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日常检查制度(通用10篇)
篇1:物业安全日常检查制度
物业公司品质部日常检查制度提要:为了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落到实处,使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计划进行
物业公司品质部日常检查制度
(二)为了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落到实处,使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内容:
1、各部门的培训工作:
①新入职人员的培训工作;②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③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
④晋升(调动)人员的培训工作。
2、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
①各部门员工打卡或签到情况; ②各部门员工在岗情况;
3、办公秩序的管理:
①办公环境卫生、办公室规范、整齐;②办公人员工装、胸卡;③在岗及工作情况。
4、员工仪容仪表、礼貌礼节服务:
①员工精神状态、工作作风;②工装、工牌的佩戴情况;③见面是否有问候、能否做到微笑服务。
二、现场各项服务质量的检查
1、保洁区域内卫生是否达标;
2、绿化环境是否按标准进行维护保养;
3、公共秩序管理员的在岗、巡逻情况;
4、监控人员的在岗情况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5、水电维修人员的值班维修及养护工作;
6、客户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热情及办事效率;
7、仓库物质及其各种记录;
8、餐厅卫生、饭菜质量等。
9、各种记录表格的填写
10、征求业主意见;
11、通过走访业主、征求业主意见来收集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达标情况,以便及时进行改进工作。
12、工作计划的落实工作;
13、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实施抽查和定时检查,督促计划的严格落实。
14、公司各项制度、通知及会议精神的落实。
三、检查方式:
1、采用白天巡检和夜晚抽查相结合;
2、根据公司年工作计划,品质部制定详细的月计划,并严格落实。
3、白天巡查,每个服务中心保证每周检查至少一次;夜晚抽检,各服务中心每周至少一次。(郑州市外区域项目每两周检查一次)
4、根据检查情况,品质部每月编写一份《检查通报》下发各部门。
四、检查程序:
品质检查员到管理项目检查完后,被处罚人在处罚项目处签字认可,检查结果由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认可,并限时整改,一式两份,服务中心存一份,另一份返回品质部。
五、检查要求:
1、品质部要严格按照检查计划进行检查,没有部门经理的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计划;
2、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干私事,更不能私自离岗、脱岗,发现一次按旷工处理;
3、在检查工作中,如遇到拒签或不服纠缠的事件,应执行逐级投诉程序,不得在现场发生争吵,发生一次罚款15元;
4、每周五召开周例会时,品质部将下周检查计划交总经理。
篇2:物业安全日常检查制度
(1)一般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应在上班工作前,下班离岗前对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检查。
(2)生产岗位上的操作工人,必须按时间、地点、路线内容进行认真巡回检查。
(3)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在上班后应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力求工作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4)在交接班时,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领导,同时将情况写在交接班日记上。
(5)后勤保卫部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6)各级领导每日在布置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形式可以是现场巡回检查、在调度会议上和交接班日记上检查,夜间值班检查。
检查的内容:
1、生产或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生产或施工前的安全情况。
3、各类规章制度或注意事项执行情况。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劳动纪律等。
4、安全设备。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日的活动情况。
6、检修中的安全工作情况。
(7)班组级负责生产的领导应经常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定期安全检查
(1)后勤保卫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群众性的安全检查,由各作业单位或各班组负责组织,后勤保卫部和各职能部门可结合岗位责任制,根据不同的检查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检查。要边检查,边改进,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经,如有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订出计划,按期解决,务必作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1、春季安全检查是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2、夏季安全检查是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
3、秋季安全检查是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4、冬季安全检查是以防火、防爆、防毒、防雪、防滑为重点。
(2)每逢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前检查,联合组织作业单位和各部室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保卫措施,如节日值班、保密保卫、安全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1)根据某些生产和特殊设备存在问题,组织专业性检查,以便重点发现某项专业和不安全问题,通过检查整改加以消除。专业性安全检查对象是:电气设备,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工业卫生等的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以职能部门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安全技术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篇3:物业安全日常检查制度
一、当前我国社会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管理主体不明确
当前, 在我国社会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 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就是大部分社会单位的管理主体不明确, 没有对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有效落实。在日常检查工作中, 大多数社会单位都认为消防安全检查属于消防部门的任务, 与自身没有太大关系。如果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指出其自身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就对其进行整改, 如果没有被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指出, 单位自身也就会无视一些消防安全隐患。因此, 在社会单位中, 经常会出现安全通道拥堵和易燃易爆物品随意摆放等问题。同时, 由于管理主体不明确, 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 很少会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不清楚, 甚至某些社会单位中根本就没有负责消防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另外, 一些社会单位由于自身的特殊性, 人员流动性比较大, 根本无法根据我国61号令的规定要求组建专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部门, 进而导致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 社会单位责任人没有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引起足够重视
我国的《消防法》中明确规定, 对于社会单位而言, 消防安全责任人即为单位法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 在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 其应该担负起主要责任, 但是就目前我国社会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而言, 责任人并没有对其引起足够重视, 其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部分社会单位的责任人凡事都以利益为先, 在单位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中, 主负责生产和创造经济效益, 而没有对消防安全给予足够重视, 在单位中, 根本就没有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单位内消防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第二, 单位负责人自身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认识和认知有限, 没有了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责任, 在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 虽然看起来对工作足够重视, 但却没有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且管理混乱。
第三, 单位负责人对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任务足够了解, 但是在日常工作中, 却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消防事故不会轻易发生, 所以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应付工作, 没有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法规进行严格管理, 造成安全隐患的发生。
二、社会单位顺利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 单位责任人应该对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给予足够重视
在社会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 主要责任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直接决定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 为了提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质量, 杜绝火灾隐患的出现, 单位责任人应该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给予足够重视。首先, 责任人应该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 重视起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并根据我国消防安全规定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并组建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对制度进行有效落实。其次, 责任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消防安全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否则如果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最后, 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 责任人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消防安全检查结果进行检查, 提高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人员的警惕性, 避免其在工作中出现敷衍和应付情况。
(二) 完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设施
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 社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 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使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能够得到高效落实。在安全检查制度中, 应该明确规定单位内消防安全巡检的班级和主要工作人员, 出现问题直接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同时, 在安全规定中, 还应该对火灾隐患的整改方式和要求进行详细规定, 加强防雷、防电以及防火管理,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合理摆放, 并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性。除此之外, 单位内部还应该对消防设施进行完善, 补全单位内欠缺的消防设施, 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 也应该对消防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避免其出现故障, 影响消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 加强宣传和技术培训
除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之外, 为了确保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单位还应该提升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为此, 单位需要从两面进行努力, 第一方面, 单位应该加强对单位内部所有员工的培训, 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重视起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单位内所有员工参与消防安全培训, 加强员工对消防安全的了解, 使其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积极配合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进行;在必要的情况下, 单位内部还应该通过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强宣传, 使消防安全管理能够深入人心。第二方面, 单位应该加强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提升其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使其能够胜任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需求, 在安全检查中全面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杜绝火灾的发生。
三、结语
消防安全检查应该是单位日常经营和管理中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 单位应该对其给予足够重视, 以此来避免火灾的发生, 保证单位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 我国社会单位应该意识到当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通过制定完善的检查制度和加强技术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效率, 从根本上避免火灾的发生。
摘要:做好社会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是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推动和谐型小康社会建设速度的基础保障。文中通过对当前我国社会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针对性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希望能够有效推动社会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
参考文献
[1]邵明.浅谈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J].科学与财富, 2015, (15) .
篇4:浅谈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
关键词:船舶 安全 动态 检查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作为一个系统而存在的,而系统内部还存在若干子系统,既相对独立,又是互相联系。在安全管理上,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一个多方位、多因素、动态和复杂多变的系统工程。因此,理顺安全与各个方面的关系,明确安全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严密的安全控制网络,真正做到以早为主,以防为本,早抓早防,齐抓共管,是企业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远洋集装箱船舶的现代化,大型化和高速化,给航海安全保障带来了新的挑战。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是船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创新与探索,通过实施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进一步实现在动态中对船舶现场的安全控制,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特别是驾驶台值班人员的行为,促进并强化当值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及时发现和纠正船员的“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
中远集运和上远公司在中远集团“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超前防范、重在执行”的二十四字安全理念指导下,建立起符合国际公约、规则,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地自主管理、自主检查和自主监督的船舶动态检查制度,并以科技领先、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以强化日常动态检查、科学全程监控为手段,以超前防范,实现全面安全为目的,在所属船舶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仪”,运用公司“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和“远洋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实现船岸信息交流与共享,使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和跟踪化,从而真正、有效地提升公司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海上航行的本质安全。
一、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实质
安全管理的动态原理体现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对象、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动态变化上,同时,组织的目标以至管理的目标也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因此有效的管理是一种随机制宜的管理。动态管理要求管理者不断更新观念,避免僵化的、一成不变的思想和方法。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主体和对象是船舶和船员,均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而随机制宜就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航区、气象、设备、人员等),随机抽调检查人员,按船舶营运实际节奏科学安排,也就是从具体实际出发,不固定自查人员,不拘于检查表内容,特殊情况特殊检查。
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是船公司实现安全营运目标的一项主要措施,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需要。公司以船舶各项安全作业为重点,每年都根据船舶新设备引入和新危险源的识别,通过风险评估,对综合管理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评估后的风险拟定规避措施。但制度标准不代表人的行为标准,在实行安全标准化作业过程中,实现行动上由不自觉到自觉、在执行上由不标准到标准的转变,这就是安全动态检查的实质。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要遵循“细、实、全、深、严、狠”的六字方针,在动态中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船岸员工的责任心,提升执行力,将安全防范重心前移,实现安全管理从面上指导向动态跟踪转变;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变。同时,对安全动态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关键性和突出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早整改,使标准化的安全动态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最终实现船舶营运本质安全的良好格局。
二 、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模式
成立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四级管理模式,即中远集运(安全技术管理部)—上远公司(安监部)—船员部(政工科)—船舶(政委)。其中岸基相关管理部门有专人负责跟踪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实施情况,指导船舶开展安全动态检查工作,处理船舶反馈的岸基支持要求;海务监督上船检查驾驶台视频记录,并随机拷贝存档,岸基对驾驶台视频截图远程抽查。公司明确船舶政委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负责驾驶台视频定期检查和记录,牵头组织船员实施动态检查,并负责检查情况信息的输入、审批、交流和存档工作。
在公司综合管理体系基础上,制订相应的方案和细则作为保证,船舶政委作为主抓手(第一责任人)组织和动员在船人员的全员参与;船长和轮机长本着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的理念,全力支持政委落实各项具体动态检查工作,建立船舶管理逐级负责制和安全监督员相结合的安全管理网络,运用SMIS系统实时向岸基反馈动态检查情况。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与本船先进评比和考评挂钩。
船长、政委、轮机长在船舶安全动态检查中的责任关系:船长是船舶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人,对船舶安全生产负总责;政委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第一责任人,根据船舶安委会、船长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承担船舶安全管理中的过程监控、现场监督、动态检查等任务,负责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人员召集、组织实施、纠正督促、信息汇总反馈等相关工作;船长、轮机长依据体系文件、职责要求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并不因政委作为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而产生任何变化。
三、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运行
以往航运业各类安全事故案例表明:事故多发生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新作业点或者危险源辩识不到位的作业现场,因此各项操作和作业的安全控制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管理的主要内容。
1 .明确职责
公司明确船舶政委为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实施和监督船舶各部门各岗位的动态检查和信息输入存档工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要求体现全员参与和全方位过程管理,即政委随机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安全动态检查,全方位过程管理就是实施检查的内容与实际相符,也就是干什么查什么,检查表分为驾驶台、机舱和船员行为安全三个部分,在一个循环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重复,可以实施检查表中没有列入的项目,以体现全方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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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时监控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重要内容之一是通过船舶局域网随机查看和回放查看“驾驶台视频记录仪”影像,并录入公司体系要求的“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
船舶政委按公司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系统中“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内容组织相关船员随机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侧重点以周为节点,以月覆盖驾驶台、机舱和船员行为全部内容对本船的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动态检查。
公司安监部和船员部在SMIS系统中按“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对船舶进行实时监控,跟踪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活动,对船舶驾驶台视频记录仪不定期抽查航行中驾驶台值班纪律执行情况(调取截频);根据船舶反馈内容,特别是缺陷未整改和需岸基支持的项目,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完成整改并负责向船舶反馈。
3 .预知危险
随着航区和气象变化,设备更新或老化,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上极易发生伤害事故;随着新船员、新上岗人员的不断补充,部分老船员安全麻痹思想等等,由于对安全认识差,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多。采用安全系统过程中危险预知预测,应用行为科学的方法,分析作业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和物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船舶应利用部门工前会布置工作的时机对作业危险预知对策分析,每个船员作业前应知晓经常作业项目的安全须知和操作规程,特别是新区域、新作业点、新项目、新设备重点做好危险源的应对措施,船舶领导、各主管人员和安全监督员在作业现场要随时抽查,以保证落实。工前会危险预知活动的开展,可以强化船员控制危险的能力,提高隐患检查整改率和船员整体安全素质。
4 .重点控制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范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驾驶台管理动态检查,二是机舱管理动态检查,三是船员安全行为动态检查。船舶要对每个危险源制定重点控制措施,如驾驶台值班、机舱重大检修、各类危险作业和保安综合治理等,管理人员必须拥有预知危险的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客观存在的危险源始终处于主观的受控状态。动态检查突出两方面重点:
(1)“急、难、险、重”生产任务和重要工作现场。主要包括:航行值班(特别是夜航、雾航、大风浪航行、进出港及复杂航区航行等),重要工作(如解系缆、机舱吊缸、危险品装卸、演习、靠泊期间梯口值班等),特殊作业(如封闭舱室作业,明火、上高、舷外、水上作业等)。政委应加强对上述重点工作的安全动态检查,亲自或指定人员到现场,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同时,应着重加强对驾驶台航行值班过程的随机检查。
(2) 船员日常行为安全。政委应根据船舶各部门上报的每日工作计划,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作业人员劳动防护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立即干预、彻底纠正,并做好相关记录。
另外,各重点部位的各种醒目的安全标志也很重要,也是各危险源受控的手段之一。
5 .跟踪反馈
跟踪管理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严格执行各种安全作业规程,安全动态管理就是把在动态操作的每个层次和各种职责分工制度化,作业程序化,以动态实时随机检查加强管理密度,实现集约和精细管理的统一,实现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同时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运用科技服务安全,如驾驶台视频记录,SMIS数据交换等。船舶还应以全面质量管理来加强船舶的安全动态管理,在船舶(部门)中开展安全QC小组活动,对本轮危险源进行跟踪控制,从事故苗头中寻找失控点,制定对策,杜绝重复性事故发生。船舶政委应注重检查过程的信息输入,按节点要求自查、记录和反馈,对现场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对自身不能解决的上报岸基支持,以实现船岸上下实时预防,层层落实查隐患、找对策、堵漏洞。
6 .设备保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设备列入保养范畴,其硬件、软件如不能正常运转,公司规定作为缺陷及时报告岸基予以解决。
四 、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效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全面实施以来,船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主动性得到了加强,驾驶台值班纪律执行情况有了明显的改观,值班、交接班不规范以及驾驶台用餐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通过驾驶台视频记录仪,船长在房间就能及时发现驾驶员的不当行为,及时到驾驶台采取纠正措施,特别是对检查驾驶台视频历史记录中发现的违反值班纪律的驾驶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或调离船舶进行培训的措施,从而确保了航行安全。船舶在营运实际动态中逐步实现了超前防范的过程管理,通过“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和“远洋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的船岸数据交流,船舶的驾驶台视频截图、自查情况、缺陷整改、岸基支持等信息可实时查看,公司能及时掌握船舶安全动态管理状况,也为船舶综合检查考评工作提供了依据。其中:
(1) 一些船舶细化工作做得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船检查计划和细则,建立了安全动态检查不良行为档案统计表。
(2) 船员经历了从不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支持,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执行的过程。一些安全隐患被发现,一些违章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安全监督上敢于动真碰硬,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得到及时整改。
(3) 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仪”后,驾驶台值班人员的一举一动随时处于视频记录之下,刚开始船员心理上有压力,少数船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采取规避行为,导致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各种非议和阻挠。如果怕得罪人而执行不严,便会依然产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船舶提出要坚持常抓不懈,要敢抓敢管,增强查处违章行为的执行力,敢于对违章乱纪行为动真格,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该通报的如实通报,该处分的就要给以必要的处分,以达到教育、警示的效果。
(4) 安全动态检查杜绝了船舶做假账现象,其检查时间和内容与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相关记录结合,与船舶实际操作和船员安全行为结合。
五 、 结束语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管理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其实施的目的就是各岗位船员在整个履职过程中,对现场危险源的应对措施和作业过程进行安全跟踪、预测及控制,使安全生产在每时每刻、每个环节和每个角落都得到保证,以有效地控制船舶危险部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规范船员的行为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在现有条件下,加强船舶安全动态管理是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也是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最切实、最有效的方法。
篇5: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制度设立目的: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限于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三、制度具体细则:
1、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在每日工作前后必须认真检查作业工台的安全设施是否正常,作业时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设立安全检查人,安全检查人每日须对部门内的各项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等)及危险物品(如:酒精、电烙铁等)进行检查,检查各项物品是否按规定放置,如发现不合规定的及时汇报上级处理。
3、每日下班前,由专人负责对部门内门窗、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出现。
4、每晚值班人员须加强对办公室的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的及时向上级汇报,按上级指示处理。
篇6:危化品仓库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与避免危化品的流失、泄漏、火灾、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危化品仓库保管员与专职安全员必须了解、懂得、掌握该仓库内原料的理化特性和发生隐患,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措施。
2、保管员必须对危化品仓库每天作一次详细的检查,检查时仓库保管员与部门负责人必须共同进行,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内容要点进行逐项检查核查。
3、仓库保管员与部门负责人在检查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方可进库检查。
4、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做好记录。
5、检查记录必须及时完整详细,不得随意编造,保持书面整洁,并妥善保管好记录资料。
6、检查人员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和提出的建议必须及时进行联系、上报、整改。
7、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仓库内外四周一切的卫生、物品堆放、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始终保持仓库场地清洁卫生、通道畅通、各项设施完好。
8、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危化品出入库台帐的登记工作,办理出入库手续时做到品名、数量准确无误。
9、仓库保管员与部门负责人严格督促管理好领料人员的劳保用品穿戴。
篇7:物业节前安全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物业小区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准则,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指定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三)职责
项目经理以及各部门负责人是大厦安全检查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安全检查内容
(1)项目各级、各部门、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2)来访人员人员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3)重点部位的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坚持关窗锁门。
(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客户房门、门锁是否完好,有无撬痕。
(6)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7)有无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存放。
(8)有无火险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9)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红外对射防区、监控探头、电梯对讲、门禁可视、)。(10)门岗摆闸、机动车道闸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11)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是否认真整改。
2、安全检查制度的实施和要求
(1)各部门、各班组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2)重要节日前夕或有重大活动时,项目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
(3)秩序部对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予以支持和合作。(4)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关来大厦进行安全检查时,各部门要如实汇报情况,予以协作。(5)每次安全检查情况,秩序维护部门要认真记录在相应表格上,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6)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传达至秩序部,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7)项目根据安全检查结果,依据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奖优罚劣,以促进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
3、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
篇8:物业安全日常检查制度
(一) 国际上关于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相关规定
国际上关于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立法主要集中在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的国际公约。国际原子能机构 (以下简称IAEA) 是国际原子能 (核能) 领域的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组织, 同时兼管地区原子安全及测量检查, 并由世界各国政府在原子能领域进行科学技术合作的机构。IAEA通过并且我国签署的关于核能安全检查的国际公约包括《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援助公约》等。
IAEA的国际公约制定了有关核安全的国际标准, 对各国核能安全的立法有很大的帮助。而且IAEA对各国的核能发展事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国际合作的机会, 对核事故或辐射提供援助, 如日本在福岛核事故中就向IAEA发出了援助申请, 也得到了IAEA的援助。这些公约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缔约国在核事故发生时的及时通报义务, 有关国家和IAEA有知情权;第二、缔约国在核事故发生时有提供迅速援助和合作的义务;第三、缔约国有义务保证核能利用的安全, 开展提高核安全的技术合作, 保护个人、社会、环境免受电离辐射的伤害;第四、缔约国有义务保证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安全。IAEA通过的这些公约多是鼓励性质的, 也就是说缺乏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它们需要通过缔约国的国内立法来得以实现。
(二) 我国核能安全立法
我国的核能安全立法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起步,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立法进程缓慢, 下表是我国关于核能安全的法律法规:
二、我国对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
核能安全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 核能安全立法应当体现强烈的社会法本位的价值取向, 所以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也应当以社会性为其主要特征, 保障核能利用过程中的生态安全,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核能生态安全立法的社会本位立法价值取向又包涵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 安全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防治污染法》 (以下简称《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体现着“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严格管理, 安全第一”的原则, 这鲜明的表达着我国对核能生态安全的态度, 安全是第一位的, 只有在安全保障下利用才能实现。该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第二十一条的“三同时”制度就是保证核能生态安全的重要制度的体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得核设施营运单位要取得许可证和批准文件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环境报告书中就能很好的起到对生态安全检查监督作用。“三同时”指的是与核设施相配套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 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 是核能生态安全检查制度的具体体现之一, 也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核能安全不仅是技术上的安全也包括管理上的安全。技术上要与时俱进, 管理上要严格遵守。法律的制定要综合融合核能技术本身, 也就是法律本身要包含科技成分, 要走法律与技术相结合的综合路线。
(二) 科学性
核能生态安全的检查监督制度的建立要讲究科学性。检查监督要形成统一而系统的体系。核能立法本身就是科技和法律的结合, 核能生态安全的检查监督制度要以核能科学技术为支撑, 指定具体的技术量化标准。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原则要贯彻到底, 在核能源的利用上做到未雨绸缪, 遇到危机情形时有应急措施。中央与地方要相互监督, 形成统一的体系,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 各负其责, 互通信息, 密切配合, 对核设施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做到科学性。
(三) 经济性
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建立也要考虑到社会经济效益。核能的利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在能源上的不足, 对我国的生活生产都有很大的影响。核设备的检查监督制度的建立则是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对于核能源的放射性污染的治理同样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核污染的治理与防治需要一定的技术与经济。核能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就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 对核设施进行严格管理与检查以减少核污染。核能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规定核能的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又采取了许可登记制度对核能设施进行的统一监督管理, 中央与各地方相互配合又各司其职。
三、我国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立法的主要缺陷
由于日本福岛核泄露事件的影响, 国务院暂停了核电新项目的审批, 但是这并不表示中国放弃了发展核电事业。据报道, 核电新建项目审批将在今年上半年重启, 这预示了我国的核电能源将再次起步, 在利用核电造福人民的同时更应该关注核能利用存在的问题, 集中精力预防和解决好这些问题, 这样才能保证我国核电能源的安全发展, 否则将得不偿失。结合表1和我国核能生态安全立法价值取向可以看出我国核能生态安全立法的主要缺陷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 缺乏专门的基本法规范
我国至今没有《核能法》或《原子能法》作为核能安全的基本法, 虽然我国的核能源立法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 但是立法进程缓慢, 唯一出台的一部法律就是2003年6月颁布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其次全部都是行政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 这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较低, 而且相当散乱, 不成体系, 缺乏整体性, 加上立法陈旧, 最早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规定, 而核能技术是不断创新的, 这些对于核能安全的规制都相当不利。
(二) 缺乏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 监督不力
例如, 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 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这就可能出现权责不统一, 权力交叉, 互相推诿的情况。
(三) 核能生态安全的检查监督制度不完善
日本核电站泄漏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利用核能的过程中生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核原料的巨大破坏性和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使得一旦发生核能生态安全事故后果将极其严重, 影响的范围广泛、持续时间长。所以, 在发展利用核能的同时应当注重防患于未然, 建立以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为辅的检查监督制度。虽然我国现行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一些相关的部门规章对核能安全利用的检查监督制度作出了一些规定, 但是其中有不少需要完善改进之处。我们应当在总结我国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借鉴他国有益的立法经验, 完善我国的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四、完善我国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 制定《原子能法》
1989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于保障核能生态安全提供了一些法律依据, 中国将进一步加强核安全领域的专项立法工作, 包括制定《原子能法》目前我国核能安全立法缺乏一部基本法, 多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法律效力低而且散乱无章、不成体系。要完善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 就要以一部基本法为依托, 作为核能安全基本法的一部分进行更加完善的规定, 形成一个整体的体系, 与其他制度相结合, 使核能生态安全贯穿于核电站的选址、建造、运行、退役、核废料的处理等各个环节, 这样才能保障核能利用中的生态安全。
(二) 建立专门的检查监督机构
国家核安全管理司 (辐射安全管理司) (简称核安全司) 负责核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它隶属于国家环保部, 内设有多个不同职能分工的机构, 但是没有细化出专门的检查监督机构, 虽然在核电厂的选址、建造、运行现场派驻监督组 (员) , 履行监督任务, 但是这种监督也没有形成制度化。应当针对监督制度进行完善, 建立专门的检查监督机构, 负责包括核能生态安全在内的检查监督工作, 可以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制度。定期检查监督可以派驻的监督组 (员) 进行, 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灵活处理。
(三) 建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听证制度
篇9:关于异步电动机的日常检查测量
关键词:异步电动机;声音;异味;发热
异步电动机是工业化控制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运行中由于输入电压电流和频率的变化以及摩擦、振动、绝缘老化等原因不可避免的要发生故障。有些故障若能及时检查、发现和排除就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否则将直接影响通用变频器、变压器以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继而引发电器故障,甚至损坏。对于异步电动机的日常维护检查,主要靠听声音,嗅觉和手感等来判断其是否有异常现象存在,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
通过异步电动机运行时的声音变化,可以判断出现的异常或故障的类型,进而找到故障点。如果异步电动机运行时声音是均匀的“嗡嗡”声,没有变化,则这就是一种正常的声音;如果运行时声音变为粗的“嗡嗡”声,并且伴有尖锐的啸叫“咝咝”声,这就是故障的先兆,应考虑定子铁芯是否松动,观察冷却风扇是否正常、转子轴承是否松动等。如果定子铁芯松动,会产生较大的电磁噪声,这是由于电动机在运行中的振动、温度变化、铁芯固定螺栓变形、硅钢片松动等原因造成的,如不及时排除故障,会造成电机过电流,过热等故障,时间过长的话最终会烧毁电机;如果是转子侧发出的噪声,“咝咝”金属摩擦声,一般是由于轴承缺油干摩擦所致,应拆开轴承添润滑脂剂等。“嘎吱嘎吱”摩擦声,一般是由于轴承内滚珠的不规则运行所导致的,它与轴承的间隙,润滑脂状态及滚珠磨损有关,“鸣鸣”闷声,一般是由于冷却风扇异常产生的,这是由于电动机在变速情况下,加之转子不同心所造成的,轻者可以继续使用,重者应拆开检查和修理。在电动机运行中,除可在较远处听电动机的运行声音外(有时在近处不一定能分辨清楚),必要时可用长杆螺丝刀的刀端轻触在电动机外壳或轴承盖上,另一端子贴在耳朵上,就可以听到电动机内部的声音变化,不同部位,不同故障,不同声音。
电动机在正常运行中是没有异味的,但是如果电动机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对于新电动机就会嗅到绝缘物发出的异味,当电动机达到额定运行状态时,其温度也逐渐上升到某一稳定值而不再上升,这时可用点温度计测量电动机的温度,而对于运行中的电动机,由于无法直接测出绕组的实际温度,只能间接测出机壳外表温度(即吊环内的温度)测量方法是将点温计的测量球体用锡纸包缠后(使用点温计的测量球体能与孔内四周接触)插入电动机吊环孔内,然后用棉丝将孔封严,此时点温计测得的温度比电动机绕组中最热点的约低10左右,故把所测得的温度加上10,再见去环境温度即为电动机实际温升。也可以用电阻法测量,利用导体电阻随温度升高而增加的原理来进行测量,只要分别测出电动机某相绕组组的冷态和热态电阻,就可算出电动机的平均温升:。式中t1是电动机某相绕组冷态温度,;t2是电动机某相绕组热态温度,;t0是环境温度;R1是电动机某相绕组冷态电阻,欧姆;电动机各部位最高允许温升见表一,电动机最高允许温升(额定温升)与绝缘等级的关系见表一。
电动机发热反应是最敏感的部位是定子绕组绝缘,每种绝缘材料只能承受一定的温度,超过自身允许的温度,就会加速绝缘老化,缩短电动机使用寿命,而且还可能因绝缘损坏引发各种事故,因此电动机过热故障的检查,检测和保护,对于降低事故率和减少事故损伤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电动机使用场所与环境温度的不同,常采用温升来表明电动绝缘材料实际耐热程度的强弱。所谓电动机的额定温升,是指在设计规定的环境温度(+40)下,电动机绕线组的最高允许温升,它取决于绕组绝缘等级。电动机的绝缘等级是表示电动机绕组所用的绝缘材料能够耐受温度极限的等级。
在电动机运行过程中,如果没有以上异常现象,例行巡视时如果没有测温仪器,还应利用手背(注意,一定不要用手掌)触试电动机的外壳温度较正常时偏高,就应该考虑查明原因,如查看负载电流,端电压及谐波含量等,然后针对原因排除故障。电动机机壳表面温度与手感关系见表三。
电动机在启动过程中,如果启动转矩小或者不能启动,启动电流大,电流不平衡,并发出不正常的声音,有时发出强烈的噪声,应检查三相电源(如闸刀开关、低压断路器、接触器等及电动机进线端子)是否有断线,造成缺相启动;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检查电动机是否同心,轴承是否磨损、机械连轴部分是否有卡住现象等;检查电动机定子绕组接线是否正确;检查定子绕组对地绝缘是否降低、是否有匝间短路、断线及转子的完好情况。还应检查是否有非正常的振动,振动通常是轴承磨损、转子不同心等或被拖动的机械造成的,这些故障若能及时检查、发现和排除,一般是能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的。
对于一些重要的生产设备或生产维修后需要进一步检查,通常要检验旋转方向、转轴与传动链部件承受的应力等,通过调节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在几种变化速度下运行一段时间,然后再投入正常运行,这是减少机械和电气故障的最好方法。
通过以上几种日常检查方法,在工作中准确地掌握电动机的异常存在,并进一步地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延长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并节省大量的费用。
参考文献
篇10:物业管理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物业管理处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提高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建立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具有相应管理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和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及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行政措施。内容主要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2、查安全设施。内容主要包括:查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书面写出整改措施和结果报物业管理处。对于无视隐患存在及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的部门给予相关处罚。
4、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将对隐患整改结果实地进行复查,如发现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仍然存在隐患,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5、各部门经理制定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由物业管理处总经理负责,带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2、经常性和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各部门自行组织的检查、部门安全员进行巡回安全生产以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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