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与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关键词: 企业

双汇与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精选7篇)

篇1:双汇与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第二届案例分析大赛

案例分析报告书

题目:

双汇与瘦肉精事件分析

参赛团队名称 参赛队长 参赛组员 指导老师 团队联系方式

一、双汇集团介绍-------------------2

(一)双汇集团简介----------3

(二)双汇集团发展历程----------3

(三)二、双汇企业文化----------5 双汇经营环境分析-----5

行业内部分析:----------------5

(二)双汇企业竞争力分析-------------5

(三)双汇产品分析:------------------5

一、“碰”出来的机会。-------5

二、新品开发超细分化。----5

三、从“雀巢模式”到“可乐模式”。------------------------5

四、失败产品为何“短命”?--5

(四)双汇销售分析---------------------5

渠道为王-------娃哈哈的“联销体”:-------------------5

三、双汇企业社会责任感分析----------6

(一)哇哈哈慈善捐款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哇哈哈与农村产业的关系------------------错误!未定义书签。

1、娃哈哈农村生产基地------------------------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瘦肉精事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瘦肉精事件的始末---------------------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瘦肉精事件对双汇集团的影响-------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双汇集团的应对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关于娃哈哈的发展建议---------10

(一)未来发展分析以及展望、----10 1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走多元化发展道路,--------------------错误!未定义书签。

2走国际化道路,提高品牌的国际知名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完善电子商务,增加销售渠道----错误!未定义书签。4创新娃哈哈的营销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联销体”发展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本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联销体惊醒改进:---------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其他企业借鉴------------------10

六、案例总结----------------------------10

(一)行业市场分析---------------------5

一、双汇集团介绍

(一)双汇集团简介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目前总资产100多亿元,员工60000多人,年产肉类总产量300万吨,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10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0位。双汇集团始终坚持围绕“农”字做文章,围绕肉类加工上项目,依靠“优质、高效、拼搏、创新、敬业、诚信”的企业精神,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企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80年代中期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足1000万元,1990年突破1亿元,2003年突破100亿元,2005年突破200亿元,2007年突破300亿元,2010年突破500亿元。

双汇集团是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型食品集团,在全国12个省市建有现代化的肉类加工基地和配套产业,在31个省市建有200多个销售分公司和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每天有8000多吨产品通过完善的供应链配送到全国各地。双汇集团在日本、新加坡、韩国、菲律宾等国建立办事机构,开拓海外市场,每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1亿美元。双汇集团坚持用大工业的思路发展现代肉类工业,先后投资40多亿元,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4000多台套,高起点、上规模、高速度、高效益建设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业为主,养殖业、饲料业、屠宰业、肉制品加工业、化工包装、彩色印刷、物流配送、商业外贸等主业突出、行业配套的产业群。

(二)双汇集团发展历程

1958年7月 集团公司前身——漯河市冷仓成立 1969年4月 变更为漯河市肉类联合加工厂 1984年7月 万隆当选厂长

1992年2月 第一支“双汇”牌火腿肠问世 1994年1月 合资成立华懋双汇集团有限公司

1994年8月 以漯河肉联厂为核心组建并成立双汇集团 1996年9月 双汇食品城一期工程全部竣工 1997年7月 双汇集团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

1998年12月 “双汇实业”5000万A股股票在深交所成功上市 1999年12月 “双汇”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1999年12月 双汇集团被列为国务院512家重点企业 1999年12月 漯河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成立 2000年12月 双汇工业园二期工程全面竣工投产

2000年12月 双汇集团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 科研工作 2001年5月 肉制品车间通过对日出口注册

2001年12月 双汇集团技术中心被评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 2002年2月 与日本火腿公司合资成立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 与杜邦合资成立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 唐山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投产 2002年12月 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投产

2003年2月 与日本吴羽、日本丰田合资成立南通汇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3年3月 双汇工业园三工程开工建设 2003年9月 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2003年10月 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2003年12月 双汇集团通过ISO4001认证 2004年4月 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2004年5月 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2004年7月 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投产 2006年10月 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2007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中国名牌农产品 2007年荣获农业部颁发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2008年4月 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2008年7月 哈尔滨北大荒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2008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慈善奖

2008荣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2008年荣获中国肉类协会颁发的中国肉类食品行业强势企业 2009年6月 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2009年8月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2010年8月 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项目投产 2011年3月 中央电视台曝光双汇瘦肉精事件 2011年9月 南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2011年11月 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投产

(三)双汇集团企业文化

改革与创新是双汇文化的核心。

双汇集团凭着“优质、高效、拼搏、创新、诚信、敬业”的企业精神,以“产品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高于一切,双汇品牌形象和信誉高于一切”为质量方针。

二、双汇集团经营环境分析

(一)行业市场分析

饮料行业内部分析:

(二)娃哈哈企业竞争力分析

(三)娃哈哈产品分析:

一、“碰”出来的机会。

二、新品开发超细分化。

三、从“雀巢模式”到“可乐模式”。

四、失败产品为何“短命”?

娃哈哈产品的GE矩阵分析:

(四)娃哈哈销售分析

渠道为王-------娃哈哈的“联销体”:

三、双汇企业社会责任感分析

四、瘦肉精事件

(一)瘦肉精事件始末

(二)瘦肉精事件对双汇集团的影响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对“瘦肉精”事件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半个月后,3月31日,双汇集团在公司总部所在地漯河召开万人大会,公开宣布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决定。

3月15日以来,济源双汇一直停产整顿。截至3月31日,预计损失3100万元。目前公司鲜冻品的日发货量已恢复至3月份上半月平均值的89%;肉制品的日发货量已恢复至3月份上半月平均值的71%;日回收货款9000多万元,已恢复至3月份上半月平均日回收货款的72%。部分地区产品下架,企业的市场、品牌信誉和经济效益都遭受了损失,在资本市场上也引起了连锁反应。据了解,半个月来,影响销售逾15亿。预计3月份减少各类税收8500多万元,给地方财政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双汇的品牌美誉度受到巨大伤害,双汇用20多年时间铸就的放心肉品牌受到质疑,损失难以估量。

双汇发展同日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10亿8928万元,同比增长19.61%。预计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亿元-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2.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373-0.445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2.5%。

(三)双汇集团的应对措施

行动之一:生猪逐头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从3月16日起,双汇集团实施生猪屠宰“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旨在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

近日,笔者应邀在双汇集团股份屠宰厂生产车间参观中看到,生产流水线多道工序前双汇员工各司其职,生产线运转井然有序,一切如常。笔者在一个“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的标识牌前停了下来,只见工作案上摆放着试剂条,检验检疫和品管人员在忙碌地进行“瘦肉精”逐头检验。检验检疫人员告诉笔者,为适应生猪屠宰“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的需要,3月16日以来,厂里又新增加了不少技术人员和设备。据双汇集团一位高管告诉笔者,改生猪屠宰“瘦肉精”“抽检”为“在线逐头检验”,全年预计增加“瘦肉精”检测费用3个多亿。

为安全不惜成本,不计代价,双汇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毫无疑问,实施“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后,双汇的产品将更加安全、放心。

双汇集团引进先进的检测仪器对“瘦肉精”进行检测 行动之二: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双汇集团引入独立监督机构,建立产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制。目前,双汇集团与产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签订了食品安全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据介绍,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作为当今国内同行业最大的跨国公司,曾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品检测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将对双汇集团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内控体系进行全方位的第三方监督审核和检测检验,并定期向企业和社会反馈结果,以期走出一条全新的食品安全监督模式,确保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

有关专业人士认为,双汇集团引入独立监督机构,建立产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制,不仅是对本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内控体系的一个完善,同时,对国内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也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行动之三:建立索赔机制 把好上游关

近日,双汇集团向广大供应商重申了旨在强化源头控制的索赔制度。制度规定,双汇集团生猪收购头头检验,原辅料进厂批批检查。供应商供应的生猪和原辅料要确保安全,供应前要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保证不采购有“瘦肉精”的生猪,不交售有“瘦肉精”的生猪,凡提供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料的供应商,除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按“问题生猪”或“问题商品”价值的两倍进行索赔;供应商供应的各类物资,必须证件齐全、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无论是供应商还是企业职工,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决不让一头“问题猪”和“问题原料”流入双汇任何一个工厂。行动之四:警钟长鸣 设立企业安全日

牢记教训,警钟长鸣。双汇集团将今后每年的3月15日设为“双汇食品安全日”,同时成立“双汇集团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邀请肉类行业、食品行业、公共媒体、政府监管部门等外部专家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建立企业食品安全奖励基金,并于每年3月15日“双汇食品安全日”期间,对坚守食品安全的供应商、销售商进行公开表彰、奖励;设立举报制度,彻查、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责任者。以此让“产品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的企业理念,深深植根于双汇集团广大干部职工的脑海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确保食品安全长治久安。

行动之五:发展养殖业,上下游联动保安全

“双汇集团将加快发展养殖业,进一步完善双汇产业链。屠宰加工厂建到哪里,养殖场就跟到哪里。围绕工厂配套建设年出栏50万头的养殖基地,并配套建设年产20万吨的饲料加工厂,以此来保证对上游生猪资源的安全控制。”万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言之凿凿。

在大力发展自有养殖业的同时,双汇集团宣布还将进一步调整采购渠道。采购重点要向规模化养殖场转移,与其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并同时签订生猪交售承诺书,保证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在原辅物资采购方面,与实力强、质量好、讲信誉的大企业进行战略合作,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并由集团公司“技术、品管、采购、生产、管理”等部门组成认证小组,到供应工厂进行供方评审,保证质量控制体系等符合双汇的产品质量要求,确保进厂原辅料安全可靠。

毫无疑问,上述措施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提高双汇集团对上游产业链安全的控制力,把食品安全的生产能力提高到一个新高度,推动双汇集团实现更稳定、更健康的发展。

科学、专业、权威的检测结果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1年4月18日8:00,河南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辽宁省、河北省、甘肃省、海南省、广东省、青海省、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深圳、石家庄、哈尔滨、沈阳、长沙、昆明、西安、成都、长春、青岛、宁波、清远、阜新、鞍山、漯河、金华、宜昌、绵阳、日照、遂宁、望奎、本溪、怀化、汕头、衡阳、盐城、黑河、潍坊、淮安、葫芦岛、鹤壁、咸宁、佛山、克拉玛依、上饶、皋城、靖州、江门、滁州、梧州、淮南、明光、遵义、东营、吉林、兰州、福州、晋城、安庆、西宁、台州、莱芜、合肥、东莞、鹤岗、来宾、德兴、惠州、万州、泾县、池州、苏州、济南、徐州、运城、济宁、莱阳、黄冈、许昌、常德、绥化、朝阳、芦山、威海、德州、滨州、阳泉、乌兰察布、十堰、呼和浩特、高安、沧州、景德镇等100多个省、地市的质检、动检、畜牧、工商等部门抽检结果,双汇产品全部合格。其中北京市食品办、工商局采用2008年奥运会时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抽检了“双汇”33个熟肉制品样本,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五、关于的发展建议

(一)未来发展分析以及展望、(二)其他企业借鉴

六、案例总结

篇2:双汇与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事 件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3·15特别节目的曝光,河南孟州等地使用瘦肉精喂猪,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当地的动物检疫机构形同虚设。“毒肉”不仅进了南京的菜场,还被顺利地卖到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公司。而双汇所宣称的“十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的检测。双汇,国内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上了黑名单,不啻一场行业地震。

“瘦肉精”

“瘦肉精”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如果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的确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国内外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

“瘦肉精”9年前已被禁用

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 “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规定表明,只要生产或者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即使没有造成人身损害后果,也可要求10倍赔偿。

之前的“瘦肉精”事件

2001年,包括北京、天津在内九个省市的23家养殖场被发现违规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2002年,广州某饲料生产公司违规添加“瘦肉精”导致480多人中毒。涉案饲料公司经理林清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6年,上海连续发生多起“瘦肉精”中毒事件,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同年,江西有12人因制售使用“瘦肉精”被刑事拘留。

2009年,广东商贩从湖南买入的问题猪肉导致70余人出现中毒症状„„

存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层出不穷,中央和各级政府重视力度不可谓不大,投入精力不可谓不大,可为什么还总是有那么多耸人听闻的严重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我想主要有一下几方面原因:

(一)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意识缺乏,有违规使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现象;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存在无知消费、模糊消费、便宜消费三种消费理念;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部分执法部门存在“有利”就管,“无利”不管的倾向;社会公众参与意识不浓,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或侵权事件,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二)很多食品从业人员存在诚信的缺失和道德的滑坡 关键原因之一,就是利益诱惑人的堕落,利益引诱人突破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道:“„„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这充分说明了一些人的利欲熏心,直接导致了这些人间悲剧。

(三)产业集中度低,监管成本高

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包括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诸多环节。在这个长长的链条中,产业集中度非常低。据统计,在全国40多万家食品加工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仅3.7万多家,比例不足一成。由于农户分散经营,在食品行业的上游产业集中度更低。产业集中度低,必然导致监管成本高。从生猪产业的中游看,现有政策要求对生猪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检,但由于对散养户的检测费时费力,在实际操作中抽检对象主要选择规模养猪场,散养户的检查基本成了空白。从生猪产业的上游看,分散化的饲养格局导致饲料及兽药等产品的销售只能主要依靠当地的经销商。这些经销商一般规模小,大多是散兵游勇,很难监管。从生猪产业的下游看,以农户散养为主的生产结构导致流通环节存在大量经纪人、猪贩等中间商。这些中间商流动性强,导致猪肉产品的源头难以找到、生产过程难以追溯。

(四)制度设计不合理,监管效率低

一是多头管理,效率低下。从饲料、兽药生产到生猪饲养、流通、屠宰、销售等环节,涉及农业、质检、工商、卫生、商务等多个部门。众多监管部门在职责上存在重叠交叉,造成监管责任不清。一旦出现事故,难以问责,结果是多顶“大檐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二是主体单一,势单力薄。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由政府相关部门承担。事实上,像这样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食品安全监管,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三是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摊点、农村红白喜事饮食等监管仍有“管理空白”和“管理交叉”问题。

(五)执法环境差,政策执行难。一是少数监管人员失职、渎职。二是地方保护。就猪肉生产而言,产品一般主要供应外地市场,所以,有的地方政府缺乏监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出了事,则会影响当地干部的前途。三是劣币驱逐良币。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无论是当年的奶制品,还是现在的肉制品,只要能迎合消费者的直观判断,就能卖上好价钱。添加“瘦肉精”后,猪就成了“健美猪”,收购价就高,结果自然是违法者竞争力强,劣币驱逐良币。四是执法方式不当。执法者需要给市场明确的预期,无论何时何地都以明确的标准一以贯之地惩罚各种违规行为,不能让人存有侥幸心理。但现实情况往往是在重大安全事件发生之后开展“运动式”执法,缺乏长效机制。

几点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个国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政府重视的头等民生。最近十来年,我们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食品危机,从“三聚氰胺”到“皮革奶”,从“毒豇豆”到“毒大米”,从“小龙虾”到目前的双汇“瘦肉精”,每次事件总是走这样一个过场:公众震惊、愤怒,几个当事人被严惩,政府承诺严格监管,然后似乎又是一片升平景象,我们欣欣然接受了对美好明天的预期,却等来了下一场食品危机。我们不禁要问:如何才能确保类似的事件不再上演?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一是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一切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科学种植养殖知识等;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使国民珍爱我们的环境,使每一个人在办每一件事时,都要从保护我们的环境出发。三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建设,形成诚实、诚信的社会氛围。百年老字号同仁堂有句话叫“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这就是做企业,特别是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良心!只有全民素质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找出农产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源头和真相,监管有的放矢 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控制食品的污染,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健全市场管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的强制返回制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对农产品和食品实行监督抽查,增加抽查的次数和覆盖面。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从严、从重予以打击,造成一种高压态势,使不法分子不敢铤而走险。“瘦肉精”事件的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控制农民的养殖环节固然是一个重要环节,但农民所使用的动物违禁药品“瘦肉精”从何而来?是谁在为“瘦肉精”的流通打开窗口?在问题发生的时候找出问题的真相是最重要的,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群众对事件的恐慌情绪,对政府产生信任感。

(三)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控制,调整经营方式 “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双汇提出了6条整改措施,其中一条是加快养殖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高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力。这让人听起来还是太“空”太“泛”。且不说双汇“亲自养猪”是否可行,但农产品组织化、标准化生产一定是未来的潮流和趋势。此次“瘦肉精”事件再次让我们感到农业产业化、生产标准化的紧迫性。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较为分散,如果出现问题,源头控制相当困难,因此今后要逐渐提高我区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逐步实现“农超对接”;实现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建立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提高农产品监管的可行性。

(四)提高检测技术和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无论是源头管理、市场准入、产品抽检或是进出口把关等都要有相应的检测手段。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对质检机构的检测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挑战,对质检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检测工作,质检机构一方面要加强硬件建设,不断充实新的仪器设备,配备先进的测试手段。要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检测人员,不但精于检测工作,了解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而且还要了解当前食品的制假动态,善于从产品的外观捕捉到产品的违禁添加物,为产品质量监督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寻找到直接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篇3:双汇与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一、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缺乏相互制约的法制环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制的核心,而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要包含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三者相互制约,缺一不可。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持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而在我国,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任的公司屡见不鲜,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三者的制约作用并没有完全展现出来,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有形无实,严重失效。可见,这种所谓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没有发挥相互制约的作用,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

(二)内部审计缺乏实质上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经营活动是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它可帮助企业预防和减少损失,促成企业良好内部控制环境的建立。所以,内部审计必须相对独立。我国许多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的建立并非企业发展过程中自身的需要,而是源于国家法律的干预和推动等外界力量,也很少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

(三)企业核心人员缺乏正确的道德观与良好的约束机制

企业人员的操守与道德价值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密切相关,然而现实中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主观意愿上不想参与到企业的内控制度建设中来,甚至对起约束作用的内控制度视而不见。管理层与员工应严守诚实性和正确的道德观,创造并维持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从而达到最终的控制目标。加之,目前约束机制在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中还不健全,使得相应核心人员在利益的诱导下,不顾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谋求利益的最大化。

(四)经营管理哲学与风格有待完善

管理当局对内控制度的态度和行为直接影响到有效内部控制环境的建立。所谓管理哲学和风格,就是对企业或组织管理时所运用的一种世界观与方法论。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对法律法规的反应、对企业现金流的重视程度以及对人力资源政策的看法等,都深深影响着内部控制环境。管理阶层的管理哲学及管理风格直接影响着控制的实施。

二、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改善对策

(一)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双汇公司建立了“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生产制度,但是十八道检验中却不包含“瘦肉精”检测,该环节的缺失造成了含有瘦肉精的产品流入市场,对企业造成了巨大影响。同时,外部监督环节也并没有产生相应的作用。据称,喂过“瘦肉精”的猪,每头花上两块钱左右就能获得养殖地开具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在此基础上,再花上一百元钱打点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顺利抵达外省一些屠宰场。企业制度不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权利的不制衡、内外部监督机制的缺失或者不作为均造成了该企业控制环境的薄弱,最终引发了企业的产品危机。由此看出,有效内部控制环境的建立,需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建立有效地内部监督机制,同时,政府要切实发挥外部监督机制的作用。

(二)注重内部控制点面结合

“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引发系企业在采购环节出现质量问题,从而是使整个企业乃至行业在中国市场上出现信用危机。双汇集团中一个采购环节的失职、失控,完全将该企业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控努力付之东流。由此可见,严谨的内部控制,不仅要把企业的各项经营环节全面控制在有效监督之下,而且要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实行重点控制,达到点面控制相结合,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建立点面控制相结合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企业各经营环节中的操作者赋予有限的职责权力并加上有效的监控,防止像“双汇瘦肉精事件”中采购部门管理者行使权利时造成经济损失的现象再度发生。

(三)加大法律处罚力度

“双汇瘦肉精事件”发生之后,相关企业和政府的责任人均受到免职调查的处分。但是,近年来我国一再爆发产品质量问题,企业无视社会责任受到市场消费者谴责的同时,必须在法律上加强处罚力度,给企业一个严重的处罚。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各个方面运作也会规范,国家法律对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给予逐渐增大的处罚力度,也会促进良好内部控制环境的形成。

(四)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

“双汇瘦肉精事件”曝光之后,双汇集团对济源双汇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采购部长、食品管部长予以免职,但对消费者身心的伤害恐怕短时间难以消退。在此事件中,双汇集团并没有完全将食品行业的第一注重要素“质量优先”切实地灌输到企业文化当中,无法在企业中形成一种为顾客提供安全放心食品的理念。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不能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生产损害消费者健康的产品。要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眼光出发,为顾客提供服务,为企业创造价值。由此可见,企业文化作为现存的一种无形的力量,往往影响公司成员的思维方法和行为方式。企业应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把管理人员及其员工的短期行为长期化,从而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达到内部控制目标,从思想上杜绝损害消费者健康的事件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篇4:双汇与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双汇概况

双汇集团前身是漯河市肉类联合加工厂,1994以漯河肉联厂为核心组建并成立双汇集团。之后双汇集团坚持用大工业的思路发展现代肉类工业,先后投资40多亿元,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3000多台套,高起点、上规模、高速度、高效益建设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业为主,养殖业、饲料业、屠宰业、肉制品加工业、化工包装、彩色印刷、物流配送、商业外贸等主业突出、行业配套的产业群。目前,双汇集团总资产60多亿元以上,员工40000人,年屠宰生猪1500万头,年产肉制品100多万吨,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06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54位,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30亿元。“十一五”,双汇集团发展目标是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久双汇,使双汇成为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到“十一五”末屠宰生猪达到2500万头,肉制品150万吨,肉类产量进入世界行业前三强,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为“十二五”销售收入超

双汇发展史

1000亿元打下基础。

1994年8月 以漯河肉联厂为核心组建并成立双汇集团 1997年7月 双汇集团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

1998年9月 “双汇实业”5000万A股股票在深交所上网发行 1999年12月 “双汇”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1999年12月 双汇集团被列为国务院512家重点企业

2000年6月 通过ISO9001认证体系升级和HACCP认证 2003年12月双汇集团通过ISO4001认证

2004年9月双汇低温肉制品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 2005年10月双汇集团屠宰厂通过ISO22000认证 2010年末双汇集团肉类产量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

2011年3月15日央视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的真相、《中国质量万里行》之《河南再现瘦肉精猪 部分猪肉流入双汇》,《每周质量报告》之《河南济源双汇公司十八道检验不包括瘦肉精检测》等各大媒体连续曝光双汇集团河南济源双汇公司使用含瘦肉精猪肉生产肉类产品,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层层**,双汇集团因此被称为“第二个三鹿”。

瘦肉精的危害:

据专家介绍,“瘦肉精”学名又称盐酸克伦特罗,既非兽药,也非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猪食用后在代谢过程中能够促进蛋白质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提高猪肉的瘦肉率。“瘦肉精”主要颁布于动物肝脏,肌肉中含量较肝脏低很多。饲料中添加适量盐酸克伦特罗后,可使猪的瘦肉率提高10%以上。生猪使用瘦肉精后皮毛光亮,呼吸急促,个别会出现腿抽搐,站不稳,爬坡困难;宰后猪的肌肉特别鲜红,后臀肌肉饱满,肥肉特别薄。这种药物胃肠道吸收快,人或动物服后15—20分钟即起作用。

“瘦肉精”作为兽药或禽畜饲料添加剂,则属于违禁品。瘦肉

精”进入动物体内后主要分布于肝脏。人摄入后在体内存留时间较长,其不良反应主要有:可引起心率加速,特别是原有心律失常的病例更易发生心脏反应,可见心室早搏、ST段与T波幅压低,还会发出肌肉震颤,引发四肢、面颈部骨骼肌震颤,尤其是交感神经功能亢进的病例更易发生。此外,还可引起代谢紊乱、血钾降低。

“瘦肉精”中毒的症状表现比较特别,主要是心慌、肌肉震颤、头痛以及脸部潮红等。一般来说不会有大问题,但是对心率失常、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疾病的患者有较大危害。造成影响

1、双汇发展股市大跌:央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播出了一期《“健美猪”真相》的特别节目,披露了河南济源双汇公司使用瘦肉精猪肉的事实。受此消息影响,双汇发展(77.94,0.00,0.00%)(000895,SZ)今日早盘迅速跳水,早盘收报80.08元,跌幅7.53%。56家基金一日蒸发13亿(2011年03月16日 00:16 投资快报)

2、农业部派下督查小组查办:媒体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农业部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切实加强监管,并立即派出督查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3月1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监察、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检等八部委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河南督导查处“瘦肉精”问题。全国各地也纷纷掀起了对当地“瘦肉精”的专项整治。(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

3、消费者对双汇集团产生怀疑:

4、瘦肉精事件重创双汇:3月25日,双汇集团一位负责人给记者逐一列举了危机对双汇的影响——3月15日双汇股票跌停,市值蒸发103亿元(含双汇集团拟注入资产);3月15日起截至当月25日,影响销售10多亿元;当前,济源双汇处理肉制品和鲜冻品直接损失预计3000多万元;由于“瘦肉精”改头头检验,全年预计增加“瘦肉精”检测费用3个多亿;

5、、双汇内部员工出现恐慌迹象:事件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出台了5条紧急处置措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紧急通告》

6、双汇集团企业形象大打折扣:双汇的品牌美誉度受到巨大伤害,双汇用20多年时间铸就的放心肉品牌受到质疑,损失难以估量。应对措施

1、及时做出相关反映,紧急召开董事会并向社会发布至歉声明:3月16日11点5分,双汇集团在其网站上发出正式声明,对央

视报道正面承认,对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双汇集团深表歉意。双汇集团对媒体报道,已召开高层会议研究部署调查处理工作。并责令济源工厂停产自查,派出集团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相关人员进驻济源工厂进行整顿和处理。并承诺落实好“瘦肉精”在线逐头检测,实现100%全检

2、连续发布两次声明:3月16、17日,双汇集团连续发布两次声明,内容涉及到双汇集团对消费者的歉意以及双汇集团对此次食品安全事件十分重视的态度。双汇集团在声明中表明严格整顿济源双汇并且要求下属所有工厂进一步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同时表明双汇集团将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对此次事件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全面检查。声明还说,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双汇集团将进一步强化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力,确保食品安全。

3、问题产品全部回收:3月16日记者致电双汇集团总部,工作人员在接电话时首先表示,这件事情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双汇集团深表歉意,同时对新闻媒体的批评和关注表示衷心感谢。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将会针对媒体的报道进行全面自查,对有问题的产品将全部召回。(2011-03-17 00:46:34 来源: 人民网)。随后,双汇不惜成本,以100%的比例,在线逐头检验“瘦肉精”,以最大的诚意为消费者负责。

4、相关责任人以及相关涉案人停职或者免职:3月17日,事件发

生后有6名涉及此事的违纪人员遭停职或开除截至3月24日,“瘦肉精”事件中被河南省有关部门控制、刑拘、立案侦查的人员已达68人,其中“瘦肉精”销售人员26人,使用养殖户33人,生猪经纪人7人,企业采购人员2人,并对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

5、召开全国供应商视、经营商视频会议:3月25日下午5点,为进一步落实双汇集团的两个声明,强化源头控制,确保食品安全。双汇集团召开了全国生猪客户及原辅料供应商视频会议。万隆董事长在会议上作了重要发言,通报了三件事:一是3月15日以来双汇集团所做的工作;二是该事件对双汇集团带来的影响;三是公司对供应商的要求,以及保障食品安全我们要采取的措施。通过此次会议,双汇集团与广大供应商达成了强化源头控制、确保食品安全的共识,有助于双汇集团强化产业链控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

6、公开、透明处理危机:3月27日,记者在百度上键入“双汇瘦肉精”,显示相关新闻19400条。在铺天盖地的舆论中,很多报道实事求是,但亦不乏主管臆断、片面报道者,尤其是部分网站为追求点击率,刻意制作耸人听闻的标题和不负责任地炒作。与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净化”、“控制”的常规做法不同,双汇选择的是,不闪不避,坦然面对。在“瘦肉精”事件发生后,万隆做出决定:公开、透明处理危机,面对媒体,让记者参观工厂、养殖场、加工车间等,甚至在3月23日和25日分别让

记者们旁听了其公司内部召开的经销商大会和供应商大会。

7、双汇万人“誓师会战”剿灭瘦肉精:自3月15日央视爆济源双汇“瘦肉精”事件后,中国肉类行业老大双汇遭遇倒春寒和空前信任危机,半个多月来处于风口浪尖之上的双汇集团迫于外界压力,31日上午在集团总部所在地河南漯河市体育馆召开“双汇万人职工大会”,参会人员包括双汇集团所有管理层、漯河本部全体职工、全国经销商、供应商、投资者及金融机构和新闻媒体。这是双汇自陷入“瘦肉精”**后召开的第三次公开会议,也是规模最大、最隆重的一次。料峭春寒中双汇掌门人万隆董事长和总经理游牧代表双汇集团全体管理层再次向全国消费者致歉。并通过媒体向全国人民郑重承诺,坚决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消费者负责、对公众负责、对政府负责,迅速行动,积极自查整改,汇聚责任,汇聚信心,重铸品牌信任。双汇:履行企业责任 确保食品安全

行动之一:生猪逐头检验,确保100%安全。从3月16日起,双汇集团实施生猪屠宰“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旨在从源头上确保100%安全

行动之二: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双汇集团引入独立监督机构,建立产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制。目前,双汇集团与产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签订了食品安全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行动之三:建立索赔机制 把好上游关。事件发生后,双汇集团向广

大供应商重申了旨在强化源头控制的索赔制度。制度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各类物资,必须证件真实有效齐全,如弄虚作假,无论是供应商还是企业的职工,都要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决不让一头“问题猪”和“问题原料”流入双汇。

行动之四:警钟长鸣 设立企业安全日。牢记教训,警钟长鸣。双汇集团将今后每年的3月15日设为“双汇食品安全日”。以此让“产品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的企业理念,深深植根于广大职工的脑海中,落实到行动中,确保食品安全长治久安。

篇5:双汇与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双汇集团的企业愿景是做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双汇集团的企业使命是开创中国肉类品牌,走出一条“建设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综合利用资源能力强、效益好、污染少,产加销一条龙,科工贸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中国肉类产业升级。双汇集团的战略模式:

一、总成本领先战略

双汇集团目前总资产100多亿元,员工65000人,年产肉类总产量300万吨,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10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0位。在总资产上双汇占很大的优势,双汇坚持总成本领先战略不断改进相关设施设备和成产技术。

二、差异化战略

双汇集团不断地推出各种新品种如双汇早餐肠,双汇爆炒肠等满足消费者的各种口味要求

三、适应性战略

双汇在生产肉类食品之外还有双汇医药、双汇软件等扩大商业领域

双汇集团的经营方针:

一、企业集团化,二、产品名牌化,三、管理科学化,四、技术现代化,五、发展产业化,六、经营国际化

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对双汇集团的影响非常大,有关数据表示(中广网北京4月18日消息)据经济之声报道,双汇发展今天(1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瘦肉精”事件预计影响母公司双汇集团2011年3月营业收入13.6亿元,其中影响双汇发展营业收入13.4亿元。此次突发的瘦肉精事件不但会阻碍双汇重组上市进程,还会对双汇未来的发展产生巨大冲击。

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承认“瘦肉精”事件对双汇影响巨大:3月15日双汇发展股价跌停,市值蒸发103亿元;3月15日至今,影响销售额15亿元;济源双汇处理肉制品和鲜冻品直接损失预计3000多万元;由于“瘦肉精”改生猪头头检查,全年预计增加检测费3亿多元;品牌美誉度受到巨大伤害。

瘦肉精事件中反应出双汇集团战略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双汇肉类产品的原材料来源有问题,对猪喂食瘦肉精虽然猪可以长得很快但瘦肉精吃多也会死人的。主要原因是在选取猪肉时工作人员工作不够认真负责,主管原材料的管理人员监督管不到位,不及时随时监督采购情况,导致有些人因公利私从中赚取私利

二、物流管理存在问题

产品在生产出来后,成品在出厂前的安全检测工作没有步步落实,由于某个过程的检测工作的疏忽造成那些不合卫生安全的产品流进市场造成重大影响

三、企业社会责任不明确 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后双汇集团董事长的新闻会发言上只注重提到瘦肉精事件对双汇造成的影响,对于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只字未提,由此可以看出双汇集团过于注重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注重消费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有。所以说双汇集团社会责任感不强,没有建立起明确的社会责任意识。

三、对企业的价值链生产链控制失控

双汇集团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存在问题,对员工工作监督不到位,比如说在产品材料采集时监督不到位,产品出厂时检测不到位,对员工管理造成食品安全出问题

双汇集团为了消除影响,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采取了下面方面的措施

1、强化源头控制。执行生猪头头检验,原辅料强化批批检查。

2、成立双汇集团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监督企业各个环节。

3、建立双汇集团食品安全奖励基金,每年“3•15”做总评。

4、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制度。

5、引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作为独立监督机构进行第三方监测。

6、加快养殖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高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力

对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后的战略变革分析:

一、实施多元化多角化战略

1、开拓更多肉类方面的产业

二、坚持集中化战略,特色战略

1集中生产肉类食品,坚持双汇的创新口味

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员工职业道德

四、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建设,不要只顾企业的经济利益

五、加强原材料猪肉的检测,确保产品材料的安全

篇6:双汇瘦肉精事件与商业伦理底线

文/交广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首席专家谭小芳

前言:

中央电视台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播出了一期《“健美猪”真相》的特别节目,披露了河南双汇公司使用瘦肉精猪肉的事实。这些瘦肉精究竟来自哪里?为什么养殖、贩运、屠宰等多个监管环节一路绿灯?央视记者已赶往江苏南京和河南济源、孟州等地予以追踪报道。与此同时,农业部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双汇瘦肉精”事件。

双汇集团是位居中国企业500强的大型肉类加工企业。公司宣传其宗旨是“诚信立企、德行天下”,“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的字样在公司里随处可见。可这些仅是漂亮的口号,企业也许从没有认真对待过。十八道检验是否严格实行暂不得而知,至少不包括国家早已严令禁止添加的“瘦肉精”检测。而“健美猪”从饲养、运输、检疫到进入双汇集团,每个环节都可以得到有效监控,可一路绿灯放行,说所有的监管环节形同虚设似不为过。有研究人士指出,中国的企业、企业家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感。此话确有道理,在“两会”前夕与新华网网友交流时,温总理就公开奉劝房地产商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但问题是,国家投资的公司、国办的公益性机构,同样弥漫着店大欺“客”的骄横,怎样解释?众多的政府监管部门只顾收费,放弃监管职责,又如何理解?

在著名企管专家谭小芳老师(官网)看来,如果企业唯利是图,背弃商业伦理与道德,这样的企业是无法长久做下去的。做企业要讲信用、诚恳,不能光顾着自己的利益。在笔者的课堂上,我将商业伦理具化为“三品原则”:品质、品牌和品格。还把中国的商业伦理关系,即企业(家)与政府、股东、合作伙伴、员工之间的关系,比作中国传统的“五伦”。但双汇的做法,连商业伦理的底线都没有守住。

美国安然事件带来了主流商业世界的震撼:一直来被大家视为无关紧要的商业伦理课程重新被各大著名商学院引入。更重要的是,对申请MBA的学生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可以造假。这可对中国学生提出了一大挑战。因为中国留学生造假本事让美国各大商学院防不胜防。中国的学生可以跟大学教授串谋,可以给红包搞掂开成绩单的人。他们却不知道,MBA的培养目标是未来的经理人,未来的经理人必须是具有良好道德底线的人。如果成绩都可以造假,那么有天财务报表也可以造假,不久造就了一个又一个安然吗?

学校教育中,商业伦理几乎是一个空白,即使是商学院,也更多强调战略、经营、管理等,商业伦理仅具有形式象征性。蒙牛、伊利的这一场波及全民的“运动”,让我想到一个异国的老人,他已经逝世60多年——圣雄甘地。在上一个世纪,面对苦难的印度,他提出毁灭人类的“七宗罪”,其中有一条就是“没有道德的商业”。

近些来,在资本的驱动压力下,中国企业越来来重视规模、利润,却忽略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与企业相关或由企业直接造成的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如各种问题产品、环境污染、矿难、非法集资、偷税漏税等。企业如果连最基本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商业道德与商业伦理都难以保证,就更不用说履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员工、投资者、供应商、政府、社区等的社会责任了。

费正清就曾经说过,中国商人最大的理想就是,他的子孙不再是商人。即便到了晚清,先进如张謇,也把自己的下海经商称之为舍身喂虎。两千余年来,我们看到的景象正是,在独特的国家治理模式之下,中国从来没有独立的工商运行体制,所以,从来就没有独立的商业伦理。与之相呼应的,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在雅典学院讲授道德品行的学问,提出了ethikas(伦理学)这个术语,此后,伦理就成了与道德品行有关的概念。进而,把伦理的概念引申到商业领域就形成了商业伦理的概念。商业伦理是一门关于商业与伦理学的交叉学科,是商业与社会关系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在市场经济领域中的商业伦理已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商业伦理研究的是商业活动中人与人的伦理关系及其规律,研究使商业和商业主体既充满生机又有利于人类全面和谐发展的合理的商业伦理秩序,进而研究商业主体应该遵守的商业行为原则和规范、应当树立的优良商业精神等商业道德问题。

研究商业伦理的目的在于,在商业领域中建立经济与正义、人道相一致的这样一种理想秩序:不仅能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持续增长,而且能使商业起到激励和促进每个人满足需要、发展能力、完善自我的作用,并能将商业整合到社会整体协调发展的大系统中去。伦理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商业伦理是管理人员必须关注的大问题。著名企管专家谭小芳老师(预定商业伦理培训,请联系***)表示,但现实中,无论是在我们的职场生涯或个人生活,都很难做到为了一个正确的动机去做适合的事情。但困难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尝试着去做,或者我们真的力所不能及。商业伦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私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以“正确的原因去做正确的事情”。谭老师认为,研究和学习商业伦理学的基本方法可以依从以下线索:

1、从现实的商业现象、商业关系的事实入手,找到深层的商业伦理矛盾;

2、揭示和把握隐藏在商业伦理矛盾中的内在必然规律,以及合理的商业伦理秩序目标;

3、根据商业伦理规律和目标提出的客观要求,设计出能够调节商业伦理关系的社会制度,制定商业道德规范,以及相关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谭小芳老师的《商业伦理培训》课程切入儒学、佛学及主流西学等多元文化精髓,展开顶尖人文导师与企业员工的深层对话,拓展生命视野,提升精神境界与人文素养,塑造谦卑的商业人格,照见终极关怀;审视商业人文环境,唤起广大员工深埋的德性情感及对生命的无尽怜惜,彻悟“商亦载道”——从商亦如从文,“商者”,同样应承载道义、责任、使命与良心;推动商业伦理的重建,复兴商业社会之人文精神。

著名企管专家谭小芳老师认为,商业是互通有无的行为,通常被认为是对交易双方都有利的事情,但是,这种活动却有可能对客户、消费者或自然界造成危害,进而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遗憾的是,目前笔者看到甚至有百年老店、著名品牌也在违反商业伦理,做出短时的行为,甚至民间有了:鳖精没有鳖,驴胶不含驴的说法。

不光是上面的传言,我前几日看报,还看到了一则“一滴香”的信息,令人毛骨悚然。好像是一提到食品安全问题,大家就不由自主地谈法律漏洞,说违法成本太低,谴责执法监管不严等问题。这确实是问题所在,但法律和制度都是属于“补丁”的性质,事后救济的作用很大,但前置预防的效果却不理想。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要问,究竟这些商家是为了生存,迫不得已添加这些有毒物质,还是仅仅为了赚更多的钱?也许这是一个双向的恶性循环,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赚更多的钱,但当大家都这么做之后,就变成了迫不得已。如何避免这种恶性循环?仅靠事后的法律救济和监管,显然不能治本。其实,有一个重要的东西,可以治本的东西,往往被我们忽视了,那就是商业伦理。

我们国家是一个缺少商业伦理传统的国家,古代长期“重农抑商”,近代又长期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解放后我们又经历了三十年的计划经济时代。一提到商业或商人,首先蹦出来的词语就是“无商不奸”、“无商不恶”、“商场如战场”,就是和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霸王条款、吃回扣、骗等联系在一起的。再看我们的家庭教育,商业伦理是完全缺失的,学校教育中,商业伦理几乎也是一个空白。即使是MBA、EMBA等专业的商业教育中,强调的最多的就是战略、经营、管理,商业伦理道德课也是缺席的,或者仅仅是象征性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谭小芳女士审视国内商业人文环境,通过一系列血淋淋的案例唤起广大员工深埋的德性情感及对生命的无尽怜惜,彻悟“商亦载道”——从商亦如从文,“商者”,同样应承载道义、责任、使命与良心;推动商业伦理的重建,复兴商业社会之人文精神。

我也从许多500强外资企业的高管那里听到,他们员工入职的第一天就要接受的培训不是人事制度,也不是财务制度,而是“BusinessConduct”,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业伦理”。而且,员工每一年都要接受商业伦理的培训并且签字认可。反观国内企业界来说,商业伦理的研究工作却相对滞后。现实中,无论是在我们的职场生涯或个人生活,都很难做到为了一个正确的动机去做适合的事情。但困难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尝试着去做,或者我们真的力所不能及。商业伦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私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以“正确的原因去做正确的事情”。

但国外的企业一定就是遵循商业伦理的吗?不,就如同《华尔街》电影中讲的一样,贪婪——哪里都一样。我在美国的时候,跟美国的企业家交流,我说,你们卖的金融产品,你们知道它有问题,知道这个产品是有毒的,有毒的证券、有毒的产品,就像中国的牛奶有毒一样,但是你们还在卖,美国的次级债,中国买了3千万,你们把这些东西卖给别人是不负责任的,本质上,我们以前经常讲的一句话,叫做为了煮熟自己的一个鸡蛋,烧毁了全世界的房子。表面我们看到是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但是在背后反映是美国的文化危机,背后是信仰危机,如果这个危机爆发,就是希望的衰退。我说这个金融危机是一场解难,首先是美国用有毒的金融产品来抢劫全世界,最后把自己有陷入其中。

我们从这里面看到很多,我们发现制度不是万能的,这些年很强调制度,我们以为有一个制度就够了,我们也在试图希望制度完善,你学到大学四年就知道,制度不是完善的,市场制度从来不是完善的,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完善的市场,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美国也没有,所以制度不是万能的,你不要想把制度渐渐完善了,什么问题都不会出现了,没有这种可能性。另外,经济发展要建立在制度与伦理相结合的根基上,市场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

现在我看到国内的企业拼命做广告,鼓励人们买他们的产品,如果企业通过社会责任来促销你的产品,有可能你能够获得更好的利益。比如我们知道的农夫山泉矿泉水,比如你购买我的矿泉水,产品里面的多少钱将作为慈善基金捐献给贫苦以后,他现在把企业营销作为慈善活动。你在买他东西的时候,他会告诉你他会产生多少利润,这个利润就归你,但不归你所有,但是你买他的东西的时候,你就会进入慈善公益活动当中,他以此会引起人们对他的关注,这个企业把他所有的利润框架全部告诉你,而且你买他的东西最后利润跑到那里去了,你自己可以完全知道。这样的模式创新,将来会不会有前途呢?也很难说,我正在关注,当他的企业再往前做一步的话,一定会激发其他企业也会这样做。

目前,企业界发生的种种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案例都是表象,谭老师认为,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商业主体道德的提高,要求政府、组织和个人根据合理的商业伦理秩序去决策和行动。但这一点从我们的专家起就做的不到位,关于食品安全,我们的专家永远不乏雷人语录——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强化办公室主任陈君石:“三鹿奶粉事件,尽管病人很多,上万人,死掉了三到四个小孩。从公共卫生来讲,不是什么大事,远远够不上一级什么什么预案。我们每天由于肿瘤高血压而死亡的人,比这个多得太多”。

无论是评价三鹿奶粉事件还是全球金融危机,温家宝总理都曾推荐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强调企业家要有“道德的血液”。俗话说,施恩必有福报。然而,我们了解到的新闻是——施恩奶粉公司的做法却违背了起码的商业操守。以德养生,以德养心,以义止利——中国传统经商文化的商道中人修身之本,或许能疗救施恩奶粉事件中已然破损的商业伦理。谭小芳老师表示,社会才是企业利润的真正来源。每一个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家,都要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伦理是商业与社会关系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伦理的灵魂和核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道德经济,发达的市场经济必须有先进的商业伦理为之做支撑。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才会有序、有活力,才会低成本、才会安全,才会有真正的和谐社会。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扭转社会“一切向钱看”的心态,就必须正视我国商业伦理的严重问题。实际上,加强商业伦理建设,也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应有之义,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手点和突破口。

篇7:双汇与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1953年,美国刑事学家、犯罪学家、社会学家唐纳德R.格雷西(Donald R.Cressey (1919-1987)在其所著的《别人的钱:贪污的社会心理学研究》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员工“舞弊三角理论”,即指动机、机会和借口三个因素,但其研究仅限于员工舞弊或白领犯罪。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Fraud Examiners,简称ACFE)的创始人、杨百翰大学(Brigham Young University)的著名教授、企业舞弊领域研究的著名学者、曾任美国会计学会(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简称AAA)会长的W.史蒂文阿伯雷齐特(W.Steve Albrecht)将这一观念引入到审计领域,并在其相继出版的《如何侦查和预防企业舞弊》(How to detect and prevent business fraud,1981)和《舞弊检查》(Fraud Examination,2003)等论著中,对格雷西的舞弊三角理论进行了发展,结合企业实情对这些要素进行了具体阐述,生动地解释了企业舞弊现象的社会规律,认为其产生是由压力(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和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三要素组成,缺少了上述任何一项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企业舞弊。压力可能是由经营或财务上的困境以及对资本的急切需求引起的;机会可能是由宽松或松懈的控制以及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而自我合理化则可能是一种自我掩饰的心理慰藉。

2011年3月15日,央视3 15特别节目中有关《“健美猪”真相》的报道,顿时使我国最大肉制品加工企业双汇集团卷入了“瘦肉精”漩涡之中。报道称,河南孟州等地采用违禁动物用药“瘦肉精”饲养的有毒猪,已经流入了双汇集团下属子公司济源双汇的系列产品中。

消息一出,不仅社会公众哗然,各方均引起了不小的震动。3月15日,双汇发展股票即跌停,并致市值蒸发103亿元;3月16日,双汇发展停牌;尔后,农业部和商务部的调查组分别奔赴河南,对事件进行调查,双汇发展由此进入漫长的停牌状态。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估算,济源双汇处理肉制品和鲜冻品直接损失预计将达3000多万元;预计全年增加瘦肉精检测费用3亿多元。接着,大量超市、零售店下架双汇冷鲜肉和火腿肠等肉制品,一些双汇加盟店也纷纷“改旗易帜”,脱离了双汇的销售体系。据双汇集团统计,3月15日起的10天内,其集团旗下各经销商的销售额锐减十多亿元。

3月16日起,双汇先后发出了两个声明,“态度诚恳”地表态要彻查“济源双汇相关责任人”。但是,这两次声明,重点均在其子公司济源双汇身上,双汇的董事长万隆也面对公众称,问题就在济源一家工厂。尽管该公司为济源双汇的检测手续形同虚设向公众道歉,但在多个场合,双汇集团高管却强调自己是“代人受过”,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生猪养殖业秩序混乱和动物检验检疫标准过于宽松。事实难道果真如此吗?出现影响如此巨大的企业舞弊事件,难道与企业集团高层管理当局自身没有关系吗?笔者认为,若用企业舞弊三角理论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剖析,会得到相应的结论。

二、用企业舞弊三角理论解析“双汇”案例

“双汇”事件的发生,与管理层的舞弊动机有直接的关联,对于这些关联,我们可以从企业舞弊三角理论的角度,从企业内部控制的视角,从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方位,从双汇内部管理层压力、机会和借口三个方面找出其发生的必然性。

(一)高成本导致的压力因素

企业舞弊的第一要素就是压力,它是企业舞弊者舞弊的行为动机,即直接的利益驱动因素。企业舞弊的压力大体上可以分为经济压力和工作压力两种类型。前者是指企业管理当局或者个人由于经济上的困难而产生的舞弊动机,包括高额负债、意外财产损失、应急需要、贪婪以及虚荣等,它是企业面临的最主要的压力,它一般表现为筹资压力,诸如会计制度上对于企业上市、配股、增发、退市都有很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往往和某一单项财务指标相联系。企业为了从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就有很大的驱动力去进行会计舞弊;后者主要是由失业威胁、提升受阻、对领导不满等因素引起的,它也会促使当事人通过舞弊的手段来应付考核或者从公司的资产中进行补偿。当企业经营业绩不佳的时候,管理当局为了获取较高的报酬,或者为了捞取政治资本,保住乌纱帽,就会有很强的动机去进行舞弊。那么,造成双汇集团“瘦肉精”舞弊事件的压力因素是什么呢?

1. 高成本的压力。

双汇集团是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业为主,养殖业、饲料业、化工包装、彩色印刷、物流配送、商业外贸等行业配套的产业群。作为该集团的主业,肉制品加工业的原材料采购成本自然不容忽视,双汇产品之一的火腿肠对原材料猪肉的瘦肉要求比较高,如果使用瘦肉精喂养出来的生猪,就意味着产品成本的大幅降低。对农户而言,每头猪添加瘦肉精的成本只有2元钱,但出售时每公斤猪肉可以多卖0.4元。而对肉食加工企业来说这其实也是笔划算的买卖,因为生猪收购价格每公斤虽然高出普通猪0.4元,即每头猪多花40块钱左右,但是经宰杀后细分出来的肉,可以比普通猪多卖几百块钱。在加工业中大大地减少了原材料的成本,无形中就给企业的运营减轻了不少压力。除此之外,双汇在其他方面有没有受到高成本压力所迫呢?双汇董事长万隆在“瘦肉精”事件后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曾被问及对生猪进行检测时,若采用“头头检”的方式,屠宰业还有多大利润空间?万隆表示,屠宰一头生猪最多利润是50元,仅“头头检”这一项,就会吃掉他们利润的一半多。2010年屠宰量是1350万头,按照这个屠宰量计算,仅“头头检”这一项,成本要增加4亿多元。双汇集团2010年的利润是43亿元,然而这几十亿的利润是整个产业链产生的利润,它包括养殖业、饲料业、屠宰业、肉制品加工业、化工产业等产业。如果按照“头头检”方式,单在“瘦肉精”检测上就得多投入数亿元的成本,而这对整个集团的利润而言,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比例。

2. 双汇管理层攫取高利润及至高报酬的内在压力。

正如媒体报道所言,双汇公司在猪肉检验的十八道关口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对瘦肉精这项进行检验。而瘦肉精正是每年都会被提及的问题,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这项指标需要肉制品公司认真把关,公司高管又为何不知?现在看来并非不知,而是置之不理。现在高管的薪酬都是与业绩挂钩,业绩又是靠利润来体现,而这个利润也许正是通过瘦肉精来丰满的。当企业经营业绩不佳的时候,管理当局为了获取较高的报酬,或者为了捞取政治资本,保住乌纱帽,就会有很强的动机去进行舞弊。

(二)内控漏洞导致的机会因素

机会要素是指舞弊者既可进行企业舞弊,又能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者能够逃避惩罚的条件。机会要素的存在使得舞弊动机的实现成为可能,它主要包括缺乏内部控制、信息不对称、会计和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惩罚措施、工作质量不易辨认和无知或能力不足六种原因。那么,双汇集团“瘦肉精”舞弊事件中的机会因素又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1. 这次舞弊行为

“成功”的明显机会因素正是双汇集团的内控漏洞。据报道,双汇的管控体系在业内还是非常知名的,从财务到产供销都有一套完备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可以做到跟踪每一头猪的来源地、体重、品种、激素含量、瘦肉率,以及被分割成多少个产品,被送到哪一个连锁店,什么时候销售出去,这些信息系统都可以支撑。也就是说双汇的管控体系是没有问题的,尤其是在物资采购方面是有专门的要求,但问题却恰恰出在采购上。另外,万隆是否真的不知道“瘦肉精事件”我们无法得知,但是既然双汇内部的成员表示该类事件曾经出现过,这就说明了企业内部肯定是知道此事,但有可能没有上升到集团层面,即产生了信息不对称因素。从这点可以看出,双汇对瘦肉精存在的风险估计严重不足,并且没有做到信息对称,使集团高层不能发现企业舞弊行为,或者认为发觉的成本太高、不经济,例如需要进行“头头检”方式才能发觉舞弊行为,这将导致成本升高,这从另一方面也就促成了双汇的“瘦肉精”舞弊动机。

2.“双汇瘦肉精”

舞弊事件的另外一个机会因素可能是由于双汇集团处于全国肉制品加工业的龙头地位,其他的肉制品加工企业对其造成的竞争力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他们在产品质量方面已经博得了消费者的认可,不需要再做更多的广告说明自己的产品是高质量的,也许就是因为没有竞争对手的威胁,使其放松了对自己产品质量的监管与警惕,最终导致产品在原材料方面出现了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缺少强大的竞争对手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促成了“双汇瘦肉精”的舞弊。可喜的是,正是由于双汇这次事件的后续影响,恰好给其他冷鲜肉品牌带来了机会,如金锣、得利斯、雨润等多家企业即开始争抢双汇撤退后留下的市场空白,并且有望将自己的市场做大做强。如果双汇将来振作重起,相信这些品牌的竞争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双汇再次舞弊事件的发生。

(三)责任不明晰导致的借口因素

舞弊者在面临压力、获得机会后,还需要一个要素,那就是借口。借口因素是指舞弊者舞弊的“合适”理由。舞弊者的道德、品质、价值观,会促使其主动出错,并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借口,使之公道化。那么,就这次“双汇瘦肉精”舞弊事件而言,他们合理化自己舞弊的借口又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1. 指出此事件曝光系“代人受过”。

2011年3月26日的小规模媒体沟通会上,双汇董事长万隆曾表示,瘦肉精源于上游产业对生猪的不规范饲养,双汇是在替生猪养殖业不规范经营受罚,所以是无辜的。此言一出,生猪养殖业者立刻表示不满。有猪农爆出,70%的瘦肉率一直是双汇集团制定的生猪收购底线,如果不满足要求,猪贩就要将生猪拉回,而一般的生猪瘦肉率只有30%~40%。除此之外,一家大型肉企联系人也透露出“双汇是按照猪的瘦肉率来收肉的,它不可能完全置身事外”。尽管双汇方面驳称公司良种猪和土猪都收,没有刻意制定瘦肉率标准,但业界指出这样规定瘦肉率是行业的潜规则,因为“作为肉食品加工企业,现在火腿肠对蛋白质含量要求开始提高,更使得企业欢迎瘦肉。”那么就这样一个明显有违生猪自然属性的瘦肉率,导致瘦肉精事件在一家知名肉制品企业中发生,老板无论怎样措辞看起来似乎都是在给自己的过失寻找借口。

2. 强调此事件只是双汇分公司之一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出现的漏洞,集团则不知情。

但据报道,济源公司2010年8月就曾查出过瘦肉精,却没有引起重视,最终导致2011年3月事件的爆发。公司在一步一步做大,但是局部风险却一直没有控制好,结果就演化成了整个集团的风险。如果此时集团管理层继续推卸责任,强调自己对子公司的舞弊不知情,则难以使人信服。企业内部控制并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是整个集团的日常管理程序,内控的第一责任人不是别人而是集团的董事长,如果一个企业集团对下属公司的舞弊行为不承担责任,那么一旦问题暴露就是弃卒保车,断臂自救。

三、防范双汇舞弊事件重演的举措

(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优化企业内部经营环境

1. 培育蓬勃向上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主要是由一个企业的传统和风气构成,还应包括它的价值观,它对公司制度的形成及执行程度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因此,企业要花大力气去重视它。我国的食品业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正在一步一步地建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可见企业文化的形成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重视伦理道德规范建设的同时通过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来促进良好的企业文化的形成,让高尚的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境界深入人心。只有当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观念趋同、目标明确,内部控制才能落到实处。企业应当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强化风险意识,而不是将重心放在事后控制上。等到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后才设法堵塞或予以惩处,这将导致内部控制成本更高、收效甚微,从而使内部控制失去效力,无法有效地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目前的双汇,仍然处于特殊时期,哪怕是成本再高,“头头检”的控制程序也必须到位,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使每一块肉都得让消费者放心,这就是之前内部环境没有建设到位而带来的高危机成本。待企业文化形成气候后,员工都能自觉抵触瘦肉精猪肉的掺入,即使企业恢复到抽检方式,风险亦将自然降低。这将大大缓解企业质检方面的压力。

2. 深化企业社会责任观念

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观体现了该企业的道德观,体现了它对待生命、对待公众的态度。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态度、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就决定了企业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长久延续。相比而言,食品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方式就是通过给社会提供优质的食品来实现的,因此这将是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近年来,三鹿、双汇等企业舞弊事件都给企业敲响了警钟,作为国内的知名品牌,几代人的奋斗、几十年的积累所形成的无形资产不容易,但企业形象却被曝光的舞弊事件伤得不轻。即使双汇集团在生产成本上遭遇原材料收购及质量检测成本过高的压力,也不能冒着违背道德良知的风险通过不合理的手段压缩成本从而提高集团利润。一个企业只有做出合格的产品才能做到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的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和对国家负责。企业只有将社会责任的观念深入人心,才能让员工实实在在地落实每一道工序、每一次操作、每一次检验,而不是应付了事,更不是造假掺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确确实实任重而道远。

(二)强化内部控制措施以消除企业舞弊的滋生机会

当前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部控制不健全,很多企业重经营、轻管理,没有健全的自我防范、自我约束机制,内部控制的组织网络也不健全,造成既定的内部控制失控;二是偏重事后控制,经常是待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后才设法堵塞或予以惩处,这样导致内部控制成本较高、收效甚微、使内部控制失去效力,无法有效地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食品行业是一个风险管理层级非常高的行业,应该在这个行业中导入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日常管理机制,由董事会或者专门成立的委员会来负责。正如金融行业有风险控制委员会来防范金融风险,食品行业也应该有这样的管理机构来防范相应的风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首先应该把社会责任作为根本目标,旨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而不是只为了赢利和业绩。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可能做到持续经营。此外,还要细致导入风险管理系统,具体到每一个环节。双汇这次事件的主要漏洞就出在采购环节上,对于这么大的企业,就更应该着力把重要材料的采购和供销的管理上升到集团控制层面,以消除企业舞弊的滋生机会。

(三)明晰不同层次的管理责任以堵死企业舞弊的不当借口

企业进行舞弊的动机之一就是设计出几个予以自己及大众自我合理化的借口,即使其在舞弊事件曝光后也能找到看似合理的借口自圆其说,解脱自己应当担当的一些责任。笔者认为,如果要避免企业的舞弊行为,就要断掉其可能选择的借口之路,重点就是要明晰各类责任,完善问责制度。

在“瘦肉精”的问题上,政府的政策本身就是矛盾的,虽然一直有文件禁止瘦肉精的投放使用,但又从来没有文件要求企业对瘦肉精这项指标进行检测,这样企业就可以和政府周旋。企业存在一种免责的侥幸心态,认为有关部门要求做的监测都做了,就算没有将瘦肉精查出来企业也是没有责任的。最终,责任划分的不明晰就导致了问题的爆发。因此,监管部门要落到实处,不仅要将各项检测指标规范清楚,还要加大对犯错误的企业的严惩措施,必须明确企业对自身产品质量全权负责这一规定,不能轻易将责任推卸给供货方。通过这种强制性的责任规范来促使企业对原材料的严格把关,堵住企业在事发后转嫁责任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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