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建(精选8篇)
篇1: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建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才是我当前县检察工作的硬道理
——加强社会管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工作座谈会书面材料
我县经济发展是大局,是我县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基础,服从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是我院当前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当前全国新的形势和工作任务,检察机关面临的社会矛盾和执法环境更加复杂,如何正确处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大局的关系,更好的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是我县检察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县检察工作(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督不到位。主要表现在:(1)立案监督力度不强。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徇私枉法等截留和不移送的刑事案件不能完全做到事前监督,只能通过办案事后监督。(2)审判监督略显薄弱。对法院显失公正的错误判决该抗诉而没有抗诉,往往有时以书面或口头建议取代抗诉。(3)民行监督乏力。基层院没有抗诉权,使我院不能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4)对行政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中违背公平正义要求的失职渎职,贪赃枉法的违法犯罪,特别是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热点问题,已经成为监督的方向和监督的热点,而检察机关未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2、执法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1)在执法思想方面,存在重打击、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重查处犯罪、轻保障人权,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2)在执法行为方面,存在执法水平不高、能力不强,不善监督,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3)在执法作风方面,存在执法为民意识和办案责任心不够强,文明执法做得不够到位等问题。(4)在执法主体方面,存在思想工作不够到位,监督管理措施不够有效等问题。(5)在办案质量上,诉讼的各个环节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出不了“精品”或难出“精品”。
3、科技强检乏力。主要表现在:(1)在思想观念上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意识;(2)资金投入不足。先进的科技装备和所需的基础设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靠财政拨款经费不足,靠自筹又缺乏资金来源;(3)科技人才缺乏。现有的干警中普遍缺乏科技应用人才,达不到实际应用的目的。
4、队伍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1)教育培训效果欠佳,缺乏高层次、系统的培训。现在的培训多是短期培训且内容局限于检察工作的某一方面,难以及时使检察人员的科技、经济、法律等知识得以更新,也难以形成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2)提高干警素质的方式、方法单一,效果难尽人意。现在通行的集中学习、短期培训等方式单调乏味,激发不起干警的学习兴趣,而且层次较低、效果不佳。(3)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干警提高素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因此,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二)主要原因
1、执法思想和理念上存在偏差。一是检察人员对检察机关如何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缺乏准确全面的理解,没有完全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没有很好地把党的宗旨化为自觉行动并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单纯办案的思想在少数干警身上仍然存在。二是在加强对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方面缺泛积极、有效的探索,在执法责任和追究制度
上还不够完善,对一些一般性不规范的行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办案过程中只要不违法、不违规、不出大问题就可以的思想,而没有高标准、严要求。三是对执法规章制度的落实抓得不够到位,存在薄弱环节。针对少数干警满足于现状,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只注重办案,而忽略个人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情况,未能认真地分析其思想根源,及时进行思想教育,一些干警在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上不能完全适应规范化办案的要求。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共性,忽视个性,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四是教育培训方式单一,互动性不强,指导工作全凭经验、感觉,忽视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工作思路不够清晰,加上工作不得要领,致使工作长期徘徊不前。改革创新不够,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
2、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力,管理滞后。一是机制不健全。我院的各项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尤其是业务管理机制和事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同时,机制不科学、不配套、可操作性差,也是影响机制发挥作用的制约性因素。二是执行不力。我院落后,一定程度上是因机制不完善、不科学所致,但执行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首先是责任不明确导致执行不力;其次是监督不到位导致执行不力;第三是奖惩没有兑现导致执行不力。同时,领导重视不够,模范表率作用发挥不好也是导致制度执行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三是管理观念滞后。有时我院依然停留在过去指挥工作靠发号施令的水平,没有及时更新观念,把管理视为一门科学,从管理可以转换成生产力的高度来认识管理问题。四是管理手段滞后。管理的方式、方法依然是行政色彩较为浓厚的命令式的方式、方法,没有综合运用政治、经济、精神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来实现管理目的。民主管理、自律与他律结合的管理格局还未形成。
3、干警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是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干警工作积极性不高,争先创优意识不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没有形成。二是干警的政治、经济待遇未全面落实。《检察官法》已颁布实施多年,特别是修改后的《检察官法》对担任检察官的条件要求较高,虽然检察官等级的评定、晋升工作也正常开展,但由于检察官等级津贴没有兑现,出现了检察官与书记员的经济待遇没有区别的现象。从优待警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干警积极性的发挥。三是缺乏配套、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有的我院没有目标考评方案或考评方案不科学,奖罚不明或奖罚不公,干警工作干好干坏没多大区别,干警的工作潜能未能得到充分挖掘。
(三)采取的对策
1、要理顺体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一是理顺体制。改变现有的“块块为主,条条为副”的领导体制,强化上级院在我院班子配备、人员进出、工作指导方面的作用,从组织上为我院的发展奠定基础。二是搞好班子建设。上级院应严格按照《检察官法》的条件,在选拔我院检察长、班子成员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加强对我院领导班子的培养、监督、考核,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发挥其整体效能。三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选好配齐政工人员,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稳定人心,鼓舞士气,激发干劲,形成风正气顺、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要引导教育干警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要加大奖惩力度,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强化素质培训。在坚持职业准入门槛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检察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要采取与高校联合的方式,分批分期培训检察官和业务骨干;要减少各种不必要的学习和活动的数量,提高学习和活动的质量,增强素 2
能培训的实际效果;打破平均主义,改变现行的收入分配模式,体现高知高能多劳多得。
2、要强化检察权意识,提高法律监督的整体水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独立行使检察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天职。我院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才能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此,一是要拓宽法律监督途径。在思想上要树立“大监督”意识,克服监督不到位,“监督难”和“难监督”的畏难情绪。要拓宽法律监督领域和途径,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诉讼监督、民行监督、职务犯罪侦查、控告申诉,全方位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法律监督要向行政执法部门拓展,解决行政执法部门的失职、渎职问题。二是要建立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为主体的法律监督体系。最好的监督就是办案,以办案促进法律监督,脱离办案讲监督没有力度。侦查监督,要重点解决监督的“弱项”和“弱点”。建立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为主体的法律监督体系应是基层检察机关的发展方向。因此,要加大职务犯罪的侦查力度,建立和探索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为主体的法律监督体系。三是要建立执法监督大格局。检察机关既是执法机关又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建立执法监督大格局的指导思想应该围绕办案,体现公正效率,整合内部资源,做到办案力量资源共享,案件线索共享,形成全院一盘棋,不能各自为战,要形成合力。建立一体化的侦查机制,在体制上要上下垂直,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侦查人才库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侦查人才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三级”侦查人才库,参照公安机关的刑侦体制,紧急情况和特殊案件,可以全国互动,形成一体化的侦查机制,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法律监督的整体水平。
3、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量,加强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有效的保障机制。一是要通过细化举报环节、细化立案环节、细化侦查环节,规范自侦工作流程,强化程序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二是要通过量化质量等级标准、量化批办程序标准、量化考评标准,规范刑检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三是要通过强化侦查监督职能、强化立案监督职能、强化审判监督职能,规范监督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4、要强化科技强检,建立制度保障机制。科技强检更新观念是前提,增加装备是基础,提高技能是关键,实际应用是目的。为此,强化科技强检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机制。一是要设立科技强检的专项资金。高检院应争取国家中央财政实行检察经费计划单列,变“以块为主”为“以条为主”,实行条块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省院应加大协调力度,多为我院要些政策,下发科技强检及其经费保障的文件规定。我院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多办案、多没收赃款,经上交财政后争取更高比例的返还,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省院对科技装备也应统一标准,最好实行统一配备,避免资源浪费。二是建立健全科技人才的“选、聘、训”机制。科技强检,人才是关键。要解决人才问题,实行“选、聘、训”是基本的途径和办法。“选”就是从大学毕业生中“选”,省院和市院应有计划的主动到大学里“选才”,分派我院,除法律专业外,也应选一定数量的中文、财会、法医以及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选”不足,还可以走招募人才的路子,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培训、统一派遣的方式,到我院从事1—2年的志愿服务。服务期满,愿意留下的,优先录用。“聘”就是从社会上根据需要聘用,聘用条件应“唯才是举”,不唯学历,有特长、技能就可以,有的可长期聘用,有条件可进检察事业编制。“训”就是在现有检察干部中培训人才。加强学习培
养,自己培养人才;利用现有培训机制,加大内部现有人才培训力度,专人、专培,提高应用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培养拔尖人才;挑选优秀人才送出去培训。人人为人才,就看学不学,“训不训”,机制好,不愁没人才。
5、要进一步完善机制,确保各项检察工作规范运行。一是要对以往的各项制度进行归纳整理,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保留精华,剔除糟粕;二是要针对业务、事务等薄弱环节,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使各项制度规范、科学、完善;三是要在机制建设上要突出重点,全面兼顾。对我院来讲,首先要加强绩效考评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的建立,突出业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要狠抓机制的落实工作,明确相应的责任主体,明确监督程序,明确奖惩措施,对已经形成的规章制度要不折不扣执行。在实践中,要不断总结规律,尝试创新,不断提高机制建设的水平。
个人
一是政治的敏感性和大局意识不够。通过深入基层院了解和座谈,发现一些领导和干警还不能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之中加以审视和判断,习惯死扣法条,不习惯用法治理念和新的司法政策指导工作,在工作中考虑局部利益多、考虑全局利益少,在办案中考虑法律效果多、考虑社会效果少,造成服务大局和依法履职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好,运用检察职能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思路不够宽,办法措施不够多,不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今年高检院提出要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作用,这在检察工作中还是第一次,其中在发挥保护作用方面,比如怎样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勤政廉政干部的清白等,检察机关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同时,一些检察干警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简单,不注意化解与案件相关的矛盾,不善于从各方利益结合点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不善于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能在服从全局、有利长远的前提下统筹化解各类矛盾,从而影响了执法效果。
三是创新服务举措力度不够。有的工作上方法单一,方式陈旧,缺乏创新,在科学发展上对自身工作不研究,对大局知之甚少,对业务知之不多,一遇到困难、遇到具体问题就束手无措。就新农村建设方面来说,国家出台了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如移民搬迁“5+1”补助、扶贫互助资金、村村通、家电下乡、小额贷款等等,如何保障党的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是检察机关需要思考的问题。还有一些干警不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置于一边,满足于应付手头工作,机械执法,机械追求单一的“法律”效果,不讲究办案的方式和方法,不注意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四是服务感情不到位。个别检察干警“官本位”思想仍然没有根除,在执法过程中以管人者自居,将执法权威与自身个体权威划等号,认为自己代表国家执法,自己说了就要算,对待当事人采取“冷、硬、横、推”的态度,执法办案霸气十足,方法简单,有时容易激化矛盾,造成工作被动。
五是检察工作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调研过程中,重点了解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期望,总的可以归纳为“六个盼”,一是盼社会治安好,农民日子越来越富裕,平安稳定成为群众的第一期望,对检察机关如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盼加大惩腐力度,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一些村干部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阳光理财;三是盼送法下乡入村,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四是盼检察机关在基层、在乡村建立服务点,形成长期的、固定的检察服务阵地;五是盼加大对村干部法律法规制度的培训力度,避免因不懂有关政策法规而“踩线”; 4
六是盼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乡村创造宽松环境。
篇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建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在提速发展、爬坡上升阶段,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加快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非常及时,意义重大。作为检察机关,就是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优质高效服务,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端正执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
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须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明确服务方向。
一是要牢固树立检察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观念。主动了解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及时调整检察工作部署,做到思想上与大局合拍,行动上与大局同步,始终如
一、上下一体地为大局服务。进一步明确建设“和谐咸宁”和咸宁“十一五”规划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出发点,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是要牢固树立全面、平等的服务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破除执法中的等级观念,保障所有当事人在法律 1
适用上的统一平等。统一执法尺度,不分公有私有、国有民营、内资外资,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环境。
三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必须优质、高效的观念。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高效、优质、便利的服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服务的方向和重点,增强服务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坚持效率优先、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加强机制建设,保证服务水平和质量逐步提高。
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必须依法办案的观念。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办案为中心,通过“多办案、办好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好的法治环境。
五是要牢固树立在服务中发展检察工作的观念。要强化有为才有位的意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通过优质高效服务,提升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度。
二、充分履行职能,提升服务效果
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只有立足检察职能,才能做到依法、有效服务,取得良好的服务效果。
一是进一步加大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维护社会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坚定不移地贯
彻“严打”方针,充分利用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当前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整治“一霸四强”等专项行动;要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清廉的政务环境。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深入职务犯罪多发易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行业和领域,深挖细查,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办和预防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贿赂犯罪。要结合咸宁实际,注重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救灾、扶贫、移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各级政府扶持农村建设的项目经费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问题,坚决依法惩治,决不手软。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途径,切实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促进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强化诉讼监督的效能。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以及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追捕追诉漏罪漏犯,监督纠正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监督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等裁判不公问题。要从监督违反诉讼程序问题入手,以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为重点,促进司法文明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四是进一步加大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力度,促进安定团结,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从我市情况看,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影响稳定的因素将长期存在,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税费改革等方面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我们要从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入手,认真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集中解决损害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努力把涉检信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和基层,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三、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讲求执法策略和方法。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注意维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对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时,及时通报,做好衔接,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产经营和招商引资活动的影响;慎重采取查封、冻结、扣企业账目、银行账户、企业财产等措施。
二是改进执法作风。克服执法办案中的官僚主义、拖拉作风、推诿扯皮,通过变“上访”为“下访”、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取证”、变“冷硬横推”为“微笑服务”、变“粗蛮执法”为“文明办案”,提高执法效率。
三是制定和落实执法便民措施。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推行程序告知、预约接待、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完善检察长接访制和首办责任制;坚持对实名举报、控告实行逐件答复。
四是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建立健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五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及时治理纠正检察执法中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严禁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严禁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严禁接受赞助与拉赞助;严禁借口办案干预发案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的经济行为。
六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坚定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加强业务素质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造就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抓好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篇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建
通过发挥公诉和批捕职能, 实现打击犯罪、综治维稳和权益保护三者的统一, 为桥头堡建设营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作用
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严重刑事和职务犯罪, 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是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的高压态势,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的力度, 加大对破坏治安, 危害经济发展, 特别是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加强综治维稳方面的作用
针对一些治安形势混乱、问题突出的地区, 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 加大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治安整治力度, 突出打击损害经济环境的犯罪行为, 进一步健全治安防范机制。针对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 分析原因, 及时提出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的建议, 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和预防对策, 以减少治安隐患, 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
(三)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保障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 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兼顾依法惩处和保障服务之间的关系, 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有机地结合起来, 做到惩处中有保护、保护中有惩处, 重点处理好惩处犯罪与保护企业生存、惩处犯罪嫌疑人与保护出资人的利益、惩处犯罪活动与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既要依法把握打击面, 又要适当控制打击度;既要保护企业生存发展又不能放任违法犯罪活动。在依法惩处与保障服务方面, 不能偏废任何一方。
二、努力为桥头堡建设营建运转有序的经济环境
通过发挥打击犯罪职能和延伸检察职能, 努力为桥头堡建设营建运转有序的经济环境。
(一) 发挥打击犯罪的职能, 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着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对影响经济发展的涉企、涉农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 要及时、高效、有力地打击。要积极探索经济领域犯罪的原因和规律, 深入研究经济领域犯罪发展趋势、特点和类型, 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偷税漏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 延伸检察职能, 在检察环节上全力服务企业发展。
优化。案件办理资源, 对现有办案人员整合, 挑选出办案经验丰富、经济知识扎实的人员组成办案组, 专门审理涉及企业案件;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 重拳打击侵财型犯罪, 快捕快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为企业正常发展提供健康环境;加大民事维权力度, 把挽回经济损失列入审查办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努力为桥头堡建设营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通过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和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 努力为桥头堡建设营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 发挥职务犯罪预防职能
充分利用自己掌握的丰富的法律资源, 形式多样地开展预防工作。按照党中央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要求, 通过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预防, 加大预防犯罪工作力度。推进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重点预防和专项预防, 加强廉洁准入制和诚信社会建设, 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 发挥职务犯罪查处职能
按照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 针对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 不断提高发现线索、突破案件的能力,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一要严肃查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 查办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 保障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要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促进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维护金融稳定和经济稳定。三要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 继续抓好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工作, 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四要依法查办审判不公的民事行政案件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 确保企业的合理诉求得以实现。五要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 确保涉农资金的安全, 为农村的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四、努力为桥头堡建设营建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通过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监督、民行监督, 努力为桥头堡建设营建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一) 针对刑事立案环节, 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 探索建立与侦查机关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及时掌握刑事发案和侦查机关立案情况, 建立和完善方便群众举报、申诉、听取律师意见以及从新闻媒介中发现案件线索的制度;健全对立案后侦查工作的跟踪监督机制, 防止和纠正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立案后违法撤案等现象。
(二) 针对侦查活动环节, 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健全排除非法证据制度, 发现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辞证据, 应依法予以排除, 探索对侦查机关采取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监督机制, 防止错误性逮捕、起诉。
(三) 针对刑事审判环节, 加强对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 加大对审判监督薄弱环节的监督力度, 突出抗诉重点, 加大抗诉力度, 完善对死刑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
(四) 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环节, 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 建立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 健全检察机关对违法监管活动的发现和纠正机制, 加强对执行死刑活动的监督工作。
(五) 针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环节, 突出重点, 加大抗诉工作力度, 重点做好对涉农维权、弱势群体保护、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涉及民生的确有错误案件的审查抗诉工作;加强对行政诉讼和法院再审活动的监督, 研究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程序。
五、努力为桥头堡建设营建持续平衡的生态环境
通过发挥环境资源检察职能, 依法打击环境资源的犯罪和探索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模式, 努力为桥头堡建设营造持续平衡的生态环境。
(一) 坚决打击环境资源犯罪
通过承担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预防工作, 承担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承担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形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工作合力, 不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强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二) 探索环境资源公益诉讼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促进云南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的, 按照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思想理念, 创新环境公益保护机制, 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制度为云南省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司法保障。
总之,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在桥头堡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于通过检察职能的发挥为云南省的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并在经济的繁荣中实现政治的清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康。故此,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 检察机关应承载起新的历史使命, 成为云南桥头堡建设的中坚力量。
摘要:把云南省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 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作为检察机关, 应该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远期规划和三项重点工作的近期部署, 结合检察职能, 立足云南省情, 以全新的司法理念参与到云南省桥头堡建设中去, 通过检察职能的发挥, 做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政务环境、司法环境、生态环境”的统一。
篇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建
一、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权基础和基本依据,也是预防专业化的法律依据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為根本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种职权性的预防,既是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职权基础,也是其专业特色和优势所在。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职能的应有之义,也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面和体现。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职能,任务是保证国家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核心是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目的在于促使公民知法、守法、护法,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力,防止权力失控、权力滥用,滋生腐败现象。职务犯罪是社会的一种丑恶现象,是腐败的极端而又严重的表现形式,是权力滥用和异化的产物。在现阶段,公共权力可能产生腐败,非公共权力也有产生腐败的可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探索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的措施,其本质也是促进有关单位、部门完善制度、查找漏洞、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保证权力运行正当合法。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预防工作是相辅相成的,预防和监督的目的是一致的。
检察机关之所以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能够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其原因就是它有一个基本的立足点,即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正是把法律监督作为职权基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其他国家机关和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的。可以说,法律监督在本质上包含丰富的预防内容,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自然延伸,是检察机关对诉讼程序之外的法律实践活动进行监督的有效尝试,是对检察机关职能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是检察机关探索出来的加强法律监督职能的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新路子。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容、范围、方法和形式要有新的发展。因为监督范围或宽或窄,都是从法律监督的性质出发,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行适度调整的。目前,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具体方式和范围,从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发展到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实行监督,直至目前在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中进行一些具有监督性质的工作,由只对诉讼活动实行监督,向前、向后延伸,发展到对非诉讼活动实行监督,单从有关法律监督的具体法律规定来说,大量的是有关司法监督(诉讼法律监督)的具体规定,在实践中也往往重视检察机关完成侦查、公诉、审判监督职能,忽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其他方式。实际上,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侦查、批捕、公诉以及纠正违法等各项具体职能活动,从根本上说工作内容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基础,各项具体职能活动均具有法律监督的意义。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监督的原本含义是“察看督促”,法律监督的意义在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基本含义上,包含了两个密不可分的方面:既要惩治和纠正,也要防止或预防,惩治与预防两方面的结合,才能达到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目的。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应当是事前防范和事后纠正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从法律规定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内容,既有对错误、违法和犯罪情况进行事后发现、纠正的补救监督;也有着眼于事前,防止产生错误、违法的预防性监督;还有融补救性监督和预防性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监督。要使法律监督取得最佳效果,须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法律监督是一个完整的、有始有终的过程,分解到检察机关有关业务部门,有的是事前的,有的是事后的,有的是全过程的。无论是事前防范,还是事后纠正,检察机关都必须对职务犯罪行为依法警示、依法诫勉和依法监察和督导,有效做好控制和预防工作,避免和减少腐败问题滋生蔓延。
检察机关基于法律监督职能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职权性业务工作,也是检察权所派生的一项具体的检察职能,即预防性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的预防性法律监督权,本身就存在于检察权之中,只不过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加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使预防性法律监督权日益凸显出来,为社会所重视与关注。在新的形势下,党中央提出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有效挖掘现有资源,整合预防工作力量,提升预防正能量;有利于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和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整合“三项”预防职能是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加强预防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是预防专业化的基本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交织,社会消极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涉及刑事犯罪、职务犯罪、诉讼违法的案件呈易发多发之势,给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出严峻挑战和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权的具体方式、途径还存在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地方。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对检察机关性质的科学理性认识,着眼于依法全面开展法律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有关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发展和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丰富和完善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与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依法治国要求相适应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实现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不断丰富法律监督权内涵,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去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紧紧抓住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贯彻执行新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有利契机,提出并实施整合预防刑事犯罪、职务犯罪、诉讼违法三项职能,构建检察机关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大格局的新举措,其主旨在于:一要坚持全面预防。贯彻惩防并举、纠防并举原则,积极参与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好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刑事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预防,深化对未成年“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拓宽诉讼内外工作渠道,加强对权利保护监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包括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主要是指向刑讯逼供、违法扣押、超期羁押、妨害权利、吃请受礼、跑风漏气、枉法裁判、以罚代刑、违法关押、插手经济纠纷、违法“减假保”等诉讼违法问题,防止各种执法“顽症”,着力做好诉讼违法的预防,以此实现三种预防的有机融合、有序衔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要坚持各方协同,对内实行一体化,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细化预防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共同负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运行模式;对外实行社会化,紧紧依靠和动员人民群众,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走开放型预防违法犯罪之路。三要坚持多措并举。积极采取审查审批、提示预警、警示教育、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预防宣传、检察建议等各种手段和措施,提升预防工作水平和实效。
积极开展检察机关“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就是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条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职能的新路子。目前,我国宪法和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真正可操作性的具体条文条款欠缺,这对预防工作来说,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应当看到,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的,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经过充分论证并在实际中取得实效的重要业务工作,从根本上揭示了法律监督的本质和目的,这就决定这项工作不能局限于现有法律,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只要不偏离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性质,不偏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就应以是否符合法律监督的本质和要求为根本标准,大胆探索,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长期以来,有两种现象应当引起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着只注重纠正而不注重预防诉讼违法的现象;在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中存在着只抓职务犯罪预防,不抓或忽视对刑事犯罪、诉讼违法预防的现象,客观存在“一手硬、一手软”,或者说只注重“纠”的一面,而忽视“防”的效应,限制了诉讼监督的内涵,不利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全面发挥。不可否认,在一个时期突出对职务犯罪预防是很有必要的,且现在和将来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毫无疑义的客观现实。但局限于事后纠正,对事前防范不加重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结合也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两脱节”的现象,使预防工作出现“短板”,缺乏科学性、全面性、统一性、协调性。现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明确提出整合“三项”预防职能,构建检察机关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大格局,是时势所需、正当其时,是加强顶层设计,提升预防层次、推动科学发展,着力推进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基础性、系统性创新的重大举措,以此實现在治标上有新突破、在治本上有新起色,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科学化水平。
整合“三项”预防职能是一个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涉及检察机关多个业务部门,预防内容宽泛,工作要求很高,尤其是预防部门如何发挥协调作用、搞好工作衔接、参与预防实践,确保取得最佳效果,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整合“三项”预防职能,应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预防违法犯罪长期性和阶段性的关系,坚持从长计议,从实际出发,做好打持久战的充分准备,努力在实践中探索整合“三项”预防职能的新路径;正确处理预防刑事犯罪、职务犯罪、诉讼违法之间的关系,全面贯彻“两手抓、两手硬”的思想,坚持“惩防并举、纠防并举”的方针,落实源头防腐、惩防并举、重在治本、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的关系,用比监督别人更加严格的要求监督自己,切实做到权责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用必追究,保证依法正确行使权力;正确处理预防违法犯罪与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按预防工作规律,综合运用预防工作方式,将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处理专门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的关系,加强沟通,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三项”预防,着力提升公众参与度、社会影响力。
三、贯彻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是检察机关做好预防工作的有效形式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性质,决定了检察工作的整体性、统一性,检察工作的整体性、统一性又反映了检察工作的基本规律。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运行,又必须以整体统一为要求,遵循检察工作发展的基本规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整体效能,这既是新形势下开展预防工作的有效形式,也是推进预防专业化机制建设的重大举措。
上下统一。就是要坚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观察、审视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高检院《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分工的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把职务犯罪预防明确到检察机关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统筹部署、步调一致、扎实工作,做到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到哪里、预防工作推进到哪里,使预防工作与上级部署要求合拍,与检察工作职能相符,与查办违法犯罪案件相连,与人民群众需求一致;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坚持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克服预防地方化、部门化倾向,消除思想认识存在的误区,形成下级服从上级,上级支持下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良好工作局面。强化上级检察机关对预防工作的领导作用,坚持立足实际,固本强基,真抓实干,务实创新,夯实基础,不断改进指导方法,提高指导能力,提升指导质量,增进指导实效。
横向协作。在预防实践中,应把握“三条基本原则”,即共同负责。坚持检察院党组统一领导,业务分管领导齐抓共管,预防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各个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有所侧重,突出个性,适时开展,不推不拖,务求实效;各负其责。预防部门负责对预防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规范管理和检查指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把预防职务犯罪融入到执法办案工作之中,与执法办案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同獎惩,做到两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互相配合。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的相互协作,适时通报情况,交流预防信息,反馈有关问题,提供工作资料,推广预防做法,加强横向沟通,听取相互意见,取得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检察机关结成运转高效、关系协调、规范有序的统一整体。比如,在加强检察机关横向协作过程中,我们着眼于建立查办案件、诉讼监督和预防工作的联动机制,主要包括领导协同、分工协作、预防介入、信息交流、线索发现和处理、承办督办、回复备案等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有效推进了预防工作的落实。
内部整合。就是要摒弃检察机关内部各个业务部门各自为政、相互封锁、“神秘主义”的执法办案旧模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与优势,积极稳妥地运用与检察职责相适应的预防工作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配合与联系,搞好工作衔接,切实相互支持,履行各自职责,按时完成任务,做到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有机结合、查办案件与预防违法犯罪有机结合,增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整体效能。在这开展工作中间,预防部门可以参加一些典型案件的个案预防,但主要任务是加强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和制度预防。相关业务部门应将预防工作具体分解到人,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防止出现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落实。
总体统筹。就是要牢固树立预防“一盘棋”思想,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整个过程,积极探索“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运行的规律与模式,着眼于建立查办案件、监督工作和预防工作的联动机制,利用检察资源,发挥职能优势,挖掘内部潜能,逐步形成和完善对职务犯罪监督、预防、预警、控制、查办一体的长效机制,将办案优势转化为预防优势,既从办案角度研究预防,又从预防角度研究犯罪问题,既利用办案成果抓好案后预防,又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调查,注意发现案件线索,为自侦办案提供服务,增强预防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比如,开展预防调查,反贪、反渎部门办案是按照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侦查,预防则要查找犯罪的特点、规律、原因,寻求预防对策措施。这一专业性调查,既有程序、要素的要求,也是根据犯罪学的原理进行的,所以要总体科学统筹,全面系统把握,并在广泛收集违纪、违法、犯罪信息,熟悉了解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及行业管理规定后撰写出有价值、有分量、有影响的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篇5: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建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以新型工业化引领和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市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当前,我市处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全市检察机关必须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新型工业化营造和
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为新型工业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稳定是新型工业化的前提和基础。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依法加强对各种刑事犯罪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去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614件2833人,审结1595件2783人(含积存),批准逮捕1473件257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61件3483人,审结1676件2924人,提起公诉1647件2873人(含积存)。
1、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一打两整”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坚持把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及毒品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上述案件987件1684人,起诉1108件1792人(含积存)。整个专项斗争做到了办案力量、经费、装备三个到位,确保了“一打两整”质量和效果。如市院办理的***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案,该案社会影响大,出庭效果好,***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
2、依法办案,切实维护企业的利益。在工作中,坚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在办案中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服务新型工业化。如:**区院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合同诈骗**公司货款480余万元一案。该案在公安机关报捕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报捕条件。但如果对北京人李某不捕,公司的损失就难以追回。于是,该院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到北京、天津进行为期16天的调查取证,最终使李某顺利批捕,为**公司追回货款创造了条件。该案办结后,**区政法委对该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3、立足本职,妥善处理涉检涉诉上访。积极推行院领导对重大复杂案件包案处理办法,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批办制度。两级院共接待来信来访605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90人(次),批办案件62件。切实加大涉检信访专项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效果。如:**不服**市院的没收决定,多次向高检院、省院、市院提出申诉,省院于去年决定退还没收款。由于该款已上缴财政,**、**两级检察院与**市政府经过多次协商,现已将该款退还给**,达到了息诉罢访的效果。
4、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在科学判断犯罪态势与社会发展关系的基础上所作的新思考、所提的新理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当把握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三个基本要求。去年以来,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作出不捕决定212人,作出不诉决定68人,保证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帮扶救助的措施,从轻处理,善加引导。如**县院针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犯,建立“救助档案”,通过多种形式长期跟踪教育,帮助他们走出犯罪的阴影,重回社会。目前在已建立“救助档案”的5人之中,有2人考上大学,3人仍在高中就读。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为新型工业化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职务犯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恶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的要求,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1、突出办案工作重点。结合自侦工作实际,确立了重点查办大要案的工作目标。去年以来,两级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2件8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4件77人;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8人,5万元以上贪贿和1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案件30件,去年大要案上升幅度居全省前列。查办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职务犯罪,如:市院查办的**公司出纳***挪用公款920余万元案;**区院查办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受贿200余万元案;市院查办的**公司**等7人受贿、贪污150余万元案;**市院查办的**公司董事长**受贿60余万元案。
2、增强侦查工作能力。进一步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拓宽案源渠道。进一步完
善侦查部门与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的制约、配合机制,增强获取、固定证据的能力。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作用,不断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评价机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能够有效促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的考评体系。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提高上下级间通讯调度和实时监控能力,加快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程。
3、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把预防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共开展重点建设项目预防12个、个案预防41件。如**二期工程预防项目,检企联手为企业节约工程资金近1.5亿元,被评为2006“全省优秀预防项目”。今年市院与市**厂组织开展“清风伴我行”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还与市电业局开展电力营销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强化了预防教育宣传职能。为切实服务新型工业化,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提出预防犯罪建议。针对企业人事管理、存货管理、采购程序、付款程序、资料保密等环节,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提出预防犯罪的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二是加强预防犯罪宣传。宣传的形式有举办讲座、帮助企业进行新员工法律培训、打击犯罪宣传等。三是开展预防犯罪咨询。针对企业提出的具体要求,提供免费及保密的预防犯罪咨询服务。自开通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后,两级院共受理69批次来自建设、医疗等领域685家单位的查询。行贿档案的建立,为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为新型工业化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司法权力运行制衡、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能部门。诉讼监督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讲求监督效果。
1、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按照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的要求,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共立案监督16件17人。追捕犯罪嫌疑人91人;追诉漏犯35人,法院已判决31人,追诉漏罪15条。例如**市院办理的***等6人立案监督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又如***故意伤害案,市院追诉***犯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不断提升抗诉规模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共提出抗诉15件29人,提请抗诉1件2人,法院已审结改判9件12人,改判率100%。如***、***抢劫致人重伤案,一审二人均被判处缓刑,经过抗诉,二审分别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4年。
3、增强刑罚执行监督效果。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况的监督,完善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呈报不当4件4人;发现监管场所各类违法和安全隐患46处,纠正37处;考察838名监外执行罪犯,对应当收监执行的26人提出了收监建议,已收监9人。配合全市“一打两整”专项斗争,有针对性地提教在押人员284人,获取各类涉案线索132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此外,还开展了囚粮囚款、超期羁押等专项检查,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4、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140件,立案审查89件;提请抗诉27件,提出抗诉19件,法院再审审结37件,已改判33件。针对上访老户和疑难申诉案件,积极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已解决5年以上的老上访户案6件6人。同时,认真开展民事、行政诉讼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案件的查办工作,有力惩治了司法腐败行为。如市院查办的**区法院法官**受贿一案。
四、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新型工业化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围绕市委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目标,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检察干警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坚持心系群众、执法为民,进一步端正思想作风。始终保持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检察干警提高服务意识的核心问题。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工业园区,及时了解他们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如:市院、**区院分别深入**经济区、**工业园,学习工业园区的艰苦创业精神,改变坐堂办案的衙门作风,努力为新型工业化服务。在深入工业园区的活动中,检察机关宣传了职务犯罪预防的知识,提供了法律帮助,为工业园区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2、坚持真抓实干、大胆创新,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制定切实可行的、新的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新型工业化的能力。在深入调研、把握规律的基础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业绩。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如:**市院在办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派出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反贪局教导员***同志,到**工业园的**厂挂职担任副厂长,以更直接、更有效地方式为新型工业化服务。
篇6:充分发挥职能服务经济发展
卸甲镇司法所
今年,我所将按照市局目标管理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依照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个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法宣传与受教育人群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所地位、形象的提高)。09年我所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弘扬法治,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将普法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努力实现“三讲”(讲诚信、讲守法、讲依法诉求),逐步完善“六个一”工程(即实现每户有一本法律、法规手册,每村有一个法律顾问、每村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村有一张法律图书专柜,每村有三到五人法制宣传志愿者,每季度有一个法制宣传主题)。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形成全社会、广为覆盖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调防结合,警防各类矛盾激化
今年,我们将以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新一轮平安卸甲建设的重点内容。中心配齐两名专职调解员,充分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网络,以“调解优先”、“以调促和”为理念,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显现调解职能,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做到“周排查、月汇总、季分析、年总结”,重点抓好企业劳动争议、征地补偿、医患、死亡赔偿等重特大纠纷、疑难纠纷、有影响纠纷的调处工作,倡导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来消除纷争。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调处成功率95%以上,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真情帮教,完善矫正、帮教管控机制
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重在矫正”这个核心,强化教育矫正和帮扶解困功能,提升管理水平,落实监管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教育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做到“五谈”(即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对所有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做到“五清楚”(即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杜绝两劳人员、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失控现象。衔接率100%,五年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当年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帮教率100%,安置率99%以上。
四、关注民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注重“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群众用法;提供法律保障,维护群众权益)。突出对三类案件的援助服务:即对弱势群体案件服务,对拖欠工资案件服务,对关系社会稳定的案件服务。
五、加强学习,提升司法人员工作能力
全所同志将紧紧围绕学习、务实、创新来提高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全所同志形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实事、不出事”的浓厚氛围。
篇7: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建
桐城市财政局
很荣幸参加这次会议,上台发言,我既感欣慰,更是倍感压力。首先,请允许我向领导介绍一下桐城经济社会情况,同时欢迎各位领导到桐城检查、指导工作。
桐城是桐城派和黄梅戏的发祥地,同时也是合肥经济圈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全市下辖12个镇、3个街道和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桐城素有“两千博士出桐城、十万大军闯神州”之誉,民营经济起步较早,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达265家。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18亿元,财政收入11.3亿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达122.6亿元。今年1-9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1.5亿元,增长了35.3%。
财政经济的较快发展,有力促进了我市会计事业发展。目前在我市登记管理的会计从业人员有1968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3人,中级以上职称229人,初级职称634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会计人员比例偏低,这也为科学化、精细化会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会计管理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着力规范会计管理,提升会计服务能力。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我们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会计法》,切实规范会计管理,不断提升会计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会计诚信监管体系,将全市企、事业单位会计注册登记、会计诚信等全面纳入日常监管范围,通过约谈、警告、通报等方式,着力推进全市会计诚信建设。几年来,通过对相关行业、家电下乡销售企业会计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有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人员会计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有些会计人员私自对外批露单位会计信息,或提供虚假销售信息,我们先后约谈了8个单位的11名会计人员,并对负主要责任的会计人员提出了警告。对有关使用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建立健全会计从业人员档案,完善会计主体随访制度,经常性依法督促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健全会计机构,科学设置会计岗位,合理配置会计人员,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企业财务流程。大力推进会计信息质量体制建设,重视加大会计人员会计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积极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努力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确保会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二是大力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坚持从基础入手,突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内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会计检查与财政监督检查有效结合,充实会计检查内容,扎实推进会计监督检查正常化、制度化。推行会计人员离岗审计。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主要业务岗位人员离职和岗位变动,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开展《会计法》执行情
况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离任审计报告的一项内容予以反映。大力开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先后选择房地产开发、交通、商贸流通、建筑施工企业等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行业的12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重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60余条,取得了明显成效,规范了全市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切实规范会计许可行为。研究出台了《桐城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管理操作流程》,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会计继续教育登记、信息化调转、注册、变更等业务流程予以全面梳理,按照严谨、高效、方便会计人员的要求,编制业务流程图。加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公开、公示检查结果,切实规范会计代理记账市场。2010年会计代理记账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代理记账人员更换频繁,办公场所等发生变更,但未到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申请,有的代理记账公司业务流程不规范,我们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严格会计培训机构审批,对现有培训机构,每年均进行师资、软硬件设施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淘汰机制,确保会计培训质量。2011年,通过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发现有一家会计培训机构师资流动性大,硬件设施不达标,从而取消了该机构的培训资格。
四是深入推进会计窗口效能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重视做好来电、来访和网络咨询投诉工作。实行亮牌服务,规范服务用语。热情、高效和规范的服务
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肯定,我局会计窗口在全市市直机关二级机构的季度效能建设群众评议中一直名列前茅,连续多个季度荣获“效能建设流动红旗”。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0年会计管理工作受到桐城市委、市政府和安庆市财政局表彰。
二、着力加强会计宣传,扩大会计社会影响
高度重视会计宣传工作,积极营造“领导重视、积极支持、主动监督”的良好会计工作氛围,不断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构建会计宣传主阵地。2009年,为扩大会计宣传,我局专门建立了《桐城会计网》。以网站为依托,积极开展财会法律法规、行业会计制度宣传,及时将各项会计工作通知、考试公告、本地会计管理动态、各项会计业务办理流程上传发布,服务于全市会计人员学习和工作。建立会计咨询服务平台,安排专人负责,随时受理和答复全市会计人员的业务咨询和投诉。
二是重视值守热门论坛。桐城市民论坛是我市最热门的社会论坛,网络流量非常大,信息扩散效果显著。为此,我们安排专人值守政府论坛,所有重要文件、重要通知和重大活动均及时在论坛进行公开,对网民的有关会计方面的网贴、咨询及时予以答复。同时,我们还积极利用部门优势,主动为企业和会计人员提供供求资讯、牵线搭桥,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三是积极推进会计学会工作。充分发挥学会人才和组织网络优势,针对当前财政会计改革和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
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积极建言献策。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学会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经济发展调研,提出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10年财政监督问题调研、2011年民生问题调研都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同时利用会计学会组织网络优势,积极协助财政部门加强会计法规、制度的宣传贯彻及会计大赛的组织工作。
三、着力推进会计人才培训,增强会计持续发展能力 多措并举,着力打造桐城“会计人才高地”,培养推动桐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复合型会计人才。
一是大力培养行业会计人才。近年来,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工作需要和会计集中核算出现的新情况,先后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政策的实施,聘请专家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会计人员进行了多次集中培训;今年,为组织实施好《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我们对全市医院、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人员集中封闭培训,聘请高校教授进行授课,保证了参学率和培训效果。
二是加强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近年来,根据省厅、安庆市局安排,我们积极组织理论水平高、业务素质好、分析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会计人才近50名到上海财经大学、安徽财
经大学等知名高校进行培训,进一步拓宽视野,提高分析问题、认识问题的能力,提升参与重大决策与管理水平。加强桐城市级会计人才库建设,选拔“优秀会计人才”和“先进会计工作者”。对优秀会计人才进行跟踪培养工作,加强与优秀会计人才的互动,组织他们参与会计管理、参加会计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积极向省、市推荐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支持具有注册会计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优秀财政会计人才到企业挂职,为企业发展服务。我局企业科科长焦齐国同志深入企业财务第一线,成功运作安徽盛运集团在中小企业版上市。目前,桐城规模以上企业如安徽鸿润集团、安徽华祥集团、黄梅飘香酒业等均有我局优秀会计人员挂职,支持企业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用人单位的高度肯定。
三是加强农村会计人才培养工作。随着我市村级经济的较快发展和国家对三农投入的迅速加大,村级组织的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已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为切实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从2009年开始,我们先后分三期对全市200多个村(居)财务人员进行了会计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并出台了农村会计人员培养规划,力争在三年内,通过经济扶持、政策引导等激励措施,农村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推行阳光村务。截止目前,我市209个行政村全部与当地财政部门签订了财务委托代理协议,实现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全覆盖。
四是全面推开会计人员网络教育。为切实解决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工学矛盾、供需矛盾”,去年,我们进行了广泛考察和调研,决定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采取网络教育形式,并精心选择了网络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同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职称会计人员的需要,制定教育培训目录,由内容提供商制作教育课件,提前上传至继续教育平台,由会计人员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学习内容,有效地改变了会计继续教育“吃大锅饭”现象,提高了会计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了会计人员继续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篇8: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建
一、深化参与社会创新管理的理论认识
社会管理创新概念的提出, 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 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 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 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 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 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 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 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 也是活动的过程, 是以社会管理存在为前提的, 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 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是我们党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 首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部署, 并将它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 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四大基本目标。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 不只是提法和用语的问题, 而是包含着深刻的理论创新价值和重大的实践指导意义, 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 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世纪带领中华民族融入世界潮流。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 既是和谐社会的主体, 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地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层人民检察院如何在地区和谐中发挥职能作用, 这对于改革和完善刑事司法工作, 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创新管理, 有效促进和谐稳定社会中角色定位的法理基础
(一) 检察机关的宪政地位所决定的
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 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取得的新进展。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济还不是很发达, 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还很多。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 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出在法治上, 也就是说法律意识淡漠, 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因此, 要实现和谐, 必须加强法治。现行宪法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及国家权力分化与制衡的需要, 在第129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赋予了人民检察院以法律监督权。国家以根本大法的形势作出这一规定, 阐明了法律监督制度是国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检察权是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 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保障全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就要强化法律监督,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也就是说, 在我国宪政体制下, 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 理应在社会和谐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 检察机关实践主题主线重大战略思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体现
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其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 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用来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服务, 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服务。因此,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 检察机关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坚持“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满腔热诚地对待群众的诉求, 坚决防止各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出现。归根到底, 就是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观念,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实现执法为民, 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三、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创新管理, 有效促进和谐稳定社会中应当确立的重要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 参与社会创新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支配我国检察机关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中的实践。社会创新管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方方面面, 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检察机关能否有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成熟的理念支持。要准确把握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坚决改变那些片面地认为社会管理就是单纯“管控”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 借鉴和吸收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教授讲的八种新观念:1.树立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尊重人格的观念;2.树立宪法、法律至上, 政府权力有限的观念;3.树立行政民主、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观念;4.树立多元化、多样化、多依据的治理的观念;5.树立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的观念;6.树立政府诚信、社会诚信、官民互信的观念;7.树立接受监督、责任到位、权利救济的观念;8.树立辩证唯物、历史唯物的法治发展的观念。就荔湾区人民检察院而言, 必须强化:
(一) 法治理念
法治是对人治而言的, 实行法治意味着对人治的否定。法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是民主社会的要求, 也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因而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严重违法现象, 有效调整社会关系, 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保障、促进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 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因此, 检察机关在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中必然确立法治理念。法治理念具有丰富的内涵, 其基本含义主要包括法律至上的观念、系统完备的法制、严格公正的执法等三方面的内容。
(二) 注重程序价值的理念
要充分认识到程序法是保障实体法正确实施的规程和规范, 是限制执法人员随意执法的有效手段, 是防止司法专横、司法腐败, 确保严格执法的法律武器。
(三) 公益理念
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追诉机关, 代表国家对犯罪进行追诉, 维护受到犯罪损害和威胁的国家和社会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因而代表公益就成为我国检察机关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四) 配合和制约相依存的理念
任何权利都应受到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要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必须加强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监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要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责, 但检察机关自身也同样需要监督, 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因此, 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在构建和谐、稳定荔湾的进程中, 应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制约相互依存的理念, 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 不断深化检察改革, 坚持增进司法民主性, 在各个环节建立起既协调配合, 又相互监督制约的良性循环机制。
四、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创新管理, 有效促进和谐稳定社会中强力推动的重要内容
要推动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广州市、荔湾区社会创新管理, 必须强力推动的重要内容: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参与社会创新管理举措,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强化检察机关司法职能, 强化各职能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责, 引导各职能科室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 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 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 (检察机关) 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 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 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参与基层 (社区) 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 (社区) , 努力帮助党和政府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 帮助城乡社区提高司法的自治和服务功能, 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健全司法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检察司法的监管体制, 完善社会案件防控体系, 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5.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 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 健全司法网上舆论引导机制, 为检察司法提供良好环境。
6.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 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增强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道意识,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增强检察队伍在社会诚信感、正义感。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2]张学军.新世纪检察工作的探索改革与创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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