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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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通用8篇)

篇1: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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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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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应届生不能报考教育管理)

6.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报考贵州师范大学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不按“定向”、“委托培养”方式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信息以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请考生慎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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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8808856;4006262918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南院博仁教育楼(北师大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南楼东)

篇2: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录取过程—博仁教育针对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录取信息,博仁在为大家整理归纳并第一时间为大家发布。

录取:

湖南师范大学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视具体情况分别录取为非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如国家有政策性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非定向:人事档案转入湖南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人事档案转入湖南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以上各类研究生的学费收缴,均按国家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湖南师范大学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学制:

湖南师范大学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3年。

以上是博仁教育为大家整理的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录取过程信息,如有更多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问题,欢迎到博仁教育的官网上进行人工咨询。

篇3: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复试时间及内容针对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复试的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博仁教育的老师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做详细整理及介绍。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复试时间届时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2.复试内容: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130%。

5.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淘汰比例、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办法等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我校对所有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将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7.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以上是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复试相关信息的整理,如有更多疑问,欢迎各大考生到博仁教育的官网上进行资讯。

篇4: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我校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各学院上报的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13年5月8日——5月15日。

此名单为各学院原始上报的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需要上报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全国招生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5月下旬)。

如在审核中发现有不合格考生,将通知所在学院,并由学院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在领到录取通知书之前保持有效电话畅通)。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定向”均为公费,拟录取类别为“自筹”或“委培”均为自费。录取类别以最终通过教育部招生录取联合检查结果和我校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我校将于6月初在本网站公布教育部招生录取联合检查通过的正式录取结果,并在6月中旬通过挂号信方式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附件:《广西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至中共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介绍信上要写明“去广西大学××学院”,党员持介绍信直接到就读学院党委转入组织关系。

广西大学研究生处

篇5: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第一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或各级教学研究、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及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履行任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

五、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六、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第二条 业务条件一、三级教师

(一)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70分及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经单位业务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二、二级教师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

(二)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75分及以上。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四)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经单位业务考核合格;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及以上。

(五)大学专科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课时以上。

三、一级教师

(一)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二)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及以上。

(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累积了一定经验。

(四)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学前教育二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及以上

(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符合当年贵州省对计算机操作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六)任现职以来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科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活动;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培养、指导至少1名低一级职称以下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能够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须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七)申报一级教师职务,除符合本业务条件第(一)至

(六)项外,任现职以来,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款:

1、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获省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证书获得者);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三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市(州)级三等奖以上。

县、乡(镇)学校(幼儿园)教师获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三等奖(证书获得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荣获县级二等奖以上。

2、从事教育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教师所带班级获市(州)级以上先进集体;县、乡(镇)学校教师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上2篇。县、乡(镇)学校(幼儿园)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以上1篇,或论文获县级一等奖2篇。在乡(镇)以下学校(幼儿园)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县级一等奖以上1篇。

4、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获得市(州)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其它学校(幼儿园)教师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乡(镇)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5、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县(市、区)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6、在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学校(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15 年以上。

(八)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等申报人员,除符合本业务条件第(一)至

(五)项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市(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每年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1篇或获县级论文评选一等奖以上。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40天,承担县(市、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2次以上。

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完成教学任务。承担县(市、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3篇以上。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媒体软件(课件)制作2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4次以上。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2篇以上,获相关部门奖励的自制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可等同为发表论文。

四、高级教师

(一)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5分及以上。

(三)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四)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五)具有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及以上。

(六)须有1年及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任现职期间,支援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提前1年申报。

(七)具有一定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符合当年贵州省对计算机操作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八)任现职以来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科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活动、或承担1门以上校本选修课;每年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能够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或者主持或参加完成至少1项市(州)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培养、指导至少3名低一级职称以下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九)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除符合本业务条件第(一)至

(八)项外,任现职以来,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款:

1、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获省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证书获得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市(州)级一等奖以上。

县、乡(镇)学校(幼儿园)教师获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县级一等奖以上。

在乡(镇)以下学校(幼儿园)教师获以上奖项县级一等奖(证书获得者)。

2、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教师所带班级获市(州)级以上先进集体;县、乡(镇)学校教师所带班级获县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得省级二等奖3篇以上。县、乡(镇)学校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2篇以上。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1篇以上。

4、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获省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获得市(州)级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其它学校(幼儿园)教师获县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5、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市(州)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6、获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或获二十五年教龄荣誉证书。

(十)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等申报人员,除符合本业务条件第(一)至

(七)项外,任现职以来,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主持完成本学科的市(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每年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研论文3篇或论文获省级评选二等奖以上。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50天,承担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3次。

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或参加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每年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研论文1篇或论文获省级评选二等奖以上。培养、指导的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承担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3次以上。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90%以上,媒体软件(课件)制作8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10次以上。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3篇以上,荣获相关部门奖励的自制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等同为发表论文。

五、正高级教师

(一)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二)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及以上。

(三)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五)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

(六)累计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任现职期间,支援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提前1年申报。

(七)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或荣誉称号。

(八)公开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专著1部以上(20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

(九)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符合当年贵州省对计算机操作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十)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取得显著成绩;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承担过省级以上的示范课1次以上;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深入的研究,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承担市(州)级以上示范课1次以上,在市(州)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任现职以来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取得显著成绩;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承担市(州)级以上的示范课1次以上;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3、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研究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2项以上,培养、指导本地区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承担市(州)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4次以上。

教师进修学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深入研究,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2项以上;培养、指导本地区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承担的市(州)级以上的示范课4次以上。

第三条 破格条件

对任申报职务下一级职务2年以上,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范围的教学第一线教师,除具备评审一级、高级、正高级相应正常的评审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分别破格申报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一、一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州)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二)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省级以上行政、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三)获省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证书获得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省级二等奖、市(州)级一等奖以上。

二、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部)级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二)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

(三)获省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证书获得者);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以上。

三、正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国家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二)指导至少2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三)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国家级二等奖。

第四条 学历要求

提升学历后均须与所任专业一致。提升学历者,须在取得学历后在本专业岗位工作实践满1年以上方可用此学历参评。提升至大专学历,参加工作以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提升至大专学历,参加工作以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提升至本科学历,参加工作以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设置专业目录未收录专业、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受此条限制。

第五条 附 则

一、本《条件》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或各级教学研究、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及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三级、二级、一级、高级、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的基本申报评审条件。

二、本《条件》中所称论文是指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学术期刊及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定的刊物。

本《条件》中所称“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刊登的学术期刊。

本《条件》中所称的著作是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符号并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的著作。

本《条件》中提到的著作、论文指本专业的,其作者(完成人)都是指独立或排名第一。

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三、本《条件》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四、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2007]86号)、《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2007]87号)、《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2007]88号)同时废止。

附件

贵州省中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使用说明:

1、整个体系分为四个部分:教学业绩评价(由学校组织进行评价),领导评价(领导指校、科、室领导),同行评价(同行指学校组织的5人以上同行专家),学生家长评价(学生指课堂教学时的全体学生的家长)。采取权重与具体分数结合,制定出体现权重的积分,即教学业绩55%,满分55分;领导15%,满分15分;同行15%,满分15分;学生家长15%,满分15分;总计100%,100分。

2、评记分使用积分直接累加方法。使用时,先由评价人员据实评分,然后由统计人员逐个进行评分累加,再按各类评价人员的多少,计算该类人员平均分。评价平均分计算完毕,即可进行教师评价总分累加。

3、各学校可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体系的细化指标。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一)对教师教学业绩的评价

被评教师: 日期:

评价要素 权重积分 评价记分

工作定额 18分 18,17,16,15,14,13,12,11,10,9,8,7,6,5,4,3,2,1,0

教学、科研成果奖 15分 15,14,13,12,11,10,9,8,7,6,5,4,3,2,1,0

校级以上表彰 8分 8,7,6,5,4,3,2,1,0

论文、论著、专利等 7分 7,6,5,4,3,2,1,0

支援农村教学工作等 7分 7,6,5,4,3,2,1,0

(二)领导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被评教师: 日期:

评价要素 权重积分 评价记分

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3分 3,2,1,0

治学严谨,认真负责 3分 3,2,1,0

内容科学系统,具有深度广度 3分 3,2,1,0

勇于教改,卓有实效 3分 3,2,1,0

教学有方,教会学习3分 3,2,1,0

(三)同行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被评教师: 日期:

评价要素 权重积分 评价记分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 3分 3,2,1,0

内容科学,系统严密 3分 3,2,1,0

知识更新,深广适度 3分 3,2,1,0

结合科研教学,勇于教改教研 3分 3,2,1,0

教学有方,引导创造 3分 3,2,1,0

(四)学生家长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被评教师: 日期:

篇6: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试行)

总则

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

二、基木条件

第一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 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

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5年以上。

第六条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本专业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3年以上。

3、双学士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6年以上。

四、评审条件

第七条 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 方针,关心爱护学生,积

极推进素质教育;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与研究能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方法得当,教学效果显著;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组织和参与学生课外教育教学活动,在发展学生智力和能力,引导学生创造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教书育人,管教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承担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以上;学生巩固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提高率在同类学校或同学科中处于前茅(有佐证材料)。

第八条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绩,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年平均课堂教学时数,从本次评审工作的截算时间上溯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公派外出学习或进修,可相应减少课时定额。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除按规定进行业务水平、教学能力等的考核外,兼有校级领导工作的教师还应有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且取得相应的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兼有校中层领导工作的教师应有学校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

第九务 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含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三等奖;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县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获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乡(镇)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地级以上先进集体。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获地级二等奖,或至少有2篇论文获县级一等奖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全县以上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

5、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1次以上,并受到同行的好评(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得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乡(镇)

中学教师获得乡(镇)级以上各类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获地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

第十条 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2次获得地级以上先进集体。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获地级和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各1次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得省级一等奖1篇和获省级二等奖2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省级二等奖1篇和地级三等奖2篇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市(州、地)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5、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地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1次以上;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任务2次以上,其水平在全县属领先地位(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或获得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1人(次)以上获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或2人(次)以上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一条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必须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视导和教研活动;平均1年视导不少于8所学校(有视导计划和视导总结);省级教研员不低于40节,地级教研员不低于50节,县、乡(镇)级教研员听课不低于60节(有听课

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积极组织教改实验或课题实验,承担或参与地级以上的课题2项以上。

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年发表论文2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三等奖、或地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县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年发表论文1篇,或获县级论文评选一等奖以上。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县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

担任教改实验或教育科研课题任务的教研员,每学年听课不低于20节,每年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不少于5次(有调研提纲及调研报告),撰写阶段性研究报告1篇以上;承担或完成地级以上的课题2项以上,其中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至少获得地级以上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其它要求与学科教研员一样。

第十二条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根据其职务职责的特点,作如下补充要求:

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媒体软件(课件)制作不低于2个,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不低于4次。课时数应具备年均上信息技术课、电教课、观摩课或视导课(有视导计划和总结)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不低于30节,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不低于20节(其他教师利用电教资源[硬件设备或软件]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视为电教管理教师教学工作[每3节课折合为1个课时])。制作的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工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视科研论文对待。

五、破格条件

第十三条 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申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连续2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15%以上(提供各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地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木人撰写8万字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并在县乡范围内使用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论文、教学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论文、教学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或获地级二等奖以上。

5、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地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2年学生巩固率100%。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学生巩固率95%以上。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

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1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一等奖;或2人(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四条 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2、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学专著,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20万字。县、乡(镇)中学教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12万字。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门的一等奖(排名前3)。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门的三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

5、连续2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20%以上(提供各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篇7: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我校2013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8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67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130名。2013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2013年考试初试方式分三种: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学(籍)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咨询热线:400-066-9596

昌明河海考研网http:///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资料来源:昌明河海考研网

篇8: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报考条件

一.课程简介:

《计算机基础》课程以应用为目的,考核的重点是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操作技能的掌握情况,并按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次对学生应达到的水平进行考试。了解:能正确表述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

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能全面地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掌握相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掌握: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参考书目

张建勋.大学计算机基础.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

三.试题类型

试题类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共30分)、判断题/填空题(共30分)和简答题(60分),总分150分。其中: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主要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软件的操作熟练程度,填空题要求简洁扼要;简答题主要考核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内容。

四.基本要求

1.了解计算机系统的基本知识、计算机的基本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软件与硬件的基本知识与相互关系,掌握微型计算机系统的基本配置与性能指标,了解有关多媒体的基本知识。

2.了解操作系统的基本概念、功能及常用操作系统的特点;掌握中文Windows XP的基本操作、文件管理及常用工具软件的使用方法。

3.掌握Office应用软件中文字处理软件Word2000、电子表格软件Excel2000、文稿演示软件PowerPoint2000使用方法,具有使用计算机处理常用文档的能力;了解常用工具软件的使用。

4.初步掌握计算机网络、Internet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操作。

五.考试内容

1.基础知识

(1)计算机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

(2)社会信息化、信息、数据和媒体、计算机信息处理等的基本知识。

(3)计算机的概念、起源、发展、特点、类型、应用及其发展趋势。

(4)冯.诺依曼计算机工作原理、计算机分类、计算机硬件系统的组成和功能、CPU、存储器(ROM、RAM)以及常用的输入输出设备的功能;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的使用与保护。

(5)进制的概念,二进制整数与十进制整数之间的转换、字符表示法、汉字表示法、图形数字化编码、多媒体数据处理。

(6)数、字符(西文、汉字)在计算机中的表示;数据的存储单位(位、字节、字)。

(7)计算机软件系统的组成: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程序设计语言(机器语言、汇编

语言、高级语言)的概念。

(8)多媒体计算机系统的初步知识。

2.Windows XP操作系统

(1)Windows XP基本知识,操作系统的功能与用户界面。

(2)Windows XP的基本概念

(3)文件和文件夹的概念与操作、命名规则;掌握磁盘操作与应用。

(4)控制面板的使用(安装硬件、软件等)、记事本、画图、CD唱机、媒体播放机、录音机;

(5)多媒体的概念及数据压缩标准;音频文件的分类;视频文件的分类及常见文件格式。

(6)Windows XP的系统设置;软、硬件的添加和删除;设置文件夹选项;“打印机”

文件夹的使用;区域选项的使用;管理用户和用户组;本地安全策略的使用。

3.Office 2000基本知识

(1)Word 2000的主要功能

 字处理软件的发展,Word的功能、应用范围。

 Word的文档的创建、格式编排、文本的查找与替换、拼写和语法检查、项目

符号和编号的使用、字体格式、段落格式的基本操作利用边框和底纹美化文档;

样式和模板的使用。

 Word表格的创建和编辑、文字与表格的转换、Word图文混排。

 对象链接与嵌入功能、公式编排。

(2)电子表格系统Excel 2000

 Excel 2000的主要功能、工作簿和工作表的基本概念,单元格和单元格区域的概念;绝对引用和相对引用的概念,工作表中公式的输入与常用函数的使用;

批注的使用。

 excel的基本操作:工作薄建立与编辑、工作表的插入、删除、复制、移动、重命名和隐藏等基本操作;行、列的锁定和隐藏;单元格区域的选择;数据输

入、编辑。

 excel 公式与函数应用

 excel 图表与数据清单的概念,记录的排序、筛选、查找和分类汇总,数据透

视表和数据透视图报表的使用。

(3)演示文稿软件PowerPoint 2000

 PowerPoint 2000的主要功能、演示文稿的创建、打开和保存。

 演示文稿视图的使用,幻灯片的制作,文字编排、图片和图表插入,模板;母

板与配色方案的选用、演示文稿的动画效果和动作设置、演示文稿的打包和发

布。

4.计算机网络

(1)计算机网络的基本知识(概念、组成、分类、功能);协议与网络体系结构;常用

网络传输媒质、网络设备;传输速率;简单的网络连接;Windows XP中基本网络功能的使用。

(2)Internet的起源和发展;Internet组成和地址管理;WWW的产生和发展、WWW的基

本概念;IE浏览器的基本使用方法;IP地址和域名的组成;电子邮件的基本概念;

使用Outlook Express 收发邮件;免费电子邮箱; FTP、Telnet、即时通信、网络音乐和网络视频、文档下载等Internet服务。

(3)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计算机病毒的产生、特点、分类、预防及处理方法;计

算机安全防范措施、方法;防火墙的基本概念。

(4)计算机安全法规。

计算机基础模拟试题

一、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60 分)

1.以下软件中,(C)不是操作系统软件。

A.Windows XPB.UnixC. Microsoft Office

2.组成计算机的CPU的两大部件是(A)。

A.运算器和控制器B.控制器和寄存器C.运算器和内存

3.计算机的三类总线中,不包括(C)。

A.控制总线B.地址总线C.传输总线

4.在IE地址栏输入的“http:// 文件

B.计算机病毒是由于使用的软盘表面不干净造成的C.计算机病毒可以通过读写软盘、光盘或 Internet 网络进行传播

20.对同一幅照片采用以下格式存储时,占用存储空间最大的格式是(A)。

A..BMPB..TIFC..JPG

二、填空题(每空 1.5分,共 30 分)

1.计算机的指令由(操作码)和操作数或地址码组成。

2.LAN、MAN和WAN分别代表的是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

3.将汇编语言程序翻译成与之等价的机器语言程序的程序是(汇编程序)。

4.IP地址采用分层结构,由网络地址和(主机地址)组成。

5.世界首次提出存储程序计算机体系结构的科学家是(冯·诺依曼)。

6.计算机安全主要包括两个含义即计算机(信息安全)和计算机设备安全。

7.每个汉字的机内码需要用__(2)个字节来表示。

8.在WORD的编辑状态,要取消WORD主窗口显示”常用工具栏”,应使用(视图)菜单中的命令。

9.按病毒的入侵途径可将病毒分为入侵病毒、操作系统病毒、(源码病毒)、(外壳病毒)等四类。

10.多媒体技术的主要特点是信息载体的多样性、多种信息的综合处理和集成处理,多媒体系统是一个(综合信息服务)。

11.在计算机网络中,通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或约定,称为(协议)。

12.CPU是由(运算器)和(控制器)组成的。

13.从发展趋势来看,未来的计算机将是_(电子技术)___技术、_(光学技术)__技

术、(超导技术)技术和电子仿生技术相结合的产物。

14.总线是连接计算机各部件的一簇公共信号线,由(地址总线)、(数据总线)和控制

总线组成。

15.将汇编语言源程序转换成等价的目标程序的过程称为(汇编过程)。

三、简答题(每小题 6分,共 60分)

1.简述计算机系统组成。

答:计算机系统是由计算机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组成。计算机硬件是由存储器、运算器、控制器、输入器和输出器组成。计算机软件由操作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组成。

2.计算机的特点包括哪些?

答:计算机的特点有:(1)运算速度快;(2)精确度高;(3)具有“记忆”功能和逻辑

判断功能;(4)具有自动运行能力。

3.什么是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有什么特点?

答:计算机病毒是一种人为制造的隐藏在计算机系统内部的能够自我复制进行传播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的程序或指令代码。计算机病毒的特点有传染性、破坏性、隐蔽性、潜伏性、触发性和非法性。

4.常见的接入Internet的方式有几种?适合家庭用户的有哪几种?

答:常见的接入Internet的方式有PSTN拨号接入,DDN专线接入,ISDN专线接入,分组交换接入,帧中继接入,ATM接入,ADSL宽带接入,微波无线上网等。适合家庭用户的有:电话拨号上网、ADSL宽带上网。

5.屏幕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答:(1)减少屏幕的损耗;(2)通过设置口令,保证只有本人才能恢复使用,从而保证系统安全。

6.简述计算机硬件系统组成及其各部分功能。

答:计算机硬件系统由存储器、运算器、控制器、输入器和输出器组成。存储器的功能:保存程序和数据,是计算机的记忆装置。运算器的功能:进行算术运算和逻辑运算即对信息进行加工运算的部件,对二进制编码进行算术运算和逻辑运算。控制器的功能:用存储程序进行控制即识别并翻译指令代码,安排工作次序,并向计算机各部件发出适当的控制信号,以指挥整个计算机有条不紊地工作。输入器:用来给计算机输入各种计算机处理的信息。输出器:用来输出各种经计算机处理过的信息。

7.简述计算机的应用领域。

答:计算机的应用领域主要为:文档和网页制作、图形图像处理、产品和科技演示、数值和图表分析、数据管理、信息和参考、网络互联与信息通讯、教育培训、休闲娱乐、账目和财务管理、商业管理、科学计算等。

8.压缩文件的作用和目的是什么?

答:作用是将一个大的文件经过压缩处理后变成一个相对较小的文件。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计算机的磁盘资源,减小文件在磁盘中的所占空间。

9.计算机性能指标有哪些?

答:计算机的性能指标有:字长、主频、运行速度和内存储容量。

10.为什么要增加Cache,Cache有什么特点?

答:由于CPU工作的速度比RAM读写速度快,CPU读写RAM时需要花费时间等待RAM进行读写,造成CPU工作速度下降。为了提高CPU读写程序和数据的速度,在RAM和CPU之间增加了高速缓存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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