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关键词: 事件 社会 应急

应急队伍管理制度(通用6篇)

篇1: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

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参照《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卫办应急发【2010】183号)和《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国卫办应急发【2015】54号),根据自治区、通辽市、科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医院近年来实际,制定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医院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平战结合、科学应对”的原则,组建人员数量和专业比例适当的卫生应急队伍。

2、应急队伍分为卫生应急专家组、医学救援队、感染防控组、新闻宣传组、器械保障组、药品保障组、财务总务保障组、安全保障组共8个小组。

3、各组在突发事件医学救援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组的职责。

4、在突发事件救援现场队员应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应充分发挥本人所具备的应急指挥与决策、应急管理和协调、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现场检伤分类和应急处置、伤员分流转送、后勤保障等技能。

5、做好应急队伍成员的动态管理。建立应急队伍成员基本档案,及时更新队员的通讯信息,并根据队员选拔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6、队员要积极参加上级及医院定期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演练。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实战经验丰富的一线应急工作人员对应急队伍成员进行统一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在实际工作中熟练掌握各项预案的应急救治流程,提高应急队伍的协同能力及应急处置水平。

7、队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

8、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上级指令,必须按规定时限迅速集结并出队,赶赴指定地区开展工作。

9、将卫生应急一线人员纳入高危职业人群管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0、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抚恤或工伤保险等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保障。

11、在应对突发事件结束后要按制度予以奖励或惩处。

篇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2015年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公司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厂区稳定,依据宁安办发【2015】26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泥生产线和石灰石生产矿区。

第二章 应急管理方针

第三条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第四条 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的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战备值班训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第五条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司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故对广大职工的危害。

第六条 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兼职应急救援队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三章 兼职应急队伍管理

第八条 组建兼职救援队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照齐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

(二)具备针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灾害事故的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装备、器材、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第九条 救援队伍组建后,应设立队伍负责人,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十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三)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四)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六)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第十一条 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章 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第十二条 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按照公司生产事故类别、自然灾害类型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划分救援类型,确保应急救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 完善本公司应急预案体系,部署各项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 对突发事件分级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应的预防 3

控制措施提出建议,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章 应急医疗救护人员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应急医疗救护人员应配备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第十七条 应急医疗救援专用设备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维护、保养和报废更换。

第十八条 及时调整、补充应急医疗救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九条 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第六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条 保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应急设备、装备和车辆运行正常。将应急装备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救援设施建设和应急通讯等经费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优先安排保障。

第二十一条 规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储存、管理、维护和调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配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八章 附录

第二十二条 在应急队伍管理和抢险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调度未履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相关职责或因处置不力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造 4

成严重后果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职应急队伍规章制度汇编

二零一二年

目 录

1、值班工作制度

2、待机工作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5、学习训练制度

6、考勤制度

7、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8、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9、材料装备库管理制度

10、救护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1、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

待机工作制度

1、待机小队负责本周的井下预防检查、熟悉巷道、演习训练、业务考核、矿临时性任务等。

2、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如需要待机小队,待机小队应立即出发,完成抢险救灾及其他任务。

3、待机小队分组下井预防检查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检查地点按照中队安排,不得随意改变检查地点,严格遵守上下井管理制度,违者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待机期间,严禁请假,特殊情况须经值班领导同意。

6、待机人员不得饮酒,发现饮酒停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

7、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待机小队上班时,待机小队队员接到命令后,应按时到位,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协同值班小队共同完成任务。

交接班制度

1、救护中队实行5天待机、5天值班、5天休班制度,3个小队轮流待机、值班、休班。交接班时待机小队转入值班,值班小队休班,休班小队转入待机,法定节假日由值班小队来担任值班工作。

2、各小队长履行交接班手续,交班小队必须保证共用装备、值班电话、电视、床、桌子、椅子等设施及各种表格完好、记录齐全。

3、交接班时间为1小时,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交接班,无故不到者责令做检查,根据情节轻重按中队有关规定制度予以处理,有特殊情况要事先请假。

4、救护队的电话值班室、会议室、各小队的设施、物品如有损坏、丢失由电话值班员、小队长负责赔偿或修理。

5、交接班时,救护中队室内外卫生必须保持清洁,室内外卫生做到共用设施完好,窗明地净无杂物,否则接班小队不予接班。

6、值班小队在交接班后,听到事故电铃实验响声后,方可离开中队。

技术装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救护技术装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队员个人使用的仪器实行专责制,小队装备保管和使用实行 9

定人、定物制,大型救护装备实行副中队长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2、救护仪器装备的使用队员和维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

3、救护队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仪器装备,通过日常学习、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救护队小队长及队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⑴正确使用仪器装备,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按标准规定对仪器进行校验,对装备进行检查。

⑵精心维护、严格执行个人自保、小队长联保、队分管领导全保制度。

⑶仪器装备的拆装按相关说明及程序,严谨、细致按顺序进行拆装。

⑷认真填写个人仪器、小队装备及中队大型救护装备检查运行记录。

⑸经常保持装备仪器和环境清洁卫生,达到“全、亮、准、尖、利、稳”六字要求。

5、小队共用装备必须认真执行完好交接班制度。

6、中队指挥员、小队长,应定时、不定时的进行仪器装备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学习和训练制度

1、业务理论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学习与矿山救护工作有关的煤矿专业理论知识及救护业务基本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完成作战任务。

2、业务学习为“矿山救护理论知识500题”及救护相关专业知识;仪器装备为八大仪器和救护装备;救护技能为模拟人心肺复苏、包扎止血搬运、风帐等救护基本技术;体质训练为8项体育;战术训练为高温演习、急行军耐力训练;军事训练为军事队列演练。

3、在业务学习时间内,中队值班指挥员进行监督,小队长组织,队员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交头接耳、大声喧哗,要认真做好记录。

4、定期对所学内容进行考核,业务考核及格分数定为90分,90分以下为不合格,达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方进行计分。

5、矿山救护队必须进行严格的军事化训练,军事训练必须做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6、仪器装备的训练值班期间每天正常不少于2h,并进行月度综合操作考核。

7、战术及相关技能训练,按要求进行月度集中训练,并进行小队集体及个人操作考核,进行评比,与奖罚制度相挂钩。

8、全体指战员必须每天坚持规定的体质训练,通过训练应达到资质认证验收最低标准要求,并进行月度综合考核。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我队的劳动纪律,规范职工工作行为,促使职工严格遵守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工作时间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队值班领导为全队的考勤员。考勤员应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全体职工要支持点名、考勤人员的工作,提前到规定的考勤点,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保持严肃的纪律,点名时必须答“到”。

三、点名、考勤的具体规定:

1、待机、值班期间为24h工作制,实行每天3次点名,上午1次、下午1次,晚上1次;

2、点名具体时间为:上午上班8:00点名;下午上班2:00点名;晚上为7:30点名(作息、点名时间根据矿工作时间,进行调整);中队管理人员、事务员、材料员实行一天四签名制度,迟签或漏签每次给予绩效考核50分的处罚。

3、救护队职工,每迟到一次扣月度绩效考核50分;早退一次扣100分;超过半小时不到岗也不请假视为脱岗扣绩效考核500分;

4、因工作性质特殊,中队值班领导可在值班期间实行不定期的“合事故电铃”进行点名:值班人员听到事故铃声后,必须在1min内赶到车库内列队点名,迟到或不到者分别扣除绩效考核100分和200分。

四、下列情况视同出勤:

1、矿或单位因工作需要,外出短期岗位培训或学习;

2、因工外出或在外执行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外出;

3、实行补休制度的职工在补休期间;

4、职工经组织批准外出疗养期间。

五、请假和销假 :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果却有特殊事由,可在保证队员6人值班的情况下,向中队值班领导和小队长请假,并办理外出请假手续,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值班期间请假必须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凡请假超过1天的必须向中队长请示,不允许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确因急事需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时, 过后本人必须补填请假单申明理由;

2、休病假、事假,每休1天,扣除月度绩效考核200分,扣除部分分给本小队其他上班人员; 3、1次请假超过4小时(包括晚上),均按1天事假计算;月度请假的核算实行请假时间累计,全月请假时间累计4小时者按1天处理;不足1h,按1h处理;不足0.5h,按0.5h计算,每小时扣个人绩效考核50分。

4、病假:必须有旷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方可进行请假;

5、年休假:职工根据年初排定的休假日期休年休假,但必须经中队长批准,工资科核实并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上班,没有请假不按时上班的均按旷班处理。

七、因工作特殊需要,职工必须在制度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包括法定节假日、休班期间)加班时,尽量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职工在因工外出、学习、集训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公休假日,按正常工作处理,回单位后不再补休,也不按加班考勤。

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一、战后总结讲评工作必须在归队后48小时内召开。

二、总结讲评要实事求是,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对救灾工作、技术性出动中出现的违章行为,敢于指出、揭露。

三、对救灾及技术性出动当中的违章行为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有违章行为不指出不放过;违章者不接受教训不放过;对违章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四、总结出的好的经验教训要求全体指战员共同学习,遵守在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战员要进行表扬、奖励。

五、讲评工作要求每个指战人员都踊跃发言,以认真、严肃的态度来对待此项工作。

六、每次总结讲工作必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并保存。

七、所有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指战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战后总结讲评制度,无故不参加者扣考评1分。

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一、每周必须下井检查矿主要采掘工作面,由待机小队担任预防检查工作。

二、下井预防检查的人员为待机小队全体人员,并由中队指挥员带队,安排预防检查地点,并对检查点所经的封闭巷道和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

三、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四、预防检查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做到有巷必查,不得漏检、假检、如果违返上报中队进行处理。

五、预防检查必须按时下井,按时出井,如提前升井,发现一次扣当月绩效考核200分。

六、每天预防检查要作好记录,升井后绘制好检查路线图井,并由小队长向中队详细汇报检查存在的情况。

材料装备库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供应日常救护所需物资,合理储备和节约使用物资,保证物资质量,减少浪费,提高救护中队的经济效益。

二、物资保管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区存放;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 15

格清;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3、实行一料一单,先进先出,后进后出,库存情况及时反映领导,并按计划定时向矿供应科领取 ;

4、发料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不合格物资;严格注意防火、防盗。

三、帐务处理

1、保管员应建立材料帐,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帐目。

2、记帐要认真,帐、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3号前填报收支结存月报表,报有关领导和内部市场。

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

1、及时对废旧材料、仪器、装备进行回收 ;

2、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为保证矿山救护队正常战备值班,充分合理用好车,管好车,厉行节约,严格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救护队车辆管理工作由中队长专管、司机班具体负责,非事故性出动由调度室或矿分管领导负责派车,严格执行派车记录制度。

二、战备救护车在非事故出动情况下,任何人无权动用;矿特殊用车情况下由分管矿领导安排方可动用。

三、救护值班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和齐全的救护应急装备,要做到闻警即出。如有故障,要立即报告中队值班领导,经救护中队长同意后,及时修复,否则影响救灾出动,要从严处理。

四、救护车辆出车必须坚持专人安排、及时返回、准确记录,司机若未经派车或允许将车开出,按开私车、脱岗进行处理,发生一次扣除当月全额奖金。若发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并进行下岗学习三个月。

五、调度室安排非战备车辆进行巡检或长途用车,值班司机要按时发车、收车,如不能按时返回,跟车司机应向救护队长讲明原因。

六、严禁将车辆私自交给非值班救护车辆驾驶员动用,违者扣除绩效考核200分。随车工具驾驶员要认真保管,无故丢失照价赔偿。

七、除正常出车检查、日检查外,每星期二、六司机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检查和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达到安全,整洁,随时保证出动。

八、救护车辆需要修理(值班司机无法修理)时,先由救护队长、技术主管组织值班司机制定修理方案,报告矿主管领导,批准后送矿修理厂修理。

九、车库的一切设施由驾驶员保管,个人不准私自换车库,不准私自给外单位借用车库,车库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十、救护队车辆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装备不全交接班,出现问题一次,追究交接班当事人责任。

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队的计划与财务工作,发挥计划与财务在本队经营管理和提高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中队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矿各项财务计划规定;

2、建立健全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对财务计划收支进行科学预测;

3、在合理安排经费的基础上,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内容详尽的财务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4、财务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本队的日常经费的使用,对本队的各小队及司机班使用经费进行严格的监督,及时纠正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5、固定资产的移动、报废,必须有主管领导同意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6、使用现金办理报销及外出学习结帐时,必须要有正式的发票和详细的购货单,一并报呈队主管审批后,再交至财务人员办理。

篇3: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队伍的现状不适应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需要

当前高职院校中占主导地位的应急管理模式是“事后动员型”, 而非“事先防控型”。这种模式往往把应急管理等同于应急处理, 认为应急管理主要是学校安全保卫部门的职责, 忽略了学生管理队伍在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机制建立中的重要作用, 没有将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学生管理队伍上, 导致现有的学生管理队伍现状不能适应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需要。

辅导员数量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 制约了应急管理机制的作用范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科生、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的配备应以专职为主、专兼职结合, 每个院 (系) 的每个年级都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且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和相关专业背景。但现实是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达到这一要求。随着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 学生数量大幅增加, 更进一步造成辅导员数量减少。与此同时, 扩大招生后, 学生的质量、素质都有所下降, 加大了现有辅导员的工作难度。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在专职辅导员数量不足的前提下, 他们的工作就会顾此失彼, 对学生情况的掌握和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就会不全面、不细致。而对一线的情况如果没有全面、客观、详细的了解和反馈, 就无法提前做出判断, 将突发事件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辅导员队伍的不稳定影响了他们的应急管理责任意识目前, 很多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大学生或研究生, 主观上并不是真想长期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只是将其作为过渡到校内其他岗位的跳板, 这使得专职辅导员队伍存在着不稳定性。此外, 由于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不明确, 事无巨细, 只要是与学生有关的事情都要去做, 临时性任务较多, 辅导员整天陷入事务性工作中, 但职业地位、待遇却明显低于年龄相仿的教师, 因而他们的工作热情起伏波动较大。尤其是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辅导员, 一旦有机会便转向教师岗位, 使得专职辅导员队伍的流动性明显增强。学生管理队伍存在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 导致部分辅导员对待学生工作的态度是得过且过, 以应付为主, 应急管理责任意识严重缺失。他们甚至对突发事件的苗头不以为然, 存在侥幸心理, 有意隐瞒或知情不报。

辅导员的知识结构、理论素养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制约着应急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一方面, 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 各高职院校也在不断地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专职辅导员, 以加强学生管理队伍, 使辅导员队伍整体上年轻化。另一方面, 由于高等教育步入了大众化阶段, 高职院校学生数量大幅增加, 学生的素质也参差不齐, 各种问题不断出现, 急需有经验、有能力的学生管理队伍。面对这种矛盾, 专职辅导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亟待加强。而现实情况是, 高职院校在辅导员的任职条件上, 除把具有本科学历作为硬性条件外, 对教育学、法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学科背景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同时, 由于某些高职院校的领导对辅导员工作的价值认识不充分, 对学生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不够重视, 使得大多数年轻辅导员不具备做学生管理工作应有的专业和理论素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重在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面对面地与学生交流和沟通, 通过及时分析各类信息, 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 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做到这一点, 专职辅导员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就必须能够适应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中的工作要求, 否则, 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就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难以保证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到位, 更谈不上有效落实。

辅导员队伍的管理机制、整体素质与高职院校的发展不相适应, 制约了高职院校应急管理水平的提高目前, 高职院校还没有建立起完善、有效地促进辅导员队伍持续发展的管理机制, 导致辅导员岗位对青年教师的吸引力不高。部分年轻辅导员对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缺乏热情, 认为没有成就感, 这种状况影响着高职院校专业化、职业化学生管理队伍的形成。同时, 当前辅导员队伍的自身素质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如有的辅导员工作能力低又不思进取, 缺乏人格魅力;有的辅导员工作方式呆板, 缺乏吸引力;有的辅导员好大喜功, 偏听偏信, 缺乏亲和力, 不仅无法满足学生个人的需要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 而且降低了辅导员的威信, 损害了辅导员队伍的形象。由于学生管理队伍的现有机制及整体素质不适应当前高职院校的发展形势, 制约了高职院校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旦有突发事件, 对身处一线的辅导员就是严峻的考验, 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使矛盾激化, 导致事态扩大或酿成严重后果。

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队伍应急机制建设的对策

针对当前学生管理队伍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必须转变目前“重事后处理, 轻事前防控”的应急管理观念, 重视和强化学生管理队伍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 着力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学生管理队伍, 为保障学校和谐、稳定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完善专职辅导员招聘、选拔机制, 夯实学生管理队伍应急管理基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在结合办学规模核定辅导员编制的基础上, 明确辅导员队伍招聘、选拔的各项工作要求。一是明确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概括起来有四项: (1) 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 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3) 专项调研工作; (4) 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理。学生的奖、助、勤、贷、补等事务性工作只是其中的一项, 而不是全部, 学生处等职能主管部门应从这四方面对专职辅导员进行全面的评估与考核, 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引导其树立危机意识。二是明确任职要求。要求上岗辅导员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和相关人文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能够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职业指导, 提供职业化和专业化的服务。三是明确在岗期限。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连续性, 中途换人或频繁流动会给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因此, 专职辅导员在岗期限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无特殊情况, 不能轻易调动或流动。

建立辅导员的培训和培养机制, 提升学生管理队伍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能力一是建立辅导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针对目前高职院校所面临的各种情况, 对辅导员应着重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培训。 (1) 对中青年专职辅导员开展岗前师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 强化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 塑造辅导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使他们能以积极的心态和适当的言行去面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赢得学生的理解和信任。 (2) 结合案例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培训。为了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 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工作中做到有理、有力, 应组织专职辅导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专职辅导员应全面了解和掌握高职院校各类突发事件预案, 如火灾、食物中毒、学生群体性行动等事件的处置程序、处置原则和工作方法, 便于快速反应, 凡是因个人素质或工作失误造成事态恶化和蔓延的, 应实行责任追究制。二是建立专职辅导员培养机制。专职辅导员任职期满且考核称职的, 可申请转为各类专业教师, 也可在学院内转岗从事其他党务或行政工作, 表现优秀的辅导员可由学生处直接向学院推荐, 从事管理工作。对续聘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可根据其在岗工作年限, 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 鼓励有经验的辅导员自愿长期留在岗位上, 从而使学生管理队伍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创新辅导员信息管理机制, 加强学生管理队伍应急管理预警机制建设一是专职辅导员要掌握校园内重点人物的相关信息。高职院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时, 应对新生的心理状况进行测查, 建立相关档案, 对在测查中发现以及筛选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轻生倾向的学生, 要求专职辅导员指导其班主任密切关注, 建立个人信息档案。二是由专职辅导员根据本院 (系) 的学生情况建立由学生党员、干部及学生社团负责人等组成的基层信息网, 主要负责学生就业、高校收费、后勤服务、网络舆论等方面敏感信息的早期收集与上报, 经专职辅导员分析整理后, 及时传递到学院有关部门。三是建立动态的信息传递渠道。在敏感时间或国内国际有重大事件发生时, 辅导员要及时到学生公寓走访, 也可通过电话抽样调查学生的反应。有条件的高职院校, 应开设一条24小时热线, 安排专职辅导员轮流值班, 并在每栋学生公寓楼的醒目位置张贴热线电话号码, 确保需要帮助的学生或学生中的积极分子能在第一时间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

拓展学生管理队伍的整合能力, 建立学生管理队伍日常化的应急管理运作机制针对高职院校学生危机知识缺乏和危机意识薄弱的特点, 应由学生处等职能部门组织协调, 对学校资源进行整合, 将应急意识教育和应急技能培养寓于日常工作之中, 建立日常化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一方面, 将应急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环节, 并应有相应的课时和学分。教学内容包括校园应急管理的理念、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心理疾患的表现与预防等, 由专职辅导员作为教学骨干, 结合案例有针对性地讲解。另一方面, 要开展应急演练, 使学生更真切地了解危机发生时的具体情况, 以便抑制恐慌, 同时, 也可以使每位参与应急管理的成员更加清楚自己的分工和相互间的配合关系, 有助于发现应急管理计划及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并及时修正。

加强高职院校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对保障高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同时, 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前,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队伍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上虽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但随着高职院校对政治稳定工作的重视和应急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与创新, 学生管理队伍作为高职院校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中坚力量, 一定能充分发挥出自身优势, 为高职院校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摘要:近年来, 高职院校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亟待加强。文章分析了学生管理队伍的现状和问题, 并根据高职院校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 提出了加强学生管理队伍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队伍,应急管理机制,辅导员

参考文献

[1]宋昇.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J].经济师, 2006, (10) .

[2]楼仁功, 潘娟华.大学生心理危机与干预机制探究[J].中国高教研究, 2006, (6) :52-53.

篇4:供电企业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研究

【关键词】供电企业;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

0.前言

近年来,随着电网建设的不断发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对电网设备设施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损失越来越重,严重威胁着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电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快速有序开展应急抢险保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言而喻。通过充分认识各类灾害灾难的严峻性,深刻了解其在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等方面的特性,进一步加强组织、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应急队伍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可以有效的应对供电企业所面临的突发事件,进而保证供电企业将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1.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1.1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的目的

(1)规范现有的应急队伍管理工作。

(2)补短扬长全面提升应急队伍管理水平。

(3)指明应急队伍管理发展方向。

(4)切实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1.2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的意义

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供电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利于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切实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类损毁供电设备并对企业和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抢修复电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修复损毁设施,快速恢复电网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2.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的思路和方法

2.1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的思路

在供电企业形成应急队伍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应急队伍平战结合机制和亦专亦综的技术技能。平时能够立足实战开展预案演练和培训,战时能迅速按既定方案执行,队员具备电力抢险保通和救助、信息等技能。打造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队伍。

2.2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的方法

通过管理文件规范应急队伍的管理工作,如应急队伍的管理指导意见、组织架构及配置标准、人员选用标准、装备配置管理、VI标识规范标准等。

通过操作手册规范队员操作设备等技能,如作业指导书、装备操作手册、抢险安全须知、临时安置点用电安全须知、演练方案等。

通过培训将各项条文、经验分享等入心入脑。

通过演练将各项技能熟练运用。

通过不断总结改进和经验分享,不断提升应急队伍的实际战斗力。

3.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内容

3.1应急队伍标准化组建原则

提高应急队伍的管理水平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举措,开展地震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的研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应急队伍的组织架构及配置是组建应急队伍的核心部分,打造出一支标兵地震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1)建设原则:“全覆盖、有侧重、分梯次、分专业”的原则。

(2)规范建制:以规范应急队伍的建制为原则,队伍建制主要包括:队伍专业分类、队伍及人员资质、人员数量及组成、装备配置和机构设置。

(3)常态化机制:以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和演练机制为原则,明确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4)调用管理:以规范应急队伍调用管理为原则,明确应急状态下应急队伍的调用方式。

(5)建章立制:以建章立制为原则,制定管理细则规范应急队伍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管理,总结形成标准化管理经验。

3.2应急队伍的组建

(1)全覆盖。应急队伍以在职职工为主,层级上要细分到乡镇供电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就近区域应急队伍能迅速聚集开展应急抢险保电。

(2)有侧重。突发事件处置按“优先救人、尽快恢复供电”的原则实施。应急队伍的规模由各级根据风险逐级要求建设。以某所在地地震频发的市供电企业为例,其应急队伍建设规模为应对6.0级以下一般性地震,造成3个110kV及以下变电站受损、110kV及以下线路受损来考虑。

(3)分梯次。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梯次为直接受影响地区的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置;第二梯次为周边地区不受影响或影响较小地区的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置;第三梯次为外协单位应急队伍及其它供电企业的专业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置。

(4)分专业。应急队伍按照大队、中队、小队建制,按专业分为输电线路巡视、抢修,变电抢修,变电运行(巡视),配网巡视、抢修,现场保电,电网指挥,通信线路设备的特巡、抢修,仓库物资供应,物资运输、押运,现场安全监察,人身救援,宣传报道,现场指挥等专业。

应急队伍按大中小队纵向建制,应急大队下设应急中队,应急中队下设应急小队,各专业队员又横向安排在应急队伍内,形成了结构合理,应急能力较为全面的应急队伍。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专业需要,抽调其中专业中队或应急小队开展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图1为应急队伍大、中、小队建制。

应急队伍能够满足突发事件发生后划分的七个阶段(即先期恢复阶段、应急响应启动阶段、应急恢复阶段、应急供电阶段、应急抢险阶段、应急抢修阶段和灾后重建阶段)专业需求。

3.3应急队伍队员选用

明确应急队伍人员选用的优先原则、身体素质要求、岗位要求。

(1)健康状况优先。心理素质良好、身体素质良好,限制身体条件,明确应急人员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常规体检,提出在高原、寒冷、高温等特殊环境下从事应急抢险保通工作的体检项目,应急人员选用前需询问病史情况,合格人员方能成为应急队员,并建立应急人员选用登记表。

(2)党员优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守纪律,团队意识强,在工作中具有领头羊的作用。

(3)单身优先。抢险人员可减少由于灾害造成对家人安危的牵挂,更有利于全身心的投入抢险保电。

(4)年龄限制。要求应急队员年龄在18至50周岁期间,队长、安全员、技术员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验,队员要求1年以上工作经验。

3.4应急队伍管理要求

明确应急队伍日常情况及应急情况下的管理要求:

(1)日常情况管理。每年选拔和公布应急队员名单,并对配套的装备情况进行核查,并保证维护保养到位。每年应急队员至少接受不少于两次的应急培训及演练,培训及演练按照各应急队伍特点和“分专业、分层级、分类别”的原则开展,明确应急培训及演练的主要内容、频次、时长。

(2)应急状态下管理。明确应急队伍调动原则,一般情况由本单位应急最高指挥机构统一调遣;各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由队长分组,在队长的指挥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明确应急队伍接到应急处置命令后,首批应急抢险人员应在45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查清情况,其余人员应在2小时内完成应急准备。应急准备包括:队伍成员集结待命、保持通讯畅通、检查器材装备和后勤保障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出发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5应急队伍装备配置规范

按专业配置装备,装备包括个人装备、队伍装备、后勤装备。明确应急装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更新要求。

3.6规范应急抢险宣传要求

规范应急队伍VI标识,明确应急抢险时图标LOGO、旗帜、横幅、服装、袖标、车贴等,明确宣传地点,展现企业形象和抢险人员精神风貌。

3.7规范现场抢险作业、队伍装备操作程序

制定应急队伍标准化现场处置作业指导书,有针对性的提出输、配电线路巡视、变电设备巡视等作业指导书,规范现场抢险作业。

编制应急队伍主要装备操作手册,规范主要装备的操作程序及风险控制要求。

4.结论

本文从“应急队伍组建”、“应急队员选拔”等8个方面明确了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的内容,给出了实施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并将研究成果在供电企业得到了应用和推广。应急队伍标准化管理工作,是供电企业在经济快速增长的今天和未来所需要抓好的重要工作之一,供电企业可以结合当前资源分布情况及应急工作远景需求,打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队伍,实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快速有序,降低影响减少损失。 [科]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指导意见,2013.

[2]防灾减灾法知识手册.中国地震局法规司,1999.

[3]苏桂武,高庆华.自然灾害风险的分析要素.地学边缘,2003.

[4]向喜琼,黄润秋.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03.

[5]唐圣华,田力.论我国自然灾害应急机制的完善.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08.

[6]曾思轶.我们有备而来—细数我国灾害应急机制的形成过程.关注,2008.

[7]吕春来,陈英方.地震危险性与地震预测状况.世界地震译丛,2001.

[8]叶清.地震危险性、地震危害性和地震易损性.福建地震,2003.

[9]彭坷珊.我国主要自然灾害的类型及特点分析.北京联合学报,2000.

篇5: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应急队伍建设与 管理,切实防范和有效应对重特大电力设施安全事故及对公 司和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修复损毁设施,快速恢复电网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 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 家电网公司应急队伍管理规定》、《江苏省电力安全生产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等,并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公司应急管理工 作实际制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从应急队伍建设原则、组织体系、保障体系、技术培训、预案演练、现场处置等方面,对公司 系统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用于指导公司系统 内各单位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完善应急 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 省公司)及所属各市供电公司、省检修分公司。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省公司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队伍建 设与管理的标准和制度,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省公司层 面应急队伍组建、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队伍装备的调配;负 责指挥协调公司系统内跨单位的应急处置,并接受国网公司 的应急调度和指挥。

第六条 省检修分公司负责 220 千伏及以上线路与变电 站设备抢修工作,负责按照本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做好本 单位及各检修分部应急队伍组建、管理等各项工作;指挥协 调本单位内部应急处置;接受省公司的应急调度和指挥,完 成应急处置任务;开展应急队伍信息收集、统计汇总、上报 工作。

第七条 各市供电公司负责35-110千伏电压等级的线路 与变电站设备抢修以及辖区内配网抢修。负责按照本实施细 则和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应急队伍组建、管理等各项工作; 指挥协调本单位内部应急处置;接受省公司的应急调度和指 挥,完成应急处置任务;开展应急队伍信息收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第八条 各应急队伍的所在单位应按照上级要求,负责 应急队伍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参加技能培训、预案演习等活 动,并负责汇报相关应急队伍管理工作。第三章 应急队伍的组建原则

第九条 根据省公司管理模式和江苏电网地域分布特 点,省检修分公司及各市供电公司应分别设立应急队伍。应 急队伍人员数量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结合设备运行维护 管理模式、电网规模、区域大小和出现大面积电网设施损毁 的几率等因素综合确定为省公司层面应急队伍人数800名,省检修分公司 2800 名,各市供电公司为 700 名;应急队伍 中输电、变电专业人员数量原则上按3:1配备。第十条 省公司层面应急队伍以省送变电公司、外协单 位司部分人员为基础组建。省检修分公司以本单位人员为基 础组建。各市供电公司以市检修公司、县配电工区、外协单 位企业人员为基础组建,若需由多家施工企业人员联合组建 时,应明确一个施工企业作为主体组建单位。第十一条 应急队伍的人员构成和装备配置应符合主辅 专业搭配、内外协调并重、技能和体能兼顾、气候和地理环 境适应性强等要求。

第十二条 应急队伍按照归属单位进行分级管理,省检 修分公司应急队伍由省检修分公司负责管理,各市供电公司 应急队伍由所属供电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各组建单位应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 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管理严格、反 应快速、作风顽强,不断提高电网设施应急处置的综合能力。第四章 应急队伍的调配原则

第十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跨省救援由国家电网公 司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和应急队伍分布情况,通 知省公司并统一调配应急队伍,实施应急处置。第十四条 省公司区域内跨单位救援:发生以下情况时,由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和应急队伍分布 情况,组织省检修分公司和各市供电公司在其管辖范围内统 一调配应急队伍,实施应急处置。

(一)出现大面积电网设施受损,省检修分公司或市供 电公司现有应急队伍无法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时;

(二)出现重特大事故,省检修分公司或市供电公司现 有应急队伍无法满足需求或其它原因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时;

(三)根据上级要求参加社会应急救援等活动。第十五条 地市内部救援:各市供电公司管辖范围内出现 大量电网设施受损、事故抢险时,由市供电公司应急指挥中 心负责统一调配本单位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第五章 应急队伍的管理

第十六条 省检修分公司、各市供电公司应明确应急队 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应急队 伍的工作计划,重点做好技能培训、装备保养、预案编 制和演练等工作。第十七条 应急队伍设队长一名,由应急队伍所在单位 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队伍日常管理和领导现 场应急处置;设副队长两名,分别由分管领导担任,协助队 长开展工作。其中一名负责技能培训、预案演练和现场应急 处置,一名负责装备保养、后勤保障和外部协调。第十八条 应急队伍成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参加本单位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应按照应急队伍工作计划安排,参 加技能培训、装备保养和预案演练等活动。应急事件发生后,由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集中管理直至应急处置结束。第十九条 应急队伍应常设办公室,负责应急队伍日常 管理与工作协调、技能培训、装备保养、预案编制和演练等,具体工作可由所在单位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做到分工 合理、职责清晰、标准明确。

第二十条 省检修分公司、市供电公司层面的应急队伍 正(副)队长、办公室负责人分别由省检修分公司、市供电 公司下文明确,并随人事调整及时予以调整。各应急队伍单 位应发文明确应急队员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并报省公司备 案。

第二十一条 应急队伍日常值班可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值 班合并进行。应急事件发生后,应单独设立 24 小时应急值 班。

第二十二条 应急队伍应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日常 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预案演练、装备保养、信息报 送、业绩考核等。

第二十三条 应急队伍人员每年除应按公司有关要求进 行专业生产技能培训外,还应安排登山、游泳等专项训练和 触电、溺水等紧急救护训练,掌握发电机、应急照明、冲锋 舟、生命保障等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二十四条 技能培训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省公 司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应配备应急队伍各种技能培训所需的 训练和演习设施。

第二十五条 应急队伍应按可能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编 制应急预案,贴近实战,滚动修编。预案内容应包括组织机 构、技术方案、安全质量监督、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个 环节。

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和演练经批准后方能执行。每年 至少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开展演练评估,及时修订完 善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应急队伍应配备电气专业装备、通讯及定 位装备、运输及起重装备、发电及照明装备、生命保障装备、基本生活装备。主要以各单位现有主业、集体施工企业装备 为主。省公司视具体情况增添应急处置专用装备。第二十八条 与正常生产工作共用的应急装备,可与本 单位正常生产装备设施共同存放和保养。属应急处置专用的 装备设施,应按相应规定设立专用仓库妥善存放和按时保 养。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急队伍负责人出本省或本单位设 备管辖区域外工作的,应分别向省公司、省检修分公司或市 供电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

第三十条 应急队伍中若有超过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在外 省或本单位设备管辖区域外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向省安全应 急办公室报告。

第三十一条 应急队伍接到应急处置命令,即应立即启 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做好应急准备。应急准备包括: 应急队伍成员结集待命、保持通讯畅通、检查器材装备和后 勤保障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第三十二条 应急队伍从接到应急处置命令开始至首批 人员到达应急处置现场的时间原则上应不超过:200km以内,4小时;200~500km,12小时;500~1000km,24小时。第三十三条 应急队伍执行应急处置任务期间,按公司 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受援单位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和监督 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实施应急处置任务时,应根据承担任务性 质和现场外部环境特点,设立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监督、物 资供应、信息报送、医疗卫生和后勤保障等机构,确保指挥 畅通、运转有序、作业安全。第三十五条 应急队伍执行应急任务时应统一着装和徽 标。

第三十六条 应急处置期间应始终保持通讯畅通,为应 急处置决策快速、准确地提供信息。

第三十七条 应急队伍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 定,做好废旧物资材料回收和工程、设备及资料移交等工作。第三十八条 完成应急处置任务后,应急队伍应及时对 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在 15 天内向上级有 关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应加大应急队伍建设资金投入,专 款专用,及时添置和更新应急装备设施,确保技能培训、设 备保养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十条 省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应定期对应急队伍进 行检查和考核,并召开应急队伍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布 置工作、交流经验。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 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篇6:应急队伍建设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确保新课改和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推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习水县教育局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如下:

一、责任分工明确

l、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何荣

副组长:黄付全 任星强 宋虹锋 向闪 成 员:各办公室主任 政务员 班主任

2、职责;

A、负责本校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B、组建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C、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D、发生事故时,由指挥小组副组长以上人员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E、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F、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G、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指挥领导小组人员分工:

组 长:组织指挥全校的应急救援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组 员: 1负责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工作。2负责道路管制、治安警戒工作。3负责学校事故报警及学生疏散工作。4负责食堂事故报警工作。5负责一至三年级学生的疏散及人数清点工作。6负责四到六年级学生的疏散及人数清点工作。7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救护和护送转院工作。

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均负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校各类事故的救援及处置。

1、通信联络队(负责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络通信任务)负责人:吴会

汤富春

2、学生管理队(负责学生的疏散、集合、人数清点、情绪安抚、与家长联系、身体状况登记)

负责人:宋虹锋 任钊 向闪

1、消防抢救队(负责灭火、关闭总电闸、抢救被困人员)负责人:王小龙

王卫东

曾利星

4、医疗救护队(负责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护,安排入院)负责人:武世发

汪婷

杜念念

刘勇

四、重大事故的处置

1、险情报告:最早发现险情者立即向保安室、学校办公室报警,指挥小组做出避险及疏散决定后,广播室发出相关警报,保安室向消防部门报警。

2、人员疏散:因学校是未成年人密集地,无论发生什么险情,都要把学生的疏散转移工作放在首位,并特别保证不发生人员踩踏事故。到达疏散集中地后要立即清点人数,并将缺到人员的大概位置告知消防抢救队负责人。

A、教学楼疏散:学生的疏散集合点为操场(如发生水灾,则改为教学楼二楼以上楼层,二楼以上楼层原班学生由教师组织在本班聚集,其他位置的学生有教师组织按照安全通道指示向二楼以上楼层转移),集合方式为二列纵队。一般情况下下楼梯时,班任在队伍前,每班的科任教师在队伍后。

B、发生灾情时,由宋虹峰、曹大胜、任钊和班主任负责组织好学生,学生的疏散集合点为操场。

3、紧急避险:

A、火灾避险:火灾一旦发生,必须组织学生尽量远离火源。教学楼火灾紧急避险地为操场。

B、地震避险:地震一旦发生,不能立即组织学生逃离,应就近躲避砸下来的物体,并打开便于逃离的门,待震动停止后立即组织学生疏散。在教师的学生用书包或手护头蹲于课桌下;在走廊的学生迅速跑入就近教室或卫生间靠角落站立;在一楼的学生要迅速向运动场跑。德育主任通知本级部教师,所有教职员工在接到通知后,必须争取在10分钟内赶到学校抢救物资和设备。

4、医疗救护:学生集中后,指挥小组成员迅速在操场集中,指挥抢险工作;消防抢救队队员在操场北部集中,各年级组报告受困人员情况,先救被困人员,再救物资。医疗救护地点设于操场东部,在紧急疏散时,医务室工作人员必须带上外伤救护药品和器具。

七、有关规定: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每年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消防、抢救器材要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演习、一次消防培训。对全校师生、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无论发生什么险情,教职工都要迅速奔向学生活动或上课地点进行管理、救助。救援过程中要随机应变,合理组织队伍,所有教职工要相互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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