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马蒂亚·森(精选四篇)
阿马蒂亚·森 篇1
阿马蒂亚·森的研究中广泛使用到自由、平等、公正、权利等哲学概念。阿马蒂亚·森的研究表面上看是经济学问题,实际上则探讨了经济活动的决定因素在于权利关系,不仅有经济的权利关系,而且有社会政治上的权利关系。阿马蒂亚·森通过贫困、经济不平等进入到经济权利以及公正,强调经济活动中的平等、民主与自由,体现了西方现代公正观、人权观的主流思想。[2]
一、权利
阿马蒂亚·森在1977年发表的《饥饿与权利的交换》以及1981年所著的《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中提出了权利失败(FEE,failure of exchange entitlement)的概念,认为“饥饿是交换权利的函数,而不是食品供给的函数”,饥荒不单纯是一种粮食供给不足(FAD,food availability decline),而更多是一种权利失败;交换权利是指“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人可以将自己拥有的商品转换成另一组商品。这种转换可以通过贸易、生产或者两者的结合来实现。在转换中,他能够获得的各种商品组合所构成的集合,可以称为这个人所拥有物品的“交换权利”[3];决定交换权利的前提是所有权。涉及每个人实际交换情况的条件包括是否有工作,资产收入、个人开支,生产情况,购买成本、销售价值,社会保障福利,必须交纳的税金,社会经济等级结构中的地位,生产方式,经济前途等等。
阿马蒂亚·森的核心概念是个人的“权利集合”(entitlement set),即在一个社会中由个人自由支配的并受这个社会法律制约的所有资源中可以获取的权利链条。阿马蒂亚·森使用这个词的真正意图在于表明无论人的贫富贵贱,都有天赋的资格获得经济、社会、文化上的权利,这是人作为人类的基本的、无条件的、通行的人权。因此,阿马蒂亚·森认为饥荒期间只有穷人或低收入群体在面临死亡,而中间阶层和高收入群体却没有受到影响,主要原因就是这些穷人失去了某些权利:如缺少就业机会,进而缺乏赚取收入、获得食物以及改善生活的权利;缺少教育,识字率低;缺少健康设施等等。
阿马蒂亚·森进一步认为世界上成功避免饥荒发生的国家靠的并不是提高人均收入,也不是所谓普遍富裕,而是由其社会保障系统所提供保证的最低限度的“交换权利”;认为当饥荒发生时仅仅发放救济食品,迁徙饥民是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提高人们的购买力,使得他们能买到食品。政府应该采取特殊的行动来恢复权利,使灾民得到他们期望得到食品的权利,这些行动包括政府应向灾民发放救济款、食品配给券,以及迅速地有计划地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但是,阿马蒂亚·森认为对饥荒的受难者提供就业机会将比直接在他们中间分配食物的效果要好,通过这种做法能够使他们为自己获得挣取食物的能力。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阿马蒂亚·森的“权利”分析把权利与道德、权利与利益有机联系在一起,表面上是从实证角度入手的,实际上却蕴含着丰富的道德哲学含义;阿马蒂亚·森从权利角度来认识贫困,表现了阿马蒂亚·森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弱者的同情与帮助,以及对人道、平等以及正义的呼唤。
二、平等
阿马蒂亚·森认为当代经济研究的局限性表现在混淆了收入不平等与经济不平等概念,虽然不平等问题一直受到经济学家们的关注,但许多内容都是针对收入不平等这一狭义概念,而没有理解经济不平等的更广泛概念;他认为在经济学中过度强调收入贫困和收入不平等而忽略其它方面,如失业、身体疾病、缺乏教育和社会排斥等会扭曲政策讨论,他强调认识经济不平等的范围应该扩展到社会政策的安排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长久以来人们在平等问题上习惯于把“为什么平等”(Why equality)看成是争论的关键,阿马蒂亚·森却认为“什么方面平等”(Equality of what)才是平等问题的核心,他主张的是一种权利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阿马蒂亚·森批评了仅仅把收入、资源、基本物品或效用作为平等尺度的理论,因为它们都以一种狭隘的方式看待利益,并且忽视了人际差异,从而导致无法充分衡量不平等。阿马蒂亚·森进一步为平等问题提供了一个能力方法的分析框架,把发挥有价值功能的能力作为评价平等的标准,即平等的衡量是基于一个人赖以进行基本活动的能力。能力平等还表现为一种自由,即政治参与自由和社会机会均等。阿马蒂亚·森认为,由于公民的政治自由和新闻自由,在政治上激励政府采取防止饥荒和贫困的政策,而这些是收入平等所无法实现的。
为了说明能力(潜能)得以实现和发挥的条件,阿马蒂亚·森把经济视野扩展到了广阔的社会文化角度,指出平等的状况需要有平等的社会保障,只有从社会平等、正义、人道和自由方面,才能认识经济上的平等与不平等现象。总之,阿马蒂亚·森的平等观包含了“政治平等”、“经济平等”以及“社会平等”的全部内容。
三、自由
阿马蒂亚·森对自由作了三种基本解释:第一种是权能自由观(Freedom as power),就个人在某个私人领域里决策的权能(Power)(最终实际去做的能力)来看自由;第二种是控制观(Contra1),指自由特别地关注决策上的控制,即个人自由是与个人对某个特定领域里决策的控制程度相关;第三种指的是强制观(Constraint),即自由关注施加于别人身上的强制,这种强制能够减少其他人对个人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自由观就是上面所分析的被动自由观。阿马蒂亚·森将第二种与第三种自由观均视为控制自由观,一是指自己控制了什么样的决策,二是指什么样的决策没被别人所控制(Sen 1982c)。
阿马蒂亚·森对自由的理解与柏林基本一致,阿马蒂亚·森的权能自由观是柏林意义上的主动性自由观中的一种,但又与柏林所指的主动性自由有少许区别。阿马蒂亚·森的自由观根据结果来判断人们是否在实际中真正地享有某种自由,但阿马蒂亚·森同时也将被动性自由作为结果的一种进行考虑,他在这里实际上指的是把人们选择所想要的生活方式的实际能力作为判断自由的标准。这不仅仅强调最终结果的重要性,也强调我们对于选择过程的实际享有权。阿马蒂亚·森强调了两个因素,一是人们的选择权利,二是人们实际所享有的选择范围。控制自由观主要考虑的是对一种规则程序的尊重,即人们的选择权利。阿马蒂亚·森将被动自由和主动自由分别称为自由的过程方面和自由的能力(自由的机会)方面,并特别关注自由的能力方面。
在《自由与发展》(1999)中,阿马蒂亚·森将人的全面发展统一在自由这一概念之下,阿马蒂亚·森所指的自由是实质自由(substantive freedom),认为“实质自由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的基本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4]阿马蒂亚·森的自由指的是个人拥有的一种能力,即过有价值的、“有理由珍视的”生活的能力,通俗来讲就是选择各种不同生活方式的能力。这些有价值的生活有很多种,有诸如吃饱饭、不生病、活得下去等最初级的要求,也有诸如参政议政等高层次的要求。阿马蒂亚·森并没有给这样的有价值生活(即阿马蒂亚·森所说的“功能性活动”)列出一个详细的清单,但他指出不同的人所拥有的能力不同,也就意味着每个人所拥有的自由不同。
关于自由在发展中的地位,阿马蒂亚·森认为“自由是发展的目标和手段”,“发展可以看作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也是可行能力的扩展过程。就发展的目标而言,自由在发展中起“构建性作用”,即发展的目的就是扩展实质性自由或可行能力;就发展的手段而言,自由在发展中起“工具性作用”。阿马蒂亚·森将工具性自由分为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防护性保障,五种工具性自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政治自由促进经济条件的优化,而经济条件的改善又促进社会机会的扩展,社会机会的拓展促使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经济条件又影响到政治自由的扩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阿马蒂亚·森的自由概念既包含“liberty”又包含“freedom”的含义,他借助于“自由”对“liberty-capability-freedom”以及“liberty-freedom-development”(1)范式进行了伦理证实。
四、公正
一个关于社会公正的理论是整合各种社会矛盾所必不可少的,公正(justice)一词自诞生以来,无数的学者和思想家赋予了它不同的内涵。每一时代的公正标准都取决于当时社会的经济关系,阿马蒂亚·森在分析批判罗尔斯的公正论基础之上,提出了一个基于“能力”的公正理论。
依照罗尔斯的观点,公正包括自由和平等两个方面。罗尔斯在原初状态的假设下,从初始状态过渡到公正的特殊原则。罗尔斯认为公正的基本准则应是“所有社会的基本物品(primary goods)———自由、机会、收入、财富及自尊———都应该被平等地分配,除非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有利于最不利者”。[5]为了解释上述基本准则,罗尔斯提出了以下具体原则:(1)每个人都具有对同样的基本自由的平等权利;(2)基本自由应尽可能地广泛;(3)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安排得对所有人都有利,特别是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得到尽可能大的利益(最大最小原则),一种不平等机会的存在只有在它能够扩大机会较少者的机会时才是公正的;(4)职位在公平的机会均等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5]
阿马蒂亚·森认为罗尔斯的焦点集中在基本物品(primary goods)上,使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成为资源导向而不是自由导向,这种分析的充分性是特别值得怀疑的。阿马蒂亚·森认为“关键的问题不在于完全的优先地位,而在于一个人的自由权是否应该得到与其他类型的个人利益———收入、效用等———完全同等的重要性”。[4]罗尔斯一方面强调权利的优先性;另一方面,他的最大最小原则又导致了基本物品上的平均主义分配。阿马蒂亚·森试图在罗尔斯的基础上,提出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价值标准,用以评判个人的生活状况。因此,阿马蒂亚·森将公正理论建立在个人能力的比较基础上。不同于罗尔斯,在阿马蒂亚·森看来每个人的初始禀赋是不同的,但拉平初始禀赋分配不是公正的目标,而造就个人利用禀赋的平等能力才是目标。但是,转化和利用物品的能力因人而异,社会应该究竟应该以谁的能力为评判标准呢,阿马蒂亚·森将这个问题交由公民的公开讨论来解决。那么,公民的讨论是否一定能产生一个公正的标准呢,回答是否定的。但是,尽管如此,阿马蒂亚·森虽然没有提出一个更完善的公正理论,但他注意到了自由分配中的公正问题。
五、阿马蒂亚·森经济学哲学思想的启示
第一,阿马蒂亚·森把经济学与哲学结合起来分析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方法,不论对中国,而且对国际社会有关政策的制定都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在道德层面上,人们应该重视弱者并且从权利公正、社会制度方面帮助和对待弱者,而不仅仅是人道方面的援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在社会发展层面上,应该在物与人之间、效率与公平、经济尺度与伦理尺度上实现两者的结合协调;在市场、政府和道德的多种维度上,避免人为的、社会的弊端和灾害。从实践价值上来说,阿马蒂亚·森的能力观为政府行为和公共政策在解决不平等、饥荒、贫困和失业问题上指出了方向。一方面,阿马蒂亚·森认为政府对消除不平等和贫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另一方面,与以往较多关注个人物质利益不同,政府的公共行为应该更多关注个人能力、权利、自由和平等的改善,比如基本教育、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男女平等政策等等。所以,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基础上,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使社会制度能够保障所有公民的权利。
第二,阿马蒂亚·森把经济学与哲学有机结合起来,从行为主体方面具体考察了个人之间以及社会群体之间的平等、权利、自由、公正等问题,阿马蒂亚·森的这种分析对人们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我国正在经历一个急剧分化的变革时期。整个社会利益结构在这种社会转型过程中发生了分化与重组,新的利益群体和利益阶层逐步形成,这些“利益集团”可以分为“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构成强势群体的包括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等等,构成弱势群体的包括除了部分富裕农民之外的贫困农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和城市中的失业下岗人员,这三部分人几乎构成了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这个群体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文化上都处于弱势,他们既没有相应的组织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也很难在媒体上发出他们的声音。
在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现的背景下,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说“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处理好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矛盾的必然要求。受阿马蒂亚·森的哲学思想的启发,本文认为“和谐社会”应该意味着权利、平等、自由和公正,具体来说,(1)“和谐社会”应该保障所有公民应得的各种权利,如生存权、就业权、受教育权以及社会保障权等等;(2)“和谐社会”应该保障公民的经济平等、政治平等和社会平等,使公民具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到社会中的各项事务中来;(3)“和谐社会”应该保障所有公民在实际生活中真正应该享有的某种自由,如人身自由、表达自己意愿的自由、思想及信仰自由、选择不同生活方式的自由等等;(4)“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公正的社会,即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使公民享有平等的机会,一方面按贡献进行收入分配,另一方面又通过社会保障机制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普遍地享有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消除群体与群体之间、阶层与阶层之间的潜在矛盾。[6]
总之,社会的和谐主要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它既包括各个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和谐,又包括各种利益群体或阶层之间关系的和谐。一个人际关系和谐的社会必定是祥和的、安宁的社会,而实现了利益群体或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正的社会。当一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时,这个社会才能够得以真正地发展。
参考文献
[1]Press Release of The Royal Swedish Academy ofScience[EB/OL].http://www.nobel.se.
[2]Jean Derze and Amartya Sen(1999),India: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Opportuni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25.
[3]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M].王宇,王文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80.
[4]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54-55.
[5]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292,56.
阿马蒂亚·森 篇2
反思伦理学在经济学中的地位-读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
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关系是历来许多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中认为,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但是,当代经济学基于自利行为假设,以功用主义为取向,导致了经济学中的伦理考量严重失衡,结果只能是导致经济学的“贫困化”.他以为,要结束这种局面,必须将行为的.伦理考量纳入经济学之中,实现伦理学与经济学的良性互动.
作 者:刘明杨 文金福 作者单位:刘明杨(广西贵港航运枢纽党政办公室,广西贵港,537100)文金福(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4)
刊 名:传承(学术理论版) 英文刊名:INHERITANCE & INNOVTION 年,卷(期): “”(6) 分类号: 关键词:阿马蒂亚・森 经济学 伦理学 自利行为假设 行为的伦理考量阿马蒂亚·森的贫困研究 篇3
其实,贫困与饥荒——这两本著作所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最基本的问题,前人的研究成果浩淼如海。阿马蒂亚·森从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出发,从一个全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了这一问题,他用“权利方法”弥补了前人关于贫困问题研究的“伦理缺失”。传统经济学认为,饥荒是由于食品短缺引发的,食物供给减少(Food Availability Decline,FAD)是贫困与饥荒的直接原因。阿马蒂亚·森通过大量案例考察和实证分析表明,在人类历史上,发生饥荒的地区并不都是贫瘠之地,发生饥荒的时间也不都是荒年。相反,在1943年孟加拉大饥荒中,发生饥荒的时间是当地丰收之年,发生饥荒的地区是主要粮食产区。之所以发生饥荒,不是因为食物供给减少,而是人们关于食物的权利缺失。
阿马蒂亚·森认为,贫困不仅指一个人身处贫困状态,而且包括由个人环境和社会限制所造成的机会缺失,从而使其失去自由选择的权利。人们之所以贫困是由于缺少获得正常生活条件的权利。因此,贫困不完全是价格问题,也不完全是政策问题,而是人的权利问题。人类经济社会生活是由人的各种权利相互支撑而构成的,饥饿问题是一种食物关系的反映。“食物供给是指有关一种商品(或一组商品)自身的事情,饥饿是指人与这一商品(或一组商品)之间的关系。”要理解贫困与饥荒,就必须理解所有权结构,即不同权利集合的关系。“把一个权利关系运用于所有权,也就是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则,建立一个所有权集合与另一个所有权集合之间的联系”。
在市场经济中,人的权利包括生产权利、交换权利、劳动权利和继承权利。这些权利构成了人们开展经济活动并且获得自己所需的基础,任何一个权利缺失,都有可能影响人的生活质量或生存状态。为此,在进行贫困和饥荒问题研究时,必须重视“每一个人控制包括食物在内的商品组合的权力,并且把饥饿看作是未被赋予取得一个包含有足够食物消费组合的权利的结果”。在这里,人的权利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运用其享有的权利和面临的机会而获得的可供选择的商品束的能力”。实际上,每一人都有一个可供选择的商品权利集合,在这一商品权利集合中的任何商品束都是其能够获得的。这一商品权利集合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自然禀赋,即一个人的自然禀赋和所拥有的要素组合(劳动、土地、资本和企业家才能);二是交换权利,交换权利为每个人的自然禀赋规定了一个交换权利集合。比如,一个人可以通过劳动得到工资,通过出租土地取得地租,通过资本投资获得利润;或者在他失业且没有资本、土地时,领取失业救济也属于交换权利集合的映射。
阿马蒂亚·森认为,自由生产和自由交换的权利是人们最基本的权利,人类获得食物不外乎两种途径,即自给自足和市场交易。当一个人陷入贫困和饥饿时,可能是因为生产权利失败,即“直接权利失败(Direct Entitlement Failure)”;也可能是因为交换权利失败,即“贸易权利失败(Trade Entitlement Failure)”。“直接权利失败”是由于自己的生产出现了问题或遭到剥夺,无法提供正常产出而使得自己陷入困境;“贸易权利失败”要么是由于他人对自己产品需求下降,要么是由于他人因“直接权利失败”而无法提供相应产品,从而使其无法通过市场交易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任何一种权利失败都有可能造成人们无法得到正常的食物供给,从而引发饥荒。
同时,阿马蒂亚·森还有两个发现。第一,在一些国家中,粮食产量大幅减少的年份并不一定出现饥荒。比如,与1979-1981年相比,1993-1995年博茨瓦纳的粮食供给减少了33.5%,新加坡的粮食供给减少了58.5%,但这两个国家在农业生产以外的领域取得了高速发展,由于财富和收入来源多元化,国家可以通过国际贸易、个人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获得较为充足的食品。第二,在遭受饥荒的国家中,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挨饿。“虽然饥荒总是包含着饥饿蔓延,但没有理由认为,它会影响到所有阶层和所有人”。有一部分人是不受饥荒影响的,当然这取决于他们的社会地位、拥有的资源和贸易权利,拥有不同地位和资源的人对于食物的掌控能力是不同的。这表明,由于权利的不同而造成分配问题是另一部分人饥饿的原因,“食物短缺只不过使各阶层对食物控制能力的差异暴露出来而已”。
阿马蒂亚·森以大量事实证明,在饥荒到来之前的个人权利失败是贫困与饥荒的真正原因,传统经济学将饥荒归结为食物供给减少是错误的。为此,阿马蒂亚·森提出,政府应当通过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饥荒预防体系,来保护贫困者的权利、保障人们的“直接权利”和“贸易权利”不受侵犯。一是保护公众的财产所有权,使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自然禀赋和拥有的要素资源获得相应的收入。二是维护市场秩序,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人们能够享有充分的自由交易的权利。
总之,阿马蒂亚·森将贫困与饥荒视为社会问题和伦理学问题,而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和经济学问题,提出通过拓展人的自由权利来实现经济发展。阿马蒂亚·森强调,建立稳定的社会权利范式,有效保障人的各项权利,是解决贫困与饥荒问题的之根本。
阿马蒂亚·森是具有深厚伦理精神的经济学家,他从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出发,综合使用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析方法,对贫困与饥荒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独特的分析,出版了《伦理学和经济学》《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以自由看待发展》《经济发展与自由》《集体选择和社会福利》《论经济上的不平等》《自由、合理性与社会选择》等一系列学术著作,被称作“经济学界的良心”。其实,福利经济学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根据人们的生活状况来评估经济政策是否得当。正是由于阿马蒂亚·森对福利经济学的突出贡献,使他获得了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阿马蒂亚·森 篇4
福利经济学是西方经济学家从福利观点或最大化原则出发, 对经济体系的运行给予社会评价的经济学分支学科。福利经济学作为一个经济学的分支体系, 最早出现于二十世纪初期的英国。1234年, 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一书的出版是福利经济学产生的标志。
一、福利经济学福利的观点
福利经济学的出现, 是英国阶级矛盾和社会经济矛盾尖锐化的结果。英国十分严重的贫富悬殊的社会问题, 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变得更为尖锐, 因而出现以建立社会福利为目标的研究趋向, 这导致了福利经济学的产生。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以后, 英美等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对福利经济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庇古的福利经济学被称为旧福利经济学, 庇古以后的福利经济学被称为新福利经济学。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 福利经济学又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 正在经历着新的发展和变化。
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是福利经济学的哲学基础。边沁认为, 人生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的幸福, 增加幸福总量。幸福总量可以计算, 伦理就是对幸福总量的计算。边沁把资产阶级利益说成是社会的普遍利益, 把资产阶级趋利避害的伦理原则说成是所有人的功利原则, 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标榜为功利主义的最高目标。
帕累托的“最优状态”概念和马歇尔的“消费者剩余”概念是福利经济学的重要分析工具。帕累托最优状态是指这样一种状态, 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任何一个人的境况变得更好而不是使别人的境况变坏。按照这一规定, 一项改变如果使每个人的福利都增进了, 或者一些人福利增进而其他的人的福利不减少, 这种改变就有利;如果使每个人的福利都减少了, 或者一些人福利增加而另一些人福利减少, 这种改变就不利。
福利经济学的主要特点: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出发点, 也就是根据已确定的社会目标, 建立理论体系;以边际效用基数论或边际效用序数论为基础, 建立福利概念;以社会目标和福利理论为依据, 制定经济政策方案。
二、森的福利观点
阿马蒂亚·森在批判以往福利经济学的基础上, 以新颖的视角和方法为福利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 森对福利主义提出了批判。福利主义认为个人与社会福利水平可以通过一揽子生产和消费的商品量来进行衡量。森对此提出了批评, 认为这是福利主义狭隘性的体现。因为, 由于不可能获得对于个人福利的完全信息, 仅仅通过对收入和财富的比较不可能对社会福利作出一个准确的比较。
第二, 森对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社会福利函数理论进行了批判, 认为仅用个人效用指标来衡量社会福利也存在着缺陷, 功利主义将导致“反公平现象”。据此, 森提出了“能力”中心观取代幸福的效用观。这样, 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来自个人能力的培养和个人能力的提高。
第三, 森对福利经济学“价值中立”的原则也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福利主义“价值中立”的原则对可以运用的信息施加了种种限制, 使得一些非经济事件如压迫、剥削等被排除在社会福利函数之外, 而这些事件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很大。森主张把基本价值判断引入福利研究领域, 森的基本价值判断是指在任何条件下都被认为是正确的价值判断, 如追求自由、反对剥削和压迫等。只有满足了基本价值判断, 经济福利的改进才能被视为社会福利的增加。
第四, 森对贫困与饥荒问题的研究是对传统经济学“财富万能”观点的挑战。传统经济学认为由于市场竞争所创造的财富必然会解决贫困问题。而森认为人均收入的增加并不必然会带来社会福利的增加。与前面所述理论进行比较可以发现, 与以往福利经济学所倡导的重物质利益、财富、经济增长、效率以及收入均等化不同, 森更关注个人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关注基本的价值判断, 关注真正意义上的人;关注公平、正义等与福利攸关问题。
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 森更是从实质自由的高度论述福利、自由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联。森把发展的目标看做是等同于判定社会上所有人的福利状态的价值标准。森认为财富、收入、技术进步、社会现代化是为人的福利服务的。森对实质自由的定义有助于我们提升对福利内涵的理解。在森看来, 实质自由是一种可行能力。它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基本的可行能力, 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自由还包括各种“政治权益”。
由此可以推断, 福利的构成不仅包括物质方面, 还包括精神文化、政治参与、社会机会和社会交往等方面。在森那里, 福利就是人的需要的各个方面, 这些需要通过全社会的积极努力才能得以实现。森从经济伦理和道德哲学高度论述的福利内涵极大地开阔了人们的研究视野, 使福利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发生重要转变。现在, 人们更加注重从可行能力、社会权利、生活质量等角度对社会福利问题进行研究。同样, 森的福利理论对各国的社会政策实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通过对福利经济理论的演进分析, 可以看到, 人们对福利的认识在不断拓展。从强调经济增长和收入再分配, 到倡导增强人的可行能力和拓展实质自由, 福利的内涵发生了质的变化。福利内涵的演进和其展现出的价值理念对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
三、从森的福利观看中国社会保障出现的问题
(一) 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是社会正义的要求, 也是社会发展和福利增进的必要基础
公平意味着不能剥夺他人参与平等竞争的机会;意味着反对滥用特权。在我国, 由于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呈二元结构特征。长期以来, 社会保障制度仅覆盖城市劳动者, 而不包括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劳动者。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项目来看, 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项目高、水平高, 不仅有五大社会保险项目, 而且还有较为完善的社会福利与最低生活保障。而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则是以社会救济为主, 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五保户”供养制度、新型合作医疗等有限的几个项目。从社会保障支出的城乡分配上看, 孙光德、董克用 (2000) 的计算是, 中国占总人口80%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 20%的城市人口却占有90%的社会保障费用, 从人均社会保障费用看, 城市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0倍以上。高利平 (2002) 对山东省的城乡格局进行过估算, 其结论是城市各项社会保障指标均远远高于农村。
以1998年为例, 城市社会保障支出为农村的100倍。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确保个体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的机会公平, 同时重视纠正社会和经济竞争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
从国际经验看, 世界162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70个国家和地区包含农村, 其保障对象为全部农村人口或农民。实际上只要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 每个国家和地区均可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而且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的角度看, 我国也已经具备了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条件。并且, 这种社会保障的实施将为扩大内需, 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增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从而缓解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的局面。
(二) 福利的构成不仅包括物质方面, 还包括精神文化、政治参与、社会机会和社会交往等方面
在森那里, 福利就是人的需要的各个方面, 甚至更多的表现为心理层面的需求。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设计是基于经济效率及经济增长的考虑 (社会保障学郑功成2008) , 所以是有选择的保障, 水平较低的保障, 范围较小的保障, 强调自我保障与民间保障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从整体上看在不断提高, 人类曾梦寐以求的“丰裕社会”似乎正成为现实。然而, 与此同时人们对生活的心理体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森“生活质量”强调无形的精神生活水平对人的生存与社会发展的意义, 向传统经济学仅仅以收入水平等客观要素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程度和国民生活水平指标的作法发起了挑战。
而基于发展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在满足人们心理需求方面的不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力市场使从业者面临“两难”压力。一个压力来自失业。虽然现代社会中多数人不喜欢自己的工作, 但失业则意味着与社会失去联系, 在缺乏保障的国家还意味着生存受到威胁, 因此人们宁愿接受工作的单调和无自主性。失业的人具有很低的生活满意度和较高的自杀趋向, 但是, 失业的压力依旧如影随形, 而我国的失业保险仅覆盖极少部分人群, 且领取程序复杂, 使很大部分的人甚至放弃领取, 失业保险的功能无法发挥。
现代社会中, 人们的收入增加了, 闲暇却减少了;社会进步了, 心理疾病却在增长;工作繁忙导致的睡眠质量下降;家庭条件改善, 离婚率却在攀升。经济社会发展究竟是为了什么?假如经济增长不能惠及最大多数人的幸福, 这样的经济增长便失去了最根本性的意义。荷兰的伏翰夫教授长期从事快乐幸福指数调查, 他的研究表明, 最近十年中国人的快乐指数是下降的, 也就是说在过去十年中, 中国经济增长并没有给人们带来快乐指数的提高。在财富中心主义的注意力引导下, 经济增长与收入增加常常以牺牲健康、亲情、闲暇与生态环境为代价, 从而出现了今天我称之为“有发展, 无 (幸福指数) 提高”的世界发展新难题。这个新难题同样也在困扰着中国的发展。根据终极价值理论, 如果经济有增长, 人们的快乐幸福度没有提高, 这样的增长就缺少意义。因为, 财富只是工具价值, 本身无法证明其好坏, 只有能提高人们的幸福、快乐时才能被认为是真正好的。
四、一点启示
(一) 关于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显示出明显的二元特征, 对于农村的社会保障, 充满了更多的质疑和排斥。除去认为国家财力根本没有达到在全社会实现社会保障, 现在提供农村社会保障只是超越现有阶段的空想。但刘鑫认为, 现我国农村不仅需要社会保障, 而且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的角度看, 我国也已经具备了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条件。那又是什么造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几近空白的状态呢?“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必然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它与政府的政策取向以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及文化因素密切相关”。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 商务印书馆, 2003年, 17页) ,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既有一定的政治因素, 同时, 农民意见表达由于极其分散, 在时间和空间上都难以集中, 放在广阔的中国事务纷繁的大背景下, 就难以形成有效的政治压力, 从而形成公共政策。同时, 由于农民传统上就很少享受到社会保障, 而社会保障又往往被宣传为城市人的专利, 农民还没有在意识上树立社会保障是他们作为公民所理应享有的权利的观念。从森的福利观看, 福利的机会均等, 社会权利等非物质保障的效用更大。在现代社会, 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公民的一项权利, 是作为一国公民理应享有的。如果还有人用社会保障资金不足和要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来做借口, 那为什么生活条件相对要好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却率先建立呢?这本身就是对农民的歧视, 也是和森的福利观相悖的。改革开放30年来, 中国的经济建取得了举世注目的成就, 但我们要建成一个真正的现代化的文明大国, 如果解决不了中国的二元经济模式和保障模式, 那我们的“文明”、“现代”又如何体现?
(二) 关于社会保障模式
福利经济学家研究经济问题的直接目是从经济 (物质) 的角度寻求并实现个人和社会的最大福利, 即解决社会经济问题。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也是为了经济的增长, 所以中国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较低, 与同为社会保险制度模式的国家, 如美国、德国和法国20世纪60-90年代的社会保障相比还是低的多, 虽然各国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在各国之间的可比性差一些, 但值得肯定的是中国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较低, 这也是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迅速发展, 而人们的快乐指数却在下降的原因。但是, 福利经济学的社会福利问题在伦理上又直接与个人和社会的最大快乐或幸福问题联系在一起。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最主要的是满足人类的心理需求。心理需求是幸福感的主要内容, 是我们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而经济的发展只是我们实现目标的手段。但我们在设计社会保障体系时的出发点却是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基于满足人类心理需要和基于促进经济发展所采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大相径庭的。所以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投入, 根据中国的实际水平, 借鉴西方福利国家的经验, 使中国的国民过上真正“幸福”的生活。这是“民之所愿”, 希望会成为“国之所行”。
参考文献
[1]刘琼, 马传兵.福利经济学与社会主义若干问题的比较分析[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胡勇军, 胡声军.福利经济学及其理论演进[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05.
[3]宋士云, 李成玲.1992-2006年中国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研究[J].社会保障制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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