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

关键词: 责任制 包保 工作

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共10篇)

篇1: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

蒲场镇大溪小学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

(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

为了进一步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打造最安全校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平安创建工作要求,维护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全校有安全隐患的环节实行包保责任制。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包保责任,明确校长为包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包保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实行安全责任零报告制度。每天各包保人要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密切关注一切可能引发安全案件的人和事,坚持零报告制度。

三、加强联系,责任到人,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各包保人,对分管的工作和联系的人员要经常保持联系,一旦发现有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就要按规定采取果断措施,有效的防止事态扩散。

四、各包保人要时刻保持警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关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蒲场镇大溪小学

2013年3月4日

篇2: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

(2012—2013学第二学期)

为了进一步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打造最安全校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平安创建工作要求,维护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全校有安全隐患的环节实行包保责任制。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包保责任,明确校长为包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包保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实行安全责任零报告制度。每天各包保人要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密切关注一切可能引发安全案件的人和事,坚持零报告制度。

三、加强联系,责任到人,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各包保人,对分管的工作和联系的人员要经常保持联系,一旦发现有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就要按规定采取果断措施,有效的防止事态扩散。

四、各包保人要时刻保持警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关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蒲场镇大溪小学

篇3: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

“十三五”时期以来, 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及单位主体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推进消防工作全面快速发展,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及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稳定上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但也有在一些地区、的总要求, 全面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部门和单位存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 消防安全基础仍然薄弱的情况, 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消防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和实践, 对构建“十三五”时期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新格局提出几点思考意见。

二、“十三五”时期政府、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 各级政府对“统一领导”缺乏足够重视及领导。

从“十三五”期间的消防工作总体上看, 地方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驾驭体现在较浅层次, 主要体现在以会议落实会议, 以文件落实文件, 满足于形式, 制定颁发落实措施较少, 落实措施工作机制和奖惩、督促机制流于形式, 缺乏强有力的“政府统一领导”机制, 加之政府工作千头万绪, 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不够, 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 消防经费投入也不不足, 致使消防工作“叫好不叫座”, 即使有分工, 也只是消防部门汇报一次抓一次, 检查一次整改一点, 领导意识缺乏、监管意识薄弱、主体意识淡漠, 缺乏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管理消防工作的理念, 形不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消防格局。

(二) 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缺乏的主动性协调性。

各部门消防意识淡薄, 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情, 对行业监管主体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监管失之于软。虽然职能部门能够长期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基本上形成联合执法整治隐患的共识, 但是缺乏联合执法的工作流程机制来保证联合执法的效果, 通常是凑人数的多, 解决实际问题的少, 结果是各行其是, 效果和力度大打折扣。同时部门监管依赖于主要领导人的零时性工作安排, 口头要求多, 按规章制度检查整改的少, 企事业单位没有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消防管理制度, 即使形成制度大部分也成为挂在墙上的虚要求。

(三) 社会单位“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意识严重缺乏。

《消防法》虽然规定了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 但是仅靠以消防机构为主力的监督检查全面靠实责任制显然不够现实, 单位的安全管理没有实现“常态化”, 在主观上, 认识不足造成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 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混乱, 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应付思想严重, 总是检查一次, 整改一点, 单位存在的隐患难以彻底根除。2.4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意识不足和消防常识淡薄。

调查显示, 我国46%的民众对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了解十分有限, 26.6%的人甚至根本不了解, 这还是中东部地区人口指标数据, 西部地区两项数据将高于西东部10个百分点以上。同时由于在消防宣传教育方面, 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只是时不时的开展一下宣传, 没有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技、普法、就业、教学、安全生产内容, 有偿宣传还是当前消防宣传的主流, 使有相当比例的人未得到过系统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应急训练, 直接导致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意识不足和消防常识淡薄, 此外, 还有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屋、城乡结合部等条件较差的地方, 消防安全意识更加缺乏。

三、“十三五”时期构建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新格局的几点思考

(一)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消防安全“统一领导”的工作职责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政府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必须纳入法制化进程。要切实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副职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性, 定量分解, 以法律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举行联席会议、逐级督促检查、消防工作考核和奖励等措施, 促使消防安全职责得到履行。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分别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落实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 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县级以上政府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 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考评问责机制

在年初召开 (省、市、县) 消防工作会议, 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由地方政府与职能部门、由主管部门与与辖区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和考核规定, 重点加强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考评工作。在每年年底, 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组织抽查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单位, 实地检查各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通过打分, 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 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突出过程与结果并重的问责原则, 形成消防安全责任“经常化”问责格局。笔者所在的云南曲靖市制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建立“责任明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具体明确规定了各类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方式和结果应用。

(三) 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的联动制约机制

社会化消防工作不能单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来实现, 一定要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良好格局才能有效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的进程。一方面要全力抓好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的落实, 不断强化行业纵向管理职能, 狠抓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发挥联席会议监督、交流的平台作用。市政府坚持联席会议制度, 督促指导会议成员单位落实消防工作的组织制度、检查措施、隐患整改、考核奖惩等工作, 加快了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行业、部门和单位消防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另一方面要建立安全评估制度, 完善综合性的前置行政许可法规, 使其成为消防工作的有力助推, 对消防公共设施建设、消防产品售卖、竣工验收审核、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等相关检查验收工作, 要建立政府牵头, 部门协作, 消防参与, 共同签字通过的良性监管工作机制, 使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成为常态, 提升消防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为消防执法提供良好的法理环境。

(四) 要进一步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为出发点, 推动各级政府部门要自觉把消防工作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总要求中来研究,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来抓, 形成完备高效地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层层签定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依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推行标准化管理。

(五)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企业单位自我监管机制

以深入贯彻公安部61号令为着力点, 采取强有力措施, 增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健全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自除制度, 规定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 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 制定整改措施, 保障整改资金,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从根本上提高单位自身消防管理水平, 增强单位的防御火灾能力, 逐步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同时创新思路, 将法定代表及相关人员通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纳入企业、场所开办必备条件, 建立信用安全等级制度, 加强信用安全评估与银行贷款、投资规模相联系, 政府扶持优惠政策相挂钩, 提高公众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的主动意识。

(六) 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 消防宣传应顺应时代的发展, 拓展消防宣传渠道, 扩大消防宣传的力度、深度。只有通过各种贴近群众, 贴近实际的宣传形式和手段, 积极扩大宣传面, 普及消防法律知识, 安全常识和消防信息, 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这就要求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的同时, 还要加大对此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 发挥其在规范全社会消防行为中的自我规范作用, 提高相对人的消防法制意识, 更好地配合消防执法, 从根本上优化消防执法环境, 减少和避免因相对人不懂法而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带来的法律自由空间。在新形势下,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采取措施, 把加大消防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 深入开展消防法制宣传, 普及消防消防法律常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使之深入到政府各部门, 机关、团体、企业、事单位的直至社会各个层面, 形成单位和公民自觉遵守, 消防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云南省消防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篇4: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

为促进领导挂钩包保责任制有效落实,罗平县教育局采取6项措施强化保障:一是理清工作思路。各挂钩包保领导及时深入到各挂钩学校,根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及标准》,了解现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指导各学校理清工作思路。二是制定推进措施。指导各学校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细化,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个人,研究制定保障措施。三是落实阶段目标。加强工作调度和综合协调服务,尽力帮助学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阶段目标圆满实现。四是保证指导时间。各挂钩包保领导深入各学校开展调研指导工作的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将调研指导工作的情况告知督导室和有关分管领导。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教育局纪委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挂钩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全程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六是加强领导。切实加强正面引导,通过加强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文件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不断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实效性,推动各项工作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为做好全程监督检查,该县将党政联席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挂钩包保和督查情况汇报,肯定成绩,鞭策后进。严肃追究懈怠责任,对于深入包保学校指导工作时间少、督查问题多、工作严重滞后的学校,包保领导须向县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作出情况说明,自觉接受主要领导约谈。

领导挂钩包保责任工作目标为2016年12月底,达到省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要求;2017年3月底,完成县级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和申报材料;2017年5月底前通过市级复评;2017年6月底前通过省级评估;2017年12月底前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巍山县代表队在全省青少年 机器人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禄 范育金) 3月20日,在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团省委共同主办的第31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上,巍山县为民小学的3支参赛队在全省120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获得了2个一等奖和1个二等奖,其中杨毓南、苏晓洋同学以1 040分的好成绩获机器人普及赛全省最高分。

该项竞赛活动是中国科协在21世纪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着力创建和打造的一个崭新品牌,以弘扬科学精神,培养科学素质,普及机器人技术,强化团队意识,关联当今科技发展前沿领域,鼓励创新为宗旨。

巍山县为民小学机器人工作室结合学生情况选择了参加省级项目机器人普及赛,组织了由6名学生参加的3支代表队。赛前,教练员组织参赛学生认真分析比赛规程,精心准备比赛任务,刻苦训练比赛技能,发扬团队精神。在比赛过程中,注重比赛策略,强化学生心理素质,教会学生既要会动手,还要会动脑。

砚山三小与老挝华裔青少年 携手开展“中国寻根之旅” 夏令营活动

本刊讯 (通讯员 杨明文 黄春富) 近日,由文山州侨办和砚山县侨办主办、砚山县第三小学承办的2016年老挝华裔青少年“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活动在砚山县第三小学圆满结营。

夏令营活动中,来自老挝中老友谊学校的36位师生与砚山三小师生通过学习国学、汉字书法、武术、民族音乐舞蹈、陶艺等交流活动,不仅让华裔青少年体验到中国学生生活的丰富多彩,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而且加深了海外华裔新生代对祖籍国的了解,增强了他们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培养了其乡根情怀。

篇5: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

自治县人民政府:

今年6月份以来,我镇多次出现暴雨天气,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包保责任的紧急通知》(印府办发〔2011〕7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镇汛期安全包保责任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6月17上午,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熊飞同志主持召开了关于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包保责任的专题会议,参会人员有分管领导、三个管理区总支书记、水务站全体干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上,熊飞同志对汛期安全包保责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明确了病险水库、地质灾害各隐患点的监控人员,每个隐患点的监控人员布置分别由镇防汛工作分管领导、水务站或国土所监测员、管理区总支书记及包村干部、村干部构成。

会议要求对病险水库、地质灾害各隐患点务必监控到位,高度警惕,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并采取适时调遣2011年应急防汛值班队伍的措施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同时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会议议定我镇汛期安全包保责任人员如下:

朝阳水库:张军、任廷富、汤永权、冉茂婵、周茂增

龙家沟水库:张军、任廷富、周洪江、冉茂婵、吴宗昂

米溪水库:张军、任江海、任明波、田武林、任明革龙井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张军、任江海、李静萍、任廷成 米溪村新房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张军、任江海、李静萍、田武林、任明革

联合村下干、徐家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张军、任江海、李静萍、任明静、张运敖

石塘村丰岩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张军、任永伟、吴光强、冯晓兰、吴跃

渠沟村大院坝、插腊坪地质灾害隐患点:张军、任廷富、吴光强、冉茂婵、周茂增、周文增

梨坪村坝上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张军、任江海、李静萍、顾承印、王德荣

柿枰村向阳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张军、任永伟、吴光强、任明杰、任达华

以上由熊飞镇长负总责,防汛工作分管领导张军同志具体负责,其中每个监测点人员中的总支书记为该点的直接责任人。

板溪镇人民政府

篇6: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责任包保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常政办函[2007]10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全县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全县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增幅下降,有效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积极参与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不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严重交通堵塞、因交通事故造成堵路、堵桥、闹事、械斗、哄抢等涉车涉路的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责任

(一)建立责任包保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原则,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体系,具体内容是:县级领导包乡镇、包主干道;乡镇领导包村、包乡村道;村支部书记对本村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村组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以中队为单位包主干道、包客运车辆;农机监理人员包农机车辆、包农机驾驶人;交通、公路管理人员包主干道管养;交通运管人员包运输企业、包站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包学校;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包车辆、包驾驶人。

(二)明确责任包保任务

1、乡(镇)政府责任包保任务:

(1)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督查。

(2)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台帐。包括乡镇干部包村、包路台帐,村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台帐,机动车及驾驶人基础台帐。

(4)实行重点时段干部上路值勤制度,遇场期、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组织干部在重点路段、桥梁执勤,疏导交通,特别是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组织乡镇干部按包保责任开展宣传教育和上路值勤等工作。

(5)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杜绝非客运车辆载人、客运车超载,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6)每年对辖区内道路进行一次模底排查,整治隐患路段,对市、县政府挂牌整治路段的整治合格率达100%。

(7)协助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和其他堵路堵桥事件,为主做好死人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8)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乡镇所在地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有临时性横幅标语。

2、村(居)委会责任包保任务:

(1)建立村组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人台帐,详细记载车辆、驾驶人办牌办证、检审、保险、事故等情况。

(2)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悬挂宣传横幅,加强对村(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包保人员掌握所包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情况,每月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教育驾驶人不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安全宣传教育到位率达到90%以上。

(4)每年开展一次村道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并设置预防事故的警示标志。

(5)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和场期、学校放假、返校等特殊时期,包保人员要在重点部位值班巡查,确保交通安全。

(6)包保人员要超前掌握农民婚丧嫁娶等赈酒用车信息,督促搞好用车申报,杜绝非客运车辆载人。

3、公安交警部门责任包保任务:

(1)以交警中队为单位建立包主干道、包客运车辆台帐。

(2)公安交警中队要加强主干道巡逻纠违。

(3)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时疏导交通,确保道路畅通。

(4)交警中队和客管办加强对辖区内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每季度对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5)在春运和“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组织客运车辆临时检验,开展与驾驶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学期到学校上1堂以上交通安全课,每年在主干道沿线村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每年对县级以上道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向政府提出整治意见。

(8)农村公路每2公里设置一个农机安全监控点,监控点要定岗、定人、定责。

4、农机部门责任包保任务:

(1)建立农机监理人员包农机车辆、包农机驾驶人台帐。

(2)每年组织农机车辆驾驶人进行两次以上安全教育,特别是春运和“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的宣传提示。

5、交通、公路部门包保任务:

(1)建立交通、公路管理人员包主干道管养台帐。

(2)新修、改建道路的设计符合交通安全要求,配套必要的安全设施。

(3)对包保管养路段进行整治,市、县政府挂牌整治路段整治合格率达100%,其他隐患路段及时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

6、交通运管部门包保任务:

(1)建立交通运管人员包运输企业、包站场台帐。

(2)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站场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3)把住运输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格关。督促客运站场落实车辆出站安检,起讫点无车站的要安排专人进行日检。

(4)每季度组织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进行一次以上安全检查。

(5)每季度组织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每年邀请交警部门共同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评估,落实奖惩措施。

7、运输企业责任包保任务:

(1)建立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包车辆、包驾驶人台帐。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

(3)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客运站场明确专人每天对出站客车上安检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春运、“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重点检查。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企业、站场常年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及时更换内容;站场常年播放安全教育片,张贴宣传挂图,展出宣传牌。

(5)每月对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在春运、“五一”、“十一” 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强教育,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提示。每季度对违法突出和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员举办学习班。

8、教育部门责任包保任务:

(1)建立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包学校台帐。

(2)在学校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校领导包班级安全管理,并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每学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督促学校设立宣传栏和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老师值班制度,教育、劝导学生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

(4)加强对校车的管理,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接送学生.(三)严格包保责任追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把包保责任落到实处。对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落实情况,要严格责任追究,凡未按照要求建立责任包保体系和包保责任不落实或在督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黄牌警告,并通报批评;凡因管理失职、包保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认真倒查,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对造成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单位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同时,县里将组织有关部门介入追查,该给予纪律处分的给予处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包保责任制,是改善城乡交通安全现状,适应交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和落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迫切需要,是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把思想认识,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彬彬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王立公、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邓恢宜任副组长,县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农机、安监、教育、宣传、监察、司法、工商、财政、民政、卫生、建设、财保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谭伟任办公室主任,副大队长陈敦益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抓。

(三)落实工作措施

1、责任包保体系要确保到位。要以各乡(镇)、村(居)委会形成纵向的管理面,以公安交警、农机监理、交通、公路、运管、教育行政及运输企业布成横向的管理点。纵向的管理面要负责好管理区域内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划与组织,横向的各个管理点要履行好各自管理职能,在县政府的统一调度下协同开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成立日常性管理机构,制定日常性管理规划,健全日常性管理机制,确保形成不留管理漏洞、不留管理盲区、不留管理黑点的完整的管理体系。

2、责任包保台帐要建立完备。各级各部门要按责任归属,分块按线摸清驾驶人和车辆底数,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台帐。各乡(镇)、村(居)委会要对辖区摩托车、校车等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地毯式清查,摸清车辆总数、活动规律、驾驶人住址及联系电话;农机监理站要对辖区内拖拉机及驾驶人进行清查,尤其是未参加所检和报废的车辆及驾驶人要全部记录在册;交警部门要对管辖的客运车辆进一步清查核对,澄清底数。

3、包保管理责任要分解到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能分工,对管理对象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以书面形式告知具体部门和个人,并明确载明管理的任务和相应的责任追究。对因责任分解不到位,造成漏管失控的,要追究负责责任分配人员的责任;对因人事变动,未及时调整责任分配,造成漏管失控的,要追究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4、责任包保管理要加强保障。一是要加强经费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村(居)委会交通安全员的经费补贴;二是要加强人员保障。各乡镇要将税费取消后富余的干部组织起来,进行交通安全管理,以加强农村基层交通管理力量;三是要加强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工作需要,制定相关制度,以制度形式保障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包保工作的落实。附件:

篇7:责任书安全包保

责任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为切实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校产安全,按照中心学校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搞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全体教师对学校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一、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包保”责任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各班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为零。且必须将学校安全会议精神落实到实

处,对因管理不力酿成事故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值日教师做好课间、放学时学生的疏散工作,杜绝因拥挤引起的安全

事故。

四、班主任必须利用班队课时间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水、防毒、防交通事

故等多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住校教师要严格教育住校学生不在宿舍里用火和向窗外扔东西。准时关灯睡觉。

五、班主任必须严格制止学生吃零食现象,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六、学生缺旷,班主任必须报告值日教师、值周行政人员,并追查缺课原

因。

七、学生在校期间发病,班主任老师必须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并通知家长,同时报告值日及值周人员。

八、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禁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

班主任:责任人:

科任教师:

2012年9月

团溪镇康乐小学2012年防汛安全管理

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落实中心学校防汛工作目标责任,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到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各班教师在校长的带领下及时对学校的防汛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

发现,及时整改,对此项工作推诿酿成事故者,将交上级处理。

三、各班教师要认真开展防雷击、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

灾害的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救逃生的能力。

四、若在上课期间遇上述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在校长的带领下进行抢险救灾活动,对不参加抢险救灾活动的教师交中心学校处理。

班主任:责任人:

科任教师:

2012年9月

团溪镇康乐小学2012年森林防火安全

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心学校和有关部门关于森林防火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学生森林防火教育,减少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特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加强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各班教师必须对本班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并与学校签定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上,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

二、各班教师有义务对学生及家长宣传森林防火安全方面的知识。

三、我校教师严格做到中心学校有关森林防火安全方面的规定“四不准”即:

1、不准在林区里吸烟,丢烟头。

2、不准在林区里燃放烟花爆竹。

3、不准在林区里野炊或烧火取暖。

4、不准在林区里玩火取乐。

四、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校领导,服从学校调遣进行救火,对火灾视而不见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我校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火,违者交中心学校处理。

班主任:责任人:

科任教师:

2012年9月

团溪镇康乐小学2012年消防安全

责任书

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积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各班教师要认真履行下列责任:

一、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任务具体落实到个人。

二、分管领导为兼职防火员,各班教师要大力配合、服从指挥,对不服从指挥者(在救火期间)交中心学校严肃处理。

三、各班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不玩火,坚决做到森林防火四不准,并传授给他们在火灾中安全逃生的技能,并收集好相关资料。

四、学校将定期对学校的设施进行检查。

五、接到上级灭火通知,每位教师(除女教师和年迈教师)必须参加扑救工作,灾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失火原因。

班主任:责任人:

科任教师:

2012年9月

团溪镇康乐小学2012年交通安全

责 任 书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精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校教师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自用摩托车之行为习惯,特制定本责任书。

1、认真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有资料),教育学生(包括教师本人)不要乘座无牌无照的车辆、农用车以及超载超员客车等。

2、严禁租用任何车辆接送学生。

3、值日教师在学生到校前将安全警示牌放置在校门前的公路边,提醒过往车辆慢行,放学后收回。

4、值日教师在集队、放学等时间必须疏散学生,放学时到校门前指挥学生过公路,以免发生车祸。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弯道、下坡、视线不清的地方不强行超车。

6、在驾驶中佩带安全头盔、防护眼镜。

7、禁止酒后驾驶、超员超速。

8、严禁未年检的车辆上路,不得疲劳驾驶车辆。

9、教师上下班不准骑摩托车.班主任:责任人:

科任教师:

篇8: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

生命不保, 何谈教育。党的十八大提出,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师生安全是高校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体现; 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 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 也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础和前提。高校的和谐发展与安全稳定, 在很大程度上在于防范于未然, 在于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等到出事后再弥补很可能就晚了。但是, 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维护高校安全的工作责任体系。探索并构建一套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是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依托, 也是新时期高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越来越引起各界的重视, 特别是党和政府以文件明确提出“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要求与工作导向以来, 抓实抓牢高校安全工作越来越注重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建设, 但目前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工作细则、奖惩机制、长效机制等缺乏, 尤其是基于“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还处于建设完善阶段, 相关理论深度研究更是缺乏。针对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专门研究目前还不多, 没有形成系统。

国内的专家学者对于校园安全的研究相对较晚, 其研究和实践主要集中于校园安全问题的分类、产生原因和应对措施等三个方面。虽然各个专家学者的分类不尽相同, 但综合他们的分类能基本包含校园安全问题的各个方面。国内专家学者主要从社会和学校的角度进行了探讨, 并基本形成了共识。一是社会因素: 冯巧丹和邱卫东都认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氛围较差严重影响到校园安全和谐。如大众传媒不负责任的大肆渲染, 传播血腥、暴力等影视片, 使道德、法律教育大打折扣。二是学校因素: 大部分专家学者都认为主要是经费投入不够、设施陈旧等问题, 但邱卫东也指出还有责任不够明确、制度不够完善规范、学校内部认识不统一等原因, 冯巧丹也认为有校园安全保卫领导体制较为紊乱的因素。综上所述, 对构建基于“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没有系统的论述, 如原则、模式、路径、制度设计等均处于探索阶段。

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校园安全管理创新与实践相对较早, 理论研究较多。在校园安全问题的理论研究取得的一些成绩、一些理论较为成熟、一些研究方法较为新颖, 这些优点和成效值得我国专家、学者借鉴和学习。特别是国外校园安全立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值得赞赏, 国外校园安全立法已经普遍。我国现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深化改革的攻坚期, 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增加, 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安全稳定与师生的安全。其中一些校园安全事故就是其突出表现, 如何构建矛盾多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 强化责任, 明确职责, 切实维护校园平安和谐与师生安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课题, 也是我们必须面对和切实解决的问题, 这需要我国的专家、学者在总结现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 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大胆实践, 从体制和制度等方面来着手来构建矛盾多发期保障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构建基于“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的内涵及实践意义

“责任”按照其内在的属性可以分为: 角色责任、能力责任、义务责任和原因责任。“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 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 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 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 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 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 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高校构建基于“一岗双责”的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是凸显“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的体现, 是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 有利于实现学校“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的有机结合, 有利于统筹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 有利于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实现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切实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保障体系, 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基于“一岗双责”的高校责任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理念, 切实按照上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 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工作方针, 通过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 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 实现学校安全管理“无盲点、无空白、全覆盖、全参与”目标, 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学校持续平稳的安全大局。

四、基于“一岗双责”的高校责任体系建设的内涵

单一的高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安全管理的全面开展。高校必须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责任到岗的范畴, 构建由学校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类管理和二级单位全面负责的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通过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制度, 切实保证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有效实施。

( 一)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 领导全校安全工作; 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十三五”乃至未来长远发展总体规划, 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研究部署全校安全工作重点事项, 支持、督促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带头深入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督促检查; 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学校内部安全工作机构建设, 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保障工作条件;发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时, 按照应急工作预案及时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 二) 分管保卫、科研普教、实验室及后勤工作校领导:协助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 组织制定和实施分管领域安全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 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分管领域安全工作, 组织实施分管领域重要安全工作事项; 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检查, 督促指导分管领域部门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决策部署; 组织制定分管领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加强应急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依法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对分管领域单位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支持、配合其他校领导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

( 三) 其他校领导: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督促分管部门统筹安排安全和业务工作, 做好相关安全工作的部署、管理和检查; 掌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 协调解决相关安全问题和隐患; 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制度, 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完成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 四)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须严格落实学校“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等, 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岗位安全工作实施监督, 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各学院分管行政、教学、实验室及学生工作等方面的领导, 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日常的安全工作, 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与台账, 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 切实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工作, 经常性带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 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等职责。

( 五) 各职能部处根据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与台账, 各负其责, 在全校范围内分线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工作, 促进安全检查常态化, 检查时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 ( 表格) 、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 以检查促管理, 以检查促安全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各个教职工按照“谁在岗、谁负责, 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 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 六) 高校各二级单位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 按照学校安全隐患责任分解整改的总体要求, 属于二级单位能自行解决的, 应立即解决; 需职能部门协调的, 书面报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需学校统筹解决的由学校专门研究解决。同时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 建立横到边、纵到底, 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着力提升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水平。

“平安校园建设永远在路上”, 随着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逐步提升, 各类改革的不断深入与持续, 高校面临的安全稳定形势也日益复杂与严峻, 各种挑战、压力越来越大。在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 校园安全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环境将更加复杂、要求将越来越高。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是一项重大的课题和艰巨任务, 势在必行, 有待日益完善, 更待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王红悦, 熊建练.略论管理高等教育管理创新[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05 (3) .

[2]论高校治安事件的特点、预防及处置[J].保卫学研究, 2005 (2) .

[3]加强校区静态防控实行治安责任区管理[J].兰州学刊, 2004 (1) .

[4]把握高校维稳工作主动权[J].三湘高校论坛, 2003 (12) .

[5]论高校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把握的几个方面[J].保卫学研究, 2003 (2) .

篇9:煤矿安全包保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员安全包保活动,实现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明确各党支部、包保党员在安全包保活动中的责任,根据“第三个百日”安全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党员安全包保责任书。

一、包保目标

包保党员在确保自己按章作业的同时,要及时了解掌握包保对象的思想动态,确保所包保责任区、片、点不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包保对象不出现“三违”行为,包保党员对包保对象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二、包保措施

1、包保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包保职责,加强对安全包保责任区、片、点的教育、监督与检查工作,确保包保对象不发生“三违”行为。

2、包保责任人在确保自身无违章的同时,要积极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扎实做好安全不放心人的跟踪帮扶和思想转换工作。

3、包保责任人要规范、真实、及时填写包保登记台帐,各党支部对包保责任人反映的安全隐患、“三违”信息、合理化建议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考核

包保责任人因不履行包保责任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将

按《公司开展党员安全包保责任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考核。本包保责任书履行情况,由公司组织部、安检科按《实施方案》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包保党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依据。本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公司组织部、安检科和包保责任人各执一份。

支部书记:

篇10: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

二、包保范围:包保单位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全体青年员工,总人数以年末统计人数为准。

三、执行方(团总支、支部)责任

(一)青工安全指标

1、杜绝青工责任死亡事故;

2、青工中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

3、青工无重伤事故,青工负伤率不超过10‰;

(二)青工安全活动指标

1、及时与行政和所属团支部签订本青工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将承包指标层层分解落实,量化、具体化,保证安全监督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2、抓好共青团安全监督岗建设,保证所属工点建岗率达100%,并按照《共青团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监督岗活动。

3、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有形化宣传。要以板报、广播、标语等主要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等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增强青工安全意识。

4、每月五日向公司团委上报一次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发生重大事故十天内要书面或电话报公司团委。坚持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突发事故,要及时进行分析处理。

5、对在青工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典型事迹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并及时申报,团委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6、完成本单位共青团监督岗系统的上岗岗员(长)培训,培训上岗率达到100%。

7、安全监督岗岗员挂牌上岗率100%。

四、监督方(公司团委)责任

(一)传达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青工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负责全处的青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二)对公司各团总支(支部、工委)安全生产活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协助解决公司各团总支(支部、工委)安全生产活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五、考核办法

(一)青工安全生产指标和活动指标半年考核一次,年终兑现。

(二)考核由团总支(支部、工委)写出书面报告,并填写《青工安全生产包保指标情况统计表》上报公司团委,半年考核时,要经安质部门审核确认;年终考核时要经安质部门审核,经理确认,并分别于7月5日和12月20日前上报公司团委。

(三)经考核,全年活动指标完成者,公司团委依据完成情况确定奖励兑现系数,根据其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奖罚金额。

六、奖罚办法

(一)团总支、支部、工委完成安全包保指标,公司团委拨发给团总支活动经费500元,直属团支部和团工委活动经费400元,同时给予团总支(支部、工委)书记150元奖励。

(二)活动指标和安全指标均未完成,视情况对团总支(支部、工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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