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行部门管理规范

关键词: 发电 人员 规范 运行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行部门管理规范(精选5篇)

篇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行部门管理规范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运行值管理规范(学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运行管理,规范运行人员的操作,减少异常和障碍的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使每位运行人员顺利通过“操作关”,充分调动各岗位运行人员积极性,发挥全体运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保证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订运行值管理规范。

第二条 运行值包括单元集控运行、机组检修协调组、辅控运行、化学化验班等。

第三条 值长、单元长、各班组班长的任职条件(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电厂、热爱本职工作,有很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关心爱护和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二)值长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取得本专业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且必须参加调度部门举办的值长调度业务培训班,取得值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单元长要求具有中等以上专业技术水平并通过相应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各班组班长要求具有中等以上专业技术水平并通过相应工种高级工以 上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技术密集型班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要求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和现场处理事故的能力,熟悉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和主要工种的技术业务。具有协调各检修、运行专业的能力,具有较强沟通能力。

第四条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大唐国际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及直属直管基层企业。

第二章 集控运行值管理规范

第五条 隶属关系

集控运行值隶属于发电部,在调度业务和运行操作上受上级调度人员的领导和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受厂长、生产副厂长及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发电部的领导和指挥。

第六条 运行值组织体系

(一)运行值应配臵值长一名,各单位根据机组台数可以配臵副值长一名。要合理考虑两人的技术特点、管理能力及协作关系。

(二)建议配臵党支部书记一名,由值长或副值长兼任;配臵兼职工会主席和值安全培训员各一名。

(三)各单元班组应根据工作性质和范围,按照专业化和有利于组织生产、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岗位设臵。单元设 单元长一名,并按规定设工会小组长一名。

(四)值内应建立以值长为组长,副值长、支部书记、各单元长、工会主席组成的值内核心领导小组,负责商讨、决议值内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值长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1.值长是本值安全生产、经济运行、生产调度、行政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值长在值班期间是全厂生产运行的总指挥,在节假日和夜间代表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行使全厂生产调度指挥权,并对生产指挥的正确性负责。

3.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经济运行、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行政管理指令,严格执行运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值内的实施细则。

4.负责全厂生产运行、经济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接受上级调度指令,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正确组织执行操作及负荷分配,根据机组状况以及负荷执行情况,代表电厂与调度进行有效的联系,确保发电量计划的完成,减少“两个细则”考核。

5.审批、执行动火工作票及主要设备检修申请票。6.参加厂、部门、班组反事故演习及有关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7.认真贯彻执行厂、发电部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制订 和实施本值全年、季度、月、周工作计划。

8.负责全值的职工思想建设、形象建设,负责组织全值人员开展6S活动。

9.负责建立、健全值内各项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职工技术培训活动。

10.负责值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班组建设,指导班组完成基础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生产运行中突发事件,本着“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正确处理各种事故、异常。

(二)权限

1.有权对本值生产运行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对值班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2.在故障处理中,值长有权撤换不服从指挥的值班人员,并指定合格人员代行其职责。

3.有权对违章作业、不服从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值班人员进行教育,必要时可暂停其值班工作。

4.负责值内人员岗位调动,对单元长任免有建议权,对机组长及以下人员有任免权。

5.有权对本值人员提出奖惩建议和进行奖金分配。6.有权按规定批准本值人员相应的假期。

7.负责审批临时性检修工作必要性,有权安排检修工作的内容、工期,对检修消缺的及时性有权进行考核,发现检 修现场有违章作业,有权终止检修工作,并进行考核。

第八条 运行值生产管理

(一)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发电部领导下,负责运行调度和现场生产指挥工作。

(二)值长是当值机组安全生产、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的指挥者、是当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调度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负责重大设备系统操作组织协调,参加机组启停和特殊试验工作。

(三)根据调度命令完成有功和无功负荷的调整,保证供电质量符合标准。

(四)合理调度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方式,使其处于安全经济运行的最佳状态。

(五)认真执行机组经济调度曲线,合理分配机组负荷,做好经济调度工作,完成各项生产计划和技术指标竞赛任务。

(六)根据调度命令和设备情况,及时正确指挥机组启、停和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正确指挥和认真监督机组主要系统和主要辅助设备的启停和切换工作。

(七)加强化学监督管理,保证汽、水、油、氢等的品质在规定范围内,掌握化学除盐水及氢气的储备情况,合理平衡各专业用水,做好节水工作。

(八)掌握除灰、除渣、脱硫运行情况,燃料(煤、油)的储备情况及煤种变化情况,监督燃料运行人员合理掺配煤 5 种,保证锅炉燃烧稳定、并满足脱硫需要。

(九)在发生事故后,值长生产指挥系统应畅通,保证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正确性,防止出现误调度、误操作和操作延误等恶劣行为。本着“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进行处理。

1.值长是全厂事故处理的领导者、组织者和主要责任者。在处理电网事故时,上级调度部门是值长的直接上级,值长应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在处理厂内事故时,值长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接受副总及以上领导的事故处理命令。

2.在发生事故时,副总及以上生产领导对事故处理所下达命令,一般应经值长执行。其他领导在事故处理时,可向值长提出建议或提醒,一般不能直接对运行人员下令操作。对符合规程规定,又必须立即执行的操作,各岗位可先自行操作处理事故,不用等待值长命令,但若涉及值长权限,在操作完毕后,应立即向值长汇报。

3.厂用公用段、生活消防泵房、燃油泵房等岗位在发生停电或设备全停事故后,必须立即向值长汇报。联系时,各岗位应优先使用直通电话,若通讯中断时,应使用一切手段,设法向值长汇报。

4.在事故发生后,由正值长负责,立即明确正、副值长二人分工。在事故处理当中,正、副值长应加强联系和沟通,避免出现多人下令,多人指挥同一个系统事故处理的不正常情况。

5.事故处理过程中,联系双方应互报姓名。值长下令后,接令人在执行完操作后,必须回令。

第九条 运行值安全管理

(一)运行值安全管理由值长负责,值长是全值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全值人员的人身安全、值班期间设备安全负责。

(二)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现场各类规程制度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三)全面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每轮值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保证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及时做好记录。

(五)做好以“三讲一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分析、总结“三讲一落实”开展情况,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遇有重要操作,值长应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并且现场指挥、监督。

(六)加强值内人员习惯性违章查处,对现场操作进行检查,发现有违章现象的应终止其操作。

(七)要根据运行方式、参数及气候的变化等各种因素,组织进行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八)认真执行“两票三制”,操作票合格率达100%,杜绝误操作的发生;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 7 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九)组织全值人员按照安监部要求做好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值长对运行人员使用验电器、接地线和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行使监督权,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验电器、接地线和安全防护用品。

(十一)组织本值运行人员参加每年一次的安规考试和心肺复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条 运行值节能管理

(一)运行值的节能工作由值长负责。

(二)执行节能工作制度,以“五确认一兑现”为主要工作方法,做好“双增双节”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工作,执行发电部下发的各种节能和经济运行措施,落实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三)每月召开一次班组节能活动分析会,总结、分析上月机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制订本值下月节能工作目标及措施,节能活动要有记录。

(四)按照负荷曲线及时调整负荷,合理调度各运行系统运行方式,确保各设备、系统在最佳运行方式和参数下运行。

(五)积极组织参加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指标竞赛、劳动竞赛,降低各类消耗指标,节约煤、水、汽、油、电。

第十一条 运行值现场管理

(一)在岗职工着装要符合安全规程及岗位要求,佩戴标志,坚守岗位,秩序井然。

(二)保持班容班貌及盘、柜整洁卫生,做到五净(门窗、桌椅、地面、箱柜、墙壁)、五整齐(桌椅、箱柜、桌面用品、上墙图表、柜桌内物品)。

(三)生产场所卫生责任制明确,做到清洁整齐,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地面无积水、积灰、积油。

(四)设备见本色,设备标志正确、齐全、清晰,介质流向清楚。

第十二条 运行值民主管理

(一)运行值民主管理由值工会主席负责。

(二)加强运行值民主管理,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调动值内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民主生活会是运行值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每月召开一次。

(四)实行值务公开制度(每月一次),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

第十三条 运行值思想政治工作

(一)运行值思想政治工作由值党支部书记负责。

(二)认真组织每月两次的政治学习活动,学习记录要真实准确及时,不断提高值内成员的思想政治觉悟。

(三)加强法制教育,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四)鼓励值内成员学文化、学技术、学业务,比安全、比质量、比贡献。

(五)积极开展有利于班组成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三章 单元班组管理规范

第十四条 班组组织体系

(一)班组应根据工作性质和范围,按照专业化和有利于组织生产、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岗位设臵。单元设单元长一名,并按规定设工会小组长一名。

(二)班组应建立以单元长为首的,技术负责人、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组成的班组领导核心。

(三)班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工管员,在单元长领导下参与班组管理工作。一般可设:政治宣传员、安全监督员、技术培训员、劳动考勤员、资料(材料)管理员等。班组工管员应有明确的职责。

第十五条 单元长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1.接受部、值的领导,组织、指挥和管理本班组的生产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济技术指标。

2.履行本单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安全 法规、企业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杜绝误操作。对班组成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按期组织安全活动,做好单元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保证安全生产。

3.根据上级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制定本班组工作的实施细则。

4.抓好岗位技术培训,推行现代化管理,组织开展班组小型多样的劳动竞赛,组织开展QC小组、技术革新、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5.实行民主管理,做好考核和分配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6.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员政治素质。

(二)权限

1.有权对本单元生产运行工作进行组织、指挥。2.有权对违章作业、不服从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值班人员进行教育,必要时向上级汇报。

3.有权向上级提出对本班组成员的奖、惩建议。4.按照班组经济责任制的规定,对本班组成员的奖金进行考核分配。

第十六条 单元生产管理

(一)单元生产管理总则 1.单元生产管理由单元长负责。

2.科学地组织、实施生产作业,全面完成生产计划和指 标。

3.强化效益意识和成本意识,搞好班组经济核算,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经济效益。

4.做好大小修的现场操作,负责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见本色,标志正确、齐全,介质流向清晰。

5.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制度,下发缺陷单及时准确;精心操作,精心监控,保证设备在正常参数下运行。

(二)巡回检查管理(见相关管理规范)。

(三)交接班管理(见相关管理规范)。

(四)设备定期倒换管理(见相关管理规范)。

(五)监盘管理 1.监盘人员的职责:

(1)全体集控运行人员都必须参与机组监盘,监盘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集控运行规程、技术措施的各项规定。

(2)监盘人员对监盘期间机组的工况、参数正常与否、异常的发现负有主要责任。监盘人员负责机组正常运行中有功、无功负荷的升降,机组各项参数的监视、调节、控制,使其保持在正常安全经济范围内,机组发生异常和事故时,在单元长、机组长的指挥下正确处理异常和事故。

(3)正常交接班以前,机组长、主值应提前对监盘画面上有关参数进行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上一班机组长询问清楚,接班人员不准干扰未交班的监盘人员监盘。

(4)接班机组长对机组的缺陷、工作票情况、设备的 方式,主、辅机的联锁、保护和注意事项向上一班了解清楚后,方可在正点接班上盘。

2.监盘期间的人员分工:

(1)正常监盘各机组控制盘台前设一人监盘,当遇有启、停机及事故处理、设备重大操作时可安排一人以上监盘,但当操作完毕后应恢复为单人监盘。

(2)每日接班后第一小时由机组长监盘,交班前一小时由主值监盘,其它时段监盘人员由各单元本着合理科学的原则自行安排,使大家在工作时间内认真监盘、按时进行巡回检查。

(3)各机组应制定机组发生异常和事故时的监盘、事故处理分工,当机组发生异常和事故时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地进行监盘和事故处理。

3.监盘期间的工作要求:

(1)监盘期间监盘人员要遵守监盘纪律,保持精力的高度集中,不得发眯、睡觉、吃东西、看书、和他人聊天,不得大声喧哗说笑及打电话聊天,或干其它与监盘无关的事情,遇有学习、参观人员询问机组情况时,监盘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2)监盘人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单元长、机组长要了解机组人员情绪状况,思想状况不佳、注意力不能集中时,单元长、机组长应及时更换监盘人员,以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出现。

(3)监盘人员要定期翻看监盘画面,做到眼勤、手勤、脑勤,牢记各工况下的运行参数,当参数发生较大变化或异常时,监盘人员要增加参数的针对性监视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向单元长、机组长汇报。当DCS出现异常报警时,不可随意删除有关的报警信息。

(4)每工作日接班前交班监盘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向接班监盘人员交代机组工况,系统的方式各参数的调整情况以及注意事项。本班内交接盘时交盘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向接盘人员说明机组方式的变化、设备工况、参数调整、那些参数发生异常需加强监视等,各记录表单由接盘人员负责填写。

(5)除正常监盘外,每台机组还应安排辅助监盘人员,辅助监盘人员同样要遵守监盘纪律,并要对监盘人员负责,对监盘人员不能及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盘人员提出,各辅助监盘人员每小时定期对摄像监控系统浏览检查二次。

(6)对于岗位调整后新到岗人员的监盘,单元长要合理的安排本班技术水平高、监盘经验丰富的同志对其进行辅导,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和环境。

(7)监盘时除监盘人所用画面外,其它画面建议固定在一个给水、一个烟风、一个燃烧、一个汽机主画面、一个报警画面,以利于第一时间发现主要参数的变化,提前控制。

(8)监盘人员在监盘过程中发现参数异常时要及时汇报机组长,当本单元公用系统出现异常或事故时及时汇报单元长,并加强异常参数的监视、分析。

(9)机组长、主值在监盘期间,不得在盘上办理工作 票和填写操作票。

(10)机组人员因故请假时,机组长应及时调整监盘顺序,禁止一个人长时间监盘。

(11)监盘人员不得进行机组定期工作,定期工作应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操作时应与监盘人员做好沟通,同时应安排好监护工作,防止人为误操作的发生。设备定期倒换后或刚启动的设备,监盘人员应将其作为监视重点,加强其有关参数的监视。

(12)遇有启、停机、重大操作时,单元长、机组长做好人员分工,设专人对给水、燃烧等主要画面进行监视、调整。监盘人员与就地操作人员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对参数趋势和就地状态相互间及时进行了解和反馈。

(13)机组低负荷或处理缺陷有可能危及燃烧稳定时,监盘人员应调出油枪画面,保证油枪随时可以投入。

(14)当有外来学(实)习或新进厂人员时,按照所签定的师徒合同关系指定专人进行相关培训。禁止实习或学习人员进行监盘操作,且学习过程中不能影响正常监盘。

(六)运行分析管理

1.各单元运行人员认真开展、落实日常分析(岗位分析)、定期分析和专题分析,并做好分析记录。

2.各岗位值班人员应通过交接班、巡回检查、机组工况变化、设备操作、系统变化、仪表记录和画面参数加强设备监视,结合机组实际运行状况,通过分析来判断整个机组是否安全稳定经济运行。3.值长、单元长(班长)、机组长、主值和岗位值班人员均应参与分析活动。各岗位值班人员的分析,班长、机组长应审核签字,必要时可进行补充分析。

4.对于重要的分析,值长、专业主管应进行审核签字。并根据异常性质,制定措施或确定合理的运行方式。

5.日常分析

(1)日常分析(岗位分析)要求每日进行,由机组长负责组织,包括经济运行分析和设备异常分析。经济运行分析和设备异常分析要记录在机组日分析记录本内,设备异常分析同时要上报发电部相关专业。

(2)机组正常运行中,以经济指标分析为主,当参数偏离正常值,相同运行工况下参数发生变化或系统运行方式改变后,均应对参数进行对比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进行调整,使机组在最佳经济状况下运行。

(3)当设备发生异常时,首先应采取措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在情况得以控制后,应及时组织对异常情况及参数的变化进行相关分析,并将分析结果、防范措施记录在统一格式的“异常分析”报告中,从中找出对应的调整手段和预防措施。

(4)单元长作为异常分析的组织者,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共同参与异常分析活动,并在异常分析报告上进行确认签字,上报发电部相关专业管理人员。

(5)如果异常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分析原因,可以在异常发生后的8小时内先列出异常的现象、运行工况、处理方 式等情况报送相关专业,暂不做结论,提请发电部做专题分析。待原因分析清楚后的24小时内,责任单位应将异常分析报告补齐上报相关专业。

6.专题分析

(1)专题分析,是指主要设备发生异常,班内无法解决,将初步分析结果汇报本专业专工,由发电部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分析,制定解决方案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2)机组发生事故,下班后由安监部、发电部组织当班运行有关人员及时分析,通过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7.定期分析

(1)在设备的定期倒换试验中,分析设备运行状况,通过对比分析确定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在机组大、小修工作结束后,由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对各主辅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比较修前修后各项参数变化及设备的运行情况,从中发现问题,消除存在的缺陷,从经济运行方面对机组的检修情况进行相关的总结评价。

(3)每轮值结束后,各单元应在学习班期间,由单元长和机组长负责,对本轮值所遇到的异常情况和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总体分析,并将分析记录在班组台帐内。

(4)每月末,应组织进行各项月度分析,撰写相关报告。月度分析主要包括:机组运行状况分析、节能管理综合分析等内容。第十七条 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安全管理由单元长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现场各类规程制度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班组安全工作要做到班前会布臵、操作前提示、班后会总结。遇有重要操作,单元长应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或亲自指挥、监督。

(四)坚持每轮值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班组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未参加的及时补课。要保证安全日活动内容充实、过程紧凑,有针对性,实实在在解决本班安全生产问题。参加安全日活动的人员应积极发言,既可以提安全工作建议,也可以对班长安全管理的缺点进行批评等等。会议内容及时录入到班组管理系统。

(五)单元长、机组长及其他人员有权纠正、制止违章操作,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报告上级安监部或领导。

(六)要根据运行方式、参数及气候的变化等因素,组织进行事故预想,每轮值不少于一次。

(七)认真执行“两票三制”,操作票合格率达100%,杜绝误操作的发生;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有记录,有落实。

(八)按照要求做好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查思 想、查规程、查隐患、查薄弱环节。

(九)验电器、接地线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检查试验和使用应符合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验电器、接地线和安全防护用品。

(十)组织参加每年一次的安规考试和心肺复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十一)结合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活动做好违章行为的预控工作。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特点、个人行为习惯以及当前主要工作,利用安全日活动,查找个人可能发生的违章行为的原因,通过相关的案例教育提高个人的安全意识并制订预控措施,将反违章纳入各项作业的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中进行落实。

第十八条 班组节能管理

(一)单元节能工作由单元长负责。

(二)执行节能工作制度,落实节能工作计划。每月召开一次班组节能活动分析会,制订、落实本班组节能工作目标及措施;节能活动要有记录。

(三)按照调度命令和负荷曲线及时调整负荷,保持最佳运行方式和参数运行。

(四)以绩效考核系统为平台,积极开展小指标竞赛,降低各类消耗指标,节约煤、水、汽、油、电。

(五)执行机房照明管理制度,按照季节变化,根据天色变化规律,控制机房照明,要兼顾安全与节能。

(六)针对机组存在的问题,积极提交合理化建议,提高机组安全和经济水平。

第四章 机组检修协调小组管理规范

第十九条 机组检修协调小组管理

机组大小修中,具有检修时间长,涉及专业多,交叉作业多等特点。为在机组检修中做到统一管理,使运行人员在做检修措施时能做到彼此兼顾,避免交接班时出现交接不清的情况,在机组大、小修时成立机组检修协调小组。其中运行协调操作组从始至终跟踪检修情况,负责检修中办理工作票,做检修措施等工作。传动至机组启动阶段成立传动试运启动组,负责设备检修后的传动、试运、系统恢复、机组启动等工作。

第二十条 机组检修协调小组的组织体系

(一)运行协调操作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操作组成员7--10人。组长可由单元长或值长担任,操作组成员由被检修机组运行人员抽调组成,且必须经“安规”、“两票管理制度”考试合格。

(二)传动试运启动组,成员包括发电部各专业人员、安全员、检修机组所在单元的单元长及检修机组所有人员。

(三)操作组和传动组成员又可分为三个组,分别负责汽机、锅炉、电气专业的工作,各组设组长一人,组员2人。(四)操作组和传动组组长可由同一人担任,建立以组长为首的,三个专业组相互配合的技术管理体系。

(五)运行检修协调小组在电网调度下达检修停机令后开始工作。机组检修后各项试验完工,机组启动、并网正常后工作结束。

第二十一条 运行协调操作组职责

(一)协调各单位的检修工期,确保各单位检修重点项目、节点工期、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二)机组检修期间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负责落实各项检修工作安全措施的执行及恢复,对各项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同时要保证协调组成员的人身安全。

(三)负责办理开工、终结检修工作票手续。工作票办理开工、终结手续时工作许可人必须协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交接验收。设备试验传动时,必须对试验或传动设备进行检查,将相关工作的工作票押回,检修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后进行。在办理工作票结票手续时,工作范围内设备、环境卫生不见本色,拒绝办理结票手续。

(四)机组检修期间凡涉及公用系统及相邻机组安全的工作,必须请示当值值长同意。

(五)运行协调操作组隶属于运行值,安全生产对运行值负责。检修机组所在单元的单元长及机组人员必须服从运行协调组组长的管理。

(六)每周星期一、三、五下午16点,运行协调操作小组召开小组会。会议由协调组组长主持,会议内容:各成员汇 报近期运行措施操作完成情况、各检修系统的状态及各系统检修工作开工及完工情况,设备传动、试验情况,组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总结,布臵下一步工作。

(七)运行协调操作组长要按时参加厂部组织的检修会,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第二十二条 传动试运启动组职责

(一)负责机组滑停、试运、启动、试验及并网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组织编制及审核修前滑停,修后传动、分部试运阶段、机组整套启动阶段试验项目及措施。

(三)负责检修期间各种试验和检修工作之间的协调和试验措施的落实。

(四)参加重要检修项目的验收工作。

(五)负责机组修后主要设备及系统的状态分析。(六)组织机组修后整体热态验收工作。

第五章 辅控运行值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 辅控值长职责与权限(一)职责

1.接受车间的领导,组织、指挥和管理本班组的生产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济技术指标。2.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法规、企业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杜绝误操作。对班组成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坚持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按期组织安全活动,做好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根据上级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制订本班组工作的实施细则。

4.抓好岗位技术培训,推行现代化管理,组织开展班组小型多样的劳动竞赛,组织开展QC小组、技术革新、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5.实行民主管理,做好考核和分配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6.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员政治素质。(二)权限 1.2.有权对本班组生产运行工作进行组织、指挥。有权对违章作业、不服从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值班人员进行教育,必要时向上级汇报。

3.4.向上级提出对本班组成员的奖、惩建议。按照班组经济责任制的规定,对本班组成员的奖金进行考核分配。

第二十四条 班组生产管理

(一)辅控运行值接受值长调度,配合集控单元工作,完成对化学、除灰、输煤各个岗位工作的运行管理和生产组织 调度,运行事故处理工作。

(二)辅控值长是当值辅控运行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辅控车间主任的领导下,主持辅控系统的生产工作及管理工作。负责本班组生产管理、班组管理、生产指挥、人员培训等工作,业务上接受辅控专业专责工程师的指导,生产上接受主控值长调度。对涉及辅控运行生产的所有人员(含大型机械班、化验班、化学运行试验班、水源地运行班)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

(三)辅控值长对辅控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经济运行和班组管理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根据值内生产任务的需要,指挥、调配辅控长、主值、副值及巡检等辅控各级人员进行辅控系统运行方式的调整和操作。负责审批辅控专业运行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

(四)辅控长是其所辖运行系统的的生产总指挥,负责该运行系统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劳动纪律、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生产上受辅控值长领导。

(五)定期对所辖设备巡回检查,发现缺陷及时下缺陷单。对所发现的影响辅控系统安全运行的缺陷在下缺陷单的同时通知相关维护部门及时消缺,影响机组运行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生产领导。

(六)完善脱硫运行专业的生产运行台账,生产运行台帐中要包含脱硫设施主要设备运行和维护情况和烟气连续监测数据、机组负荷、脱硫剂的用量、厂用电率、旁路挡板门 启闭时间、运行事故及处理情况,并按月及时上交档案室进行妥善保管,以备环保主管部门检查。

(七)脱硫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停运和旁路挡板门异常开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恢复,并向上级领导和我厂环保监督主管及时汇报,对上级指示和工作安排,认真贯彻执行。

(八)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时,根据吸收塔入、出口SO2含量情况及时调整,SO2含量调整效果不佳时要汇报值长、辅控值长,要求辅控值长进行合理混配煤,必要时申请值长降负荷,确保脱硫效率在95%以上。要控制吸收塔浆液密度在规定范围内,保证脱硫系统在安全、稳定、经济的状况下运行。要及时根据吸收塔浆液的pH值进行石灰石浆液的补浆流量调整,控制浆液的pH值在正常范围内。要保证吸收塔液位正常,杜绝因液位过高造成溢流或者造成除雾器无法正常冲洗。

(九)事故情况下,按现行各规程及实际情况组织岗位人员进行迅速、正确、果断地处理,事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做出反事故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十)负责按时完成辅控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以及冬季系统设备的防冻工作。

(十一)做好大小修的现场操作,负责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 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安全管理由辅控值长负责。(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各类规程制度等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班组安全工作要做到班前会布臵、操作前提示、班后会总结。遇有重要操作,辅控值长应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或亲自指挥、监督。

(四)坚持每轮值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保证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及时做好记录。

(五)辅控值长、辅控长及其他人员有权纠正、制止违章操作,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报告上级安监部或领导。

(六)要根据运行方式、参数及气候的变化等各种因素,组织进行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每轮值不少于一次。

(七)认真执行“两票三制”,操作票合格率达100%,杜绝误操作的发生;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有记录,有落实。

(八)按照要求做好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查思想、查规程、查隐患、查薄弱环节。

(九)按照要求做好氢站、油区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证做到重大危险源可控在控。

(十)验电器、接地线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检查试验和使用应符合规定,禁止使用未检验和不合格的验电器、接地线和安全防护用品。

26(十一)组织参加每年一次的安规考试和心肺复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六条 班组节能管理(一)节能工作由辅控值长负责。

(二)执行节能工作制度,落实节能工作计划。每月召开一次班组节能活动分析会,制订、落实本班组节能工作目标及措施,节能活动要有记录。

(三)根据全厂各机组实际负荷,保持辅控设备在最经济运行方式下运行。

(四)积极组织开展小指标竞赛,降低各类消耗指标,节约煤、水、汽、油、电。

第六章 化学化验运行班管理规范

第二十七条 工作职责

化学化验运行班受主控值长、辅控值长调度,配合辅控运行工作,完成对化学炉内、循环水岗位所辖设备的调整和水质分析监督,完成精处理高混树脂再生,完成氢气系统的监督实验及制氢系统的操作监护工作。

第二十八条 化验班日常工作

(一)按时进行锅炉汽水品质的手工实验,包括炉水碱度、磷酸根,给水碱度、硬度、溶氧,凝结水泵出口硬度、溶氧,精处理出口碱度,除氧器溶氧,内冷水硬度、碱度,通过实 验比对化学在线仪表数据,发现在线仪表异常,按缺陷管理进行处理;配合辅控主值确保就地在线仪表数据与辅控上位机数据保持一致;发现水质指标异常,按异常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按时对循环水水质进行分析。将水质分析结果及时汇报到辅控值长、单元长,进行水塔的排污及补水调整。根据水质分析结果进行加药调整。根据循环泵的运行情况切换前池加药。

(三)按时对发电机氢气纯度及露点进行测定,发现异常,按异常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对机房内一级动火票的氢监测工作。

(四)报表记录规范、详细、认真,不出现丢项漏项。(五)定期冲洗采样设备。对本岗位失效药品要及时更换,备足分析用药品。负责制氢设备启动及停运的监护工作。

(六)精处理失效时输送再生树脂,树脂输送要干净,杜绝树脂管道堵及跑树脂。失效树脂再生时,要求树脂擦洗要干净,树脂分离要彻底,控制好阴阳树脂再生时酸碱浓度及进酸碱时间,树脂混合要均匀,做好再生记录。

第二十九条 异常管理

(一)发现炉内汽水品质及循环水指标异常时,首先进行重复试验,结合仪表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确认水、汽质量劣化后,及时向专业管理人员、机组人员通报,会同有关专业共同分析劣化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尽快使水汽质量恢复正常。处理过程中,增加分析次数,结合仪表数据掌握水质变 化趋势,属三级处理项目的,遵照“三级处理”原则。水、汽劣化处理完毕,将水汽劣化时间,程度、劣化原因,采取措施、处理经过及结果、水汽恢复时间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二)发现氢气纯度超标(控制标准大于97%),机压露点超出调整范围(控制-2℃至-18℃),及时汇报单元长进行换氢及调整工作,跟踪分析,至氢气纯度、露点合格。

(三)负责机组启动期间不同阶段的水质分析,两个小时分析一次,机组启动期间数据记录完整,不同阶段的水质分析结果要及时汇报单元长及辅控值长进行水质调整及加药调整。机组并网四个小时后配合热控人员投运在线仪表。

(四)发现炉内在线仪表、采样冷却水系统、采样保护装臵、恒温装臵缺陷,通知点检,下缺陷单,在线仪表异常期间增加手工分析次数,同时通知辅控,通报异常情况做好加药调整,直至仪表恢复正常。发现循环水加药系统异常汇报辅控值长及设备点检,在缺陷处理期间控制好循环水各项指标。确认精处理树脂输送及再生过程中设备存在的缺陷,缺陷处理完毕进行试运。

第三十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一)班长负责监护氢站的操作,保证氢站运行安全.

(二)严格执行制氢站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制氢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制氢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氢气监督制度》、《氢站出入登记制度》、《氢气设备现场动火制度》、《制氢站防火制度》。(三)值班人员定时巡回检查储氢、制氢设备,定时记录设备运行参数,确保运行压力、参数控制在要求范围内。

(四)严格按《运规》要求执行各项定期工作,定期工作要有记录。要保证氢气质量,低于控制标准时,及时停止向储氢罐送氢,查明原因,消除隐患。

(五)制氢电解槽和有关装臵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严格执行制氢站定期工作制度,氢气检漏仪及自动排氢风机保证使用可靠。

(六)配合检修人员定期对在线氢中氧、氧中氢、氢纯度表、氢气湿度表进行校验,保证上述表计准确。

(七)做好发电机氢气纯度、湿度的分析,发现不合格及时汇报值长、单元长采取措施。

(八)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在制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各发电企业应根据本管理规范,结合本企业机组的实际,修订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规范由大唐国际生产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行部门管理规范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及发电企业在电力生产中节约能源的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环保意识、生存意识,使节能环保真正成为每一个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国大唐集团节能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节能降耗指导意见(试行)》、《大唐集团以热效率为核心能耗管理指导意见》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能耗指标分析指导意见》,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大唐国际贯彻落实国家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三条 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的长效机制,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通过创建“两型企业”,扎实工作,精细管理,努力实现安全发展、节约发展和清洁发展的目标。

第四条 大唐国际节能管理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约能源的政策、法规,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管理要求,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节能管理体系。从设备的选型、设计、安装、调试及生产管理、运行维护和节能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强化节能意识。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不断提高经济运行水平,完成各阶段的节能减排任务,实现“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目标,保证大唐国际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五条 大唐国际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发电企业考核评价的内容。建立节能降耗指标体系、监督体系和考核体系。

第六条 树立“零偏差”理念:

以目标确认值为基准,在运行环节中加强运行调节,以运行人员绩效考核为手段,调动运行人员积极性,实现机组运行与经济节约运行曲线的零偏差;

在检修维护方面要严格执行工艺规程,提高检修质量,从主机到附属系统,实施全面治理,实现设备能耗与设计水平的零偏差;

对于技术水平落后、设备老化造成的高能耗、超标排放设备与设施,要利用科技进步,实施技术改造,实现与同时代先进机组的零偏差。

第七条 各专业公司、区域公司、发电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

定节能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八条 大唐国际成立节能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的大唐国际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节能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生产部负责节能办公室日常工作。

节能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审核公司有关节能管理制度、规定;

(二)建立健全公司的节能管理体系,监督、指导各发电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

(三)审核综合能耗指标计划,并将主要能耗指标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指导、审定企业节能规划和节能措施,推动节能技改项目资金的有效投入;

(五)按照集团公司“五确认、一兑现”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三级节能网的作用,实行闭环管理。定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会或节能分析会,研究解决节能工作的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第九条 大唐国际各部门的职责:检查、监督相关节能项目计

划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各专业公司、区域公司节能管理职责:

(一)负责指导、监督所管理的基层企业认真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集团及公司发布的有关法规、规程、技术规范。

(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对节能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节能管理进行归口管理,并负责节能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所管理的基层企业节能管理工作。

(四)按要求汇总、审查、分析、上报所管理的基层企业的节能指标信息和异常情况,并组织技术攻关,为所管理的基层企业提供节能管理的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 发电企业节能管理职责:

(一)落实国家节能法律、政策、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对节能降耗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和节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和具体任务。

(二)基层企业总经理(厂长)对本企业的节能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基层企业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是生产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发电企业成立节能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的企业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和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的完成。

(三)建立健全三级节能管理网,明确职责,按照管理流程,开展日常节能管理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四)制定企业中长期节能滚动规划和节能技术改进与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五)将企业的经济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将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评本企业各级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和节能培训,提高全体员工节能意识,创建资源节约型发电企业。

(七)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级人员节能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 节能专责工程师管理职责:

(一)按照节能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日常节能管理、监督工作。

(二)根据上级公司要求,组织编制《节能管理办法》(细则)、《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细则)等节能管理制度。

(三)组织编制节能规划和节能措施计划,并监督落实。

(四)开展本企业能耗指标对标管理工作,掌握日常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并定期分析,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推广先进管理方法、先进经验和节能措施,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六)参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技术经济性审查。

(七)组织召开节能分析会和工作会,分析、解决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协助主管领导,制定节能奖惩制度及节能奖励方案。

第三章 基础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以热效率为核心、以设计值为基础的能耗管理,在以供电煤耗为基础的管理上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节能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节能管理。

第十四条 分解指标计划,制订节能措施,落实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充分利用绩效管理实时系统,提高节能管理水平,保证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 建立节能分析制度。大唐国际、各专业公司、区域公司、基层企业定期召开节能分析会,检查节能措施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针对影响能耗指标的问题,提出节能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并抓好落实。

第十六条 按照《节能技术监督标准》,规范节能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完成技术监督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第十七条 按照《火电厂经济性评价标准》,开展企业经济性评价工作,完成经济性评价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第十八条 编写企业《节能手册》,收集有关节能文件、数据及热力试验等资料,指导节能工作。

第十九条 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办法和规定进行能源计量装置的配置和管理。计量装置的选型、精度、测量范围和数量,满足能耗定额管理、考核及商务结算需要。

第二十条 根据运行数据、热力试验结果、制造厂设计资料,制定先进合理的指标定额。定期分析发电量、供热量、煤耗、厂用电率等综合指标,还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析和考核锅炉、汽机与附属设备的其它技术经济指标。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非生产用能管理制度,加强非生产用能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水电企业建立完善的水情测报系统,对流域来水情况进行短、中、长期预报。

第二十三条 加强水情测报的联系和管理工作,做好雨量与来水的预报与检测,进行水情预报、来水评估的跟踪与分析工作,及时修正水情测报模型,不断提高水情预报的准确性。

第二十四条 根据所在流域具体情况,制定流域水情的测报方案,编制水库调度方案和防洪调度措施,从宏观上控制水库运行。

第二十五条 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水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电量计划,对厂用电率、发电耗水率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 梯级水库做好流域调度工作,考虑各水库的调节性能与来水分配的特点及流域机组的特性,建立梯级电站和机组

优化运行模型,合理安排机组的运行方式。

第四章 设备检修维护

第二十七条 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提高检修质量,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使设备长期保持最佳状态,达到设计水平。

第二十八条 建立查漏堵漏制度,通过检修维护及时消除漏汽、漏气、漏水、漏油、漏风、漏粉、漏煤、漏灰、漏热等泄漏。

第二十九条 保持热力设备、管道及阀门的保温完好,努力降低散热损失。保温效果的检测应列入新机移交生产及大修竣工验收项目。

第三十条 检修后的主机设备,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设备的试验效率应达到设计值或规程规定值。为经济运行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第三十一条 附属设备检修后应达到设计出力(或好于修前水平),努力使附属设备耗电率等指标达到同类设备的先进水平。

第三十二条 根据中长期水情预报,预测汛期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以便安排机组检修及设备维护。

第三十三条 定期对进出水口、拦污栅等外部过流流道进行检查,并及时清污,以杜绝不必要的堵塞而导致的水头损失。对闸门漏水、导叶漏水量进行检测,并制定计划进行处理,保证水能 的有效利用。

第五章 经济运行

第三十四条 积极开展主辅设备的优化运行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加强运行调整,使机组经济指标努力达到设计值和全国最好水平。

第三十五条 充分利用耗差分析系统,指导运行调整,减小可控耗差,保证热力系统在最佳工况下运行。

第三十六条 开展生产指标竞赛,调动运行人员调整的积极性。

第三十七条 加强与电网调度的沟通与联系,努力争发电量。结合机组间经济性水平差异,合理进行全厂负荷经济调度。

第三十八条 积极协调供热机组的热、电负荷,合理分配机组间热负荷,提高全厂的机组热效率。

第三十九条 定期组织分析水能利用情况,根据提出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做好日常防洪与水库调度,提高水能利用率。

第四十条 做好水情适时测报,加强中长期预报,根据水情变化,经常与电网调度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调整负荷,提高机组负荷率,尽量减少弃水。

第四十一条 在严格执行当地防汛指挥部门命令的前提下,做好汛期洪前、洪后的预测,以便汛前放低水位发电,汛后拦截洪

尾,充分利用水能。

第四十二条 合理安排负荷计划,严格控制好发电水位,尽量靠近正常高水位运行。当电网调度部门的指令负荷超出入库流量负荷造成水位降低时,应作好记录,并计算电能损失数值。

第四十三条 根据机组效率特性曲线、机组气蚀和振动等运行稳定性表现,加强与电网调度部门联系,合理调度机组,提高负荷率,尽量减少空转水量,有效提高水能利用率。

第四十四条 配合电网调度管理部门实现水轮发电机组的最优组合和机组之间负荷的最优分配,使水电厂在耗水量和厂用电最少的经济方式下运行。梯级电站根据电站和机组优化运行模型,做好流域调度工作,并积极与电网调度部门联系,合理安排机组的运行方式,提高水能利用率。

第六章 热(水)力试验

第四十五条 加强各发电企业的热力试验管理,实现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十六条 机、炉设备进行大修前、后的热效率试验及各种特殊项目的试验,为设备改进和经济调度提供依据。

第四十七条 通过热力试验,鉴定、监督设备及系统经济性,掌握设备的实际水平,为经济运行提供依据。

第四十八条 常规和定期热力试验的管理,按照公司规定执

行。

第四十九条 开展对机组的运行工作水头、调速系统的轮叶协联(双调机组)、不同水头下的机组出力等的检测、试验与记录,并提出分析报告,同时校正与优化机组(双调)协联曲线。

第五十条 对机组进行稳定性试验,结合机组运转综合特性曲线确定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负荷范围。

第七章 节能技术改造

第五十一条 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借鉴成功经验,确保技术改造达到预期目标。

第五十二条 根据存在的问题和能耗差距,分析节能潜力,有针对性地制定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并落实。

第五十三条 对于重大节能改造项目,要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认真制定设计方案,落实施工组织措施,有计划进行,并及时对改造后的效果作出考核评价。

第五十四条 不断提高和充实水情预报的技术措施和设备的配备,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不断提高水情预报准确性,使汛期水文预报合格率不低于90%,枯水期不低于95%。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数据畅通率不低于95%。

第八章 节水管理

第五十五条 制定节水管理办法,落实节约用水责任制,制定各类用水定额标准,定期分析水耗指标的变化情况。

第五十六条 完善用水计量,按规定配备各级计量表计,并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校验,确保计量的精度。

第五十七条 发电企业应按照规定开展水平衡试验,摸清各类用水数量,废水排放走向,回收利用情况,进行用水评价,寻找节水潜力,制定节水改造方案。新建电厂应在投产一年之内尽快完成水平衡试验工作。

第五十八条 控制废水排放,实施节水技改工程,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努力创建节水型企业。

第八章 节能宣传与培训

第五十九条 重视节能宣传工作,宣传贯彻国家节能法律及节能方针政策,普及节能知识,提高全员的节能意识。

第六十条 组织好全国节能、节水宣传周等活动,利用现代化手段宣传节能知识,举办节能讲座、节能知识问答等活动。

第六十一条 制定节能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确定节能培训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的岗位节能培训,提高职工实际操作技能。

第六十二条 节能管理人员应参加国家和行业组织的各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技术水平。

第九章 节能奖惩

第六十三条 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对节能效益显著的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改造项目、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六十四条 不断修订生产、运行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竞赛、节约点火及助燃用油等考核奖励办法,发挥激励作用。促进生产各项节能指标不断创新。

第六十五条 对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造成资源、能源浪费的现象应予以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由大唐国际生产部负责解释。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管理办法

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汽机节能管理办法 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辅控网节能管理办法 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入炉煤管理办法 5.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分析管理办法 6.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热力试验管理办法

篇3: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公司

配合电网调度, 全面做好两台机组调峰工作, 确保BLR运行方式下系统稳定, 全面满足“两个细则”考核要求, 到6月底累计为公司盈利1415万元;开展机组指标参数对标工作。根据大唐国际年初提出机组以设计值为标准实现达标运行的要求, 上半年在运行各岗位开展机组指标达标活动。特别是针对低氮燃烧器改造后对锅炉燃烧十分不利及两个细则考核工况对参数调整难度增加的情况下, 两台机组锅炉效率、主汽温度同比反而没有下降与同期持平且再热蒸汽温度提高了3℃。对地下水用量突增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采用循环水高低速泵运行方案, 在一高一低、两高一低运行期间每天节电12000度。

公司圆满完成了2013年度“万家企业”节能自查和专家核查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措施, 对节能量进行了相应修正, 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完成了3#、4#机组通流改造节能量的最终审计工作。完成了我公司碳排放自查和专家核查工作, 并具备上市交易。针对大唐国际专家组提出的78个问题, 公司年初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措施, 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 上半年按计划安排已完成53项整改, 整改率67.9%。制定了“优化运行、降本增效、确保安全”行动计划, 以“运行绩效考核系统”为龙头, 耗差分析系统为指南, 开展小指标竞赛活动, 值际绩效排名上墙, 使机组的运行方式达到最优。

篇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行部门管理规范

技术管理导则(2009版)

第一章

第一条 火力发电厂生产技术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

第二条 生产技术管理是火力发电厂生产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转的重要基础。为规范和加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专业、区域公司、直属火电厂及控股发电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理顺三级管理体制,结合点检定修制、运行集控制及项目管理制的管理体制,特制订本生产技术管理导则。

第三条 发电厂生产技术管理应当贯穿整个生产流程的全过程,公司所属区域公司、直属火力发电厂及控股发电公司在发电设备设计、选型、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更新、报废等各个阶段均应执行本导则,使各项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准备、实施、分析、验收、总结等各个步骤更科学、有效、规范且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导则要求制订和发布本企业的有关基础管理、设备管理、运行技术管理和检修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不断探索更新,认真归纳总结,使之不断完善,总 则

逐步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做到技术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以适应和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第五条 发电厂生产技术管理应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积极推行EAM、MIS、点检系统等管理系统,资料共享。

第六条 完善各项专业技术监督、可靠性分析等生产技术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规定。

第七条 发电厂应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每年进行重大危险源定级评估。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

第八条 发电厂应制定安评、经评等滚动规划,按期按规定进行评价,并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以保证机组设备可靠、安全、经济运行。

第二章 生产技术基础管理

第九条 发电厂生产技术基础管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技术标准和规程管理、台帐资料管理、技术培训管理、生产信息管理等。生产技术管理资料管理遵循以电子版为主,印刷版为辅的原则。

第十条 技术标准和规程管理

(一)发电厂的技术管理部门应收集国家、行业和上级主管单位颁发的有关标准、规程、导则、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和管理办法,分专业定期交资料室归档保存,并及时更新、完善,保证资料室存有最新管理标准。

(二)发电厂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企业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或实施细则等,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

(三)当设备、系统、逻辑发生更改或异动时,应及时办理异动手续。

(四)发电厂至少每两年修订一次本企业制定的规程、规定、标准、制度和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台帐资料管理

(一)发电厂应制订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形成厂、部门、班组三级管理体系,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分工、档案的形成、积累、管理和开发利用要求。档案分类按照《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进行分类。

(二)企业在新建扩建、运行检修、技术管理、设备改造、科技攻关、物资供应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均应按期归档。主要包括有关规划、设计、制造、安装、验收、调试、运行和检修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主辅设备、机具、仪器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在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更新改造和标准、计量、监督、环保、科技攻关和科技情报管理中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等。

(三)设备更新改造、机组检修、设备系统重大试验等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总结等整理归档。技术资料的正本存入档案室,副本由专业保存。

(四)各专业应建立的台帐和资料主要包括: 1.通用部分

(1)职能部门、车间(分场)有关生产设备管理技术资料档案的总目录;

(2)年度执行的本企业生产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明细表;(3)主辅机振动监督报告;

(4)机组年度检修计划、设备治理计划、更改工程计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科技项目计划、节能项目计划等;

(5)厂家说明书和设备图纸;

(6)设备检修规程、运行规程、专业系统图;

(7)设备台帐(即设备清册,含设备规范、参数、名称及重大变更);

(8)电站压力容器登记簿、压力容器检查检验记录;(9)热力设备及管道支吊架变形检查及调整记录;(10)管路与承压部件金属材质检查、寿命评估、老化治理记录(包括各疏水管弯头等易冲刷部位材质检查及测厚记录);

(11)设备检修技术记录(即检修台帐);

(12)设备分析(含缺陷统计分析、专题分析和月度专业分析)报告;

(13)年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4)专业检验、试验、化验报告;(15)设备异动通知单;

(16)机组检修策划、管理、验收资料,冷、热态验收报告,检修总结;

(17)需监督运行的设备、部件的详细记录及监督的技术

措施;

(18)更改工程、重大非标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总结报告;

(19)设备未消二、三类缺陷记录及消缺计划;(20)机组一、二类障碍及事故分析报告;(21)建构筑物检测分析记录、基础沉降记录。(22)重大危险源评级报告。2.锅炉侧

(1)锅炉受热面及承压部件泄漏记录、原因分析及防范技术措施;

(2)锅炉检查记录,受热面管子腐蚀、蠕胀、变形、磨损、过热等缺陷及处理情况;

(3)承压部件金属、化学检验报告,割管检查记录、割管金属性能试验报告、水冷壁结垢量和年沉积率分析报告;

(4)安全门定期检验校对记录和放汽试验记录;(5)空预器的腐蚀、堵灰、磨损及漏风记录;(6)磨煤机出力试验报告;

(7)除尘器修后空载试验报告及除尘效率报告;(8)输灰管线运行维护记录;

(9)储灰场大坝自然沉降定期检验记录、基准点、观测点、坡面、坝前积水、坝体检查等记录;

(10)脱硫系统运行维护记录。(11)脱硝系统运行维护记录。3.汽机侧

(1)汽机调节系统静态试验和甩负荷试验报告;(2)汽机转子叶片频率测试报告;(3)凝汽器、加热器泄漏及堵管记录;

(4)机组大轴晃度、轴位移、各轴承及轴振动测试记录及异常分析报告;

(5)汽缸、转子、螺栓等部件金属检查报告,螺栓伸长检测记录;

(6)承压部件金属、化学检验报告 4.电气一次侧

(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报告;(2)电气设备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3)发电机护环和转子锻件的金属检验报告;(4)发电机定子绝缘监测记录;

(5)电气设备红外监测记录及定期分析报告;(6)电气设备外绝缘爬距资料;

(7)升压站所属污区等级、盐密、灰密值实测记录;(8)接地网接地电阻测试及开挖检查记录;(9)生产区域避雷设施检查记录。5.电气二次侧

(1)励磁回路绝缘监视装置的测试记录;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期检验记录报告、设备调试报告;

(3)继电保护(包括故障录波器)月度动作统计和分析报告;

(4)蓄电池的充电记录、核对性放电记录、定期测试记录;

(5)充电装置的定期检验记录;

(6)直流系统绝缘监察装置定期检验记录;(7)直流系统电压监察装置的定期检验记录;(8)励磁调节器定期检验报告。6.热控部分

(1)热工联锁保护装置定期试验记录,联锁保护投退审批情况记录;

(2)自动调节装置投入时间统计记录、定期试验记录、调节品质统计记录及动、静态参数修改记录;

(3)主要仪表定期校验记录;(4)事故顺序记录仪定期试验记录;(5)DCS系统抗射频干扰能力测试记录;

(6)DCS测点接入率统计记录、完好率统计记录及定期试验记录;

(7)DCS供电系统定期切换试验记录;(8)DCS接地系统定期测试接地电阻记录;(9)DCS时钟定期校准记录;

(10)DCS系统主要模件、主要控制器、通讯网络冗余、定期切换试验记录;

(11)DCS环境温度、湿度、灰尘定期测试记录;(12)DCS(含工程师站、操作员站、历史站、CRT、LCD、机柜等设备)滤网定期清洁更换记录;

(13)DCS工程师站使用记录;(14)最新保护定值表; 7.化学部分

(1)化学监测日报、月报、季报和年度总结;(2)化学仪表校验记录;

(3)水质全分析记录,油质分析记录;(4)燃煤、燃油分析记录;

(5)氢气纯度、湿度检测分析记录;(6)锅炉烟气检测分析报告;(7)进厂化学药剂质量检查记录;

(8)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处理及外排废水分析记录;(9)停用设备保护措施及实施情况记录; 8.燃料部分

(1)接卸煤设备、报警装置、自动保护、闭锁装置试验记录;

(2)铁路调车信号、通信和闭锁装置试验记录;(3)煤场及输煤系统等生产环境煤尘检测记录;(4)油泵房内可燃气体测试记录;

(5)贮油罐本体及基础情况检查记录,贮油罐安全附件试验记录;

(6)油区防雷设施及防静电设施检查记录、接地电阻测试报告;

(7)煤场存煤煤种、煤质、煤量等记录及每次盘点记录。(8)燃油存量及盘点记录。

第十二条 技术培训管理

(一)发电厂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制定本企业《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实现生产人员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企业技术培训应建立健全厂、部门、班组三级培训网络,明确各级培训人员的职责及权限。

(三)按年度编制企业生产培训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运行人员进行模拟机培训是年度必须培训的项目。

(四)从事运行、点检、特殊工种等人员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必须持证上岗。

(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术、技能竞赛,以竞赛促培训,努力提高竞赛成绩。

第十三条 生产信息管理

(一)发电厂应积极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手段,不断完善MIS、EAM、绩效管理、耗差管理、生产任务等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生产指标、技术监督、缺陷管理、计量管理、检修管理、物资备件管理、能耗分析等的管理水平。

(二)发电厂的MIS等管理网络只能从DCS等生产控制系统中提取必要数据,严禁向DCS等生产控制系统传输数据,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手段,如设置防火墙等,严防病毒从MIS传入DCS。基层企业应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管,确保DCS等生产控制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第十四条 发电厂设备管理宜采用点检制。工作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备分工(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测分析、设备检修、设备缺陷、设备维保周期(有效期)、设备润滑、设备异动、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更新改造、备品备件等管理。

第十五条 设备分工(责任制)管理

(一)发电厂应制订《设备分工管理规定》,落实设备管理责任制,做到全部设备(系统)都有责任部门、责任人。设备部、车间、班组应参照本企业《设备分工管理规定》制订本单位设备分工管理办法,做到台台设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并随人员的变更及时变更。

(二)《设备分工管理规定》应根据设备专业属性、功能和明显的现场界面划分,并应考虑设备管理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一般情况下宜将专业属性和功能上不可分离的最小单元的设备归属一个单位管理,最大限度地从管理上避免责任不清、推诿扯皮。

(三)外包给其它单位负责运行、维护、检修的设备及系统,发电厂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责任人,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六条 设备点检分析管理

(一)发电厂应明确点检人员是设备管理责任人,制定设备检查周期、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等,对每台设备进行跟踪检测,并做好记录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劣化趋势,控制设备健康状态。积极开展精密点检、状态检测技术和诊断分析技术的研究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应用。

(二)发电厂应开展设备异常分析工作,制订本企业《设备异常统计标准》,根据点检结果做出趋势分析,对出现的异常,由点检人员负责分析并编写《异常分析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异常现象描述、异常原因分析、可能引起的后果及应采取的对策等。对不安全现象早发现、早准备、早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设备管理部门每月组织检修、运行专业人员进行设备分析,结合设备缺陷分析、主要异常分析、运行定期分析、设备检测统计分析(振动、红外测温、油质等)及技术监督发现的问题,分专业对设备状态进行评价,明确下一阶段的点检重点、消缺重点和工作重点。

第十七条 设备缺陷管理

(一)发电厂应制定本单位《设备缺陷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缺陷分类及各类缺陷处理时限的要求。对重大缺陷、需要降负荷、停机处理的缺陷,要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调度局汇报并提出消缺申请。

(二)要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分别按缺陷类别、发生原因分专业进行统计分析,并对消除情况和遗留缺陷进行汇总,对重大缺陷和频发缺陷要进行专题分析并制订解决办法。

(三)对于短期内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制订消缺的技术组织措施,落实方案、备件、材料,具备条件时及时消除,各专业应在批准的消缺时间内对本专业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或

维护。

(四)设备缺陷从填报、确认、消除、验收到终结实行计算机系统全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 设备维保周期(有效期)管理

(一)发电厂应按技术监督规程、计量法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检验规程等的要求对高温高压部件、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电气绝缘等严格按周期进行定检或校验;对使用中会发生劣化、磨损、腐蚀、疲劳、剥落、老化、性能退化等的设备或部件,应根据其设计寿命等因素实施有效期管理,按周期对其进行检查、检修或更换。

(二)定修周期应按以下几个因素确定: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和相关标准;制造厂提供的设计技术资料;检修工艺规程以及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和备用容量;设备状况、实际运行条件以及同类型设备检修维护经验等。

(三)对纳入维保周期(有效期)管理的设备或部件,应建立台帐,标明设备或部件的检查、检修周期,记录上次检查、检修时间、内容,结合机组检修计划、运行状况等安排下次维保。

(四)当设备、部件、材料或运行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维保校验周期。

第十九条 设备润滑管理

(一)发电厂应对所有润滑设备进行分类,依据标准、规程、厂家说明书及运行方式制订《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明确设备名称、加油部位、加油方式、加油种类、加油标准、换

油周期和责任分工。当润滑油种类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需用专用设备加油或检修时一次性加油的设备一般由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完成,并对加油情况做好记录。

(三)设备管理人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设备异动管理

(一)发电厂应制订《设备及系统异动管理制度》,明确异动申请和审批程序、异动单内容填写、异动执行和验收、异动单归档等要求。以下范围均应纳入《设备及系统异动管理制度》的管理范畴:

1.检修或改造引起设备规范、运行方式的变动; 2.管路系统、阀门、支吊架的变动; 3.电缆的变动;

4.热工电气设备、线路、原理、功能、软件逻辑及定值的变动。

(二)设备异动应由相关单位填写设备异动申请单,向设备异动相关管理部门申报,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与电网运行方式有关的异动需经电网主管部门批准。

(三)设备异动单应标明设备异动原因、异动前后设备及系统状况,必要时应附图说明。

(四)设备异动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验收,异动单经验收签证完毕及时归档;凡设备异动构成固定资产变动时,应办理固定资产增加(报废)手续,并报财务主

管部门备案。

(五)异动设备投入运行前应由运行管理部门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制定专门运行措施或修改相应的规程、制度并事先组织运行人员学习和考试。

(六)发电厂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设备异动单进行整理并修订相应的图纸资料和规程、规范,修订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二十一条 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

(一)发电厂应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明确反措编制的责任分工、立项依据和审批程序、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统计检查和评价总结等要求。

(二)发电厂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反措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要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力公司2000-9-28发布)及电力生产的各种事故案例分析、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要求,结合生产设备存在的问题,经过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讨论,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落实方案、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三)设备管理部门在编制年度生产费用计划时,应保证反措项目的资金落实。

(四)发电厂设备管理部门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反措项目完成情况统计,对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进行分析,并在下一季度安排完成。每年都要有年度综合统计分析报告,重大反措项目应有专题报告,并报公司生产部。对于当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要提前上报公司生产部,经批准后可跨转到下一年度实

施。

第二十二条 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技措、节措)管理

(一)发电厂应根据公司相关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编制本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二)发电厂设备管理部门应结合本企业设备运行状况、运行年限、设备技术水平、国家环保能耗要求及产业政策组织编制本企业年度更新改造项目计划和三年滚动规划。更新改造项目要优先安排影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电网安全、环境保护的项目。

(三)更新改造项目立项前应编制《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技术方案、所需费用和效益分析,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资金后方可实施。

(四)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采用项目管理制,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实施工程全过程管理,必要时实行项目监理制,加强项目质量验收,保证施工质量和改造效果。

(五)更新改造项目完工后应按《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对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办理固定资产变动手续,报财务主管部门。

(六)更新改造项目完成后应做好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跟踪、工程总结和项目后评估工作,并及时编写《项目完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计划费用、实际发生费用(超出计划应有详细原因说明)、验收情况及遗留问题、安全经济效益评价

分析等。

第二十三条 备品备件管理

(一)发电厂应制订本企业《备品备件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要求和职责分工,使备品备件从订货到验收、入库、保管、领用、报废的各个环节均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发电厂应依据本企业或同类设备的其他企业经验以及市场规律制订本企业《生产用备品备件清册》和《事故备品备件清册》,标明备品备件品种、规格、型号、用途、图号、在装量、应备量、库存量等。应备量的确定要做到既不影响安全生产又不过多积压资金,备品备件消耗后要及时补充。设备系统经过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后,要及时修订备品备件清册。

(三)发电企业必须安装网上采购系统(EAM),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严格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能力、业绩、信誉等,把好第一道关。对于有明确入网规定的物资,必须选用有《进网许可证》的产品。

(四)发电厂应加强备品备件的到货验收工作,合金部件应进行光谱复检,热工和电气类设备、仪表、测量元件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校验。

第四章 运行技术管理

第二十四条 运行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素质和操作水平,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杜绝误操作,认真监盘,深入开展运行分析,及早发现设备存在的不正常现象,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事故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注意积累运行资料,为设备的更新改造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二)发电厂应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实行运行集控制和辅控集控制,保证生产系统的指挥、协调、控制和管理通畅。

(三)制定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培训,做到全部运行岗位持证上岗。

(四)运行人员应努力学习新技术、新方法,并积极推广,提高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第二十五条 运行规程、系统图和文件的管理

(一)规程的编制与修订

设备运行规程是运行值班人员进行各类操作、调整、检查、试验及事故处理的准则和依据,要求正确、全面和可操作,文字简单、明了。规程应根据制造厂技术资料和设计资料,参照部颁相应典型运行规程、导则等有关规定及现场运行经验编写。运行规程的颁布、修订须经总工程师批准。运行规程应根据已发生的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上级反事故措施和设备异动情况随时进行补充与修订,一般2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设备运行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1.引用标准和设备规范;

2.设备的操作程序,以及正常和极限的运行参数; 3.设备异常情况的判断和事故处理;

4.分散控制系统的主要逻辑关系及机电炉等各专业的保护联锁定值;

5.设备运行中的检查和维护; 6.设备定期倒换和试验规定。

(二)应具备的运行规程:

1.主机集控运行规程(或汽轮机运行规程、锅炉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热网运行规程、升压站运行规程等);

2.辅控网运行规程(或输煤运行规程、除尘除灰运行规程、化学运行规程、循环水系统运行规程、脱硫运行规程、脱硝运行规程、废水处理运行规程、原水中水运行规程等)。

(三)相关专业规程: 1.继电保护规程 2.热控系统规程 3.消防规程 4.其他规程

(四)系统图

系统图必须真实反映现场设备系统实际,以便指导运行人员正确操作和故障分析,系统图应根据设备、系统变动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运行系统图的修订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并逐步实现统一标准的CAD绘制。应具备的系统图:

1.锅炉系统图 2.汽轮机系统图 3.电气一次系统图 4.电气二次系统图

5.除尘除灰系统图 6.循环水系统图 7.化学系统图 8.输煤系统图 9.脱硫系统图 10.消防水系统图 11.地下管网系统图 12.热工保护联锁逻辑图 13.热工CCS和DEH控制图 14.原水、中水系统图 15.废水回收系统图 16.其他系统图

(五)应具备的法规、规程、制度,并及时更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5.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6.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7.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8.所属电网调度规程

9.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10.其他法规文件

第二十六条 运行记录管理

(一)值班日志管理

运行岗位值班日志是反映运行岗位活动的历史记录,是接班人员了解非在岗时间设备、系统状况的重要手段,不同岗位值班日志保存期限为1-3年,值长日志宜长期保存。

1.运行日志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1)运行方式及变更;

(2)运行操作(包括启停、试验、切换及热工或继电保护的投停等工作);

(3)调度命令(包括值长指令及操作步骤)及上级指示;(4)发生的事故、异常、设备缺陷及其处理情况;(5)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和工作票管理;(6)与相关岗位的联系事项。2.运行日志填写要求:

(1)日志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用词规范,字迹工整。(2)与相关岗位的联系要写明时间、地点、操作人、下令人、通知人等。

(3)设备名称有双重编号的要写明双重编号。

(4)设备正常启停及调整操作记录要完整、简明扼要。(5)详细填写接受或发布的指令、故障及其处理情况等重要内容。

(二)运行表单管理

运行表单是运行人员通过量化的数据参数了解设备系统运行状况的一种手段,是进行运行分析的依据之一。发电厂应

根据机组实际情况、岗位特点确定各岗位运行表单内容,以反映该岗位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运行表单必须真实、准确、字迹清楚,一般保存期为1-3年,典型表单应长期保存。

(三)专项记录管理

在运行日志和运行表单的基础上,发电厂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一些专项记录,以便于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一般应有:

1.工作票登记本:记录工作票号、缺陷单号、工作类型(热力机械、电气一种、电气二种或明火工作)、工作内容、发出时间、终结时间等内容。

2.停送电记录簿:记录设备名称编号、操作时间、操作人、许可人、对应工作票号等内容。

3.绝缘记录本:记录测量时间、被测设备名称、设备电压等级、使用仪表、测量值、环境温度、吸收比、测量原因、测量结论、测量人等内容。

4.设备定期试验记录本:记录定期试验轮换设备、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分析结论、试验人员等内容。

5.临时地线登记本:记录地线编号、安装日期、安装地点(包括机组)、安装执行人、安装发令人、地线号码、拆除发令人、拆除人、拆除时间、地线存放地点等内容。

6.调度命令登记本:记录接令人、发令人、发令时间、命令内容、操作执行人、操作完成时间、回令人、回令时间以及回令接受人等内容。

7.保护室、制氢站、油库、消防泵房、危化品库等进出登

记本:记录进入保护室等处的人员、进入时间、批准人员、进入原因、离开时间等内容。

8.钥匙借用登记本:记录钥匙借用时间、借用人、借出人、归还时间等内容。

9.收发讯机试验记录本:记录线路名称、测试时间、测试人、测试结果等内容。

10.热工保护与联锁投退登记本:记录热工保护联锁退出时间、保护联锁内容、批准人、退出操作人、投入时间、投入操作人等内容。

11.保护装置定值及校验记录本:记录设备名称、保护或装置名称、保护定值、定值变化情况、保护校验时间、校验人、校验结果、异常及处理情况、注意事项等内容。

12.设备异动登记本:记录异动时间、异动专业、异动简要内容、设备或系统异动工作单编号、异动批准人、异动登记人等内容。

13.反事故演习记录本:记录主持人、题目、运行方式、日期、天气情况、事故现象、参加演习人员、处理顺序、演习评价等内容。

14.生产知识考问讲解记录本:记录出题人、出题时间、题目内容、答题人、解答内容、答题评价及评价人等内容。

15.设备缺陷记录本,宜采用微机管理:记录缺陷发现时间、缺陷内容、缺陷发现人、缺陷单号、缺陷处理方法、缺陷处理结果、缺陷处理人、缺陷消除确认人等内容。

16.调电记录本:记录班次、调电计划时间、预计调电计

划、实际调电、实际发电、各台机组实际发电、违约电量、违约原因、各机组AGC投退、一次调频情况等内容;

17.调煤记录本:记录班次、各机组接班飞灰、各煤仓煤位或粉仓粉位、对燃料的热值要求、实际热值情况、各磨煤机的预计启动时间等内容。

18.解锁钥匙使用记录本:应记录解锁时间、解锁设备、解锁原因、批准人、解锁执行人等内容。

19.主再热汽超温超压记录本:记录锅炉主再热汽超温超压值、超限时间、恢复时间、记录人等内容。

20.过热器、再热器管壁超温记录本:记录锅炉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超限时间、恢复时间、记录人等内容。

21.炉膛负压超限运行记录簿:记录炉膛压力超限值的运行时间、原因、记录人等内容。

随着发电厂自动化管理(MIS)水平的提高,以上各项记录本均可纳入计算机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运行资料管理

(一)机组典型记录

每台机组每月要有各专业各种典型工况下的全面数据记录;同时在正常启停机及故障时,要记录机组实际的惰走曲线及升降压、升降温曲线等。对于供热机组,还要有典型供热工况全面数据记录。这些记录要长期保存。

(二)报警记录

机组报警记录是反映机组是否偏离正常运行工况的重要数据,是进行运行分析的重要依据之一,必须精心管理。对于

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要对其报警打印记录定期收集、分析,对于没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运行人员要记录报警时间、内容、产生原因。

(三)事故分析报告

运行事故分析报告对运行人员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对其进行分析学习也是提高运行水平的一种手段。

(四)各种试验报告

机组进行漏风试验、甩负荷试验、深度调峰试验、制粉系统试验、燃烧系统调整试验、滑压定压运行对比试验、发电机进相试验、汽机调节系统静态试验、励磁系统试验、各种运行方式对比试验及检修(技改)前后的热效率试验等试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供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考。

(五)各种技术资料

发电厂要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编制本企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制定事故异常防范技术措施,如防止煤仓棚煤、电网故障时保厂用电等措施,供运行人员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八条 运行分析管理

(一)运行分析是通过对设备状态、操作监视、异常现象和运行经济指标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设备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运行措施和对策,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的重要活动。

(二)运行分析的重点内容为:

1.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2.技术经济指标。

3.重大和频发的设备缺陷。4.异常运行情况。

5.设备的检修质量、试验状况及设备健康水平。

(三)运行分析,包括岗位分析、定期分析、专题分析。岗位分析的主要依据是交接班检查、巡回检查、监盘等所获得的运行参数变化及设备的状态变化信息,查明变化产生的根源与实质,使运行岗位人员明确设备系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岗位分析是运行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它的开展深度是运行人员值班质量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必须做好有关记录,运行管理人员要进行审核。

定期分析一般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一般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对运行表单、典型记录、各种曲线等数据进行整理,针对一段时期内设备系统参数、数据的变化趋势、规律、试验结果以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专题分析是对发生的事故、异常、事故处理等进行总结分析,特别是抓住机组启停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运行中发生的老大难技术问题和频发性的异常操作或工况,深入剖析其产生的根源,从管理上、技术上制定相应的措施,指导日后的运行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两票三制”管理

(一)“两票三制”在提高发电厂安全生产水平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出来的成功经验,也是运行管理的基本制度。发电厂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是对发电设备及系统在启动、运行、停运过程中和在停运期间进行各类检修、检查、实验、测试等项工作以及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各类操作的依据,是检修人员安全施工、运行人员安全操作的保证。

发电厂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具体可行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进行各类检修维护工作中不发生不安全现象。

动火工作票是针对动火工作的特点提出的,它是工作票的延伸。在动火工作管理中,发电厂应对各区域的动火级别、动火工作的具体要求、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动火工作票的使用标准进行严格规定。在已停运的可能引发爆炸、剧毒等危险的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时,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厂领导批准。

发电厂的操作票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正确操作的基础上,对使用操作票的范围、使用操作票的种类、设备设施以及操作人和监护人等必备条件、操作票的填写要求、操作的具体程序、操作票的统计与考核做出明确的规定。

(三)交接班管理制度

交接班管理制度是运行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发电厂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的组织措施,通过它的实施将轮班制的运行人员的劳动协作关系有机地组织起来,保证了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安全性。

交接班管理制度应对运行人员的交接班方式、交接班的主要内容、交接班期间的注意事项、交班与接班的检查及准备工作、班前会与班后会具体要求,并对在交接班期间发生异常等情况做出详细规定。

(四)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严格执行能够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变化规律,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故障或隐患,对确保安全经济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发电厂的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要对巡回检查的人员、方法、路线、项目、周期等有明确、详细的规定,以保证检查工作的协调、统一、规范。

(五)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

设备定期试验、定期轮换工作的正确开展,能够及时发现设备的保护、报警以及备用设备的具体问题。发电厂应认真研究确定各专业系统设备在启动、运行、停运、检修、备用等各阶段所需定期试验或轮换的项目、周期、试验人员等,并对试验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合理调度设备运行,保证备用设备的可用。

第三十条 运行计划管理

(一)为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运行工作应实行计划管理,以保证工作的前瞻性。运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季节或环境变化确定标准运行方式。

2.根据运行方式的变化制定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和措施。

3.制定季节性反事故措施。

4.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考试管理。5.热力试验项目及计划管理。

6.机组计划检修、停备的启停及试验、试运计划管理。7.其他运行生产计划管理。第三十一条 其它相关管理

(一)发电厂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危险点分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以减少事故和提高事故处理操作水平。

(二)发电厂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调度管理制度,对中调管理调度以及电厂管理调度的设备的检修、试验、计划申请、批准程序、批准人员、发生紧急缺陷的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使设备的启停调度严格有序。

(三)发电厂应建立完善的运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每一个运行岗位的职责。

(四)发电厂应建立完善的运行值班管理制度,明确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所从事的操作、监护、监盘、调整、巡视、抄表以及值班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五)发电厂必须搞好工器具的建帐、定期维护、试验与校验、借用、报废等规范化的管理工作。

(六)主控室、继电保护室、热控电子间、电气开关站(变电站)、配电室、制氢站、油库、消防泵房、化学药品贮运间等场所是重要生产场所,发电厂应加强管理,建立规章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五章 检修技术管理

第三十二条 检修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发电厂设备检修应坚持质量优先的方针,根据PDCA循环(P-计划、D-实施、C-检查、A-反馈)的质量管理办法,推行检修全过程管理,开展好设备检修的策划、实施、验收、总结、归档和后评估工作。

(二)发电厂应根据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发电厂设备检修导则》及公司对发电设备检修管理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厂设备点检定修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检修管理计划,逐步实现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降低检修维护成本。

(三)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编制质量管理手册,完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加强工序和过程管理。机组A级检修必须采用监理制。

(四)检修中应积极推广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效率,缩短工期,节约材料,避免浪费,提高设备技术水平,有效降低检修费用。

第三十三条 检修计划管理

(一)发电设备计划检修按A、B、C、D级进行分类。A级检修为恢复性大修、改进性大修。B级检修为扩大性小修,工期处于A、C级检修之间。C级检修为设备标准小修。D级检修停用期约为C级检修的一半,主要指利用节假日及电网低谷期间进行的检修。

(二)发电厂应按《发电厂设备检修导则》的要求进行

年度检修计划和三年检修滚动规划的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检修主要项目、重大特殊项目及列入计划(规划)的原因、主要技术措施、检修进度计划、工时和费用等。

(三)基层企业每年8月份编制次年的检修计划和三年检修滚动规划,包括重要更改项目的技术方案和所需重要设备、备品配件、重要工器具、材料和费用计划,经生产厂长(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生产部。

第三十四条 检修策划管理

(一)基层企业应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检修计划及早编制检修策划文件并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小修(B、C、D级检修)策划一般应提前3个月,大修(A级检修)策划提前6个月,提前一个月具备开工条件。

(二)检修策划管理文件、检修作业指导书等一般应在检修开工前一个月内编制完成,由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修实施目标; 2.检修组织措施; 3.检修进度网络计划;

4.检修中应执行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及规定; 5.检修安全隔离措施、定置图等; 6.检修质量管理程序;

7.检修作业指导书编制及使用导则; 8.检修不符合项管理程序; 9.检修调试工作程序;

10.检修项目计划表(含标项、非标、技术监控、安评、经评项目等)及质量验收计划(含三级验收级别设置和W、H验收点设置);

11.检修总结要求(含技术资料收集、汇总、归档;试验报告、验收报告及专业检修总结)。

(三)检修项目的确定应依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的规定,结合机组设备状态进行编制,大修项目一般应包括:

1.制造厂家要求在大修中进行的检查、检修项目; 2.全面的检查、清扫、测量和修理项目; 3.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项目; 4.更换已到期的零部件项目; 5.技术监控规定的定期检查项目;

6.根据状态检测、诊断结果需要进行检修的项目; 7.需在大修中完成的更改、节能、环保等非标项目; 8.消缺项目。

(四)小修项目一般应包括: 1.消缺项目;

2.重点清扫、检查项目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工作(必要时进行测量和试验);

3.按周期进行的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 4.根据状态检测结果需要进行检修的项目; 5.可以完成的更改、节能、环保等非标项目;

(五)策划文件中应确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负责人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权限,以保证质量监督和验

收系统的正常运转,有效控制各检修项目和工序的施工质量。

(六)检修作业指导书是检修人员为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必须执行的书面文件,检修开始一个月前应完成各检修项目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审核、批准、印刷等。

(七)检修开工前应组织对基层企业的检修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大修检查一般由公司组织检查,小修检查由公司抽查或区域公司检查,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检修策划文件已经批准,其各项内容落实完毕; 2.非标项目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并已向施工班组交底;

3.各检修项目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并已批准; 4.检修物资(备件、材料)已落实,并经验收合格; 5.外委外协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和准备工作结束,承包方特殊工种人员资质审查合格;

6.施工用工器具、安全用具、起吊器具等经试验合格; 7.测试用仪器、仪表、量具有质量鉴定合格证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8.修前各项试验、技术鉴定和状态检测工作结束; 9.组织检修人员进行安全规程、策划文件、检修作业指导书学习,必要时经考试合格;

10.监理单位已到现场并已按监理作业计划开展工作。第三十五条 检修实施管理

(一)设备系统正式解体检修前应首先确认与运行系统、带电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已经执行,办理好允许开工项目的工

作票、危险点分析票等手续。

(二)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解体时,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指导,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设备问题,掌握设备内部状态,鉴定以往检修和技改成果。

(三)设备解体检查基本完成后,应及早召开检修阶段会,对解体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检修项目、进度、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在检修进行到一半之前报公司批准。

(四)检修过程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并及时做好记录,所有记录应完整、正确。

(五)质检验收人员应严格按质量验收计划设置的验收级别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并应实测实查,实行验收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若验收不合格,质检人员应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经返工仍不能合格者,按不符合项程序进行处理。

(六)检修中应特别注意对检修质量极其重要的特殊工艺(如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探伤等)和隐蔽工程的控制,应对这些工序进行连续监督,并保存工序、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记录。

(七)设备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按检修调试工作程序进行分部试运、冷态验收和整体试运工作。分部试运前必须确认相关设备检修工作已全部结束,工作票已终结或临时收回,重要设备或系统的试运要有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的试运措施。参加试运的人员应包括检修、质检、运行和生产管理人员。

(八)设备分部试运全部完成后,由发电厂生产领导主

持进行冷态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机组整体热态试运启动。

(九)整体热态试运期间,检修人员、运行人员和质检验收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经大负荷试运合格后,由生产调度向电网调度报竣工。

第三十六条 外包项目管理

(一)外包项目承包方应具有相应的业绩、资质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方。

(二)加强对外承包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对外承包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验收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防止“以包代管”。

(三)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承包方施工队伍应严格执行企业相关安全管理和生产场所准入制度,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使用的计量器具、仪器应符合相关安全和技术标准,并校验合格。

第三十七条 检修总结与资料管理

(一)机组大修后20天内安排进行修后热效率试验,一个月内完成检修总结并上报公司。

(二)大修总结报告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规定的格式编写,主要内容包括:检修质量、进度、安全、人工、物资消耗、费用、过程管理等方面。

(三)小修总结报告可参照大修总结内容编制。

(四)机组检修后应及时整理检修技术资料并分级归档,内容包括:

1.检修策划文件;

2.机组冷、热态验收报告;

3.机组检修前、后热效率试验报告; 4.机组检修工作总结; 5.检修技术记录; 6.设备系统异动单;

7.更新和新增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 8.试验、调试、鉴定报告;

9.有关单位对设计、材料、标准、技术说明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文字资料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导则根据相关国家、部委或行业颁发的规程、标准等制定。

第三十九条 本管理导则适用于大唐国际所属区域公司、直属火力发电厂及控股火力发电公司,实行三级责任主体管理体制。

篇5: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行部门管理规范

工会工作条例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 工会与共青团 适用范围 公司全系统

废止说明 原《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条例》废止

内容概要 本条例根据《中国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大唐国际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共九章五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组织机构的建立、工会主席和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等,对指导基层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各级工会组织团结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大唐国际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结合大唐国际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唐国际工会)在北京市总工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委和大唐国 1 际党组的领导下,领导、指导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群众工作,是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大唐国际和谐建设,促进大唐国际健康发展。

第四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服务,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 工会组织机构

第五条 大唐国际所属单位按照《工会法》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大唐国际新项目筹建时应建立工会组织,在企业投产的同时必须建立工会委员会。具备法人条件的工会委员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各单位工会委员会的建立,须报上级工会批准。各单位工会组织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第七条 大唐国际按照大唐国际专业、区域公司以及基层单位三级管理体系建立工会组织系统。

(一)大唐国际工会接受大唐国际党组和北京市总工会的领导,接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委的指导,对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工作给予领导和指导。

(二)大唐国际工会按照联合制和代表制组成。由大唐国际所属单位工会主席及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工会委员实行替补制。

(三)大唐国际工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在工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八条 大唐国际所属单位工会

(一)大唐国际所属专业公司和区域公司的工会组织,其属地关系原则上挂靠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总工会。大唐国际所属基层单位工会,其属地关系挂靠在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地级市的总工会。

(二)大唐国际所属基层单位工会接受同级党委(党组)、区域公司和专业公司工会以及属地工会组织领导,未列入区域公司和专业公司管辖范围的单位,接受同级党委(党组)和大唐国际工会以及属地工会组织领导。

(三)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人,委员若干人,必要时可设副主席并报大唐国际工会备案。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提名,经民主程序选举后,按照属地和行业关系报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其中干部职级变化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接受其监督。基层各单位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相应组织机构,配备专(兼)3 职工会干部。

第十条 大唐国际基层单位工会委员会一般按不低于本单位职工人数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条件具备的,应设立工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权力机关。工会委员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工会会员监督。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工会委员会届期相同,可连选连任。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会员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决定涉及会员利益的重要事项和工会工作其它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工会委员会或二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同时召开,但必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五条 各级工会委员会是本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4 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会工作需要,设立相关工作机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

第十六条 工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工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讨论或决定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和措施;

(二)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向本单位提出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六)应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问题。

第十八条 大唐国际所属基层各单位工会的生产车间、班组可建立工会分会、支会或工会小组。会员民主选举分工会主席、工会小组长,组织职工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工会积极分子作用。

第三章 基本任务和基本权利

第二十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落实本单位党组(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向上级工会组织反映本单位工会工作情况;

(二)对本单位所属各级工会组织实施领导,对工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评和全面协调;

(三)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定期或及时向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党组织汇报、请示工作;

(四)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五)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六)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创新、岗位练兵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七)组织对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进行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先进和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教育和引导职工弘扬企业精神,实践企业理念,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九)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 6 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十)维护女职工群体的特殊利益,组织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

(十一)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建设;

(十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第二十一条 工会的基本权利:

(一)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二)在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工会须有代表参加;

(三)工会在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相关规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时,有权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

(四)工会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制止并向企业行政提出解决的建议;有权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有权依法对企业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施工、使用进行监督。

(五)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时间的,应事先征得企业的同意。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参加工会活动或从事工会工作的,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 工会主席

第二十二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依法配备专(兼)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是共产党员的进入同级党组(党委)。工会主席系兼职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

第二十三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主席、副主席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工会主席出现空缺,须按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各单位的工会主席候选人,应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提名。

第二十四条 工会主席的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三)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四)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第二十五条 工会主席的职权:

(一)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二)参加本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8(三)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四)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五)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七)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八)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第二十六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

第二十七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工会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限;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二十九条 新任的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第五章 工作机制和制度

第三十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应督促本企业建立全员劳 9 动合同制度,帮助和指导职工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一)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二)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四)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五)监督本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应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机制。依法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工会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内容。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生效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中的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女职工、少数民族职工代表应占有相应比例。

(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可与会员代表大会 10 或会员大会同期召开,分别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三)大唐国际所属各基层单位的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得以股东(代表)大会取代职工(代表)大会。

(四)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1、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4、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5、依法行使各项民主选举权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可以由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予以试行,并提交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

第三十三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应督促本企业建立和规范厂务公开制度。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企业发展方针目标的决策、规章制度的制定、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等重大问题,做好厂务公开、民主议事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企业的民主政治建设。

第三十四条 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工会应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本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负责。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第三十五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应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应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应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建立完善工会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

第三十七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应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工会。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预防功能,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报、预防工作。

第三十八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应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互济、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等工作。有条件的工会可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

第六章 女职工工作

第三十九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组织,有十名以上女会员的单位,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十条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本单位工会女主席、副主席担任。没有女主席或副主席的,由符合相应条件的工会女职工委员担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

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委员会依法维护本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重点是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禁忌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险等特殊权益。

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委员会定期研究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问题,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重要问题应提交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 女职工委员会应加强对女职工的“四自”教育,深入开展巾帼建功立业等活动。同时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工会应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

第七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依法设立独立银行账户,自主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制度,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第四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凡有工资收入的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会费;

(二)各单位依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三)工会事业收入、行政补助及其他收入。

第四十七条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服务。各单位工会应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接受上级工会审计,并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会员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

第四十八条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加强工会财务、财产管理和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第四十九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行政要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工会经费,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设施、场所及其它必要的物质条件。

第五十条 各级工会的经费、财产和企业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任意挪用和调拨。

如果工会组织合并后,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 14 组织撤销或解散,其经费财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八章 工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工会

第五十一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组织与本企业行政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平等合作,共谋企业发展。工会与企业可以通过联席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建立协商沟通制度。

第五十二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督促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会会同企业开展的职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劳动竞赛、技术创新、职工疗休养、困难职工补助、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所需费用,并严格管理和使用。企业行政应依法支持工会履行职责,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十三条 大唐国际工会负有对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工作指导和服务的职责。为基层单位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帮助各基层单位工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基层单位工会在履行职责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工会代行工会维权职责。

第五十四条 建立上级工会保护下级工会干部责任制。对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或不公正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工会干部,上级工会应提供保护和帮助;上级工会与下级工会、企业行政协商,可对下级工会兼职干部给予适当补贴。

第五十五条 上级工会应建立对下级工会干部的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对依法履行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六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履行职责,上级工会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罢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适用于大唐国际系统各级工会组织。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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