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再生(精选七篇)
意义再生 篇1
1.1“刺激→反应”论
布龙菲尔德是美国描写语言学最重要的人物, 被誉为“美国语言学家之首”。他用“刺激→反应”的理论来解释语言。他说:“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到刺激 (S) 时让另一个人去作出反应 (R) 。”他的这一假说, 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人类借助语言进行交流, 在实践层面, 这种交流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建立在交流的社会性上的。交流的社会性或社会的实践以各种方式保证每一个语言形式所特有的、也是相对而言的恒定性和特殊性。他在理论上为翻译的交流提供了可能性。
1.2“意义即用法”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1989-1951) 是当代英国著名哲学家, 是当代分析哲学的首倡者和主要代表人物。他认识到, 语言并不是由所有描述事实或事态的命题组成的封闭的, 完成了的整体, 而是各种各样, 功能各异, 彼此之间仅具有家族相似性的语言游戏组成的异质的类聚物。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一种比喻的说法。他把由语言和动作交织成的语言组成的整体称为“语言游戏”。他用游戏的比喻来揭示语言用法之多样性和实践性。
二、交流中意义再生的障碍
2.1含混和反讽
周宪在《超越文学—文学的文化哲学思考》一书中指出, 在现代文学中, 普遍使用了“反讽”, 和大量使用“含混”手法, 使文本的意蕴变得不确定。含混, 又译朦胧、复义、晦涩。具体地说, 含混是指一个单词或表现方法导致多义或歧义, 并引发了不同的态度或感情。反讽:当言辞的表层结构始终处于言不达意的状态, 而真正的语义则在言辞意指方向的反面时, 就出现了反讽。
2.2“意义的缺乏”和“意义的过剩”
在我们解读或翻译一些重要的经典作品或文学名著时, 会遇到两种情况, 那就是“意义的缺乏”或“意义的过剩”。对于“意义的缺乏”或“意义的过剩”, 张汝伦认为 (哲学博士) :这两种情况都存在着意义形式与内容之间的不一致。前一种有时也被称为“语义不足”, 即语言表达无法令读者完全掌握其意义的情况。意义的过剩, 即我们所说的“意在言外”, 指的是语义超过语言表达形式的情况。除了字面意义外, 还有一层隐藏或蕴含的意义。
三、交流中意义的表达
翻译要经历两次意义的转移和变化。第一次是理解原作的意义, 第二次是用目的语将其表达出来。如果说正确地理解原作的意义对译者是一项挑战, 那么将这种理解后的意义再表达出来则是更大的挑战。我国著名的翻译家杨绛 (1911-) , 原名杨季康, 作家、翻译家、学者, 在《失败的经验—试谈翻译》中讲到, 在翻译过程中, 译者一方面得彻底了解原著;不仅了解字句的意义, 还须领会字句之间的含蕴, 字句之外的语气声调。另一方面, 译文的读者要求从译文里领略原文。她认为翻译包括以下几道工序:
3.1以句为单位, 译妥每一句
她总挨着原文的一句一句翻译, 但原文一句, 不一定是译文的一句。原文冗长的复句, 可以包含主句、分句、形容词组、副词组等等。怎样断句、组合, 没有一定的规律, 不过还是有方法和原则。方法是分清这一句里的主句、分句以及各种词组;并认明以上各部分的从属关系。原则是突出主句, 并衬托出各部分之间的从属关系。
3.2把原文的一句句连缀成章
译文是按原文一句挨一句翻的, 成章好像算不上一道工序。因为原句分断后, 这组短句在翻译的过程里, 已经力求上下连贯, 前后呼应, 并传出原句的语气声调。可是句内各部分的次序已有颠倒, 译者连缀成章的不是原文的一句话, 而是原文句子里或前或后或中间的部分。因此连缀成章不仅要注意重新组合的短句是否连贯, 还需注意上一段和下一段是否连贯。
3.3洗练全文
把译成的句子连起来, 即使句句通顺, 有时也难免重叠呆滞的毛病。西文语法和汉文语法繁简各有不同。西文常用关系代词, 汉文不用关系代词。西文语法, 常用“因为”、“所以”来表达因果关系。汉文只需把句子一倒, 因果关系就很分明。至于怎样把每个短句都安放在合适的位置, 避免重复啰唆, 那就全看译者的表达能力了。
3.4选择最适当的字
选字有许多特殊的困难。没有等同事物的字, 所谓“名物不同”, 压根儿无法翻译。有的译者采用音译, 附上原文, 加注说明。这就等于不翻译, 只加注解释。有的采用相似的字而加注说明。翻专门术语, 需了解那门专业所指的意思, 不能按字面敷衍。
四、结语
意义是一个不断被建构的过程。在翻译中, 译者对语境再次赋予生命时, 拥有了对语境的控制, 其所构建的话语空间成为了新的阅读和想象空间, 译者的主体因素占了上风。在文学翻译中遇到含混与反讽, 意义过剩和意义缺乏时, 要找到字面意义和字面之外的意义。翻译语码转换中体现了语言的发展变化和历史文化的时代变迁。语言只有在交流中才能产生意义。译者需要从词语、句子、篇章的角度解读和建构源语的意义, 不可任意解读, 必须和作者的意图以及原作的语言相结合, 共同完成对意义的阐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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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合料再生工艺及其环保意义 篇2
目前, 绝大多数沥青混合料是在加热条件下完成制备的, 其旧混合料的再生过程当然也应在加热的状态下完成。要得到高质量的再生沥青混合料, 除了必须对旧料及应当添加的新材料 (包括沥青和其它再生剂) 准确计量, 保证“矿料级配”和“油石比”符合要求之外, 还需在加热的状态下对混合料各组分进行充分的搅拌, 才能使再生沥青混合料重新获得应有的路用性能。
1 国内外基本技术水平
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最初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的北欧国家, 由于在沥青路面修复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旧沥青混合料, 不仅造成了大量有用材料的浪费, 而且由于这些材料的难以降解对储存地带的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正是在这种情况下, 沥青路面的再生利用提上了日程并在再生利用的工艺、工序和专用设备的研制及应用诸方面发展较快。特别是随着高等级道路的大量修建, 沥青路面的再生技术水平在应用中逐步提高和日趋完善。
目前, 随着我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建和通车的高速公路 (包括汽车专用路、一级路和类似等级的道路) 先后进入大修期, 国际范围以石油及其制品为代表的不可再生能源危机的持续发展, 使得沥青路面材料的再生利用显得更为迫切且意义重大。今后的发展方向是通过再生工艺和专用设备的不断优化和创新, 达到沥青路面材料再生的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和再生路面综合功能的进一步提高。
2 沥青混合料再生方式综述
沥青混合料的再生工艺分为厂拌再生和就地再生。按加热方式不同又可分为热拌再生和冷拌再生。这样就形成了四种主要再生方式:厂拌热再生、厂拌冷再生、就地热再生和就地冷再生。
2.1 厂拌热再生
厂拌热再生是将翻挖或铣刨的旧沥青混合料运回再生拌合基地, 使用具有再生功能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在热融状态下混合、搅拌, 形成符合要求的沥青混合料。由于材料基地具有相当完善的试验手段, 因此可对旧料的性能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 并提出恢复材料性能应添加的新沥青、级配矿料和其它再生剂的种类和量化值, 同时拌合基地的再生设备性能较为优良和完善。上述条件为旧混合料经合理工艺形成符合要求的新的沥青混合料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2.2 厂拌冷再生
厂拌冷再生技术, 一般先将旧沥青混凝土路面经过翻挖、回收、破碎和筛分后, 在再生基地利用固定式厂拌设备进行搅拌 (同时按一定比例加入新的级配矿料和乳化沥青等粘结材料) 形成新的用于基层或底基层铺筑的施工技术。这项技术不能充分利用废弃材料中的旧沥青, 生产过程几乎不需要专用设备就可实现。对于不能热再生回收的旧料, 可以有效解决旧料废弃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实践证明具有比较重要的应用价值。但由于再生材料是在冷态状态下拌和而成, 其混合料各组分分布均匀性和粘结性较差。所以, 厂拌冷再生混合料显然不适宜沥青路面的重新铺筑。
2.3 就地热再生
就地热再生, 又称现场热再生技术。它是通过路面现场加热、铣刨翻耕、混拌、摊铺、碾压等工序, 一次性就地实现路面的再生。具有工效高, 对公路运营影响程度低等优点。但笔者认为, 由于铣刨翻耕工艺产生的沥青混合料 (亦称铣刨料) 的矿料级配已出现较明显的改变;同时作业路段不同必然使得旧混合料中的油石配比出现差异。这些因素使得就地再生作业过程中很难找到恢复原材料级配的可遵循的规律 (或者就无规律可循) 。因此其再生拌和质量很难控制, 从而影响其再生路面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寿命。
2.4 就地冷再生
就地冷再生工艺是利用大功率路面铣刨拌和机将沥青面层铣刨破碎后加入新料, 经拌和和重新摊铺后由压路机压实完成。显然, 这种再生工艺的材料是在常温下完成的, 使用的粘结剂也是在常温下呈液态的乳化沥青等材料。由于乳化沥青的破乳需要一定的时间 (道路铺筑后的养生期不低于7天) , 因此造成对交通流的影响较大, 同时工程材料成本也较高, 因此就地冷再生工艺实际工程应用较少。
3 厂拌热再生的技术优势和经济性
由上述各种沥青混合料再生技术的优劣分析, 能够看到不同的再生方式适于不同的作业目的。但作为一种大规模的工程方式, 厂拌热再生方式具有较为显著的技术优势和更好的经济性。这主要表现在下述方面:
(1) 厂拌热再生即在再生基地固定作业, 无论是专用设备的配套质量, 还是试验手段和材料供给都较其它方式更为方便、准确和快捷。
(2) 再生过程中的技术参数容易保证。如混合料的级配指标、加热温度及其拌合周期、添加沥青材料的温度指标和油石配比等主要过程参数容易实现较为精确的掌握。
(3) 基地固定作业具备较好的材料储存条件, 因而使得旧沥青混合料的含水量、杂质含量和骨料的粒径级配等指标得到更好的保证。
这些特点和技术优势, 使得厂拌热再生工艺生产的再生混合料在大批量生产的基础上, 能够更好地保证材料的再生质量。而旧沥青混合料中含水量的降低能够有效降低燃料的投入, 在保证材料再生质量的前提下具有更好地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价值。
4 厂拌热再生工艺的技术进步和典型设备
在厂拌热再生工艺应用领域, 我国道路科研和工程部门近年来取得了一系列技术进步。其中山西省交通系统立项研发的以热风循环加热为主要技术特征的LZ-20型再生设备具有更为突出的性能。图1是LZ-20型再生设备的主要结构组成示意。
与传统型沥青混合料再生设备相较, LZ-20具有下述主要特点:
(1) 热风循环加热工艺能够在再生过程中有效地规避和降低材料的二次老化, 保证沥青混合料的再生质量。图2是加热筒内部在作业时的工作温度的梯度值, 由于在结构设计上将加热炉与被加热的滚筒装置分别设置, 这就形成了独有的热风循环加热工艺。从而避免了加热火焰对材料的直接作用。实体工程应用表明, 加热筒中的峰值温度低于550℃, 且相当部分的加热区在500℃以下。故有效规避了沥青材料的在再生过程中的二次老化。
(2) 旧的沥青混合料在采集、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往往含有一定比例的杂质 (特别是原路面的剥离常常使得一些基层材料进入旧料中) , 若不及时清除将对新的再生材料的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设置了打散筛分装置, 能够使沥青混合料进入加热前去除这些杂质, 使旧材料的纯洁性得到保证。
(3) 加热滚筒中轴线与地面的夹角可实现2~5度可调, 从而使得常温旧旧沥青混合料在滚筒中的滞留时间可根据加热效果进行适时调整, 从而保证加热材料达到加热温度的设计值。
5 结语
这些工艺和设备结构的改进使LZ-20成套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 (特别是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路用性能) 得到有效地保证, 也使设备使用的可靠性、实用性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至今已在山西大运、运风等高等级公路的沥青路面改造和日常养护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社会效益。
摘要:沥青路面混合料的再生利用对于节约宝贵的筑路材料, 特别是不可再生的石油资源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基于该目的, 对再生工艺和再生设备进行必要的总结和技术优化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基础条件之一。
关键词:沥青路面,再生利用,节能环保,专用设备,分析,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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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在交流中让意义再生 篇3
在翻译实践中, 特别是在文学翻译中, 整个翻译过程都在与意义打交道。但意义并不是一种客观的、唯一的、确定的存在, 意义的这一本质特征给翻译实践活动带来很大的障碍。在意义问题上, 奈达的探索是持续不断并不断发展的。早期他对意义的认识主要依据描写语言学的观点, 将意义分为“语法意义、所指意义和内涵意义”。后期他又采取了社会符号学的意义观, 把意义区分为“修辞意义、语法意义和词汇意义”, 有进一步分为“所指意义和联想意义”。前期到后期, 奈达对意义的区分更加深入, 这样的意义分类法对翻译实践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并且有很强的操作性。除此之外, 还有其它的意义的分类方法, 它们都对翻译活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探讨意义再生的可能性
意义在交流中可以再生, 即读者或译者对原作的理解, 是基于他们自身的教育背景及文化修养等因素。布隆菲尔德从实践层面认为, 交流的可能性很大程度上也是建立在交流的社会性之上。许钧认为对翻译而言, 最有效、最直接的帮助, 是在理论上明确意义不是给定的, 词语的意义不是孤立的, 文本的意义不是词语意义的简单相加。要产生意义, 需要交流者双方的参与, 需要交流者双方所处的特定坏境, 需要激活意义所不可缺的交流的社会性。即话语要产生意义, 并让意义流通, 需要一个真实的交流行为, 也离不开一个具体的交流坏境, 如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用法”理论。对于原作意义的理解, 并没有所谓恒定的意义, 因为意义是建立在特定的语境上, 正如“一百个读者就会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对于一部作品, 不同的读者或译者会有不同的理解与阐释, 翻译的过程中意义的理解需要综合考虑上下文语境, 目的语读者接受能力等社会因素。意义的可再生指的是交流过程中对话者双方在特定的语言坏境中激活交流的社会性。一个词或词语单个是这层意思, 在特定的语境中可能会变化, 因此不能孤立地理解它们, 最好通过上下文理解。例如“entertain an idea”不能理解为“娱思”, 这里“entertain”不是“娱乐或招待”的含义, 而是“hold or accept an idea”.因而意义在交流中的可再生性是基于语境, 交流者双方的真实交流行为及其社会性。因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避免词对词的死译, 而是结合特定的语境, 使原作的意义能再现给目的语读者。读者在阅读原著的过程中也应该坚持此原则, 使意义的理解始终建立在上下文的语境中而不是孤立的词对词直译, 这样会扭曲原作的意义。
意义的再生性在翻译中尤为显著, 翻译是原作者与译者之间的一种交流, 而译者又是原作者与目的语读者之间沟通的桥梁, 这里译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他对于原作的再创作应该基于对原作全面透彻的理解, 不仅要结合上下文特定的语境, 还要尽可能站在原作者创作的社会背景及意图阐释其意义, 使读者尽可能达到像原语读者一样理解原作的效果。交流在意义的再生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 只有在交流中语言才会有意义, 即在一定的语境中, 说话者双方产生真实的交流行为, 并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性时, 这时意义才会再生。因此意义的再生需要交流行为的发生, 交流者双方基于特定的社会性在一定的语言坏境中, 通过言语行为实现交流的目的从而使意义得以再生。意义的再生不是凭空产生的, 对原作的理解不能建立在脱离原作语境的孤立的理解上, 不仅误译了原作还误导了读者, 应该对原著作者及读者负责, 不仅提高了翻译的理解能力, 也会促进两种语言及文化的交流。没有一种永久不变的意义, 即无论对于词还是短语句子等的意义, 在不同的语境会有不同的意义, 并非恒定不变。在不同的上下文中, 一个词的意义也会发生细微的变化, 因此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考虑所处的环境, 避免词对词的直译或死译, 这样会使原作的意义及思想支离破碎, 从而阻碍了读者对原作的欣赏, 译者也未能完成翻译任务。意义在交流中的再生, 不仅要考虑交流者双方所处的特定语境, 还要有真实的交流行为, 并且在一定的社会大背景下完成, 意义的再生性才得以实现。
三、探讨意义再生的障碍
无论是在翻译实践还是翻译理论中, 尤其是在文学翻译中, 一词多义、意义含混、意在言外等障碍给译者让源文本意义的新生提出了不少难题。面对这种情况, 译者首先应该弄清原文的含混或无法理解, 是作者的有意追求还是无意为之。若是前者, 译者应该尽量避免误读;若属于后者, 则可以注解的形式, 向读者阐明自己的理解。对于“意在言外”, 杨绛提出译者不仅要彻底了解原著, 还需要用目标语读者的语言, 把原作的语言内容原模原样表达。
四、结语
总之, 译者在翻译过程中, 应充分考虑原作的创作的背景, 词语或句子所处的特定语境, 及目的语读者的接受程度, 通过对原作的再创作使意义在原作者与读者的交流中得以再生, 从而使读者会达到与原作读者同样的效果。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布隆菲尔德的“意义即用法”, “meaning is language in its use”。因此, 意义只有在真实的交流行为中才得以再生。
参考文献
[1]谭载喜, 编译.奈达论翻译[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84:31.
[2]谭载喜, 编著.新编奈达论翻译[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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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绛.失败的经验——试谈翻译//金圣华, 黄国彬, 主编.困难见巧—名家翻译经验谈[M].三联书店 (香港) 有限公司, 1996:93-94.
意义再生 篇4
(一) 我国水资源现状堪忧
水是生命之源, 但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的国家。具言之, 我国水资源现状呈现三大特征:第一是总量丰富, 但人均不足, 供需矛盾突出。我国668座大中城市中有400多座严重缺水, 每年因缺水导致经济损失和粮食减产等问题突出, 供需关系呈紧张态势。第二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受季风气候影响, 我国年降水量自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逐渐递减, 形成南多北少的格局, 西北地区尤为严重。[1]第三是水污染严重。据有关数据显示, 我国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 工业发达城市河段问题突出, 其中有78%不适合用作水源, 除此之外, 城市地下水50%受到污染。[2]因此, 在现实面前, 我们不能忽视问题, 更不能坐以待毙。
(二) 再生水立法缺失较严重
水资源之重要性和我国水资源现状之间之不可调和, 让我们更加有理由重视它。事实上, 我国的各个行业都在努力做好这件事, 其中包括技术层面的不断革新、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甚至还有一些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但是总体而言, 我国在水资源方面的相关立法相对缺失, 再生水立法就更加屈指可数。例如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一些地方的相关立法。对于再生水, 全国人大并未制定一部法律来引导、推广、管理和规范, 地方立法上昆明、西安等有相应条例办法。但这些地方立法中对再生水的界定不清晰, 有些地方表述为“中水”。其实, 对再生水的界定, 不仅是语言表达层面的问题, 更是水资源的范围、水质标准、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三) 再生水概念法律界定之法理意义
法律概念在一部法律中具有其独立的功能作用。总体而言, 法律概念具有五大作用, 即表达作用、认识作用、改进并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作用、对法律事实的界定作用、对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约束作用等。[3]再生水这一概念无疑也应具备一般法律概念的作用。具体而言, 如果要对再生水立法,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这部法是成体系的, 在这个体系中, 再生水概念之准确界定十分重要, 因为它统领着整个立法, 是整个立法之核心。如果再生水概念的法律界定模糊、笼统, 一方面会使法律出现漏洞导致对再生水认识不清进而影响个案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可能会给一些人留可乘之机去利用这一缺陷从事违法活动或巧妙规避法律的禁止性、命令性规定从而损害公民、国家、集体的利益, 反而让利益损失者得不到救济与赔偿。因此, 再生水概念之法律界定对再生水整体立法至关重要。
(四) 再生水概念法律界定之现实意义
再生水概念终究是要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的, 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认知方面, 有良好的认知才会有良好的连锁反应。首先, 其之于执法、司法、守法者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并且更多的是给实务界提供了一个标杆, 换句话说, 其在最大程度上为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一个是与非的标准。让他们在确定做出正确的判断后能够顺利进行之后的工作。可以想象, 如果一个法律工作者缺乏对再生水的基本认知, 那么他如何能够公正执法、公平司法、认真守法。其次, 以经济的视角可知, 再生水相较自来水来说价格优惠, 提高企业和居民对再生水的认知力, 有助于再生水走进企业、走进千家万户。企业使用再生水生产可以降低开支, 提高收益。居民使用再生水也可以节约生活开支。最后, 从社会的角度分析, 再生水是一种循环经济的体现, 使用再生水有利于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逐渐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 从而构建生态文明国家, 走可持续循环之路。
二、再生水概念法律界定之可行性
(一) 国外经验之借鉴
再生水回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保持水资源的整体趋势, 早在上个世纪, 就有一些国家已经十分重视再生水回用并且颁布了一套完整严格的法律体系, 比如美国、以色列等因此, 发达国家的再生水立法经验和再生水回用技术等等都可以为我国所借鉴。
(二) 国内经验之借鉴
我国一些省份已经先行探索再生水回用之路并进行了相关立法。比如《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2009) 、《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 (2012) 、《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 (2010) 等。对此, 我们认为可以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和完善立法。
(三) 国家政策支持及人才的涌现
我国历代领导人都十分重视环境与资源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五位一体”新格局, 明确将生态文明摆在突出位置,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也刚刚进行了大修, 足见国家对资源与环境保护的重视。与此同时, 国家也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再生水利用。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 也有大批的法学家不断涌现, 为国家生态建设献言献策, 再生水相关立法具备强有力的后盾。
(四) 再生水概念法律界定之方法
一般而言, 对于概念的界定, 需要阐明某一事物得以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征。目前, 再生水概念的最大问题在于不统一, 之前对再生水概念的界定大多单一地采取了抽象概括的方法。我们认为, 抽象概括的定义与具体的列举并存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其中的列举可以包含正向列举, 也可以包含反向列举。这样, 可以给再生水概念留有发展的余地。
三、再生水概念法律界定之设想
(一) 再生水概念之初步探索
“再生水”一词起源于日本, 其主要是指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 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非饮用水。[4]目前, “再生水”这一术语有着不同的称谓, 有些地方称之为“回用水”、“循环水”或“中水”, 实际将“中水”与“再生水”混用的情形也比较常见。如:建设部中将“中水”定义为:“部分生活优质杂排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生活杂用水指标》, 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5]西安市指出:“再生水, 是指城市雨水、污水等经收集处理后, 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 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水。”《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对再生水与中水做出了不同的定义, “再生水, 是指污水和废水经过处理, 水质得到改善, 回收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 是指污水和废水经净化处理后, 达到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或者《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再生水。”
(二) 再生水与中水概念之辨析
再生水和中水在多数情况下是被等同看待的, 但是从立法的角度来看, 两者还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 我们需要在比较与分析中正本清源。“中水”是相对于上水和下水而言的。[6]《现代汉语词典》对“中水”的定义是: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雨水等, 其水质介于清洁水和污水之间, 可以用来灌溉田地、冲洗厕所、回补地下水等。[7]《现代汉语词典》将“再生”定义为:是指对某些废品进行加工, 使其恢复原来性能, 成为新的产品, 如再生纸、再生水等。[8]显然, 再生水与中水有以下不同:
一是水源不同。中水的水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基坑排水。再生水的水源不局限于次, 其还包括雨水、海水、苦咸水。以此看来, 再生水包含中水, 中水是再生水的一部分。
二是技术要求不同。由于水源不同, 中水处理的技术和海水、雨水、苦咸水处理的技术也有所不同。中水与经过处理的海水、雨水、苦咸水的水质标准、用途等也不尽相同。因此, 再生水与中水不应混同使用。
(三) 再生水概念法律界定之设想
再生水与中水之不同如用法律界定则会更加明确。对中水之法律概念, 我们建议这样界定, 中水, 是指经过处理后的生产生活废水, 按照其不同的用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 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9]对再生水的法律概念, 我们认为应该这样界定, 再生水, 是指对生产生活废水或原来不能作为生产生活的用水进行处理后, 使其达到相应用途的水质标准后在一定范围循环使用的水。其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经处理达标的生产生活废水即中水, 水质达标后只能作为非饮用水;另一类是经处理的海水、雨水、苦咸水等, 水质达标后, 既可以用于一般生产生活所需, 也可以作为饮用水使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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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2:1619.
意义再生 篇5
一、社会再生产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 生产和消费。
生产和消费具有同一性。一是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发展自己的能力, 也在生产行为中支出、消耗这种能力, 例如体力和脑力, 这就是一种劳动力的消费;二是生产行为本身就它的一切要素来说也是消费行为。生产资料被使用、被消耗, 例如原材料、燃料、厂房、机器设备等消费, 这就是一种生产资料的消费;三是生产也不仅是消费的手段, 消费也不仅是生产的目的。生产直接是消费。一方面, 生产为消费提供材料、对象。产品是依靠工厂生产出来的, 没有生产就没有产品, 而没有产品也就没有消费。另一方面, 生产又为消费创造了对象及消费的性质, 使消费得以完成。所以, 当生产出一个需要人类消费的产品时, 人类才能够消费, 从这个意义上说, 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一方面, 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因为产品不同于单纯的自然对象, 只有在消费中才证实自己是产品, 也才能成为产品。另一方面, 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 也就是有了消费者消费的存在, 才会产生生产的动机, 因此说消费直接是生产。
(二) 生产和分配。
一是生产结构决定分配结构, 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马克思科学地阐述了生产决定分配的基本原理, 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的“三位一体”的分配理论和分配决定论, 即土地带来地租;劳动带来工资;资本带来利息。二是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 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都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分配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在产品分配领域的一部分, 分配关系就是生产关系的一部分, 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 分配关系对生产关系有反作用。三是分配方式是伴随着生产关系的改变而不断发展变化的。
(三) 交换和流通。
流通本身只是交换的一定要素, 或者也是从交换总体上看的交换。交换只是生产和由生产决定的分配一方和消费一方之间的中介要素。消费本身表现为生产的一个要素, 交换也就作为生产的要素包含在生产之内。第一, 在生产本身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和各种能力的交换, 直接属于生产, 并且从本质上组成生产;第二, 只要产品交换是用来制造供直接消费的成品的手段, 交换就是包含在生产之中的行为;第三, 所谓实业家之间的交换, 不仅从组织方面完全决定于生产, 而且本身也是生产活动。只有当产品直接为了消费而进行交换的时候, 交换才表现为独立于生产之外。
综上所述, 生产是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起点和基础, 它不仅为分配、交换和消费提供物质对象, 而且决定、支配着分配、交换和消费的运动。消费则是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终点, 是生产的目的, 不仅完成生产, 而且还创造出新的生产要素。而分配和交换是联结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
二、社会再生产理论的现实意义
(一) 重视消费理论, 拉动经济增长。
一切生产、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消费, 在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的需要。无论从宏观经济管理的角度, 还是从微观经营决策的视角, 都应该从消费需要出发, 以消费需要的满足、消费结构的合理和消费质量的提高为最终的评估, 实现生产与消费的有机结合, 保证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
现阶段, 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 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而市场导向或市场取向, 要实行市场消费需求导向, 以消费和消费需求为中心。充分发挥消费需求的导向作用, 可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促进产业结构和国民经济结构的优化, 也是解决经济增长和经济创新的根本问题。近几年来, 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 我国消费率却越来越低。2009年, 国家统计局报道称我国居民消费率不及印度, 我国居民消费率不仅低于发达国家, 也低于发展中国家。从需求角度看, 我国的三大需求发展不平衡, 投资和出口增长快, 而消费增长相对较慢, 使得消费的比重不断下降。据2012年12月《扬子晚报》的一篇报道记载, “专家称服装厂关三年, 库存衣服都够卖”, 一方面体现了消费市场的疲软和无力, 产品并没有刺激消费者消费;另一方面, 体现了产品没有达到或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需要产品不断创新。
因此, 重视消费问题, 是推动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增长,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客观要求;扩大消费需求, 是拉动经济发展, 正确引导消费,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刺激消费增长, 是重塑市场经济的微观环境, 改进经营管理的有效手段。
(二) 优化分配制度, 缩小贫富差距。
依据马克思关于生产分配方面的理论, 生产在发生着变化, 分配也必须跟随着发生变化。随着我国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我们也逐渐意识到如果不在分配制度及分配与再分配的效率、公平方面及时作出调整, 它就会反过来影响甚至阻碍我国的社会生产。胡锦涛同志在做党的十七大报告时曾指出,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 整顿分配秩序”, 这一点是对分配制度在质上的调整。按劳分配制度是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 如果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不调整, 将影响我国公有制经济的运行和发展。马克思的生产分配理论对我国分配制度的调整与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 而合理的分配制度又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小康社会的实现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
(三) 实现均衡交换, 改善人民生活。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到, 商品之间的交换是自古到今一切社会、一切民族普遍存在的经济社会现象。马克思也认为, 物质交往是物质生产得以实现的前提, 物质生产从来就是社会性的生产, 它必须以许多个人共同活动为前提, 而这种共同活动只有通过物质交往才能实现。没有交换, 就没有经济, 进而没有市场经济。著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巴斯夏曾说, “交换就是政治经济学, 就是社会全部”。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交换经济, 通过交换实现社会的分工合作、促进地区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交换, 可以带动商业发展, 促进城乡市场商品交流, 改变城市消费环境, 改善人民生活, 也丰富了消费内容。同时, 交换也造就了中国贸易大国的地位, 引起世界的极大关注。相信交换也可以使中国从贸易大国逐步走向贸易强国。
摘要:《〈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写作于1857年8月, 是马克思为出版《政治经济学批判》, 即《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所撰写的一篇导言。在《导言》中, 马克思科学地论证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构成社会再生产的统一体, 四要素之间相互联系, 相互制约, 密不可分。正确处理好这四要素的关系, 对于我国当代经济的高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生产要素,社会再生产,政治经济学
参考文献
[1] .姜涌.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J].理论探讨, 2009
意义再生 篇6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我院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诊治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35例, 其中男16例, 女19例, 平均年龄 (27.51±11.04) 岁。所有患者诊断均符合张之南《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2], 并经血液学检测、骨髓涂片及活检确诊, 其中有15例为免疫抑制剂治疗后的患者, 余为初发患者。另选取同期我院体检中心体检的健康人群35例为对照组, 排除有心、脑、肺等系统重大疾病, 无精神障碍, 其中男18例, 女17例, 平均年龄 (26.71±10.12) 岁, 两组一般资料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给予常规对照支持治疗, 病因治疗及促进骨髓造血功能恢复的治疗, 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方案为10例仅使用环孢菌素, 5例加用抗胸腺细胞球蛋白联合治疗, 平均治疗时间为 (7.87±1.02) 月。
1.2.2 检测方法
抽取所有研究对象肘上静脉血3 ml, 酶联免疫法检测血清IL-2、TNF-α水平, 操作步骤严格安装说明书进行。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分析数据, 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病例组与健康对照组血清IL-2、TNF-α水平的比较。
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血清IL-2、TNF水平显著高于健康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1) , 见表1。
注:与对照组比较, *P<0.01
2.2 治疗前后患者血清IL-2、TNF-α水平的变化。
经免疫抑制剂治疗后, 患儿血清IL-2、TNF-α水平均显著下降, 与未进行免疫治疗组比,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1) 。见表2。
3 讨论
再生障碍性贫血是以骨髓造血系统为靶器官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本病可继发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及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全身心自身免疫性疾病;正常人体的造血系统受各种免疫因素调节, 但再生障碍性贫血患儿存在严重细胞因子调节机制异常, 骨髓抑制性细胞因子如TNF-ɑ、IFN-γ、IL-2等被各种物质激活后发挥抑制骨髓造血的作用。L-2是主要由活化的CD4+T细胞和CD8+T细胞产生的具有广泛生物活性的细胞因子, 是所有T细胞亚群的生长因子, 并可促进活化B细胞增殖, 故为调控免疫应答的重要因子, 也参与抗体反应、造血等[3]TNF-α是单核-巨噬细胞被细菌毒素、组织损伤等产生的一种细胞毒性蛋白, 具有抗感染及免疫调节的作用, 还可刺激其他细胞因子如IL-6, IL-8等分泌, 扩大其生物学效应, 是反映机体炎症与组织损伤的严重程度的敏感的指标[4]。本研究表明, 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血清IL-2、TNF-α水平显著高于健康对照组, 具有统计学差异。
免疫抑制治疗是再生障碍性贫血常用的治疗方案, 对于无骨髓移植适应指征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 免疫抑制治疗是一线治疗方案, 有效率可达70%-80%[5], 其可能机理是治疗后可使体内T细胞功能得到抑制, 骨髓造血的抑制性因子如TNF-α、IL-2、IFN-γ等表达减少, 从而促进骨髓造血, 改善患者病情和预后。本研究显示使用单用环孢菌素或联用抗胸腺细胞球蛋白治疗后, 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血清IL-2、TNF-α水平得到显著下降, 与治疗前比较具有统计学差异。
综上所述, 血清IL-2、TNF-α水平参与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发生与发展, 联合此两项指标检测有助于判断患者病情和免疫抑制治疗的疗效。
参考文献
[1]杨伟, 戴建伟.外科治疗胸腺瘤合并单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 (附5例报告及中国文献复习) .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 2001, 17 (6) :349-351.
[2]张之南, 沈悌.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第3版,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7:20-22.
[3]Dincol G, Aktan M, Diz-Kücükkaya R, et al.Treatment of acquired severe aplastic anemia with antilymphocyte globulin, cyclosporin A, methyprednisolone, and granulocyte colony-stimulating factor.Am J Hematol, 2007, 82 (9) :783-786.
[4]Pape HC, VanGriensven M, Rice J, et al.Major secondary surgery in blunt trauma patients and perioperative cytokine liberation:determination of the clinical relevance of biochemical marker.J Trauma, 2011, 50 (6) :989-1000.
意义再生 篇7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07年1月~2009年1月我院收治的16例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将其设为观察组,同时选取16例正常待产孕产妇为对照组。观察组16例孕妇年龄25~35岁,平均(28.7±0.9)岁;孕周35+4~37+2周;病程5~45 d,平均(25.5±1.0)d。对照组16例患者中,年龄23~36岁,平均(27.5±1.0)岁;孕周35+3~38+1周;病程7~62 d,平均(26.5±1.5)d。两组患者年龄、病程、孕周及分型等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具有可比性。两组均为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其基本情况及分型比较见表1。
两组各项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
1.2 检测方法
观察组及对照组均检测其GM-CSF及血象三系水平。血象三系采用SysmexXE-2100血液分析仪(日本希森美康公司生产)进行检测分析,包括检测其白细胞(WBC)、红细胞(RBC)及血小板(PLT)三系的数量[5]。血GM-CSF水平检测则采用ELISA法进行检测,试剂盒为上海西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ELISA检测试剂盒。
1.3 统计学方法
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4.0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将对照组和观察组的WBC、RBC及PLT三系水平及血GM-CSF水平进行检测,发现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与对照组比较,#P<0.05,*P<0.01
由表2可见,在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外周血GM-CSF及WBC、RBC、PLT三系的检测中,观察组血GM-CSF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即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血GM-CSF水平显低于健康孕妇;而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血WBC、RBC、PLT三系的水平也大大低于健康孕妇,由此可以在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治疗中根据血GM-CSF及WBC、RBC、PLT三系的选择制订最佳的治疗方案及调整药物剂量等。
3 讨论
目前,国外沿用Camitta(1976)提出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SAA)诊断标准:外周血中性粒细胞<0.5×109/L,血小板<20×109/L,贫血及网织红细胞<1%。具备上述3项中的2项,并有骨髓增生重度减低(<正常值的25%),或增生减低(为正常值的25%~50%),其中非造血细胞>70%,即可诊断为SAA;未达到上述标准者为轻型再生障碍性贫血(MAA)。妊娠时骨髓增生低下则相对较常见,常在妊娠开始时出现全血细胞减少,而在分娩或妊娠中止后恢复[6,7],但是少数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可延续到产后。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生存率,母亲为53%,婴儿为75%,69%的患者妊娠过程顺利[8],故对坚持继续妊娠的母亲可采用间断输血治疗,但病情恶化时应终止妊娠。此时可随时监测外周血WBC、RBC、PLT三系及其对应因子的水平来随时制订合理的治疗方案或调整药物的使用剂量、种类等[9,10]。
再生障碍性贫血分为急性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和慢性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近年来对两种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研究一直很多。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则远比单纯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要考虑的因素多得多,如何能在不影响胎儿及对母体伤害最小的基础上,控制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成为近年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研究重点[10,11]。而要想达到此目的,就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即解决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的原因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时患者血液各项指标的变化[12],只有了解了这些,才能采取措施,制订方案,并且达到对胎儿及母体伤害最小的目的。本文中,笔者针对16例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资料,对其外周血中GM-CSF及血象三系(WBC、RBC、PLT)进行检测比较,从中发现其变化水平,从而制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