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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隐患及对策(精选6篇)
篇1:小区消防隐患及对策
按照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全市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涉及我县21个物业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问题,我中心立即会同消防救援大队对我县21个高层住宅小区消防隐患进行排查,责令存在消防问题的小区物业限期整改,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间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一、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防栓无水问题
我中心召开专题调度会安排物业公司对问题进行排查,问题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我中心联合重点中心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问题已整改完成,已交物业服务公司定期维护保养。
二、关于电动车火灾防范
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我县域内各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督促检查,让电动车在使用、停放及充电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得到有效整改。
1.加强宣传引导。督促我县各物业服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开展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活动,引导业主有序停放、规范充电。严禁电动车在公共过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2.强化管理。加强对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强化日常巡查检查。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张贴告知书,引导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私拉乱接的充电线。同时,通过临时放置石球、栏杆或安装电梯拦阻装置等方式禁止业主推电动车上楼,坚决杜绝电动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的行为,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3.划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小区实际,划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引导、督促业主在集中区域停放电动车,使电动车随意停放的现状得到有效改善。
4.增设电动车停车充电场所。在小区开发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要与开发建设单位沟通,让其尽可能地增设集中充电设施;对于已交付的小区,集中充电场所不能满足业主充电需求的,物业公司可根据实际,在征得业主委员会意见的情况下,利用公共收益部分按规定增设集中充电场所;在小区改造过程中,尽可能增加集中充电设施,满足业主充电需要。
三、关于加强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和管理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通道”。但是,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落实维护管理职责。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1.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2.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3.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4.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二)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公民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严禁影响消防车通行。
(三)严厉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报告。
(四)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提示提醒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控源头风险。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口,强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报批、施工过程监管、竣工查验等程序,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规范物业交接。建设工程经综合查验合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程序,严格履行建设方、施工方、物业公司及属地街道(社区)交接手续,确认各方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建设方(或施工方)承担质保期内或移交前物业管理维护,物业公司承担移交后或质保期外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责任,防止发生问题后互相推卸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具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能力,如无专业人员,应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公司和人员对共用消防设施定期开展检查维护保养。
3.提升物业服务。各部门和属地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学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提升物业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加强和规范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对消防设施定期检修维保,加强消防通道、电动车停放充电的日常管理,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落实监管责任。住房发展中心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将消防安全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致使消防设施损毁、瘫痪,火灾多发的小区物业,应视情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实行退出机制,取消物业服务资质。
5.加大宣教力度。联合消防救援部门、街道、派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发放消防安全宣传材料,传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制作、筛选近年来高层住宅小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通过各类媒体广泛传播,以通俗易懂、直观生动的方式警示广大群众。
篇2:小区消防隐患及对策
基层反映: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多问题应引起重视
存在问题:一是居民防火意识差。居住在老旧社区的居民常常在狭小的楼道、院子里和厨房堆积大量木板和废纸等易燃物品。二是消防设施缺位。老旧小区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即使有也因年久失修,失去了原有的功能。三是私搭乱建、结构陈旧。由于缺乏有效管理,经常出现私搭乱建、线路老化现象,不少用电箱箱门大开,个别家用保险盒木箱脱落,线路、电闸开关裸露在外,个别楼梯间灯泡旁边的塑料保险盒螺丝脱落,悬在墙壁上。四是消防通道被挤占。由于建筑物密集,结构复杂,常出现消防通道被堆放杂物、违规停放车辆等,同时一些疏散通道狭窄,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标准。
建议:一是完善社区消防硬件设施,通过加大财政补贴,购置灭火器、水枪、水带、空气呼吸器、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公共消防设施,加强老旧社区消防硬件保障;二是合理拓宽小区道路,清理被占用的消防通道,多布设消防栓,用PVC管套牢所有裸露的电线;三是通过基层社区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对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整好用,逐步逐年恢复和建立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四是通过定期开展义务讲座、招募志愿者分发宣传单等形式提高居住在老旧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篇3:奶牛养殖小区的潜在隐患及对策
1.1 防疫、检疫方面
许多养殖小区在建设时,没有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防疫、检疫设施不配套,有的甚至没有。有的小区建成以后,奶牛进入小区时不做任何检疫,使一些带有传染病的奶牛进入小区,造成这些小区传染病的流行,给没有传染病的养牛户和小区造成很大的损失;小区建成投产后,也没有严格的防疫、检疫制度,没有专业的管理人员,有的小区虽然建有防疫、检疫设施,但形同虚设,只是为了应付检查。
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由于种种原因,防疫只是发放疫苗,至于养殖户是否进行免疫,免疫效果如何,很少过问。检疫(包括运输检疫和买卖检疫)只是开票收费,对基层的兽医、配种人员管理松散,有的地方谁想干就干,根本就没有参加过正规培训,更没有持证上岗。一个配种人员跑大半个县,从这个乡到另一个乡,不更衣,不消毒,这些兽医、配种员包括一些经常买卖牛的经纪人随便出入小区,成了最大的“疾病传播者”,造成部分地区的二类传染病,结核、副结核、传染性鼻气管炎、三类传染病:黏膜病、流行热等发病率增加,给奶牛养殖业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给人的健康带来严重的威胁。
1.2 挤奶设备方面
挤奶设备是奶牛的最重要、最关键的设备,有的小区经营者,在选购挤奶设备时,只看价格,不重质量,更不考虑售后服务,造成在使用过程中质量不稳,甚至带病工作。挤奶杯内衬是挤奶机上唯一与奶牛接触的部件,按照要求,应在使用2 500头次更换一遍,而现在大部分小区经营者,没有按时更换,挤奶杯内衬严重老化。选购价低质次的清洁剂和药浴液,清洗、消毒不彻底,更有甚者,长期使用火碱清洗,造成奶杯内衬表面粗糙,细菌极易生长繁殖,并使内衬失去弹性,增加对乳头的损伤程度,造成隐性乳房炎,甚至引起临床乳房炎高发。由于奶衬的老化和使用质次的清洗剂,不能保证清洗效果,因而影响牛奶质量。
1.3 奶牛运动场方面
运动场是奶牛长时间休息的地方,有的小区经营者在建设小区时,只注重地上部分的美观漂亮,投入了大量资金,而对运动场,却舍不得投资,没有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坑洼不平,碎石、铁器等异物常见;每到雨季,大量积水、泥泞不堪,有的连运动场内的防晒凉棚都没有;运动场牛粪清理不及时,这些都严重影响奶牛的健康和牛奶的质量,并很容易引起奶牛肢蹄病的高发。
1.4 牛奶质量方面
建立小区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高牛奶质量,而现在有的个别小区经营者,打着“厅奶”的幌子,却收购大量“散奶”,经过“人工杀菌”及“标准化”后,当做“厅奶”销售,严重损害了乳品加工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样长期的利益不均等,势必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1.5 技术服务方面
现在的大部分小区,只是实现了简单的统一挤奶,没有科学统一的饲养管理方案。粗饲料单一且品质差,没有足量的苜蓿干草和东北羊草;有的小区奶牛品种退化,单产下降;对后备牛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大部分养殖小区只是人工受精,有病简单的对症治疗,没有育种员和营养调配员,没有选种选配方案,缺乏长远的具有针对性的遗传改良方案,难以推广先进的养殖方法,长期下去将影响养牛业的效益。
1.6 安全方面
大部分小区没有专门的干草库或干草贮存区,干草随意堆放,有的就堆放在生活区,有的小区经营者为了节省投资,采用油毡顶大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用电方面,线路和设备不匹配,超负荷、过载现象十分普遍,再加上小区经营者重效益轻管理,在安全上舍不得投资,存在重大火灾等安全隐患。
2 对策
2.1 完善养殖小区的有关防疫、检疫的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保证每个小区有一名“兽医防疫明白人”,并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加强基层兽医防疫站的建设,加大投入,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设备、交通工具,每个小区要派驻专业的防疫督导员,免疫后要定期检测抗体水平,检查防疫效果是否达标;保证区内牛只的相对稳定,减少流通;严格出入区的消毒制度,严把牛只入区关,有传染病的牛只坚决不准入区饲养;严格执行每年两次结核病等的检疫,发现阴性牛只,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捕杀;同时要正视现实,对确实存在受威胁的地区,必须进行人工免疫,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2.2 严把挤奶设备和耗材的质量关要选择质量稳定,信誉好,知名品牌的供应商。入区养牛户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小区经营者,保护入区户自己的合理权益,对于奶杯内衬、药浴液等较昂贵的消耗品,可由入区养牛户和小区经营者按一定比例合理分摊,这样既保证了小区经营者的效益,又保证了入区户牛只的健康。
篇4:小区消防隐患及对策
关键词:公共聚众场合 消防 安全隐患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8(b)-0184-01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公共聚众场合呈现出了新的特点,但其在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点并没有改变。因此必须对公共聚众聚众场合的的安全隐患做深入的研究。
1 公共聚集场所的定义
所谓的公共场所,是指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娱乐的场所,而人口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则有购物中心、体育馆、宾馆以及娱乐场所等类似于这样的场所。这样的场所人流量较大,且社会人员复杂,因此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发生火灾的概率远远高于其他的场所。
2 公共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2.1 消防意识薄弱,消防设施不完善
在公共聚众场合的建筑物原先的设计中,都是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者自动灭火系统,一些单位对消防的法律法规的了解少之甚少,在建筑时为了节约建筑资金,擅自更改消防设施,将许多本来应该存在的消防系统取消掉。在发生消防事故时,许多消防设施不能派上用场。即使有的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在早期配备到位,但是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相关的从业人员的消防知识淡薄,不知道如何维护和修理,年久失修,在关键的时候也不能派上用场,这些场合的消防设备的不完善,更不用说在发生火灾时的报警设备、照明设备,这些设备的不合格,是消防事故造成损失严重的主要原因。
2.2 违章改建,采用非耐火材料做装饰
现如今,一些商人为了追求利益,将原本并不适合做公共场所的地方违规改建成了公共场所,乱拆乱建,随意更改建筑物的用电线路,使得建筑物的用电负荷增大,一些用电材料也为省钱采用质量低劣的材料,这种随意更改消防设计审核方案的做法使得发生消防事故的概率明显上升。此外,在进行场所内装饰的时候,一些不法商人偷工减料,节省开支,牟取暴利,本来应该采用耐火材料的地方用一些聚酯材料代替,在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聚酯材料燃烧就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氰化物气体、甲醛等有害气体,这就明显加大了发生消防事故时候的人员伤亡数目。
2.3 聚众场合的建筑物疏散通道设计不合理
在建筑物的建设初期,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建筑物只开设了一个安全出口,有的即使有多个安全出口,但是也在出口设置了门帘等障碍物,这都为发生火灾时的及时疏散造成了不便。再者,在设计建筑物的时候,和周围的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足,容易造成大面积的火灾蔓延,从而使得后果严重。
3 消防隐患的预防对策
3.1 加强消防的宣传工作,增加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预防公共场合火灾事故的发生,最主要的是消防宣传,要定期地、经常地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员做系统的培训,使他们在面对火灾时能做好及时的疏散工作和灭火工作,此外,还要做一些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方案,在公共场合要贴出正确的疏散路线。对群众定期地做一些消防演练,使得人们在面对真正的火灾时,不至于在慌乱中发生大面积的踩踏事件。
3.2 增加消防的资金投入,配备齐全消防设备
消防工作另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增加人力物力的投入,要对这些相关从业人员做专业的培训。要定期对已有的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做定期的巡查、检查以及维修,看安全出口是否通畅、防火卷帘是否有没有出水的现象,消防通道是否有堆放杂物,也要对用电线路用定期地排查,杜绝胡乱改造用电线路的现象。此外,对发生火灾时所需要的照明设备、防毒面罩的配备也要到位,并标有明显的标志,对于高层的建筑物还要配备救生设备,并提前做好应急措施,使得在发生火灾时能够使灭火工作和营救工作有条不紊,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3.3 采用耐火材料,增大防火间距
公共场合在发生火灾时,预防火灾的快速蔓延也是很重要一项内容。在一些类似以于宾馆、酒吧、商场等场合,为了追求豪华的效果,往往采用了一下易燃的化学涂料或者装饰品,这些物质在发生火灾时极易助燃,使得火势很快地蔓延,因此要采用一些耐火的涂料,以及棉、麻等制品代替原有的非耐火材料制品。采暖管道和散热器也要远离易燃物质,更不能将易燃物质覆盖其之上。对于配电线路也采用正确的铜芯线、穿金属管或PVC管敷设,而不应该用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来代替。一些开发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使得建筑物的间距很近,这在发生火灾时也极易引起火势蔓延,因此必须隔出合理的防火间距。
4 结语
公共聚众场合火灾发生的数量这两年虽然有下降的趋势,但是群死群伤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不是靠某几个人就可以完成的,必须靠社会各界人士来共同努力。合适的建筑物布局,采用安全的建筑材料,配备齐全的消防设备,有序的消防管理工作,以及在面对火灾时的快速有效地疏散工作都是重要的。群众也要增加自己的消防意识,在发生火灾时不急不乱,配合好管理人员的疏散工作。消防安全隐患的排除并不是靠一朝一夕来完成的,甚至是永远也无法避免的,但是仍要靠各界人士共同努力,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
参考文献
[1]杨乃锋.浅谈公共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消防措施[J].大观周刊,2012(46).
[2]张寿鹏.浅谈公共聚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1(27).
篇5:小区消防隐患及对策
摘要: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分析了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现状及形成问题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对策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住宅逐渐向高层发展,大型的高层住宅小区也越来越多。高层住宅一般高达几十米,甚至上百米,发生火灾时从室外扑救相当困难,主要依靠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救,因此,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管理以及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至关重要。但是,近期笔者所在单位组织开展了以高层建筑为主要内容之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不容乐观。下面,笔者就结合工作实际对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现状、问题成因及对策进行简要分析和探讨。
一、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现状
1、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根据现行的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高层住宅一般应设置室内火栓、火灾自动报警、防烟排烟、消防水泵、消防电源等现代化的消防设施设备,但有些修建于1998年之前甚至年代更为久远的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往往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有的甚至形成了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而增设消防水泵、消防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所需经费数额较大,这样的老建筑维修基金很少,火灾隐患整改经费难以落实。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善,未保持完好有效。从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实际检查情况看,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管理状况令人担忧,有的消防器材缺失,如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配备不齐全、室内消火栓无接口等;有的消防设施存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有的投入使用时间较长的自动消防设施,年久失修,已经瘫痪,形同摆设,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后果不堪设想。
3、消防车通道、消防车扑救面被占用。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拥有量越来越多,但由于车位设计不足,停车日益困难,很多业主直接将汽车停在小区空地上,占用了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扑救面,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不能快速及时地到达火场展开扑救工作,极易造成火灾的蔓延扩大。
4、消防安全管理不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较弱。有的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存在脱岗的现象,有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经过消防培训违规上岗,导致技术水平较差,不熟悉消防设施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
5、居民消防知识缺乏,致灾因素较多。一是在燃气使用方面:有的居民缺乏使用天然气的常识,私自拆装、移动燃气管道、灶具,有的烹饪、蒸煮食物时离开厨房或忘记关火,有的家庭燃气管道或燃气灶具漏气,处置不当引发火灾;二是在电器使用方面:随着家用电器的大量使用,导致家庭的用电量大幅度增加,电气线路更加复杂,尤其是空调、电热水器、电炒锅、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很可能超过原设计的负荷值,造成短路,引发火灾,有的居民冬季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等电热器具取暖,通电时间过长或无人监管,也易引发火灾事故。三是在住宅疏散方面:有的居民在走道、楼梯间堆放大量可燃、易燃的杂物;而居住顶楼的居民往往把屋面疏散平台作为私家花园占有,在屋面上栽花种草,甚至私自搭建违规用房,通往屋面的通道也被违规锁闭,其他居民无法进入。
二、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问题成因分析:
1、立法不完善,导致消防设施维修资金不能落实。笔者在对一高层住宅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遇到一个执法难题,具体案情如下:该住宅小区是一个已投入使用近8年的高层住宅小区,在检查时发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经瘫痪,监督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向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填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并进行调查取证,拟对物业服务企业立案查处。但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该物业服务企业并非不作为,早在一年前,物业服务企业就已经发现该小区自动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进行大修,该物业服务企业已经联系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修复,但预算后因实施修复费用较高,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的相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基金应当经专有面积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该物业管理公司已积极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但同意使用专项维修基金修复自动消防设施的业主达不到总业主的三分之二,导致维修经费无法落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一年来一直处于瘫痪状态,形同摆设。
2、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
安全防范服务。但是,有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制意识淡薄,消防知识缺乏,未明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未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防火检查,未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未及时组织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对小区居民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未严格进行管理。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的维护、检查流于形式。有些维护保养单位签订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后,未严格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未认真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未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设施存在的故障和问题,往往在消防部门检查测试后存在的问题才得以暴露。
4、消防机构警力不足,消防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由于警力不足,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重点一般都放在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对数量众多的住宅小区包括高层住宅小区往往无暇顾及,一般都由辖区派出所监督管理。而由于基层派出所民警对消防技术规范不熟悉,一般只能开展较为粗浅的消防执法活动,比如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水枪水带是否缺失、灭火器是否失效等,对高层住宅自动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很难发现。
三、对策及建议:
1、完善立法,建立消防设施维修基金使用的“绿色通道”。《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为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基金应当经专有面积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立法本意是保护公民的私权。但是,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的维修关系到住宅小区的公共安全,事关重大,而高层住宅小区住户众多,他们的文化程度、经济条件、个人素质差异较大,有些业主还存在房屋空置、房屋出租等现象,因此,现实情况是:“动用专项维修基金对消防设施维修”这个事项获得《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几乎不可能。因此,建议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增设一些特殊条款,当住宅小区的共用消防设施损坏需要使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时,能够确保维修费用及时支取到位,该项经费的使用不以获得规定比例的业主同意为前提条件。当然,为保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该项费用的支取和使用应设置严格的审批和监督程序,在职能部门和业主的共同监督下合理、合法地使用。
2、强化对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培训。将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需要接受专业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纳入消防职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集中培训,使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消防法制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3、严格监管措施,将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测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对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完好,运行正常,避免丢失、损坏、挪用、停用等情况发生;二是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性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对此,新修订的《四川省消防条例》也作了明确规定。高层住宅小区一般都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检测单位签订维护、检测合同,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三是强化对自动消防设施维护、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督。针对一些自动消防设施维护、检测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了事的情况,消防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规范消防设施维护、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行为。
4、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是公安派出所的重要职责之一。城区公安派出所对辖区的管理实行的是责任区民警分片管理,一个责任区民警一般负责一到两个社区,他们对辖区内高层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也比较了解,因此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责任区民警的消防培训和指导,通过培训使其熟悉必要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方法,消防部门也可以通过与派出所民警联合执法的方式,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进行现场教学与指导,提高其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5、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后,从室外扑救相当困难,主要依靠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救,因此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使其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相关的消防知识,并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非常必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逐级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媒介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印制以正确用火、用电、用气及初期火灾扑救、高层住宅火灾逃生自救、消火栓、灭火器使用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居民防火手册》,通过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居民发放。三是在居
委会、高层住宅小区橱窗或醒目位置张贴图文并茂的消防宣传画,用直观的图像和简明的语言对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篇6:小区消防隐患及对策
(三)拆迁补偿困境
城中村住宅面积大,建筑成本高,每年还可以为业主带来相当可观的租金收益,需要补偿安置的资金数额巨大,这给改造单位带来巨大的改造成本(包括交易成本)与风险,令开发商望而却步。
(四)土地供应困境
为保证改造单位在改造中有赢利或至少不亏损,政府需要给改造单位实行大幅度的地价优惠,或进行大量资金补贴,这不仅影响到地价收益,进而延缓城市建设步伐,而且容易造成土地供应失控,冲击商品房市场。
三、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思考
“城中村”不是被城市遗忘的角落,就其本质来说,它是落后或偏离于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城中村”问题同样也是西方国家城市的“痛”。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当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一)科学规划城中村建设
城市规划时城市建设的蓝图,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城中村各项改造应以规划改造为龙头,根据城市的特色和具体实际,坚持规划先行,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从房屋布局、道路系统得改造、公共服务、绿化通风条件的改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着手,突破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局限,坚决制止违章建设,要兼顾经济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使城中村与城市真正融为一体。
(二)建立管理整治“城中村”的长效机制
“城中村”作为城市管理的基本载体,日益成为个人、家庭与社会、集体、单位联系的重要纽带。“城中村”消防工作越来越多成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城中村”中,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滞后,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脆弱,已成为消防工作面临的尖锐矛盾,必须建立管理整治“城中村”的长效机制加以解决。对原有建筑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的方式,通过部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以及定期汇报政府等机制,强力推进火灾隐患的整改。在检查、整改中,实行“发现一家、挂牌一家、销案一家”的办法,坚决减少火灾隐患的存量。对新建建筑物严把审核关、加大施工过程检查力度,坚持“零隐患”标准。
(三)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联防机制和联动机制
要依托各“城中村”村委会,加快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城中村”村委会都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巡查、村民家庭和单位的防火检查,对“城中村”内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为维护保养,督促“城中村”内单位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和灭火预案等工作。各“城中村”都要组建专门消防安全队伍,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将防火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到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机制,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等各项制度,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城中村”村委会为依托,驻村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四)加强“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基层政府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把“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同步实施。一要按照村整体规划,新建多个消防蓄水池,为消防灭火提供充足水源。迎水或背水而居的“城中村”要充分利用自然水源或水流,建立适量的小型“蓄水坝”,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为轻型消防车、摩托车、浮艇泵、手抬泵等提供水源。二是彻底消除消防车通道地面和架空的所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阻碍物,并派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消防车道通行畅通。消防车道宽度不足,或不能正常通行的村,要建立专门的消防队伍,购置小型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保证村内消防安全。结合当前辖区火灾扑救规律和实战需要,辖区政府配套出资购置消防三轮摩托车装配“城中村”,条件好的三、四台、条件差的达到每村一台至两台,落实专人维修保养,遇有灾情时,迅速展开扑救,将火灾控制和消灭在初萌阶段。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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