006年1月获“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四川省平昌县之所以推行乡镇“公推直选”,重要背景之一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平昌是一个山区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和财政穷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三农”问题尤其突出。正是为了破解发展难题,他们才探索推动乡镇改革:调整行政区划,精简机构和人员;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党内民主。全县共撤销10个工委、13个办事处,乡镇由61个撤并为27个,有68名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以及232名实职副科级干部不再任原职。“公推直选”正是在进行乡镇系列改革的基础上、存在大量富余人员但岗位却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展开的。这种发展基础和改革背景使得平昌的“公推直选”具有极强的内在驱动力。这种力量使得发展民主成为平衡各方利益、破解存在问题、推动地区发展的重要渠道。有学者称之为“解决问题导向”,而非“理想导向”,是一种“自然成长的过程”。再加上当地主要领导的超前胆识,使得“公推直选”能够切实推行,并逐步深化。

上海基层党组织试点“公推直选”的背景则完全不同。上海是全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政府运行状态良好,“三农”问题也不如其他地区突出。上海试点是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按照中央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的要求展开的。试点主要是在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进行,而且《意见》对试点单位的选择标准是“有规模、有影响、条件成熟”。长宁区之所以选择华阳社区,是因为华阳社区基础条件较好,具有顺利推进“公推直选”的支撑条件:十多年形成的党组织定期考核、培养人才锻炼队伍、联系党员服务群众等机制。浦东新区之所以选择高东镇也是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遴选的,该镇经济发展连续5年保持了48%的环比增幅,户籍农民人均年收入12610元。虹口区之所以选择曲阳社区,是因为这是邓小平、胡锦涛都曾经视察过的地方,是一个高度政治性的小区,党员多、老党员多是其显著特点。金山区之所以选择区供销合作社本部党支部,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党员比例高、干部多、文化程度普遍较高,民主议事能力较强。由此可知,上海的试点单位不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是党组织现存状况都相对较好。上海基层党组织进行“公推直选”的动力主要来自上级的要求,是一种外在的推动力。

试点单位选择一些基础条件较好、区情党情相对简单的单位,是全国试行“公推直选”的普遍做法。但很明显,不同的基础条件带来了不同的动力因素,内生驱动力带来的影响要比外在推动力迫切、深刻、持久得多。

2、试点单位层次不同。截至2006年初,全国已有13个省217个乡镇进行了乡镇党委书记的“公推直选”试点。但2008年上海的试点单位绝大多数是最基层的村居党组织和机关党支部等,在镇一级试点的只有浦东新区高东镇一家。

3、群众参与情况不同。对比上海市和其他地区的试点可以看出,各地都普遍重视在党的基层组织选举中党外群众的参与。这是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以及乡镇等基层组织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决定的。但具体到需要什么样的党外群众参与以及参与到什么程度方面,各地做法差异较大。平昌县规定党外群众参与公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推荐大会党员人数的30%,实际参会比例在10%左右。群众代表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乡镇机关非党干部或公务员、非党员的村委会主任和村组干部、本镇企业或个体户代表、七站八所等乡级部门非党人员、普通居民或村民,且大多为指定。上海试点各单位党外群众参与公推的比例不统一,一般在10%到20%,金山众仁护理院则高达100%,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创新,即邀请4—6名群众代表列席“直选”大会,见证选举全过程。上海地区的群众代表一般包括非党的工作人员、下属单位负责人、驻地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及群众团体负责人等。

4、准入门槛高低不同。由于单位不同、层次不同,各地试点单位在参照党内有关法规的同时,制定了不同的资格条件。从中反映出的共性是,如果当地党组织希望扩大竞争面的,资格条件一般都会较低;如果希望限制竞争程度的,门槛一般会高一些。四川省一些地方规定乡镇党委书记的竞选资格要求大专以上,这与乡镇的重要地位是相适应的。金山区供销合作社本部党支部则认为要求支部成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偏高。支部是最基层的党组织,他们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直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一学历要求使得部分学历偏低但党员群众推荐率较高的人选无法进入候选人范围。资格条件的制定既反映出必须与当地及本单位情况相符的特点,也透露出党组织对于选举工作的一些主观意愿。

5、组织考察作用不同。平昌县乡镇党委书记正式候选人的产生是通过召开党员群众大会一人一票,根据得票多少直接产生的,没有上级党委的组织考察这一环节。2004年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设计有组织考察环节,但是安排在推荐大会选出两名候选人之后,重点是考察廉政、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渝北区的组织考察没有挑选正式候选人的使命,只负有确认正式候选人的任务。上海不同,上海设计的组织考察环节主要任务就是在初步候选人中确定正式候选人,考察的内容也较为全面,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多个方面。这为更好地体现上级党组织意图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6、对候选人的介绍方式不同。上海试点单位更侧重于党组织对候选人的介绍。《意见》要求公示后试点单位党委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会前或会上把候选人情况向选举人作介绍,而且提出要防止出现候选人在竞争中脱离实际乱许愿等现象。试点中,上海各单位的做法不完全相同。闸北区“两新”组织党组织通过在企业内网上发布候选人自己撰写的对党支部工作的认识与打算等,让党员对候选人有更为直观的了解。在居民区中,则通过现任支部委员当场述职的方式,直接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有的单位考虑到单位人数较少,职工之间比较熟悉,只是在会上对候选人作了口头介绍,没有以书面形式公布候选人简历。有的单位比较注重展现候选人多项素质,让他们在“直选”大会上进行竞选发言,就以后的工作打算和就职决心做出承诺。总体来说,上海试点单位注重的还是组织对个人的介绍,允许或要求候选人展示个人才能、演讲承诺的现象不是太多。

而四川省在竞选乡镇党委书记时就大不相同。由于乡镇机关是国家一级政权,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不管在推荐大会还是在直选大会上,候选人一般都要陈述自己的任职承诺,回答党员、群众的提问。显然,通过个人自我介绍和公开承诺,可以让选举人更多地了解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增强候选人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

7、竞争的激烈程度不同。竞争性民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质。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的竞争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是否差额、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平昌县“公推直选”设计了竞职演说、答辩、现场回答党员随机提问等多个环节,目的就是通过候选人自己的表现让选举人更好地知情。其次,全部实行差额选举。由于岗位重要,责任重大,所以,乡镇一级“公推直选”的竞争性是十分明显的。

上海试点单位大多采用的也是差额选举,但有的单位沿用分层选举,有的单位在选举时只是部分实行差额。金山区供销合作社本部党支部认为党员群众对基层民主的参与热情还不是很高,在“公推”阶段,没有一个党员参与自荐,群众也倾向于选原来班子。现实中党员倾向于搞业务、行政工作,对基层党务工作积极性不高,尤其是对兼职做党务工作,兴趣更是不浓,使得一些单位“公推直选”的竞争性没有很好地表现出来。

三、三点思考

在党的基层组织搞“公推直选”试点,既取得了推进党内民主的宝贵经验,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1、“公推直选”的边界问题。民主的数量和质量并非绝对成正比。选举搞得越多、越隆重,并不意味着越民主。应明确“公推直选”的界限,并不是所有的部门、所有的岗位都搞选举才算民主。实践证明,尤其在一些事务性比较单纯、专业性要求较强的单位或一些机关党支部,由于受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在单位内的地位、作用及待遇等多种因素影响,大张旗鼓的宣传动员并不能与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正比。“公推直选”应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度设计上不能搞一刀切。在这样一个层次经过若干年的稳定、成熟以后,再往更高的层次扩展。

2、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的直选问题。党员、群众对当选人行权过程的监督管理必不可少。但要把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定期召集起来事实上存在困难。必须充分发挥党员代表大会的作用,让党员代表大会听取汇报,提出质询甚至不信任提案等,并进行民主测评,再由党员代表向党员群众汇报。当党员群众发现自己选举出来的人选不称职时,超过一定比例的党员群众联名提议,就可以启动撤换罢免程序,再由上级党组织或同级党代会甚至党员大会做出处理。不管是日常管理还是撤换罢免都要求发挥好党员代表的关键作用。调查问卷显示,有94.1%的人认为有必要扩大党外群众的参与程度。要想真正达到群众参与的目的,需要重点完善的问题就是增加党外群众的代表性。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把党外群众的代表真正选好。选举的层次越高,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的重要性就越大。为了解决因“公推直选”带来的领导班子对党员大会和党代会双重负责关系,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的直选问题必须提上日程。这是完善、稳定“公推直选”的必然举措。

3、相关配套制度问题。调查问卷显示,有83.5%的人认为“公推直选”存在的主要问题或困难是后续制度欠缺。党内民主的核心理念是让党员分享党内权力,参与党内事务。概括全国各地试点,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博弈,即党员、上级党组织、党外群众。党员权利的扩大体现了党内民主的发展,党外群众的参与体现了人民民主的进步,而上级党组织的掌控则体现了党的领导。“公推直选”的配套制度设计应当主要围绕这三个方面展开。在党外群众方面,通过规范化的宣传发动,使得群众参与基层党组织选举成为一项制度;上级党组织要赋予“党管干部”原则新的内容,把注意力转移到制定规则程序上来,转移到对干部人选的培养、推荐和监督上来;在党员方面,关键是确保决定权和监督权,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控。

本文是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立项的2008-2009年度一般课题《上海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配套制度研究》的一部分。作者系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党校讲师,中央党校中共党史专业博士

篇4:村党组织公推直选思考

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农村基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载体。“公推直选”,就是由党员和群众公开预选村党组织书记的初步候选人,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择优提名2名正式候选人,再通过竞职演说,在党内进行差额选举直接产生党组织书记。奉化市的这一做法不仅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且得到了村民、党员和上级党组织“三满意”的良好效果,并荣获2003年度浙江省“组织工作创新奖”。它的现实意义在于:“公推直选”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拓展了农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政治利益的基本途径。在新形势下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农村基层,落实到农民群众身上,就必须积极发展农村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村民依法管理村级经济和社会事务,维护和实现他们的根本利益。“公推直选”以多数党员和村民满意为本,让朝夕相处、知根知底的村民群众参与公开预选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农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政治利益,也是扩大农村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切实维护农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途径。把广大党员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能更好地带领广大群众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推直选”更能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合法性基础,增强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核心就是要不断巩固、扩大和发展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基础。从当前的民主程度和群众基础来看,村委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更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更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相对而言,基层党组织选举,缺乏群众的广泛参与。如果群众不认可,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就不会牢固,就会缺乏权威;如果不是群众选出来的,而是上面派下来的,工作起来就会碰到很多困难。“公推直选”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充分保障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让全体村民参加预选,使农村党组织的领导者取得群众信任和支持,扩大了农村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了党在农村的影响力,使农村党组织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公推直选”更能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有助于解决好执政党与自治组织的关系问题。在农村,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最基本的关系就是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如何改进农村党内的民主选举,拓宽群众民主参与的渠道,实现党内民主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协调好村两委会的关系,已成为当前村民自治深入发展的关键。“公推直选”让广大群众直接参与进来,实现了农村党内民主与基层群众民主的双向互动,形成了农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产生方式与村民自治相一致的民主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村党内选举与村委会直选之间所产生的矛盾,扩大了农村党组织的权威性,巩固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提高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公推直选”更能体现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管干部,这是我们党的一条根本原则;坚持群众公认,这也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基本要求。在“公推直选”中,党管选拔方向,管干部任用条件,管选举程序,管资格审查,定向把关,把优秀党员选拔出来,很好地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同时,由群众来民主测评党组织和党员,预选出有群众基础的候选人,参与公开质询正式候选人等,也很好地体现了群众公认原则。此外,实行与“公推直选”相配套的“农村工作四项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问题,既体现了党的领导作用,又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篇5:村党组织公推直选思考

今年是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年。此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仅是基层党组织的一次重大考验,更是对我们开展群教活动是否有效的一次检验。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后,我社区在第一时间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并分为4个联络小组,由各专委主任但任小组长,每组对应联络8个基层党组织,对社区32个基层组织进行了全覆盖。

我们于9月11日上午立即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对整个“公推直选”换届选举流程进行了详细的布置,明确了责任,细化了任务。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必须掌握好选举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间节点操作,确保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取得顺利成功。希望各基层党组织在选举中规范程序、把握环节、抓住重点,以严谨扎实的工作态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此次换届选举任务。

二、周密安排、稳步推进

在社区党委召开工作部署会后,各基层党组织都分别建立了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梳理清了党员情况,并于18日前顺利完成了民主推荐,32个基层党组织采用“公推直选”方式的有28家,根据选举法差额20%的规定,共推荐出书记30名,委员99名。

9月25日上午,我们又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针对正式选举阶段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布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正式选举日前各项工作抓紧不放松,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对不参加选举大会的8类党员再次排摸梳理,全面落实布置好选举会场和工作人员力量,时刻掌握好区域内的选情,并严格按照选举规范程序操作,确保所有基层党组织都一次成功完成换届选举。

为保障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圆满完成,我们统一为32家基层党组织印制了选票,各党组织盖章后由社区统一进行封存。根据每家基层党组织的正式选举日安排,我们分别落实了联络人员力量,并专门进行了培训和指导,明确了联络员的职责和任务。选举日当天,由社区联络员统一将选票送到当天选举的基层党组织,并宣读新镇党委关于各基层党组织正式候选人的批复,选举结束后再由社区联络员将各家党组织的选票进行封存,统一上交到社区换届选举办公室。

三、总结经验、整改提高

9月27至30日,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社区党委32个基层党组织全部一次性顺利成功,圆满完成新镇党委规定的换届选举重任。32个基层党组织在册党员总数共有1927人,符合8类人员标准可不参加党员总数有366人,参加选举大会的应到会党员总数共有1561名,实到会党员总数共有1451名,到会率达93%;共选举出书记32名(其中35岁以下的有2名,占6%;新任书记有7名,占22%),委员68名(其中35岁以下的有8名,占12%;新任委员有18名,占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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