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亳州的教育体制

关键词: 传教士

清代亳州的教育体制(精选八篇)

清代亳州的教育体制 篇1

一、清代画院处、如意馆的设立及其美术教育

清代的许多帝王和历史上许多皇帝一样爱好书画艺事, 却并没有设立正式的宫廷画院。清政府所设立的“画院”机构, 是在乾隆朝以后才得以完备的。乾隆元年 (1736年) , 清廷设立了“画院处”, 员外郎陈枚、七品官赫达赛行使画院处的管理之职, 管理其中二十多位画家。同时还在大型皇家园林圆明园内设置了内廷作坊——“如意馆”, 管辖许多名最优秀的画院画家。乾隆二十七年 (1762年) , 画院处与珐琅处合并, 宫廷院画事务主要由如意馆负责, 一直到清末都是如此。由此可知, “画院处”和“如意馆”是清代内廷画院的主要机构1。清代画院内廷供奉画家称为“画院供奉”“画院供奉候选”, 通常则称“画画人”。“画画人”也是有等级之的分, 一般分为三等, 他们都属“画院供奉”;画画人之下, 又有“画画柏唐阿”“学手柏唐阿”“徒弟”等学徒、练习生。由此构成画院内上下尊卑的等级。

清代所谓的画院在建制、职称等方面都与宋代和明朝有所区别, 其机构设置和制度既不单纯, 也不严密, 但在清代两百多年的历史上, 进入内廷画院的画家, 人数众多, 其美术教育机制与前代大致相同。同时, 西洋画家如郎士宁等人在宫廷也得到帝王的赏识和重用, 为西洋绘画教育引入中国起到了最为直接的作用, 西洋美术教育成为中国美术教育内容的一个重要部分, 这也是清代画院美术教育机制中最具代表性的内容。清代画院画家大多由地方官府依照圣旨进行选优推荐, 经考核试用后, 进入内廷任职, 也有以师徒、父子、兄弟关系而被招入宫廷的。根据粗略统计, 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一百三十余年时间里, 入内廷供奉的画家达一百四十多人。

清廷众多画家, 他们画风流派多种多样, 人物、山水、花鸟等门类齐备, 而且名家辈出, 这期间, 最为突出的变化是雍正朝开始有郎世宁吸收西洋油画画法, 创立以西法为主的新画风, 深刻影响到肖像、人物、鞍马以及树石、界画等的创作, 成为乾隆朝最富生气和影响力的宫廷画派, 西洋人王致诚、艾启蒙、安德义等, 是当时宫廷画派的主要画家。他们在为清廷服务的同时, 对当时的美术发展和教育起到了很多的影响。

二、清代的文人绘画教育

清代的文人画教育, 禀承了宋、元、明以来形成的基本教育思想, 无论是入仕还是隐逸的文人, 他们都受到了这种基本思想的影响, 文人绘画教育思想在这两个阶层中得到广泛全面的传播。无论是在内涵上, 还是在形态上都有新的发展, 集中体现在“清初四王”“四僧”“扬州八怪”和海派等画家的思想上以及他们的师承之中。

明末清初的人物画家陈洪绶擅长书法、绘画, 又能写诗。他早年绘画师法蓝瑛, 并取法李公麟、赵孟俯等人。他的绘画题材很广泛, 涉及到山水、人物、花鸟、竹石、草虫等, 造诣都很深, 尤以人物画着称于世。陈老莲属于勇于创新派人物, 然而在接受传统绘画方面, 也有自己的心得。他对于明末文人绘画中的那些流弊恶俗非常痛恨, 那些文人不能吸取古人遗留下来的精华, 却又自恃名流, 随意挥洒, 从而养成草率任意的恶习, 给予批评。从明朝末年到清代, 在“师古”的态度上和“师古”的方法上, 以及师古人与师造化的关系上, 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文人画教育思想, 是有所分歧的。明代的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卷二画诀中说:“画家以古人为师, 已自上乘。进此当以天地为师。”清代的美术教育与传承, 在关于师法的意见和师古的态度上, “清初四王”与石涛和尚, 就各持所见。

在清代的文人画教育上, 一般都是继承传统文人的艺术主张, 大量临摹古代文人绘画作品, 学习古人技法的同事, 也融入他们的思想和精神。如清初“四王”在绘画上最基本的主张是师法古人, 他们尊古的立场很坚定, 是与其摹古的绘画学习经历有着直接的关系。王时敏的山水画主要是临摹古人, 他的绘画技艺曾得到董其昌、陈继儒等人的赞许, 并给予指点, 成年后又学习临摹黄公望, 因此在绘画技法上造诣很深。王鉴年少时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 尤其喜爱绘画, 临遍了五代宋元名作, 领略了古人运笔用墨之道, 神融心会, 他善画山水, 继承董源、巨然和元四家的传统。王鉴也以临古摹古见长, 所著的《染香庵画跋》强调“学古”“正脉”。王翚精研画理, 大量临摹古人名作, 文思画艺大有长进, 在画坛上崭露头角。王原祁从小就得到了家学的熏陶, 得到了王时敏、王鉴亲授, 中年以前的传世作品, 大多临摹古人之作, 对于黄公望的画法尤其倾尽心力。“四王”关于师古方法的论说, 可以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文人画教育师古法则的典型代表。

扬州画派在清代中叶大肆兴起, 其中体现的文人画教育形态, 随着时代风尚的变化而赋予了新内容。扬州有着丰厚的经济文化基础, 清代两淮盐运使衙门都设置在扬州, 因而那些豪门贵富、巨资商家都会聚于此地。其中的徽商又喜好儒雅之风, 于是有的出资刊书兴学, 扶持教育, 有的设馆辟园, 招集名流, 一时海内文人很多都聚集在扬州。如大盐商马氏筑小玲珑山馆时, 邀请众多名士举办诗画聚会, 画家如汪士慎、金农、郑板桥、高翔、罗聘等, 多与往来。郑板桥、李鳝经常参加汪希文的勺园雅集, 高翔、方士也常常是韩江雅集座上客。许多大盐商竞相建筑馆舍庭院, 邀请文人雅士及画家长期寓居, 以标榜名士风雅倜傥。这种养士之风成为当时豪商的时尚, 商贾们所招养的文人画士, 在长期的酬唱寄居生活中, 常常教授指导主人子弟和族中后人学习绘画书法。如《扬州画舫录》记载盐商汪廷璋办私塾, 请文人画士教自己的孩子, 由此构成扬州私家文人绘画教育的特殊形态和内容。从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文人绘画教育的兴盛和发达, 这在清代的美术教育中也是一个很特别的现象。

清代初期, 曹重、朱雪田等人在上海发起组织的“墨林诗画社”, 是中国最早有明确组织的文人画会。晚清上海等地有组织的书画会建设, 构成了民间文人书画教育的重要内容, 画会代理会员作品销售的职能, 具有类似近代艺人行会的性质。另外, 这些画会的书法、篆刻带动了金石学的研究, 对清代后期文人美术教育有着重要意义。清代的文人篆刻艺术教育, 在明代取法秦汉的基础上继续向前发展, 并于晚清经赵之谦、吴昌硕等人推波助澜, 寄托于“金石”, 对书画艺术产生了深远影响, 成为晚清文人美术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芥子园画传》对美术教育的影响

清康熙年间的《芥子园画传》, 是中国古代画谱集大成之作。这本画谱按门类归纳了古代中国画理与画法的基础内容, 总结了绘画教育的基本规律, 图式选择经典, 法诀概括精辟, 编次有序, 摹刻精良2, 刊本流布广泛, 是中国古代美术教育史上最为完整、最为成熟的绘画教材。三百多年来, 《芥子园画传》成为千万后人学习绘画的范本, 一直影响今天。《芥子园画传》分初集以及续编的二、三、四集, 分别为山水、梅兰竹菊、草虫翎毛花卉、人物四卷。王概主编的《芥子园画传》立意主要在于山水画谱上其最突出的成就, 就在于“初集”山水画谱的编成。山水画谱取图式经典规范, 镌刻绘制精到, 法理简明扼要, 在中国古代美术教育史上, 堪称为惟一完善而又经典的山水画谱。《芥子园画传》二、三集所涉及的梅兰竹菊、花草虫鱼翎毛, 自从宋元以来, 谱诀之作已经层出不穷, 法式也大多已成定型。《芥子园画传》汇集了诸家谱诀之所长, 重新加工整理后, 更加系统条理化和趋于完善, 于是成为锦上添花之功, 为初学花鸟画者入门法典。

总之, 《芥子园画传》作为中国古代画谱集大成之作, 其精要有以下几点:第一, 要学习传统之法, 尤其那些经典之法。《画传》开卷就表明了这个道理, 强调了画谱教育的基本立意原则。第二, 要尊崇古法, 引之为典范。这与清初“四王”的尊古师古摹古之风是分不开的。第三, 举一反三, 参悟其法。《芥子园画传》以初学者为主要对象, 说法都是以起手时从一笔一画开始, 各有起手的方法方式, 然后举一反三, 略成形势, 复运以叁伍其法, 以至于达到变化万千。第四, 表率文人, 面向民众。《画传》的刊刻发行面主要是面向广大的后学者, 读者阶层本来是没有文人市井、僧俗工伎的界线, 然而《画传》编者的观点立场以及范本图例作者的选择, 都是以文人画为趣旨的3。

由此可见, 在《芥子园画传》的时代, 宋元以来建立的文人画教育思想, 已经成为美术教育中为民众普遍接受和推重的指导原则, 其在中国古代美术教育史上的意义尤当重视。概而言之, 中国古代文人画教育思想, 寄托了广大中国人民的感情和文化理想, 具有深厚滋华的生命力。

摘要:在清代初期, 西洋绘画传入中国, 一些西洋画家也进入清廷, 为清朝统治阶级服务, 这对清朝宫廷的美术创造和美术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清朝的美术机构画院处和如意馆的设置、文人画的教育和《介子园画谱》清代美术教育的影响。

关键词:清代,宫廷,美术教育

参考文献

[1].参见杨伯达《清代画院观》.《故宫博物院院刊》1985年第3期.

[2].嘉庆庚申刊本《芥子园画传》合集例言曰“加意镌镂, 覃心渲染.间有握管所未及者, 捉刀者及之。捉刀所未及者, 操帚者及之。以致一幅之色, 分别后先凡数十板, 有积至逾尺者.一板之工, 分别轻重凡数十次, 有印至移时者.”

养教并举的清代慈善教育 篇2

慈善事业,概要来说可以分为“养”和“教”两个方面。赡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孤寡之人,在灾难之时赈济灾民等,都属于“养”的范围,这是以暂时性地解决受赈济者的生存问题为主要目的的。这种方式当然能救一时之急,但毕竟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也就是俗话说的“救急不救穷”。同时,个人性——或者稍加延伸为家族性——的慈善活动,是不能替代解决民生问题这种官方职能,它所做的是“拾遗补缺”,只能是辅助性的功能。古语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只有让贫者真正掌握生活的技能,无论在人格上还是技艺上,都能够自立于社会,这才是对人真正的救济。而这,属于慈善活动中“教”的范围。

在中国古代传统的慈善事业中,慈善机构以“养”为主要内容,一贯都是“重养轻教”。即使有所“教”,也是重做官教育而轻生活技能的培养。以孔子之贤,樊迟请“学稼”、“学为圃”,他也很不以为然,认为这是下等人所做的事情,更遑论其他人了。比如,古代家族式的慈善机构——义庄,尽管也有“教”的内容,但主要是针对通过科举而做官的读书人进行资助,并不太涉及对于生活技能的培养。

实际上,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并不需要每一个人都成为圣人,但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衣食的保障。早在春秋之时,著名的政治家管仲在《管子·牧民》中就有名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成就圣人,也是需要“仓廪实”作为前提的。但是这种轻视现实生活技能的风气,却一直贯穿于中国社会,甚至延续至今。

养教并举的慈善思想,尤其是将生活技能的教育融入到慈善事业之中,一直到清末才逐渐为人所重视,并由此发展出中国慈善事业中的新形态。

清末是中国社会的巨变之期,西方文化的传入,对传统的中国文化影响巨大。慈善也不例外。在这一时期,由于有了不同的文化参照系统,中国的慈善家们得以对传统的慈善思想进行反思,“重养轻教”的传统因此受到严厉的批评。如清末著名的《申报》曾发文说:“今者中国各善堂‘养’则有之,‘教’尚未备,且以言夫‘养’……亦复饲以粗粝延其残喘而已……即或有义塾,以训贫孩,亦惟是略能识字文义。”受赈济的人尽管是贫穷者,但并不是乞丐,他们需要的并不是“延其残喘”,而是真正成为能够立足于社会、继而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文章中批评这种慈善“较之泰西教法,相去岂止天渊乎”,其中的差异,指的就是西方慈善机构不但重“养”,更加重“教”的方法。“授人以渔”的问题,摆在清末慈善家的面前。

清末的慈善家们開始逐渐借鉴西方慈善机构的经验,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真正意义的“慈善教育”,这种方式不再局限于简单的衣食赈济,而是注重培养人的生活技能。清末是一个特殊的时期,国力衰疲,政府对于社会的控制力下降,民间的各种力量得以发展,慈善家们皆以拯救国家、社会为己任,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这在其他的时代是无法想象的。

如清末著名的慈善家经元善创办的“经正女学”,開中国女学先河,设立了算、医、法、师范四科专门之学,并且传授纺织、绘画等技艺,目的是使学生将来在社会上能够独立谋生。他筹办的农工学堂,专门招收贫困学生,传授刺绣、织布等中国传统工艺技术,而且传授制作日本洋伞、木钟等当时的“新”技能。所谓“工艺院教成一艺,则一身一家永可温饱,况更可以技教人,功德尤无限量”。也就是说,从这里出去的贫困学生,日后完全可以自谋生路,立足于社会。毛庆蕃在天津为贫民子弟设立工艺厂,“招幼童学习粗工艺”,因材施教,聪颖者学习织布、木匠等技艺,愚钝者学习编柳条、织簸箕等工艺,目的就是“人人操一业以自养其生”。正如经元善所言,这些举措“不但恤贫,且以保富,不仅可变通赈济,亦可变通一切善堂”,在当时的社会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慈善之法。

这种思想影响到后来,成为民国时期著名的慈善家熊希龄创办香山慈幼院、张謇创办狼山盲哑学校,以教育融入慈善之滥觞。甚至更进了一步,民国时期的慈善家们,不但重视生活技能的培养,更重视对于自立精神的“心”的教育,也就是从完整的意义上,注重培养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

“养教并举”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伟大进步,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以一种更彻底的方式解决了受赈济者的生活问题,而在于慈善立场的转变——慈善的目标,不仅仅是让受赈济者解决生存的问题,而是要改变他们的弱势地位,使他们成就一种完整意义上的人格,真正转变为与赈济者处于同等的地位。慈善的终极目标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一时的急难,它也是一种培养人的方式。尽管因为各种原因,每个人生来的条件是不同的,有各种各样的差异,这种现实也许永远都无法完全改变。但是人类的一切行动,都是以消除这种不平等为目标,使所有的人最终无限地趋向于平等。

现代社会建立的各种制度,都在弥补这种不平等,保证弱势群体在世间有尊严地生活。慈善也不例外,而且由于它的对象的特殊性,它本身也就具有了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从这个角度来说,慈善事业,也就是人类消除差异,而实现人人平等、社会大同的伟大尝试!

清代进士林乐知的教育思想发微 篇3

出生于美国乔治亚州的清代进士林乐知 (1836—1907) , 是美国基督教监理会的传教士。1860年的时候, 他来到东方文明古国———中国, 并在这里工作生活了47年, 经历了跟科技进步的美国不同的历史世界和文明。他是清朝的进士, 同时还是传教士、翻译家、教育家和报人。林乐知洞悉列强外交, 他在西学传播及中西文化交流方面都有一定的贡献, 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近代政治改革。中西书院和中西女塾的创建, 中国教会学校课程的发展还有关于中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建议, 都是他在教育方面的重大贡献。研究这样一个人的教育思想, 无疑会让我们明白西学、西教和西人对中国教育近代化产生的影响, 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认清历史。

二、林乐知的教育思想

林乐知凭着自己独特的人生经历, 形成了其特有的教育见解, 影响了中国的教育近代化。

1. 林乐知对科举制的评价。

科举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为培养和选拔官吏, 而长期维持的考试制度。科举制的考试内容主要是儒家思想文化。清朝末年, 科举制腐朽僵化、空疏无用的弊端更加凸显, 各方有识之士均猛烈抨击科举制。林乐知对中国的科举制进行了彻底的批判。他认为科举制一无是处, 必须彻底废除, 否则无法改变封建落后的中国教育状况。其实, 林乐知之所以有这样的看法, 是因为他的特殊经历。他本身接受的是中西方文化共同的熏陶, 他用西方先进的教育理念衡量中国守旧的教育制度, 主张废除封建落后的科举制。但究其根本原因, 他之所以有这样的论点是因为他作为传教士被差遣来华有其自身的责任和使命, 那就是传教布道。他之所以主张废科举, 主要是为其传教布道清除障碍。而科举制所培养和造就的文人学者和儒士大夫, 受儒学思想影响甚深, 是传教士传播宗教的绊脚石。所以, 林乐知对科举制的主张是为其宗教理想服务的。

2. 林乐知的女子教育思想及对女学的倡导。

女子教育是整个教育中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且历史很悠久。中国古代受儒学教育根深蒂固的影响, 重男轻女, 从没有设立过女子学校, 其教育内容主要是“三从四德”, 以培养贤妻良母为旨归。面对中国女子教育的这种情况, 林乐知重视女子教育并积极倡导女学, 并把他的教育思想贯彻到教育实践中去。林乐知称自己:“寓华四十余年, ……无日不以当开之民智启迪华人, 而尤不能一日去诸怀者, 则惟此振兴女学, 释放女人, 以提拔女子之平等地位, 造就女人同具之才能而已。”[1]46林乐知把女学看成是富家、强国、妇女解放的根本。为了唤起中国人对妇女教育的重视, 他一再强调妇女的地位关系着国家的强弱, 如果一个国家不解放妇女就不能强大。中国要想改变贫弱的现象, 要想振兴, 就要解放女子。他著书立说, 介绍西方女子的婚姻、教育、职业、生活等状况, 以改变中国人对妇女的态度。林乐知在成功创办了中西书院之后, 又在上海开办女学。林乐知于1890年在上海筹设中西学塾, 学制10年。虽以“中西并重, 不偏依”自称, 但实际偏重西学, 以英文为主。在中西女塾的教学过程中, 格致、算学、地理等学科以及宗教, 只要学生能接受, 就都以英语教学。中西女塾初创时只有学生5人, 但随着风气渐开, 学生日益增多, 到20世纪, 成为上海上流社会女性梦寐以求的“镀金”圣地。

林乐知关于女子教育的思想, 以及为中国妇女解放所做的努力, 虽然主观上为其传教服务, 但客观上对中国人的关于妇女的思想观念起到了冲击与启迪作用, 对封建教育体制也是一个挑战, 推进了中国近代女子教育发展。

3. 林乐知的初等教育思想。

中国传统初等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学塾, 在清政府废科举制后, 建立了一些新式学堂, 但是, 这些学堂和旧式私塾本质上没有区别。因为, 这些新式学堂的教师是以前博取过功名的人, 也就是科举制培养的人才, 他们对新式教育知之甚少, 甚至一无所知。内容虽然加入了算术、地理、历史等科学课程, 但读经、讲经课仍然占有很大的比重。这就导致了新式学堂没有根本的变化。林乐知认为, 清政府当时废除了科举制, 建起了新式学堂, 尤其是为了迅速培养新式人才, 设立了很多大学堂, 但高等教育如果没有初等教育为基础, 是不可能办好的。只有以初等教育为基础, 重视新学, 才能很好地发展高等教育。

林乐知在《全地五大洲女俗通考》中论述了他的初等教育思想。他说, 西方的启蒙教育始于幼稚园, 也叫“察物学堂”。小孩子在没有读书之前, 先让他观察事物, 凡是看得见的, 够得着的, 听得到的东西, 都让他记住名字, 了解造法、用法。等到了读书识字的时候, 就能够驾轻就熟了。学新学, 就要仰赖初等教育, 等到成年就有所成了。中国没有女学, 现在推行新式教育, 又直接针对青年, 这样就好比上楼, 不经过初级台阶直接飞上去, 能不摔跟头吗?当今之日的中国教育要想事半功倍取得成效, 就应该从初等公学入手, 其实就是重视初等教育。由国家建立章程, 设立学校, 规范管理, 对学校经费、教育内容等作明确规定, 然后颁行全国, 共同遵守。如果能这样做, 实施并规范了初等教育, 那高等教育只不过是初等教育的延续, 就顺理成章了, 实施起来就容易了。

林乐知的初等教育思想, 对于当时社会来说, 是进步的而且很有启发意义。后来的壬子癸丑学制重新规定了小学教育科目, 取消了讲经读经课并废除了尊孔活动, 还增加了算术课的课时, 增加了手工、理科等课程, 这才开始推动中国初等教育崭新的时代。

4. 林乐知的自由教育理念及实践。

自由教育, 不同时代含义不同, 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这一概念。他把“自由人” (即奴隶主贵族) 所享受的以自由发展理性为目标的教育看作是自由教育。欧洲中世纪, 自由教育的内涵发生了变化, 以七义为主要内容, 变成为贵族服务的素质教育。哈佛大学, 沿袭了自由教育的理念, 成为美国学院的经典。

中国洋务运动推行, 使得林乐知接触到了中国的士绅阶层。林乐知把传教的希望寄托在了这些中国的上层人物身上。他认为:“西学必须经由精通中学之人来传播才会对中国发生深远影响, 显然这一原则既不同于洋务派保守的‘中体西用’论, 又不同于‘尽弃中学’、彻底洋化的‘全盘西化论’。”[2]他试图通过影响改变这些上层知识分子的思想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 他在中国办学, 并宣扬自己的自由教育理念。他宣扬西学的重要性, 他认为通过传播西学让中国统治阶层学习科学破除迷信, 而且可以提高教会的声望, 还可以使培养的人才能力更全面从而左右中国社会的发展。林乐知认识到单纯的宣扬西学在中国举步维艰, 应该以中学为本辅以西学, 让中国的士大夫中西兼通, 深刻认识西方文化, 从而了解中西方文化各自的长处, 让西方文化真正地融入中国。借助对中国上层士大夫的能力, 通过本土文化发扬西学, 这是林乐知独到的地方, 也是很切合实际的地方。

林乐知创办的中西书院, 也贯穿了他的自由教育理念。在教学理念、课程安排等方面都致力于通过培养西化的中国的上层统治阶层, 以达到其传教布道的根本目的。他注重英语教学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林乐知对教育的重要性认识深刻, 并通过教育工作为自己的使命服务, 虽然, 从主观上有其狭隘性, 但从客观上确实培养了一批新式人才, 而且这些人才在中国政府洋务机构以及实业计划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推进了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历程。

在中国教育近代化过程中, 传教士起了重要作用, 有着多重身份的林乐知非常有代表性。虽然林乐知在进行这些教育活动时带有很强的个人色彩, 而且具有一定的殖民性。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 这些教育活动, 对落后的中国传统教育制度造成了剧烈冲击, 启迪、引导着清政府的教育改革。到今天为止, 人们仍然能体会到, 由教会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对中国教育和社会的影响。我们应当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实事求是的分析该问题, 并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理论和实践为指针, 以广纳博取的胸怀, 研究和总结教会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成熟经验, 为加快当前改革步伐, 探索社会主义新教育的发展服务。

摘要:清代进士林乐知, 作为一个受中西方文化影响都很深的人, 他的教育思想有着独特的地方。对林乐知教育思想各个方面的探究, 能更深刻地认识其思想在中国教育近代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关键词:林乐知,科举,女子教育,初等教育

参考文献

[1]林乐知.全地五大洲女俗通考 (第1集) [Z].上海广学会, 1903.

清代亳州的教育体制 篇4

关键词:清代;清水江流域;碑铭;蔚文书院;教育

中图分类号:G5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21X(2016)03-0030-06

明清以来的清水江两岸,碑刻林立,民众但凡善举,均需刊刻一方碑铭,立于村头寨尾,以示褒奖。2011年7月,我们“行走”在清水江畔,在剑河县南加镇柳基村柳基小学操场内墙处,发现有近20通碑铭,内容涉及铺路修桥、建立场市、重建署衙、宗教信仰等,其中一组书院教育类碑铭,尤值瞩目,由《创建蔚文》(左)、《书院官绅士》(中)、《民捐输碑》(右)三通组成,但因后人挪动重立时错置,致其排列顺序有误,细辨其内容,实为《创建蔚文书院官绅士民捐输碑》。三通碑额共13颗篆字,每字长15厘米,宽10厘米,碑文竖排,由右至左楷书阴刻。《创建蔚文》,其右上角切顶斜角半方形或半菱首形,其高、宽、厚分别为186厘米、86厘米、9厘米,碑文39行;《书院官绅士》呈方形,其高、宽、厚分别为186厘米、91厘米、10厘米,碑文44行;《民捐输碑》呈菱首形,其高、宽、厚分别为185厘米、81厘米、8厘米,碑文内容因是人名,排列顺序是按由右往左、由上往下原则排定的,因此,具体行数难以确定。碑的结尾处为刊碑时间,刻有“大清道光十八年岁次戊戌小阳月谷旦”字样。《创建蔚文》刊刻了“创建蔚文书院义学序”“春谷父师具禀各宪文”“工竣遵批造册详立案文”及“议定延师考课一切章程”20条中的前17条,《书院官绅士》刊刻了“议定延师考课一切章程”中的后3条以及“官绅民苗捐田捐银姓名数目”等信息,《民捐输碑》记录着捐银、捐田者的姓名、数目,以及前任“劝捐修补义学银两、姓名、数目”。①①《创建蔚文书院官绅士民捐输碑》由三通碑组成,碑刻文字近6 000字,限于篇幅,本文除注明引文外,其余均引自该文,以下引文不再一一标明,特此说明。该碑现立于剑河县南加镇柳基小学院内。 这三通碑内容极为丰富,对研究清代清水江地区的书院办学情形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众所周知,书院在中国教育史上拥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由唐代创办迄清末,历经千余年,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清水江地区的书院教育,发轫于明,兴盛于清,然其具体运行情况,仍需进一步探明。本文即以蔚文书院为个案,着重就书院的兴办原因、人事管理、教学运行、经费筹措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能进一步细化和丰富清水江地区的教育研究,弥补此前研究的不足之处。①①与清水江流域相关的教育研究论文,已有10余篇,主要集中在近几年发表较多,而20世纪只有1篇。参见:姚炽昌:《明清时期锦屏的办学情况》(《贵州文史丛刊》1988年第4期,第67-70页),贾永坤:《论清代黔东南地区私学教育发展的特点及其影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第104-105页),李斌、吴才茂、龙泽江:《明清时期清水江天柱下游地区教育变迁——以碑刻史料为中心》(《教育文化论坛》2011年第2期,第100-106页),周冬梅、石开忠:《清水江流域教育发展述论》(《教育文化论坛》2011年第2期,第107-111页),覃娜娜、李伟:《略论清代清水江流域的义学教育》(《教育文化论坛》2012年第2期,第33-38页),范连生:《清代黔东南民族地区的苗疆义学》(《教育评论》2013年第3期,第141-143页),姜明:《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官学教育》(《教育文化论坛》2013年第3期,第103-109页),王雨容:《论明清时期清水江流域黎平地区的书院教育》(《教育文化论坛》2013年第3期,第97-102页),蔡敏、李斌:《清代清水江流域村落的兴学活动——以天柱地坌为中心》(《贵州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第78-82页),李红香、王凤梅:《清代黔东南苗疆学校教育类型及其影响研究》(《教育文化论坛》2015年第2期,第119-124页),李斌:《清代清水江流域土司宗族的兴学活动与社会变迁——以锦屏亮司龙氏土司为中心》(《贵州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第62-67页)。

一、蔚文书院之创办

蔚文书院之创办,与清雍正朝之改土归流密切相关,可以说是雍正与乾隆经营苗疆腹地的重要策略之一。正是在中央王朝极力推行“教化”的背景下,地方各级官员亦不遗余力,努力在苗疆腹地推行王化教育。在此过程中,剑河地方士绅民苗,也开始积极参与,捐资出力,创办了蔚文书院。

(一)改土归流是书院创办的前提条件

剑河地处苗疆腹地,历来被视为“化外之区”“蛮荒之地”,直到清雍正年间才以武力实行改土归流。雍正七年(1729年)六月,巡抚张广泗“讨清江叛苗,平之”。十一月,清江苗“复叛,官军讨之”,再克公鹅寨,“清江诸苗寨悉平”。雍正八年(1830年),设清江厅,②②治今剑河县柳川镇,柳川原为剑河县治所在地,2003年因三板溪水电站建设搬迁至原台江县革东镇。隶贵州镇远府,剑河正式被纳入清王朝直接控制之范围。③③雍正年间,清政府在“苗疆腹地”进行改土归流,设置“新疆六厅”,除清江厅外,还有八寨厅(今丹寨县)、丹江厅(今雷山县)、都江厅(今三都县)、古州厅(今榕江县)、台拱厅(今台江县)。参见刘显世、谷正伦修,任可澄、杨恩元纂:(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十九》,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7-30页。 柳霁地处清水江边,距清江厅“九十里,水陆一百五十里,半日可到”[1]卷2。相关文献详细记载了柳霁分县设置情况。例如《创建蔚文书院官绅士民捐输碑》就刊载了相关信息:“柳霁辟自雍正间,迄今百有余年。”据(民国)《贵州通志》载,乾隆元年(1736年),贵州镇远府天柱县设县丞,驻柳霁[2]职官表八。《黔南识略》记载,天柱县丞分驻柳霁,系厅地[3]卷13。《黔南职方纪略》记载:“其柳霁县丞虽归清江厅管辖,实为天柱县地也。”[4]卷6《清江志》记载:“柳霁地系新辟,民苗杂处,一切口角细故营员例不管理,乃拨天柱县丞分驻。”[1]卷2

清政府在雍正年间武力平定苗疆后,及时调整统治策略。一方面,随着清水江流域社会秩序的恢复,“三帮”“五勷”④④目前所见各种文献对“三帮”“五勷”的具体记载不尽相同,具体可参见李斌:《化外与王化:明清以降清水江流域的宗族与苗疆社会研究》,厦门大学2014年博士论文,第72-73页。 商人溯江而上,并且在乾隆年间就已形成市场——永隆场,柳霁地区以木材贸易为主的贸易日趋繁荣;⑤⑤《永隆场碑记》(乾隆三十五年),碑现立于于剑河县南加镇柳基小学院内。 乾隆年间,伴随木材贸易而来的就有不少福建、江西籍来到柳霁地区,为修建永兴桥而捐资。《永兴桥碑》记载了外省商人的捐资信息,福建汀州府吴圣元助银一两一钱、江西曾学章同妻吴氏银一两、福建包德臣三钱、江西鲁瑞云三钱,江西傅周南三钱。⑥⑥《永兴桥碑》(乾隆三十年),碑现立于于剑河县南加镇柳基小学院内。 另一方面,政府大力倡导教育,认为“书院之设”,可以“广教化而美风俗”[1]卷8。故采取创办书院、设立义学等方式,通过文化传播与交流的方式以达到王化与教化之目的,从而维护和巩固其“长治久安”。

(二)各级政府的大力倡导是书院创建的根本保证

清代在对待书院的政策上是有变化的,清初立国未稳,为防止士民以聚众结社,讽议朝政,“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党徒”[5]卷17,同时颁布《训士卧碑文》予以钳制。康熙朝之后,清朝在全国统治地位逐渐巩固,社会秩序渐次稳定,书院也渐次复兴。雍正朝认识到“读书应举之人,亦颇能屏去浮嚣奔竞之习”,又“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遂大力发展书院,因“书院之制,所以导进士子,广学校所不及”[6]卷72。故在雍正十一年(1733年),谕令各省督抚在省会设立书院,并拨给帑金,以资膏火。当时礼部议奏,省会书院“皆遵旨赐帑银一千两,岁取租息,赡给师生膏火”。“其余各省府州县书院,或绅士出资创立,或地方官拨公帑经理,俱申报该管官查核”。①①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5《礼部·学校·各省书院》,“雍正十一年谕”,清嘉庆二十五年刻本。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地方官员承担有教化的责任,创办书院、教化民众也就成为地方官员履职的一项重要任务。地方官员“为垂久之计”,直接参与书院的创办,“倡捐廉银,传集地方绅士,劝令捐输,各绅士俱能踊跃急公”,把创办书院看作是“非常之事”。具体到柳霁,地方官员亲自参与、过问蔚文书院的日常管理和教学活动,从“延请山长”到“甄别生童”,从生童官课的“点名给卷”到查阅“课堂文卷”,从选择义学蒙师到“查核抽背”,均一一过问,甚至过目“蒙童所读之书、所习之字”。碑文详细记载这一情况,具体而言有如下几条:一是“延请山长由县主选择,商同首士聘请,以免徇私”;二是“每年二月由县主择吉甄别生童,送入书院肄业,以昭慎重”;三是“官课,每月初八日生童自备食物,于黎明时听候县主亲赴书院点名给卷,封门发题,二更前交卷,违者不录,以昭程序”;四是“课堂文卷,经山长改正,交首士呈送县主查阅,具(再)给诸生,以效(较)优劣”;五是“义学蒙师由县主选择,非在庠及素行持重者不请,以杜冒滥”;六是“蒙童每月朔望将逐日所读之书、所习之字,亲赍县主衙门听候查核抽背,以警勤惰”。另外,“书院义学恐有漏坏必需修理”,亦需要“禀明县主筹款办理”。于此情形,《清江志》也这样写道:(县主)“政事稍瑕,即时临其处,招诸生面命耳提,会课文必亲为校阅。”[1]卷8据碑文记载:柳霁县丞和署理柳霁县丞均有捐款记录,“官特授贵州镇远府天柱县分驻柳霁理苗县加三级记录二十次金官印台捐银”,“署贵州镇远府署天柱县分驻柳霁理苗县加三级记录二十次鲁官印经芳捐银二十两”,可以说,正是地方官员的积极倡导、参与捐资活动以及亲自督学,才是蔚文书院得以创办与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士绅民苗广泛参与是书院创办的促进因素

据碑文统计,捐款的地方除柳霁城之外,还包括土司村寨以及附近的苗寨,这说明创办书院是地方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柳旁司曾福声捐银十两,汪台众寨等纷纷捐款,汪台寨有王、杨、潘、夏、涂、龙、宁、甘、陈、伍等10余姓氏共24人捐银481两,人均2两,最少的是1两4钱。另外,一看碑文就知道是苗民的捐银记录,仅汪台众寨中就有包隆香银二两、姜三旧银二两、石九谷银一两七钱、五龙旧银一两六钱。

一些地方社会组织如会馆也参与捐资助学活动。如福建天后宫捐石碑一块,义仓捐息谷一百石,变价银一百六十两。

一些商铺也加入了捐银的行列,如庆顺店捐银二两、兴顺店捐银五钱。

据碑文记载,在倡捐的化首中,绝大多数是有功名的知识分子:有贡生2人、监生4人、廪生3人、生员5人、武生1人、耆民1人等,共计16人。三块碑文中,在创建蔚文书院的过程中,除部分碑文残缺无法辨认外,尚有能辨识的捐银捐田者共计280人,有功名的地方知识分子35人,其中贡生6人,监生8人,廪生4人,生员11人,武生3人,文童2人,武童1人。为教育族属子弟,扩大家族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力,清水江流域许多家族对教育相当重视。②②有关清代清水江流域村落的兴学活动,可参见蔡敏、李斌:《清代清水江流域村落的兴学活动——以天柱地坌为中心》,《贵州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第78-82页。 柳霁书院的筹建也得益于清水江流域柳霁及其附近的村寨,也包括一些世家大族,如柳霁的吴氏,在捐资助学中仅有功名的就有12人,其中贡生有吴化鹏、吴昌言、吴昌文、吴昌荣4人,监生有吴昌璧、吴昌宗、吴昌耀3人,廪生有吴昌珏、吴囗兴2人,生员吴昌基、吴东山、吴集醇3人。③③乾隆《清江志》卷7《选举志》只记载了剑河县的举人,清朝共有举人5名,其中文举人1名,武举4名。《剑河县志》(1994年贵州人民出版社)也记载清代有功名的人数,清乾隆年间中举人1名,生员2名,贡生1名;道光年间,贡生3名,廪生3名,监生2名,生员5名,武秀才1名;同治年间,廪生1名,监生1名;光绪年间,生员4名,武秀才2名。 另外,碑刻还记载了“前署唐父劝捐修补义学银两姓名数目”,共计104人,其中生员4人,监生2人,国学1人,武庠1人,其他民众98人。在所有个人捐资中,监生吴昌璧最多,其中捐银二百六十六两,田三十九坵,计谷一百二十七石六斗,价艮五百六十一两,两者合计八百二十七两,这在“山多田少、地狭民贫”的柳霁地区尤为可贵。正是由于官府的倡导、民众的支持,所以蔚文书院在创建之初,才会“获银一千八百三十八两四钱,田九十三坵,每岁计可出谷三百三十二石八斗,照原契算,共合价银一千五百二十六两”,两项折合白银三千三百六十四两四钱。如此之多的捐款,这在经济落后、开发很晚的清水江流域“苗疆腹地”是极为罕见的。

二、蔚文书院的教学与管理

(一)书院的创建与规制

蔚文书院从道光十八年(1838年)“鸠匠兴工”到“工竣”,历时半年。据碑文记载,“建造书院义学以及文昌阁,于道光十八年三月十六日兴工,兹于九月二十六日工竣,共享遏工料及买田改基银一千八百三十八两四钱”。在修建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众多有功名的士绅参与其间,“选公正勤慎之贡生吴化鹏、吴昌言,禀生罗瀛、吴昌珏、鲍世昌,生员甘仕清、吴东山、李暄、杨厚培、许廷相,监生鲍有科、杨政新、吴昌壁、姚锺湘,武生李先培,耆民欧阳仁修随同卑职监工办理”。正是这些地方知识精英的殚精竭力,才建造出规模宏广的书院。蔚文书院建成后,有29间,“基局宏厂,栋宇辉煌,台榭池阁尤为布置”,成为“邑中一大观,有令人徘徊留之不忍去也”。书院之内还有文昌阁1所,义学5间。

蔚文书院也经历了被毁与重建的过程,在咸丰十年(1860年)因“苗乱”被毁。同治年间,县丞杜嘉荣、萧辅臣率同汪泽堡廪生鲍汝滨、监生吴必诚、绅耆李航海先后修葺,规复书院5间,厢房、过厅共9间、头门3间。经营数年,始复旧观[7]卷12。

(二)蔚文书院的教学与管理

教学与管理是书院的职责所在,能否正常有序运转事关书院的存废,制定并遵循一套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是不可或缺的,章程也就是书院教学与管理的根本保障。蔚文书院如何运行呢?蔚文书院制定了“延师考课章程”,共20条,涉及教学管理、人员聘用、经费开支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示说明,兹摘抄如下:

议定延师考课一切章程

一议延请山长,每年束修净谷六十京石,薪水净谷二十五京石。均□□□□□□□□□□□□

□□□□□合计京石分用。

一议延请山长,由县主选择,商同首士聘请,以免徇私。

一议每年二月由县主择吉甄别生童,送入书院肄业,以昭慎重。

一议生员,正课三名,每名给膏火净谷八斗,副课六名,每名给膏火净谷四斗,以示鼓励。

一议童生,正课二名,每名给膏火净谷四斗,副课四名,每名给膏火净谷二斗,以示鼓励。

一议逢科场年分,停七八九三个月膏火谷石以作宾兴,按应试名数派给各士子,务于六月二十五日集齐书院,报名承领,不得请人代替。至远出肄业者,着首士查实列名具报。如有领而不去,查出追缴,以端士习。

一议官课,每月初八日生童自备食物,于黎明时听候县主亲赴书院点名给卷,封门发题,二更前交卷,违者不录,以昭程序。

一议官课领卷不交者,下次黜名,不准应课,以谨偷安。

一议课堂文卷,经山长改正,交首士呈送县主查阅,具(再)给诸生,以效(较)优劣。

一议山长每月逢一日课文,逢三日讲书,逢五日掣笺背书,逢七日课诗,逢十日课字,以杜因循。

一议生童各具课程竹本,开列早晚功课,于清晨呈送山长查看,以严旷废。

一议生童准十日给假一次,不得擅自出入,亦不许招留闲杂人等歇宿滋事,违者逐出。

一议义学蒙师由县主选择,非在庠及素行持重者不请,以杜冒滥。

一议延请义学蒙师,每年束修净谷二十五京石,聘请,贽敬、节敬以净谷五京石变价分用。

一议义学蒙师每年务于正月中旬开学,十二月中旬解馆,如有旷废及旬日不归馆者,照扣馆谷,即辞退,另行择请。

一议蒙童每月朔望将逐日所读之书、所习之字,亲赍县主衙门听候查核抽背,以警勤惰。

一议设立首士六名,互相监理,延师考课及发□□谷一切事件。如至年老,或因发达辞退者,众绅耆再公举诚实之士接充。首士办事费用,准其开账报销,不得浮滥。

一议管役住居头门,登记出入门簿,管理一切仓廒墙垣及什物□□□。

一议书院义学恐有漏坏必需修理,禀明县主筹款办理。

一议书院义学田产房屋有无侵占坍塌损坏,首土随时具报,以备查□□□。

通过“延师考课章程”可知,蔚文书院的管理队伍包括山长、工勤人员以及首士。山长是历代对书院讲学者的称谓,最早源于唐和五代,清乾隆时曾一度改称院长,清末仍叫山长。山长是书院的核心人物,既要负责书院的组织管理工作,又要教书育人,故山长的选择至关重要。为惩其弊端,蔚文书院山长的选聘由官方决定,并同首士协商。山长的待遇:“每年束修净谷六十京石,薪水净谷二十五京石。”山长的职责主要有:生员的“课堂文卷,经山长改正,交首士呈送县主查阅,具(再)给诸生,以较优劣”;“山长每月逢一日课文,逢三日讲书,逢五日掣笺背书,逢七日课诗,逢十日课字,以杜因循”。工勤人员也是书院管理中的重要一环,管役“住居头门”,其职责是“登记出入门簿,管理一切仓廒墙垣及什物”等。首士一般由士绅经理或由诸生中公举殷实公正生童轮流充当,蔚文书院设首士6名,并且规定了首士的责权利,首士负责书院中“延师考课”等一切事件。同时,建立了首士退出机制,“如至年老,或因发达辞退者,众绅耆再公举诚实之士接充”。首士对书院的田产、房屋有无被侵占或损坏,有义务需要随时禀报,以备查考。

1.教师的选聘。蔚文书院对义学蒙师的选聘方式、选聘标准以及蒙师待遇等均有严格规定,首先,“义学蒙师由县主选择,非在庠及素行持重者不请,以杜冒滥”;而蒙师的待遇:“每年束修净谷二十五京石,聘请,贽敬、节敬以净谷五京石变价分用。”此外,还规定了义学蒙师每年在校的上班时间,“务于正月中旬开学,十二月中旬解馆,如有旷废及旬日不归馆者,照扣馆谷,即辞退,另行择请”。

2.书院的考核有岁试和科试。岁试为学政考校生员的主要考试,凡府州县学的廪、增、附生皆须应考,并且规定:“各别其文之等第,以赏罚而劝惩之。”①①参见《清会典》卷32《礼部·仪制清吏司六》)顺治九年,定岁试有六等黜陟法,考优者补廪、补增,考劣者停廪、降等,附降青衣,青衣发社学,乃至黜退为民。又可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82《礼部·学校·衡文黜陟》条下,顺治九年题准。 岁试三年一次,因全学生员皆须应试,所以定例甚严。有无故临场不到,即行黜革的处分。如因游学、患病,告假未归者,也须限期补考。科试为录送乡试的资格,其目的主要是为乡试选取成绩优秀的生员,凡生员之将应乡试者与考。凡生员科试列一、二等与三等前五名或十名者,准送乡试。清制学校的月课、季考规定很严,以督促检查学生的学业。顺治年间,上谕要求“各学教官,月加课程,不得旷废。亦不得假借督课凌虐诸生”。雍正五年(1727年)规定:“嗣后令教官按月月课,四季季考生员。除丁忧、患病、游学、有事故外,照定例严加考试。如有托故不到者,即严加惩治。三次不到者,详革。”雍正十三年(1735年),清政府颁布《讲习律例》,定为考核之法,“对各学教官,于详报月课、季考文内,将所讲律例何条、其听受者何人,逐一声明”[6]卷28。乾隆元年(1736年)进一步规定,凡月课、季考,生员有托故三次不到者,严传戒饬,“其有并无事故终年不到者,详请斥革”,自此遂成定制。②②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83《礼部·学校·诸生考课》,“雍正五年礼部复准”,清嘉庆二十五年刻本。 书院考课的方式分为官课与师课两种,府州县学的官课由地方官命题并主持,一般每月一次;师课由院长(山长)命题并主持,每月二次。所以,师生的教学情况要受地方官府的查核。蔚文书院对官课的时间有严格规定,而且是县主亲自到场,官课具体为:“每月初八日生童自备食物,于黎明时听候县主亲赴书院点名给卷,封门发题,二更前交卷,违者不录,以昭程序。”

3.生童的选拔与管理。清代书院的肄业生分生、童二等,已入学为生员,未入学者为童生。生员皆有月廪,其后增广名额,食廪者为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增广者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廪、增各有定额,凡新取进的童生只能为附学生员,简称附生。生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因此需要对生童的选拔和数量有严格控制。蔚文书院共选拔15名生童并提供津贴,以维持生计,使其潜心学业,具体而言:“生员正课三名,每名给膏火净谷八斗,副课六名,每名给膏火净谷四斗,以示鼓励。”“童生正课二名,每名给膏火净谷四斗,副课四名,每名给膏火净谷二斗,以示鼓励”。书院规定了学生的假期,即“生童准十日给假一次,不得擅自出入,亦不许招留闲杂人等歇宿滋事,违者逐出。”另外,书院对生童参加科场考试期间的补助进行了细致的规定,每“逢科场年分,停七八九三个月膏火谷石以作宾兴,按应试名数派给各士子,务于六月二十五日集齐书院,报名承领,不得请人代替。至远出肄业者,着首士查实列名具报。如有领而不去,查出追缴,以端士习”。

三、结语

蔚文书院的兴办,在教学、管理、考试、人员选聘、经费开支等方面加强管理,促进了清水江流域苗侗民族教育的发展和民族间的融合。正是蔚文书院创建后,“从此延师考课,陶铸群英,掇巍科连甲第,可为地方竚望”,造就了大批可用之才,使得清水江流域柳霁一带,“庶几自孩提以至成材,均各有所造”,“近来文教日兴,应试游庠者颇多,蒙童姿质可造,及苗民向学者亦复不少”。①①《创建蔚文书院官绅士民捐输碑》,碑现立于剑河县南加镇柳基小学院内。 可以说,柳霁书院就是清代清水江流域书院教育的一个缩影,从书院这些细致的规定中,我们不难想见,为了在中国西南边疆的苗疆腹地推行“王化”策略,到处都留下了他们办学的忙碌身影,正是教育事业的不断推进与普及,使清水江流域的少数民族人群,逐渐地融入到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来,以致到了清代末年,清水江流域开始出现了科考状元,一大批受教育的少数民族子弟,肩负起了争取国家民主、独立、自由责任,走向全国,展现他们的才华。这些现象的出现,与清水江流域书院教育的兴起及其后形成的教育传统,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致谢:本文曾在2015年11月厦门大学召开的“民间历史文献论坛”得到与会专家的批评指正,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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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清代大学预科

1.19世纪的西式预科和京师大学堂译局预科

19世纪的西式预科是在引进西方教育制度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1840年鸦片战争后, 大量的教会学校在中国内地发展起来。1845年, 美国基督教北长老会于浙江宁波创办崇信义塾。1867年改组为育英书院后, 分正、预两科。1914年又改名为之江大学, 分本、预两科, 附设高中部。甲午战争后建立的中国第一所新式大学——中西学堂的律例科, 该学堂分头等 (大学本科) 学堂, 学制4年, 二等 (预科) 学堂, 学制3年。

1902年恢复后的京师大学堂附设译局, “其译局设预备、速成二科。预备科分为二门:一曰政科, 以经史政治法律通商理财等属之;二曰艺科, 以声光电化农工医算等属之。三年毕业, 及格升为正科。”1913年译学馆改为文、理两种预科, 三年卒业。1914的北京大学设有本科和预科。

可见, 中国在19世纪就出现了预科教育。实际上, 中国近代最有名的学制中都给预科教育以一定的地位。

2. 近代学制中的预科

1902年清政府公布了由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的中国近代第一个比较系统的法定学校教育体系的章程——《钦定学堂章程》, 该年所拟订的学制被称为“壬寅学制”。“壬寅学制”规定:“大学堂全学名称:一曰大学院;二曰大学专门分科;三曰大学预备科。”高等学堂即大学预科, 《钦定学堂章程》规定的高等学堂中的法政学堂一般设2年的预科。这个学制明确了大学预备科属于高等教育范畴。

1903年拟订的《奏定学堂章程》是中国第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并以政府法令形式公布付诸实施的新学制。该学制将高等教育阶段分为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分科大学堂3~4年、通儒院5年。可见, “癸卯学制”把预科教育置于非常重要的位置, 为大学的分科教育打下了基础。

1913年的“壬子癸丑学制”规定高等教育设预科、本科, 预科3年, 本科3~4年。大学预科分预备入文科、法科、商科, 入理科、工科、农科, 如医学大学设学, 课程各不相同。此外, 师范学校本科4年, 预科1年;高等师范学校本科3年, 预科1年。

二 清代少数民族预科教育

1. 满蒙文高等学堂预科

光绪三十三年 (1907年) , 学部奏请在京师设立满蒙文高等学堂, 次年学部拟定《满蒙文高等学堂章程》, 章程规定, “本堂于設滿蒙文科之外, 并附設藏文科。”“滿蒙文科与藏文科各設預科和正科。”“本堂預科兩年毕业, 正科三年毕业;学生习完預科后始得升入正科。”本章程对满蒙预科课程及每星期教授钟点、学额及入学、退学与除名、考试及毕业奖励、学生规则、教员管理员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在满蒙文课程设置中, 正科课程较多倾向于少数民族自身文化。第一年, 满蒙文正科课程设置除满蒙文每星期10个钟点和蒙语每星期7个钟头左右外, 还开设了满蒙地理和满蒙近代史等;藏文正科课程设置除藏语、藏文外, 还开设了藏卫地理、藏卫近代史等。一些学者和研究者公认, 满蒙文高等学堂预科开了少数民族预科教育之先河。

2. 贵胄法政学堂预备科

宣统元年 (1909年) , “续拟贵胄法政学堂章程清单”总纲部分与预科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学堂以造就贵胄法政通才为宗旨, 分设正科、简易科、预备科等, 预备科二年毕业。预备科所授普通各学科及每星期授业时刻列表:学科 (每星期钟点) :“修身 (二) 、满文 (二) 、国文 (十四) 、历史 (四) 、地理 (三) 、算学 (三) 、博物 (二) 、体操 (二) , 合计 (三十二) 。”考试及奖励:正科习普通二年、预备科习普通二年、听讲班满三年, 发给修业文凭。正科、简易科毕业考列中优等者, 除发给文凭外, 分别以奖励。其预备科发给文凭, 不给奖励。此清单对贵胄法政学堂的预科年限、入学条件、学额、课程及授课时间、考试及奖励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学员主要来自满族、蒙古族、汉族的贵胄子弟。

1911年, 在北京开办蒙藏学堂。学校采取高校预备班、双语双文教学, 招生分配均实行定向, 开始形成具有现代教育性质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

3. 清代民族预科教育的延续

抗日战争爆发后, 中国共产党为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少数民族共同抗日, 决定集中力量培养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干部。1941年9月18日, 成立延安民族学院, 由于来自不同民族和地区学生的年龄和文化程度差别很大, 设置了研究班、普通班和文化班等三种类型的班级。文化班主要是补习文化, 按民族分为回民班和蒙族班, 课程主要有汉语文、民族语文和数学。普通班低年级的课程主要有中国革命问题、政治基础理论、社会发展简史、汉语文、民族语文等。普通班低年级和文化班实质上相当于大学预科。

三 清代民族预科教育的当代启示

民族预科教育在新中国成立之初, 为各民族培养了大量的高精尖人才。改革开放以来,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在全国得以蓬勃发展, 但也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文理分班划一、呆板;招生情况偏离政策初衷;生源质量参差不齐;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现状不容乐观;教材建设、课程设置不完善;科研情况难以与专业院系相提并论等。

多元文化背景下, 各民族交往密切, 少数民族基本上都会说汉语, 适应汉族文化。各少数民族的汉语水平大大提高, 以解决民族语言障碍问题为教学目标的民族预科教育的存在受到了质疑。多元文化融入民族预科教育不仅是提高民族预科教育质量的需要, 也是民族教育发展的当代使命。

民族预科教育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学生或个别汉考民的汉族学生, 不同民族的学生一般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文化是在对人性、事物、自然、社会等规律及应对办法的探索中概括和总结出来的思想。不同的地理环境、思维习惯、时代背景、观察角度, 产生了不同的文化类型。从这个观点来看, 文化具有类型上的差异, 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推行单一文化和自称代表进步与文明的文化霸权主义都会破坏自由、民主和全球安全。多元文化教育观认为, 各民族文化都是人类的财富, 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承认文化之间的平等性, 不仅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不同文化都具有其自身的特色, 更要从教育内容、教育最终结果上保证教育对文化的保存和传递。只有承认文化之间只存在差异而不存在先进与否, 才能使一种文化得以保存并不断传递下去。因此, 在课程设计上, 多元文化课程应打破以主流文化为中心的藩篱, 在强调主流文化的同时, 给予少数民族文化相同的地位与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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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毛泽东选集 (第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355

浅论清代美术教育嬗变 篇6

一、画院处、如意馆美术教育及西洋画法传教

清代是封建社会的成熟期, 也是衰弱期, 美术教育有了新的发展, 突破变现为西洋绘画的传入。宫廷设立专门的绘画机构, 制度严格。公元1644年, 清朝建立。《养心殿造办各处作成做活计清档》记载, 雍正朝养心殿造办处下设有“画画处”。在宫内供奉御用画家有郎世宁、丁观鹏、陈枚、金昆、贾全、唐岱等人。清朝画院机构的完备则在乾隆朝以后。乾隆元年, 设“画院处”, 员外郎陈枚进行管理之职, 管理其中二十余位画家。同时在圆明园设内廷作坊“如意馆”, 管辖若干名最优秀的院画家及个别玉、象犀名工, 冬季则由圆明园迁回紫禁城启祥宫。另外, 还设有“中正殿”, 掌管皇家宗教美术工程。乾隆二十七年画院处归并珐琅处, 宫廷院画事务则主要有如意馆负责, 直至清末。

众多画家胡风流派多种多样, 人物、山水、花鸟等门类齐备, 且各有名家为砥柱。如康熙朝中, 有王原祁、蒋廷锡、宋骏业、唐岱等, 师出宗正, 属正统派。焦秉贞、冷枚属参用“海西法”的新画派。雍正、乾隆两朝, 王原祁山水嫡传弟子有唐岱、张宗苍、董邦达、张雨森。焦、冷继承人有姚文瀚、陈枚、丁观鹏、金廷标、余省、余穉等, 于人物、仕女、山水、界画、花鸟诸门, 俱为一时主将, 构成了清代院画的基本面目。尤为突出的变化, 是雍正朝开始有郎世宁损益西洋油画方法, 创立以西法为主的新画风, 并于御容、肖像、人物、鞍马乃至树石、界画诸门竭力表现, 成为乾隆朝最富生气和影响力的宫廷画派。西人王致诚、艾启蒙、安德义等, 亦为该画派主要画家。

明万历年间, 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进贡明神宗的方物中, 有图画《天主像》《天主母像》, 这是近代西洋绘画开始传入中国的较早记录。明崇祯二年 (1629年) , 意大利传教士毕方济撰写了一篇向中国人讲解西洋绘画技法的著作, 名为《画答》, 但影响不大。西洋绘画在中国开始逐步受到重视, 是在清代康熙以后, 并与郎世宁在内廷受清帝尤其是乾隆皇帝的赏识器重, 有直接关系。

据《清档》记载, 郎世宁初入内廷时即奉康熙之命, 向中国画家张维邦、林朝楷以及佛延、查什巴、傅弘、王文志、全保、富拉他、三达里、班达里沙、八十、孙威风、王玠、葛曙、永泰等十多位“柏唐阿”传授西洋油画基本技法和透视法。后有学习“线画法”。在郎世宁半个世纪的内廷供奉作画活动中, 先后与他作合笔画的画家, 除了他收认的弟子外, 计有唐岱、高其佩、陈枚、沈源、姚文瀚、金昆、程志道、李慧林、周鲲、余省、艾启蒙、方琮、金廷标、张廷彦等重要画院画家。在这种合作之间, 中西画法画风相互影响, 促进了以郎世宁为代表的、融合中西画法的新体绘画在清代的重要发展。与此同时, 内廷画家焦秉贞、冷枚、陈枚等人, 则以中法为主, 参以西法, 亦形成了一类画风。由此, 构成了清代画院内中西绘画相互交流和学习的特殊教育机制。

郎世宁及其助手、学生王幼学等宫廷画家们的绘画活动, 对“线法”的教习传授, 起着示范作用。“数层千里染深穴隙而成, 彝鼎图书推重影阴而现”, 即西洋明暗画法。“总不出外宽内窄之形, 争横竖于一线”, 即西洋定点线画之法。反映了清代美术教育的新内容。

二、文人绘画教育漫衍与流变

清代文人绘画教育, 禀承宋元明以来形成的基本教育思想, 在仕、隐两种身份的广泛文人阶层, 全面漫衍, 于内涵上和形态上都有新的发展, 集中体现在四王、四僧、八怪、海派诸家及其传派的思想和师承之中。

明末清初人物画家陈洪绶 (1598年-1652年) 字章侯, 号老莲, 初学蓝瑛, 后取法李公麟、赵孟頫, 中年变法, 突破前人程式, 创为自家面目。明清两代, 大处着眼言绘画师法者认为:“画家初以古人为师, 后以造物为师。”

清代中叶, 扬州画派兴起, 其中体现的文人画教育形态, 随时代风尚的变化而有新内容。隋唐以降, 乘大运河开通之便, 扬州成为东南名镇, 经济文化有丰厚基础。清代两淮盐运使衙门设于扬州, 豪资巨富聚集此地, 至乾嘉年间, 一时繁侈甲于天下。其中徽商贾而好儒, 或刊书兴学, 扶持教育, 或设馆辟园, 招集名流, 嘉庆、道光之际, 扬州文化随盐商垄断的破产而迅速衰落。同时, 上海商业经济崛起, “海派”随之成为清朝后期最有影响的画派, 书画教育也出现了新的内容。其中最具代表性者, 一是民间文人书画会组织的出现。

明代地域画派得到发展以后, 文人画家雅集愈见频繁, 为形成有组织的画会活动, 奠立了基础。

摘要:清代美术教育的新变化, 突出表现在西洋画法传入中国以后在宫廷绘画教育中产生影响。其中, 郎世宁是重要人物。相应的变化在民间亦有所反映。文人绘画教育思想演为“师古”与“创新”两路, 各有创见, 但“师古”正脉在美术教育史上的主导地位没有动摇, 并在文人绘画教育的大众化推广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观《芥子园画传》可知。

关键词:美术教育,西洋画法,新变化,文人画会

参考文献

[1].参见杨伯达《清代画院观》, 《故宫博物院院刊》1985年第3期.

[2].参见杨伯达《郎世宁在清内廷的创作活动及其艺术成就》, 载杨著《清代院画》, 紫禁城出版社, 1993年, 第131页.

[3].参见许志浩《中国美术社团漫录》, 上海书画出版社, 1994年.

清代政治体制汉化过程及其影响探析 篇7

一、清朝政体的演变

清朝政体以“八旗制”为基础。事实上“,八旗制”并不是一个原创制度,而是努尔哈赤效仿明朝“卫所制”建立起来的。因此清朝政体在成型之初,便有汉政体的影子。“八旗制”的特点在于“以旗统人、以旗统兵”。它将居民统一纳入八旗,以“旗”为单位进行管理,从而创设了 “出则备战,入则务农”的社会行动模式[1]32。“八旗”始于牛录。“牛录” 是满人对临时性狩猎组织的一种称呼。努尔哈赤狩猎时,曾每三百人设一牛录,并推举牛录厄真一名。在狩猎活动中,每个牛录厄真会在箭头上刻上自己的名字,以证明猎物为本牛录所有。

牛录向八旗转变的过程中,显然受到了明代卫所制的影响。卫所是明代基层军事组织。“一府设卫,几府设所”,卫所又可分为千户所 (1200人)和百户所(120人),因此卫所的规模很大,一个卫所往往达数万人之众。虽然明代的卫所制存在着各种弊端,但是对于努尔哈赤而言,卫所制提供了一种权力配置方案,让他能够顺利地将权力集中起来,由此建立出一个全新的政权。

努尔哈赤时期,大金政权采取的是军事民主合议制度,其优点在于有利于权力的再生产,缺点在于不利于政权的稳定。努尔哈赤凭借着个人威望,平衡住了各方势力。皇太极继位之初,由于权力过于分散,各势力之间为争夺皇权展开了激烈的较量,权力内耗极为严重, 大清政权岌岌可危,集权成为皇太极迫在眉睫的需求。

从本质上而言,政治体制是集权工具。没有集权,就没有政治。大明是一个高度集权的政权,明朝的政体无疑是最有效的集权工具。因此,皇太极继位后,积极效仿明朝政体,先是将“大金”改为“大清”,然后称帝。为了限制八大和硕贝勒的权力,皇太极先是扩大议政范围,让每旗增派三人参加议政活动,从而起到了稀释八大和硕贝勒权力的作用。然后效仿明朝政体,建立了一套全新的行政系统,便于集权[2]34。

从牛录发展到八旗,在由八旗发展到大清,实则是一个封建化的过程,也就是一个集权的过程。清政权从产生到发展经历了一个非常短的时期,从中可以发现,政权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政体的影响。 假设明代不在辽东设立大规模的卫所,满族和汉族之间没有文化上的交流,那么凭满族自身的经济、文化,是很难在短期内实现政治形式上的超越的。纵观清政权的发展,在此后的过程中,始终在不断地吸收明政体中的积极因素。正是在明政体的基础上,清政权才得以存在和壮大。因此,在研究清政权时,不能忽略明政体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二、清代主要的政治体制

封建政体是以集权为根本目的的,清朝政体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权力监督体制;二是权力生产体制;权力监督体制以都察院为代表,权力生产体制则以内阁为代表。天聪三年,皇太极设都察院,以此限制满族王公贵族的权力。都察院设置初期,基本上沿用了明代的都察院制度,同时结合了满洲贵族原有的官制,在有所损益的基础上定制而成。都察院设承政、参政、理事等官制,大体上相当于明朝的都御史。创制之处,都察院官员人数并无定制。入关之后,清朝更加重视权力监察体制的建设。先是对都察院进行了系统性的改组,例如设细化全责,设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等。乾隆十三年,在全国范围内设十五道监察御史。都察院制度在权力制约和权力集中方面的作用十分明显,至少克服了明代宦官专权的问题。

顺治十五年,顺治帝改内三院为内阁,自此清朝内阁制度正式确立。内阁始于明太祖时期,朱元璋废宰相制度后,提拔品级较低的文官组成内阁,负责文书管理及政务咨询。清代内阁的作用和明代内阁大体上相同,在集权的过程中生产权力,由此稳固君主专制。清中期后,内阁的权力逐渐增大,并且掌握了出政大权[3]24。内阁下设六部,六部是清代主要的权力执行机构。清代的六部也分为吏部、礼部、工部、 户部、兵部、刑部等和明代的六部在职权上相同。六部以吏部为首。吏部主管天下官吏的考勤,任免等。吏部和都察院是一个相互制衡的机构。一方面吏部拥有都察院御史的推荐权,另一方面都察院有弹劾吏部的权力。清中后期,六部在机构设置上越来越繁冗。每个部门都下设数个架构重叠的机构,行政效率很低,资源浪费严重。

除上述部门外,清代还设有理藩院、宗人府等机构。理藩院主要负责少数民族外交事宜。宗人府则主管宗室事务。从总体上而言,清代政体的汉化程度很高,继承的成分多过于创新,因此必然会受到明朝政体弊端的负面影响。

三、清代政治得失评价

清代政治从总体上好过明代,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而言,是由于集权体制所造成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政治上的高度集权。清政权是由满族建立起来的。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在人口上不占优势。因此,在统治的过程中,必然十分重视权力集中。明代政体是汉族集权政体的巅峰,清政权在继承明政体方面,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4]55。高度集权的确让清朝政治趋于稳定,但是所有权力都集中在皇帝一人这里,显然不利于权力再生产, 权力一旦不能够完成再生产,就如同机体不能够完成新陈代谢,最终走向腐败和死亡。

第二,政治上的集权还引发了思想上的专制,清代文字狱频发, 对权力再生产活动起到了极为消极的影响。虽然清代的康熙皇帝曾招聘过一些耶稣会教士到宫廷中从事工作,但也只是为了满足个人兴趣,对于整个体制的更新并没有实质性的作用。乾隆时期,清朝达到鼎盛,统治者由此产生了盲目自大的思想。对于外来文化一概采取排斥的态度,由此失去了自我更新的机会,最终清政权走向衰落。

第三,特权固化。政治体制的主要目的是固化权力。清朝是由满族所建立的政权,它的政体必然是为了满足满族统治者的权力需求而存在的。清代时期,满族各阶层都能够享受到不同程度的各种特权,而汉族几乎无任何权利可言。虽然清政府吸纳了不少汉人出任官吏,但是却采用种种制度来限制汉族官吏的数量和权力。在中央权力机构中,满洲贵族更是占绝对优势。在地方上,情况与中央类似,而且布防了大量军队,以牵制汉族官员。由于特权阶级是最大的权力消费群体,而不是权力生产群体[5]46。因此,清政权最终给好逸恶劳的特权阶级消耗殆尽。同时民族矛盾长期积累,最终激化,从而导致了太平天国及辛亥革命等反抗运动。

第四,机构设置重复。清代统治者为了集权和制权的目的,往往在一个机构中设置多个同类型的官制。采用满正、汉副的模式。满族官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及自身所拥有的特权,安排了大量满族子弟充任一些闲职,或是干脆吃空饷。由此各部门最后变得十分臃肿,或是位高权轻,或是有名无实。由于皇帝不信任官员,各官员之间以相互弹劾来博取皇帝的宠信。由于相互掣肘,权力内耗十分严重,根本不可能自我更新。此种恶果,在晚清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清末体制改革中最大的阻力,实则并不来自于上层,而来自于中下层的汉族官吏。对于汉族官吏而言,一旦体制改革后,将可能被清除出这个体制。 因此,在改革讨论之处,便相互攻击。

第五,吏治腐败。纵观整个清代,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官员并不是很多,大体上也就两万多人。但是每个官员手下都有一批吏员, 从事具体的行政工作。据粗略统计,有清一代,底层公务人员大体上有160万之多。这部分人收入微薄,在体制内地位很低,且没有实质保障,因此很容易走向腐败。清代官员的流动性很大,而吏的流动性几乎没有。因此,作为权力的实际执行者,吏员腐败所造成的危害,实则比官员更为严重。清代后期,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吏员架空官员权力的情况。

第六,官员腐败。从表面上来看,官员腐败是由不合理俸禄制度所造成的。实际上,问题的根源在于体制内的权力分配模式不合理。 封建体制是高度封闭的体制,所有的权力都是由君主所生产的。君主通过科层体制将权力层层转移给下级官员,官员的利益和他掌握的权力量有直接联系。权力掌握得越多,越能够分配到更多的利益。因此,下级官员必然会采用贿赂上级官员的方式,来分配到更多的权力。因此即便采用所谓的“养廉银”制度,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以钱谋权的局面。

清代经学家胡培翚教育思想述略 篇8

一、教育学生要做到通经致用

通经致用,就是指通晓儒家经术以达实用之目的。它是儒学核心价值观念之一。古之经学家,常把通经致用作为一种中心观念和核心价值而加以标榜与提倡。作为一个经学大师,胡培翚也是如此。

首先,胡培翚把通经与立志辩证地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他要求士子为学务必先通经与立志。胡氏在《泾川书院志学堂记》一文中提出“:士子之学,必以通经为先,而志尤不可不立。朱子云:‘书不记,熟读可记;义不精,细思可精;惟有志不立,直是无着力处。’王文成公曰‘: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虽百工技艺,未有不本于志者。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飘荡奔逸,何所底乎?’二者所言至深切矣。”[1]456由此可见,胡培翚把通经与立志看得非常重要。他鄙视那些有畏难情绪而不立志、不从事于经的人,说他们“是不自重其身,甘为庸下之归”[1]456。胡培翚所提倡的立志,就是要求学子要有志于经学,他认为“:士苟有志于经,则必熟其本文,详其注释,深求乎圣贤立言之旨,以得乎修己治人之方。苟读之而茫然无得于心,即或有一知半解而自矜自是,不知亲贤取友以集其成者,皆志之未立也。”[1]456在胡培翚看来,学子如果有志于经书,就必须认真熟读经文,详细了解经文的注释,探求经文之中所包涵的深意,这样才能得到修己治人之良方。

其次,胡培翚认为要做到通经,还要以博学敦行为务。道光十二年(1832)泾川书院志学堂落成,胡培翚有感于此,写下《泾川书院志学堂记》劝勉学子“:泾之先贤讲明正学、著为事功者甚多,近日先达诸公亦多以博学敦行为务,著述斐然,皆诸生所宜法者。”[1]456胡培翚认为通经与博学敦行是辩证联系在一起的,他说“:夫经者,制行之准然,非寻章摘句之谓,必体验乎圣贤修己治人之道,以淑身心,而求为约,先求为博。”(《惜阴书院别诸生文》)[1]486很明显,他认为通经能“体验圣贤修己治人之道,以淑身心”,也即上文提到的“深求乎圣贤立言之旨,以得乎修己治人之方”,这就是胡培翚眼中通经与敦行的关系。他还说“:学不博,则无以扩所知而进于高明光大之域。”(《送程中允春海之任贵州学政序》)[1]438可见,胡培翚认为博学、通经、敦行是相辅相成的。当然,胡培翚并非一味地求博,他的“而求为约,先求为博”思想是从为学的实际情况出发的。俗话说“厚积薄发”,士子若想通经,没有做到博览群书是取不到通经致用的效果的。胡培翚的“求为约,先求为博”的思想,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二、反对沉溺、抄袭时文,为学应不为科举所累

清代学者眼中的时文,就是八股文,也称制艺。学子们学习八股文,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应付科举考试。为此,八股文成了官私学校的必修课,也“成了决定去取的唯一标准”[2]101。如此而选拔出来的人才“,孔孟理论讲得头头是道,实际知识和才能往往一无所知,一无所有”[2]102。因此,八股文也成了时人抨击的对象。如乾隆三年,兵部侍郎舒赫德曾上奏章:“时文徒空言,不适于用,墨卷房行,辗转抄袭,肤词诡说,蔓衍支离,苟可以取科第而止。”[3]2150要求废止八股文。李鸿章也提出“:小楷试帖,太蹈虚饰,甚非作养人才之道。”[4]53

和许多经学家一样,胡培翚对时文(八股文)也持否定的态度,他说“:今士子多敝其力于时文,株守兔园册子,竟不知此外有何学问。其下者,又或抄袭雷同,日思为窃取科名之计。即以时文论,亦恶劣极矣,尚安有人才出其中哉?”(《泾川书院志学堂记》)[1]456胡培翚对这种沉溺于时文并株守模式、为窃取科名而抄袭雷同者深恶痛绝,他时时提醒士子们不能为科举所累,不能不学无术。他称那种为时文所累、于制艺中求制艺的人为陋者,认为这些“陋者乃徒于制艺中求制艺,雷同抄说,师师传效,甚至六经、子、史终其身不一寓目者,所在皆有。”(《送程中允春海之任贵州学政序》)[1]438

胡培翚反对士子沉溺于时文,他说“:夫经者,制行之准然,非寻章摘句之谓,必体验乎圣贤修己治人之道,以淑身心,而求为约,先求为博。史者,经世之资然,非一知半解之谓,必参究乎古今因革损益之宜,以裕猷为,而识其大,勿识其小。至文也者,本经史所得,发为词章,达则润色鸿业,穷亦修辞明道,岂区区以帖括争能哉?”1]486当时两江总督陶澍在金陵博山之南建成惜阴书院,课以经、史、文三者,每日讲求有用之学,胡氏称其“立教可谓善矣”[1]486。后来,陶澍延请胡培翚任书院山长。胡氏在惜阴书院也课以经、史、文三方面的内容,讲求实学,此举曾得陶澍大力称赞,并称“:往时卢抱经、钱竹汀、姚姬传诸先生尝主斯席,皆以实学为教。今又得胡先生为之提倡,吾见其风气蒸蒸日上也。”[1]486

胡培翚反对那些不学无术、投机取巧的应试者,他心目中真正的士子们应是“本之经传注疏、宋儒理学之书参之子、史、百家之说以究其理,以赡其辞,熟读汉、唐、宋古文以充其气,熟读前辈时艺之佳者以习其法,程其平居则博观载籍,汲汲皇皇,若惟恐不得乎圣贤立言之旨,而其于天文、地舆、河工、水利、积貯、教化、武备、刑法、治世诸大政,无不讲明切究,熟悉于中”。士子们若能做到这样,当他们一旦走进考场“,则直抒其胸之所得,而清奇浓淡之迹不拘焉。夫如是,称心而出,无抄袭之弊,无寒俭之容,无依仿束缚之态,其文自必见赏于有司。由是而登仕版,以其学之所得为世用,亦必有裨于国家。即或毕生不遇,而以其学之所得,涵养身心,亦必不至穷而失其守。以律己以教人,博闻多识,廉正自持,循循里闬中而一时式为仪型。”[1]486这样的士子是真正做学问的人,与那些“懵然无得,徼幸科名,朝荣夕悴者”(《钟山书院课艺序》)[1]486,不啻有天壤之别。

三、教学以培养人才为先

胡培翚先后到过钟山、泾川、娄东、云间、惜阴等书院,他从书院的教学实际出发,认为书院应以教育士子、培养人才为己任,他说:“自古治天下,莫不以培养人才为先。”[1]486

在培养人才方面,胡培翚有自己的人才观。他认为“:国家设立书院,造就人才,原欲其讲明修己、治人之道,备他日任使,非徒以膏火月廪,周其空乏;亦并非望其博取科第,为一身之荣已也。”(《泾川书院志学堂记》)[1]456这对那些妄图借助书院以博取功名、为一身之荣者,无疑是一种鄙视。在泾川书院志学堂落成之时,胡培翚曾教诲弟子“:诸生当思未得第以前,立身行己以何者为修省之资。既得第以后,居官治民以何者为敷施之本。”(《泾川书院志学堂记》)[1]456道光二十二年,胡培翚61岁时,因战事和足疾复发,他辞却惜阴书院山长一职。临别时,胡培翚对士子们说了一段语重心长的话“:自今以往,愿诸生日有就,月有将,无忽乎惜阴之称,无昧乎经、史、文之义,无急功名而抱气节,无骛浮华而忘实践。异时羽仪王国,本所学以用于世,俾朝廷收得人之效,与周之治内治外比烈焉,是则余之所深望也夫。”(《惜阴书院别诸生文》)[1]486

胡培翚就是这样一位品德高尚、学问渊博的经师及教官,他安心教职,以造就人才为己任;他殚心积虑,致力于磨砺士习,培养士气,使士子们学有所成,为国所用,为当时的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史称其“每至一处,负笈从之者恒数百人。所成就,半海内知名士。卒之日,四方吊者万人”[5],真可谓桃李满天下。弟子中较为杰出的有汪士铎、杨大堉等人。

胡培翚是以考据见长的皖派经学家,他不像其他乾嘉考据学者那样专注于故纸堆、专门从事于考证做精专之学而不关心民生,而是在做精专之学、从事于繁复的礼学考证之外,也能矫正乾嘉考据学者隔绝学术与现实人生之间的联系,并将学术与经世济民相结合,张扬礼学的经世功能,希望通过对礼学的践履来恢复礼制秩序,推行礼乐教化,进而实现关注民生、关注国事的愿望。胡氏撰著《仪礼》新疏,也与他坚持认为礼学具有经世致用的效能有关,其云“:念《仪礼》……冠、昏、丧、祭,切于民用;进退、揖让,昭明礼意。若乡邑中得一二讲习之士,使众略知礼让之风,即可消兵刑于未萌。此翚所以急欲成书矣。”[1]489有学者称胡培翚“生平行事,无不切合世用”[6]20,确属公允之论。他自己也曾说“:翚之始志,思欲效用于世。”[1]488因此,胡培翚的教育思想能体现出经世意识,也就不难理解了。

参考文献

[1]胡培翚.研六室文钞[M]续修四库全书(150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乔润苓.论清代八股文[J].内蒙古大学学报,1988(1).

[3]赵尔巽等.清史稿[M].中华书局,1977.

[4]李鸿章.筹议海防折[A]洋务运动(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

[5]绩溪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绩溪县志[M].黄山书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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