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w贸易术语(通用6篇)
篇1:exw贸易术语
EXW贸易术语
EXW 贸易 术语 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贸易 术语 exw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EXW 是卖方承当责任最小的 术语。买方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当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 FCA,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当费用和风险的话。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 海关 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 海关 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 海关 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B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 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在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买方必须偿付卖方按照A2规定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将于何时何地交给买方处置的充分通知。
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确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受领货物的具体时间和/或地点时,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无义务。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已受领货物的适当凭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了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包括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交货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出口和/或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要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取得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费用。
EXW成交应该如何操作?
如果成交方式为 EXW,那么应该如何操作?因为 出口退税 一定是要在 FOB 的条件下才能退的!EXW 条件下能退税吗?
严格按照 EXW 定义来讲,只能是国内贸易操作方式,以人民币结算,买方自行安排出口报关、收汇、退税和核销----如果买方可以办理的话!
实际上有不少客户合同做EXW,以外币结算,本质上是变相的 FOB :出口仍然要以卖方的名义报关(按 FOB 申报),卖方收汇、退税和核销,所不同的是:报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费用划分按照EXW,风险和责任划分实际是FOB,所以我说是变相的FOB!
所以,如果真正按正常出口流程操作,跟客户至少应该按照FOB成交,最好不要做表面看来是EXW的成交方式!
EXW报价如何操作
理论上说有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真的是这么操作的?如果这样的话,公司不是不用做单据,只要提供数据给他们就好了。
虽然理论上是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卖方代为办理的。这样的话和 FOB 比较而言公司就只是省下了内陆运费,因为保险,海运费 FOB 和 EXW 都是买方承担!
那结汇怎么操作? 新客户应该都是付款后发货了 那这样的话,需要提供什么单据,就合同就够了吗?
出货前付清货款为妙!如果要提供 单证 产生费用的话,一般向客人要,一般客人会答应的.EXW怎么出口退税? 退税是在 FOB 价格的基础上的。工厂价格和 FOB 之间的差额有多少?也就一个拖柜费和报关费呀。这么少的钱并不会影响多少。你直接说 EXW 价格为 FOB 价格不就完了吗?人要会变通啊!
现在不是有许多公司用 CIF 价格当作FOB价格来出口吗?然后再从中赚取这差价之间的退税。多得去了。
海关 的系统只接受三种成交方式FOB CIF CNF 你的肯定要报FOB 不管谁去报关经营单位也是你们,你们一样要拿退税的 报关单 办理退税,前提是你们一定要拿到 报关单 的退税联谁去报关也要用你们的核销单,和FOB出口应该是一样的,EXW 的我也没有报过,但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EXW 是不能退税的,因为你不可能取得出口 报关单 但是因为你是卖给外国人,我认为你不用开增值税发票,这样你就不用交税了,比退税更合算
EXW是不用报关的,理论上是应该客人自己报关,可实际都要是不报的,有的客人随身带,有的混在其他货里一起走
既然你是用EXW卖给外国人,你根本不需要开发票了也就不用退税了.如果还是需要你们公司报关那就做FOB好了.
篇2:exw贸易术语
EXW(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Incoterms 2010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GUIDANCE NOTE 序言
This rule may be used irrespective of the mode of transport selected and may also be used where more than one mode of transport is employed.It is suitable for domestic trade, while FCA is usually more appropriate for international trade.“Ex Works” means that the seller delivers when it places the goods at the disposal of the buyer at the seller’s premises or at another named place(i.e., works, factory, warehouse, etc.).The seller does not need to load the goods on any collecting vehicle, nor does it need to clear the goods for export, where such clearance is applicable.The parties are well advised to specify as clearly as possible the point within the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as the costs and risks to that point are for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The buyer bears all costs and risks involved in taking the goods from the agreed point, if any, at the named place of delivery.该术语适用于所选择的任一运输方式,也可被用于多式联运。该术语适用于国内贸易,而FCA更适用于国际贸易。EX Works 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要将货物装上任何买方付费的运输工具,也不需要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使这种清关是适用的。当事人最好明确指定交付地点,同样也要明确到达指定地点的费用及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承担在双方协定地点或指定交付地点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 represents the minimum obligation for the seller.The rule should be used with care as: a)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the buyer to load the goods, even though in practice the seller may be in a better position to do so.If the seller does load the goods, it does so at the buyer’s risk and expense.In cases where the seller is in a better position to load the goods, FCA, which obliges the seller to do so at its own risk and expense, is usually more appropriate.b)A buyer who buys from a seller on an EXW basis for export needs to be aware that the seller has an obligation to provide only such assistance as the buyer may require to effect that export: the seller is not bound to organize the export clearance.Buyers are therefore well advised not to use EXW if they canno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obtain export clearance.c)The buyer has limited obligations to provide to the seller any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export of the goods.However, the seller may need this information for, e.g., taxation or reporting purposes.EXW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使用该术语时应注意:
a)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装载货物,即使在实践中卖方更适合负责装载。即使卖方装载了货物,那也应由买方负担所需费用和风险。当卖方拥有良好的装载条件时,强制卖方负担风险和费用装载货物的FCA(货交承运人)通常更加适用。b)基于EXW对出口的规定,买方必须明确卖方仅仅有义务在买方需要办理出口时提供帮助,但没有义务为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c)买方对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的相关信息负有限责任。然而,买方也许会需要这些信息,例如税款及目的报告。
A THE SELLER’ OBLIGATIONS 卖方义务
A1 General obligations of the seller 卖方基本义务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goods and the commercial invoic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contract of sale and any other evidence of conformity that may be required by the contract.Any document referred to in A1-A10 may be an equivalent electronic record or procedure if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or customary.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以及经当事人同意或根据交易习惯在A1-A10中提到的任何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的凭证。A2 Licences, authorizations, security clearances and other formalities 许可,授权,安全许可和其他正式手续
Where applicable,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buyer, at the buyer’s request, risk and expense, assistance in obtaining any export licence, or other official authorization necessary for the export of the goods.Where applicable,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at the buyer’s request, risk and expense, any information in the possession of the seller that is required for the security clearance of the goods.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卖方必须提供由其占有的对办理货物安全许可必需的信息。A3 Contracts of carriage and insurance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Contract of carriage 运输合同
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the buyer to make a contract of carriage.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运输合同。b)Contract of insurance 保险合同 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the buyer to make a contract of insurance.However,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buyer, at the buyer’s request, risk and expense(if any), with information that the buyer needs for obtaining insurance.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保险合同。但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提供给买方需要办理保险的相关信息。A4 Delivery 交货
The seller must deliver the goods by placing them at the disposal of the buyer at the agreed point, if any, at the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not loaded on any collecting vehicle.If no specific point has been agreed within the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and if there are several points available, the seller may select the point that best suits its purpose.The seller must deliver the goods on the agreed date or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在双方协定的地点或指定交付地点将未置于任何买方付费的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若在指定交付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A5 Transfer of risks 风险转移
The seller bears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until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in accordance with A4 with the exception of loss or damage in the circumstances described in B5.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A6 Allocation of costs 费用划分
The seller must pay all cos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until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in accordance with A4, other than those payable by the buyer as envisaged in B6.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A7 Notices to the buyer 通知买方
The seller must give the buyer any notice needed to enable the buyer to take delivery of the goods.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受领货物的充分通知。A8 Delivery document 交货凭证
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the buyer.卖方对买方不尽义务。A9 Checking –packaging –marking 查对、包装、标记
The seller must pay the costs of those checking operations(such as checking quality, measuring, weighing, and counting)that are necessary for the purpose of delivering the goods in accordance with A4.The seller must, at its own expense, package the goods, unless it is usual for the particular trade to transport the type of goods sold unpackaged.The seller may package the goods in the manner appropriate for their transport, unless the buyer has notified the seller of specific packaging requirements before the contract of sale is concluded.Packaging is to be marked appropriately.卖方必须支付按照A4规定为了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装货物,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运输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卖方应该按照有关货物运输所要求的方式包装货物,除非买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经通知卖方特殊的包装要求。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A10 Assistance with information and related costs 信息及相关费用的协助
The seller must, where applicable, in a timely manner, provide to or render assistance in obtaining for the buyer, at the buyer’s request, risk and expense, any documents and information, including security-related information, that the buyer needs for the export and/or import of the goods and/or for their transport to the final destination.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及时的协助,以帮助其取得包括买方为出口和/或进口货物和/或为使货物运输到最终目的地所需的有关货物安全信息在内的任何凭证和信息。
B THE BUYER’ OBLIGATIONS 买方义务
B1 General obligations of the buyer 买方基本义务
The buyer must pay the price of the goods as provided in the contract of sale.Any document referred to in B1-B10 may be an equivalent electronic record or procedure if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or customary.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以及经当事人同意或根据交易习惯在B1-B10中提到的任何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或电子程序的凭证。
B2 Licences, authorizations, security clearances and other formalities 许可,授权,安全许可和其他正式手续
Where applicable, it is up to the buyer to obtain, at its own risk and expense, any export and import licence or other official authorization and carry out all customs formalities for the export of the goods.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由买方自担风险和费用获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并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B3 Contracts of carriage and insurance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Contract of carriage 运输合同
The buyer has no obligation to the seller to make a contract of carriage.买方没有义务为卖方办理运输合同。b)Contract of insurance 保险合同
The buyer has no obligation to the seller to make a contract of insurance.买方没有义务为卖方办理保险合同。B4 Taking delivery 受领货物
The buyer must take delivery of the goods when A4 and A7 have been complied with.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B5 Transfer of risks 风险转移
The buyer bears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from the time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as envisaged in A4.If the buyer fails to give notice in accordance with B7, then the buyer bears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from the agreed date or the expiry date of the agreed period for delivery, provided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clearly identified as the contract goods.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买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B6 Allocation of costs 费用划分 The buyer must: 买方必须支付:
a)pay all cos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from the time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as envisaged in A4;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b)pay any additional costs incurred by failing either to take delivery of the goods when they have been placed at its disposal or to give appropriate notice in accordance with B7, provided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clearly identified as the contract goods;
在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c)pay, where applicable, all duties, taxes and other charges, as well as the costs of carrying out customs formalities payable upon export;and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d)reimburse all costs and charges incurred by the seller in providing assistance as envisaged in A2.买方必须偿付卖方按照A2规定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B7 Notices to the seller 通知卖方
The buyer must, whenever it is entitled to determine the time within an agreed period and/or the point of taking delivery within the named place, give the seller sufficient notice thereof.一旦买方有权确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受领货物的具体时间和/或地点时,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B8 Proof of delivery 交货证明
The buyer must provide the seller with appropriate evidence of having taken delivery.买方必须提供给卖方适当的交货凭证。B9 Inspection of goods 货物检验
The buyer must pay the costs of any mandatory pre-shipment inspection, including inspection mandated by the authorities of the country of export.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强制检验的费用,包括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B10 Assistance with information and related costs信息及相关费用的协助
篇3:exw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EXW EX works工厂交货 (……指定地点) 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 (如工场、工厂或仓库) 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 即完成交货, 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EXW术语是卖方承当责任最小的术语。在EXW条件下, 买方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国际商会曾对其制定的11种贸易术语的使用频率做了调查, 调查结果出人意料。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忽视的EXW, 其使用频率仅次于FOB和CIF, 排在第三位, 这甚至超过了CFR。
而EXW术语在当前出口实践中存在着一些另人疑惑的问题, 如EXW术语的风险划分和转移问题, 以及出口手续及相应风险承担的问题。那么如何解决这些实务问题, 有以下建议可以参考:
一、EXW术语同样适用于我国的贸易实际
EXW在我国应该是适用的, 有三个理由, 一是国际商会于2010年颁布了此《通则》, EXW术语就应该适用全球的国际贸易实践, 也应该适用于我国的贸易实际;二是现在有大量的外商提出来和我国出口商以EXW术语成交, 实务界对此问题热切关注, 并采用各种方式异曲同工地多次做成了EXW下的交易, 也证明了EXW术语的操作有其可能性和实践性;三是近几年来很多企业采用符合《通则》规定的方式, 做成了多起EXW交易, 也说明按照《通则》的规定进行规范的实务操作的可行性。
二、关于风险的划分界限。
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 风险实现转移。如果买方没有能在规定时间、地点受领货物, 或者在买方有权确定受领货物的时间、地点时, 没有能够及时给予适当通知, 那么, 只要货物已被特定化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 买方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 即风险可能提前转移。在此注意:由于在EXW术语下, 卖方无装运义务, 因而常常不注意将货物特定化。所以对于非特定化的货物, 风险不能提前转移。
因为采取EXW合同成交, 风险和费用的转移是以卖方履行交货义务为前提的。然而在实务操作中, 实际交货时间可能晚于买卖双方约定的时间。在此情况下, 风险和费用转移时间以实际交货为准还是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此时卖方已按照约定的或术语中规定的那样将货物清楚的分开和指定, 已归在买卖合同项下, 即已经采取措施使货物特定化, 则风险和费用转移的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2010通则》为此明确指出:“如果买方不按约定收取货物, 或不做出关于装运时间和/或交货地的指示, 以便让卖方履行交货义务, 则风险和费用的转移甚至可以在交货之前发生。已确定的货物为特定的买方所准备, 或者, 正如在术语中所规定的, 已为特定买方将货物置于一边 (拨归于有关合同) 是提前转移风险和费用的必要条件。这一必要条件在EXW术语下尤为重要”。所以, 在专业市场外贸出口的EXW合同下, 卖方履行合同规避风险的关键在于货物特定化。在EXW合同生效后, 尽管大都是买方上门提货, 自行办理出口清关, 也应该尽快将货物特定化, 特定化的措施越明确越好。
三、关于办理出口手续的问题。
EXW是11种术语中唯一一个需要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术语, 尽管有时买方可要求卖方代办, 但货物被禁止出口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因此, 在成交之前, 买方应了解出口国政府的有关规定, 如是否允许在该国无常驻机构的当事人在该国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若买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货物的出境手续时, 则不应采用EXW术语, 可采用FCA术语。如果买方不能报关, 又坚持以EXW成交的, 卖方可代其报关, 报关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但这一点必须在合同中规定。按照《2010通则》的规定, 在EXW下, 报关义务由买方承担, 但卖方对买方有协助和提供商业发票、报关单、核销单等单据的义务。根据此规定, 当买方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后就应该应买方的要求, 向其提供相应的报关单据, 并协助其报关, 只不过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四、以EXW成交对结算方式的选择和适用
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支付方式是国际上流行的三种主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但它们不适用于以EXW术语成交的贸易方式, 因为, 国际贸易中的交货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象征性交货 (Symbolic Delivery) , 另一种是实际交货 (Physical Delivery) 。EXW正属于实际交货方式, 因此, 买卖双方必须在合同中规定, 当卖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 买方应当付清货款。因此, 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支付方式并不适用于以EXW术语成交的交易。
综上所述, 外贸企业要防范对外贸易的风险, 就要熟悉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 特别是有关价格术语的全球性国际贸易惯例——《2010通则》中有关EXW价格术语的具体规定, 具备开展国际贸易的基本业务素质。也只有了解并熟悉国际贸易惯例, 掌握对外贸易的基本业务技能, 适应市场国际化经营的需要, 才能规避国际贸易的风险。
摘要:本论文主要从EXW贸易术语入手, 分析了其使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了该贸易术语的应用范围、风险划分、买卖双方主要责任尤其是出口手续和清关责任以及使用该贸易术语所适用的国际结算方式。从而指出该贸易术语同样适用于国内贸易, 风险划分首先货物要进行特定化处理, 买方慎重选择使用该贸易术语, 要选择与之配套的结算方式。
篇4:慎选国际贸易术语
案例分析
本案中,造成卖方损失及履约困难的原因是卖方不熟悉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没能正确恰当地选择贸易术语。因此,出口商在进行国际贸易之前应熟悉掌握国际贸易惯例的内容,并在贸易磋商及订立合同时灵活运用相关国际贸易惯例内容。目前在我国,一些进出口企业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都习惯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舷无实际意义时,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对卖方有利(交货地点靠近自己、提早转移货物风险),因此应尽量选用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假如当初该公司采用FCA(该公司所在地城市名)对外成交,该公司就可以在当地将30吨货物交中转站或自装集装箱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自此时转移给买方,而且当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货运单据后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而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这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了结汇。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就在于出口方在选择贸易术语时没有认真考虑各种因素。
选择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当事人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考虑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确定最适当的贸易术语。在选择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经济因素
在市场竞争中,贸易术语经常随着行情的变化成为卖方争取客户的重要手段。卖方往往为了调动对方的购货积极性,采用对买方较为有利的DAT、DAP或DDP等目的地交货术语。有时卖方也会选用CFR、CIF、CPT或CIP等术语,以示愿意承担安排货物的租船订仓等运输事宜和支付运费等责任,甚至愿意承担货物的保险责任,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买方的责任和义务。然而,贸易术语同时也是价格术语,卖方责任和费用的增加势必会反映到货物的价格上,使得货物价格随着风险的加大而增加。
运输因素
运输方式的选择 选用贸易术语时,要考虑货物的性质以及适合选用的运输方式。如果采用海运的方式,则最好选用FOB、CFR、CIF或FAS等适合水运的贸易术语。而采用陆运时可选用适合多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如CPT、CIP、FCA等。此外,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有足够的能力安排运输事宜,且经济上又比较划算,在能争取最低运费的情况下,可争取采用由自己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如卖方争取使用CFR、CIF或CPT、CIP等术语,而买方可尽力争取FOB、FCA或FAS等术语。如果其中一方无意承担运输或保险责任,则尽力选用由对方负责此项责任的术语。
成交量的大小和运输工具的安排 选择贸易术语时,还需要考虑货物的特性、成交量的大小并选择相应的运输工具。如果货物需要特定的运输工具,而卖方无法完成时,可选用F字头的术语交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此外,还需要考虑成交量的大小,如果成交量太小而又无班轮直达运输时,卖方如果负责安排运输则费用太高而且完成的风险也加大,因此,最好争取选用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的术语。当然,还需要考虑本国租船市场的行情。
运费及有关附加费的变化 由于运费和附加费是货价的构成因素之一,在选用贸易术语时还要考虑到租船市场运价的变化,把运费上涨或看跌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一般来说,如果运费和附加费例如燃油费等看涨时,为避免承担有关成本,可选择由对方安排运输的术语。例如,进口时可选用C或D字头的术语,出口时选用F字头的术语。当有关运费和附加费看跌时,则相反。
运输路线的选择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往往要经过长途运输,货物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政治风险等。因此,运输路线的选择不仅关系运费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关系风险的大小和有关保险事宜的办理。如果卖方不愿意承担过多风险,则可选择E、F、C字头术语,尽量不要选择D字头术语;相反,如果买方不愿意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则争取用D字头术语。
贸易环境
地理因素的限制 买卖双方在考虑贸易术语的选择时还不能忽略自身的地理条件,例如蒙古、瑞士等内陆国家,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就不宜采用FOB或CIF术语;但是中国与日本、英国等岛国之间的贸易就比较适宜该术语。
进出口通关手续的难易 在国际贸易中,办理货物的通关手续是买卖双方的重要责任,通常是买方负责进口通关,卖方负责出口通关,但是按照《2010通则》的规定,EXW术语项下进出口通关工作都由买方负责,而DDP术语项下进出口通关工作都由卖方负责。所以,当选用这两个术语时,负责通关工作的一方必须详细了解对方国家通关工作的政策规定、手续和费用负担等事宜,如果没有能力完成此项工作,应尽量选用其他的术语。例如,卖方可将术语由EXW改为FCA。
外汇管制 在使用EXW、DAT、DAP或DDP等术语出口时,如果国内存在外汇管制问题,卖方将遇到很多困难和风险。因此,对于存在外汇管制的国家,尽量少用上述术语成交。一般在外汇管制的国家或地区可要求买方使用FAS、FOB等术语进口,出口时可要求卖方使用CIF或CFR术语成交。
政府干预 有的国家政府常直接或间接地规定本国厂商须以CFR或CIF术语出口货物,或以FOB、FAS或FCA等术语进口货物,以扶持本国保险或运输行业的发展。因此,交易双方也须了解本国及对方国家是否有类似的规定,并作为选择贸易术语的重要因素之一。
贸易习惯做法 某些国家或地区有使用某种贸易术语的习惯做法,例如美国习惯采用FOB术语,中东地区的国家则习惯采用CFR术语。为了保证顺利成交,在适当的情况下要尊重对方的贸易习惯。
篇5:exw贸易术语
摘要本文通过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比较,分析了在贸易术语的种类和数量上的变化,表明新增术语可以替代删减术语,使其适用范围扩展至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推动了多式联运的发展,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 Incoterms2010 贸易术语变化 国际商会正式宣布最新修订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比,Incoterms2010在贸易术语的种类和分类上有明显区别。此外,还有一些细节方面的规定。这些变化和规定,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实际意义。
一、《2000通则》与《2010通则》贸易术语变化 1.种类上的变化。《2010通则》由原来的E、F、C、D四类变更为以下两类:(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分别是:EXW(始发地工厂交货)、FCA(始发地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目的地)、CIP(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目的港码头或集散站交货)、DAP(目的地交货)、DDP(目的地完税后交货);(2)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分别是: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OB(装运港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2.贸易术语增减变化。Incoterms2010删去了Incoterms2000的4个术语,即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新增的2个术语,即DAT(目的港码头集散站交货)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DAP(目的地交货)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
二、《2010通则》删减的贸易术语简介
1.DAF的规定。DAF全称: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的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2.DES的规定。DES全称: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在指定的目的港,货物在船上交给买方处置,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卸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3.DEQ的规定。DEQ全称: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码头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卖方应当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卸至码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DEQ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在进口时支付一切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4.DDU的规定。DDU全称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当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但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国进口应交纳的任何“税费”。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三、《2010通则》新增的贸易术语介绍
1.DAP术语。DAP全称:deliveredatplace,目的地交货。是一个可以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其基本概念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仍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且已做好卸货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从买卖双方的义务上看,卖方须承担订立运输合同及保险合同的义务。相对而言,买方则应提供相对应的辅助义务,诸如向卖方提供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因为这有关保险合同之最大诚信义务。而就交货义务而言,卖方需在约定的时间,在约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但卖方不需承担将货物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的义务,只需使得该货物做好卸货准备即可。一旦达到这样的状态,即完成交货,发生风险转移。当然,作为例外,如果买方未履行通关通检义务,或者未尽到通知目的地义务,则买方要为此承担一切风险。而对于各自负担的费用,一般负担义务一方,承担相关费用。作为例外,如果卸货费用本身已经在运输合同中规定由卖方承担,则买方不必承担卸货费。
由于《2010通则》不仅仅适用于国际贸易,国内贸易也可采用,所以其规定,若在国际贸易的情况下,进出口关税及许可证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
2.DAT术语。DAT全称:deliveredatterminal,运输终端交货。也是一个可以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其基本概念是指:当卖方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指定运输终端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送至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其卸下的一切风险。
就买卖双方的义务而言,DAT与DAP的规定基本趋同,不在赘述。但需要指出的是,二者的交付义务区别非常大,由此带来的费用分担也不同,风险划分也不同。
3.DAP术语与DAT术语的比较。大致差异为三处:首先是指定目的地的卸货费用分担不同;其次是DAT交付地点为目的地或目的港之运输终端,而DAP仅为目的地。目的地的范围要广于目的地之运输终端的区域。DAT规定的交付地点实则为买方指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而所谓“运输终端”是指任何地点,不论该地点是否有遮盖。可以包括码头、仓库、堆场、货运站。在通常情况下,“运输终端”的概念似乎能与“任何地点”等同,其实不然,“运输终端”的概念小于“任何地点”。因为,如果所选择的地点,不是一个运输性质的场所,则不能认定为“运输终端”。所以必须理清运输终端的概念,遗憾的是《2010通则》中并未对运输终端有进一步的解释。最后是交付义务区别:DAT规定的交付是要将货物卸下交由买方处置,而DAP不要求卸下。因此,由此产生了一笔卸货费的差额。在DAT中,卸货费由卖方承担。
四、贸易术语删减原因
贸易术语发生这一删减的原因,主要是新增术语可以替代删减术语。1.DAT与DEQ。在使用DAT术语时,卖方应将货物从到达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交货地点为指定的目的地。而DEQ术语则是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交货地点为目的港码头。指定目的地包含目的港码头。在其他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方面,二者也有着明显的沿袭痕迹。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DAT术语可以替代删去的DEQ术语。当然,DAT术语中规定的“运输终端”,不同于DEQ术语的指定目的港。目的港运输终端的概念要小于目的港本身。但是,这只是小范围的不同,从整体角度上看,DAT术语替代DEQ术语还是较为明显的。
2.DAP与DES。在使用DAP术语时,卖方应将仍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且已做好卸货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交货地点为指定目的地。而DES术语中,卖方则应将货物在船上交给买方处置,交货地点为指定目的港。目的地包含目的港,运输工具包含船舶。并且在其他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方面,二者也有着明显的沿袭痕迹。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DAP术语可以替代DES术语使用。
3.DAF与DAP。针对DAF贸易术语,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卖方应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则显然与DAP术语中“运输工具上,做好卸货准备”的措辞基本一致。而且,二者皆为指定目的地,所不同的仅在于DAP中不出现“毗邻国家海关边界”的措辞,但这已经无关紧要,因为目的地当然也包含“毗邻国家海关边界”的区域。而且,即使使用原先的DAF术语,也是由卖方承担出口清关,买方承担进口清关义务,这与DAP没有出入。所以在这方面,DAP术语可以替代DAF术语。4.DDU与DAP。针对DDU贸易术语,卖方应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必办理进口手续,也不必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这显然与DAP术语又有了很大重合。其交货方式基本一致,也都为指定目的地。同样卖方也不需承担进口手续和税费。因为,在《2000通则》中,DDU术语原本就与DAF术语及其类似,所不同的大致仅为一个“海关边界区域”的概念。而在《2010通则》中,DAP术语的“指定目的地”概念显然都囊括了二者,也囊括了DES术语中的“指定目的港”概念。所以我们得出结论,DAP术语可以替代《2000通则》中DES、DAF、DDU三种术语。
五、结束语
篇6:exw贸易术语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
E组:启运
(一)工厂交货(EXW)本术语英文为“EXW orks(…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采用EXW条件成交时,卖方的风险、责任、费用都是最小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采用这一交货条件时,买方要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启运的运输契约,并及时通知卖方。《2000通则》规定,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制定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即可,若交货地是其它地点,卖方在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无需卸货。
(三)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与《90通则》不同的是,《2000通则》规定,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风险、责任、费用改由买方承担。
(四)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组:主要运费已付
(五)成本加运费(CFR)
本术语英文为“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本术语英文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七)运费付至(CPT)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D组:到达
(九)边境交货(DAF)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一)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Quay(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卖方义务如下:支付运费,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承担卸货的责任和费用,并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承担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下之前的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和多式联运。
(十二)未完税交货(DDU)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十三)完税后交货(DDP)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贸易术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