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精选6篇)
篇1: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龙泰集团山西公司代县分公司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编号;LTSX-DX-GLKH25 拟制部门:安全环保部 审核人:焦军明 批准人:张世毅 2008年6月发布
2008年7月1日实施
一、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危害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为准则,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控制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实现安全事故为零的奋斗目标,使我公司生产经营朝着安全稳定的方向发展。
二、适用范围
球团作业区全体职工。
三、职责
球团作业区对各班组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和考核权,对检修作业区,膨润土,保安和其它施工单位同样有监督检查权和考核权。
四、具体内容
1.安全规章制度
1.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1.2健全各种安全台帐和记录,1.3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2.安全教育制度
2.1对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考试,否则不 能上岗;
2.2班组每月对本班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试; 2.3作业区每季度对生产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试; 2.4每日班前会必须有安全工作内容;
2.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持证培训,杜绝无证上岗,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球团作业区专职安全员职责 3.1.1负责日常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3.1.2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危险源(点)的检查处理;
3.1.3各种设备的安全检点、隐患的查处;
3.1.4对外来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3.2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
3.3职工本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第一人,应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为自身安全负责。
3.4,各班组安全管理落实到岗位,对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重点设备由本岗位人员负责监控。
3.5加强危险源(点)的控制管理,使各级危险源(点)处于受控状态。
3.6加强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进行提前预防,对厂内的重点物资、主要设施设备要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发生火灾和被盗事故。4.安全检查制度 4.1.每周球团作业区首席作业长组织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职安全员组织,对全球团作业区的消防设施、机械电器、锅炉及压力容器、重点生产设备设施、机动车辆、通风防尘等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4.3 日常检查由班组长和岗位工负责,每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本班作业现场的人、机器设备、跑冒滴漏及危险源(点)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5.安全挂牌制度
5.在生产作业现场醒目位置挂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注意有关安全事项。
5.2.在停电和送电时实行停送电制度,发停电牌和送电牌,5.3在特定环境和情况下设置特殊警示标志; 6.安全环保
加强厂内环境治理,严格控制废水废气和污染物的排放,对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加以改进,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加以改进,确保职工身体健康。7.安全会议
首席作业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安全会议,交流和沟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把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及时解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8.安全事故界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作业区安全事故是指在球团生产作业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下列事故不能认定为我作业区安全事故:
8.1.根据我作业区规定,酒后拒绝上岗,在劝其离岗后发生的事故
8.2.职工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开作业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而发生的事故
8.3.职工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的事故
8.4.凡在我作业区住宿的职工,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打架.盗窃.交通等事故 9.安全应急预案
为防止在意外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在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9.1.安排应急事故抢险的人员和车辆,在意外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赶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9.2.和就近医疗条件好的医院建立联系,以便在特殊情况下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五、管理职责及考核办法 5.1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活动
5.1.1新入厂职工上岗前,必须安排在安全环保部进行三级教育学习,未安排学习而直接安排上岗作业者,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相关责任人30分。
5.1.2新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公司、作业区、班组),考试达不到80分者,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直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1.3对职工教育不按要求落实,周一安全活动未执行“三落实”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作业长20分、安全员10分。未进行安全活动的,考核班组长10分/次。5.1.4月教育未按规定执行,考核班组长10分/次。5.1.5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抽考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考核责任人10分/次。
5.1.6职工换岗、休假复工、上岗未进行安全教育,对责任单位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人次、作业长10分/人次、安全员10分/人次。
5.2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
5.2.1对省、市、县安监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不及时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考核作业区首席作业长30分/项、作业长20分/项、主管10分/项、安全员10分/项。
5.2.2对公司查出的没有安全设施或不完善,每项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作业长5分、安全员5分。不能按期整改,考核作业长10分、安全员10分。
5.2.3一般隐患发现不及时;考核安全员5分、承包区域负责人5分、岗位工5分。
5.2.4重大隐患发现、整改不及时;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作业长10分、安全员10分、承包区域负责人10分、相关岗位工10分。
5.2.5一个检查周期内重复发现同一类别的隐患未整改;考核首席作业长5分/次、作业长5分、主管20分、安全员20分、承包区域负责人10分/次。
5.2.6一个检查周期内,对检查中发现同一作业群体职工、有重复性违章行为;考核作业长10分/次、安全员20分/次、相关责任人20分/次。
5.2.7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没有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考核安全员10分/次。
5.2.8安全设施(包括盖板、栏杆、照明、安全通道等)齐全、有效,重复发现同一类别的隐患未整改,不合格考核安全员3分/处、承包区域负责人2分/处;缺少一处考核安全员5分、主管5分、承包区域负责人3分。5.3档案与台帐管理
5.3.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齐全、规范、完好、真实,字迹清晰,否则考核班组长10分/次;记录缺项、字迹潦草等对班组长考核5分。班组无安全活动记录,考核班组长30分/次。5.3.2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档案齐全,否则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项;安全基础台帐不齐全,填写记录不认真,每次考核安全员5分、班组长10分、兼职安全员5分。5.4现场管理
5.4.1、当班期间值班长必须在现场指导工作,否则考核当班值班长20分、队长10分。
5.4.2厂区、岗位,安全标示、标志牌、警示牌等,醒目齐全完好,否则考核安全员10分/处。
5.4.3作业中按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使用工器具,否则考核段长10分/次、责任人20分/次。
5.4.4外来人员进入岗位所管区域,岗位工要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管理;非因工作擅自进入的,劝其撤离现场,否则考核岗位工10分/次。
5.4.5现场放置物品未划分定置区域,每处考核安全员5分。物品未按定置要求摆放。每处考核段长2分、责任人3分。5.4.6严禁用风管清扫卫生(确因用清扫工具难以清扫的或不安全的部位除外),否则考核段长3分/次、责任人7分/次。5.4.7对有粉尘作业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否则考核安全员5分/次、段长5分/次、责任人10分/次。5.4.8严禁睡岗、串岗、脱岗或在岗位上打闹,否则考核当事人20分,当班负责人10分。5.5工业卫生与文明生产.5.5.1卫生区域、厂房内、室内(会议室、操作室等)地面及时清扫、清理,保持干净;否则考核段长3分/处、责任人7分/处;清扫不干净考核段长1分/处、责任人4分/处;地面有积灰、积水(油)考核段长3分/处、责任人7分/处。地面有烟头或其它杂物考核段长3分/处、责任人7分/处。清扫时产生积灰、积料及冲地坪后的污泥不及时清理,考核段长5分/处、责任人15分/次。将垃圾杂物清扫入死角(如某些设备底座内、墙角、皮带下方等)或扫入邻近作业区卫生域内,考核段长5分/处、责任人15分/次。
5.5.2垃圾箱内不得倒入工业废料,垃圾不得溢出,否则考核10分/次。
5.5.3工业(生活)垃圾、固(液体)体废弃物等倾倒在指定地点,垃圾、废弃物等不倒在指定地点或不及时清理,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作业长20分、主管15分、安全员10分、段长15分、相关责任人20分。
5.5.4厂房内禁止乱扔包装袋、塑料袋(瓶)、破布等杂物,否则考核责任区域负责人2分/次、责任人8分/次。5.6企业员工违章考核细则
5.6.1违章考核:违章人员20分,考核作业长10分,区域主管10分、安全员5分,生产值班长5分,重复性违章的,对违章人员停职一周,作业区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违章人员停职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
5.6.2公司查出的违章作业考核首席作业长5分/人、安全员5分/人、段长5分/人、责任人15分,作业区自检自查的违章作业,按以上(4.6.1)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6.3检查发现重复性职工违章行为,考核安全员5分/人、段长5分/人、责任人20分。
5.6.4对发现职工严重违章行为,考核段长20分/次、责任人30分。
5.6.5发现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考核违章指挥人员30分/次
5.7法律法规、劳动纪律考核
5.7.1职工在职期间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移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的。考核单位领导20—50分,相关责任主管考核10 —40分。安全员(责任工段长、主操、班长)考核5 —10分。5.7.2职工工作期间及8小时外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考核作业区领导10分,当事责任人考核10 —50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5.8危险源点管理
5.8.1危险、有毒等场所使用的防护装置应保持完好,防护装置损坏考核安全员10分/台(件)、段长10分/台(件)、责任人30分/台(件),保管不符合要求考核安全员10分/台(件)
5.8.2作业区的储油罐、煤气区域、煤场、要害库区,严禁吸烟,发现一人次吸烟考核区域段长10分。当事人40分。5.9检修期间交叉作业管理 5.9.1班组在检修期间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同时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执行考核段长5分/次; 5.9.2任务量较大工作,作业前班组必须拿出书面安全措施,不拿安全技术措施,考核段长20分/次,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责任人考核50分/次。
5.9.3岗位处理设备问题前,履行联系、挂牌制度,未履行考核项目负责人5分/次、责任人15分/次。
5.9.4岗位处理问题,必须关闭相关设备操作箱及两个以上事故开关,并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牌,未关闭事故开关者考核段长10分、责任人40分,未悬挂检修牌者考核段长5分/处、责任人15分/处。
5.9.5外来(包括自检自修)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作业、私开设备,违反安全行走路线,钻、爬、跨、设备,乱接电源或接线不规范、工器具(如电焊机、氧气乙炔 气瓶、钢丝绳、大锤及相关器具等)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设施挂重物或倒链、高空作业(垂直地面2m以上)不系安全带,随意乱扔各类垃圾、擅自进入关键要害岗位、煤气区域及要害岗位无(必须办理相关部门办理签发的动火证)动火作业等违章行为,对外来人员单位考核100—500分,考核责任区域负责人10分、岗位工20分。
5.9.6施工检修完毕,做到工完场净,未做到工完场净,岗位验收合格的考核岗位工10分/次。5.10特殊作业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考核责任人10分/次。5.11事故管理
5.11.1发生险肇以上事故,根据甘龙1#文件和山西公司1#文件相关条款实施考核事故单位和责任人。
5.11.2发生险肇事故,考核作业区100分,作业长10分,区域主管20分,安全员10分,当班值班长5分,责任人30分。
5.11.3发生事故的30 分钟内报公司及作业区有关人员,迟报考核段长5分、操作工15分;隐瞒不报考核首席作业长50分、作业长50分、安全员50分、段长50分。5.11.4发生事故班组在12小时内不组织分析,没有防范措施并报作业区的考核段长30分、兼职安全员20分。5.11.5对未有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明显擦伤的一般事故,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区域主管20分,设备修理费用低于1000元的,考核事故责任人30分,修理费用在100分—1000分之间的,考核责任人50分,修理费用超过10000元的个人承担修理费用的10%。5.12基础管理
5.12.1按要求传达贯彻有关文件、法规和会议精神,未按要求完成,考核工段长10分/项
5.12.2按要求完成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考核当事人10分/项。不落实、执行,每次考核段长20分、责任人50分。
5.12.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全或不按要求穿戴,每人次考核工段长5分、责任人10分,管理人员每人次考核20分。5.12.4操作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不会背颂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人次考核个人5分并到安全环保部学习3—6天,学习期间只发放生活费。
5.12.5作业区每周一由作业长组织,对本单位进行安全、卫生等综合检查一次,未进行检查考核作业长20分/次。5.13、消防设施管理
灭火器丢失;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反映;固定消防设施损坏或配件丢失;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考核承包区域负责人100元、责任人40分。5.14、环境保护与绿化
5.14.1作业区环保责任制、考核等环保制度健全。环保制度不健全考核首席作业长5分、作业长5分、主管10分。5.14.2班组承包区域“三废”处理不准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次考核段长10分/项、责任人30分/项。
5.14.3树立环保意识,责任区域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做到不乱扔杂物,区域内乱扔杂物一次考核段长2分/次、责任人8分/次。
5.14.4厂内公路卫生区域保持清洁,未及时清扫,一次考核班组50分,段长10分;清扫不干净,每次考核班组20分,段长5分。
5.14.5清扫公路后的垃圾、杂物及时清理,扫到路边或排水沟中,考核段长5分/次、责任人15分/次,并负责清理;重复性违反此规定,加倍考核。
5.14.6公路上不得堆放妨碍交通物品、物料,每次考核作业长10分/次、安全员20分/次、段长20分/次、区域负责人50分/次。
5.14.7电除尘放灰必须加水润湿,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发现放灰粉尘较大,考核段长5分/次、责任人10分/次。5.15、职业安全健康
5.15.1班组做好职业病预防及防暑降温工作,未做好或未做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作业长10分、主管10分、安全员10分、段长10分。
5.15.2在危险、有毒等场所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装置考核安全员5分、段长10分、责任人15分/次。
5.15.3班组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积极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抢救不及时或破坏事故现场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作业长20分、安全员20分、段长10分,班组30分。
5.16安全奖励制度:对公司和作业区组织的安全考试,达到满分的奖励10分。95分以上的奖励5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充分发挥管理体系运行的作用,促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结合我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检查、内部审核的管理及考核。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检查与内部审核由总工办归口管理,落实本办法的奖惩事宜。第四条 各单位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规定和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第三章 内部审核
第五条 管理体系审核方案由总工办负责制定,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需要时由管理者代表决定增加审核次数。
第六条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由管理者代表领导,总工办根据审核方案结合上次审核结果和体系运行实际,制定具体的内部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审核人员,确保审核满足计划要求,达到深化体系运行的目的。
第七条 内部审核报告由审核组长编制,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分发至有关单位或个人。第八条 对内部审核发现的问题,由总工办依据职责范围,落实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责任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总工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第九条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资料的保存执行《内审控制程序》有关规定。第四章 运行控制 第十条 各单位每年应针对体系运行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第十一条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所辖范围内管理体系运行主要责任人,应指定/设置体系管理员,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相关信息有效沟通。
第十二条 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体系运行的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管理体系文件的宣贯、学习、培训,做到每个岗位人员能够理解文件内容,熟悉本岗位相关要求,掌握操作方法和应急救援知识,了解管理方针的含义和目标的内容。
第十四条 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关注各类文件(含法律法规)的适应性、充分性,收集相关信息,为完善体系文件提供依据;妥善保存管理体系运行的各种记录,作为管理体系符合性、有效性和持续改进的证据。
第十五条 各单位树立遵守法规意识及严格执行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意识,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带领本单位全体员工不断提高管理体系业绩,持续满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各单位根据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自检自查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的体系运行质量。
第十七条 总工办不定期组织对管理体系运行质量及运行绩效的综合检查。
第十八条 各单位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保持相应的记录。第六章 不符合项的判定
第十九条 内部审核、滚动审核或专项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判为严重不符合项: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2.造成系统性或区域性严重失控; 3.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4.重复出现同类事故、事件或不符合项。
第二十条 内部审核、滚动审核或专项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判为一般不符合项: 1.文件要求遵守不严格,或偶尔不遵守; 2.偶尔的人为失误; 3.不会造成严重影响; 4.粗心或笔误;
5.理解不当而发生的情况; 6.不按时传递有关的信息或资料; 7.不按时参加有关的会议、学习等活动; 8.记录与实际不符等。第七章 内部审核员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我公司内部审核员的聘任由总工办提出,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核员应具备的条件:
1.经培训取得质量/环境/计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 2.能够正确执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有关规定: 3.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能力; 4.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核员应履行的职责: 1.指导和帮助相关单位的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2.按照内部审核计划安排,按时参加内审工作; 3.遵守审核有关的要求;
4.有效策划并完成所承担的审核任务; 5.尊重客观事实,态度公平、公正; 6.如实填写审核记录; 7.按要求报告审核结果;
8.验证相关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9.配合和支持审核组长的工作; 10.妥善保存与审核有关的文件。
第二十四条 审核员所在单位应支持内审员的工作,保证审核员按时参加审核。第八章 考 核
第二十五条 内审/检查每发现一个不符合,视情节对责任单位罚款50-100元;对发现的不符合、不纠正或纠正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每项/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六条 外审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每个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每出现一个严重不符合,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100-200元。
第二十七条 对外部审核发现的严重不符合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并对其单位主要领导罚款100元;对一般不符合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50元。
篇3: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环境质量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全局,关系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高度集中,已造成地方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为了改善环境质量,避免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必须将环境质量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的考核内容。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若干年的努力,解决或缓解环境质量的恶化状况,促进环境质量好转,降低百姓不满,恢复山清水秀的自然风貌,使各地真正成为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地区,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2 考核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因此,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本辖区的环境质量是地方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
为履行该职责,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任期内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将本辖区环境质量改善程度和达标率纳入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
上级人民政府可抓住环境质量是否改善(达标)这一最终目标,考核下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负责的履行程度,将问责制和“一票否决”纳入到对下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并将下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列为第一责任人。
3 现有考核机制及可能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百姓对生活环境质量关注程度和要求的不断提高,国家已陆续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环境状况公报考核、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省(市)长环境目标责任状考核、区域生态补偿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创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考核、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考核、加大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考核、全国百强县考核、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考核、绿色工业园区考核等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指标范畴。各级政府通过不懈努力,在缓解地方环境质量恶化趋势,改善地方环境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由于以上各项指标的考核都离不开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支撑,而负责环境质量监测的各级环境监测站又受制于当地环境保护局和地方政府。当监测数据因真实反映当地的污染情况而影响到政府政绩和考核名次时,行政上的录属关系为政府部门行政干预本地监测数据提供了可能,从而直接影响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导致政府公布的环境质量与百姓感受的环境质量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也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环境质量考核流于形式,影响了政府的环境公信力,同时也给环境保护决策、环境执法等造成了不利影响。
4 改革、创新方向
4.1 因地制宜确定考核目标
环境问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相互协调的,环境质量的改善又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与开展的具体工作具有不同步性。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面临的环境问题也不一样,考核目标就应因地制宜、分类制定。应通过对各地区环境质量的综合分析,抓住地方环境质量改善(达标)这一最终目标,结合各地区经济实力和生产力水平,调整各地区各项环境考核指标的权重,淡化或回避实现环境质量改善(达标)具体过程的考核,采取“定量”、“半定量”、“定性”等多种考核方式,引导地方政府针对当地环境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优先控制污染物,制定切实的环保政策,采取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最小的经济成本实现环境效益的最大化,履行法律赋予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并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的职责。
4.2 建立由上级或区域(流域)环境监测机构组织实施的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体制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承担对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而监督考核离不开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为消除地方行政长官为政绩和考核名次等原因干预当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切实履行环境督促责任,使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反映地方环境质量状况,让百姓信服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承担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机构必须独立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外。
近期可采取以下方式:一是由上级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监测(抽测)辖区内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和点位。二是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第四条“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适时组建直属跨界环境监测机构”精神,试点组建相对独立的区域(流域)环境监测机构(视需要可设置分中心),由该机构负责监测(抽测)区域(流域)内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抽测)数据,建立一个真实、客观、公正、唯一且不受被考核地方政府干预的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库;根据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库,建设一个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监督考核综合管理平台,分析、评价各地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考核地方环境质量改善状况和达标率,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通报)各级政府,供各级政府量化考核下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负责的履行程度。
同时,为监督各地政府是否如实发布本地环境质量,建议在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监督考核综合管理平台中增加“环境质量信息发布诚信度”指标,将各地政府发布环境质量信息的诚信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3 建立环境信息公开、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质量监督考核运行机制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是指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事情,还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应根据国家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立环境质量考核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将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纳入到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体系中,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形成环保负责、社会参与的机制。
近期可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将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及时通报有关政府和环保部门,以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和环保履职责任感。二是依法将环境质量监督考核断面、点位、项目、频次、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监测结果等环境质量监测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和全程监督。三是将对各级政府的环境质量监督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质量监督与考核,促进地方政府履行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环境质量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机制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改革、创新的考核办法。
关键词:环境质量,政府,考核,办法
参考文献
[1]国家已出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朱孟才.360度考核与政府绩效管理[J].行政论坛,2008,(06).
篇4: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摘要:传统的理论考核无法有针对性地考核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结合在教学过程中的体会,突出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从课程考核改革的必要性、考核办法的改革思路、课程考核内容的设计等三个方面提出课程考核办法的方案。
关键词: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课程考核;考核内容
一、《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课程考核办法改革的必要性
《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课程是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的方向和必修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定性为考试课。传统的理论考核,仅仅能考察出学生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或是学生的突击记忆能力情况,无法有针对性地考核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更无法实现培养出酒店所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目标。因此,对《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课程进行考核办法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课程考核办法的改革思路
课程考核办法的改革首先需要转变思想,要以促进学生就业为指导思想,要以考核学生能力和素质为考核观念,强调能力素质的提高,努力构建一个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更加科学、合理的课程考评體系;在考核中还要注重发挥考评的引导和激励的作用,努力促进老师教学方法、观念的转变,提高课程质量,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此次课程考核方式较以往方式有了一个重大改变,将以往以记忆为主的知识性考核转变到以测试实践能力高低为考核的考评。考核改革主要是改变原来以笔试为主转向综合方案制定与执行,并通过模拟或者实践的方式进行课程汇报,以达到考核与提高并重。因此,《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这门课程的考核采取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课程考核内容的设计
学习成绩考核是一个综合的过程,一定要要重视考核成绩的全面性、合理性及科学性。根据课程特点,《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课程的考核办法可以设计为:课程成绩(100%)=平时成绩×30%+理论考试×30%+实训考试×40%。
(一)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学生平时成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上课出勤、课堂讨论、课堂笔记和课后作业四项内容,其中上课出勤、课后大作业各占40%,课堂讨论、课堂笔记各占10%。其中,课后大作业教师可以布置酒店前厅或者客房的相关案例,给学生不同角色(大堂副理、基层面客员工),让学生小组讨论后将方案上交。教师根据课后作业完成的质量,给与相应分数。
(二)理论考核的内容和考核标准
理论考核内容的选取的依据是《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课程内容分布章节、课程知识目标、课程所需的学时和课程的重难点,每一章都应涉及,每一章也赋予相应的分值,以保证试卷的全面性、科学性。理论考核主要考察学时对前厅客房的基础理论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其中对于需要实训重点考核的章节如前台接待、中式铺床等内容,可以在理论考试中少涉及一些。
(三)实训考核的内容和考核标准
(1)散客入住1.礼貌问候、询问是否预定。2.如有预定,查找预定资料;无预定,推销房间(中、高、低档推销)。3.请客人填写登记表;并与其确认租房种类、费用、结算方式、退房时间。4.请客人出示证件,核对与登记表内容是否出入。5.填写入住联单;收押金;有无贵重物品寄存办理。6.填写房卡,递交房卡(钥匙);介绍其用途,礼貌及祝福语。7.通知客房、送单;输入电脑。8.以上程序3分钟内完成。25
(2)团队入住1.与陪同确认团号、人数、住宿时间、用房数量。2.及时匹配该团预定资料。3.收取押金,贵重物品的寄存。4.给用房配套钥匙(卡)。5.办理登记时间,通知楼层,分房表交行李生,送单。6.输入电脑;以上程序2min内完成。15
咨询服务1.本市基本的旅游景点。2.本市的交通状况。3.酒店营业状况及收费等。4.下高速到酒店的交通路线。5.本市特色饮食及人文风俗。15
应变能力突发紧急事故的应对,刁难顾客的投诉处理。15
销售艺术1.房间销售。2.配套服务销售。20
项目要求细则
床单(27分)1.一次抛单定位。2.不偏离中线。3.床单正反面准确。4.床单表面平整光滑。5.包角紧密平整,统一式样
被套(9分)1.一次抛开。2.平整。3.被套正反面准确(抛反不得分)。4.被套开口在床尾(方向错不得分)
羽绒被(38分)1.打开羽绒被压入被套内做有序套被操作。2.抓两角抖羽绒棉被并一次抛开定位,被子与床头平齐。3.被套中心不偏离床中心。4.羽绒被在被套内四角到位,饱满、平展。5.羽绒被在被套内两侧两头平。6.被套口平整且要收口,羽绒被不外露。7.被套表面平整光滑。8.羽绒被在床头翻折45厘米。9.尾部自然下垂,尾部两角应标准统一
枕头(2个)(14分)1.四角到位,平整挺括。2.枕边与床头平行。3.枕头中线与床中线对齐。4.枕套沿无折皱,平整,自然下垂
综合印象(12分)1.整体印象:三线对齐,平整。2.操作过程动作熟练流畅,表现大方
篇5:安全环境保护奖惩考核办法
为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能动性,在检查、教育、监督的基础上,采取经济手段,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促进各单位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环保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保护矿区环境,根据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环保奖励
1、设立安全环保单项奖金(以下简安全奖)。
(1)根据安全风险、生产性质、工作难度和责任大小的不同,区分不同类别,按不同标准给予奖励。单位人员类别归属附后。
(2)月考核:凡在岗职工,月出勤在二十天以上的(包含国家法定假),列入考核范围,按月考核发放。
(3)分类奖励:一类人员奖励180元;二类人员奖励170元;三类人员奖励150元;四类人员奖励140元,安全员按单位奖金金额的150%奖励。
(4)年终考核:实现全年安全环保工作目标,按人员分类嘉奖1个月安全奖,安全员按所在单位执行150%奖励标准,矿安全员奖励500元。
2、在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有功人员,包括及时制止违章或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人身伤害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在发生事故后,对事故抢险有突出贡献的视情形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二、安全事故考核
1、发生工亡一人事故,扣主要责任单位当月工资(指应发工资,下同)50%及6个月安全奖,扣单位领导岗薪100分(发给生活费500元,下同),单位安全员当月工资的50%及9个月安全奖,扣其他单位当月工资的20%及3个月安全奖。
2、发生重伤一人事故,扣主要责任单位当月工资的20%及3个月安全奖,扣单位领导岗薪50分,单位安全员当月工资的30%及3个月安全奖,扣主要责任人当月工资的50%及9个月安全奖。
3、发生轻伤一人事故,扣主要责任人当月工资的50%及6个月安全奖,扣主要责任单位1个月安全奖,单位安全员2个月安全奖。
4、发生人身伤害险肇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人身轻微伤害事故、其他重大险肇事故、或造成生产线停产1小时以上的责任事故,扣主要责任单位当月安全奖的10%,扣直接责任人3个月安全奖。
5、发生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火灾事故,无人身伤害的,除矿已有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外,视情节轻重扣直接责任人3~6个月安全奖;未承担赔偿责任的,另扣主要责任人当月工资的20~50%。
6、发生矽肺病等不可逆职业病的,参照本条第2款规定执行。
7、发生多人伤害或重特大人身安全事故或因严重违章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情节,按照上述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的1.5~2倍处罚。
8、与矿签订了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对各类事故负有责任的,若合同中胡规定,按合同规定执行;若合同中无规定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违章违纪考核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人次,单位安全员安全奖的10%,扣单位安全奖100元,扣责任人当月安全奖。
1、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
2、安全帽不系带。
3、在有粉尘场所作业不戴防护口罩。
4、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5、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6、上方有人作业的下方作业时不戴安全帽。
7、有碰撞或滑倒可能场所作业不戴安全帽。
8、有飞来物或飞溅物场所作业及周围人员不戴安全帽。
9、气割或氧焊及敲渣时不戴防护眼镜。
10、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生产检修场所。
11、穿拖鞋、打赤膊驾驭车辆。
12、站(坐)在防护栏杆上或台阶边缘等不安全位置。
13、检修电器设备时,控制开关处未挂安全警示牌。
14、机床加工时未做到“三紧”(领口、袖口、下摆)或不戴防护镜,穿围裙,女工长发外露。
15、戴手套开机床或打重锤。
16、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和重要岗位。
17、在台阶底乘凉躲阴。
18、上下楼梯(行车)手不扶栏杆。
19、上班时打闹、干私活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人次,扣单位领导岗薪2分,单位安全员安全奖的20%,扣单位安全奖300元,扣责任人安全奖400作业。
1、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酒后上岗作业。
3、未停机就检修、跨越、清扫旋(运)转设备设施。
4、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5、高处或多层作业随意向下抛物。
6、重要岗位无人在岗值班(如炸药库、尾矿库、变电站)。
7、乙炔气瓶卧放使用。
8、在禁火区吸烟或擅自明火作业。
9、爆破物品随意摆放,无人监护。
10、爆破作业过程中吸烟。
11、爆破作业时未按规定发出信号和进行警戒。
12、爆破作业无专人指挥,未正确避炮或未到爆破后检查等待时间即进入爆区检查。
13、出现盲炮未及时处理,或暂不能处理时未做警示标志。
14、剩余爆破器材未及时退库,或将加工好的起爆器材在不解体的情况下退库存放。
15、爆破作业后现场残存爆破器材的。
16、带火种进入爆破器材库、油库或在库内使用手机。
17、在原矿仓放炮炸大块。
18、破坏或拆除各种安全装置,或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和工具。
19、不按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
四、安全隐患考核
(一)发现下列隐患,扣单位安全员安全奖的10%,扣单位安全奖200元。
1、作业现场“五有”不符合要求。
2、电器接线不规范或线头裸露。
3、各类电气开关缺盖,保险丝为铜、铝丝等。
4、氧气、乙炔气瓶安全附件不全,或摆放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5、电焊机进线端无安全防护罩。
6、危险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
7、作业场所有油渍、杂物,文明卫生差。
8、电源控制开关处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
9、在无人看守时,配电室房门未上锁。
10、行车的大车、小车刹车及联锁装置失灵,限位装置有缺损或失效。
11、电动葫芦的大车辆刹车失灵,限位有缺损或失效。
12、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超过使用期限。
(二)发现下列隐患,扣单位安全员安全奖的20%,扣单位安全奖500元。
1、掘切巷道顶板发育出现漏顶未及时处理。
2、物料摆放凌乱,定置管理不符合要求。
3、固废物料未能及时清理,影响环境达6小时以上。
4、污水处理站未能及时处理污水达4小时以上。
5、起吊重物时吊绳存在断丝、断股等缺陷的。
(三)被查出本条所列任意一项隐患,另圆括号隐患单位当月安全奖10%,当月累加,扣完为止。
(四)未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扣单位安全员1个月安全奖,扣单位安全奖500元。在重新规定隐患整改期限内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
五、安全管理考核
1、基层单位未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或安全例会的,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
2、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和新岗位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分配上岗的,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
3、指挥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10分。
4、检修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项目,未按要求填报安全检修报告书,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扣单位安全员当月安全奖。
5、进行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填报危险作业安全报告表,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扣单位安全奖400元,扣单位安全员当月安全奖。
6、在高陡或有裂缝的边坡底下或其他需要监护的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安全员不制止,不提出建议,扣安全员当月安全奖。
7、将爆破器材擅自销毁、转借、出售、遗弃、丢失或赠送他人,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100分,扣单位3个月安全奖,有关责任人离岗。
8、在爆破器材被盗、被抢、丢失后不立即报告,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100分,扣单位6个月安全奖,有关责任人离岗。
9、重伤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在1小时内,轻伤、险肇事故在12小时内未报安全部门,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2分;发生死亡事故不立即上报,加扣主要责任单位当月工资的10%;对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按事故管理权限,无特殊情况在15天内不组织事故调查分析的,每次扣组织单位领导岗薪2分。
10、安全管理台帐有欠缺的,每项扣安全员安全奖的20%。
11、班组安全学习活动有下列情形的,对单位进行处罚。(1)班组活动造假,每次扣300元。
(2)检查时不提供安全学习记录本,每次扣300元。(3)班组活动有欠缺,每次每项扣100元。
六、环境保护考核
1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环境污染事故,扣责任单位领导岗薪5分,扣单位1月个安全奖,扣主要责任人3个月安全奖;5000元以上的,扣责任单位领导岗薪10分,扣单位3个月安全奖,主要责任人6个月安全奖。
2、出现油料、垃圾等有害物外排,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2分。
3、环境卫生差,每次扣单位领导岗薪5分。
4、车辆运输途中漏矿污染环境,每次扣责任单位领导岗薪5分,如车厢未按规定添塑堵缝,扣责任人当月安全奖的50%。
5、破坏矿区花草树木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砍伐树木200元/棵,损坏花木50元/棵,破坏草坪50元/m2。
七、重复违章,隐患在整改后再次发现和重复出现的安全环保问题,均按上述规定加倍处罚。
八、对单位领导岗薪、安全奖均按月考核,累计不超过100%。
九、各单位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附则
1、本考核办法自2011年2月10日开始执行,矿内其他规定与本办法重复之外,执行本办法,未涉及或不具体的部分,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篇6:炼铁厂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编号:ZT/GC-LT-011 为规范炼铁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高环保除尘设施的使用率,减少炼铁厂厂内粉尘污染,保护和改善职工作业区域环境,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健康,确保除尘设备正常化、有序化管理,使炼铁厂环保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特制定此管理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炼铁厂所辖区各部门。
二、环保管理
2.1成立炼铁厂环保工作小组 2.2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 2.2.1组织机构 组长:厂长
副组长:设备副厂长
组员:各车间、科室第一负责人、各车间专兼职安全员 2.2.2职责划分
炼铁厂厂长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设备副厂长主管现场工作,各车间、科室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日常环保管理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各车间专兼职安全员是所属车间环保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车间环保监控、联系工作。
2.3安全科及各车间建立环保台帐
2.3.1安全科负责建立的台帐包括:全厂的环保台帐、环境污染考核台帐。
2.3.2各车间、部门台帐包括:本部门环保设备台帐,环境设施运行台帐,环保设备检查和维护台帐、环保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
2.4各部门对本单位重大环境因素的污染事故负责报告和对持续改造工作进行跟踪,并将改进情况及时向安全科汇报,安全科必须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和总结。
三、具体内容
3.1各车间、科室污水、悬浮物、烟尘等污染物必须做到零排放。
3.2车间、科室对安全科下发的有关环境整改方面的通知单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回复。3.3车间、科室必须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证环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率和完好率。
3.3.1安全科负责检查、督促各车间(科室)整改除尘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检查、考核环境污染。
3.3.2生产科负责联系各除尘卸灰口拉灰车辆联系工作,对除尘点区域卫生有检查、督促整改、考核的权利。
3.3.3设备科负责除尘设备、设施所属车间备件申报、督促备件到货及联系配合车间检修除尘设备等工作,定期对环保除尘所属车间进行设备检查,督促整改,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3.4高炉车间重点控制高炉出铁场烟尘,执行标准化操作加强高炉炉前系统烟气控制,避免红色、黄色有害烟气、粉尘外溢。
3.3.5高炉车间重点控制高炉高架矿槽粉尘,执行标准化操作加强大综原燃料粉尘控制,避免红色、黄色、黑色等粉尘外溢,对槽下振动筛、皮带机头、机尾积尘罩加强管理维护,提高除尘风机吸风口的利用率。
3.3.6高炉车间定期检查除尘附属设施的完好程度,对除尘附属设施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定期对除尘管道进行检查、清灰,确保除尘设备的良好。
3.3.7铸铁除尘车间重点控制除尘风机的正常开机率和设备完好率,定期对除尘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除尘管道进行清灰,加强除尘系统烟气、粉尘的控制,及时清灰、卸灰,保证除尘设施正常运转,避免有害烟气、粉尘冒出。对卸灰加湿设施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干灰能够加湿,避免二次扬尘。
3.3.8维修车间对高炉区域内的除尘设备及附属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修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3.3.8电仪车间对炼铁厂区域内的除尘设备及附属设施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修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3.3.10原料车间应重点控制原料中夹杂的废物、垃圾,禁止向原料输送带上乱扔垃圾、废料,避免堵塞除尘设施下灰口,减少除尘风机的排废次数,提高除尘风机的利用率。
3.3.11高炉车间应重点控制炉前、槽下振动筛及皮带的废物、垃圾,禁止向皮带积尘罩、炉前各吸风口乱扔垃圾、废料,避免堵塞除尘设施下灰口,减少除尘风机的排废次数,提高除尘风机的利用率。
3.3.12喷煤车间重点控制除尘风机的正常开机率和设备完好率,定期对除尘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除尘管道进行清灰,加强原煤供料系统粉尘的控制,保证除尘设施正常运转,避免粉尘冒出,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除尘设备正常使用。
3.4各部门必须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杜绝作业现场的油污乱涂乱抹现象,达到定置到位、管理到位、维护到位,使职工工作作业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3.5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到标准排放,使生产不至于对周边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四、环保设施的管理,凡使用环保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
4.1环保装置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4.2环保装置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4.4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4.5加强管理,调整好配风系统,防止滴、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4.6除尘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要认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4.7实行环保装置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装置如发现有问题,环保装置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安全科提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由安全科上报公司,经公司环保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停机检修。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装置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4.8定期对重点环保装置进行检查﹑监测,检查﹑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随时检查各单位环保装置运行记录和运行档案。
五、考核
5.1高炉炉前除尘系统因高炉工艺操作、炉况不顺、造成铁口喷溅严重黄烟外溢,考核高炉车间100-500元。
5.1.1高炉炉前除尘系统因铁口来风未及时堵口,造成铁口喷溅黄烟外溢,考核炉前大班长70元、班长50元、炉前副工长30元。
5.1.2高炉炉前除尘系统因铁口维护不良、铁口潮、开孔不够圆滑、烧氧考核前大班长50元、班长30元。
5.1.3高炉炉前除尘系统因各吸风口阀门开关不到位,各积尘罩检修后未及时恢复、渣铁沟盖板未规范衔接覆盖,考核炉前副工长50元、炉前大班长50元、炉前班长30元,工作安排负责炉前工30元。
5.1.4除尘系统因各吸风口无护网或管理不善致使废旧杂物、垃圾被吸入除尘器内,致使铸铁除尘车间设备需排堵,调小风门开度或停机,考核炉前副工长100元、炉前大班长70元、炉前班长50元,车间主任连带考核50元。5.1.5炉前除尘设备附属设施未定期点检、维护、保养,考核高炉车间100元。
5.2高炉高架料仓矿槽除尘槽下振动筛筛板盖未盖、积尘罩观察门未关,考核槽下负责人100元,上料班长50元,车间主任连带30元。
5.3矿槽除尘系统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将废旧杂物、垃圾混于料矿中,致使被吸入除尘器内,致使铸铁除尘车间设备需排堵,调小风门开度或停机的情况,考核原料车间、高炉车间各100元,主任连带50元。
5.4环保除尘设备必须保证正常运转:
5.4.1环保装置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未同时进行考核设备管理车间100元。
5.4.2环保装置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考核操作人员100元,班组长、车间主任连带考核50元。
5.4.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未建立责任制、操作规程考核铸铁除尘车间100元,运行记录未按要求认真填写、随便涂改参数或造假,考核当日岗位工100元,班长连带50元。
5.4.4环保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否则考核设备管理车间100-500元。
5.4.5加强管理,调整好配风系统,防止滴、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未及时处理跑冒滴漏现象致使除尘风量损失烟尘外溢,考核相关责任车间100-500元。
5.4.6除尘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要认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未及时完成任务致使工作无法开展考核相关车间100元。
5.4.7实行环保装置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装置如发现有问题,环保装置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安全科提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由安全科上报公司,经公司环保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停机检修。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装置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未按要求汇报考核相关车间200-500元。
5.4.8卸灰加湿系统必须保持好用,禁止放干灰,因设备损坏造成放干灰二次扬尘考核所属车间100元/次(重力、布袋除尘适用)。
5.5铸铁除尘车间、喷煤车间、电仪车间、维修车间应定期对重点环保装置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提报相关备件,否则每项考核100元。
5.6设备科定期对重点环保装置进行检查﹑监测,检查﹑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随时检查各单位环保装置运行记录和运行档案,对除尘所属车间提报备件计划应及时跟踪,督促备件到货,因备件延误造成除尘设备检修时间延长考核设备可500-1000元。
5.7安全科定期检查环保除尘设施台帐、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改项目提出考核意见。
5.7.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环管理人员管理者,每次给予考核责任者200元,责任者领导连带考核100元。
5.7.1对环境隐患整改,在规定限期内未完成的,每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六、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炼铁厂安全科
炼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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