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词: 通则 危险品 化学品 管理制度

制度不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竞技场,持续规训着各类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等重要作用。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保护环境,依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第344号令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第445号令,制定本管理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搬运、储存、使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 3.0 术语:无 4.0 工作职责:

4.1 隔离贮存:指在同一建筑物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4.2 隔开贮存:指在同一建筑物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和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4.3 分离贮存:指在不同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物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4.4 禁忌物料: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5.0 工作内容:

5.1 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

盐酸、硫酸、铬酸、氨水、双氧水、挂架剥离剂、高锰酸钾、氢氧化钠以及乙醇、甲醇分析剂、聚合硫酸铁、硝酸等,其中盐酸、硫酸以及高锰酸钾被列入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第445号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第三类。 5.2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5.2.1 公司在采购危险化学品前应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无备案不能采购。

5.2.2 采购时应向销售经营单位或生产厂商索取其在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如果没有,则不得向其采购。

5.2.3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要求供货商添加负责将危险化学品运输到公司(包括卸货)之条款。

5.2.4 国外采购:应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进口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进口活动。

5.2.5 在供货商确认送货前,公司应再次确认其承运人是否具有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如果没有,应提请供货商另行委托有资质的承运人运输。

5.3 危险化学品贮存管理:

5.3.1 贮存的基本要求:

5.3.1.1 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5.3.1.2 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

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5.3.1.3 贮存库房及场所应设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

安全防护用品。

5.3.1.4 标志: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存放两种或

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5.3.1.5 贮存方式分为隔离、隔开、分离三种方式。

5.3.1.6 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

贮存。

5.3.1.7 存放之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3.2 贮存场所的要求:

5.3.2.1 贮存之建筑物不得设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物,其耐火等级、

层数、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应兼顾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5.3.2.2 危险品仓库应配有电话和急救设施。

5.3.2.3 贮存场所应有电气安装,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应有火

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3.2.4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之建筑物应安装避雷设备。 5.3.2.5 通风或温度调节:

a. 贮存建筑物应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b.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隔物,必须经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c. 贮存建筑物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 烧材料。

5.3.3 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

5.3.3.1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

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5.3.3.2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

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5.3.3.3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

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5.3.3.4 有毒物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

要接近酸类物质。

5.3.3.5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

他物品共存。

5.3.4 化学危险品的养护:

5.3.4.1 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

无泄漏。

5.3.4.2 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间,定期检查,发现其

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5.3.4.3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氢

氧化钠、铬酸等不能受潮,要保持贮存环境干燥。

5.3.5 出入库管理:

5.3.5.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5.3.5.2 出入库时必须严格依据经核准后的《进料检验单》、《领料单》仔

细核对物品的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等无误后方可出入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5.3.5.3 除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化学危险品存放区域。

5.3.5.4 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3.5.5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质

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3.5.6 装换、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

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5.3.6 消防措施: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有经过培训的兼职或专职的消防人员。万一着火又不得用水扑救时,可用干粉或其他等型号的灭火器扑灭。

5.4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5.4.1 使用单位领用化学危险品(特别是硫酸、盐酸等)时必须指定两人一同领取。

5.4.2 在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应做好相应的自身防护措施。比如往容器中倒液体化学危险品时应使用耐酸碱防护手套、围裙以及配戴眼镜或脸部转向侧面等。

5.4.3 领出未用完化学危险品,领出单位必须于当天下班前将其退回仓库代为保管。

5.4.4 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应配备急救措施,万一发生伤及人员时,首先采取自救和通知救援。比如硫酸或盐酸不小心伤及人员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救援。急救措施:带软管的水龙头、弱酸、弱碱、应急电话、黄沙、医用箱、消防器材。

5.5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

5.5.1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5.5.2 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5.3 按照化学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5.5.4 使用完的化学危险品包装容器,公司无处理能力时,应委托专业处理机构代为处理,或者请危险化学品销售/生产经营单位回收处理。

5.6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五两原则:

两人保管、两把钥匙、两人检验、两人使用以及两人搬运。 5.7 人员培训:

5.7.1 仓库工作人员和使用单位领用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7.2 对化学危险品的采购、装卸、领用及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操作。

5.7.3 仓库的消防人员除具备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5.8 监督检查:

参照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第445号国务院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5.9 法律责任:

参照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第445号国务院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6.0 参考文件:

6.1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6.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第344号令 6.3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第445号令

第二篇: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 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 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氮气

氮气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不燃气体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2005(压缩)

22006(液化) UN编号:1066(压缩)

1977(液化) 危险标志:不可燃气体 包装类别:Ⅲ

包装方法:气瓶、低温液体容器(液氮)

运输注意事项:气瓶戴好瓶帽、防震圈、防止曝晒和撞击。航空、铁路限量运输。液体槽车时刻监控槽内压力。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GB13690-1992)将其划为第2.2类中不燃气体

气体钢瓶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一、钢瓶检查:

1、色标检查:气体钢瓶在使用前,要按照钢瓶外表油漆颜色、字样等正确识别气体种类,切勿误用以免造成事故。

据我国有关部门规定,各种钢瓶必须按照下述规定进行漆色、标注气体名称和涂刷横条,其规格如下: 钢瓶名称

外表颜色

字样

字样颜色

横条颜色 氧气瓶 氢气瓶 氮气瓶 纯氩气瓶

二氧化碳气瓶 氨气瓶 氯气瓶 氟氯烷瓶

天蓝 深绿 黑 灰 黑 黄 草绿 铝白

氧 氢 氮 纯氩

二氧化碳 氨 氯

氟氯烷

黑 红 黄 绿 黄 黑 白 黑

红 棕

如钢瓶因使用日久后色标脱落,应及时按以上规定进行漆色,标注气体名称和涂刷横条。

2、清洁度检查:

严禁油脂等有机物沾污氧气钢瓶,因为油脂遇到逸出的氧气就可能燃烧,如已有油脂沾污,则应立即用四氯化碳洗净。氢气、氧气或可燃气体钢瓶严禁靠近明火。

3、存放检查:

1)存放氢气钢瓶或其它可燃性气体钢瓶的房间应注意通风,以免漏出的氢气或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后遇到火种发生爆炸。室内的照明灯及电气通风装置均应防爆。

2)原则上有毒气体(如液氯等)钢瓶应单独存放,严防有毒气体逸出,注意室内通风。最好在存放有毒气体钢瓶的室内设置毒气鉴定装置。

3)若两种气体接触后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这二种气体的钢瓶不能存放在一起。如氧气瓶和乙炔瓶、氢气瓶和氧气瓶、氢气瓶和氯气瓶等。氧、液氯、压缩空气等助燃气体钢瓶严禁与易燃物品放置在一起。

4)气瓶存放点保证通风,无腐蚀。

二、使用注意事项:

1、气体钢瓶存放或使用时要固定好,防止滚动或跌倒。为确保安全,最好在钢瓶外面装置橡胶防震圈。液化气体钢瓶使用时一定要直立放置,禁止倒置使用。

2、使用钢瓶时,应缓缓打开钢瓶上端之阀门,不能猛开阀门,也不能将钢瓶内的气体全部用完,要留下一些气体,以防止外界空气进人气体钢瓶。

3、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

4、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5、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应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6、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及油手操作,以防万一氧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氧气瓶。在氧气瓶检验场所要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开阀应缓慢,以防瓶内有高压氧冲出,产生静电火花;不能与其他可燃性气瓶同时存放或排放;

7、氧气瓶、可燃性气瓶(本公司主要是乙炔和氢气)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有困难时,应有可靠的隔热防护措施,但不得小于5m。

8、高压气瓶应避免曝晒及强烈振动,远离火源。 贮气瓶严防曝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因为气瓶内的压力是随温度增加而上升的,一旦造成瓶内的压力反常上升,就会发生危险。

9、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剩余残压。即余压一般应为2kg•cm-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kg•cm-2 .

10、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的气瓶,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11、氮气瓶。氮气瓶排放余气时要打开门窗,注意空气流通,防止发生窒息事故。余气排放要缓慢进行;

12、氩气瓶。注意事项与氮气相同。但是,因为它的密度比空气大,易在低处浓缩,所以排放时要注意把门打开;

13、乙炔瓶。严禁放到!严禁与气体氧化性气体放一起!

14、 气瓶要直立使用、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因为气瓶上面装的调压器是对液化石油气的气体起作用的,如果气瓶倒立或卧倒放,就会流出液体,液体变为气体呈250-300倍扩散与空气混合后,就会造成大面积的燃烧,甚至发生爆炸,所以是非常危险的。

三、相关强调其他注意事项:

(一)《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遵守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少于5米,保证通风。 使用乙炔气瓶时应做到:

1 气瓶必须立放,并应使用托架,以防歪倒。 2 气瓶不准和氧气瓶放在一起。 3 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 4 气瓶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使用氧气瓶时要做到:

1 瓶身、瓶嘴严禁接触油脂。 2 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3 必须距明火10m以上。

4 不准和乙炔气瓶混放在一起。 5 不准用起重机吊运或人扛。

6 瓶内气体不准用净,应存有一定的压力。 7 使用中需要立放时,必须设托架。 8 用完后,必须戴好瓶口安全帽。 9 搬运时要轻放,不准撞击相碰。

安装减压器前,应先打开气阀门,先清扫瓶觜后再装,装时须拧紧,开气阀时应站在侧面,头部闪开。

工作场所10m以内,禁放易燃易爆品。

高处作业时要使用安全带,下面周围10m应设防护标志,禁止作业和通行。 严禁焊接或切割带有压力的容器及完全密封的容器。

两人以上在一起作业时,火焰不准朝向对方,如因条件限制,必须朝向对方,应通知对方人员躲开。焊割工作暂停时,必须关闭焊、割枪和气源。在地沟内作业时,必须先排除可燃或有毒气体。 焊、割具或橡胶软管带发生漏气时,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将就使用。 禁止把氧气、乙炔带绕在身上或骑在腿间作业。

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或乙炔瓶。清除工件铁尘,严禁用氧气吹除。

严禁用氧气清除乙炔导管或吹除身上尘土,不准开着气门捅焊嘴,不准拔下乙炔带对着脸验气。

(二)使用气瓶充氮操作

1、确认所使用钢瓶为氮气!!!!

2、确认减压阀门有效。

3、使用钢瓶时,应缓缓打开钢瓶上端之阀门,不能猛开阀门。

4、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眼睛,视物料品种佩戴相关的劳保用品(包括防毒面具、连罩、塑料围裙、袖套等)。

5、使用软管对样品充氮时,检查软管连接有效,并把软管对着无人处调整气体流量缓慢轻柔,不得有冲击感,然后慢慢对样品进行充氮,以防样品溅出伤人。

6、对桶装物料进行充氮时注意事项同样品,增加控制氮气流量,以免产生大量静电积

第三篇: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无证运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同时配备驾驶人和押运员,驾驶人和押运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运输剧毒化学品必须申领公路运输通行证,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容器。运输车辆及其容器、包装和槽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按规定安装或喷涂警示标志、告示牌、“毒”、“爆”文字,粘贴反光带,配备通讯工具,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三、严禁疲劳驾驶。运输车辆必须有计划的选择安全地点,安排途中休息,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

四、严禁有险不报。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危险品泄漏或者其他险情的,驾驶人、押运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有条件的应当迅速驶离人员密集地区,并迅速如实向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报告车辆位置、危险品名称、危险特性、装载质量等情况。

五、严禁违反公安机关通行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超装、超载,严禁进入禁止通行区域;中途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情况的,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六、严禁违反通行证核定内容。必须按通行证核定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速度运输危险品。

七、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或者使用作废通行证。

八、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驾驶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必须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收费站点和收费通道行驶,经过治安卡口、公路收费站和其他危险品道路运输检查点时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九、必须彻底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一经查获必须立即整改。未改正前,运输单位必须派员严密监管,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天津市***********公司

2010年10月

第四篇: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监利县第二人民医院

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及刺激性强烈的药品、卫材及试剂等。为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安全要求,分门别类分库储存。

三、危险品仓库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严禁烟火”及“危险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与安全器材。

四、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人员应熟悉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危险品管理应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出库验发、在库养护的管理原则。收、发双方应认真核对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并检查包装及容器是否完整,如发现包装破损、物品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更换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仓库管理必须保持帐、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险品的变质及失效品、残液及残渣、废弃空容器和包装等应妥善处置,不得乱丢乱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危险品仓库必须做好安全防患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伤害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八、医院保卫科应对危险品仓库管理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篇:危险品安全管理措施

1.0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保证化学危险品的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2.0 适用范围

吴江区2014年度二级公路改建工程SG2014-06标所有危险品的管理作业。 3.0 名词解释

3.1 先进先出:泛指仓库按照化学危险品的先后进料批次,顺序出货的一种常规作业要求。

3.2 化学危险品:泛指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之物品。

4.0 职责

4.1 采购:各施工队负责生产需求化学危险品的购买。

4.2 仓管:各施工队负责危险品仓库所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5.0 作业内容

5.1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储存与使用

5.1.1所有化学危险品必须隔离单独储存,库区须保持阴凉、通风、干燥,之间的主要通道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库区内严禁烟火。

5.1.2不同种类的化学危险品须分类储存,化学性质或防护、防火方法相抵触的危化品,不得在同一区域混合存放,特别是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放一个库区。

5.1.3 化学危险品库区必须配备不同用途的报警消防装置和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的库区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消防或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对库区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检修、维护和保养,以保证符合安全运行和环保要求。

5.1.4危险品仓库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识,库区要保持经常上锁状态,禁止任何闲杂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库区。

5.1.5仓库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仓库管理人员上岗前须接受严格的岗前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三懂、三会”。

5.1.6 采购的所有化学危险品要求“三证”齐全(①营业执照、②生产许可证、③产品合格证),严禁“三无”产品流入仓库。

5.1.7仓管员办理外购化学危险品入库和生产领用出库时,要严格遵循物料收、发手续,坚持“总量控制,多批少量,分批进购,先进先出,分批发放”的原则进行收、发作业,严禁超量采购、超量储存或超量发放。

5.1.8 仓库进行化学危险品收、发作业时,仓管员必须严格依照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同时还要采取必要的防爆、防毒、防腐措施,确保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安全。

5.1.9 所有外购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与所包装的化学危险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以便仓库装卸、搬运和储存。

5.2 化学危险品的应急措施与救助

5.2.1根据库存化学危险品的不同危害特性,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尽可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化学危险品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保证化学危险品的使用符合环保要求。

5.2.2 公司应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施救演练。

5.2.3 仓管员应熟练掌握危化物品的危害特性及劳保防护用品的正确用法,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按“应急措施”和“紧急救助预案”要求,迅速向上级主管报告并组织施救。

5.2.4 化学危险品意外事故的几种常规救助措施:

A. 不小心碰到工作服时,应马上更换工作服,并用水清洗衣服。

B. 不小心碰到皮肤时,应马上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C. 溅到眼睛时,应马上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接受医生的检查和治疗。 D. 吸进气体时,应马上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场所;若出现呼吸困难的,应 立即送医院检查和治疗。

E. 不小心吞服时,不能采用呕吐措施,应马上喝一杯(约250ML以上)水或 牛奶清洗胃,并立即送医院检查和治疗。

F. 发生泄漏时,应马上使用合适的安全容器回收泄漏物,对泄漏到地面的化 学危险品应立即用砂土吸收,然后再用水清洗,将污水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

G. 发生火灾时,应马上切断周围电源,轻微的可以用干粉、气体或泡沫灭火 器进行灭火;严重的,应立即拔打“119”报警,同时做好周边人员的安全撤离。

江苏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吴江区2014年度二级公路改建工程SG2014-06标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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