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精选7篇)
篇1:(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我单位因,需要用到易制毒化学品:,预计年涉及量:化学品只用于合法的使用、生产、经营,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自觉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单位(个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签章):
签订日期:2012年5月4日
篇2:(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本单位因(填写用途),需要用到易制毒化学品:,预计年涉及量:吨,本单位保证易制毒化学品只用于合法使用、生产、经营,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自觉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单位(个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签章):
签订日期:
备注:1.单张《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只能证明一种易制毒化学品的合法使用;
2.化学品用途尽量填写详细;
3.《合法使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篇3:(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1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 各院校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拥有相对完善规章制度, 规范了药品申请、采购、验收、保存及保障措施和领用审批登记等环节。然而, 药品出库后, 在使用和三废处理的环节上缺乏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来规范和保障。此外, 还有部分师生对它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 制度执行不严,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1.1 认识不够
易制毒化学品分3类, 第一类是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 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2]。农林类高职院校经常用到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乙醚、三氯甲烷、盐酸、硫酸等化学试剂。虽然这些不是生产毒品的直接原料, 但他们的危害性也不能小嘘。一方面是因为它具有制毒性。易制毒化学品是制作毒品所必须的原材料, 毒品对整个社会和人类都是严重的威胁[3];另一方面是因为它具有易燃、腐蚀性强的特点。在实践操作时, 直接与皮肤接触会腐蚀甚至烧伤, 所以, 必须规范使用和操作, 确保实习实训的安全。
1.2 使用频繁, 管理难
易制毒化学品中如盐酸、硫酸、丙酮等是实验实训、技能大赛和科研实验中经常使用的化学试剂, 几乎所有涉农的专业都会用到, 而且使用量还特别大。由于易制毒化学品的广泛使用, 所以, 存在着使用频繁、使用量大、使用人数多、涉及场地多等的特点, 增加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难度。
1.3 使用混乱, 保管不力
农林类高职院校大部分实训室条件有限, 对药品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力度不够。有部分教师缺乏安全意识, 过量申领药品, 在使用中弱化了易制毒化学品的危害性, 只是当成普通化学品, 存在随意使用、随意摆放等现象。所以, 经常会发现实训室里有大量的盐酸、硫酸、丙酮等堆积。特别是在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期间, 这种现象更加突出。使用人员缺乏药品管理经验和缺乏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患意识, 显然只依靠实训管理人员有限的监管是不行的。
1.4 三废处理的不规范
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的大量的废液、废气、废渣, , 在对废弃物的处理上直接排放、随意丢弃现象普遍[4]。这些有害的污染物随意排放, 会给外界环境中的土壤、水质、空气等构成严重的威胁, 甚至环境会受到严重污染。此外, 易制毒化学品用后随意放置在实训室内, 如果剩余的药品如果没密封好, 就会造成实训室内部环境污染, 影响实训人员的身体健康。
2 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教育
2.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通过课外作业的形式让学生学习《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等文件。让教师和学生知道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重视和相关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管控的措施和要求。
2.2 做好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的培训
在日常工作中, 做好对师生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关于药品的正确保存、规范使用、三废处理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宣讲和进行安全操作技能的实践培训。并要求教师在学生实训前, 要强调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及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达到提高师生的重视程度,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共筑安全防线, 降低安全隐患的目的。
3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中的管理措施
为了改善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满足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需要, 保障学院教学、培训、科研等工作得以高效开展。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尝试着改进了一些管理措施, 强化了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3.1 完善制度, 落实责任
完善管理制度是有针对性的对易制毒化学品申购、保存、领用、回收、三废处理等各个环节做出明确的规定。既要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也要保证高效的运行效率。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过这几年的不断探索, 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对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教师实行安全责任制, 药品领出后, 由相应教师承担安全使用及管理责任。这样既能引起老师们的足够重视, 又能避免推卸责任的现象。
3.2 集中管理, 降低风险
对教学实习实训中用到易制毒化学品及试剂, 由药品室集中管理[5]。做到易制毒化学品的统一申请、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保管、统一回收处理和规范使用。使用的试剂由药品室统一配制、量取、分装, 试剂的使用要符合“四定”的管理原则, 即定时、定点、定量、定人。具体运行方法是:教师在安排实训任务前, 填写《实训通知书》。《实训通知书》至少在实训开始的前7 d送到实训中心。通知书中要明确规定实习实训班级的使用时间、地点、内容和使用人员等情况。药品管理员根据通知书准备试剂, 并及时收回空瓶, 降低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中的安全风险。
3.3 正确处理三废, 保护环境
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时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毒害性, 直接排放、随意丢弃, 势必会严重污染环境。所以, 产生的三废必须经处理后才能排放。部分药品实训室没有处理条件和处理能力的, 此时, 可将按物理、化学性质分类收集, 由药品室统一保管, 在学期末的时候报请学院安全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 委托环保局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排放。
4 结语
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是实训室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其管理任务重、难度大而琐碎, 所以, 也体现了学院的整个管理水平。农林类高职院校因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较为频繁和普遍, 所以, 更应重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完善运行机制, 增强法律意识, 保障实习实训教学、技能培训与考核和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
参考文献
[1]鲁玉桃, 余新华, 刘诗安.高职院校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J].中国成人教育, 2008 (8) :190-191.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5.
[3]秦总根.制造新型毒品犯罪的变化与打击对策探讨[J].政法学刊, 2008, 25 (6) :70-74.
[4]徐立生, 阿布都热依木.浅谈食品检验机构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J].中国食品工业, 2013 (7) :1.
篇4: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说明
*****************刑侦大队:
我单位与********************购买******,用于企业正常经营使用。我单位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做非法使用。
特此声明!
单位签章(公章): 法人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篇5:(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行政许可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依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
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行政许可的方式:书 面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申请单位向市商委提出申请,市商委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或口头通知申请单位。
行政许可承诺期限:商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专家审查时间除外)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申请人。
行政许可申请资料:
一、申请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除另注明的外,均为1份。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及表1、3、5、6、8、10、12等材料(一式2份);(二)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三)销售网络的文件和资料;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六)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
1、经营人员岗位责任制;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3、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制度;
4、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5、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2、安全检查制度;
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七)产品包装说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八)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是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应提交的资料(均为1份。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申请书》及表1、3、5、6、12等材料;
(二)仓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自我评价的说明材料;
(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
(四)销售网络的文件和资料;
(五)产品包装说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六)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七)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八)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变更《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均为1份。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及表1、4、5、6等材料;
(二)单位名称或经营单位类型改变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和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许可品种主要流向改变的说明材料和相关销售网络文件及备案证明;
(六)增加许可品种、数量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七)增加许可品种、数量的经营管理制度和销售网络的文件和资料;
(八)增加许可品种的产品包装说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九)增加许可品种是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原《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十一)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八条 经营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篇6:(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一、目的
依法建立本企业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储存的管理标准和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三、生产、采购、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 采购部、仓库、车间。
四、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定。
1、使用、运输、存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权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名专兼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员。
2、定期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联络员、仓库员、使用人员进行考察,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每次购买和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均由联络员在网上申报,并将通过审核的备案证明打印下来交予单位供销人员进行操作。
4、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6、所购买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7、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出入库证明本上签名。
8、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存放到灌区相应罐中。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据实做好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理解报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仓库讨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私用,否则,经发现一律按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查处。
10、充装时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充装过满溢出时,应做好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成分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库区外,避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11、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向仓库讨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私用,否则经发现一律按违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查处。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人员岗位职责
1.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负责。2.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操作人员按安全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巡查)各种管道及输送泵运行情况,消除跑、冒、滴、漏,确保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
4.做好操作人员劳保防护工作,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对人身造成伤害。
5.负责对各种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7.负责本岗位的巡回检查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完好状态。8.使用人员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人员应将多余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送回试剂室或当费试剂处理。
9.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实验室,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10.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11.采购人员不得向未取得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
篇7:(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承诺书
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相关规定,加强本单位师生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安全与责任意识,并落实好相关要求,具体承诺如下:
1、申请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仅用于教学与科研,不用于制造毒品,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将购买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
2、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登记与检查,发生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或可能被用于制毒危险或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3、保证本单位师生遵守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设字[2014]14号)的相关规定,不将实验废弃物经下水道直接排出。
4、每学期结束前将本单位各课题组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送货签收单复印件、发票(附购物清单)复印件、易制毒化学品入库记录表和使用记录表纸质文档各两份汇总后报实设处备案。
5、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课题组负责人:
院系主管领导:
(加盖院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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