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关键词: 系本 保卫工作 员工 银行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

收入证明

中国银行__________:

兹有___XX______________系本单位(正式、合同、临时)员工,所在部门_____XX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XX___________.已在我单位连续工作___年,其月收入人民币____XX____元,年度总收入约为人民币_______XX___元。

本单位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联系人:________XX_______

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联系电话:_____XX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银行安全保卫制度

关于印发《中国**银行**市分行安全保卫制度(暂

行)》的通知

市分行各部门、各支行:

现将《中国**银行**市分行安全保卫制度(暂行)》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支行(部门)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支行(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分行办公室备案

中国**银行**市分行安全保卫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我行集体财产、资金和员工人身安全,根据省分行和上级公安部门对安保工作的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在编合同制员工、经批准在岗的劳务派遣员。

第二章营业期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营业场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

第四条必须坚持双人临柜,随手关锁营业场边后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营业室,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五条营业员必须按时到岗,营业前应检查自卫武器是否到位,报警器是否开启,是否正常。

第六条营业期间收取大宗现金后,要及时入箱、入库保管,不得置于桌面上。营业人员临时离岗,须按要求对所保管的物品入箱加锁保管,并退出电脑操作系统。

第七条做好大额取款人员的警示教育工作,对一万元以上的客户,都要进行安全提示。

第八条营业期间营业人员不准接受他人分送的药物、饮料、香烟、食品、饭菜、茶水等物品,不准外人寄放用途不明的物品,以防不测。

第九条遇上级有关部门需进入营业场所检查或其他单位、个人需进入营业场所作业,应按要求出示证件,分别由市分行或支行有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并及时进行登记。

第十条营业期间进出联动门,应注意观察有无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柜台内。

第十一条中午关门的营业网点,必须把所有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印章、账册等全部入库保管,并有双人值班。营业终了,营业人员必须把所有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印章、账册、传票、押数机、电脑盘片等全部入库保管,并切断营业场所电源,关好门窗。

第三章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监控装置是重要设施,安装监控设施的网点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

第十三条监控管理员必须设定好操作密码,保管好监控柜的钥匙,休息调班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监控录像每天必须提前开机、延迟关机,录像资料的保存时间要求在30天以上。

第十五条管理员每天上、下班对监控设施进行开机、关机,中途必须检查一次,做到早开机、迟关机,并记录开、关机时间。对于自动开关机的,管理人员须进行检查,上、下午不少于一次。主要检查录像是否正常、录像时间是否正确、录像保存时间是否在30天以上、录像监听是否正常。

第十六条上级有关部门和本单位人员需进行录像查阅,必须进行登记,对本社业务无关需查阅的,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第十七条管理员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如出故障,应及时向支行领导汇报,由维修单位及时修复,严禁私自开机维修。第十八条严禁随意移动和更改线路,不得无故损坏监控设施,严禁将监控设施用于播放其它录像或看电视节目。

第十九条支行领导要定期对监控录像操作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二十条监控机房内严禁吸烟,保持通风、干燥和清洁,避免高温和潮湿,以防损坏机器设备。

第四章自卫武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配置的自卫武器是专为临柜、守库、押运时作防范之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调用、借用和移作他用,除执行押运任务外,不准带出网点外。

第二十二条严格对自卫武器的使用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并办理领用、交接手续。第二十三条寄库的网点,下班后,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卫武器,防止丢失、被盗。

第二十四条临柜、守库、押运人员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使用自卫武器:

㈠遇到犯罪分子袭击,非使用自卫武器不能制止时;

㈡国家和集体财产遭到暴力威胁,非使用自卫武器不能制止时;

㈢为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与犯罪分子搏斗时;

㈣依法协助公安机关抓捕或制服犯罪分子时。

第二十五条在使用自卫武器制止犯罪行为时,应当以制服对方为限度,当对方的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第二十六条对非法和私自使用自卫武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自卫武器的管理。单位领导要经常性地对自卫武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消防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各单位安全员为消防员,具体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第二十九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使职工懂得火灾预防措施和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三十条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员工应急防范能力。

第三十一条注意安全用电,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线路不准搭接高功率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增大熔断器保险丝容量,以防电器设备和线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第三十二条确保走道、楼梯畅通,电源、水源总阀地点明确,便于操作。

第三十三条营业场、值班室、库房、档案室、机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固定挂在明显位置,防止受潮又便于取用,并做到专人负责,定时更换。

第三十四条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对已老化的线路要及时更换,消除火险隐患。

第三十五条发现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扑救,同时要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中国**银行**市分行负责解释。

主题词:安全保卫, **, 银行, 制度, 合作

第三篇: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00〕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负责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埋及维护工作;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七)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八)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英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章金库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度》(银合发〔2000〕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

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保 第五章运钞车辆及运钞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

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

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城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

第六章安全防范设施的购置

第二十六条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

第四篇: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会议4月15日,全行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召开,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会议。李建华行长、赵其宏副行长出席了会议,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支行主管安全的副行长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沙建平总稽核做了《强化管理 狠抓落实 努力推进宁夏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讲话,全面分析了全行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了近两年安全保卫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了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五家单位做了重点发言,工作总结《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李建华行长做重要讲话。李行长强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全行上下齐抓共管的大事,

一是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摆在重要工作日程,领导重视、全员关心,做到全程监督和检查;

二是针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认真组织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

三是要与时俱进,完善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

四是要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力争不留死角;

五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行员工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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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总结

龙江银行绥化分行关于贯彻落实 2016年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

2016年龙江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结束后,我行迅速组织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分析研究当前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特点,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调整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现按照要求,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

4月27日,我行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2016年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精神。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支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单成艳行长主持会议并传达了李崧行长的讲话。与会人员就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交流。大家认为,过去的一年,全行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行的经营发展提供了应有的保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安全保卫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不容忽视,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加大力度投入人力、物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确保全年不发生安保案件,为我行经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积极完善制度深入整改

根据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要求我行制定完善了安全保卫

检查实施办法和违规违纪处罚实施细则,采取百分制形式,通过查制度看落实、查管理看漏洞、查设施看隐患、查思想看认识等方式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到每季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实行按季考核、按年兑现的工作新举措。严格营业、守库、值班安全管理。要求各支行完善安全工作基本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到制度上墙,内容入心,操作熟练。严格押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守、押安全制度,严格押运操作规程,确保了营业网点封包安全准时接送无差错,实现押运无事故。严格联防管理。各网点与四邻的机关单位或居民户、地方政府及公安派出所都建立了联防关系,签订联防协议,并加强了与联防户的联谊,使之能招之即来。突出计算机安全管理。根据要求制定了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和计算机集中购置管理办法,落实了管理责任,使计算机购置、安装、操作、使用、保养、业务备份管理等逐步走向规范化。同时,加大检查落实力度,对计算机系统用户和口令保护、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硬件安装、病毒防范等方面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整改,确保了全辖计算机管理安全无事故。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决定投入资金10万元,改进和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提高物防和技防水平,提高了安全系数。牢固树立“花钱保平安”的思想,贯彻从安全出发、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设施建设计划,区别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三、强化培训提高安全技能

积极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龙江银行员工行为守则》、《龙江银行关于对违反规章制度人员处理暂行规定》、《龙江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安全保卫责任书》等,加强员工法制教育,提高安全保卫意识。加强经警队伍建设。组织全行保卫、经警、交接人员的制度学习和培训,规范保卫工作操作。特别是强化了经警军事业务训练、防爆枪训练及经警人员的考核工作,对经警进行技能考核,优留劣汰,进一步提高了保卫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做好员工动态管理工作,积极掌握员工工作和业余生活情况,对怀疑有不良行为的或经商行为的员工进行重点监控,并对广大员工进行防抢预案演习,熟练掌握有关安全保卫设施操作要领,明确报警电话。

四、加大力度强化督查监管

成立龙江银行绥化支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行长任组长。要求各支行成立相应机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目标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强化领导责任和全员参与意识,一级向一级负责。每月中旬进行一次检查,包括进行现场检查与考核,强化我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经常组织专业部门人员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的检查,对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及时整改。尤其是不断强化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落实,坚持每

周的保卫科长检查制度及每月的分行行长检查制度,对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到岗、到人,强化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本系统的安全保卫情况,努力防范案件事故的发生。

龙江银行绥化支行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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