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风排烟工程

关键词: 定作 排烟 通风 工程

第一篇:消防通风排烟工程

通风排烟工程承包合同

定作方(甲方):赣州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揽方(乙方): 签订时间:2010年12月13日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协议:

一、工程名称:赣南教育学院新校区(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文信息中心通风排烟工程。

二、承包方式、范围及结算单价:所有风管包工包料1.00厚铁皮风管料包安装包支架包油漆,按实装面积计算120元/㎡;0.6厚铁皮风管料包安装包支架包油漆,按实装面积计算85元/㎡。所有风机设备安装工资3000元整,风机设备、风机安装附件材料甲方提供。

三、甲方必须全力配合协调乙方施工,如由于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施工,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符合设计要求,如未按图纸进行施工,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按照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安全施工,杜绝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施工用电、用水、库房及场地均由甲方提供。

六、甲方如有变更,应及时在乙方未施工前提出修改方案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不及时给乙方下达通知而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2万元定金,风管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到实际风管面积50%工程款,风管全部安装后支付到80%,风机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后支付到9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全部支付。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产品加工地人民法院解决。一方诉讼后,另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其它法院再行诉讼。

九、乙方必须在2010年12月18日前进场,在2010年12月23日前风管安装完工,在2010年12月30日前设备全部安装完工,在2011年元月5日前调试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依次类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第二篇:通风排烟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河北嘉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安平县阳光福城通风排烟安装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 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

不得擅自修改。

2.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2天办理设计

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

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 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施工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

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

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电费施行包干制,3000元以内由甲方负责,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5 .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

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6. 任何设计或工程变更经过确认后,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

议,协议书经双方现场工程师签字后生效。授权书明确规定工程师没有变更签字权的,协议

书还必须加盖该方的印章方为有效。

第五条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合同签订后工技术资料

(2)在开工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

表,以便乙方按表计费;负责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确定管道等设施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5)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6)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

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

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负责签收乙方送达的各项文件。

(7)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结算工程尾款。

2. 乙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2)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

交付;保证消防部门通风排烟工程验收通过,且按图纸施工,施工的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

于后附的设备材料中所列内容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有不安有不按图纸设计要求的施工,乙方应立即改正。如其不

该,甲方可令其停止施工,损失乙方自负。

4乙方做好施工防护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损失。

5乙方大型设备的垂直运输甲方给予协调,费用由乙方负责。

6保证工人住宿地方的卫生清洁,施工完后负责清理完好,如有垃圾不清理情况,甲方从

工程款中扣除垃圾清理费用。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 工程款项结算方式:第一车货到付10万元,第二车货到付15万元,工人进场付5万元,安装完成百分之五十付15万元,安装完毕后付到总款的百分之九十,调试完成后付至百分之九十五,验收后付到百分之九十七,剩余百分之三的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乙方可以采取技术措施制止甲方使用设备,直到甲方

偿清欠款。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裁判解决。一方诉讼后,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就本合同向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九条附则

1. 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给甲方或第三方的有关变更、授权、验收、结算的文书、函件,

必须加盖乙方公章方为有效。

2.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部有关

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3. 合同附件:

(1)设备材料报价表;

(2)全部施工图纸;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5. 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武城华能玻璃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

日月

第三篇:消防防排烟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工程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承诺将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工程项目

2、范围及承包方式:消防防排烟系统工程乙方包人工自带设备机械工具进行安装(包括卸货、二次搬运)工作,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与实际图纸有变动以现场 签证为主。结算单价按报镀锌板风管制作安装24元/㎡;柜式风机400元/台;园桶风机5#以上/台,5#及以下元/台;正压送风口、防火软接元/个;防火阀/个;铝合金类百叶、自垂、防雨百叶等风口18元/个计算。

3、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施工期间乙方每月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由甲方施工员审核确认,于下月10日按进度的80%支付,工程试验、调试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5%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

4、 物质供应:工程主材、辅材、耗材由甲方负责采购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时若发现所购材料与实际用材不符合,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提前三天报送所有材料及用料计划,以便甲方采购。按照预算提供材料,乙方不得随意浪费材料。

5、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①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提供壹套完整的施工图给乙方,供乙方熟悉图纸。

②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关系

③负责生产、质量、安全、工期监管控制、管理。

乙方责任:①做好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服从现场

管理,工人在现场应戴好安全帽。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人身安全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②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做好防范措施,并接受安全员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所产生罚款金额,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③乙方应接受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

6、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为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建设工程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指派代表监督和检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7、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及材料进场而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②因乙方施工造成工程质量无法验收合格,返工所造成的材料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不得转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签订的协议。

8、开工及竣工:本工程配合总体工程的工期完成。因不可抗拒原因及其它甲方原因,不能在原定的竣工日之前完成,则乙方须以书面详细的报告提交甲方,甲方在核实后以书面批准工期的合理延长。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书面协议。

10、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余款后中止。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代表:电话:

日期:

第四篇:地铁站台隧道的通风排烟问题

标签: 地铁 通风排烟设施 轨道交通暖通设计

1科学地设置防排烟设施及事故状态下进行合理的防排烟处置,对于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地铁站台、隧道设置通风排烟设施是由地铁的建筑结构决定的。与地面建筑相比,地铁工程结构复杂,环境密闭、通道狭窄,连通地面的疏散出口少,逃生路径长。发生火灾,不仅火势蔓延快,而且积聚的高温浓烟很难自然排除,并迅速在地铁隧道、车站内蔓延,给人员疏散和灭火抢险带来困难,严重威胁乘客、地铁职工和抢险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这是造成地铁火灾人员伤亡的最大原因。经统计,北京地铁自1969年至今的34年运营历史中就曾发生过151起火灾。1969年11月11日,北京地铁客车行至万寿路东600米处时,在隧道内因车下放弧引燃车体起火,造成300多人中毒,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1987年11月18日英国伦敦地铁国王十字车站电梯引发火灾,造成32人死亡、100多人受伤。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中央路地铁车站因纵火造成火灾,造成196人死亡、147人受伤。国内外地铁火灾的历史充分证明:地铁车站、客车和隧道不仅会发生火灾,而且一旦发生火灾将很难进行有效的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灾害事故。根据国内外地铁火灾资料统计,地铁发生火灾时造成的人员伤亡,绝大多数是因为烟气中毒和窒息所致。而且地铁是人员高度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恐怖集团、邪教组织、对社会不满分子均有可能把地铁作为袭击的目标,人为破坏造成的火灾,其损失和影响将更为严重。因此,有地铁的国家,均对地铁的通风排烟设施极为重视,不仅将通风排烟设施做为地铁必备和最为重要的安全设施,在各自国家的规范中明确提出了很高的设计标准和设置要求,而且无一例外在地铁的站台、隧道都设置了机械通风排烟设施。由此可见,在地铁站台、隧道科学地设置防排烟设施以及事故状态下合理地进行防排烟处置,对于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目前国内地铁站台、隧道设置的通风和排烟设施的情况

因建设年代不同,北京地铁、上海地铁、广州地铁的通风和排烟系统不尽相同。总体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通风和排烟同为一个系统,即通风和排烟系统均由相同的风机、消音器、风口、风道和风亭组成。由风机的风叶进行正转或反转,来实现系统的送风或者排烟。隧道、站台内的烟气流动方向为沿隧道或站台水平方向流动。站台发生火灾,通风排烟方式是站台隧道入口上部的风机反向运转,将站台内的烟气由风口吸入风道,经风道尽头处的风亭排到地面隧道内发生火灾,区间风机反转吸风,站台风机正转送风,使隧道内烟气从事故发生处流向区间风口,经风口进入风道,再从风道尽端的风亭排到地面。

另一类是通风系统和排烟系统分开设置,各自分别成为相对独立的系统。即通风系统和排烟系统是由各自独立的风机、消音器、风道、风口(排烟系统含风亭)分别组成。进烟口、通风口分别设在站台行车道上方和站台集散厅顶部,站台内的烟气流动为垂直方向流动。因建设年代早,北京地铁的站台和隧道采用的是通风和排烟共为一个系统。上海、广州地铁的通风和排烟是将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即隧道内采用第一种方式,站台上采用第二种方式。

国内地铁设置的通风排烟设施的实际排烟能力至今没有经过重特大火灾的实践检验。站台的通风排烟设施在通风排烟的设计能力上,能够有效解决站台火灾的排烟问题。北京地铁每个站台及隧道的通风排烟系统均采用双风道、双风机,单台风机的设计排气量为每小时20万立方米,(即每分钟3333立方米,每6分钟为2万立方米),每个站台或隧道通风排烟系统的通风排烟能力为每小时40万立方米,北京地铁多数站台的体积为6000立方米至10000立方米。依靠现风机能力,仅需1~1.5分钟即可对站台内空气实现一次换气。现《地下铁道设计规范》对疏散的要求是6分钟内将一列客车及站台候车乘客疏散完毕。按此要求,在车站乘客6分钟的疏散时间内,排烟系统能够对站台实现4~6次换气。因此北京地铁站台的通风排烟设施是具备了足够的设计排烟能力。作者虽没详细了解上海、广州地铁站台通风、排烟系统设计的具体情况。但上海、广州地铁均为九十年代设计建造的,建设年代近,且通风排烟方式较北京地铁的通风排烟方式更为先进和有效。因此,上海、广州地铁站台的通风排烟系统应该具备了有效的排烟能力,能够保证人员的疏散安全。

3地铁站台、隧道的通风和排烟存在的问题

3.1地铁隧道在通风排烟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隧道内排烟的原则是沿乘客安全疏散方向相反的方向送风。这样既可以阻止烟气与人同向流动,又给疏散逃生人员送去新鲜的空气。地铁隧道内起火部位与客车的位置关系决定了乘客的疏散方式。而乘客的疏散方式又决定了隧道内的排烟方向。因此,隧道内发生火灾时,起火部位与客车的位置关系既决定了乘客的疏散方向,又决定了区间两端站台风机和区间风机的送风排烟方向。

发生火灾时,起火部位与客车大致有三种位置关系,即起火部位位于车头、车中或车尾。当起火部位位于车头时,乘客必然向车尾即后方车站疏散,后方车站的风机送风,前方车站的风机排风,使隧道内的烟气流动方向与乘客的疏散方向相反。

当起火部位位于车尾时,乘客必然向车头方向即前方车站疏散,前方车站的风机正转送风,后方车站的风机反转排风,使隧道内的烟气流动方向与乘客的疏散方向相反。

若火灾发生在客车的中部,起火处前部车厢的乘客将向前方车站疏散起火处后部车厢乘客将向后方车站疏散。无论客车迫停在区间隧道的任何位置,乘客自然分成两部分分别向隧道两

端进行疏散。在此种情况下,用地铁隧道现有的排烟设施无论采取怎样的排烟措施,隧道内烟气流向必然与部分乘客的疏散逃生方向相同,威胁同向逃生乘客的生命安全。

由此可见,现在地铁隧道采用的通风和排烟共用一个系统的方式,势必造成烟气在排入风道前与疏散逃生人员均同处隧道内,这种通风排烟方式既不科学合理也不安全有效,无法从根本上保证隧道内避难人员的安全疏散,因此没有彻底解决地铁隧道的通风排烟问题。

3.2地铁风机的实际耐火性能以及《地下铁道设计规范》对风机耐火性能的规定要求过低《地下铁道设计规范》规定火灾状态下不超过150℃时连续工作1小时。北京地铁风机的轴温继电器的正常工作温度为90℃,风机的实际火灾工作时间和工作温度均与《地下铁道设计规范》的规定相同。然而地铁的特点及地铁火灾的历史充分证明了:抢险救援力量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抢险救援工作和灭火作战任务。因此《地下铁道设计规范》对火灾时风机的150℃的最高工作温度和1小时的工作时间的规定以及北京地铁风机的实际耐火性能,均不能满足实际地铁火灾的防排烟要求。此外,风机的电源箱设在风机房内,电器线路也没有经过防火保护,火灾状态下风机的电源系统必然在短时间内被高温烟气损坏,使风机停止运行,无法进行通风和排烟。

3.3北京地铁站台防排烟设施不完善

一是没有实施防排烟分区,二是站台通向站厅的出口处也未设挡烟垂幕。

4地铁站台、隧道通风排烟问题的整改意见

总原则是实施人、烟分流。即在地铁发生火灾时,用设施将人员和火灾烟气有效分隔,使避难人员在无烟气的环境中进行避难和逃生。

4.1改变通风排烟系统的通风排烟方式

在站台、隧道顶部设置排烟管道,将通风系统和排烟系统分开设置,用垂直方向的排烟方式取代水平方向的排烟方式。

因为自下向上是烟气本身的扩散规律,且排烟管道内气体的流动降低了烟道内部压力,使隧道和烟道形成压差,这种吸啜效应进一步加快了隧道内的烟气进入烟道中的速度,从而提高了排烟效率。此外通过排烟管道也使避难人员和烟气进行了有效的分隔,从而使避难人员的安全有了更好的保障。

4.2充分利用上下行隧道并行的特点,对现有隧道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

应在上下行隧道的联络通道处安装甲级防火门,使上下行隧道各自成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并在隧道内设置应急事故照明和蓄光型或蓄电池型疏散导流指示标志,使上下行隧道相互作为紧急事故避难通道。保证事故状态下,避难人员能够尽快由起火隧道疏散到非起火隧道。这

样不仅可以使避难人员免受起火隧道中烟气的伤害,而且能够在非起火隧道中进行安全有序的逃生。

4.3完善地铁站台的防排烟设施

在站台按规范标准设置防排烟分区,在站台通向站厅的楼梯口处设置挡烟垂幕。

4.4提高地铁排烟风机及其供电设施的整体耐火性能

提高规范对地铁排烟风机耐火性能的标准,提高地铁排烟风机的实际耐火性能。将设置于风机房内的风机电源箱迁出风机房对风机房内的电气线路进行耐火保护,提高电气线路的实际耐火性能。从而使地铁排烟风机的整体性能真正能够满足防止重特大火灾的实际需要。

第五篇:空调通风排烟部分设备购销三方合同

浙江亿丰家居建材城二期住宅项目

空调通风排烟部分材料设备

购销三方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浙江亿丰家居建材城二期工程1#-10#楼、地下室

材料设备名称: 风口、风阀设备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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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购销合同

施工方:诚达建设集团 亿丰项目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浙江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亿丰家居建材城二期住宅项目防排烟安装工程的具体情况,由专业资质单位“ 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施工,三方就本工程项目空调通风排烟部分材料设备购销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由专业生产单位“ 上虞市明新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负责供货,由“ 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采购控制和施工,“ 浙江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合同全过程监督协调及资金担保,各方履行相应职责,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货品牌商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备注(参见采购清单报价附表)

本工程项目防排烟部分材料设备包括防火阀、防火调节阀、风量调节阀、风管蝶阀、消声百叶风口、铝及铝合金风口和散流器、消声器、静压箱、止回阀、多叶排烟口和送风口、防雨百叶、单层和双层百叶风口等主要设备和相关辅助材料,以及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给予适度调整和专业设计生产的部分设备及构件。

第二条:合同暂定总价(参见采购清单附表)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为 元整,。暂定合同总价中,乙方已充分考虑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采用新的验收标准、调整税率、增加税种、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材料价格波动等);现场条件不利的风险(包括场地环境、基础设施、道路、气候、地质等),如有变动,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以采购清单附表的单价为准;清单漏项计价规则按主材单价采购清单附表中有子项的按已有子项调整;有类似子项的,参照类似子项调整,无类似子项的主材单价,由乙方提出单价,丙方进行确认,无其余任何费用。数量按采购清单附表为基准,进行按实结算。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设备到货日期暂定为2012年 5 月 20 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货物由乙方送到亿丰家居建材城二期住宅工地上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后直接移交于甲方现场负责人,甲方负责二次搬运、安装等,乙方承担移交之前的相关费用。

根据本工程进度情况,甲方在合同签约后 3 天内向乙方提供分批交货的时间、数量、型号等详细清单,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后开始生产,供货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货到现场时间为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天为基准点,无故不得延误。如甲方因工期而变动交货期的需提前20天通知乙方。

第四条: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及保证

1、乙方供应的本工程项目通风排烟部分材料设备(参见采购清单报价附表)的质量和技术措施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相关的行业标准和验收规范的同时,必须满足甲方与丙方另有约定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如有产品封样必须按约定的产品封样供货到位。

2、从设计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采购,加工、制作、检验、涂装、包装、指导安装和调试等各环节乙方需严格按ISO9001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在材料设备生产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排对正在生产的材料设备进行实时监督及跟踪,且乙方有对提供标的设备生产过程中质量跟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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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等,为本工程提供完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所要求的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产品,确保在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能够达到产品所要求的使用性能和寿命。

4、乙方对外购的配件和产品,应保证其品牌的真实性和功能实现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产品的属性质量和服务质量。

5、设备的主要配件清单按照技术约定附件内容执行。 第五条:产品标记、包装、运输

乙方供应的本工程项目空调通风排烟部分材料设备(参见采购清单报价附表),标识必须具体、明确,包装箱内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全部货物均应采用行业相关的标准,能有效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碰撞、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进行安全包装和安全运输,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场所。由于包装和运输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验收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供材料设备的验收标准、相关产品封样、安装技术规范等供甲丙双方参考。甲丙双方按提供的验收标准及本协议第

四、五条等所约定的内容进行设备验收。

2、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

3、甲方将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等重要参数与采购清单相符,甲丙双方在全面验收后及时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与采购清单内容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丙双方有权拒绝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并可报请当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

第七条:设备调试和技术服务

1、货物到达工地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按时委派有经验的优秀调试人员前往施工现场协助甲方调试。

2、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调试期间,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调试合格后,移交方应及时有效的对被移交方进行技术交底、操作和维修培训(包括乙方对甲方交底、甲方对丙方交底),确保沟通充分和工序流转通畅。

第八条:质保及维修

货物质量保修期为本工程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且不得少于一个采暖期)或交货后20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在设备质量保修期之内,乙方免费承担所提供设备本身原因的维修、定期保养和售后服务责任(在附件中注明的易耗品除外),对产品的质量全权负责;如发生供货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丙方通知后应立即给予答复,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出处理方案,甲方或丙方认可后进行维修处理。

第九条:付款方式和条件

1、乙方货物进场后,在(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批货款总价的70%。

2、货物安装完成并经调试验收合格通过后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货款总价的95%(凭乙方开具合同总价全额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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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货物质量保修期为本工程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且不得少于一个采暖期)或交货后20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到期后七天内无质量问题由丙方代付(凭乙方开具财务收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产品质量责任

1、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材料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材料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此材料设备故障问题。

3、由于甲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材料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失,由甲方负责费用,但乙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只计材料成本费。

二、违约赔偿

1、货到现场时间为接到甲方通知后( 3 )天内交货到位,乙方如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在合同总价内扣除;逾期一个月的视为乙方已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甲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2、延期付款:甲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款,延期超过半个月的,由丙方直接代甲方支付给乙方,此款项在工程款结算中扣除。

三、违约中止合同

甲丙双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材料设备;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交货时间延续的,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议

在合同约定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地点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修改和补充

1、除非甲方和丙方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甲方和乙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2、甲、乙、丙三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三方确认后签署合同修改书或补充协议。

3、便于对口管理和进一步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和乙方,可在该三方协议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三方协议有矛盾之处,以三方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工程项目通风排烟部分材料设备采购清单附表、乙方投标《产品报价单》及行业相关技术约定资料、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三方单位合同公章后开始生效。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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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丙方:浙江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余杭区良渚镇新104国道南侧

本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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