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

关键词: 天津 报考

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通用8篇)

篇1: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

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

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40)

一、网报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外省市选择当地报名点,并报考天津理工大学的考生,请注意查看相应报考点公告说明,并在当地报考点指定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名点的考生,报名无效。

二、报考我校的“设计艺术学”专业的外省市考生、天津市考生,一律选择在“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考试。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8日(周三)-2017年11月11日(周六)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10号楼一楼108室

四、现场确认时需携带

1、应届生: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第三代)、学生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往届生: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第三代)、学历证书、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工作证明为以下四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④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开具的本人参保缴费证明(证明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

报考“设计艺术学”专业考生不需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证明。

3、中外合作办学或国外本科(含港澳台)或只有国外学位证的考生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其他材料:

A、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B、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C、延期毕业的考生需提交所在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延期毕业证明。

五、现场确认流程

1、入口:准备本人报名号(1240*****)、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网报期间学籍学历核查有问题考生);

2、验证处:信息登记(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身份验证、学历验证;

3、采集图像;

4、确认信息、签字;

5、交回信息表和《诚信承诺书》

六、特别注意事项

1、★对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要求出示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学历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要求出示学信网“在线验证”功能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11.1.xls

2、同等学力考生请仔细对照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有关条件,准备相关背景材料,在现场确认结束后一周内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可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便我们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初试专业课考试大纲现已上网,请到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专栏下载。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信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

5、于2017年10月31日前,凡是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务必进行网上支付结果查询为缴费成功状态(系统显示:支付已完成),网上支付如遇问题,请查询天津市网报公告说明;选择其余报名点,并报考天津理工大学的考生,请注意查看相应报考点公告说明。

6、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咨询请拨打各学院招生电话。

七、考试日期:为2017年12月23日-24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联系部门:天津理工大学研招办 电话(传真):022-60215566

篇2: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办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第二教学楼一楼六会议室。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1月4日—1月5日。考试地点在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请在1月3日下午5点后来校查看考场。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以及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查验学生证)。未通过学籍审查的学生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书面认证材料。

五、报名费用:

200元/生(含电子摄像费)。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2.第一天(10日)主要针对MBA考生、在职报考的MPACC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第二天、第三天(11日、12日)主要针对报名号尾数为单号的考生;第四天、第五天(13日、14日)主要针对报名号为双号的考生。

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重庆理工大学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须知2014

重庆理工大学报名考试点

篇3: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9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2014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西北师范大学实际情况,现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确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西北师范大学考点只接收以下几类考生的报名现场确认:

1.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和临夏、甘南州、白银市的非应届报考人员;

2.甘肃省农村教育硕士推免生和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推免生。

其余考生请根据省招办的安排(点击查看)选择其他报考点,选择本报考点者,网报信息无效,且本报名点不接收其现场照像及网报信息确认。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10-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综合事务大厅

三、报名考试费

凡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按甘价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考试科目为三科的考生(即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缴纳报名费140元,考试科目为四科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50元。

四、现场确认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考生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资格审查。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研招网学历审核未通过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可确认。

2.缴纳报名费;

3.照相。将本人身份证交“照相处”工作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照相;

4.核对信息。照相结束后,领取《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称“简表”)一式两份,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如正确无误,请签字确认。如发现错误信息,在“信息修改处”修改后重新打印“简表”一式两份(原表同时作废),认真核查后签字。签字后请认真阅读“简表”背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

5.交表。“简表”一份交到“收表处”,另外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五、考试及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4年1月4―6日。考生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寄发准考证。考试前一天下午,建议考生来我校现场查看考场。

报考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各专业考生第四单元素描科目的考试于2014年1月1日在我校美术学院进行,2013年12月31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报到。

六、其它

1.丢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现场确认时必须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遇特殊情况无原件者,登陆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待我校确认证件无疑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备案表》必须有12位在线验证码。(点击查看查询打印办法)

3.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西北师范大学考点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4.如发现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本考点将依据国家相关文件法规将其作弊事实同时通报给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领导,并上报甘肃省招办,给予严肃处理。

5.甘肃省报名点代码与对应单位一览表(报名号前四位为报名点代码):

6201 西北民族大学 0931-2939299

6202 天水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938-8214120

6203平凉市招生办公室 0933-8212734

6204 张掖市招生办公室 0936-8212835

6205 兰州大学 0931-8912168

6206 兰州交通大学 0931-4938103

6207 兰州商学院 0931-4670578

6208 兰州理工大学 0931-2973744

6209 西北师范大学 0931-7971932

篇4: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

一、曲阜师范大学报名点仅受理报考曲阜师范大学的考生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曲阜师范大学”的所有考生均需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二、报名时应届生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在职考生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

三、现场确认流程:

1、校验证件。请考生按要求主动出具相应证件。

2、交纳报考费(报考费依据《鲁价费函87号文》规定为180元人民币)。

3、照片采集。采集照片时请考生主动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

4、核对网报信息。校对信息时注意:报考点、报考单位及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不允许修改。请考生认真校对“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的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信息,以便将来邮寄成绩单、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

5、交回“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登记表”确认后及时交回,不得带离确认现场。

四、12月25日-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篇5: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 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 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 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 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 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 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 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 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

篇6: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0日—11月12日

上午9:00 — 11:00下午2:30 — 4: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考务办公室(文化课教学楼三楼)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需完成每学期注册手续)及复印件。

2、往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附有照片并加盖户籍部门公章)。此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材料仅在现场确认时有效。初试时如无身份证原件,不允许参加考试。

4、学生证丢失的考生请到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在读证明(证明材料要附有照片、学号、入学日期、学制及获得毕业证书类型等信息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未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书或相关证明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

四、现场确认具体步骤:

1、考生提供报名号(11519****),到咨询台登记领取《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考场规则》详细阅读并签署承诺书。

2、查验考生身份证、核对考生所持的学生证或学历证书。未按要求提供学生证或学历证书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

3、证件检查无误后,进行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4、考生在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确证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

5、考生交还签字确认后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6、确认结束。

五、现场确认中的学历认证有关问题:

1、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

2、远程教育(含网络学院)毕业生学历认定:根据教育部要求,远程教育(含网络学院)毕业生,不论当年以何种方式入学,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本人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3、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4、中共中央党校学历的认定:现场确认时只认可其颁发的研究生或成人教育学历证书(或在校成人教育学生证),不承认其函授或其他结业、毕业证书。

5、关于在校硕士生报考资格的确认:考生须提供在读招生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其报考硕士生的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我院将依据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相应证明。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

六、其他事项

1、按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上交舞蹈学学术论文一篇。

2、报考编导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材料:个人简历1份。内容包括:教育背景(中专、大学学习经历)、表演经历、创作作品、获奖情况(本人或与人合作〈需注明第几编导〉参加省部级以上获奖情况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一并携带接受核查)。

3、考生按上述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于现场确认规定之日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因考生未携带相关证明或其他因自身原因造成现场确认信息的无效,报考点概不负责。

4、考生在确认时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以免对影响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尤其是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务必与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内的信息保持一致。如个人基本信息确系考生本人疏忽大意填写错误,可在现场确认时申请更改(考试方式、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以及考试科目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请仔细逐项核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后报考

信息一律不再修改。

5.考生需树立诚信考试观念,认真阅读考场守则,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不允许报考。我院近年来查处了多起手机违纪、自造通信设备作弊、夹带资料作弊等行为。其中考生手机违纪占90%以上,主要表现为进入考场手机未关机或未放到指定位置、考试期间手机铃响或闹铃响,请考生引以为戒。

6.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社会上的辅导班都与我院无关。

6.考生保留好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

篇7: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

各位考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育人才一项重要制度。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考试违规行为,是大家必须关注的内容。

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有助于你了解考试规则,避免因有意或无意的违规而丧失进入高校的机会。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至本人诚信考试档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属于作弊行为,这表明,不论考生是否属主观故意与使用与否,一旦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均将被视为作弊。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

(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是顺利考试的首要问题,请考生提前上网查询。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切勿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车、“作弊克”等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 检查违规物品、查验身份证件,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谨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

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

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

祝大家考试顺利!

附件: 1.考场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摘录)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

2017年12月 附件1: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摘录)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附件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附件5: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篇8: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须知

湖北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报考费采取统一网上缴费方式。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有居住证)的往届考生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二、报名步骤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高校应届本科生可提前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网报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如果一个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先取消错误报名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湖北省教育厅政务大厅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2.网上缴纳报名费。2017年9月24日至27日,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可补缴。

3.现场确认。

已经网报成功的考生于11月8日至12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

考生凭报名号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须出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及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018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7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三、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设置一览表(详见附表)

四、各报考点接受考生生源范围 2018年我省共设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28个,其中高校22个,市(州)考试机构6个。

各报考点的生源范围划分如下:

(一)网报时,武汉地区设立了报考点的招生单位接受生源范围为:

1.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本单位的考生。其中报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考生只能选择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报名点代码为4223)报考点,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各院系的考生只能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点代码为4202)。

2.本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必须到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4202)报考点报名。

报考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和武汉体育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报考点报名。

报考空军预警学院、火箭军指挥学院的考生和空军预警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海军工程大学报考点报名。

(二)省内报考湖北美术学院和武汉音乐学院的考生,必须分别到该两校设立的报考点报名。该两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武汉市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可到所报考招生单位指定的报考点报名,也可在该两校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三)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等3个单位为社会报考点,接受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武汉及孝感、咸宁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上述地区的考生,除第(一)条中已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可从3个社会报考点中任选一个进行网上报名。

长江大学报考点接收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考生报名。

三峡大学报考点接收宜昌市及周边地区的考生报名。襄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襄阳市及周边地区(随州等地)的考生报名。

湖北医药学院报考点接收十堰市及周边地区的考生报名。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恩施自治州及周边地区的考生报名。

黄冈师范学院报考点接收黄冈市、鄂州市的考生报名。

黄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黄石市的考生报名。

(四)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五)报考省内招生单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报考省内未设报考点的和省外招生单位的上述硕士类别的考生,一律到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报名。

(六)报考省内招生单位法律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报考外省法律硕士的考生一律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按以上划分范围报名,并到相应报考点现场确认。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政策注意事项

1.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了报考点。若选择了不属于接收范围的报考点,报考点将不予确认。

2.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是不能修改的,要考虑好了再填。

如报名成功后,缴费前发现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确需修改的,应先取消错误信息,再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

3.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①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②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后果由本人承担;

③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选择考生来源需选择“其他”。4.选择正确的校验码。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三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三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

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强军计划的校验码由有接收资格的招生单位发放;援藏计划的校验码由西藏教育考试院发放。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资格审核及领取校验码事宜另行通知。湖北民族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此计划,由湖北民族学院组织,分批次统一办理,其他考生由其本人自行办理。

5.不要错过网报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22:00。

6.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按要求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未网上缴纳报名费的,不得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后,考生不可修改关键信息,信息修改后导致报名费金额变动的也不能修改。

8.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并学习《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单科或各科成绩,并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

(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

(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按时、本人亲自到报考点去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而未到报考点现场去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3.凭二代或三代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考试时须凭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

4.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场配有无声挂钟。考生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现场确认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7.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行网上确认,详细办法见考点网上公告。

(四)准考证打印

2017年12月14日至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白色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准考证时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或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9点至12点,14点至17点):027-68880351、027-68880353、027-68880270,或直接与招生单位、报考点联系,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各单位公布的网报公告信息和招生简章。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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