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启示录观后感

关键词: 观后感

第一篇:反腐启示录观后感

反腐倡廉警示录观后感

反腐警示录观后感篇(一) 11月9日下午,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观看了反腐倡廉电教片《迷失的权力》。作为一名党培养多年的共-产-党员,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和极大的震憾,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腐-败对党和国家的危害,深深的感受到反腐-败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

往日都是人民的公仆,数年内竟沦为阶下囚。党把他们培养成为高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落到今天这样的下场,真让人痛心和惋惜的同时,也为我敲响了警钟,也更应从中汲取教训。

一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永远不忘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坚持不懈地学习,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已的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明辩是非,旗帜鲜明。人们常说官升脾气长。是说一个人当上官,昨天和今天就不一样了。只所以起了变化。是他内心世界发生了变化。作为党的一名普通领导干部,我想一定要做到:做人要是人,当官不像官。

二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合理的政绩观。我国现在正处于转型时期,必然要出现一些腐-败现象。但这些高-官的人生轨迹,深刻地告诉我们,位高权重,高位责变也重的道理。合理的政绩观教育我们:要把为党多做工作,为人民多办实事作为衡量政绩的标准,而不是职位的高低和权力的大校如果全社会都能认识到这一点,也就不会出现卖官、买官、跑官、要官和卖官鬻爵现象的发生。

三要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切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为一名党员,一定要牢记这一点。而这些贪官忘记了这一点,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升官发财的砝码。更有甚者,不遗余力,横征暴敛。势必被受到人民的唾弃,历史的审判,法律的严惩。

四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增强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时刻牢记权力是形,腐-败是影,两者形影相随。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好权,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好干部。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要不得,这些贪官就是陷入这个泥潭不能自拨,搞起权钱交易,最终锒铛入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得起钱的诱-惑、情的困惑、色的迷惑。

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坚持慎独,自重自省,使自身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真正做到在内心深处牢固筑起反腐倡廉的堤防,在思想上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实际行动上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经受住各种形形色色的考验,争做一名称职合格的领导干部。

反腐警示录观后感篇(二) 近日,分局组织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小官大贪》后,我深受教育和启示。认识到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非常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警示教育片讲述了2位科长及2位股长的贪腐过程,他们虽然官职不大,但掌握实权。在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大批项目专项资金惠及民生,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从中谋取私利,蜕化为一个腐化堕落的腐败分子,一步步陷入犯罪的深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触目惊心违法犯罪的轨迹,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了人民公仆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小官大贪,国之毒瘤,民之祸害。剖析这些贪腐案件,可以看出小官之所以能够变成大贪,主观原因是他们权力观严重扭曲,客观原因是制度漏洞、监管缺位。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廉洁从政,为人民用好权、掌好权。再次警示我们:

1.加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根源在于他们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思想上蜕化变质。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的精神支柱和灵魂,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抵御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2.党员领导干部要慎重使用权力。监督的实质是监督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职责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恪尽职守,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都是一种贡献,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如果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则是一种犯罪,最终也会毁了自己。如案例中的几位官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以为权就是钱,有了权就可以谋取私利,从而见利忘义,利用手中权力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挪用公款,成了金钱的俘虏。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权力是谁给的,手中的权力应该为谁谋利;凡滥用权力者,必将受到制裁。从而做到警钟常敲,时时警醒自己,时刻不忘权力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金钱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民公仆的本色。

3、牢记艰苦奋斗精神,切实做到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精神,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宝贵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尤其需要党员领导干部继承和发扬。在新时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对于廉政建设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实质上就是一种廉政的表现。有些领导干部把手中的权利变成自己挣钱的工具,实现自己的发财梦,搞享乐主义。

4、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筑牢防线。要警惕小官大贪成为常态,就要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入手,深入查找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构筑制度防线,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只有堵塞漏洞,才能让违法违纪者无机可乘。筑牢廉政预警防线,健全权力运行监督长效机制坚持防范在先、监督制约在前的廉政预警机制,增强党员干部防范风险意识,使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控。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监督、分级负责,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防范措施,才能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案件中的小官之所以能够变成大贪官,主要原因就是权力观扭曲、制度漏洞、监管缺位,才让违法乱纪者有机可乘。

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敢于直面拒腐防变的严峻挑战,做到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必须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档得住诱惑,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

反腐警示录观后感篇(三) 在会议室看了一部发生在自治区机关的警示教育片。短短的半个小时里,这部片子以独特的视角,详实的影像资料,真实展现了腐败分子违法犯罪后发自内心的反省和痛悔,令人震惊,发人深省,让我有了深深的感悟,现向党组织汇报如下:

在这部片子中,我们看到,很多贪官受查处后,受影响最大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其家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不但自己贪污腐败,妻子儿子也共同参与。最终导致一家三口一人死刑,两人锒铛入狱。这样的贪官不胜枚举!他们有的是利用自己的家人、亲属当“二传手”,进行曲线腐败,以逃避法律的打击。有的则是不顾一切的为妻儿谋利!殊不知这样的举动,不但害了自己,更牵连了更多的家人,真正造成了“一损俱损,家毁人亡”的惨剧。而作为官员的家人,枕边人,不但没能约束提醒亲人,反而因一时私欲将亲人推向了腐败的深渊,更是悔之晚矣! 而这部警示教育片则用大量活生生的案例证明,有些腐败分子并不是一走上仕途就贪得无厌的,但随着地位渐高,权力渐大,诱惑也相应增多了,加之他们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和自我欲望的节制,失去了对腐败的防御能力而被名利财色打败,落得个善始不善终的可悲下场。他们中的多数人在“第一次”收受贿赂款物时,都有一种忐忑不安的感觉,思想斗争非常激烈:是收还是拒收?然而他们最终没有战胜“第一次”,在“第一次”面前就打了败仗。

一是万物的起点,有什么样的开始就可能有什么样的结果。要克服“仅此一次”的侥幸心理,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一旦迈出“第一步”,就如同打开潘多拉魔盒,一发不可收拾。因此,在第一次面对诱惑时,不论大小多少,一定要守节持定,不要因一念之差而酿成终身之祸。

人生就像弈棋,一步失误,全盘皆输,这是令人悲哀之事;而且人生还不如弈棋,不可能再来一局,也没有悔棋。我们应该时刻牢记陈毅同志的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把握住了“第一次”才能累积成“每一次”,坚固的思想防线就不会被突破,有损于党和人民形象的事就不会去做,有损于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便宜”就不会去沾,不正之风就无可乘之机。

从我做起,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虽然我们并不在官位,并没有所谓的实权,貌似没有贪污受贿的机会。但实际上,从我做起,就是从小事做起,从不拿单位一纸一笔做起。同时,要定期学习,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专业内涵,不断的端正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用优秀共产党员的事例和精神鼓舞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共同把场纪委建设的更加廉洁文明,和谐美丽!

警示教育《迷失的坐标》观后感

12月2日中午,我园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坐标》。该片所讲述的腐败行为,让我们在思想上受到了教育和震撼,再次感受了不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敲响警钟、防范未然。观看结束后,我的心里也久久不能平静:是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地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我们在工作中要引以为戒。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判断、检验是非功过。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心系组织重托,心系群众冷暖。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警示片中腐败分子的下场警示我们: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通过警示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因此,作为党员,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因此,我们要从警示教育片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勤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路,在贪欲中迷失》观后感2017 2017年1月4日,***党委组织社区在职干部及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路,在贪欲中迷失》。《路,在贪欲中迷失》是一部关于焦明启腐败案警示片。

焦明启的悲剧不仅属于他个人和家庭,更对党和国家及社会造成危害。他从16岁参军入伍成长为党的高级干部,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与信任,他本应全心全意为党工作、为国家尽责,却沦为人民的罪人,也让组织付出了沉痛代价。

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使我们再一次经历了一场深刻的思想洗礼。警示教育片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应当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千万不要在环境、习俗、身份的变化中失去自我、失去责任。每一个党员干部应当珍惜自己的工作、珍惜自己的事业、珍惜自己的家庭、珍惜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幸福人生。每一个党员干部应该能警惕和控制自己的欲望、战胜自己的欲望,切莫让伤心的泪水滋满双眼,切莫让痛悔的思绪挂满脸颊,切莫让悔恨的心灵充满骄傲,切莫用自己的贪欲掘成坟墓。每个党员干部应当自重、自律、自警、自励。

通过此次活动,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从内心深处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路,在贪欲中迷失》观后感

6月30日,根据市局要求,我观看了《路,在贪欲中迷失》的廉政警示影片,使我受到了深刻教育,对廉政又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见解

通过观看,我的总体感受是教训是深刻的,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造成最终后果的主要原因是这些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其次是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给他们造成了可乘之机。他们原本在工作中也曾为事业的发展做出过贡献,随着地位逐步升迁,权利逐步扩大,逐渐淡漠了自己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的诱惑下,步入了罪恶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要做到这些,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很重要:

一、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升思想素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因此,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消化、吸收和运用,要做到勤于思考,与时俱进,保持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从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思想境界得到提升,政治素养得到升华,理论水平得到提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做到为人正直,待人诚恳,顾全大局,廉洁自律,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养成一身浩然正气,永葆勤廉本色,争当反腐倡廉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影片以真人真事告诫我们,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这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而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没有坚定的立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影片中吸取教训,要学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以身作则,在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在抓好分局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廉政教育,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一岗双责”,逐步建立完善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兵、师相关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着力抓好当前和长远的廉政教育和管理,通过组织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月”等活动,对分局人员进行全面而系统、点面相结合的再教育,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态化制度,构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实防线,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升层次,扎实推进廉政建设。

三、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人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享受也在不断变化和更新,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正如影片中所列举的腐败官员一样,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最终堕落。因此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人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四、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要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作为党员干部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千万不要干“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因此,大家都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有好处。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越是职位高权力大的干部,越要自觉监督,同时接受组织和领导同事的监督。

第二篇:反腐倡廉警示录心得

反腐倡廉警示录心得 为配合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开展,根据上级部署要求,11.3.2日,我有幸参加了公司举办的反腐倡廉会议,并认真的进行了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学习了反腐倡廉警示录和领导讲话,从而深刻感受到了在当今社会进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对自身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运作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1.努力学习,做到廉洁自律,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

会上,我们认真听取了程爱平和吴建华同志的讲话。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位干部的行为准则,要想做到这两点,首先要从思想上提升我们自己思想政治素质这样才能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使我们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关.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但通过这次会议,我们做到了认认真真的学,扎扎实实地学,并深刻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地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地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

2. 自觉抵制诱惑,增强自身修养。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但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不能混淆,作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

3. 加强自我约束,以实际行动反腐倡廉。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时刻保持自我约束意识。许多腐败分子,都是因为对自身要求放松造成恶果,提高自我约束意识首先要构建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其次要提高对自己包括家人的要求,第三就是要努力学习,认真接受教育,如果放松学习,思想停滞,就会心中失去大局,就容易分不清是非;第四,要在实际行动中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自觉抵制金钱、人情等对自己的影响

勤奋做事 廉洁做人 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让廉政之风盛行,唯有这样,才能利人,利国, 利己,利家,利社会!

第三篇:国外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及其启示

作者:范洪保

更新日期:2009-5-7

腐败,就像一个纠缠不休的幽灵,困扰着每一个国家,严重威胁着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侵蚀着执政党的执政基础。为此,各国都在进行不懈地探索,试图遏制腐败的发生,可在多数国家反腐效果每每差强人意。令人振奋的是,有几个国家的做法却取得了巨大成功。

根据最近几年透明国际组织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CPI),排在全球前10位的最清廉国家分别是:2005年,冰岛、芬兰、新西兰、丹麦、新加坡、瑞典、瑞士、挪威、澳大利亚、奥地利;2006年,芬兰、冰岛、新西兰、丹麦、新加坡、瑞典、瑞士、挪威、澳大利亚、荷兰;2007年,丹麦,芬兰、新西兰、新加坡、瑞典、冰岛、荷兰、瑞士、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亚;2008年,丹麦、瑞典、新西兰、新加坡、芬兰、瑞士、冰岛、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

这些国家的政府何以如此廉洁?它们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功经验呢?对我们有何启示呢?

一、国外反腐倡廉的成功做法

1、专门立法依法治腐

上述国家均为崇尚法制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它们在打击腐败时,首选的武器自然是法律。

早在20世纪初叶,北欧国家就开始制定反腐败法律,强调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瑞典于1919年、1962年、1978年制定和完善了《反行贿受贿法》。芬兰在20世纪20年代制定了《公务刑法》。丹麦则在其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明确规定了有关贪污受贿罪的罪刑规范,对贪污罪的刑罚大大高于其他经济犯罪的处罚标准。新加坡在1960年颁布了该国第一部《防止贪污法》,此后又根据形势变化的需要对其进行了多次修改,从而使其更加完善,且更具可操作性。同时,新加坡政府还推出了《公务员惩戒规则》,这是对《防止贪污法》的补充。1988年又出台一部专门惩治腐败犯罪的程序法——《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

2、独立机构专司反腐

为了治理腐败现象,这些国家都设立了高效、独立、专司反腐的机构,负责彻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

新加坡于1952年设立贪污调查局。2000年,该机构与专事查处非法交易的商业事务局合署办公。它不但拥有很大的权力而且直接隶属政府首长,还有独立而不受政府官员干扰的法庭作支援,其职能主要有三方面:接受举报和调查相关情况;调查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防止腐败法》第15条还授予调查专员可以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逮捕违法人员;通过审查公共部门的工作方法和程序发现存在的问题来预防腐败。

瑞典于1998年成立国家经济犯罪署,专门治理经济犯罪,主要管辖斯德哥尔摩—哥德堡等大城市。在中小城市和边远地区,则通过与地方检察机关和警局合作实现目标。2003年,瑞典又成立国家反腐败办,专门负责调查政府腐败和各种贿赂案件。

加拿大于1878年成立了负责反腐败的机构——审计署。它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内设一专门委员会负责向议会报告工作,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反对党代表担任,其职能主要是监督政府财政支出。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于1989年成立的独立反腐委员会是一个公共权威机构,独立于政府部门,具有重要权力:通过公正的调查,揭露腐败事物;向公共部门提供警示建议和预防措施,防止腐败事件发生;在公共部门和社会团体中,开展有关反腐败的教育,宣传新南威尔士独立反腐委员会任务的活动。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防止社会诚信破坏,指导公务员的行为,揭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潜藏于公共部门中、并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腐败现象。

3、透明政治阳光拒腐

在这些国家,官员的财产都是公开的,人们对官员的财产有疑问可以投诉,有关部门应调查并向人们作出解释。

在瑞典,从1766年开始,公民就有权查阅官员直到首相的财产与纳税状况的国家。 在芬兰,政府档案馆及公共部门的所有档案不仅对专家学者开放,也对新闻媒体和公众开放,以接受公民和媒体的监督。此外,芬兰法律还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开设匿名账户,每个公民和团体的收入与财产每年都要在纳税表上予以公布,税收当局有权了解全国所有账户的情况。

后来,北欧国家都实行了金融实名的存款制度和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制度,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政府和透明官员。

4、严格执法利剑惩腐

这些国家,在惩治腐败行为时,可以说是剑锋所指,所向披靡,真正做到了“执法必严”。 在新加坡,事无巨细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严”字当头。公职人员哪怕接受一听咖啡、一盒香烟、吃一顿饭都被视为违法,都要受到惩罚。《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对贪污受贿更是作出了严厉的惩罚规定。公职人员贪污受贿一经查实,不仅要处以5—7年的监禁,而且还要处以最高10万美元的罚金,还要没收无法说明来源的一切财产,同时没收本人的公积金和退休金。该国环境发展部前政务部长曾接受了印尼商人赠送的7张机票,携带家人旅游,被发现后不仅被撤职,还被判刑4年。原国家发展与建设部部长郑章远算得上是新加坡的开国元勋,曾为“政府组屋”建设立下汗马功劳,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发现他两次受贿50万元,但他拒不承认,最终在铁证面前畏罪自杀。

在芬兰,公务员接受金钱、珠宝、家电、低息贷款、公费旅行均被视为受贿,甚至接受荣誉头衔和有关部门的推荐也不例外。公务员如果被指控受贿,罪名成立,将被立即免职。

5、倡行廉德文化御腐

长期以来,北欧国家塑造了较高的公民道德水准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人们对通过旁门左道满足个人欲望的行为嗤之以鼻,认为只有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到的财富才是合理的。

芬兰在初中教育阶段就开设了社会学课程,学生在高中阶段便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因此,青年人在步入社会之前就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芬兰年轻人从大学毕业进入公务员体系后,最重要的就是弄清“腐败”的界限,即接受礼品或受请吃饭的上限是什么。流传最广的一句话是“公务员可以接受一杯热啤酒和一个冷三明治,但如果喝上葡萄酒那就危险了。”

新加坡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末发动了自上而下的“文化再生运动”,推动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东方价值观。1991年正式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确立了新加坡国民“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的五大价值观,并提出“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德作为新加坡人的具体行为准则。其中,廉耻就是廉洁奉公,反对各种形式的腐败。

6、落实制度细节防腐

这些国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时主要采取了以下制度:

(1)现代文官制度。西方国家克服了早年的恩赐官职制、政党分肥制的种种弊端,逐步发展为如今的政务官和事务官分开的现代文官制度。其中占职位少数的政务官由党派轮流充任,占职位多数的事务官由考试录用。政务官官职不得作为竞选的许诺;事务官不受政务官更迭的影响,其升迁实行考绩制,不犯过失即不得被解职。

(2)公务员日记制度。新加坡政府每年发给公务员一本日记本,公务员随身携带笔记本,随时将自己的活动记载下来。日记本定期接受检查,由主管官查毕签名后发还。如果发现有疑点,要交贪污调查局进行审查核实,否则,如果贪污调查局一旦从另外的渠道查明公务员有

贪污腐败的行为,该主管官也将作为知情不报者予以相应的刑事处分。这种具有“连环保”特征的考核方式,不仅迫使公务员本人而且也包括其主管官员都必须对公务员品德负连带责任。

(3)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在新加坡,每个公务员在任职之初,必须详细申报个人财产,包括其担保人或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投资和利息情况;若财产在任职后有所变动,应自动填写变动财产申报清单,并注明变动原因;每年7月1日,各政府部门的职员必须填报个人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如果说不清来源,特别是有关部门调查时,不能给以满意的答复,这部分财产就会被推定为贪污所得。

(4)高薪养廉制度。新加坡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CPF),为公务员提供甚为丰厚的退休金。这一制度规定,所有参加社会工作的人员,包括政府公务员、企业职员、一般工人等,每月个人出资,政府出资,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工龄愈长,公积金愈多。若任内没有出现贪污受贿或其它读职违法行为,退休后就可提取这份公积金。据统计,高级公务员司局级到岁退休时,公积金总额大约有80—90万新元,相当于人民币400—500万元。因此,新加坡公务员是个非常令人羡慕的职业,始终居于社会高收人阶层。高福利伴随着的是高要求,一生衣食无优的前提是一生勤政廉洁。

(5)集中采购制度。北欧国家解除了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制,减少了对经济的干预,让资源充分地市场化、私有化,这样,从源头上断绝了钱权交易的机会;同时,政府对于办公用品、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等,都实行集中采购、招标投标的制度。

(6)举报人制度。新加坡政府实施举报人制度,并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反腐倡廉,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大的声势,使贪赃枉法者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7)监督制度。在芬兰,监督包括议会监督、法院监督和政府内部监督。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政府机关中的最高检察官,其主要工作是依据宪法监督总统、内阁成员以及政府其他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监察官一般均由著名法学家担任,每年都要到全国各地巡视,倾听民众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与公务员的举报。在新闻舆论监督方面,通过自主的新闻报道、转播、调查、评论等,发达国家的各级官员都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言一行都得十分谨慎小心。在公众监督等方面,任何公民都可依法自由检举和揭发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

(8)控权制度。以丹麦为例,以前,该国警察局内部设有纠察处。1995年,丹麦议员认为,警察不能自己监督自己,必须实行他律,所以在当年取消了纠察处,在全国各地警区设立了由议员、群众代表和律师组成的警察诉讼委员会,负责处理诉讼警察案,有权决定对警察渎职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二、几点启示

前面提到的全球最廉洁国家的成功经验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把“法治”的理念树立好。

各国的成功实践证明,法治能够从根本上抑制腐败,而人治则容易催生腐败。因而,必须要树立依法治腐的理念。

经过多年的努力,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取得较大进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据统计,我国现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已多达1200余件。然而,现存反腐败立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我国的反腐败法律法规多以党内文件(条例)、规定、规划、办法等形式存在,迄今为止,我国仍然没有明晰的、便于操作的反腐败专门立法。其二,不少法规具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性、阶段性的弊端。其三,一些法规原则性太强,具体规范较少,缺乏操作性。其四,许多法规都缺少严谨的程序规定。

因而,树立依法治腐的理念,首先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廉政立法。不仅要有廉政建设的基本法,对反腐败的机构、权限、人员及职责、腐败的种类、惩罚措施等予以规范,而且要有相配套的各项具体法规,如贪污腐败举报法、财产申报法等等。

2、把法制的尊严维护好。

古人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好的法律还是不够的,关键是能否很好地贯彻执行。将清廉指数居于前的国家和清廉指数落后的国家相比,其根本区别并不在于有没有反腐败的法律,而在于法律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最清廉国家把法律当作至上权威,维护法制尊严是全民的共同责任,在那里法律就是“高压线”,凡腐败者必受罚,法制的刚性得到充分实现;而在腐败盛行的国家,法律被肆意践踏,形同虚设,“人治”高于“法治”,各种“潜规则”、“关系网”大行其道,腐败者逍遥法外,法律成了可以随意扭曲的“橡皮筋”,弱不禁风。严格执法,使得向腐败者望而生畏;懈怠执法使得腐败愈演愈烈。

由此,我们必须彻底坚定执法理念,坚决抵制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以言代法、以言废法等非法行为。在执法时要顶住压力、排除干扰、铁面无私、一视同仁。

3、把独立的机构设置好。

国外成功的反腐经验表明,设置专门机构防治腐败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的廉政建设部门包括党的内部监督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系统的监察机构——监察部门、隶属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机构——反贪污贿赂局。但是,我国目前缺乏一个像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那样的独立而又有高度职权的廉政权威机构。

况且,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廉政建设部门的财权、人权、物权都受同级政府的管辖和约束,其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当地官员的影响,因而很难保证自己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超然性。

由此,新加坡、加拿大、瑞典等国设立独立机构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做法事非常值得借鉴的。

4、把透明的信息公开好。

反腐实践还证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必须在阳光下操作。

腐败的形式虽多种多样,但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缺乏公开透明,使得掌握权力者能够利用权力搞暗箱操作或私下交易。没有公开透明,没有人民充分的真正的知情权,惩治腐败的一切举措都将成为一纸空文。

在我国,公开透明的信息资源还是比较短缺的,信息渠道也不够通畅,群众难以有效地参与监督。为了实现透明化,一方面,必须实现公共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人民的知情权。信息公开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之外的一切公共信息,都必须通过科学具体的机制和程序及时地向人民群众公开,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权力、义务及责任,制度规范等具体事宜也要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必须彻底改变权力的授予、运作及结果公开的模式,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变“少数人任命”为“差额选举”。再一方面,必须完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让群众监督领导干部财产的来源及变化情况,随时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5、把廉政的文化建设好。

清廉国家的实践表明,廉政文化对公共权力的异化具有重大的防范作用,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廉洁自律是政府官员必须具备的品格。政府官员优秀的表率和垂范,可以起到良好的学习榜样和标杆作用。弘扬廉政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清正廉洁的风气和氛围可以起到有效地预防腐败作用。在社会转型时期,执掌公共权力的公务人员面临着各种利益的诱惑,其对公共权力异化的承受能力变得十分脆弱。廉政文化可以通过建立公务人员自身的价值理念来弥补法律的空缺,自觉拒腐防变。

故而,必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固本函源。第一,应从培养正确的荣辱观念抓起,要通过教育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腐败带来的严重后果,积极树立清廉信念;第二,从小就向孩子灌输“俭以养德,廉以立身”的廉洁思想,培养他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是非观念;第三,还应宣传廉洁典型,倡导淡泊名利,使廉洁自律成为公务人员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四,培养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从思想源头上预防腐败,增加民众对反腐败知识的了解,加强民众对腐败问题的认识,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和意愿,减少社会文化习俗产生的腐败。

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虽然漫长,成效也不能迅速体现,但是一旦廉洁光荣、贪污可耻的思想深深扎根在人们的心灵中,弥漫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那么贪污腐败滋生的土壤将会渐渐贫瘠,干部、官员的自我道德约束机制会逐步塑造得坚不可摧。

6、把人民的目光凝聚好。

在清廉国家,不仅政府在为人民“守夜”,人民群众自己也在“守夜”,对各种腐败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它们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反腐败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政党的责任,更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让充分保障群众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权,才能使腐败现象无处藏身。

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对打击腐败现象有着极高的热情。目前,在我国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中,有60%至70%的案件是通过群众举报而发现的。

可是,现实中的“官本位”思想和其他不良的体制机制阻碍了群众的眼睛。许多案例显示,一些群众正当的检举、揭发、意见、建议没有被认真对待,一些群众的正当诉求被当成无理取闹,甚至出现受理单位与被举报人串通从而使举报人遭受不利的情况,群众与反腐机构间的信息传递未能顺畅进行,多样化的监督尚未实现。由此,在二者之间建立起正常可靠且安全通畅的联系通道不仅是当权者决心反腐的表现,更能获得最有效的社会支持。

三、结语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由于国情的差异,国外的反腐倡廉举措及其成功经验并不完全适合我国,但是也给了我们许多启发:必须从本国与他国的实践中揭示反腐倡廉的规律性,借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高效率;必须既重视依法治腐,强化法制的刚性特征,又要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做到“刚柔并济”;必须把独立机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更要把执法必严作为核心理念;既要做好公共信息的透明化,又要坚定人民群众是做好反腐败工作的真正的力量来源和强大后盾。

第四篇:对腐败的认识与反腐败的启示

一、对腐败的认识

1.腐败所带来的危害。腐败破坏能力惊人,造成后果极端严重,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一个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危及政治稳定;二是腐败制约社会经济发展,阻碍经济改革进程;三是腐败会削弱中央权威,造成国家的离心倾向,不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四是腐败造成社会思想混乱,使社会失去精神动力,使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出现滑坡;五是腐败破坏法制,使社会处于无序状态;六是腐败泛滥对社会心理稳定形成巨大的冲击。

2.腐败是世界性问题。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腐败都是固有的丑恶现象。在任何国家的肌体上,都寄生着腐败。腐败行为源远流长,广泛滋蔓,无空不入地渗透到世界政府的每一个细胞里,成为难以治愈的痼疾。

腐败如同流行性感冒一样,并非中国所独有,而是一个尚未找到预防药的“世界性顽疾”。

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腐败分子的手段越来越繁杂,影响极为恶劣、范围极为广泛、后果极为严重。腐败现象之所以长期存在既有内因、主观原因——政府自身建设严重滞后,也有外因、客观原因——政府对公共权力失去监督制约,主要是高度集权、民主淡化,监督不力、权力异化,制约不严、作风腐化。

3.我国的腐败原因和存在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尚不发达,也由于我国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期间,现实情况错综复杂。同时,由于在一定时期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使某些政府官员抵御腐蚀的能力有所下降。

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会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相结合,滋长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等一系列消极现象,对人们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产生巨大冲击,侵蚀,甚至摧毁一部分意志薄弱者。

从世界实践看,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多数资本主义国家腐败问题依然严重,说明搞轮 1

流坐庄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不是根治腐败的必要前提。

区别于任何剥削阶级政党,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

族的先锋队,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在新阶段,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败本身也在不断发生演化。一是腐败分子在

以权谋私活动中,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等多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连本带利收取好处。二是纵容、默许自己的子女、配偶等用自己的名义捞取好处,这种移花接木、的手法很有代表性。三是赃款“漂白”,资本增值。腐败分子通过不法手段攫取了“第一桶金”后,千方百计利用这“第一桶金”作为资本 ,在权力的合法或不过分违法的“关照”下,使之不断增值,把不法收入逐步变成合法收入。

针对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大量腐败现象,反腐倡廉的法制建设必须

以马克思主义立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立法,坚决打击腐败行为,以保证社会稳定有序运转。

二、我国治理腐败的重要意义和迫切性

任何一个政党要立于不败之地,就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才能

永葆其先进性,从而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一论断深刻、准确地概括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现实意义。

三、如何杜绝腐败,廉政治国的思考与启示

(一)加强思想道德规范教育。

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惩处,虽然可以起到制约作用,但还不能达到治本的目

的。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才是治本良策。历史的经验教训一再说明,什么时候忽

视了思想道德教育,什么时候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走弯路。

思想道德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种途径传播廉政信条,

培养正确的荣辱观念抓起,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腐败带来的严重后果,积极树立清廉信念;培养

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从思想源头上预防腐败,增加民众对反腐败知识的了解,加强民众对腐败问题的认识,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和意愿,减少社会文化习俗产生的腐败。通过多种形式让政府官员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向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健全法制制度,严格约束自身行为。

1、健全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法规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落实执行制度规则,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进行有效治理腐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干部考察工作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差额考察制度以及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等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评价和考核干部;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提拔干部的,严格追究责任。

2、创新反腐倡廉防范机制。建立和完善防范制度,制定相关的制度,防止腐败现象向新的领域渗透。实行对腐败分子利益相关的近亲群体连带追究的制度,遏制少数人“腐败我一个,幸福几代人”冒险侥幸心理的滋生。实行腐败的责任连带追究,即一个人腐败要“罪”及其知情不阻的亲近群体,“罪”及其主管领导、推荐的领导,使领导干部的亲近群体从关心自己利益出发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现在,腐败现象之所以屡惩不止,关键就在于惩治腐败往往是局限于对腐败分子个人的追究,而没有将腐败分子与其近亲群体捆在一起连带追究,致使一些腐败分子无所顾忌,甚至滋生“腐败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的冒险心理。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要把握好一个“度”。这个“度”就是对连带责任人的追究要与其过失得当,不能失之过重、过滥,但也不能无关痛痒。

3、严格制度落实。一要抓好责任分解。要明确责任主体,把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任务分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提出贯彻落实的目标和要求。二要抓好责任考核。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要抓好责任追究。对由于领导不力导致各项制度得不到落实、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出

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4、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人治社会的最大特征或弊端是权力运行无边界和权力运行不规范。二者的共同结局是权力的滥用。这种对权力的滥用,当着是被用来谋取政治私利的时候,它是政治腐败;当着是被用来谋取物质私利时,它就是经济腐败。市场经济与人治相结合,就会结出“权力经济”的歪果;市场经济与法治相结合,就会修出法制经济的正果。当代中国身处社会转型时期,政治体制的变革落后于经济体制的变革,人治因素尚未在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权力经济”的影子时有闪现,“权力经济”不仅阻碍着市场经济的正常发育,而且还滋生着权力腐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加快国家的法治化进程,通过法律制度规范权力的运作,是控制腐败的极其重要的步骤。

我国目前的权力不当赋予或不当获得的现象,总是与腐败联系在一起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就是一个特定权力滥用的起点,就是一个特定权力走向腐败的开端。“买官卖官”与“跑官要官”,都是对于权力的非法赋予和获得,都是对于人民权力本质的背叛。

权力的腐败都是在权力运行之中实现的。将权力行使法治化,首先要求将权力主体法治化。权力主体内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自觉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行为的合法程度。其次将权力法治化还包括将权力的内容法治化。一个权力主体享有哪些权力应当有法律的具体规定,各种权力拥有者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权力内容作出自己的权力行为。再次,将权力法治化,要求将权力的行使过程法治化。权力的行使得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遵守法定的程序,权力就必然是滥用的。不按照程序运作的权力极易腐败或为腐败提供便利的条件。

社会法治化可以为权力拥有者随时敲响警钟,使权力拥有者消除腐败而不受处罚的侥幸心理,勤勤恳恳、踏踏实实,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社会法治化还可以为监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使监督者更好地发挥出反腐倡廉的作用。

(三)树立廉正典型,弘扬正气,标榜楷模。

正如唐太宗所说: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为广大的党员干部提供一面可供借鉴“镜子”,时时对照自己的行为。通过对比可以看到自己的短处,及时的改正。而且通过对廉洁公正干部形象的宣传,在心理上能够对广大干部党员的心灵起净化作用,还可以在干部中形成争做

典型、争取先进的良性竞争。

(四)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动民众反腐

著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说过,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这已经被古今中外多年的社会历史发展所证实。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同志认为,群众监督是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 反腐败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政党的责任,更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让充分保障群众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权,才能使腐败现象无处藏身。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对打击腐败现象有着极高的热情。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够不断健全法制建设,逐步清除贪污腐败现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最终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胜利,确保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五篇:浅议新加坡反腐廉政建设的经验启示

摘要:如何建立可行且高效的廉政机制以打击、遏制贪腐行为,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尤其在东亚地区,受到历史、文化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廉政建设的根基尚显稚嫩,贪腐行为屡禁不止。然而,新加坡作为亚洲典范,其廉政建设开出一朵奇葩,为东亚各国,尤其是同为华人社会的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关键词:新加坡 反腐 廉政

反贪腐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尤其在东亚地区。同样,这个话题对我国目前来说,显得十分沉重,由于缺乏有效可行的反腐廉政机制,贪腐行为已经并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从而侵蚀到社会稳定的基础,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执政党的执政之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人之长,补己之短,著名的国际性反腐败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推出的清廉指数排行榜中,新加坡长期被列为世界廉洁国家,并一直居于亚洲廉洁国家之首,其在廉政文化环境塑造、廉政立法、反腐机构设臵、廉政制度建设等方面所积累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新加坡廉政建设的举措

新加坡从18世纪中叶就一直是英国所建的贸易站,自治前经济发展比较落后。英国总督统治时期是一个腐败盛行,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的地方,公共权力私化、权钱交易随处可见,引起老百姓的极度不满。直到1959年6月5日自治后,以李光耀为首的人民行动党将建设廉洁政府作为竞选目标,赢得了广大民众的拥护和支持,一举获胜,开始了新加坡廉政建设的新篇章。其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举措是:

(一)以独立且强力的反腐败机构为保障。

廉政机构是保证法律得以实施,对官员腐败进行防治和打击的国家机关。新加块建立起各种独立的廉政机构,以此作为消除腐败和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心的强有力工具。这些机构依法设臵,体系完备,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最具代表性的是内阁廉政署和反贪污调查局。

内阁廉政署,这是新加坡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政府官员个人财产申报的监督相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央各部门长官财产申报,并指导其他公务人员的个人财产申报了宜。内阁廉政署直接对总理负责,其署长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它独立于政府各部,权力很大,可以调查任何虚报财产和财务状况的官员,以及陷于‚债务麻烦‛的官员,包括各部长官。

为了执行《防止贪污法》,新加坡于1962年成立了精干高效的反贪污调查局,由它负责调查和预防政府机关以及企业中的贪污受贿行为。该机构直属总理公署,由总理直接领导,其官员不属于公务员,地位、身份、权力有严格的法律保障,薪金高于其他部门任职的同级官员。反贪污调查局的局长、副局长以及局长助理由总统直接任命。 为了保证反贪污调查局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排除各种干扰,该局被赋予充分的独立办案权。《防止贪污法》规定,反贪污调查局享有特殊的权力,其中包括无证搜查与强行搜查、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检查银行账目、要求有关人员提供犯罪证据、要求嫌疑人申报财产,以及限制其转移财产等。因此,新加坡反贪污调查局大权在握,信息灵通。不管被调查人职位有多高,调查局都无所顾忌。对一切涉嫌官员,不论其名声多大、地位多高,一概严惩不贷,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多年来,反贪污调查局对一些高官进行了调查和指控,处理多起政府高级官员贪污受贿案件,树立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二)高薪养廉政策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指出:‚我们应当首先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民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国际上反腐倡廉的实践也表明:要防止腐败,让官员可以维持社会中等生活水平是必要的;如果收入太低,以致他们不能维持基本的生计,就必然产生腐败。新加坡腐败现象很少,除了法制健全、措施得力之外,与该国所建立的以薪养廉制度也直接相关。新加坡政府认为,低收入是贪污的重要因素,一个收入少的公务员会以辅助收入为理由来辩护其贪污行为。为此,政府有责任确保公务员有高收入,以此来减少贪污。

李光耀在谈及这一问题时说,‚为党付出辛劳的党员必须付给他们可观的薪水,以俸养廉‛,‚凡是愿意加入我们党的,要使他觉得在党工作很有意义,生活也过得好‛。70年代至80年代,新加坡政府就曾经连续四次给公务员加薪20%。1989年后,新加坡公务员工资为世界各国之最。同时,政府每年还通过咨询机构调查私营企业的工资水平,一旦公务员工资低于私营企业人员时,就给予提高工资,以保证公务员有最高的收入。因此,新加坡政府官员的收入在世界上属于较高的国家之一。

(三)强调才德兼备的公务员录用制度

新加坡在公务员录用上实行严格的考核任用机制,杜绝人为影响,防止腐败现象。国家设有专门的公务员委员会,负责公务员的录用、任命和奖惩。公务员委员会直属于总统而独立于内阁,这就为它严格、公平选拔公务员提供了条件。由于每一个公务员在正式被录用前都要经历几道极严的选拔程序,在录用后又需经历品德考核,因此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高水平。此外,新加坡在录用公务员时,特别注重候选人才的道德水平。

历史经验表明,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程度与社会的道德水准尤其是公务人员的道德水准息息相关,‚道德防线溃散或实破往往就是腐败的开始。‛虽然健全的机构、严密的制度和完善的法规都能在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中发现重要作用。然而,这些毕竟只是一种外推力,而提高社会大众和公职人员的道德水准则是根治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带根本性的内驱力。因此,从长远的角度看,建立完善的道德体系才是清除腐败,实现政治昌明的根本环节。新加坡自李光耀执政后,注重以东方传统文化进行廉政道德教化,提高公职人员和广大国民的道德水准。

二、新加坡经验对我国廉政建设的启示

汲取他国经验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我们自己,尽管新加坡同我国政治社会体制不尽相同,然而同样属于华人社会,同样有着浓厚东方传统的事实,使新加坡的成功秘诀对我们尤其有借鉴意义。

(一)加强反贪专门机构建设。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我国的反贪职能分设在三个系统,即纪委、监察部门、检察院的反贪局。三个系统工作角度各不相同,就不赘述了。目前是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合署办公,是党务、行政部门行使调查权。而反贪局则在检察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法律检察部门,行使侦察权。能否换一种思路思考问题,将监察部门并入人事部门。因为,监察部门工作对象是干部,干部的教育、管理、处分等与人事部门的职能交叉或重叠。笔者的想法是加强纪委和反贪局的建设。纪委领导班子由同级党代会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但纪委领导和办事人员的人事关系可上管一级,其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津贴也由上级纪委拨付,以便于同级纪委工作,减少一些干扰。反贪局或各级预防腐败局在目前有独立出来的必要,从中央到地方一条线,条条管理,减少来自地方党委、政法委、检察院的负面影响。

此外,新加坡反腐倡廉的经验,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立了严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公共权力得到了有效的监督。参照新加坡的经验,我们必须完善监督体系。切实赋予人大相应的监督权力,增加反贪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和审计制度,并加强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的监督作用。从而最终形成健全完整而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二)完善公务员进出机制,强调德才兼备。 与新加坡相比,我国的公务员选拔、晋升及正常退出机制尚需健全。我国虽然在2005年制定了《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选拔,考核,升降,辞职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但与反腐败的现实需要相比,我国公务员的选拔、晋升及正常退出机制仍不够完善。尚需必须进一步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以确保被录用的公务员既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又能够经受住种种诱惑和考验。

此外,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的新加坡,其中华人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在华人社会中儒家传统一脉相承,经久不息。1990年12月,新加坡政府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正式把儒家文化确定为其文化中心、国家意识,并提出了带儒家文化烙印的五大价值观,即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各族和谐,家教宽容。可见,由于新加坡本身特殊的地理、社会历史文化和人口背景,在中西文化的综合影响下,在两代领导人的大力倡导下,最终形成了‚以法治国,以德育人‛为核心的富有新加坡特色的廉政文化。这种强调传统的文化氛围同西方现代的政治制度相结合,在公务员选拔过程中的体现,就是强调人才的德才兼备。

(三)合理调整公务员薪金待遇。

新加坡‚以俸养廉‛制度颇具‚盛名‛,尽管这一制度的实施有赖于诸多先决条件,例如新加坡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公民素质较高,反腐败的法制比较健全等,但这一做法是很值得正在加强廉政建设的中国思考和借鉴的。中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之中,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很多地区,企业界和外国公司的薪酬比政府公务员的薪酬要高得多,低薪导致很多优秀的公务员被挖走,同时一些部门和公务员也开始‚广开财源‛,通过各种形式寻找非正式收入作为补偿,出现了许多公私界限模糊的‚灰色地带‛,一些腐败行为于是有了生存空间。因此,应该充分吸取新加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经验,通过合理的薪酬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减少公务员腐败的机会成本。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跨国调查,一个国家公务员工资相对于私营制造业的工资水平越高,其腐败的程度越小。这项研究表明,保持公务员具有较高的收入水平对于反腐败具有重要作用。

高薪养廉作为新加坡廉政建设的一大特色,也同时对我国的廉政建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说前一段时期矛盾的焦点主要在于提高公务员薪资待遇,那当前更重要的则是合理调整公务员收入水平,更加侧重平等和合理。随着公务员待遇的普遍提升,以及‚铁饭碗‛本身的优厚福利待遇,对于生活水平的不满已经逐步转变为对分配不公的不满,成为今日我国公务员队伍贪腐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之,在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建立有效且可行的反腐廉政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政府的形象和执政能力都有巨大的实践意义,新加坡,作为有着深厚东方传统的华人社会在这方面的杰出表现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去粗取精,有所扬弃的汲取国外先进经验,将会对我们自身的反腐廉政建设提供重要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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