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专题教育

关键词: 专题会议 校车

第一篇:校车安全专题教育

天元区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6月27日下午,天元区教育局在天元小学组织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社安股张成股长主持会议,全区各中小学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会议,教育局石建设副局长、区交警大队肖卫红大队长到会并发言。

会议全面总结了上半年校车安全管理情况,通报了6月16日、20日,分别发生在湖南常德临澧和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的2起将幼儿遗忘在校车内至其死亡事件。各幼儿园递交了《2016年天元区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

会议强调:

一、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要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条例、熟知条例,特别是幼儿园的管理层人员、班主任、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要经常学习,尤其是新聘请的驾驶员。

二、幼儿园要坚决贯彻落实《2016年天元区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幼儿园的管理层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要熟知此责任状中明确的各岗位职责,并按要求坚决履行职责。

三、要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车和人的安全管理。园长、法人代表作为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校车管理职责。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要明确、分工要具体、落实要到位。四提出了“八个严禁”和“六个”必须。严禁校车超速超载行驶;严禁不按审批路线行驶;严禁用不具备校车资格的个人车辆接送学生;严禁在恶劣天气时段使用校车接送学生;严禁将学生滞留在车上;严禁校车带“病”上路;严禁将校车挪作他用;严禁将校车停放在幼儿园以外的场所。 “六个”必须: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等部门的严格管理;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规范驾驶;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等必须学会正确处置突发事故;必须履行好接送登记手续(家长签字、按手印);必须购买校车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新购校车必须报告校车办批准,并是质量过硬的品牌国标校车。

肖卫红大队长指出,此次会议召开非常及时,近期在常德和海南发生的2起校车安全事件造成2名幼儿在校车窒息死亡和26日发生在湖南宜凤高速的大巴起火造成35人死亡的事件,是血的教训,要引起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非常严峻,校车是重点车辆,要时刻绷紧安全神经,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还指出,暑期来临,各校、各园要加强对家长和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出行安全。

石建设副局长要求各幼儿园要吸取惨痛教训,对照自身工作立即开展警示教育,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做实、做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http://zzty.gov.cn/admin/news/fqueryNewsContent.do?contentId=26339&channelId=32天元区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第二篇:专题一++关注校车安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热点专题一 关注校车安全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时事聚焦

材料1.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某幼儿园一辆严重超载的校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2011年12月12日,江苏丰县首羡镇某小学校车因避让不及发生侧翻坠河事故,造成15人死亡、8人受伤。

材料2. 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2年3月5日,“校车安全”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材料3. 2011年10月14日,陕西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为学习、品行较差的学生发放绿领巾。10月18日,陕西省少工委叫停此项做法,并责令收回全部绿领巾。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坚决反对学校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所谓“好”与“差”的区别。内蒙古包头市二十四中向初二初三年级前50名学生发放印有优秀生的红校服。 山东枣庄市三十九中根据学生成绩好坏,为学校部分班级的学生分别发放红黄绿三种颜色的作业本。

二、相关知识链接

1.学会依法保护自己。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辨别能力不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需要得到特殊保护。

2.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3.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技能和方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5.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7.人格尊严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8. 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备考角度透析

1.材料1中的两起校车事故反映了什么问题?带来了哪些不良影响?给了我们什么警示? (1)问题: 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辨别能力不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容易受到不法侵害。 (2)不良影响: 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 给受害人的父母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给受害人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痛。 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3)警示: 安全问题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社会、学校、家庭要各尽其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未成年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校车事故发生后,党和政府全力以赴组织救助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这说明了什么?

(1)党和政府以人为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为什么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1)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辨别能力不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需要得到特殊保护。

(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4.作为未成年人,如果遇到校车超载、超速、安全措施不到位等类似问题,你会怎么做?

拒绝上车;向老师、家长反映;与司机交涉,要求下车;打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向行人呼救,请求帮助;等等。

5.为避免校车事故再次发生,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未成年人自身分别应该如何做? (1) 国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加强监管。 (2) 社会: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章违规的校车。

(3) 学校:严格管理,维护校车安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 (4) 未成年人自身: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技能和方法。用智慧保护自己,

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

6.材料3中这些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假如自己遇到类似的侵权行为,我们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7.结合绿领巾、红校服事件,谈一谈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必要性。

(1)在现实生活中,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危害青少年生命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2)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辨别能力不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需要得到特殊保护。

四、中考题回顾

(2010济宁市中考题)2009年12月7日晚,湖南湘潭湘乡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一起伤亡惨重的校园踩踏事件,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2010年3月23日早上7点20分,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一名中年男子手持凶器一连伤害13名小学生,造成8死5伤;2010年4月12日16时30分,广西合浦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一起凶杀事件,造成2死5伤……

(1)一系列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折射了什么问题?(请分别从学校、未成年人自身两个角度分析,4分) 答:学校:一些学校安全意识淡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没有尽到学校保护的责任。(2分)

未成年人自身: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都还不够成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不够强,容易遭受不法侵害。(2分)

★针对近期接连发生的校园恶性伤害事件,全国各地各方面迅速行动,努力构筑保护校园的安全屏障。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强调,要严打严防,使“犯罪分子不敢和不能对孩子下手”,全国警力正以前所未有的密度和频率出现在各地校园。

(2)校园安全屏障的构筑体现了什么?(4分) 答: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分)

法律是震慑和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法律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2分)

五、中考模拟考场

单项选择

1.要切实解决校车超载问题,需要政府 ①建立健全法规,严格执法②代替学校行使学校保护职责 ③加大投入,为学校配备安全充足的校车 ④代替家长行使监护职责

A 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2.2012年3月1日,新修订的《辽宁省消防条例》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A.自我保护 B.司法保护 C.社会保护 D.家庭保护 3.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接送幼儿、小学生的应是专用校车,并赋予校车优先通行、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使、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等三项优先权。赋予校车优先权

A.有利于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权 B.体现了对学生的学校保护 C.能彻底避免校车事故发生 D.体现了对学生的司法保护

4.山东枣庄市三十九中根据学生成绩好坏,为学校部分班级的学生分别发放红黄绿三种颜色的作业本,分别标有字母ABC。这种做法

①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 ②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有悖于素质教育的理念 ③表明一些学校仍存在分数至上的陈旧观念 ④是一种有益尝试,应大力提倡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③④ 5.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①将彻底改变我国农村教育落后的状况

②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体现 ③有利于保障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和受教育权 ④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A ①③④

B ①②③

C ①②④

D ②③④ 6.红校服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没有平等对待学生,违反了学校保护的有关规定 B有利于激励后进生,让他们知耻而后勇 C会让其他学生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 D没有用正确的教育方式引导、激励学生

分析思考

7.2011年10月20日,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国3.67亿未成年人,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开通面向全国未成年人的专属网站——未来网(),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积极的网络服务。

(1)开通未来网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什么保护?(1分)

(2)为什么要为未成年人设立专属网站?(4分)

(3)开通专属网站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何意义?(4分)

8.2011年,我国发生了几起校车安全事故,监管不力、运营失当是重要原因。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目前,《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专用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两项国家强制标准已通过审查。

(1)党和政府为什么高度关注校车安全?(6分)

(2)请你为解决校车安全问题提几条合理化建议。(5分)

第三篇:乘坐校车安全教育材料

一、候车:

1.在等候乘坐汽车时,请在指定地点等候车辆,勿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候车。 2.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 3.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

二、乘车:

1.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勿随意触摸车上控制器,如车门锁等。 2.勿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勿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更勿中途跳车。

4.为了您及他人安全,绝不能把汽油、酒精、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5.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6.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请勿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勿随意开启车门、车厢和车内的应急设施,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7.汽车行驶当中,最好不要吃东西,尤其是糖豆、花生一类的食品,它们容易在汽车晃动时呛到气管中。

8.乘车途中,最好不要睡觉,事实证明对于交通事故来说,当时头脑清醒的旅客要比昏睡的旅客伤亡要轻。 9.请勿在车厢内吸烟。遇到路况不好时,不要惊慌,要听从司机或乘务员的指挥。

10.患各种因乘车会导致病情加重或患各种传染病的人员,自珍自重,勿要乘车。

11.禁止酗酒人员乘车。酗酒人酗酒后混入车内的,给车辆、他人、自身造成伤害或损失的,酗酒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三、下车:

1.在汽车还没有停稳时,请勿急于从正在行驶的汽车上跳下,以免发生意外,须等车停稳后再依顺序下车。

2.下车时拥挤请勿抢下,在车行道上请勿从机动车右侧下车。 3.下车时,请首先看前后有无来车(包括自行车),从较为安全的右门下车。需横过车行道时,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切不可从车头贸然通过。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来车后,选择适当时机再横穿马路。 4.如确需从左门下车,应观察确认没有来车时再开门下车,并迅速从车后走上人行道,切不可从车前或车后突然猛跑横过马路。

5.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请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后附照片

第四篇:校车及安全教育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我校按照师市教育局的要求,于2018年2月25日-3月1日认真开展了校车及安全教育自查,现总结如下:

1、学校在开学之初召开的第一次班主任工作会议上,就及时传达教育局有关文件,重点强调了安全教育问题,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校园、宿舍进行大规模检查,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2、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我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安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传授防火、防震、防溺水、防事故以及预防传染病等各方面知识,而且我校每年都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及事故逃生演练,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3、校车上路完全符合交管部门要求,且在接送学生途中,都有老师全程负责,确保学生安全。

第五篇:乘校车学生集中安全教育讲稿

乘校车学生专项教育

时间:2017.03.09 地点:操场

人员:乘校车学生及班主任及校车值日教师 形式:集中教育 主持人:邹琳

主题:乘校车学生专项教育 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乘车的安全管理,有效地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特提出如下管理要求。(请各班主任必须在今天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值周、值日领导、教师严格按求进行管理。)

一、学生校内候车安全管理要求。(负责人:值周、值日领导、教师及司乘人员)

1、乘车的学生下午放学后,统一集中指定的地点进行候车(候车点已设置标识)。

一、二年级下午放学后统一先集中到操场进行管理,严禁在校园随处玩耍。

2、每个候车点分两列纵队进行排队,每个同学应该牢记自已排队的次序,特别要记住自己跟在谁的后面,不得随意乱站。候车期间,严禁追逐,严禁推搡拉扯,严禁攀爬,严禁处乱窜,严禁高声喧哗、严禁乱丢乱吐。

3、车辆到来时,任何同学都不能自行抢先上车,必服听从值日老师的统一指挥。先在原地等候,待车辆停定后,按照值日老师的指示,依次有秩序地排队点名上车,严禁推搡、拉扯。

4、学生上车后必须坐回原来指定的位置,不得坐乱或争抢座位。学生找到座位后必须安静就坐等待开车,严禁大声喧哗,严禁攀爬座位,严禁过位。

5、学生上车完毕后,值日教师及司乘人员必须检查车辆四周是否有学生逗留,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车辆出校期间,必须减速慢行,严禁在学生放学高峰时段行驶。必须等非乘车学生大部分离校后方开车。门口值日的领导、教师及保安人员,必须提醒学生注意避让车辆。

二、学生乘车途中的安全管理要求。(负责人:司乘人员)

1、车辆行驶途中,所有学生必须安静坐在座位上,并注意抓好座位扶手。严禁大声喧哗,严禁攀爬,严禁过位。

2、车辆行驶途中,严禁头手伸出窗外,严禁一切影响安全的危险活动和游戏。

3、学生要注意爱护车辆的设备设施,保持车辆的卫生清洁。严禁用笔、用刀划花或割破座椅,严禁乱丢乱吐。

4、车辆的乘务员要密切留意学生的乘车情况,发现学生有危险的行动要马上给予提醒和纠正,确保乘车安全。司机严禁超速、疲劳、违章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三、学生下车安全管理要求。(负责人:乘务员及家长)

1、车辆到达下车地点后,乘车学生不要急于争抢下车。必须先在座位等候,由乘务员先下车检查路况,确认车辆前后方无来车后,根据乘务员的指示依次有秩序地下车,必须是坐前排的学生先行,后面的学生严禁推撞前面的学生。

2、学生下车后要迅速离开马路,严禁在马路上逗留。自行回家的学生要马上回家向家长报到,严禁随处玩耍、逗留,并注意回家途中的安全;需等待家长来接的学生,必须选择离开马路安全的地点进行等候。同时家长要注意准时到指定的地点接送子女。

四、学生校外候车点安全管理要求。(负责人:车辆负责人及家长)

1、学校建议各候车点的家长自行进行协商,每天安排1至2名家长在候车点进行轮值,互相分工合作管理候车的学生,以确保安全。

2、学生候车点必须选在安全的位置,由家长与车辆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候车点必须选择在地面平整宽广、视野开阔、安全性高的位置,同时要求学生必须在离马路不少于 2米外的范围候车。

3、学生在候车期间,必须有秩序地排好队,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严禁推搡拉扯,严禁玩游戏。随时保持警惕性,密切留意路上的安全情况,以免被路上的来往车辆所或人员所伤害。

4、车辆到来时,严禁抢着上车,必须先在原地等候,待车辆停稳后,按照乘务员的要指挥有秩序排队点名上车,并坐回原来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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