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汕头市文化建设(通用6篇)
篇1:汕头市文化建设
信用体系的建设方案,百度上搜索的文档,以下内容供参考
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汕头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两大整治”成果,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体系,努力塑造汕头新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我国顺利加入WTO为契机,坚持继承中华民族讲信用的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相结合,营造文明法治、规范有序的社会人文环境。通过开展信用建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汕头的城市信用,逐步把汕头建设成为全国信用最好的城市之一。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针对前段汕头信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建成全国信用最好城市之一的目标,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从五个层面展开:
(一)政府机关、职能部门的信用建设
1、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行政制度。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实现由直接干预向间接有效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提高行政效能。
2、建立科学决策制度,规范政务行为。努力提高领导的决策水平,探索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建立行政决策社会质询制度,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度。
3、逐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推行“责任行政”的行政理念,防止权力与责任脱节,使政府行政权力的运作应当始终置于法定责任的轨道,规范运作。
4、加大对职能部门的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实行领导干部“一票否决制”。
5、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拓展联系群众渠道。在原已实施的物价听证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政府行政的其它方面,增加政务活动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6、建立行政投诉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接受社会、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务员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
(二)公务员队伍的信用建设
1、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公开行政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公务员办事纪律、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员,严格依法行政。
2、建立公务员守信规则,维护政府信用。根据《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订《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促进公务员忠于职守,文明行政,和蔼待人,保持良好的公务员信用形象。
3、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加强公务员纪律约束。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察;实行公务员效能建设领导负责制,促进公务员监督机制建设;同时,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公务员外部监督。
(三)企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建设
1、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企业经营管理结构,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质量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建立信用制度的微观基础。
2、建立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向社会提供企业资信情况,并在企业中推行“经济护照”,以此作为企业等级和市场准入的重要标准。
3、坚持正确的经营理念,建立“六不”承诺公约。针对前段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不走私贩私、不逃汇骗汇、不逃税骗税、不制假贩假、不逃废债务、不做假帐伪帐”作为企业的经营守则,并向社会作出承诺。
4、大力推动中介组织的行业协会的规范与发展,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规范性的行业协会体系,并充分发挥行政协会(商会)作用,建立行业信用守则,规范行业行为。引导同行业自觉形成一种维护信用的良好风气,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信用建设参照此项实行。
(四)垂直经济管理部门的信用建设
1、建立与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地方的沟通协调,积极为地方经济和企业服务。
2、建立办事公开、办事时限和责任投诉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3、建立市人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制度。
4、建立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接受社会、企业的监督,并将考核评议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5、建立政府与商检、税务、海关等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制度,逐步实现部门间和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
6、充分利用先进技术管理手段,抓紧全面实施“金关”、“金税”、“金卡”等工程,提高现代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五)公民的信用建设
1、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强化诚实守信观念。结合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新风尚,通过德治建设和法治制约,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信用素质。
2、制订公民诚实守信行为守则,规范公民行为。营造全民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逐步在公民中建立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体系和道德行为准则。
3、倡导五湖四海,强化开放意识。在全体市民中开展强化特区意识、开放意识和“爱我汕头”的教育,以海纳百川的胸怀,鼓励外地人来汕创业。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一代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大力提倡学科学、学技术、学文化,致力提升全民的文化品位和知识层次;同时,在大、中学校开设信用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和培养信用管理人才。
5、试行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营造信用社会氛围。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信用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经过前段开展“重建信用,重塑形象”的活动,汕头上下已普遍感受到信用对于一个地区、一个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意义。但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待提高。今年,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全面的宣传发动,使全社会真正关注信用,并积极重建信用,使之成为当前汕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真正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汕头重建信用,重塑形象的载体。具体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二)建章立制,公开承诺。在抓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个层次要认真制订信用公约,健全各项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同时,由市经贸局、外经贸局和市委宣传部牵头发起千家企业和万名市民的“信用宣誓大会”,掀起全社会的信用建设高潮。
(三)全面启动,稳步推进。第二季度开始,全面展开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职能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和公务员三个层面主要通过完善守信制度,落实承诺制度,加强检查监督,配套责任追究制度来开展信用建设。企业和公民层面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开展联合征信制度建设,不断地改善信用状况。通过信用建设,全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道德观,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初步把汕头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的法制环境、行政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全国信用最好的城市之一。
(四)明确责任,加强检查。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责任,职极主动做好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要加强对部门落实承诺的检查督促,开展诚实守信评比活动。对各部门和企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进行大力宣传。年底将召开信用建设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具体任务和目标
根据上述的内容和任务,在抓好政府机关和部门信用建设的同时,现阶段重点要抓好企业的信用建设。企业信用建设分两阶段进行,按照网络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逐步迈进。
(一)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的信息网络系统,研究制订有关征信办法和信用惩罚等相关基本制度,提供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等基本的信用服务。力争今年一季度初步完成信用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二季度建立拥有10000家企业信用信息的数据库,提供初步企业资信调查报告、资信评估报告等服务。
1、组合完善信用信息网络。以现有的信息网络为基础,联接工商、税务、海关、银行等重要部门,搭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接着,将采集的企业信用数据进行汇总、加工,建立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在网上发布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披露企业失信行为,提供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查询。争取在半年时间内建立起企业信用体系雏形。此事由市政府牵头,在省信息产业厅具体指导下,市信息产业局、电信局和信息中心配合完成。
2、成立市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筹备工作组。由市政府牵头组织信息产业局、法制局、电信局、信息中心等部门,在省信息产业厅的支持配合下,成立市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筹备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征信、法规和技术三个小组:征信组主要负责信用数据的采集、加工;法规组主要研究、制订征信办法和信用使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组负责网络平台组建和维护。
(二)第二阶段主要是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公司,进一步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培养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
1、成立企业信用服务公司。在第一阶段由政府牵头成立的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筹备工作组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成立信用服务公司,由政府授权属下的事业单位或第三方中介机构(代表各政府部门管理政府资信数据资源),商业金融公司(对征信服务需求较大,同时拥有行业资信数据库),以及国内外知名的征信公司(拥有征信机构资信数据库,同时具有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共同参股经营。使之更加符合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壮大。
2、发展和规范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发挥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开展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促进行业自律,协会依据政府颁布的法规,对提供信用服务的企业进行具体监督管理。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规制度的制订,逐步建立企业信用的基本评价体系,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体系等基本框架体系,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基本法规,培育和发展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按照上述的工作安排,在汕头已出台的10多个与规范信用有关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近期要结合工作进度,完成以下法规制度的制订工作。一是《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办法》、《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办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办法》,由市法制局负责制订;《企业信用评级办法》由人行汕头市中心支行牵头制订;《信用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信用信息服务管理人员从业规范》等,由市信息产业局、电信局和信息中心在省信息产业厅的指导下牵头制订,由法制局把关;二是《汕头市垂直经济管理部门信用承诺制度》,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制订;三是《汕头市市民信用公约》,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制订;四是《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制订。(以上所有法规制度均为暂名)
五、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切实加强对“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整个筹备工作由黄荣汉同志牵头负责。建议成立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李春洪同志任组长,黄荣汉、林静辉、李雄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计划发展局、经贸局、外经贸局、法制局、科技局、监察局、工商局、汕头海关、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企业投资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苏耀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锦庭、张英强、林乔松、林依民、刘小钢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以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室设网络协调、数据采集、法规制度、宣传综合等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个方面的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大楼1104室,电话:8988721)。
(二)在成立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时,组建专门管理监督机构。将市信息中心划入市政府办公室直接管理,调整领导班子和机构人员结构,作为信用体系建设专门管理监督机构。将市政府公众网、政务内部网和信用信息网统一划归市信息中心管理。此项工作在三月底前完成,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信息中心管理体制理顺后,要配合信用网络的建设,迅速开展工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信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第一阶段组织技术、管理、服务框架,参与信用公司筹备组的建设;第二阶段负责对企业化信用公司的管理监督。同时,协助企业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并通过宣传普及信息管理知识,提供信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三)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应相应成立本地区、部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指定专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和配合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开展。(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发表时间:2003-11-27 16:36:2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目标,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按照“政府推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权威发布”的方针,坚持统一设计、联合建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风气,树立诚信重庆的国际形象,从根本上优化我市的发展环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奋斗目标。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是:经过3至5年的努力,逐步实现“一个保障、两个平台、三大体系”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
(一)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标准及有关法规,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法规保障。
(二)建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服务和应用的技术支撑;建立信用监管平台,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构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初步形成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切实强化政府信用,显著提升企业信用,初步建立个人信用,争取将重庆建设成为城市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的地区。以企业信用为重点,按照联合征信的方式,建立覆盖全部独立法人企业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根据信用市场的发育状况,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建立市和区县(自治县、市)联网的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城市信用管理体系开始运转,政府公信力得到加强,信用中介行业得到发展,部分企业信用缺失的突出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公民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守信奖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发挥作用,失信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风气逐步形成,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三、建设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守信于民、服务社会”的诚信服务型政府。创新行政管理机制,转变管理方式,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政府决策信用、执行信用、监督信用、服务信用和商务信用。
(二)建立诚信守法的企业信用体系。逐步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和行业的信用资源,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工作,制定企业征信评估标准和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各项信用管理制度,按市场需求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增强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发展优势,适应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三)初步搭建符合重庆实际的个人信用体系的基础。探索个人信用体系运行模式,逐步建立个人征信数据库,发展信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四)推进中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管理,提高公信力。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信用市场,加强监管,促进信用行业有序发展。
(五)推进重点行业诚信建设。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日常生活用品和房地产行业,质监、药监、工商、国土房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推出一批诚信建设措施,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广告虚假、价格违规和房地产企业售房面积“短斤少两”、拖欠征地费及土地出让金等诚信问题。
(六)建立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奖励诚实守信,惩罚违法失信,预防和减少失信行为发生,维护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建设步骤
鉴于我国的国情和重庆的实际情况,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先政府主导,后市场化运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先行,政府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跟进;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
(一)初期以政府为主导开展征信工作,并培育信用中介机构,条件成熟时再过渡为市场化运作,实行政府监管。
(二)率先启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带动其他方面的建设工作。按照三步走的步骤对企业开展联合征信,一是对全市约800户左右的大中型企业开展征信,二是对几千户规模以上的企业开展征信,三是对所有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征信。逐步建立全市企业的信用数据库。
(三)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主要面向城镇居民,主城9区要率先试点,再逐步向万州区、涪陵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黔江区等6地扩展,最后覆盖到其他25个区县(自治县、市)。
五、建设措施
(一)关于政府信用。着重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商务等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信用体系,树立政府的信用形象,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建现代化诚信服务型政府。
1.建立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和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信用档案,推动部门、行业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听证制、专家咨询论证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政策宣传等全面实现信息化,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务。
2.建立和完善政府信用责任制。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都要按照信用重庆的建设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用制度建设。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补偿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监督、政务督查、行政监督、财经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承诺和民心工程督办考核制度,深化对政府部门的评议工作,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和依法查处。
3.破除行业垄断和行政垄断。从体制上、机制上采取措施,通过实施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职能分开、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行政权力与部门利益分离、从严查处行政性垄断等措施,破除行政性垄断。破除水电气等一批行业的垄断局面,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规范格式合同管理、从严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等措施,创造一个经营者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和老百姓都能够得到更优质的服务。
(二)关于企业信用。以联合征信为突破口,逐步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企业信用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初步解决部分企业信用缺失问题,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制定一批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法规规章。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用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庆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布办法》、《重庆市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办法》等政府规章,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
2.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工作。按照“三步走”的工作步骤,分别按照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所有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3个层次,逐步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制定信用数据采集的目录和方法,提出分批征信企业名单(全市大中型企业名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和全部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和分批列入信用数据整合计划的部门名单,并按照分批征信企业名单和统一制定的征信目录,开展征信工作。
加强部门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开展联合征信。工商、质监、药监、国土房管、劳动保障、建设、外经贸、公安、国税、地税、海关、物价、银行、电力、燃气、水务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全市信用数据整合计划的安排和统一的征信目录,首先在本行业(或部门)对企业开展征信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收集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并将信用信息汇集到全市的企业信用数据库。要大力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工作,推出一批行业诚信建设的措施。
3.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征信工作与企业评级工作分离,企业信用综合评级由信用中介机构完成。从我国国情和我市企业特点出发,借鉴国内外企业信用评级惯例和评价指标,组织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既为市场主体寻求合作伙伴和选择交易对象提供服务,又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调控和监督经济运行提供参考信息。
4.逐步健全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企业信用激励约束制度、失信企业公示制度等各个行业(部门)的信用监管制度,使企业诚信得实惠、失信受约束。对信用好的企业,在产品宣传、融资授信、证照年检、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信用差的企业,以及屡次失信特别是严重恶意失信的企业,要加大力度从严惩处,严格执行法定限制违法失信者“入市”的规定。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企业信用投诉举报制度,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录入相关数据库,实行部门间联网查询备案。
5.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在中介服务行业推进信用建设是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介机构要加强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诚信度和公信力,创造良好的中介服务业信用环境。
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市信用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培育信用中介服务市场,采取适当措施刺激市场信用信息需求,引导信用产品商品化,促进信用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以建立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扶持和引进若干以商务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信用中介机构,引导其高起点、市场化、规范性地自主经营。
6.解决企业信用缺失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由市信用办总体协调和督办,在有关部门摸清企业各种拖欠总额的基础上,市国资管理部门、市经委、市商委、市建委、市外经贸委、市交委等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做好企业的工作,采取行政措施和经济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在3年内初步解决企业信用缺失的5大问题。
由市建委牵头,提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拖欠工程款的方案。
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会同市国资管理部门,提出解决企业欠税的方案;由市经委牵头会同市国资管理部门,提出解决企业拖欠电费、天然气费的方案;由市水务集团牵头会同市国资管理部门,提出解决企业拖欠水费的方案。
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地税局、市国资管理部门、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提出解决企业对职工的拖欠、不参加社会保险、欠缴社会保险费、不如实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等问题的方案。
要力争使上述各项企业的拖欠,每年在上年旧的拖欠额度的基础上下降30%,3年内基本解决旧的拖欠问题,力争不发生新的拖欠。
由市国资管理部门会商市银监局牵头,提出解决企业拖欠的不良贷款的措施,力争把银行不良贷款率降到10%以内。
对信用状况恶劣的企业,必要时可及时通报各部门,并上网发布,促进清欠。以上清欠措施,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对生产经营不正常或刚脱困,但历史上积累了大量拖欠的企业,仍需实事求是处理。
(三)关于个人信用。探索个人信用体系营运的模式,对个人信用开展征信工作,初步搭建个人信用体系的基础。
请人行重庆营管部负责,以商业银行的信贷网络为技术载体,以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基本账户为主线,建立个人金融资产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础信息,建立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逐步整合分散在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劳动保障、海关、司法等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部门的个人信用数据,实现联合征信。条件成熟时,并网运行,形成全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联网查询。
六、安全保障
严格依法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相关信用产品,确保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确保政府政务机密、企业商务机密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不被随意泄露,加强信用信息的安全防护和保障。
(一)在征信和评估方案设计环节上,征信目录(信用信息)和信用评级指标不得涉及个人隐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的机密,方案实施前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专门论证,并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二)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以及信用的查询公示、等级评定等活动中,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避免相关信用信息被随意泄露,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政务或商务机密的泄露。
(三)在技术运用环节上,对涉及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查询公示的信用公共网络平台,要实行安全的身份认证,采用“用户密码+智能卡”等方式,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确保数据传输和信息运用的安全;在信用公共网络平台与政府职能部门或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专门网络平台之间,实现物理隔离,各自独立运转,确保系统安全。采用专门的设备进行两网之间的沟通联络,定期交换数据和发布信息。
(四)为切实保障信用安全,依法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针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数据的交换、信用等级的评估、信用的查询公示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应用标准。
七、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与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成立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工商局和人行重庆营管部任组长单位,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三大体系的建设工作。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职责分工
由市信用办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平台的建设,牵头(市信息产业局配合)制定总体方案和信用评估系统和识别系统的标准等规范,监管全市社会信用系统的运行,负责全市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积极稳妥发展信用中介服务行业;
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研究室配合,制定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负责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
由市工商局牵头,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请人行重庆营管部会同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制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分别负责个人金融资产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由市信息产业局根据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要求,配合市信用办及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有关部门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予以配合。3个工作方案由市信用办组织审定。
(三)责任落实
实行信用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各地区要深刻认识信用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措施,监督到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主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市信用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宣传动员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信用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知识普及活动,打造“诚信重庆”的城市形象。商请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信用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开辟信用专栏,邀请专家学者、机关干部、市民代表讨论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政府部门、企业和广大市民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了解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知识,形成关心支持信用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度安排
按照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的设想,按以下时间表推进工作:
一、2003年完成以下工作
9月底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个人信用体系建设3个工作方案,组织审定并实施;
10月,由市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联动,开展企业征信试点工作,首批征集800家左右的大中型企业信用数据;
11月,市建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委、市水务集团、市劳动保障局分别摸清企业各种拖欠的总额,提出工作方案并开始实施;
12月,请人行重庆营管部会同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开展个人征信试点工作,开始征集主城9区城镇居民的个人金融资产信用数据和个人一般社会信用数据;
年内市工商局初步建成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实时查询;
年内由市信用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起草论证《重庆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布办法》、《重庆市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办法》。
二、2004年完成以下工作
由市工商局将第二批部门(行业)纳入信用资源整合计划,第二批征集规模以上企业的信用数据,全市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基本形成并开始联网运行;
根据信用市场的发育状况,开展企业信用评级试点;
政府信用体系基础工作取得进展;
个人金融资产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到主城9区和万州区、涪陵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黔江区6地。
三、2005年完成以下工作
进一步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有关工作;
个人金融资产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全市大多数城镇居民,信息库内容进一步完善并整合有关部门的信息;
逐步把企业信用数据征集、企业信用评级和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工作推广到大多数法人企业;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建设有关法规规章。
四、2006年─2007年完成以下工作
把信用征信、信用评级和公布企业状况推广到全社会;
逐步形成统一的全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联网查询;
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在信息查询、城市管理和发展经济等方面的作用。
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开放的问题与对策
2004-3-31 2: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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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用信息瓶颈,而随着有关部门、有的地区积极建立各自的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割据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信用信息瓶颈对信用市场的发育形成了强约束。如何实现信用信息开放,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尽快建立,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信用信息开放的现实意义
1、信用信息开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信用信息是征信活动开展的基础,而规范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是信用专业机构公平、合理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并为全社会提供信用管理服务的基本制度保障。征信数据是制作征信产品的原材料,是开展信用管理服务的基础性条件。信用市场要发展,首先是信用专业机构必须能够合法地取得各种真实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行业及社会数据,并在法律规范下对经过处理的信息进行公开和公正的报告。征信数据的规范化开放和市场化经营,是信用行业得以发展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物质基础。
2、信用管理公司处于等米下锅找米下锅的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我国先后成立了一些民营征信公司,一些外资征信机构也在国内开展业务,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息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实际上也在从事征信业务。目前在我国从事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大约有500家左右,其中信用评估机构大约有40家左右,信用征集与调查机构大约有50家左右,信用担保机构大约有400家左右。信用专业机构从起步到现在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数据源的问题。由于体制的原因,现在信用信息多掌握在各个部门。同时,在我国信用信息开放立法还很薄弱、而信用信息来源又比较分散的情况下,有些具有一定信用信息优势的部门或行业,已经出现了采取收费、指定代理机构或利用自身信用信息资源直接开展咨询服务的倾向,导致了垄断和寻租现象的蔓延。由于信用产品原材料要么被部门垄断,要么被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主导的数据管理公司垄断或优先使用,使得信用数据的采集成为目前制约信用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信用信息开放迫在眉睫。
3、社会信用体系的本质也要求信用信息开放。从本质上说,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保证经济良性运行的社会机制。它以有关的信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用专业机构为主体,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解决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为目的,使守信者受到鼓励,失信者付出代价,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和效率。因此,信用机制要求的信用信息必须全面客观,才能真正起到保证市场经济公平和效率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个人和企业活动的流动性加快,要保证客观公正地评价个人或企业的信用状况,就需要个人或企业的全面的信用信息,而区域信用体系或同业的信用体系都明显地有其局限性。
二、我国信用信息开放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信用信息开放缺乏全国性法律法规的支持
我国的《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都涉及到了信用问题,但对信用信息的开放,均没有明确的规定。审议中的《民法通则》修正案,增加了有关信用权的规定,其中涉及信用信息开放问题的有四条,一是征信机构可以搜集各方面的信用信息,但要合法和合理使用,并且依法公开信用资料;二是司法、银行、工商等部门建立相应的档案并互相联通和共享;三是自然人和法人有权查阅、抄录、复制、查阅个人资料;四是在公开和充分利用信用信息的同时,要保护个人的隐私。《民法通则》修正案有望对信用信息的开放做出框架性规定,但其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
2002年1月,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做了规定。从2002年起,汕头市先后制定了《汕头市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试行》、《汕头市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办法》和《汕头市社会信用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和规章。北京市自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了《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这些地方法规和规章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信用信息的开放。
2002年3月,国务院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开始起草《征信管理条例》,条例的重点是明确征信数据的采集和应用、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征信机构的操作规则等。该条例已经几易其稿,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和修改之中。
从以上立法情况来看,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信用信息开放的全国性法律法规,现行的适用于信用信息开放的法规和规章基本上是各地自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些法规和规章层次相对较低,效力有限,难以对信用信息开放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调整,也难以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护。而且,一些规章属指导性文件,缺乏法律和法规的刚性,使得在实际执行中的效力和作用大受影响。由于缺乏全国性法律法规的支持,导致我国信用信息开放程度低,信用机构无法获得信用信息。尤其是存在于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被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纠缠在一起,信用专业机构无法获得可以公开开放以及能够通过正规方式和渠道获得的信用信息。
2、信用信息开放的宏观政策体系尚未形成。目前,信用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还比较模糊,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部门在相应的范围内制定了信用信息共享的政策文件,这些政策的出台,在一定范围内推动了信用信息的开放。但是,从宏观管理角度看,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还比较分散,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开放政策体系。从实际情况来看,信用信息开放更多的是限于一般号召。
3、信用信息分散,且被严格屏蔽。在我国,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财政、审计、证券监管、质检、环保等政府部门手中,这些部门占有80%左右的信用信息资源,是最大的信用信息拥有者。由于没有法律的强制,政府部门对信用信息严格屏蔽,信用专业机构难以全面得到涉及企业的信用数据和资料,更无法得到消费者个人的信用信息,也就无法依靠信用信息进行商业化、社会化和公正独立的信用调查、评级、报告以及提供信用管理服务,导致信用信息资源割裂和浪费,开发利用不充分。
4、地方和行业各自为政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形成了对信用信息的进一步分割和垄断。自1999年上海率先开展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以来,北京、深圳、汕头、温州等许多地方都先后进行了联合征信的实践,建立了信用信息系统。行业方面,银行、税务、工商、建设等行业也建立了本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不管是地方,还是行业,从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实际运作中都各自为营,要么是只在本地联合征信,要么是只在本行业同业征信,缺乏统筹考虑,不能协调一致,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进一步加剧了信息分割的局面,形成了更大范围的垄断。条块和地区的分割使信用信息资源不能遵循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自由地进行流动,影响着统一的信用信息市场的形成。
5、征信市场混乱。首先,就信用专业机构的征信来说,无法得到法律法规支持的信用信息采集、加工、使用等环节杂乱无序,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管理和统筹规划,各信用专业机构的数据库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数据库之间不能互连、互通,造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其次,许多政府部门把自己掌握的信用信息交由下属信息机构去开发,这些机构打着“信用”的旗号逐步渗透到信用市场的商业活动中来,从中获利。
三、我国信用信息开放的对策建议
1、建议先出台信用数据使用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对企业、个人实行行政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均获有大量企业、个人的资信信息,由于体制的原因,现在信用信息多掌握在各个部门,这些部门建立的信用数据系统,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注册和年检信息、税务部门的企业纳税信息、法院的诉讼记录等都相互封闭。占有这些信用数据的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开放这些信用数据——是无偿地对社会开放还是部分有偿地开放,是全部对社会开放还是只对信用专业机构开放,或是部分对社会开放部分对信用专业机构开放,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同时,企业和个人征信直接涉及到公民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等方面的问题,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也需要法律界定。另外,许多国家都是从信用数据管理立法着手建立自己的信用管理法律框架。因此,要先出台信用数据使用和管理法律法规,对从信用数据开放到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等各方面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立法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是:(1)、明确信用专业机构可以采集和使用的信用信息范围;(2)、界定与政府信用信息相关的国家秘密、与企业信用信息相关的商业秘密以及与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相关的个人隐私,并明确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特殊信用信息的保护措施;(3)、明确政府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具体方式;(4)、对信用专业机构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权利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
2、在各地和各行业现有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全国信用数据交换中心
由于目前我国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大多还是由政府部门掌控,而我国信用信息商业化、社会化的法律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单靠信用专业机构难以开展征信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政府主动充当“第一推动力”,打破既得利益的传统格局,形成市场化运作的过程将极其漫长。因此,由政府推动,打破信用信息的屏蔽和垄断显得十分重要。
政府推动除了体现在立法方面,还可以在支持信用体系的基础设施方面有所作为。由于信用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大,建设时间长,社会效益明显,用国债资金支持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正好体现了政府的推动作用,也能缩短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时间,还可起到防止各部门各地方垄断信用信息资源的倾向,便于联合征信。用国债资金支持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基础数据库的建设,鼓励和支持我国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建立自己的资料数据库,如工商注册数据库及工商年检数据库、工业企业普查资料数据库、法院诉讼数据库、人民银行的企业还款记录数据库、企业产品质量投诉数据库等;二是在建立各部门基础数据库的同时建立全国信用数据交换中心。该中心的定位应该是非赢利性机构,可以部分有偿地(少收费)为信用专业机构和社会提供客观公正的原始数据信息,这部分收费用于系统的更新和维护。
3、确立信用行业管理部门,规范信用信息市场
信用信息开放涉及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其发展具有很强的关联性、系统性和政策性,而目前由于体制上的原因,管理多头、分散,政策不一,因此必须加强统一管理。我们建议先由有综合协调能力的部委作为信用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信用信息开放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开放数据,规范信用信息市场,监管信用行业健康发展。
4、制订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加工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目前我国各地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个人征信服务的企业已有上百家,但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缺乏信用信息采集的技术标准和基本的服务规范,极大地影响着信用行业实现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报告的自动化,也制约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因此,信用行业管理部门应参与和引导信用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如信用信息采集的格式与标准、征信行业服务规范、信用报告标准文本等,以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流通效率,促进信用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篇2:汕头市文化建设
2018年预算公开
二○一八年
目录
第一部分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三公经费”说明
三、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表8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0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部机构设置、职能 1.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部设有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文化市场与产业科(网络文化管理科)、出版管理科(版权管理科)、公共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科、文物科、艺术科(对外文化管理科)、广播影视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3)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4)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公共文化、图书馆工作,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6)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行业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7)负责娱乐、演出、音像、美术品、动漫、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8)负责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版权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涉外版权事宜。
(10)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文化交流工作。
(11)指导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专门人才的培养及有关科研工作。
(12)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3)指导县(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14)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人员情况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共有财拨人员44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40人, 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37人。
(二)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基本情况
1.汕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直属副处级行政机构,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名义对属地文化市场实施综合执法,统一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内设4个队室,分别为办公室(加挂指挥中心牌子)、案审室、督察队、机动队。
主要职能: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广播电视采编、制作、播放、传输(传输覆盖网)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查处违法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督察、指导、协调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对属地文化市场执法工作。
2.人员情况:汕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现有财拨人员23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3人。
(三)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市图书馆基本情况
1.汕头市图书馆设有11个部门:设读者服务部、图书借阅部、少儿部、报刊部、特藏部、采访部、编目中心、网络与数字资源网络中心、信息咨询部、研究辅导部、办公室。
基本职能:汕头市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系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其主要职责:承担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开发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图书阅读和文化知识咨询服务。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65人,在职实有65人,离休2人,退休29人。
(四)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市博物馆基本情况
1.汕头市博物馆内设办公室、保管部、公共教育部、陈列展览部、文物考古研究部等5个部室。
主要职能:负责文物调查、收集、整理、保护、研究、展览等工作,按资质承担文物考古工作。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23人,政府购买服务名额5人,合共28人;实有在职人员27人;退休人员4人。
(五)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市革命历史博物馆基本情况
1.汕头市革命历史博物馆内2个职能部室:办公室、业务部。主要职能:汕头市革命历史博物馆(汕头市东征军革命史迹陈列馆、汕头市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负责文物保护、陈列展览、宣传、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9人,政府购买服务2人,合共10人;退休人员2人。
(六)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 汕头市艺术研究室基本情况
1.汕头市艺术研究室内设办公室、创作研究部两个部室。主要职能:汕头市艺术研究室是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戏剧、潮乐的艺术研究和创作,艺术档案保管,开展艺术研讨活动。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8人,现有财拨人员16人,其中:事业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人员8人。其中,按职务划分,正科长1名,副科长1名;按职称划分,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1名。
(七)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 汕头市文化馆基本情况
1.汕头市文化馆设办公室、活动策划部、创作调研部、培训辅导部、文化创意产业部、信息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七个部室。
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农村、社区、企业等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辖区内文化馆、站业余干部及文艺活动业务骨干;组织、指导、研究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执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指导基层文化馆工作及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为基层文化馆提供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推进文化馆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35人,单位现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26人,讲解员及安保、清洁人员等临聘人员12人。其中,按职务划分,正科长1名,副科长2名;按职称划分,高级职称1名,中级职称11名,初级职称11名。
(八)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 汕头市潮乐传承保护中心基本情况
1.汕头市潮乐传承保护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潮州音乐研究室及传承展演部,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潮州音乐的研究、创作以及传承保护和展演展示等工作。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34人,实有在职人数25人,离休1人,退休16人。
(九)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广东潮剧院基本情况
1.广东潮剧院为公益一类,院本部核定事业编制57人,内设5个职能科室:艺术创作室、理论研究室、人事秘书科、业务办公室、潮剧艺术博物馆。下属设3个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60人、分别是:广东潮剧院一团、广东潮剧院二团、汕头市潮剧团。
主要职能:担负潮剧剧目创作、艺术理论研究、潮剧历史资料收藏、归档管理的任务;为潮剧剧种培育潮剧编、导、作、演员、演奏员等方面人才;抓好艺术生产,排演好剧目,实施精品战略,继承传统,大胆创新,积极参加国家、省、市重大艺术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拓展海外演出市场,扩大潮剧剧种知名度。
2.人员情况: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部分:广东潮剧院本部共有事业编制57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7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61人。
定额补助事业单位部分:广东潮剧院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60名,实有在职人员131人。
(十)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基本情况
1.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成立于1959年,是一所全日制国家艺术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二块牌子、一套人马,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设置五个处室:办公室(学校党政的办事机构,后勤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教导处(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学生科(学校学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艺研室(学校艺术教育研究和创作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监察室(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工作部门)。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88人,实有在职人员79人、退休人员63人。
(十一)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市文化剧团(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汕头市文化剧团为:汕头市歌舞团、汕头市话剧团、汕头市杂技魔术团三个剧团,为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汕头市歌舞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演出部、艺术部,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市各项大小型文艺演出活动、创作歌舞节目和展演展示等工作。
汕头市话剧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演出部、艺术部,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市各项大小型文艺演出活动、创作话剧小品节目和展演展示等工作。
汕头市杂技魔术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演员队、艺术室,承担市各项大小型文艺演出活动、艺术表演、对演出节目进行编排、指导。
2.人员情况: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文化剧团共有财政核补在职人数45人,离退休人员86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汕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汕头市图书馆、汕头市博物馆、汕头市革命历史博物馆、汕头市艺术研究室、汕头市文化馆、汕头市潮乐传承保护中心、广东潮剧院、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市歌舞团、汕头市话剧团、汕头市杂技团等13家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823.8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393.66万元,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住房改革补贴、公用经费提标、项目增加及上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经费结转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23.80万元(预算拨款11225.22万元,非税拨23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3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393.66万元,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住房改革补贴、公用经费提标、项目增加及上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经费结转等;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382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
3393.66万元,原因是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住房改革补贴、公用经费提标、项目增加及上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经费结转等。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823.8万元(预算拨款11225.22 万元,非税拨款232.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3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209.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614.34 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3.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各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12.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1.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显著降低;公务接待费 2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各专项工作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在汕调研指导及上级非遗、文物、艺术专家莅汕考察调研、参加评审活动接待工作的费用开支。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6.99万元,比2017年增加139.59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提标。其中:办公费28.19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6.11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12.43万元,日常维修费1.6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4.8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7.4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2万元等。
(二)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6.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为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主要民生项目包括: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年底实现全覆盖建设任务。以“汕头文化云”项目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场馆的数字化建设。高标准做好创文强管各项工作,在公共文化场馆和国有文艺院团中广泛开展“种文化、结对子”等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创建文明单位,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扩大文化惠民活动的覆盖面,继续办好“周五有戏•潮剧大观园”、“周六赏曲•潮乐小戏台”、“汕头文化大讲堂”、高雅艺术系列演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以及老妈宫戏台公益性演出等常态化惠民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群众艺术节、潮汕民俗文化节、公共艺术节等重大文化节庆,打造常态化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发挥社会力量办文化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的良好社会氛围。
重点支出项目包括:
1.文物保护修缮、小公园开埠文化博物馆群免费开放、汕头市小公园安平路46号修缮活化专项。绩效目标:以小公园专题博物馆群的规划建设为重点,加快实施安平路46号蔡楚生影剧纪念馆等专题博物馆建设,提升老妈宫戏台等专题展馆的服务效能,推动形成小公园专题博物馆群的文化旅游圈。加快实施英国领事馆、东里寨等重点文保单位的加固修缮项目,组织编制新一批重点文保单位的修缮设计方案。积极做好33个重点文保单位的上等级工作,争取在国保单位和省保单位的数量上有新突破。推动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公益性展馆的布展工作,争取尽快对外开放。有效提升市博物馆、市革命历史博物馆等国有文博单位的免费开放水平,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和设施设备。
2.非遗保护与传承专项。绩效目标:完成第七批市级非遗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组织市级非遗传承人积极申报省级非遗传承人,壮大各级非遗传承人队伍。落实对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的考核制度,对非遗传承人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发挥其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作用。健全对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的经费扶持制度,加大对濒危项目的扶持力度,建立起非遗保护传承的长效机制。开展非遗项目的展演展示和比赛活动,加强对非遗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推动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发展。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宣传和推介,积极推动潮剧、潮乐等非遗项目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以潮汕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进一步丰富对外文化交流内容,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增强海外潮人新生代对潮汕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扩大潮汕优秀传统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继续办好“文化汕头系列丛书”,联合新闻媒体以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大对潮汕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
3.文艺精品创作、重大节日文艺演出项目。绩效目标:强化抓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支持各文艺团体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题材,打造一批舞台、音乐、美术等方面的精品力作。加强对群众文化创作活动的组织协调,建立重点作者重点选题扶持机制,争取在各类群众性艺术比赛中涌现出更多的优秀作品。推动艺术交流,进一步办好高雅艺术系列展演活动,打造艺术交流平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造就德艺双馨的专业人才队伍。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篇3:汕头市文化建设
村庄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中农村地区的基础单元, 在长期的农耕文明发展脉络之中,逐步形成并长期保持着稳定的社会结构与文化习俗,蕴含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内容。近年来,由于受到快速城镇化不同程度的影响, 传统村落在地理空间上逐步演化为城中村、城边村与远郊村,空间形态在城市功能外溢过程中被颠覆和重建, 传统村落中的文化内涵、社区氛围、民间习俗逐步变化甚至消失。作为粤东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片区之一,潮汕地区村落布局与空间形态体现出浓郁的地方特色,许多传统民俗活动都在具有极强特殊性的空间中开展,对地方特色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实践的研究是集成与发扬传统文化的基本要求。
1研究综述
1.1传统村落保护
1.1.1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研究
1980年代发展至今,我国传统村落的研究从单一学科逐渐演变为多学科共同参与。1980年代初期,阮仪三首先开创了我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研究的先河,提出保护规划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内容。1990年代开始, 建筑及地理领域的学者分别从聚落景观、乡土建筑、民居改造及古村落空间意象等方面着手,进入历史文化村镇的研究。进入21世纪,历史、经济、环境、社会、考古等领域的学者也参与进来[1]。赵勇等人在对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的研究中,提出保护规划的编制原则及保护规划的内容[2]。刘沛林对中国古代村落的形态进行研究, 认为古代村落的规划思想由宗族礼制、宗教信仰、风水观念、防御意识、诗画境界几个因素所决定[3]。曹海林通过研究村落公共空间的发展变化,解析了乡村社会秩序生成与重构的大致轨迹[4]。目前传统村落空间保护研究仍多以传统的规划、建筑学为主导,通过实践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起来进行跨学科研究仍然较少。
1.1.2潮汕传统村落保护研究
潮汕文化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分支。1980年代以来, 随着潮汕地区的经济发展,开始出现有关潮汕文化特征、 发展及变迁的研究。张富强、丁旭光认为,潮汕文化基本上是中原文化的移植,闽越文化是它的基础性文化, 构成潮汕文化的主旋律是中原文化[5]。周礼坤概括了潮汕地区的非物质文化特点[6]。何东霞等人梳理了潮汕人文特征在历史上的形成机制,总结出潮汕地区宗族观念和宗族意识深根蒂固的历史原因[7]。李海涛等人从历史与空间、社会与空间两个角度出发,提出传统潮汕村落与快速城镇化地区现代城市建设相融合的规划方法[8]。 张丹薇以文化地理学的角度,研究了潮安县传统民居的布局形式[9]。总体而言,现有研究多围绕传统潮汕文化展开,对基于文化研究开展的空间规划实践仍有待完善。
1.2空间生产理论与传统村落研究
1.2.1空间生产理论框架
空间的生产理论是由法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空间转向的奠基人列斐伏尔提出的,他在《空间的生产》中提出“空间是社会的产物”、“空间是历史的产物”、“空间是政治经济的产物”[10],并由此提出他的四个核心观点:自然空间正在消失,社会按照自身的逻辑生产与其相应的空间, 从空间中的物质生产转移到空间本身的生产以及空间有其历史。列斐伏尔的研究视角为空间分析的“三元论”,空间实践、空间的表征和表征的空间,即感知、构想和生活三个层面[10]。空间生产的理论提供了物质空间实体与社会文化相结合来认识空间变迁的理论基础(图1)。
1.2.2基于空间生产理论的传统村落研究
国内空间生产理论的研究开始于对列斐伏尔研究的翻译。以介绍空间生产理论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性与空间生产》[11]一书的出现,促进了国内政治经济学、地理学以及规划领域新思潮的产生。2005年之后,空间生产的相关研究扩展到哲学、社会学等领域,在传统聚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对传统街区空间生产资本化的研究[12];二是受外界环境及主体变化引起的空间再生产研究[13];三是研究传统聚落转变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14];四是以空间生产的视角研究传统聚落或街区空间变迁过程[15]。目前国内引用空间生产理论开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城市空间以及城市化进程,对传统村落、 尤其是非历史文化名村的传统村落的实证研究较为缺乏。
2汕头市沟南村名村建设规划
2.1沟南村概况
2.1.1沟南村总体情况
沟南村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月浦街道,村域面积约1km2,以许氏宗族为主。沟南村已有900多年的历史, 拥有丰富的人文资源。宗族内名人辈出,如现代著名教育家许崇清、辛亥革命元勋许崇智等。村内有许多重要的历史遗存,如村入口处的照壁、保留完整的古村风貌和宗祠、民居等。此外村内仍然保留众多潮汕特色的传统民俗节日和传统民俗活动等(图2)。
2.1.2沟南村村落空间特征
沟南村空间上分为老村、新村两个片区(图3)。古村东南面为风水池,名为兰桂湖,许氏宗祠、儒林第、 世祜许公祠、上帝古庙等重要的公共建筑依次排列于风水池边,村民称之为“尚书里”。村内其余民居以尚书里为界、以许氏宗祠为中心,紧凑而规整地排列布局,完整的呈现出多条历史街巷的形态。村内民居多以东南——西北朝向,建筑形式以潮汕地区传统民居的“下山虎”为主。古村西北部有另一水域,村民称为麒麟后湖, 水边立一麒麟壁,有吉祥平安之意。
2.1.3沟南村古村现状使用情况
通过调研发现,许氏宗祠、村居委等公共建筑日常使用频率高,建筑功能与建筑质量保存较好。由于村民多已搬至新村,古村内或只由老人居住,或租给外来务工人员使用,或已无人使用,部分建筑的原始功能已变更。 部分街巷因使用率下降开始生长野草;兰桂湖也鲜有人至,水质也因南侧的前围沟而受污,尚书里失去了原有的活力。
2.2沟南村名村建设规划
通过对沟南村空间特征与传统文化关系的梳理,规划提出“通过恢复空间活力,活化古村与民居”的总体思路,以村民活动与日常行为需求为切入点,尊重文化习俗的空间选择,制定空间方案与行动计划。
2.2.1古村保护范围划定
沟南村新村与古村之间仅一路相隔。规划将沟南村划为核心整治保护区、风貌控制区和协调控制区三个区域。核心整治保护区是沟南村历史风貌的核心区域,由现状新村和老村建筑构成,集中体现了沟南村历史文化价值特色。风貌控制区是沟南村历史风貌的背景区域, 包括兰桂湖、麒麟壁区域及西北角村庄远期预留发展用地。协调发展区即村域范围的其他地方,是沟南村历史风貌的外延区域。
2.2.2古村空间形态梳理
规划对沟南古村内的空间特征进行梳理,通过对宗祠、上帝古庙、兰桂湖、尚书里及各街巷的布局特征与文化内涵、传统习俗活动、居民生活习惯进行剖析,整合出古村活化的主要空间体系。通过在此空间体系中整合大型民俗活动空间、落实公共服务、生活服务设施, 引导村内民俗活动在古村内举办、村民的日常行动指向古村,推动古村的活化(图4)。
2.2.3保护与更新规划
基于保持古村整体风貌完整、提升古村活力、推动传统民居的保护与更新,规划对沟南村提出空间格局保护,用“减法”梳理老村原有的巷道肌理,对现代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整理物质文化保护遗产与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提出文保建筑与传统民居的自我更新、功能置换策略,为传统节日、婚嫁丧葬习俗、传统礼仪及民俗活动提供物质空间支持;制定项目实施行动计划,包括公共空间秩序改造、建筑立面整治等风貌整治行动,也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生活服务设施、体育服务设施以及绿化、排污、环卫等项目。
2.2.4旅游发展规划
沟南村旅游产业的发展有助于推动沟南村名村效应、 促进古村活化。规划提出以观赏潮汕传统村落、传统民居, 领略潮汕传统文化,参与潮汕传统习俗活动为旅游主要项目,整合对外开放空间体系,形成内、外不相干扰又有联系的旅游发展规划,用人气填充古村巷落,推动特色建筑与传统民居的更新,实现古村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作为旅游参观项目的重要内容,在空间中展示其内涵与生动的形式,从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保护。
2.3沟南村规划实施效果
沟南村名村建设规划将空间规划建立在村庄传统文化和村民活动的基本要求上,在各级政府和沟南村居委的推动实施下,村落的更新与修缮工作成效显著。在空间方面,许氏宗祠、世祜许宗祠等重要建筑已完成修缮; 街巷清障和风貌修复工作有序开展,兰桂湖进行了整治以解除前围沟对水体的污染,尚书里新增了运动设施与休息石凳、石桌,越来越多村民因日常生活所需来到古村。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赛龙舟、“标豆狮”等已成为沟南村重要的旅游项目。海内外众多许氏乡亲也回乡参观,各地许氏宗族之间交流活动也得以增加,宗族内还聘请专家成立了沟南许地文史研究会。此外,《汕头市金平区沟南村名村建设规划》先后获得了2013年广东省、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既是对沟南村名村建设规划的认可,也是对规划实施成效的肯定。
3传统村落的空间生产与再生产3.1潮汕传统文化影响下的空间
潮汕文化是中原汉人文化与闽越地区土著文化、大陆文化与近现代海外文化长期相融相汇的结果[16],潮汕文化的特质对传统村落空间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沟南村的文化特质也反映出潮汕文化的特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精耕细作。沟南村与其他潮汕地区村落一样, 长期以来以农耕经济为基础,形成了“种田如绣花”的农业生产模式,这种精文化特征也表现在民间工艺品及生活情趣上,如木雕、石雕、工夫茶、潮菜等。二、宗族凝聚。沟南村的宗族集体是整个潮汕地区的缩影,宗族思想在潮汕一直根深蒂固,宗族组织长兴不衰,各村各族则修建宗祠[8],围绕着宗族衍生出各种民俗活动。三、 信奉神明。坑头村内保留的节日及文化活动多与信奉神明的传统相关,越是传统的地方,信奉神明的祭拜活动就越多。四、尊儒重教。沟南村名人辈出与潮汕地区看重教育的传统密切相关,从各宗族族谱、祠堂外所立石碑等,都可以看出当地对文人、教育的重视。五、务实从商。 沟南村的发展建设得到众多海内外族人的支持,而潮汕地区商业精英更是遍布世界,在商业领域中展示出独特的族群优势。
传统文化是社会精神空间的主要反映,潮汕传统文化特质反映了我国传统社会中宗法礼制思想、哲学观念以及环境生态观念,并通过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相互作用塑造社会空间(图5),其对空间的塑造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空间的组织体现出明显的宗族属性。一个村落往往由同一姓氏、同根同源的人构成,村民之间均有血缘关系。其次,空间的秩序体现出等级分明的儒家思想。村落空间主次有序,具有极强的向心性,以宗族祠堂与风水池为核心,其他民居铺陈展开整齐排列。第三, 公共空间的功能以服务传统祭礼为主。宗祠与风水池之间常有面积宽广的空地,每逢大型的祭祖、祭神活动, 可在广场搭建临时戏台或摆放供品。第四,注重空间高效利用。村落建筑多为紧凑密布,民居的布局规整,街巷肌理清晰,建筑主朝向基本一致,建筑上的雕饰精致而富有内涵,均是精细化设计的结果。
3.2传统村落的空间生产
以宗法礼制为基础的潮汕传统文化、结合家庭私有制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是沟南村传统空间形成的主要动力,农耕社会的基础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哲学。沟南村的空间布局特征是村内传统文化习俗的映射。沟南村传统空间的生产是农耕社会实践活动需要上形成的。 农耕社会中乡村的空间实践活动包括农业生产、家庭消费、祭祀祭礼、社交活动等,承载这些活动的空间表征即为农田、住宅、宗祠及公共空间,这些空间的塑造过程受传统文化的控制,形成了许多具有鲜明地方传统特色的空间(图6)。
沟南村中最具代表性的为宗祠、风水池及街巷空间的生产。许氏宗祠是村内最重要的公共建筑,是村内许氏宗族内部重大节庆活动的举办场所,由于大型活动对宗祠的空间要求高,因此宗祠建筑前方留有较大的疏解、 备用空间,形成前庭广场,主要承担村庄祭祀祭礼功能。 兰桂湖是村内的风水池,既是以前村民洗衣、取水的地方, 也是每年赛龙舟的举办场所,为了方便村民观看比赛, 尚书里及湖边均留有较多的场地,供村民驻足,因而承担了村内主要的社交活动功能。潮汕地区村民有向水边行动的习惯,主要街巷呈梭状形态,与兰桂湖呈垂直走向。 现状保留状况良好的街巷均系村民长期使用的,街巷既是交通活动开展的空间,也分担了一部分社交功能。
3.3传统村落空间的再生产
3.3.1政府及市场主导的村落空间再生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村落的空间开始不同程度地受到城市化进程的影响,行政和市场的影响与日俱增,村庄整体空间格局、村内重要标志物、景观节点及建筑形式都发生着变化,村落空间走向重构。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对村庄的管理都是通过乡村规划开展的,政府与开发商成为这一过程的主导角色。
政府引导下的村庄建设主要通过道路交通实现对原有空间格局的重新整合,交通方式的提升即改变了村庄自身的空间格局,也改变着村庄和外界交流的方式。此外, 政府也通过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引导乡村空间的转变, 基本公共服务空间的设置既成为村庄生活重要的服务功能,也成为政府管理现代村庄生活的基本方式。开发商代表的是市场的力量,利用相关政府政策在乡村区域进行项目开发,产生了资本追逐利益的空间,这些空间通过就业与经济发展影响村庄的生活行为,生产出新的商业活动空间。村民在村庄空间再生产的过程中,一方面受政府管理制度的约束,一方面受开发商商业活动的影响,逐步形成新的空间行为活动,与政府和开发商的空间行为一起,对村落传统空间进行了重新塑造(图7)。
3.3.2规划与需求的错位
由于不同社会集团生产的空间往往与其利益相适应, 因而由规划师、投资商代表的政治经济权力试图再生产的空间,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空间生产经常产生错位, 如前者提出的村庄发展构想往往以工业化和旅游化为核心思路,并没有太多考虑地方传统文化,而后者则实实在在影响当地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前者追求集中的村落居住空间,而后者依旧是散落的住宅分布;前者企图通过空间扩张实现生产生活的发展,而后者更倾向于内部更新的方式。作为乡村活动的主体,村民的行为活动并不完全按照政府或开发商的规划进行。由于对村民活动空间缺乏充分论证,不少活动缺乏相应的规划空间, 村民常常进行自下而上的修补式空间再生产,如通过侨胞投资对宗族宗教设施进行维修保护,展现家族文化的小型家族活动空间的再造等。
因而,现有的自上而下为主导的规划模式,往往侧重于政府宏观管理的便捷有效性、开发商项目开展的经济性,忽视村民对活动空间的偏好和空间行为的需求, 导致一方面规划难以落地实施、另一方面村民对规划建设不满的情况。
3.3.3基于居民生活的村落空间再生产
针对规划与主体之间的错位,沟南村名村建设规划提供了一种自下而上的空间再生产模式。在村落空间再生产的过程中,空间生产的主体成为政府、开发商和当地居民。承担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的空间可塑性不尽相同。 政府注重管理与服务场所的生产,能够通过税收支持建设,且其在规划建设中往往处于优先的地位;开发商注重商业空间的建设,由于经济利益可观,其建设活动也可以得到开发商足够的资金支持。然而承载村民日常活动的传统空间,其具有的历史文化属性很难短时间生产或再生产,在空间规划体系中也较难得到重视。因而, 在空间再生产的过程中,政府与开发商空间行为的空间最容易塑造,居民空间实在的物质载体最难得到保障。
考虑到居民实际生产生活实践的重要性及传统居民活动空间的脆弱性,在“政府、开发商、居民”相互作用的空间再生产过程中,必须将承载居民活动的“弱空间”作为首要因素进行考虑,以此为基础形成“三步走” 的规划路径(图8):
(1)针对弱空间的研究与分析
实地踏勘时应注重观察人行流通的主要线路及重要设施的布局,如宗祠、香火庙、广场、风水池等。在传统的村落保护规划分析方法中增加图底分析、节庆活动的空间需求分析、生活流线分析等方法,提炼村落空间与传统习俗、村民生活之间的关,掌握村民日常出行、 活动、交往的普遍规律。以此为基础对村内需要进一步保护的弱空间进行界定,并通过梳理古村空间形态形成保护弱空间的空间体系,提出村落的保护范围、对外展示区域及村内生活区域。
(2)依托强空间的保护与更新
处理好承担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的空间与弱空间的关系,在村内生活区域中加强生活设施的设置与布局, 增加弱化空间的实际作用,允许建筑功能的适当置换; 在对外展示区域增加文化展示、文化习俗空间化的设施与场所,塑造村落对外展示的整体风貌;依赖村落中的公共空间,联系潮汕村落的亲水性,在公共场所设置运动休闲设施,提升人气与活力。
(3)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
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规划,在保护传统功能基础上,散发新功能。根据空间方案中新增的设施、改变功能的建筑、需提高环境品质的公共空间, 形成建设、修缮、更新的项目库,拟定出分步分阶段、 针对性强的行动计划,包括宗祠、风水池、广场景观、 生活服务设施、重要建筑的更新与功能置换、环境卫生设施、道路基础设施等,有条件的区域将传统空间活动与旅游发展相结合,促进传统文化产生商业价值。
4基于空间生产的传统村落规划建议
4.1回归以人为本
传统村落的规划应打破以实体建设为核心的规划方式,注重地方文化特质在空间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以潮汕地区传统文化特质为基础,采用差异化的社会空间生产方式,取代原有的均质化的、强调生产价值的空间建设,自下而上地塑造空间。这就要求规划中回归以人为本的建设思路,回归人的活动需要,更多地重视居民的空间活动需求和体验,以具体的人的需求与发展来构建空间,实现合理的空间优化配置方案,形成以空间人文关怀为主、工具理性为辅的衡量标准。
4.2平衡多元空间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传统村落的空间组织逐渐向功能化、工具化发展。空间更多地成为生产价值的载体,日常活动空间被挤压,并越来越趋于商品化生产。这种规划往往造成千篇一律的空间、丧失空间的多元化价值。因而在传统村落的规划中,应挣脱迎合市场的思维惯性,充分考虑资本之外的空间生产影响因素,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公共服务产品对生活行为的引导,兼顾公平与效率,构建承载多样活动的多元化空间。
4.3关注弱空间生产
在由政府、市场及居民行为活动生产的空间中,居民行为活动的空间载体由于在空间生产资源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在空间规划与发展中经常被挤压,作为传统潮汕文化载体的空间有可能逐渐消失。因而在传统村落的规划中,应关注弱空间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以人的实际需求为基础规划设计空间。保障村民进行自主活动的空间,制止行政资本权力代表的强空间替代弱空间的趋势。以村民实际生产生活需要为中心,尊重弱空间的职能及空间使用者的行为活动意志,采取自下而上地方式开展具有公众参与的规划编制,有效提高空间实际使用效益,提升传统村落空间的整体活力。
5结论与展望
本文透过空间生产的视角、以沟南村名村建设规划为例,分析了潮汕传统村落空间生产机制变化的过程, 发现在快速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作为居民行为活动的传统空间在空间再生产中处于弱势地位,受到行政和资本代表的空间的挤压,必须突破自上而下的固有规划模式, 从村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出发,打造多元的、差异化的空间规划。虽然长期发展形成的潮汕村落社会结构具有相似性,但在当今快速城镇化的浪潮影响下,各地传统村落发展面临的挑战不尽相同。本文所讨论的案例是受商业活动影响较小的传统村落,其空间梳理与再生产过程的控制相对容易实现,未来的研究可从不同类型的村庄空间再造过程进行论证,探索政府、市场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也可以寻求不同潮汕文化分支下传统生活空间的差异,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深化认识地方传统文化、 协调城乡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图片来源
图1:殷洁,罗小龙 . 资本、权力与空间:“空间生产”解析 [J]. 人文地理,2012,2:12-16.
图2:作者拍摄;
篇4:文化扶贫,“幸福汕头”
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幸福汕头”的战略目标。而这需要“大力推进民生事业建设,加快促进民生福祉的战略性改善”,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努力缩短贫富差距。汕头市贫困村多处山区和偏远地区,文化发展较为落后,而要实现物质上的脱贫,精神上必先脱贫。只有加强文化扶贫开发工作,才可完成“幸福汕头”的战略目标。
汕头市邮政局积极发挥报刊发行主渠道的职能优势,主动以报刊扶贫丰富文化扶贫内容。在广东省邮政报刊发行局的大力支持下,《新华社每日电讯》、《参考消息》、《看世界》、《家庭》、《家庭医生》、《南方农村报》6家报刊社,各自为汕头市11个贫困村每村赠订2012年每期报刊20份,且现场各赠550份样刊样报,共计约合人民币20万元。汕头市邮政局承诺,将为这11个贫困村获赠订的6种报刊提供全年免费邮运投递服务。
在启动仪式上,汕头市委常委谢泽生同志表示,此项活动丰富了汕头市文化扶贫的形式和内容。他呼吁社会各界都来为贫困家庭奉献一点力量;要求以这次仪式为序幕,掀起汕头市新一轮文化扶贫工作热潮;各方要共同为建设“幸福汕头”添砖加瓦。
篇5: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阻碍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维护、抢修和更新。
因维护、抢修电力设施需要利用相邻不动产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应当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采取下列措施,保护电力设施:
(一)建立电力线路沿线群众护线组织,或者委托电力线路沿线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群众护线组织,并加强对群众护线组织的业务指导;
(二)在林区和城镇、厂矿、学校、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以及人员活动频繁地区的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区界上设立标志,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
(三)在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国道、省道和车流量较大的县道以及铁路、航道、桥梁、水利工程设施的重要区段设立标志,标明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宽度和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四)在电力线路设备平台保护区的区界上设立安全标志;
(五)地下电缆、水底电缆敷设后,应当设立永久性标志,并将地下电缆、水底电缆所在位置书面通知有关部门。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或者擅自涂改、移动、拆除电力设施保护标志、安全标志。
第三十八条 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构)筑物。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等高秆植物。
园林部门根据城市绿化规划要求,确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的,在征得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种植低矮树种,并负责修剪。
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或者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等高秆植物,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有权进行修剪、砍伐,确保安全距离,所需费用由树木等高秆植物所有者承担。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离电力设施周边500米(水平距离)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因生产建设的要求确需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征得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的书面同意,并报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在前款规定距离范围外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四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范围内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一)10—35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5米;
(二)110—22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8米;
(三)5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10米。
在前款规定距离范围外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通行的维护通道;
(二)不得影响基础稳定,对可能引起基础周围泥土、砂石、岩体垮塌的,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堤进行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者改变其埋设深度。
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同意,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电缆保护区及电力设施附属的输水、输油、输煤、排灰、供热、送气等管道保护区内取土、使用机械掘土、堆放杂物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二)在电缆管道内埋设其他管道;
(三)在电力线路上搭挂通信、广播等其他线路或者安装广播喇叭、悬挂广告牌等物体;
(四)建设、安装变电设施、器材,拉接电力线路及使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发电、变电设施的行为:
(一)扰乱发电厂、变电站生产和工作秩序;
(二)危及电力设施附属的输水、输油、供热、排水、排灰等管道(沟)的安全运行;
(三)阻碍进厂、进站道路的畅通及使用;
(四)向电力线路、变电站投掷物品;
(五)其他危害发电、变电设施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变电站和发电厂周边500米以内、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建设易燃易爆污染厂矿和仓库;
(二)在发电厂、变电站区及围墙外缘500米以内、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烧窑、烧荒及堆放或者焚烧垃圾、杂物等;
(三)在变电站围墙外缘300米,架空电力线路两侧各300米范围内放风筝、无人飞机、镀膜气球等空中飞行物、悬浮物;
(四)在发电厂、变电站围墙外缘10米范围内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第四十五条 公用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后于电力设施建设的,与相邻电力设施的间距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不得危及电力设施的安全。
公用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可能妨碍或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需采取安全措施或者迁移电力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就所需费用等事项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四十六条 符合电力设施安全距离的相邻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因扩建、改建而影响电力设施安全,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迁移电力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就所需费用等事项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四十七条 海上作业者从事海上作业前,应当了解作业海区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情况;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确需进入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海上作业的,海上作业者应当与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协商,就相关的技术处理、保护措施和损害赔偿等事项达成协议。
海上作业钩住海底电缆管道的,海上作业者不得擅自将海底电缆管道拖起、拖断或者砍断,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海底电缆所有者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海上作业者应当放弃船锚或者其它钩挂物。
第四十八条 禁止非法出售、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毁损或者擅自涂改、移动、拆除电力设施保护标志、安全标志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拒不改正、恢复原状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构)筑物的,由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清理现场;逾期不拆除并清理现场的,依法强制拆除并清理现场,强制拆除和清理现场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前款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在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非法出售、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的,由公安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电力设施损害的,电力设施所有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造成其他单位损失或者公民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力设施,是指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包括风力、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充电站、换电站、充电桩及其辅助设施。
电力设施建设,包括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电力线路,系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电缆线路和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下的架空配电线路、电缆线路的总称。
输电线路走廊,是指35千伏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两边导线向外侧延伸一定安全距离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之间的通道。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中心城区,是指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非中心城区是指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
篇6:汕头市文化建设
汕头市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就是要在全市进行一次机关效能建设的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改革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约束,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刚才,汕头海关、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分别介绍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的做法和经验,都讲得很好,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重点讲三个问题。
一、总结经验,巩固发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机关效能是机关在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能中所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机关效能是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反映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只有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才能改善政务环境和投资软环境,进而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1、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研究探索。机关效能建设问题,是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警觉和重视的问题,前些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活动。1999年,在全市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2000年,开展工业集中服务活动;2001年,开展民主
测评机关作风活动;2002年,进行市直机关作风评议;2003年,分别开展了全市改进机关作风和优化发展环境的专项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市的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果,积累了一些经验。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又把机关效能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化对机关效能建设问题的研究,注重从思路、方法、规范性方面进行探索,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经常化,力求建立长效机制。去年3月市委工作会议之后,按照市委的要求,有关部门分别就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下半年,市委召开了若干专门会议,听取汇报,分析问题。去年底召开的市委中心组学习会,把机关效能建设列入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随后召开的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决定今年在全市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并提出了建立“四个一”的工作思路。今年以来,市委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与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围绕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进行“四个查一查”。同时,为了积累经验,决定在汕头海关等5个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并计划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全面铺开机关效能建设。去年以来开展的这些工作,是在历年工作基础上进行的创新和尝试,为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作了充分和必要的准备。
2、汕头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更为迫切。近年来,我们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的机关效能建设还远远落后于形势,与
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社会各界还不满意。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治政不严、纪律松弛、政令不通的问题时有发生;办事部门的一些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或明或暗仍然存在;一些人办事怕负责任,遇事推诿,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一些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不作为,得过且过,干好干坏无所谓。上述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深入的思考,为什么多年来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连年不断地开展,而这些顽疾至今仍难以根除。分析起来,有几个原因:一是一些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机关效能建设的认识问题没有真正解决,有的无动于衷,我行我素;有的臵身事外,消极观望;有的持悲观论调,认为风气难治,缺乏信心。二是我市机关效能建设的着力点还没有找准,虽然活动接连不断且轰轰烈烈,但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相去甚远。三是我们抓机关效能建设还缺乏一股狠劲,没有动真来硬,强力施行。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不久前,张德江同志考察汕头时指出,汕头出现了稳定发展的新局面,正面临着发展的新机遇。就现实而言,汕头要加快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取决于经济实力的积累,取决于内外关系的改善,取决于投资环境的优化,归根到底取决于执政能力的提高。在以上几个重要因素中,投资环境的优化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就直接与机关效能建设密切相关。同时,我们还应该特别从汕头的基本市情来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汕头人多地少,资源相对匮乏。反过来也可以讲,汕头的最大资源在于人,是一个唯有靠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有出路的地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就是要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扬长避短,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大环境。如果我们的各级职能部门不能充分履行职责,不能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就将导致关键节点的严重梗阻,各级党政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就不能得到贯彻落实,汕头加快发展就会流于空谈。因此,我们必须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事关汕头即期和长远发展的生死攸关的生命线来认识,作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问题来认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认识,切实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借鉴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单位经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前段时间,针对目前行政审批仍不同程度存在环节多、时限长、程序繁琐的情况,市委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先进性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普遍开展“四个查一查”,一是查一查各单位原有的办事制度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科学便捷,凡是违法、违规或繁琐的要坚决整改;二是查一查机关运作过程中容易产生矛盾、容易造成空档的环节是否及时有效地进行协调、疏通,避免出现各个方面、各个职能科室争着管或者没人管的现象;三是查一查机关办事过程中,原来的服务承诺是否兑现,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监督是否到位,自觉性是否增强;四是查一查机关单位的绩效考核评价与奖惩升降机制是否挂钩,是否做到奖惩分明,升降有据。通过阶段来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全面深入地排查存在问题,分析主客观原因,不少单位还着手进行整改,这为全面铺开机关效能建设做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汕头海关等5个试点单位抓住重点环节,积极探索提高机关效能的有效途径,取得了初步成效。从试点工作实践看,5个试点单位的普遍经验是:第一,必须坚持主要领导亲抓,形成强力工作格局。试点单位主要领导主抓此项工作,领导班子认真研究部署,设立精干工作机构,采取坚决措施,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第二,必须坚持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从某个角度讲,机关效能建设也是一次利益关系的调整。试点单位从全市大局出发,敢于向自己开刀,取消了一批审批项目,下放了一批审批权限,简化了一批审批手续,体现了很高的政治觉悟。第三,必须坚持注重实践,大胆创新。试点单位突破各种陈规陋习,制订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压缩办事时限,落实办事承诺。第四,必须坚持制度先行,努力形成长效机制。试点单位从制度建设入手,逐步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先行的工作模式。第五,必须坚持强化效能监督,形成有力的保障机制。试点单位普遍以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以责任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以绩效考评制激励公务人员,确保了机关效能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对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各区县、市直单位以及中央和省驻汕单位都要认真借鉴推广,并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发展。
二、创新思路,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不搞运动式的活动,不做华
而不实的表面文章。
我市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同志考察汕头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思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将机关效能建设寓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寓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全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激励四位一体的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力争用二至三年的时间,有效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市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机关干部素质明显增强,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满意度明显提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各地各单位要继续以建立一套科学便捷的办事制度、形成一套规范有效的协调机制、设臵一个权威性的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制定一套与绩效考核相联系的干部使用实施办法为重点,突出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抓教育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以提高机关干部素质为前提。党政机关承担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划和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等职责,其工作效能高低首先取决于公务人员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因此,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把加强公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抓好各级公务人员的思想教育,领导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第一把手必须重视和真抓思想教育,并把思想教育与
解决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在公务人员中开展责任教育、权力观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注重培育三种意识:
一是培育强烈的责任意识。振兴汕头,匹夫有责。对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全体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责无旁贷。“在位谋政,天经地义”。负责任是做人的基本道德,更是从政的根本要求。公务人员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时时刻刻牢记宗旨,淡泊名利,恪尽职守,敢于负责。如果消极无为,遇事不负责,工作不作为,就是对党的事业的失职,也是对汕头人民的失职。这些最基本的道理,要在公务人员中经常讲,反复讲,使之入脑入心,成为公务人员内在的认识和自觉的行动。
二是培育正确的权力意识。正确认识和使用权力,必须首先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清醒地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当,能够为民谋利;用不当,扰民害己。所以,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服务。既要为民大胆用权、正确用权;又要防止滥用权力、越位用权、错位用权。
三是培育自觉的法制意识。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强化法制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廉洁高效、公平公正。因此,各级公务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制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二)抓制度
无规矩不以成方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以制度作为保证,从制度设臵这个基础性的工作抓起,使机关效能建设真正建立在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之上。为此,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直党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从今天起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本单位的审批项目、办事制度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改,重点是检查审批项目是否有依据,审批流程设计是否便捷,审批时限能否缩短。中央和省驻汕单位也要相应开展这项工作。会后,有关清理整改的通知及表格将发到各单位,请大家高度重视这项工作。9月底前,各有关单位要将审批事项、办事制度清理整改的情况,制度程序设臵情况连同相关法律政策依据报送市委政研室汇总,市委、市政府将组织人力进行审核,并对行政审批事项比较集中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在清理整改过程中要突出抓好几个环节:
1、清理审批事项和办事项目。我市从1999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调整了66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的幅度接近50%,工作力度还是很大的。但是,对现在这套审批办事制度,还有重新审查的必要。应该看到,虽然目前审批事项削减了很多,但许多核心的关键审批环节还没有真正触动。因此,各有关部门要痛下决心,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再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可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可以简化合并的要坚决简化合并,可以下放的要坚决下放。在清理过程中,要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的《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界定执法职责,分解执法职权,依法严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继续理顺市、区两级行
政事权,抓好第一批下放管理权限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要按照前段时间省政府向县级政府扩大214项管理权限的做法,继续把市级可以下放的事权下放给下级政府及下级职能部门。通过简政放权,扩大区县权限,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市与区县之间审批权限交叉。
2、优化办事制度和办事流程设计。制度及程序的设臵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随着上级政策的变化和形势的发展而动态调整。各级各部门要与时俱进,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办事制度,以不断适应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办事流程设计上,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办公”制度。同一机关对同一事项的办事程序需经过多个环节办理的,必须由机关内一个窗口统一接办。要调整优化内部作业流程,通过授权、委托等形式,把一般性审批和核准、备案事项的办理权限下放到窗口,实现窗口与各业务科室的互动与联动,使接办、咨询、初审、核批、用印、收费等各个环节都能在窗口完成。
3、清理并缩短办事时限。要参照先进地区的做法,做到办事时限能快则快。外地能缩短时间办的,我们没有理由不能缩短期限。要力争在规定时限上再进一步缩短实际审批时间,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要实行办事时限承诺制和办事回执制度。今后,凡市民、法人到市有关单位服务窗口申请办事时,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向申办对象开具《办事回执卡》,以作为申办对象监督承办单位是否按时提供服务及进行投诉的依据。
4、推行政务公开。各机关办事单位必须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向行政相对人公布每个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要求、程序、时限、收费(罚款)标准和责任人
等,编制公布行政审批流程指引图,方便企业和群众。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咨询或提交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实行一次性告知。要做好10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抓协调
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规范有效的动态协调机制,搞好办事部门之间的衔接和配合,防止因职能交叉而拖延时效,或因职责不清而无人办事。
1、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一个审批事项,往往涉及众多部门,要有效提高审批效率,就必须强化各部门工作层面的协调。要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尽力缩短审批时限,实现行政提速。今后,凡需多个部门交叉审批或征求意见的事项,实行由主办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办的并联审批办法。牵头的主办部门受理申报事项后,有义务立即告知申报单位所要报送的前臵审批相关部门,由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同步送达相关审批部门受理;各相关审批部门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及时将审批意见直接反馈牵头受理部门;牵头受理部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后完成最终审批,并负责将办结手续交申报单位。要在各审批部门之间逐步建立项目审批通报制度,推行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制度,使处于审批流程下端的部门提前介入,尽量缩短审批时限。为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要牵头有关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尽快研究出台《汕头市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办法》。
2、继续推行集中审批。充分发挥市、区(县)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的作用,增加功能,扩
大服务范围。有行政审批事务的职能部门要尽可能到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对设在中心的办事窗口要充分授权,确保中心的各个窗口能办事、真办事、办成事,通过集中办公、联合办理,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
3、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开展“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形成高效快捷、功能完善、便民利民、覆盖面广、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要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告知”、“网上审批”,实现网上申报、咨询、年检、备案等,从而加快审批速度。同时,强化网上办事流程的管理,由网络自动对各部门、各环节审批办事时限进行在线实时监控。
(四)抓监督
加强监督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强有力保证。经验和现实告诉我们,对于权力必须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目前,不少企业、不少群众对机关办事难、效率低有很多意见。但有的不想投诉,认为投诉没用,解决不了问题;有的不敢投诉,担心遭到报复。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专门的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协调或直接受理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为使投诉中心依法规范独立运作,还专门配套出台了《汕头市机关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大举措。《暂行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依法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公用事业企业及其工
作人员参照《暂行办法》执行。中央、省驻汕国家行政机关也要参照《暂行办法》,制定本单位机关效能投诉处理具体办法。今后,我市各办事部门都要设立醒目的可向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的告示牌,让企业和群众都知道有这个投诉渠道,提高监督的覆盖面。
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是我市机关效能投诉受理和协调工作机构,直接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下开展各项投诉协调、受理、调查、处理工作。一是投诉中心主要负责受理对本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行政效能情况的投诉;调查处理上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二是投诉中心受理范围包括: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命令拖延不办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延误或损失的;不履行公开服务承诺,对承诺的办事时限无正当理由超时办理的;在执行公务中,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的;执法不公、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收费、罚款、摊派、检查的;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三是投诉中心有权要求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就被投诉的问题作出说明;有权要求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协助调查;有权要求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义务;有权责令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
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并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有权直接给予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通报批评;有权向被投诉人员的职务任免机关提出诫勉教育、行政效能告诫、纪律处分和其他组织处理的建议。四是投诉中心要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凡有投诉的一律追查,凡查实违规违纪的坚决按规定处理。同时,投诉中心对所有投诉都要严格保密,切实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以真正形成社会公信力和监督权威。
这里,还要强调的是,成立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旨在开辟新的市级层次的投诉受理渠道,并不是要取代各单位现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依然是本单位行政效能监察职能部门,仍要按职责和各自渠道履行职能,并有责任积极配合市投诉中心开展工作。
(五)抓奖惩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效能建设的内在动力。因此,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更不一样。
1、实行绩效与效能相结合的考评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应的机关效能考评标准,并尽可能做到定性、定量、科学和可操作。结合年度考核,可采取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同级之间、服务对象对机关工作人员等的效能评议。效能评议结果要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 的依据。
2、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级公务人员的任何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要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汕头市机关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对公务人员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公务人员在一年内两次被诫勉教育的,给予效能告诫并调离岗位;一年内两次被效能告诫的,予以辞退;对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乱收费、罚款、摊派、检查等行为的,一律予以辞退;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水平
机关效能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市已决定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邓大荣、于云臣同志任副组长,陈奕威、赵松峰、罗仰鹏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给专门编制,配工作人员,与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合署办公。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全市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机关效能建设的常项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分工落实。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牵头抓好机关思想教育工作;市委政研室会同市法制局负责牵头有关单位研究审定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市委宣传部负责舆论宣传工作;市
政府办公室负责各项协调机制的落实;市发改局负责研究落实下放管理权限工作。除了上述部门的工作分工外,所有市直党政机关和中央、省驻汕单位以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都是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都有责任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都必须做到领导重视,各司其职,真抓实干。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各级“一把手”工程来抓。机关效能建设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各级第一把手能否真正重视。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坚决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坚持“开门”搞机关效能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是“阳光工程”,必须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一是走群众路线。要认真总结过去开展机关效能评议工作的经验,改进方式方法,继续发动人民群众评议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并负责地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各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管理相对人的联系沟通,及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二是发动各种力量加强监督。人大、政协要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要广开监督渠道,可以从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离退休老干部中聘请一批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他们进行明查暗访或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三是加强新闻监督。各新闻媒体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要予以曝光,对整改情
况进行跟踪报道,营造大抓机关效能建设的舆论氛围。
3、培育和推广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典型。要运用典型引导的方法,总结推广机关效能建设中涌现的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面上的工作。特别是先行试点的汕头海关等5个单位,要继续深化各项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在抓正面典型的同时,对效能低下尤其是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要抓住不放,坚决查处,以儆效尤。
4、提高政策建设能力和立法水平。各地各单位要研究机关效能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并根据不同时期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对策,不断赋予机关效能建设新的内容,积极探索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消除机关效能建设的政策性、体制性、制度性障碍。要用好我市的立法权,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相关问题的立法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规规章,使机关效能建设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5、机关效能建设要与实践和弘扬汕头精神结合起来。“海纳百川、自强不息”是新时期的汕头精神,是全市人民的核心价值观念。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实践和弘扬汕头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汕头精神更是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要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改进机关作风,改造社会风气,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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