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精选6篇)
篇1:GPS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
GPS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
1)为了坚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送任务完成。
2)车队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按国家基本要求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GPS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车队利用GPS监控平台车辆实施全程监控,监控人员需将各车每趟次运行时间,车速等数据分别登记存档备案。
4)GPS监控平台有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5)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车队。根据违规实情按车队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6)监控人员发现象GPS监控平台车辆数据不能正常回放,应与购买单位联系,查找原因汇报给车队队长,三天内无数据回放又未能及时查找原因的,每次对监控人员处理五十元罚款。
篇2:GPS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
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业的监管,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营运车辆和从业驾驶员。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3.3《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
3.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
3.5《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4.管理职责
4.1安全保卫部负责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的考察和选用、安装和使用管理。
4.2公司设立GPS监控值班室,配备专用监控计算机,应指派专人负责GPS监控的管理并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公司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并认真填写监控记录。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
为早班车发车前至最末次班车停运后,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胜任监控工作,履行安全职责。
5.2.2监控人员应轮换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申请调换。值班期间,监控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2.3监控人员对上级监管平台发出的指令,应及时做出回应,同时要汇报公司安全部。
5.2.4监控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
5.2.5监控人员对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载终端失效、非站点停车等现象,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登记台账。
5.2.6监控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升监控业务水平。5.2.7监控人员应定期总结监控工作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要报告安全部,以便制定应对措施。
5.2.8监控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5.2.9公司应为监控人员提供满足规定的工作条件。5.3监控值班室职责
5.3.1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5.3.2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5.3.3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有运营车辆必须安装GPS行驶记录仪。
5.5.2公司所有营运客车安装的GPS终端设备为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GPS 行驶记录仪一体机(带打印机);货运车辆可以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分体机。
5.5.3安全保卫部应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坚决杜绝人为破坏。5.5.4安全保卫部应与安装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安装专门人员协助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GPS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5.5.5GPS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本单位生产、安全部门同意后,由安装厂家进行拆装,各单位派人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
5.5.6已安装GPS终端设备的营运车辆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5.5.7安技部负责与驾驶人员签订有效的GPS监控安全管理协议书。
5.5.8任何人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时都应及时通知本单位责任部门组织进行排除,以保证设备完好,工作正常。
5.5.9公司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所有GPS终端设备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逐车逐台的全面排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对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联系更换安装,确保动态监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5.6监控管理
5.6.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GPS监控职责。
5.6.2公司监管部门应坚持实行公司营运车辆运行的全过程监控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行监控时间为
立即发送安全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讯方式进行纠正、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
5.6.11监控人员应利用车辆跟踪、位置查询、图片采集、车辆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营运车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私自加班、私自包车等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6.12各单位应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乘人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5.6.13监控人员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认真规范,内容详实、准确。内容包括监控平台状态、上级指令信息、在线情况等。
5.6.14在使用GPS监控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问题及缺陷,应及时反馈到集团公司监控中心,统一进行解决处理。
5.7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
5.7.1将本单位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长途班车、加班车辆及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5.7.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各单位和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5.8处罚规定
5.8.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行安全管理处罚。
5.8.2车辆经营者、驾驶员应服从上级部门对其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做出处罚。
篇3:GPS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
目前, 县市级供电企业和110k V及以下变电站的时间同步方式采用站内GPS卫星同步时钟装置统一的状态, 由站内的GPS装置对每套设备进行对时, 实现每套保护、自动化装置的时间同步。这种分布式部署的GPS装置容易出现的异常问题为GPS装置搜索不到卫星。一旦GPS装置搜索不到卫星就会出现GPS装置时间不准, 将会导致继电保护装置、自动化装置等的时间不准确, 从而引起电力系统运行时间不一致问题。
结合本人多年GPS装置维护经验, GPS装置搜索不到卫星信号问题原因一般分为三大类:1、GPS装置接收天线安装不正确及天线线缆铺设问题;2、周围有其它信号对GPS装置授时天线干扰;3、GPS装置接收机设备问题。并根据问题原因总结出相关解决方案。
1 GPS装置接收天线安装不正确或天线线缆铺设问题处理
GPS装置接收天线是一个很小的有源天线, 它是保证GPS接收机与卫星同步的关键部件, 它架设的正确性将直接关系到GPS装置卫星信号的接收性能。天线安装时必须接收头朝上, 固定在建筑物顶部, 并要求接收头周围可视天空范围开阔, 以确保天线能够收到足够强的卫星信号。在多雷地区, 天线的架设位置应避开容易雷击位置, 同时要采取避雷措施, 防止雷击引起接收头损坏及GPS装置的损坏。
接收天线线缆铺设要按照通讯电缆架设要求分管道铺设, 严防电缆挤压打结。天线电缆长度是根据天线增益严格设计的, 不得剪断、延长、缩短或加装接头等, 否则将严重影响接收效果, 甚至收不到信号。
2 周围有其它信号对GPS装置授时天线信号干扰问题处理
GPS装置授时天线容易受到其它大功率微波及高频天线等通信信号的干扰, 导致GPS装置搜索不到卫星。我们在安装授时天线时应尽量远离或避开大功率微波及高频天线等信号盲区, 减少其通信信号的串扰。可以选择多个位置进行测试卫星信号强度, 寻找信号强度最大的点进行授时天线接收器的安装。
由于通讯产业日益发展的现在, 各类通信站塔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 林立在变电站周围。有可能使得原来GPS信号强度优良的位置变为信号接收不良地点。这就需要我们定期巡查GPS装置接收卫星信号情况, 及时调整GPS装置授时天线位置, 使其保持接收信号良好状态。
3 GPS装置接收机设备性能老旧问题处理
GPS装置接收机设备性能老旧问题也会对搜索不到卫星有影响, 如90年代生产的GPS装置接收机的芯片由于年代久远, 通常只能跟踪1~3颗卫星, 在偏远山区安装和运行情况下可能会经常出现GPS装置搜索不到卫星的问题。而最近生产的GPS装置接收机由于芯片技术更新换代, 通常能跟踪12颗或24颗卫星, 即使安装在山区, 也能很好地接收到卫星信号。这就需要我们在工程设计时考虑变电站的地理位置, 配置相应的GPS装置以保证GPS装置接收卫星信号优良。
篇4:GPS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
关键词:煤矿 斜巷运输 跑车防护装置 安装使用
0 引言
煤矿矿井一旦在斜巷串车运行中因断绳、脱销、连接装置断裂等原因而造成串车以致主提升钢丝绳发生脱离,结果将会造成很大事故,且此类事故的危害性极大。煤矿一旦发生跑车事故后果将是十分的严重,因此跑车防护装置就显的十分的重要,矿井斜巷内在使用串车作为提升工具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脱钩或者是断绳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是在矿井斜巷内安装设置能够将运行过程中的防跑车防护装置。
因此矿井斜巷内的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使用是否妥当和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直接决定关键时刻跑车防护装置能否起作用。
1 跑车防护装置
跑车防护装置(又名斜井防跑车安全装置)是煤矿斜井提升运输的重要安全设备,安装在煤矿井下斜井内,采用位置传感器获取与绞车同步运行的控制信号,使挡车网处于“常闭式”防护状态,如因断绳,脱钩等原因而发生跑车,可采用柔性缓冲来实现有效拦截。
1.1 跑车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
矿井斜巷跑车的防护功能有以下:
①跑车防护功能
在斜巷上口安装常闭式挡车栏,防止上车场未连接矿车进入巷道。
②跑车防护功能
在巷道内安装常闭式挡车栏,对矿车因断绳或脱钩发生跑车后进行可靠拦截,实现了跑车防护。
③语音提示功能
绞车和矿车的运行状态通过语音给绞车工和把钩提示。
④元器件自检功能
系统能够自动检测各元件工作状态,发现故障后可以语音提示维修工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快速维修。
⑤距离自动校正功能
为了使装置能准确判断矿车位置,PLC读取的矿车位置数据自动清零,同时判断矿车位置的误差要小于1米。
⑥缓冲捕车功能
若发生跑车,为防止挡车栏将高速下放的矿车撞坏,矿车撞击挡车栏后挡车栏具有足够的缓冲距离。
⑦挡车栏可视功能
挡车栏工作状态和巷道行人状态可通过显示器进行实时监控。
1.2 跑车防护装置的工作原理及其使用
斜巷跑车防护装置原理图见图1.1,斜巷跑车防护装置有轨道传感、旋转编码器计数、深度指示器等多种控制方式可供具体现场情况具体选择。装置上电后,电控箱将通过接口板使四个传感器处于等待工作的状态,同时PLC将自动判别挡车栏是否下放到位,如果没有下放到位,控制收放绞车将挡车栏自动下放到位,监控箱红灯点亮。当有矿车下行通过传感器SA时,传感器SA将检测到的矿车下行通过的信号传递给PLC电控箱,PLC电控箱将完成对矿车运行速度是否正常的判定,若矿车运行速度在正常的速度范围内,PLC电控箱将控制电机正转完成上提挡车栏操作,红灯熄灭,黄灯点亮,挡车栏上提到上限位传感器SE,SE将发出上提挡车栏到位信号,停止上提挡车栏,监控箱绿灯点亮;当矿车下行通过轨道传感器SC后,轨道传感器SC将发出矿车下行通过挡车栏信号,PLC电控箱将控制电机反转进行下放挡车栏,同时熄灭绿灯,点亮黄灯,下放到下限位传感器SF后,电控箱控制停止下放挡车栏,监控箱红灯点亮;若矿车速度超出正常运行速速时,挡车栏保持常闭状态,对矿车进行有效拦截,保障了巷道下部设备和人员安全。
1—压力传感器、2—轴编码器、3—脱扣器、4—阻车器传感器、5—挡车栏传感器、6—位置传感器、7—挡车绳、8—缓冲装置、9—阻、栏连锁绳、10—传感器联动绳、11—PLC控制箱、12—绞车轴编码器
图1.1 斜巷跑车防护装置原理图
当矿车上行经过轨道传感器SA时,PLC电控箱将控制电机反转完成下放挡车栏,轨道传感器SA将发出矿车上行通过挡车栏信号,下放到下限位传感器SF后,停止下放,监控箱红灯点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PLC将自动使电机断电停止工作,并发出报警,那证明下放挡车栏或上提挡车栏在规定时间内未检测到限位信号,为了使系统得到保护,它会自动点亮七彩报;由于某种原因,使该装置供电系统停电,此时,如矿车处于井底车场,系统为了保证了整个装置的正常工作,当供电恢复后,会自动完成矿车是上行还是下行的判定。
2 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
2.1 阻车器的结构及其安装
1—踏板、2—轴套、3—主架、4—配重、5—压板、6—主轴
图2.1 阻车器结构示意图
阻车器结构示意图如图2.1,具体的安装如下:
主轴必须从主架中间穿过并且两部分连接之处需要进行焊接。轴套压板组装安装在上部车场变坡点前的1.5m处成套套于主轴上,配重必须能使阻车器在正常保持常闭状态,踏板焊接在主轴的那一端主要依据巷道位置确定。
2.2 挡车器的安装
①1#框架安装在变坡处,2#框架安装在变坡点向下8米的位置处,1#、2#挡车框架安装在支架横梁上采用活动式固定装置,安装的过程中框架中心必须与轨道中心保持一致。
②一般在变坡点向下适当的位置处,要求钢梁安装后用混凝土浇灌,在向下2米至8米处各安装1根18#工字钢横梁,梁的间距设置一般为6米,并且梁须嵌入巷帮300至400毫米。
③把1#和2#挡车框架用钢丝绳通过导向滑轮联接起来,连接过程中保持一个框架吊平和一个框架下落,用绳夹将绳端固定在框架下部的横梁上。
2.3 钢丝绳挡车装置安装
图2.3 钢丝绳挡车装置示意图
钢丝绳挡车装置示意图见图2.3。具体安装如下:
①在轨道底安装的钢管内穿过钢丝绳框架底部,用铁丝及绳卡将钢筋支架与钢丝绳框架连接,使钢丝绳框架相距距离相等。
②软保险挡与联动钢丝绳一端连接,联动钢丝绳另一端在躲避硐室处安装坠陀。
③在软保险挡上方顶板上悬挂导向滑轮用单槽普通滑轮。
3 结论
在煤矿斜巷设置四套常闭式安全防护装置,开启操作时间越短越好,它可以保证斜巷的安全施工,能够有效阻止非正常下滑车辆,在矿车接近连锁挡时方可打开车挡,矿车在通过后应迅速关闭。每天为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查维修,这项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士来完成。
参考文献:
[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S].2001.
[2]煤炭工业部.矿井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若干技术要求(试行)[S].1996.
[3]李武.斜巷跑车防护装置设计及应用.煤矿现代化[J].2006.
篇5:GPS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
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推广使用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卡装置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绞车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运输装备水平,规范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责分工
1、运输工区负责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的编号及发放工作,以及现场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人员操作培训工作。
2、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现场安装工作,以及日常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对绞车的安全运行负责。
3、运输工区及安监处负责对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安装情况,以及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的安设要求
1、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一套由三台组成:其中一台为主机,安装在绞车旁方便司机操作的位置;两台为辅机,分别安装在斜坡上下车场信号硐内,靠近斜坡一侧的位置。系统巷安装时必须上防护箱,并使用地脚螺栓固定牢靠,顺槽内及其它地点安装时,可采用直接悬挂的方式进行安装。严禁信号装置直接落地放置使用。
2、线路铺设执行相关规定,接线、调试等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
3、安装完毕试车,并上识别卡管理。
4、其它安装要求执行五矿小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三、识别卡管理
1、运输工区负责对操作人员识别卡的发放管理工作,根据各运料队组的管辖范围、工作量确定发放数量。在识别卡发放之前,要对每个人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建档发放,实行一人一卡制。
2、持卡人必须做到人卡一体管理,持卡作业。严禁将识别卡转借他人使用,严禁不使用识别卡或不带识别卡进行绞车运输作业。
3、各井区指定一名技术员,负责井区各队组人员识别卡号在对应主机副机上的录入工作,以及密码的管理工作等,严禁密码外泄。
4、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必须设置为“卡限制”状态,严禁在“卡解除”状态使用。
5、因工作需要进入其他单位管辖范围内进行作业的,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分管部长同意,并和属地管理单位联系好,由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绞车运输作业。
四、安装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1、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到货后,运输工区负责与采煤工区、掘开工区、五林井等单位协商沟通后,确定其安装地点和安装时间。
2、运输工区负责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的编号及发放工作,按照计划安装地点发放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及配套信号线。绞车属地管理队组接到安装任务后,按规定时限领取和安装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
3、安装时,严格按照安设要求及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同时运输工区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
4、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卡装置使用期间,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中的要求操作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有问题及时向运输工区进行反馈。
5、绞车运行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矿井小巷运输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下部车场摘挂钩工发送开车信号后,绞车司机必须用语音对讲装置核实各岗位工,确认连接装置、跑车防护装置、警戒设置、装载捆绑等到位后,再行发送开车信号开车。严禁绞车司机代替摘挂钩工发送信号。”
6、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投入使用后,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本系统,不得无故不使用该系统,或用其他系统代替。
7、佩带识别卡的人员必须具有运输专业知识,持有运输准入证。所有识别卡必须专机,专人使用,不得混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8、队组在搬家倒面交接过程中,对在用绞车及其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等一并全部移交,严禁擅自拆除。移交由生产技术部分管运输部长牵头,运输工区、机运区、安监处及移交单位双方等单位参加。为避免二次投入,绞车及其配套设施等有不完善或存在短缺情况时,由移交队组负责完善。
9、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装置逐步推广替换现有绞车用信号装置,并正常使用该装置后,新安装绞车必须全部配套安装该装置,使用单位自行组织购置安装。
10、运输工区、安监处负责对该系统的日常检查工作,检查要留有记录。
11、其它未提之处严格执行五矿运输专业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奖惩考核
1、采煤工区、掘开工区、五林井等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必须指定一名副职牵头,并积极组织,按时完成安装任务。对不积极组织落实,到期完不成安装任务的,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套,同时株连分管副职、所属队队长500元/套。
2、绞车控制信号人员识别卡装置的安装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对安装不达标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套,同时株连分管副职、所属队长200元/套。
3、绞车信号控制人员识别装置在搬运、安装时必须妥善保管,轻拿轻放。如在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损坏,由责任单位原价购买。
4、严格识别卡的使用和管理。
(1)对不按规定使用识别卡装置的,有一处考核责任人500元,同时株连责任单位队长书记200元;
(2)对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个;
(3)对转借他人使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0元/个,同时株连责任单位队长书记200元/个;
(4)识别卡密码外泄的,有一次考核责任人1000元。
5、队组搬家倒面时,该装置一并移交接收队组,如遇巷道回收,该装置由负责回收的队组交回运输工区材料组(五林井统一回收到井区指定的地点),如有丢失损坏,按照以下规定考核:
(1)丢失或人为损坏识别卡,考核500元/个;
(2)丢失主机、辅机的,考核相关队组5000元/台;
(3)人为损坏主机、辅机的,考核相关队组3000元/台;
(4)移交回收时丢失通讯电缆的考核相关队组20元/米。
五矿运输工区
篇6:GPS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加强对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监督管理,实现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的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营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车辆安全运营本质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卫星定位系统,是指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运行监控系统,以下简称GPS。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各委托公司所属营运车辆。
第二章 GPS的监控
第四条 监控平台必须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在全天候实施监控的同时,对车辆GPS监控情况进行抽查记录,如有必要,调取营运车辆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 监控平台操作人员经统一培训上岗,必须能熟练操作监控平台,熟知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熟知安全操作规定和各项安全要求,能够随时纠正处理监控中出现的违规违章现象。
第六条 监控平台须建立相应的运行监控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信息反馈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 营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监控车辆行驶速度的限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标准执行。监控平台对监测过程中出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运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应及时向安全经理报告并迅速做出处理。
第八条 监控平台要确保软件正常使用,保证网络畅通无阻。第九条 监控平台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系统操作,定期参加上级技术部门的技术知识培训。
第十条 监控平台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
第十一条 营运车辆运行监控时段信息自行回传,如果车辆在运行过程72小时尚未收到回传信息,监控平台操作人员应立即与该车司乘人员联系,查清未回传原因,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 监控平台监控人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监控交接班记录表》,并将监控情况交待给接班人员。
第十三条 监控人员在监控过程中,要对违章、报警的车辆认真进行重点记录,按时上报报警记录。
第十四条 监控人员对发现违章的车辆应立即打电话纠正违章现象,并记录在案。判定车辆超速行驶的方法如下:
1.查看车辆前10分钟的轨迹回放,如这一时段90%以上的车速均在限速标准以上,则确认该车为超速行驶。
2.对该车辆连续监控三次,每次间隔5分钟,如果该车辆三次监控到的车速均在限速标准以上,则确认该车为超速行驶。
第三章 GPS的应用
第十五条 公司及委托公司所属客运车辆必须统一安装性能可靠、符合国家标准的GPS车载终端。
第十六条 监控平台负责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做好车载终端的安装、服务费收缴、定期检修、软件升级和日常监控等工作。
第十七条 新增车辆申请安装车载终端应按照要求填写信息登记表报市局批准,并交纳安装费用后,进行安装调试。
第十八条 车辆报废、变更,应持车辆报废证明、变更证明到公司进行登记备案。车辆报废不再更新车辆或车辆转移变更其他公司,须将车载终端拆除,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车辆安装设备后,本车司机应在安装师的帮助下现场进行自查,确认设备运行正常。
第二十条 GPS监控平台应建立管理台帐,并对设备的完好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运转正常。
第二十一条 GPS故障应及时对GPS车载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 GPS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予报班、不准投入运营:
1.凡未按公司规定安装车载GPS系统终端设备的; 2.车载GPS系统终端设备运转不正常、无法实时监控的; 3.GPS服务费欠缴的。
第二十三条 凡私自拆除、故意遮挡信号接收器等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一旦发现处以责任人500元罚款,并保证GPS终端设备调试正常运转,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 凡由GPS监控平台发现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初次发生的处警告;第二次发生的处通报批评;第三次发生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发生四次以上的停止运营,停班进行再教育,并处500元罚款;第五次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十五条 凡由GPS监控平台发现非正常脱线行驶、偏离行驶路线,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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