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精选6篇)
篇1:医院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DB41 河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1/T 691—2011 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201114发布 201214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 41/T 691—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刚、范平安、韩建平、郭华杰、邢柯枫、袁利锋、于领。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万民、赵伟刚、王计生、李帅、牛少伟、刘新兵、李志民、丁玮、康建国、刘正勤、康大生、梅红秀、王金玲、刘志亮、王新凯、孟庆伟。
I
DB 41/T 691—2011 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自我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住院床位在20张以上(含本数)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诊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场所参考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907-1986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DB 41/T 627-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907-1986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床位数在5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3.3 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4 消防安全管理人
单位主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3.5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保安、专职
DB 41/T 691—2011 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员等。4 一般要求
4.1 医院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房屋用途时,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经审核或备案抽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或备案,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2 医院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主任是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4.4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认真履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4.5 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下列消防安全制度:
a)b)c)d)e)f)g)h)i)j)k)消防组织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4.6 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a)b)c)d)e)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7 医院应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a)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主要有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
b)发生火灾时会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主要有门诊楼、急诊楼、医技楼、病房楼、手术室、宿舍楼、档案室、微机中心、病案室、财会室、大宗可燃物资仓库等; c)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主要有消防控制室、变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
DB 41/T 691—20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4.8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在互联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中及时填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
4.9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建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专卷》,确定专卷的信息录入维护和保管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专卷》内容信息应详实、准确,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专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基本概况,室外消防水源、道路、重点部位三标图,消防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图,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四个能力建设相关资料。
其他医院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相关的材料统一保管备查。5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5.1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b)c)d)e)f)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重点部位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夜间巡查不应少于两次。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b)c)d)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整、准确;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医院的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 g)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3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应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岗位自查。自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b)c)d)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DB 41/T 691—2011 e)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4 防火检查、巡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5.5 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部门或个人,医院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并采取措施整改。
5.6 医院对检查、巡查和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5.7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报检查、验收。5.8 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院,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对因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6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6.1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建设,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其他单位参照制订:
a)b)c)d)e)f)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其它需要明确的内容。
6.2 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医院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出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6.3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并采取如下措施:
a)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按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6.4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并采取如下措施:
a)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b)医院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DB 41/T 691—2011 c)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d)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e)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f)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g)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6.5 医院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按下列规定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
a)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由专门人员操作,确保完好有效;
b)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医院,消防控制室应每日24h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c)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7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7.1 医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设备。
7.2 医院员工应熟悉和掌握疏散逃生相关知识、技能及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掌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等设置明显、功能完好;
b)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逃生路线; c)掌握火场逃生和火灾扑救中的自我防护技能;
d)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疏散逃生设施的使用方法; e)熟悉单位疏散预案,参加应急疏散演练。
7.3 医院应逐区域、逐楼层明确应急疏散首位引导员和末位巡查员。火灾发生时,疏散首位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末位巡视员应逐部位检查人员疏散情况。
7.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7.5 医院应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a)b)c)d)e)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组织演练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预案内容教育培训; 演练应设置明显标识,并通知所有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根据不同对象,应采取防护措施,疏散完毕,及时清点人数;
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预案内容。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DB 41/T 691—2011 8.1 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a)b)c)d)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8.2 医院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具备宣传教育能力,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8.3 医院应建立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8.4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8.5 医院工作人员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a)
b)c)d)e)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8.6 医院应根据自身特点在人员密集的部位和疏散通道的显著位置设立“三提示”宣传标牌和宣传专栏,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其设置应符合DB 41/T 627-2010的要求。
8.7 医院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8.8 医院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9 自我评定
9.1 医院应按照本标准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定工作,并向社会承诺消防安全,具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9.2 依据本标准要求,可采取现场检查、模拟演练、随机提问、查阅档案、组织考核等方法进行评定。9.3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我评定内容应包括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巡查、自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建设情况,各级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知应会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9.3 评定结束后,应形成自我评定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组织评定的工作方法、发现问题、评定结论、改进措施等。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每季度将消防安全自我评定报告分别报送当地卫生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DB 41/T 691—2011
参考文献
[1]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2]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3]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6] GA 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7] GA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8] GA 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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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广西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指南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养老皖、福利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床位数在50个以上(含本数)的医院、养老院、福利院。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广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 术语和定义
《广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建设要求
4.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1.1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b)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c)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d)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 e)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f)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情况; g)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 h)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2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应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厨房、灶间烟道是否定期清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f)医院的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
4.1.3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d)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e)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4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c)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d)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1.5 防火检查、巡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1.6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1.7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根据需要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1.8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存档备查。
4.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2.1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抓好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的建设,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其他单位参照制订:
a)明确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组织机构包括组织指挥和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
b)报警、接警处置、通讯联络程序和措施; 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4.2.2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靠近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b)靠近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现场员工迅速引导人员疏散。
4.2.3 火灾确认,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b)医院、养老院、福利院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c)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d)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e)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f)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g)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4.2.4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
a)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由专门人员操作,确保完好有效; b)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控室必须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c)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4.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3.1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设备。4.3.2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员工应熟悉和掌握疏散逃生相关知识、技能及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a)掌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等设置明显、功能完好;
b)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逃生路线; c)掌握火场逃生和火灾扑救中的自我防护技能;
d)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疏散逃生设施的使用方法; e)熟悉单位疏散预案,参加应急疏散演练。
4.3.3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应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排适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4.3.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的每个房间;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的每个房间;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的每个房间。4.3.5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应当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a)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b)组织演练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预案内容教育培训; c)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应当通知所有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d)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疏散完毕及时清点人数,做好人 3 员的安抚。
e)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4.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4.1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d)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4.4.2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4.4.3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应建立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4.4.4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4.4.5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4.4.6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并符合《广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有关要求:
a)提示性标志。如:提示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提示灭火器材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b)警示性标志。如:在安全疏散通道警示“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c)禁止性标志。如:提示“严禁挪用消防器材”、“严禁锁闭安全出口”。
4.4.7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每个楼层显著位置和宿舍、病房门后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4.8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验收
篇3:医院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1.1 组织不到位, 没有把“四个能力”建设摆在应有的位置
表现为部分社会单位领导对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 没有真正摆上议事日程, 没有做到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忽视教育培训的基础作用, 对“四个能力”建设未制定方案措施或未按步骤实施, 在落实上存在随意性, 执行效果差, 时紧时松。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人, 在思想上不够重视消防安全, 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消防检查方案、计划, 对各级、各岗位的消防检查责任落实不明, 单位消防检查工作实际上处于松散的、无组织状态。
1.2 缺乏“四个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表现为部分社会单位单纯的为完成任务、应付检查搞教育培训, 忽视实际效果, 存在与实际相脱节的现象。没有真正把“四个能力”建设的根本促进规范本单位全面建设和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上来, 部分社会单位认为“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不是中心任务, 抓多抓少无关紧要, 只是个“软指标”, 仅仅把“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理解为保平安、保稳定, 认为单位不发生火灾, 消防工作就做到了家。
1.3 没有明确专人负责“四个能力”建设
表现为部分社会单位对“四个能力”建设教育培训人员、器材不落实, 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或缺乏教育培训的经验和基本技能, 往往是一人多岗、职责不清, 既负责日常工作, 又进行教育培训, 造成工作顾此失彼。一些宾馆饭店消防检查工作没有动真碰硬, 不能正确处理消防与防盗、消防管理与企业管理的矛盾, 对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楼梯堆放杂物等隐患熟视无睹。
1.4“四个能力”建设发展不平衡
表现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中城市社区和规模以上大单位教育培训动作快、效果好, 农村、乡镇、小型企业动作慢、实际效果不明显, 甚至存在“盲区”。一些社会单位虽然按规定落实了消防检查工作, 但由于资金不足、担心整改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原因,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不大、进展不快。
1.5“四个能力”建设宣传形式单一
表现为部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没有真正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 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 只满足于设立板报、橱窗、挂图, 内容空泛、形式呆板, 未能很好地贴近单位实际, 只注重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 忽视解剖分析反面的案例, 缺乏广度、深度和力度。单位员工缺乏基本的疏散知识。
2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改进的措施
2.1 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就是要解决单位思想观念的问题, 只有单位能够真正认识到“四个能力”建设对其自身的重要性, 才会变主动为被动, 自觉主动地参与到“四个能力”建设当中, 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才会切实组织开展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准化建设, 从而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才会真正组织开展员工教育培训, 从而提高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以及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2.2 标本兼制, 抓好源头管理, 同建设工程的审核、验收同部署、同落实
从建设工程审核、验收阶段开始, 确定专人负责消防相关资料, 投入使用后应把相关资料一同交接, 避免资料的丢失和不完整。确定专人对本单位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用性质、自动消防设施等做到心中有数, 以便于在投入使用后更好地开展防火巡查, 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同时从规范社会单位消防档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标识三个方面入手, 建立包括能够全面反映单位基本概况、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情况等内容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档案, 将各种法律文书、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等内容及时归档。
2.3 强化制度建设, 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 用足用好激励机制
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结合实际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纳入到地方性消防法规内容,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标准, 对人员密集场所制定具体建设标准, 明确建设范围、内容和验收方式、方法。做到组织制度规范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要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 融入企业文化, 向社会公开“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的消防安全承诺书和责任告知书,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4 强化指导帮扶, 有效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自觉性
各地消防部门在指导服务过程中, 往往也是“保姆式”的灌输落实, 而不能结合单位实际, 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甚至一些基层消防部门本身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 疲于应付上级部门的工作检查, 而没有确实落实警力, 深入单位开展服务指导, 从而大大降低了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因此, 各地消防部门也要转变工作观念, 切实加强业务指导, 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服务, 切实帮助单位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2.5 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 强化宣传教
育, 切实提高单位对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关键在于单位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那么首先就是要解决单位思想观念的问题, 只有单位能够真正认识到“四个能力”建设对其自身的重要性, 才会变主动为被动, 自觉主动地参与到“四个能力”建设当中, 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才会切实组织开展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准化建设, 从而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才会真正组织开展员工教育培训, 从而提高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以及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总之, 当前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只有通过全社会单位内部建章立制、资源整合、目标管理等措施, 加大“四个能力”建设资金投入, 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 为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注重精神鼓励与物质利益相结合, 激励“四个能力”建设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才能确保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推向深入, 扎实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推动全社会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全面升级。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推进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 有针对性地从多方面建立激励机制, 创新方法, 确保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关键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
篇4:医院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关键词:群体性突发事;消防部队;党委;能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05—0108—02
一、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本质与特点
(一)群体性交发事件的本质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出乎人们意料之外而突然发生的事件,一般采取集本上访、集会、游行、静坐,围堵党政机关,冲击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等重要目标,以及阻断交通等形式,通常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和负面影响,甚至危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背景和原因十分复杂。从群众方面来说,主要是要求得不到满足,而这些要求有些是合理的,应该而且可以解决;有些是不适当的过高要求,一时无法解决;有些则属无理要求,根本不能解决:也有个别属于蛮不讲理、报复社会、别有用心、制造混乱的人挑起的事端等等。从政府方面来讲,有执法、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有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等等。
(二)群体性交发事件的特点
一是聚众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往往关系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问题,矛盾冲突比较复杂,涉及的范围和人员比较广泛。群体性突发事件大多是合理要求伴随非法行为,以上访集会、游行、静坐等非法行为为主要表现形式,由于因少数人无法达到震动社会舆论环境的效应,因此聚众性成为其突出特点。
二是突发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往往由过激性因素突然引发,如果处置不当或不及时,又往往会酿成更大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利益性。相当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起因涉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而共同的利益目标把他们维系在一起,又极易吸纳相同利益者,使群体逐步扩大,事态不断蔓延发展。
四是组织性。群体性突发事件牵头者往往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形势判断能力,有的甚至专门聘请一些法律人士在背后做“法律顾问”。
五是参与人员的复杂性。目前群体性突发事件参与人员多样化,个别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使得群体性突发事件变得异常复杂。
六是变化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如果处置不当,就有可能由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由非政治性问题转化为政治性问题,如果有敌对势力插手,或与一定的宗教信仰结合在一起,还有可能转化为带有国际性的问题,给党和国家的整体布局带来极大的困难。
由此可见,不明真相的群众与别有用心的坏人交织在一起,特别是部分群众是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认识下而形成了聚众闹事的情况。尽管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爆发的诱因十分复杂,但其根本性质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基本上属于经济利益诉求范畴,没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应当通过合法、合情、合理的渠道去解决,不能简单、粗暴的对待。
二、群体性突发事件对消防部队党委能力建设的要求
(一)敏锐的超前预判能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虽然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是由诸多复杂的因素促成的,但也并不是没有一点规律性的东西可循,存在一些可以预见的因素。因此作为一线部队的领导集体,党委首先要从以往难以预见因素表现出来的特点中,从过去难以预见因素影响的规律中,从难以预见因素和可预见因素的联系中,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可发生的成分。在认真做到当前消防部队防灭火等主要工作的同时,时刻注意思考和研究当前工作中的重点和疑点问题,以及本级队伍建设中动态性、倾向性的问题,善于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增加对难以预见因素的认识和了解。
(二)坚强的讲政治能力
当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消防部队党委集体最需要的是强烈的政治意识,敏锐的政治眼光,清醒的政治头脑。用讲政治的理论思想对遇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从政治上进行正確分析和认识。党委集体要特别强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性思辨、逻辑推理、抓事物主要矛盾的能力。同时,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时,党委班子要认真分析该起突发事件所包含的政治性内容。充分考虑所产生的政治影响,防止就事论事、简单草率地处理问题。虽然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时应该也必须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这种灵活性必须以服从于党的纪律性和原则性为前提。党委集体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严守党和军队的政治纪律,防治本位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主观思想对正常工作的影响。
(三)经常的抗冲击能力
当前一些基层消防部队在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是导致基层单位内部在处理日常防灭火工作、警民关系等任务时出现突发事件的根本原因,也是对发生在局部地区、全国范围内的群体性突发问题应对乏力的主要原因。邓小平同志早在60年代就提出要重视做好经常性工作,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要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和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因此,基层党委做好平时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切实提升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经常性抗冲击能力的基本保证。
(四)快速的反应能力
群体性突发事件具有态势发展不稳定性、迅速性的特点,消防部队党委在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时,必须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党委要进一步畅通信息,建立健全由党委集体统一领导负责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传递网络,疏通理顺公共信息发布渠道,规范信息报送和预警发布办法,营造正确的舆论氛围,为处于突发性事件中的群众做好政治疏导工作,为有效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掌握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主动权。
(五)灵活的兴利抑弊能力
党委班子要善于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抓住事关全局的主要矛盾,统筹谋划全局,利用思想教育,组织调控等多种手段化解突发事件的消极影响,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防止因事态变化而出现的失控局面。此外,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增强处置效能。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党委整体的强有力的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同心协力、才能有效处置,不留后患。
三、增强消防部队党委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能力的途径
一是把握事件规律,坚持群众路线。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理论和网络技术,运用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加强对消防部队实际工作的形势分析,特别是社会心理的动态分析,从中找出在当前消防部队实际工作和人民群众生活相关联的问题,把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隐性发展趋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针。群众对于社会现
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总是首先感受到、首先受影响、首先去应对。因此,一线部队消防部队党委集体要大力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完善,要从群众中获取最新信息、了解倾向性问题、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党委整体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知能力。
二是坚定政治方向,处理措施科学。党委班子首先要强化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观念,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官兵,掌握第一手材料,搞好思想形势分析和阶段性工作调度,在一些关键性、倾向性、复杂性、潜在性问题上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对部队自身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注重分析其政治性原因,按照讲政治的要求进行认识和处理。特别是在群体性冲突恶性事件面前,一线消防部队党委要用敏锐的政治眼光观察问题,用清醒的政治头脑思考问题,用强烈的政治意识处理问题,主动把握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找准本单位在大局中的位置,明确自己所承担的政治责任。此外,消防部队由于在日常工作中与地方接触频繁,因此尤其容易在执行监督执法工作和日常勤务过程中与地方群众发生摩擦。因此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时,具体处置决策必须符合并着眼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是打牢思想基础,完善解决机制。党委班子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紧紧抓住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根本,着力搞好针对性与超前性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强化法纪教育,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永远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本色和作风,保持官兵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保持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基层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政策办事,把社会冲突纳入法治的轨道,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消除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建立群众利益问题解决机制,把矛盾局限在群众个人的利益范围之内,以司法制度来解决,让群众能自主表达、自主维护、自主实现,从机制创新的高度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篇5:医院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5、医院的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8、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9、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
10、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1、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
(四)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4、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6、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五)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六)员工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4、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七)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八)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九)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二)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l min 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3、其他员工视情引导、帮助人员疏散。
(三)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min 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控制和扑救火灾;
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4、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及组织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三)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的每个房间;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的每个房间;
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的每个房间。
(四)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组织疏散逃生时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快转移到安全地点。
(五)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员工在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后及时清点,对被疏散出的人员进行安抚。
(六)火灾无法控制时,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在单位内部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五)幼儿园应利用儿歌、游戏、绘画、参观消防站等形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养老院服务人员提醒老人安全用火用电。
(六)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篇6:医院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先进事迹
在西安市消防支队和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医院在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抓安全,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我们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基准,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坚持每日早晨碰头会制度,通报当前情况,部署下步工作,全心全意地为临床一线做好安全保障服务。201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加大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
通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的建设,增强单位领导和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在单位内部建立普遍的岗位安全自查、安全保卫部门随时巡查、单位定期检查的工作机制,使单位基本达到能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并能按照要求主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从根本上降低火灾风险,减少火灾发生。
二.增强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重点解决发生火灾后单位自救不力的问题。通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的教育培训,使单位员工人人都熟悉自己的消防安全职责,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要领、基本程序,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扑救初期火灾,确保单位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将火灾及时扑灭在初期阶段,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危害。
三.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重点解决发生火灾是员工不会组织现场人员疏散逃生的问题。通 1 过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的建设,督促单位进行定期的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单位员工都能了接自己在火灾时的职责,掌握火灾时安全疏散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逃生的方法和技能,实现及时引导火灾现场人员安全疏散的目的,尽可能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
11月4日组织进行了“灞桥区119消防宣传启动仪式暨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消防演练、疏散观摩大会”,灞桥区政府、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和医院领导、中干、护士长、各科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及群众近300多人参加了观摩学习。大会进行了火灾扑灭、疏散逃生、紧急救护等演练,消防中队进行了高空云梯救人,高压喷水灭火表演。最后消防专家现场进行了正确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各类火灾的示范和讲解,各科安全员、保安队员、实习学生也进行了灭火实践训练,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 落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重点解决员工不懂消防常识和消防素质偏低的问题,依靠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单位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我们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多方面、多层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1、3月10日组织火灾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案中五个行动小组成员集中进行学习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7月份对新聘大学生、实习学生进行岗前防火、防盗、防各类事故和治安、交通安全教育,以提 2 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2、我保安大队和消防监控工作人员利用巡查的机会,深入临床、重点部门进行防火灾、防盗窃、防诈骗、防事故、防破坏的“五防”教育。在6月份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大力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印制“消防安全二十条” “五防”“家庭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宣传材料600多份由保安大队深入各科室、社区进行散发宣传。同时组织专人深入全院各个科室,重点部门进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正确使用方法等进行系统的宣讲教育,收到了积极地效果。
3、利用地下室电器发生故障引发火苗和浓烟的教训,连续一周对集体宿舍住宿职工、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8月6日在地下室召开消防安全教育现场会,住宿学生、职工和邻近居民130多人参加。巩科长主持并讲解了地下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案和安全用电、干粉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现场示范并组织学生对明火用干粉灭火器实施扑灭,最后还进行了疏散逃生演练。
4、对新聘大学生、实习学生全部进行岗前防火、防盗、防各类事故和治安、交通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5、全年三次邀请消防培训中心专家来院对护士长以上干部、义务消防人员、保安大队成员、家属区居民进行了公共场所、家庭防火、灭火、逃生知识讲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6、我们全年两次组织义务消防队员、保安大队、门卫、消防监控人员集中进行消防灭火演练,大大促进了他们的消防灭火技能。
今年七月份在内科楼停车场发生汽车突然冒烟自然,保安迅速赶到用干粉灭火器,奋力将火扑灭,避免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安全、消除隐患
我们坚持在重大节假日前,重大安全活动中由院党委李书记带队,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对重点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坚持每月两次由保卫科对全院临床、医技、重点部门进行检查,每晚由值班干部带领保安大队进行治安查房,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根据考核条例,我们抓落实,对一些部门存在的占用消防通道,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根据考核条例,我们抓落实,对一些科室、部门占用消防通道,不关空调和其他电器开关,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经初步统计全年共堵塞各种安全漏洞30余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度下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日”活动,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全管理会议,对全院安全工作作出部署。
1、锅炉、电梯、压力容器今年都经过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修、审验。目前制度健全,运转正常,特殊工种的工人均能持证上岗,工作人员能掌握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2、对职工、学生宿舍,劳司门面房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使用电炉子,乱接电线现象坚决给予处罚。
3、为了使灭火器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年初我们对全院240多具干粉灭火器,106处室内外消火水栓进行了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先后给内科楼、门诊大厅、体检中心、儿科留观室和地下室学生宿舍增配40多具干粉灭火器,整改了院区室外灭火水栓无法正常开启的隐患。
4、对消防系统全面进行检查及整改。外科大楼竣工后,消防系统存在诸多问题,市、区消防管理部门多次进行检查督促,要求进行整改。为此保卫科加大管理力度,今年来组织人员逐层对水栓、灭火器、排烟、送风、报警通讯系统进行查改。对内科楼、门诊楼增加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每个病房配置疏散示意图。
六、确定责任制专人管理
(一)建立消防工作管理体制:
1.院里成立有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科,有保卫科长负责。
2.设有义务消防队员50名,各科室部门的领导、护士长是本科室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3.保卫科负责全院防火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工作。
(二)建立消防工作的保证机制:
1.制定有“医院消防工作条例”;
2.制定有“生产组长”、“部门领导”防火责任制;
3.每年在专门的医院安全工作安排中对防火工作专门部署。
4.每年五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119宣传日”等活动,都有专门的安排和要求。
5.保卫科坚持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单身宿舍、民工居住屋进行抽查。
6.对来院实习、进修人员和大学毕业后来院工作的人员由保卫科对其集中培训教育,定期给护士长以上的中层干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7.设有一块黑板报专门进行安全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增加消防设施的配置:
1.灭火器:给五十五个科室、部位,增加配置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120具。
2.家属区增加室外消防栓1具,干粉灭火器8具。
全年未发生火灾事故,确保了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2011年消防安全工作思路
1、继续强化内涵建设,依靠制度规范管理,注重政治和业务学习,落实消防安全技能训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和治安巡逻工作。
2、坚决和院党委、行政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医院大局,听从指挥。5 强化消防意识。
3、督促解决外科大楼的两个室外水栓和结合器不能正常使用的隐患。尽快确定厂家,对外科楼消防系统全面进行检查维修,使系统正常运转。
4、申请给内科大楼增加灭火器。
5、尽快考察招标,安装新的电视监控系统。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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