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园内语言分工负责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园内语言分工负责制度
分工负责制度(1)
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一、工作原则:
学校团队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校团委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属全局性的问题,要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才执行实施。团委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团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团委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团委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团委的团结。
二、团委团委会议制度:
1.团委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团委书记负责召集,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开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团委成员到会才能召开。
2.会前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团委成员准备意见或提出方案,会上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讨论决定重要事项要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记录在案。其决议要有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
3.一经团委会议决定的事宜,全体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提出,但未有新的决定之前,不能有任何违背集体决定的言论和行动。决议之后,委员成员分头组织落实,书记负责全面的检查督促,并按制度向团员大会大会和学校报告工作。
4.对于应当以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而未以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事后要迅速向团委报告。
5.团委会议讨论的内容,凡应保密或暂不宜公开的,要严格保密。
三、团委会议的议事内容:
1.研究如何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会议精神、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专项工作的具体措施。
2.研究制定团队的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教育科研计划、管理规章制度和监察措施等。
3.研究教委员的聘任、聘用、考核、奖惩办法。
4.研究制定近期工作计划和布置月、周工作。
5.研究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6.研究学生会工作及团队公开工作。
第二篇: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系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系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第三篇: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
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局党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保证党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
(一)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二)凡属重大问题(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属全局性的问题,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局党组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班子成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要本着科学配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明确规定党组每个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
(四)班子成员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要敢于负责,不回避和推诿矛盾,认真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组集体作出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协调、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党组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班子内部的关系,善于调动和发扬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班子内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六)党组成员要自觉维护党组的团结和统一,要积极支持和维护党组书记的工作,正确处理党组成员之间的关系。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分工不分家,共同做好工作,不断增强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
(七)为了确保集体领导原则的贯彻执行,一方面,“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班子成员如果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视损失的不同程度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党组议事制度
(一) 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和组织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
2、研究全市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党组领导班子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加强自身建设。
4、讨论研究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措施。
5、讨论确定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我局管理的干部任免、奖惩,以及干部考核、任用、调配和人事管理,讨论和推荐本机关拟任正、副处级干部人选。
6、讨论决定本局及属下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奖励、福利待遇分配原则,以及有关房地产物业、车辆、重要办公设备的购置和处理。
7、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务、工会、妇女、青年、老干、计生、安全保卫及“三个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以及政治思想教育、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8、其他需要由党组讨论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规则
1、议题的提出。拟提交党组研究的重大问题,必须充分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准确、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确定一两个解决问题的初步预案,在征求主管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
2、议题的确定及会议通知。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局党组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通常情况由局党组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议题,由局人事教育科负责提前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交与每个班子成员。一般情况下,局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参加会议人员。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人事教育科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有需要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邀请非党组成员的班子领导、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召开局党组会议,应当尽量保证全体党组成员都能够参加,不能全体参加也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对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先或事后听取意见。如果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尽可能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4、讨论。党组会议讨论议题时,首先由班子主要领导或有关人员介绍会议讨论议题的有关情况,并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成员提出问题或发表意见。主要领导作为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会议程序和规定,认真听取每个成员的意见。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与会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听取少数人提出的不同意见,积极吸收科学合理的意见。
5、会议表决。党组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方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或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逐个表决。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决定一旦形成,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落实。任何个人不得散布与集体决策相反的意见。个别决定需要复议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表决采取口头、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6、会议记录。党组讨论决定事项时,对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地反映每个成员的发言情况,如实记录党组议事和决策的整个过程。必须坚决杜绝党组作出有悖于党的规定,而不让如实记录的现象。记录要经党组主要负责人或由其委托的党组成员审阅,对讨论决定的事项要编发会议纪要。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要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
7、保密和回避。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要做好保密工作,涉及与党组成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8、决议的贯彻执行。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和作出的决议、决定,要按指定的分工及时组织贯彻落实,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各有关科室和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的决议、决定,落实有关工作。
三、本制度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度
鹿寨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党支部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度
局(营销部)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制度上的体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这个制度,有利于发挥每个支部委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党支部能够依靠集体的智慧和经验,做出符合实际的决定,实施正确的领导,防止个人专断现象的产生;同时,每个支部委员又有明确的分工,可以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主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的分工负责制
根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每个支部委员应明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不是分片包干,不是指分管哪一部分工作的领导对自己所分管工作的重大事情也可以个人说了算,而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去执行集体的意志。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
— 1 — 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分管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
— 2 — 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支部、党员的建议。
3、负责发展工作。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计划、意见,具体办理有关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统计登记及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支部组织委员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组织委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五、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业务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二○○八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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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北城幼儿园园内制度
北城幼儿园除四害制度
北城区幼儿园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职工健康意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降低四害密度,加强对除四害的工作力度,决定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有:组长;副组长; 组员;
除四害制度
1、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标本兼治、以本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防四害设施齐全,消杀措施善,四害蘖生地和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2、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有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定期的除四害消杀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3、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除四害活动,并按照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的要求参加统一开展的清除四害及其孳生场所的活动。无力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消杀站有偿代为消杀。
4、经常开展灭蝇、灭蟑、灭蚊、灭鼠活动,灭蝇重点在4—11月,灭鼠重点在春季和秋冬季,灭蟑、灭蚊在4—9月,通过落实各项措施,消杀设施到位,以达到巩固灭鼠、灭蝇、灭蟑成果的目的。
5、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用器械除四害,不得使用药物。其他场所除四害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6、除四害工作资料填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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