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平台会计核算(精选十篇)
投资平台会计核算 篇1
面临着企业经营活动内容的庞大, 实际业务的繁杂, 学习会计核算困难, 掌握会计核算更难。在《会计核算速成》[1]投资活动章节中, 以“人工智能学”理论作为指导, 以决策论作为研究方法对于各类投资活动的经济业务的决策逻辑进行了阐述, 说明了它们各自的决策判断方法, 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其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的决策方法。为了使投资活动的会计核算判断决策方法的使用更加方便, 使之与企业的日常业务更紧密地联系, 尽力使其发挥更高效的作用, 对投资活动进行有条理的梳理并简化, 让会计核算判断决策方法的使用更方便, 提高会计人员编制会计分录的速度以及帮助初学者对其会计核算进行更快、更有效地学习。
2分析改进
本文通过实地对比中小企业投资活动业务核算的调查, 发现《会计核算速成》第七章对投资业务的核算过于严格, 因此, 我们对其进行分析改进, 简化其决策判断导航图, 对其会计核算判断决策的逻辑分析进行简化, 省略不必要的会计核算步骤, 以直观、明了的形式展现出来, 最终把投资业务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问题整理归纳, 总结出一个简明且完整的核算体系, 建立了一种具有逻辑性的推理方法, 得到会计核算判断条理, 简化判断过程, 提高会计人员核算的能力和速度, 经过整理这些核算的决策方法归类为图1。
3改进后的分录汇总表
根据上面归纳的决策判断导航图, 以对应的分录序号编制了下面的投资活动核算分录汇总表 (表1) , 并对每笔业务附有说明, 使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在处理众多企业投资性经济业务时, 可以摆脱核算的繁琐性, 使得会计信息更具时效性, 会计人员的工作也更有效率, 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让初学者系统清晰地掌握会计核算。
参考文献
关于会计投资核算的知识点 篇2
投资一般应按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来计量的。但是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投资成本就要进行调整了,那么,初始投资成本调整成为新的投资成本采用什么方法?
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即股权投资差额,经调整后的成本就成为新的投资成本。
当收到被投资企业分派的属于投资前累积盈余的分配额冲减投资成本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按减去收到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当取得股权投资后,由于减少被投资企业股份,而使原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则按原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二、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损益的确认一般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来进行确认。投资损益主要来自二:一是收到被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息或股利;二是由于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调整而产生的差额;三是投资回收或转让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收入的差额。
三、投资的披露
投资的披露包括在会计报表中的披露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对企业而言,所拥有或控制的每一项资产都必须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投资也不例外。投资在账簿中的记录,最终都反映在会计报表中。投资在会计报表中如何披露,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哪些内容,也是投资会计所设计的主要内容。
初探固定资产投资的会计核算 篇3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
一、固定资产投资的概述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改造原有固定资产以及构建新增固定资产的投资,也就是固定资产的改建以及扩建和新建、更新等活动。在企业看来,固定资产投资属于生产性投资,直接投资,对内投资。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就是以固定资产作为出资,投资于其他企业或者新设一个企业,从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也是一种固定资产的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的动机有: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效果以及分散企业的投资风险。
二、固定资产投资会计核算的现状
(一)固定资产的对内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企业固定资产购买以后,该固定资产原值等于该固定资产的购买价个再加上其运费,杂费,安装费等;从固定资产记入账中的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记入“累计折旧”账户,那么该项固定资产的余值则等于原值再减去累计的折旧之间的差额。固定资产的原值与固定资产的余额意义上有区别,因为原值能够准确地反映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固定资产数量的增减变化。固定资产的原值同累计折旧账户中的数据共同反映出固定资产磨损的程度,固定资产的更新规模和速度。并且固定资产原值还能计算出多项固定资产效益指标,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等。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尤为重要。固定资产科目一旦入账,任何会计人员不得随意对之增减变化,固定资产减少指的是对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借用、核销、有偿利用或变价出售、安全与完整的责任处理及产权纠纷调处等。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会计准则中规定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在后期该项固定资产增加后的数额不该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增计后的金额如果超过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部分,则应该直接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大修理是指对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新,这也是一种投资。根据准则规定,在大修理前将目标固定资产账面上的余额全部归集到“在建工程”科目,等到全部完工后,再将该科目结转到有关科目上去。但是现如今很多企业发生的大修理支出费用不均衡,企业为了均衡成本负担,准则规定企业可以采用预提费用或费用摊销的方法,记入“待摊费用”账户,以后在结转。
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首先判断该固定资产是否符合确认条件,如果确实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那么企业就该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应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反之按费用化进行处理,记入当期损益。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就不用上述方法判断该固定资产是否符合确认条件,一律按费用化进行后续处理。如果发生的费用较多的情况下,应先通过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等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如果费用较少的情况下,维护或装修等费用则应当在发生的时候计入当期损益。
(二) 固定资产的对外投资
众所周知,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然而在经济日益发展,全社会商品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企业为了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更长远的发展,使自身未来发展更加顺利,许多企业开始对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因而在我国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活动也越来越频繁。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陆续颁布了的一系列会计准则,使我国的会计核算已逐步与国际会计核算体系结轨。我国企业根据准则要求,对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投资方借记“长期投资”“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接受方则借记”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投资方首先对投出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即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方则记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同时按投资应支付的税费借方登记“固定资产清理”贷方记“应交税费”二级科目为增值税、城建税等。最后差额若在贷方记入“营业外收入”,若在借方则记入“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投资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国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国家的会计制度在这些方面并没有做任何的规定,只是明确表示企业可根据自身行业特点自行确定,看起来没什么漏洞,其实这不但有利于企业进行盈余调节,而且企业还能够操纵利润,这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
二是准则规定的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不便于对费用和成本责任中心的考核。一般而言,生产部门的管理决定了企业发生的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多少。企业的修理费用想要大大节约,就要从对车间日常的维护工作做得完善,这样企业的生产效率也会随着提高。然而新准则规定该费用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不再归集到各个生产部门的制造费用,这不仅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失真,并且虚增了企业管理费用的金额,这就会导致责任与权利的不一致,也不利于企业对成本管理。
三是准则规定的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不便于企业的对生产经营进行决策,导致劳务和产品的实际成本信息失真现如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占产品或劳务成本比重较高的一些行业中,企业通常在计算企业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用时,排除了劳务成本或产品成本,但这样不能真实并完整地反映企业生产消耗的水平,且降低了企业的成本信息的使用价值。
四、完善固定资产投资会计核算的措施
(一) 继续沿用旧的会计准则中的关于“固定资产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应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的规定
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会计处理原则,若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与企业销售部门相关,则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的后续支出应计入“销售费用”;列入“制造费用”账户的应该是生产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后续支出的费用;如果是与管理部门有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计入“管理费用”。
(二) 将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制造车间修理费用的支出,记入“预付账款”账户
在企业进行处理时,对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制造车间的大修理费用的支出,应该记入“预付账款”账户,并且分期摊销费用。
五、结论
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投资不仅决定着企业未来的生产规模和能力,同时也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并且影响着企业生产能力水平和未来的发展。如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社会朝向多元化发展,各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时做出正确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起着关键性作用。如何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会计核算会影响双方的经济利益,具有决定性作用,现行的会计制度还有待改善。希望在本次对固定资产投资会计核算的措施的建议中,能够使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郭继宏. 新准则下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J]. 国际商务财会, 2007,(04)
[2]陈光.《今日财富(金融发展与监管)》.2011.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难点解析 篇4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核算及投资收益的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第二、三类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会计准则要求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类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 若该控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会计准则要求在合并工作底稿中, 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准则规定的权益法调整, 若取得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同且会计政策也相同, 则投资单位可以以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进行直接确认投资损益;若取得时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不一致, 则需要计算以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净利润, 以调整后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一般情况下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一致的资产主要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存货, 当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合并报表时被投资单位在工作底稿中应补提折旧或摊销,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 合并报表时被投资单位在工作底稿中应减计折旧或摊销, 当被投资单位存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若存货售出, 按照公允价值应补计成本, 当被投资单位存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 若存货售出, 按照公允价值应减计成本。此时被投资单位调整后的净利润=当期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以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对净利润的影响额。
若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存在内部交易, 长期股权投资第一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第二、三类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投资损益时, 均需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 不同的是第一类内部交易损益需全额抵消, 第二、三类内部交易损益按持股比例将属于投资单位的部分抵消。
综上两种情况, 得出如下公式:
(1) 长期股权投资第二、三类型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被投资单位调整后的净利润=当期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以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对净利润的影响额±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持股比例。
(2) 长期股权投资第一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被投资单位调整后的净利润=当期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以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对净利润的影响额±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投资企业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损益=被投资单位调整后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二、联营 (或合营) 公司与投资公司之间相互出售资产的会计核算
会计教材对于联营 (或合营) 公司与投资公司之间相互出售资产, 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业务, 直接给出投资公司在权益法下个别报表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及投资公司有子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分录, 很多学习会计的读者学完合并财务报表后还是很难理解合并报表的调整分录, 笔者试对该难点解析。
情况一:联营 (或合营) 公司将资产出售给投资公司, 会计教材称之为逆流交易, 该资产若未对外独立向第三方出售则产生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投资公司个别报表及合并报表的账务处理试通过举例说明。
[例1]2012年初, 投资公司A拥有B公司30%的股权, A公司能对B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同年9月, B公司将价值30万元的商品以5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A公司, A公司作为存货直至2012年12月31日尚未出售该批商品, B公司2012年的净利润为100万元。会计教材给出A公司个别报表的处理为:
会计教材给出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调整分录为:
A公司个别报表的账务处理已在难点一介绍, 为理解A公司合并报表的调整分录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将A公司个别报表确认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分解为两个会计分录
(1) 不考虑内部交易损益情况下, A公司按权益法确认对B公司投资收益
(2) 考虑内部交易事项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作调整分录:
第二步:考虑A有子公司合并报表对上述事项如何处理。
假设A、B公司站在同一整体看该部分未实现的60000收益则抵消分录为:
而事实上A、B公司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B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项目不计入A公司的合并报表, 显然当A公司有子公司时需要对上述抵消分录调整。处理原则是:对于联营 (或合营) 公司利润表项目的变动, 投资公司按持股比例以“投资收益”项目反映, 联营 (或合营)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 投资公司按持股比例以“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
上述逆流交易抵消分录中的“存货”项目属于A公司, A公司合并报表中不需要调整, 但对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属于B公司利润表项目, A公司若编制合并报表需按上述原则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由“投资收益”项目替代。
此时A公司正确的抵消分录应做:
考虑第一步 (2) A公司已做:
由合并报表应做分录及个别报表已做分录推导出A公司合并报表编制调整分录为:
此正是会计教材直接给出的最终调整分录。
情况二:投资公司A将资产出售给联营 (或合营) 公司B会计教材成为称为“顺流交易”。A出售的资产, B公司若未向第三方出售产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A公司个别报表及合并报表的账务处理试通过举例说明。
承[例1]2012年9月, A公司将价值30万元的商品以5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B公司, 至2012年12月31日B公司尚未出售该批商品, B公司2012年的净利润为100万元。
会计教材给出A公司个别报表的处理为
会计教材给出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调整分录为:
A公司个别报表的账务处理已在难点一介绍, 为理解A公司合并报表的调整分录第一步将A公司个别报表确认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分解为两个会计分录:
(1) 不考虑内部交易损益情况下, A公司按权益法确认对B公司投资收益
(2) 考虑内部交易事项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作调整分录
第二步考虑A有子公司合并报表对上述事项如何处理。
假设A、B公司站在同一整体看该部分未实现的60000收益则账务处理为
而事实上A、B公司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B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项目不计入A公司的合并报表, 显然当A公司有子公司时需要对上述抵消分录调整。按照处理原则联营 (或合营)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 投资公司按持股比例以“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
上述顺流交易抵消分录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属于A公司, A公司合并报表中不需要调整, 但对于“存货”项目属于B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A公司若编制合并报表需按上述原则将“存货”项目由“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替代。
此时A公司正确的抵消分录应做:
考虑第一步 (2) A公司已做:
由合并报表应做分录及个别报表已做分录推导出A公司合并报表编制调整分录为:
三、长期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计量
因转让部分股权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转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需要将长期股权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合并报表调整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确认投资公司个别报表未确认的剩余股权处置收益。此部分应先确认全部出售股份的投资收益, 再确认个别报表未确认的剩余股权部分的处置收益。关键把握若控制权改变, 合并报表中需将剩余股权重新计量, 处理方式视同将全部股权出售, 再将剩余股权部分按照出售之日的公允价值回购。
第二步:个别报表处置部分股权的投资收益归属期调整。个别报表仅对剩余股权按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而对于处置股权部分全部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 没有考虑归属期问题, 因此合并报表要将此部分处置收益按照归属期间追溯调整。
第三步: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合并报表处理方式视同全部股权出售再按出售日的公允价值将剩余股权全部购回, 因此需将其他综合收益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例2]2010年元月6日, A公司购得B公司100%股权, 支付价款7000000 (元) , 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0000 (元) , 2010年元月6日至2011年12月31日, B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增加总额800000 (元) , 净利润原因600000 (元) , 其他原因导致200000 (元) 。
2012年元月6日, A公司出售B公司70%股权收到价款6000000 (元) , 剩余3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800 000元。
要求:确定A公司个别报表及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
个别报表:
第一步:确认出售70%部分股权的投资收益=6000000-4900000=1100000 (元)
第二步:从投资时点至处置日按权益法追溯调整剩余30%股权。
合并报表:
全部出售股份的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个别报表追溯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其他综合收益=6000000+2800000-7800000+200000=1200000 (元) 。
第一步:确认个别报表未确认的剩余股权处置收益
第二步:个别报表处置70%部分股权的投资收益归属期调整, 个别报表第一步对70%股权处置收益全计入当期损益, 未进行追溯调整, 个别报表第二步只对剩余股权30%部分B公司权益变动进行了追溯调整, B公司权益增加归属于出售70%部分B公司权益变动未进行追溯调整, 合并报表对出售70%部分股权的投资收益归属期进行调整, 首先冲减当期投资收益800000×70%=560000 (元) , 变动原因属于净利润增加部分调整, 变动原因属于净利润导致净资产增加, 调增留存收益600000×70%=420000 (元) , 其中盈余公积420000×10%=42000 (元) , 未分配利润420000×90%=378000 (元) , 其净资产变动归属于其他原因调增“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200000×70%=140000 (元) 。
第三步: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最后检验通过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1100000 (元) , 与合并报表调整的投资收益100000元 (560000-460000) 合计恰好为全部出售股份的投资收益1200000 (元) (1100000+100000) , 说明合并报表调整分录编制正确。
上述难点问题主要围绕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难点 (一)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益确认, 其解决思路关键把握计算被投资单位调整后净利润的公式, 长期股权投资第二、三类确认投资损益时需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持股比例抵消, 且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确认是调账, 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内部损益抵消是全额抵消不乘持股比例, 且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确认是调表不调账。难点 (二) 关键把握投资公司个别报表账务处理中多什么项目, 合并报表中就消除什么。难点 (三) 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解决思路关键把握区别增持股份导致的核算方法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开始权益法的时点是新增投资开始日, 而减持股份核算方法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开始权益法的时点是初始投资开始日, 所以减持股份核算方法转换要进行追溯调整。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
投资平台会计核算 篇5
多项选择题
◎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下列各项中,符合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有( )。
A.对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股票股利,应按其享有的份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B.对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应按其享有的份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C.对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如果属于投资后实现的净利润,应按其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D.对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如果属于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应按其享有的份额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中国大学网
投资平台会计核算 篇6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现状;改善对策
作为组成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部分,房地产行业影响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整体运营情况,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在对自身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虽然在不断的实践下有所完善和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房地产投资企业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利的规避和防范。
一、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的基本论述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基本概念
从根本上来说,投资性房地产是通过让渡资产的使用权来获取营业收入和利益的项目经营行为,而这里面的资产主要是指土地或者建筑物的使用权,通过对这些资产的出租获取租金或许实现资本的增值,很多房地产企业都是持有并准备增值以后进行转让。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不论是对房产进行出租还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这些经济活动所得的收益都是要缴纳营业税的。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特征
所谓会计核算就是企业中的会计人员对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进行记账、算账和报账,帮助企业建立成本和财务指标,对管理者提供经营决策提供了重要了数据依据,所以,在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中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于企业的稳定性发展有着很大的作用。依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初始计量就是取得房产发生的实际成本;另一个是后期计量,主要是指企业对房产投入了多少,后期计量有成本模式和公允模式两种计量模式,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能混合使用。
二、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初始计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相关规定显示企业短期内明确表示的用于出租或者控制的资产,在用途上不做变化,也可以视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谓短期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这项规定会出现企业伪造经营出租文件的现象,当企业进行后期计量采用的公允模式,企业的会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另外,会计人员在对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的范围,外购型投资房地产也要进行初始价值的计量。
(二)计量转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实际核算的环节,大多采取转换计量的方式,这种计量方式有助于企业解决资金的周转问题,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但是同时,它本身又有非常大的局限性和约束性,会产生返房地产企业用途发生变化的现象,比如把原本用于投资的房地产转换为自用的资产或者是把自用的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这会导致在使用公允模式进行后期计量时,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造成资金的流量发生变动,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后期计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在进行投资之前会进行投资性房地产的有效性评估,在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企业一般采用的是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这种计量方式要将由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纳入到利润的总额之中,这会与企业的预期存在一定的差异,当市场房价起伏比较大时,就会对投资性房地产造成较大的影响,大大降低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是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风险。另外,这种计量模式还会使企业中的一些心术不正人员投机取巧,为自身谋取利润,造成企业的经营者对自身经营水平的错误判断,严重影响管理者的正确決策。
三、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改善措施
(一)在进行初始计量时,明确会计核算科目
在会计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出租使用权或者是用来实现资本增值,如果在用途上属于自用,则应该当做是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因此,明确用途且在短期内不做更改,才能做到账实相一致,相符合,从而保障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
(二)对会计核算工作中的转换计量模式进行完善
在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计量转换过程中,如果相关环节处理不当,会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运营情况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因此,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的转换时,要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公允价值转换为企业的房产价值作为账面的价值,并把这个作为建筑商品房屋的计量基础,为后续的投资性房地产开发和运营做好铺垫工作。另外,公允价值模式下的经济价值会与原始账面价值有一定的出入或者误差,这些误差在实际的核算中,要纳入投资性房地产当期盈利和亏损的会计科目中,这样才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有所保障,对转换计量模式做到更好的发展和应用。
(三)对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公允计量模式进行完善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在对项目进行投资过程中,如果公允价值发生了变化,那么相对应的企业投资项目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也会发生变化,进而会出现公允价值变动公积发生浮动的现象,在实际的核算过程中,要使公允价值与原始账面价值相持平,将两者价值的差额计入到“公允价值变动”或者是“公允价值变动公积”这两个会计科目中去,这样才能使得会计核算信息更具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信息。
四、结语
通过对投资性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我们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行业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正在不断的加快,投资性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有着更大的机遇和前景,但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新时代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自身的经营过程中要对会计的核算问题重视起来,对存在的问题不断的改善与解决,同时不断创新探索,开创出更加适合自身企业发展的计量模式,将房地产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实处并不断突破自己,实现经济效益的可持续性增长。(作者单位:恒大地产集团)
参考文献:
[1] 黄丽波.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4(16):185-186.
[2] 张健.基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的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5(9):225-225.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变化分析 篇7
1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清算股利的处理
2006版投资准则规定:采取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对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在计入应收股利的同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 。但这种投资收益, 不包括投资之前被投资单位已经实现的累积净利润部分, 而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如果发放的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 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而不计入投资收益。
2009年6月财政部发布的第3号解释规定:采取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对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不再划分是属于对投资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配的部分, 统一计入投资收益 (2) 。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 在第3号解释发布以后, 我国会计准则对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清算股利的处理已经发生根本改变:2006版投资准则是按冲减投资成本处理, 第3号解释则是按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理。笔者认为, 2006版投资准则的优点在于, 根据所分配利润来源的不同分别对现金股利进行不同处理, 更能准确反映企业从投资到获得股利收益的完整过程, 对收到清算股利做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更符合实际情况, 缺点在于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第3号解释不再区分清算股利, 统一按确认投资收益处理, 优点在于处理简单, 但不能准确完整反映投资的整个过程。
以2012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教材例1为例, 甲公司2011年5月购入诚远公司股票10万股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 6月诚远公司宣告发放2010年现金股利, 甲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可获得5000元。甲公司会计处理为: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费用的处理
2006版投资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 上述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财政部于2010年7月发布的第4号解释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 从2010年7月开始, 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发生的相关管理费用的处理已经趋同, 都应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
(1) 甲、乙公司原为独立企业, 2009年10月, 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权的60%, 另支付评估费用2万元, 按2006版投资准则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2贷:银行存款2。
(2) 甲、乙公司原为独立企业, 2010年10月, 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权的60%, 另支付评估费用2万元, 按第4号解释处理借:管理费用2 贷:银行存款2。
3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2006版投资准则规定: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如果投资前采用权益法, 投资后采用成本法, 应对原持股比例部分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按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 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为最初成本, 在此基础上加上为取得进一步的股份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010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第4号解释规定: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 对于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2006版投资准则对按照原权益法下已经确认的投资收益, 坚持追溯调整的思想, 即按照成本法的要求进行了冲减;这样处理非常复杂 (3) ;第4号解释对此业务做了简化处理, 不再对已经确认的投资收益进行追溯调整。笔者认为, 按照历史成本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第4号解释的处理是适合的。例如:
(1) A公司于2009年1月以12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 对该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当年末确认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500万元。2010年2月, A公司又斥资15000万元取得B公司另外30%的股权。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的长期股投资以后, B公司并未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A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按2006版投资准则, A公司应做以下处理:
(2) 如果上题改为A公司于2011年1月以12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 对该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当年末确认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500万元。2012年2月, A公司又斥资15000万元取得B公司另外30%的股权。其他条件不变。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对长期股权投资清算股利、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费用、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等业务处理进行了改进。本文对上述改变进行了全面介绍与分析。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清算股利,企业合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指南[S].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S].2009.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会计核算探析 篇8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计量。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附录并没有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后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解释, 而是在应用指南中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 比照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的相关规定处理;另外, 企业会计准则附录规定: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收入比照“贷款”科目相关规定处理。附录对贷款减值作了较详细解释:发生减值的贷款, 一方面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另一方面把贷款本金、利息调整全部转入“贷款-已减值”科目。减值后的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借记“贷款损失准备”, 贷记“利息收入”。笔者认为这步核算考虑到利息无法收回已成现实, 相应转销贷款损失准备, 但是应收利息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 而已确认减值是按实际利率计算, 所以为了保持利率一致, 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 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贷记“贷款-已减值”。收回减值贷款时, 转销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应比照贷款减值相关规定处理, 笔者认为应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1) 预计现金流现值低于摊余成本时计提减值; (2) 确认现金流无法收回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减值; (3) 价值恢复转回减值; (4) 到期收回已减值投资时全部转销减值。但是在会计科目设置上, 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不同, 附录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包括三个明细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和“应计利息”, 而没有“减值”明细。笔者认为, 金融机构相对于工商企业风险高, 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更谨慎, 一旦减值立即转入专门设置的“减值”明细, 有利于金融机构对于减值的贷款进行专项的管理和追踪。但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 风险相对较低, 没有必要转入“减值”核算。
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非流动资产, 笔者认为在持有期间都应考虑时间价值。根据准则, 减值是在某个资产负债表日 (一般是年末) 确定的, 减值后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前期已经计提的减值也应考虑实际利率下的时间价值, 增加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而准则对贷款减值核算并没有如此规定, 贷款存在提前偿还的可能, 而持有至到期投资则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和贷款不同。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核算实例
[例]2007年1月1日, 甲公司购入乙公司当日发行的面值200000元, 期限6年, 票面利率6%, 每年12月31日付息, 到期还本的债券作为持有到期投资, 初始确认金额为210150元。
2007年初购入债券的会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00000
———利息调整10150
贷:银行存款210150
设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r, 12000× (P/A, r, 6) +200000× (P/F, r, 6) =210150, 采用插值法计算得出r=5%。
若没有减值发生的情况下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 (计算见表1) :
2007年末计提利息:
(注:最后一年的数值考虑了计算过程中出现的尾差。)
借:应收利息12000
贷:投资收益10507.5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492.50
2007年末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12000
贷:应收利息12000
预计利息无法收回引起减值及减值后的会计处理。如果有下述事项发生: (1) 2007~2008年末分别收到12000元利息, 但2008年末有客观证据表明乙公司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甲公司预期2009~2012年利息无法收回。 (2) 2009年末甲公司没有收到债券利息。 (3) 2010年末甲公司仍未收到当年利息, 但有客观证据表明乙公司财务状况显著改善, 偿债能力有所恢复, 甲公司预计在2011~2012年将按期收到当年债券利息。 (4) 2011年末甲公司收到利息12000元。 (5) 2012年末甲公司收到本利合计212000元。
(1) 2008年减值后摊余成本=200000× (P/F, 5%, 4) =164600,
(注:最后一年的数值考虑了计算过程中出现的尾差。)
2008年末计提减值=207090.38-164600=42490.38 (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42490.38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42490.38
(2) 2009年末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时间价值=42490.38×5%=2124.52 (元)
2009年投资收益=164600×5%=8230 (元)
2009年利息调整摊销额=12000- (42490.38+164600) ×5%=1645.48 (元) (注:和表1中2009年利息调整摊销额相等) 。
2009年末确认利息
借:应收利息12000
贷:投资收益823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2124.5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645.48
2009年末确认本年利息无法收回, 转销减值准备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12000
贷:应收利息12000
上述两笔分录可合并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9875.48
贷:投资收益823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645.48
(3) 2010年减值准备的时间价值= (42490.38+2124.52-12000) ×5%=1630.74 (元)
2010年投资收益= (164600-1645.48-2124.52+12000) ×5%=8641.5 (元)
2010年利息调整摊销额=12000-1630.74-8641.5=1727.76 (元) (注:和表1中的2010年利息调整摊销额相等) 。
2010年末确认利息并转销减值准备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10369.26
贷:投资收益8641.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727.76
2010年末重新计算现值=12000× (P/A, 5%, 2) +200000× (P/F, 5%, 2) =203708 (元)
现值与当前摊余成本的差额为203708-181471.5=22236.5 (元) 。
由于当前至到期的整个期间债券恢复正常收益状态, 剩余减值应全部转回, 减值未转回之前余额为:42490.38+2124.52-12000+1630.74-12000=22245.64 (元) 和22236.5基本相等, 只是由于多次运算产生了尾差。减值转回后的会计数据和表1完全相同, 会计处理也相同。
转回剩余减值: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22245.64
贷:资产减值损失22245.64
预计面值无法收回引起减值及减值后的会计处理:如果有下述事项发生 (1) 2007年末、2008年末分别收到12000元利息, 但2008年末有客观证据表明乙公司发生了严重的财务困难, 甲公司预期到期只能收回70%的面值。 (2) 2009年末、2010年末分别收到12000元利息, 2010年末客观证据表明乙公司财务状况显著改善, 偿债能力有所恢复, 甲公司预计到期能收回90%的面值。 (4) 2011年末甲公司收到利息12000元。 (5) 2012年末甲公司收到利息12000元和90%面值180000元。
(1) 2008年末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140000× (P/F, 5%, 4) +12000× (P/A, 5%, 4) =157772, 2008年末计提减值=207090.38-157772=49318.38 (元)
(注:最后一年的数值考虑了计算过程中出现的尾差。)
借:资产减值损失49318.38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49318.38
(2) 2009年末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时间价值=49318.38×5%=2465.92 (元)
2009年投资收益=157772×5%=7888.60 (元)
2009年利息调整摊销额=12000- (49318.38+157772) ×5%=1645.48 (元)
(1) 2009年末确认利息
借:应收利息12000
贷:投资收益7888.6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2465.9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645.48
(2) 2009年末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12000
贷:应收利息12000
(3) 2010年减值准备的时间价值= (49318.38+2465.92) ×5%=2589.21 (元) ;2010年投资收益= (157772-1645.48-2465.92) ×5%=153660.60×5%=7683.03 (元) ;2010年利息调整摊销额=12000-2589.21-7683.03=1727.76 (元) ;2010年末确认利息和收到利息分录与2009年相似, 只是数据略有不同, 故省略。2010年末重新计算现值=12000× (P/A, 5%, 2) +180000× (P/F, 5%, 2) =185568 (元) ;现值与当前摊余成本的差额为185568-149343.63=36224.37 (元) , 因仍有10%的面值预计无法收回, 减值转回后账面价值不会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所以应转回减值36224.37元。转会后尚有减值=49318.38+2465.92+2589.21-36224.37=18149.14 (元) 。
(4) 2011年减值准备的时间价值=18149.14×5%=907.46 (元) ;
2011年投资收益=185568×5%=9278.40 (元) ;2011年利息调整摊销额=12000-907.46-9278.40=1814.14 (元) ;2011年末确认利息和收到利息分录与2009年相似, 只是数据略有不同;2012年应计提减值准备=200000×10%-18149.14-907.46=943.40 (元) ;2012年利息调整摊销额=10150-1492.50-1567.12-1645.48-1727.76-1814.14=1903 (元) ;2012年投资收益=12000-1903-943.40=9153.60 (元) 。
(1) 2012年末确认利息
借:应收利息12000
贷:投资收益9153.6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943.4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903
(2) 2012年末收到本利共192000元, 并转销减值
借:银行存款19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20000
贷:应收利息1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整个持有期间摊余成本、投资收益的确认遵循准则的相关规定, 明显受到减值的影响。而利息调整本来是取得投资初始确认时,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与面值的差额, 主要由于票面利率与当时的市场利率不一致产生, 交易费用也会导致差额的产生, 根据权责发生制应该在持有期间将差额分摊至各期, 通过比较表1、表2和表3中利息调整摊销这一列数据, 差额的分摊不受减值影响, 这样处理更合理。另外不仅摊余成本考虑实际利率下的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也体现实际利率下的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的影响。并且对于面值减值的情况, 投资到期时减值准备的余额等于到期日无法收回的面值;对于分期付息的利息减值随着持有期间确认到期利息无法收回转销减值, 到期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0。对于分期付息债券若利息减值, 如果不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增加的时间价值和转销已到期的利息减值, 则利息调整的摊销额合计可能大于原来形成的差额。比如结合表2计算2009年投资收益仍是8230元, 利息调整摊销额若为应收利息与投资收益的差12000-8230=3770 (元) ;则2010年初摊余成本=164600-3770=160830, 2010年投资收益是160830×5%=8041.5 (元) , 利息调整摊销额=12000-8041.5=3958.5 (元) ;截止2010年末利息调整摊销额合计=1492.5+1567.12+3770+3958.5=10788.12>10150, 显然有悖利息调整应在持有期间合理分摊的原则。
参考文献
我国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演变 篇9
基于1992年以前, 我国的企业会计核算依据主要是分行业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也较简单。当时并未设置“长期股权投资”账户, 而是直接通过“长期投资”账户核算。会计核算上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财产价值记账。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投资额, 贷方登记投资收回额, 长期投资每年按规定获得的投资收益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从被投资企业收回投资时, 要按原投资数冲减“长期投资”账户。当收回投资大于原投资额, 其多余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当收回的投资小于原投资额时, 其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1992年~1998年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特别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股份制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兴起, 原会计制度日益显露出其自身固有的局限性。加之当今世界经济已趋于一体, 会计信息应具备国际可比性。因此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企业会计准则》, 对传统的核算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和有意义的尝试。
一九九三年七月一号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 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股票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一般来讲, 当长期投资的股份数低于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份的25%时, 意味着投资企业不足以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宜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股份的25%~50%时, 意味着投资企业会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 投资企业宜采用权益法来进行核算。当投资者拥有被投资企业50%以上的股权时, 意味着投资企业实际上控制了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在一定意义上, 被投资企业实际成为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 除采用权益法核算外, 同时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对长期股票投资进行反映。
下面我们主要以表格的形式来比较一下在账务处理上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差别。
三、1998年~2006年与2006年至今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比较
为了简洁明了, 以下将1998年6月制定的准则称为旧准则, 2006年2月颁布的准则为新准则。
1. 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的比较
(1) 新旧准则在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上的相同点
非企业合并下,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包括支付的税金、直接相关的费用及其他必要支出。
(2) 相比旧准则, 新准则另外体现了以下思想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对价为所转让资产的、承担债务的账面价值, 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面值。合并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不确认非现金资产转让损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购买方以购买成本或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对价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合并差额确认为商誉 (在合并报表中反映) 或计入当期损益 (营业外收入) (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反映) ;确认非现金资产转让损益。
③非企业合并下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但合同或协议不公允的除外。
④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新准则下, 若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并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 则应当以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为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否则, 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为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在旧准则下, 都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新准则下, 债权人应当将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其公允价值入账;在旧准则下, 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
2.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适用范围的比较
3. 权益法核算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核算下, 旧准则和新准则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一致, 在此就不多赘述。在权益法核算方法下, 旧准则和新准则的核算方法有较大的区别。
(1) 权益法核算方法的相同点
①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得的部分,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 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以及实质上构成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损益减记至零为限, 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为损失义务的除外。
③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2) 权益法核算方法的不同点
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处理差异。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之后, 在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发生变化后, 新旧准则下的处理方法基本一致, 投资企业均应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份额,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并确认当期投资收益。但是在新准则下,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时, 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时, 应当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旧准则下, 无此项规定。
②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差异。股权投资差额即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旧准则下的权益法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股权投资差额按规定分期平均摊销, 计入损益。
新准则下的权益法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4.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的比较
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旧准则规定由于持股比例增加或者其他原因使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产生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应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新准则规定由于持股比例增加或减少或者其他原因使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产生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②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旧准则规定由于减资或其他原因, 使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新准则规定, 由于减资使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 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情况下, 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新准则还规定由于增资使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由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变为控制, 也应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与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采用成本法核算是一致的。
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处理
原准则规定, 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如果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 应将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损失。特别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 应先看有无剩余股权投资差额, 再分别进行处理;如有剩余借方股权投资差额, 应先冲减, 如仍有减值, 再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有贷方股权投资差额, 应先冲减, 再冲减“投资收益”。并且, 计提的减值准备再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恢复时, 可以转回。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检查, 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且,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6.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核算
在旧准则下, 确认股权转让损益应分别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处理。在成本法下, 相对比较简单。在权益法下则应考虑股权投资差额的不同情况, 特别是在因为投资发生减值而冲减贷方股权投资差额, 且投资贷方股权投资差额尚未恢复时, 应先恢复贷方股权投资差额, 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或损失) , 相对复杂。
新准则规定,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因不再确认股权投资差额而变得相对简单。新准则规定, 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四、总结
会计制度的完善是为了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所以会计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从1992年以前的会计处理, 我们发现那时的核算非常的简单, 只是简单地记录和核算了长期投资, 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然而到第二段时期,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会计处理的需要, 使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制度变得更加的具体和完整, 也开始引入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 并且将企业收到的现金股利, 开始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从1998年的准则与2006年准则两个准则的比较中, 我们可以看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变化还是较大的。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计量基础的比较中, 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 而且规定的内容越加的详细和完整。在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中, 新准则将控制纳入了成本法的核算范围, 这是与国际会计接轨的一种体现。但是这样处理后, 导致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将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使合并报表的编制变得复杂, 因此将控制关系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处理是否合理还有待研究。在权益法核算方法的比较中, 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使新准则的权益核算法较旧准则更加的简单。新准则种还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一经提取, 在以后会计期间都不得转回, 从而杜绝了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粉饰报表的现象, 这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相同点。
从四个期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变化中, 发现总体的趋势是是核算更加的详细、具体, 更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 也越来越和国际会计的核算接轨。这样的改变和发展, 其实是我们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处理提出的一种要求, 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还是会沿着国际会计的趋势继续的变化和发展。
摘要:从我国四个期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变化中, 发现总体的趋势是核算更加的详细、具体, 更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 也越来越和国际会计的核算接轨。这样的改变和发展, 其实是我们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处理提出的一种要求, 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还是会沿着国际会计的趋势继续变化和发展。
投资平台会计核算 篇10
一、分类与重分类
债券投资的分类是其确认和计量的基础,分类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分类标准。投资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应结合管理者持有意图、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进行分类,但企业的投资意图和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之前的分类就应该加以改变,重新进行分类(见表1)。
1. 相同点。
(1) 债券投资在初始确认时的分类标准,均以投资企业持有债券的目的或意图进行分类,而并非以债券的长短期来划分。 (2)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和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均具有公允价值,可以相互重分类。
2. 不同点。
(1)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的界定条件相对明确,管理者意图可验证性较强;相比之下,交易性债券投资和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管理者持有意图则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2) 初始确认时,将某项债券投资划分为交易性债券投资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债券投资;其他债券投资也不能重分类为交易性债券投资。
3. 问题思考。
(1)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其既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也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而应属于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 浮动利率债券投资能否划分为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强调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可以不考虑债券发行方不能偿还等风险,因此,浮动利率债券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
4. 内容拓展。
(1)为什么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在本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作为一种承诺,表示一种信用与能力,对资产结果产生影响,从而对信息使用者作决策产生影响;如果改变,则可能意味着违背承诺,必须做出合理的解析才能免除惩罚。
(2)债券投资的不同分类对财务信息有什么影响?
债券投资划分为三大类的主要目的是对其进行不同的后续会计处理。对于交易性债券投资,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价格变动而获利,必须按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从交易日到结算日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尽管也按公允价值计量,但持有期间末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而持有至到期债券,公允价值变动不需确认。其结果是,同一项债券投资划分为不同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反映不同的财务信息。
二、初始计量
债券投资初始确认时,应按其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公允价值是指正常情况下债券交易双方自愿成交的价格,即收取或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另外,企业取得债券时,都会发生一些交易费用(手续费、佣金等),相关交易费用是否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取决于债券投资的类别(见表2)。
1. 相同点。
(1) 初始计量时,均按公允价值计量。 (2)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不计入到初始成本中,要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3) “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只反映债券投资面值;“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中不仅反映债券折溢价,还包括佣金、手续费等,两者处理思路相同。 (4) 交易性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应当计算确定实际利率,并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2. 不同点。
(1) 交易性债券投资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科目(“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 交易性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初始核算明细科目相同,但总账科目不同。
3. 问题思考。
为什么交易性债券投资的初始交易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而不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交易性债券的目的是为了短期买卖套利,其公允价值变动是直接计入损益,交易费用也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内容拓展。
债券投资按付息方式分为哪几类,在会计核算中有什么区别?债券投资按付息方式可分为一次付息债券和分期付息债券两类。一次付息债券是指到期日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分期付息债券是指分期付息、到期日一次还本的债券。这两类债券的会计核算存在一定的区别:期末计息时,一次付息债券的应计利息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分期付息债券的应计利息记入“应收利息”科目。
三、后续计量
债券投资初始计量后,其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会由于信用和市场因素变化或时间推移而引起变动,所以有必要对债券投资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确定其新的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三类债券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见表3)。
1. 相同点。
(1)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持有期间确认利息收入的方法相同,即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当期利息收入,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2) 交易性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资产负债表日均按公允价值计量。 (3)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摊余成本计算方法相同,即: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累计摊销-减值损失-已偿还本金。 (4)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不管是溢价购入,还是折价购入,摊余成本终会回归于面值。
2. 不同点。
(1)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而交易性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按公允价值后续计量。 (2) 交易性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不同:交易性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其摊余成本即账面价值。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只包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不包含公允价值变动,即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不等于账面价值。 (4)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既要按摊余成本计提债券利息,又要按公允价值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在计量属性并存的现象;且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摊余成本,即每期利息收益始终用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当初的内含报酬率来测算。
3. 问题思考。
交易性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均按公允价值计量,它们有何区别?交易性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均要求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但是也有一些不同: (1)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2)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后续计量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3) 以外币计价的可供出售货币性债券投资发生的汇兑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4. 内容拓展。
交易性债券投资在出售时与持有期间所实现的投资收益额如何计算?在计算交易性债券投资出售时的投资收益额时,直接用净售价减去入账成本就可认定出售时的投资收益。而计算其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需将三个环节的投资收益加总: (1) 交易费用; (2) 计提的利息收益时确定的投资收益; (3) 转让时的投资收益。
四、减值
投资企业应遵循资产减值准则及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交易性债券投资以外的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债券投资发生减值,应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不同于公允价值变动,它表现为显著且长期性的价值减损,而不是其公允价值的短期性升跌。减值会计处理见表4。
1. 相同点。
(1)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均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2)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之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债券价值上升,以原计提的金额为限转回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即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3) 债券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利息收入要继续确认,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和新的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算确认。
2. 不同点。
(1) 交易性债券投资,因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体现在利润表中,所以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其他类别的债券投资都要考虑计提减值准备。 (2)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的减值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摊余成本比较确定;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减值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比较确定,两者计算方法不同。 (3) 与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减值会计处理不同的是,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减值核算不是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总账科目,而是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或公允价值应变动)”明细科目核算。
3. 问题思考。
(1)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为什么要进行减值测试呢?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是长期资产而非短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非流动资产列示,其公允价值变动未必能反映其价值出现的长期严重下跌的状况,故公允价值变动核算和减值的核算要区别开来。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资本公积,反映的在证券市场中正常的价格波动,通常是暂时性的;但如果发生了非暂时性的、难以恢复的、大幅的贬值,那么根据谨慎性原则,就必须在利润表中确认其永久性损失。
(2)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减值损失包括哪些方面?
两个方面:第一是前期确认的累计损失,即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第二是本期的公允价值下跌,即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金额。
4. 内容拓展。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股票投资减值损失转回,在会计处理上有什么不同?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在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即冲减“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可供出售股票投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的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应记入所有者权益科目(“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五、处置
当企业不再拥有构成债券投资的合同权利的全部或一部分,或者对其失去控制之时,就应当将该债券投资的全部或一部分从相关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内加以转销,并根据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交易得利或损失。会计处理见表5。
1. 相同点。
(1) 处置时,将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 处置时,将持有期间交易性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到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重划分为可供出售债券投资。
2. 不同点。
(1) 债券处置时,交易性债券投资与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的科目不同,交易性债券投资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出;可供出售债券投资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出。 (2) 处置时交易性债券投资的投资收益与当期损益不同;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投资收益与当期损益相同。
3. 问题思考。
交易性债券投资处置时为什么应将持有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累计发生额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持有期间的未实现损益,一旦资产处置,就变成了已实现损益,因此,要将其累计金额转入到投资收益,以便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来集中反映该项投资的整体收益情况。
4. 内容拓展。
将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时的会计处理与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的会计处理有何区别?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重分类日,该债券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在该债券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而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计入所有者权益,其目的是防止企业调高利润。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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