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
篇1:上栗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上栗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8.28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农机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
3、加强三秋重点农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在三秋之际,要深入到乡村对投入作业的农机具进行检验,作业中,要深入作业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指导。
4、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员培训考核工作。全面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运行安全技术标准和驾驶员培训考核规定,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和手续要求。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工作和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成立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排查计划,落实各项排查内容。
2、主动汇报。主动向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争取领导重视,争取政府的支持。
3、加强联系。加强与各乡镇政府的联系与沟通,提高乡镇政府领导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落实乡镇农机安全责任单位和人员。
4、加大协作力度。主动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作,明确具体任务,分工负责,共同做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生产工作。
5、做好值班,完善应急措施和方案,认真做好值班调度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可能出的事故,要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二00九年九月一日
篇2:上栗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8.28”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农机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大战略”大局,依法行政,狠抓落实,强化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实现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使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控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安委会下达指标内,努力实现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重点
1、做好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巩固和创建工作。
2、加大对无牌无证拖拉机的专项治理力度。在乡村道路上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客、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狠抓源头管理。
3、加强“三秋”重点农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在“三秋”之际,要深入到乡村对投入作业的农机具进行检验,作业中,要深入作业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指导。
4、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员培训考核工作。全面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运行安全技术标准和驾驶员培训考核规定,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和手续要求。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工作和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成立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排查计划,落实各项排查内容。
2、主动汇报。主动向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争取领导重视,争取政府的支持。
3、加强联系。加强与各乡镇政府的`联系与沟通,提高乡镇政府领导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落实乡镇农机安全责任单位和人员。
4、加大协作力度。主动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作,明确具体任务,分工负责,共同做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篇3:上栗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 农机安全态势平稳有序
2015年年初以来, 开化县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的领导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丝不苟地抓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过规范农机监理业务、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等手段, 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有序。2015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农业机械事故3起, 其中:道路内甲方事故2起, 死亡1人, 受伤3人, 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与2014年相比,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受伤增加2人, 直接经济损失增长0.5万元;道路外事故1起, 经济损失1万元。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衢州市目标考核控制指标以内。开化县东坑口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成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全县报废拖拉机90台, 发放补偿资金14.9万元。
2 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1 精心组织, 加强领导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被列入2015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工作之一。为加强对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开化县农业局高度重视, 局班子召开会议专门研究, 组织制定《开化县2015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和督促。2015年6月19日, 汪宇祥副县长在县农业局刘德贵局长的陪同下, 实地检查了音坑乡叶志槐户的机械化育插秧作业现场、马金为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育秧中心, 听取县农机站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汪副县长强调, 农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防患于未然。他要求农机管理部门要将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借助这次专项整治的契机, 进一步提高认识, 强化措施, 抓好落实, 切实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一要明确职责, 分清责任, 加强考核, 一级管一级, 层层抓落实;二要建章立制, 完善制度, 做到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三要加强警农协作, 做好与公安的工作衔接, 充分发挥农机警务联络室的作用, 加大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载人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 通过专项行动, 抓出整治成效;四要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法制教育和知识培训, 提高农机执法能力。
2.2 强化防范措施, 狠抓责任制落实
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 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明确主体职责, 强化防范措施, 层层分解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县农业局和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签订《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全县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签订《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三是各乡镇与农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四是县农机站将全年的工作任务分解细化, 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农机安全人人有责, 监理重任个个分担。
2.3 大力宣传, 营造氛围
2015年6月2日, 召开了有全县农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参加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部署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2015年7月17日又组织召开农机大户安全隐患整治暨农机安全知识培训会, 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农机大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利用农民信箱发送农机安全警示短信3 300人次;印发“致全县农机操作人员的公开信”1 200份, 倡议全县农机操作人员积极参与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宣传教育, 有效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红线意识, 优化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营造更好的工作氛围。
2.4 加强安全知识培训, 提高安全作业水平
2015年安全生产月期间, 分乡镇组织举办拖拉机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班12期, 835名拖拉机驾驶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2015年7月17日, 组织召开农机大户安全隐患整治暨农机安全知识培训会, 县农机站对上半年以来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专项整治工作作了简要总结, 对下步的整治重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安排, 并详细讲解了收割机、插秧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会议还邀请了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一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农机保险、烘干机安全使用等技术作了培训, 全县包括农机合作社在内的近50名农机大户参加培训。此外,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咨询1场, 现场发放宣传资料950余份, 接受群众咨询近千人次。通过培训, 使广大农机操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切实提高农机安全作业水平。
2.5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2.5.1 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源头管理
当前, 开化县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隐患主要是无牌无证、拼装改装、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载人载客、报废机上路、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带“病”作业、不按规定参加保险等, 严重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 县农机站主要从源头入手, 抓好管理。
一是规范拖拉机登记管理。按有关规定和标准, 启用全省统一的网上办证系统, 并持证上岗。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关, 对安全技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拖拉机驾驶证持证率为91%, 新购拖拉机上牌率为100%。二是全力做好检审验工作。为做好年度检验工作, 县、乡镇通过召开年检动员会,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并通过乡镇开展初检等方式, 提高检验合格率。在检验期间, 实行集中年检, 县、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办公, 严格检验纪律, 实行“谁检验, 谁签字, 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积极抓好拖拉机上牌、转移、变更、年检和补换牌证工作, 从源头上杜绝拖拉机拼装改装、不按规定参加保险的现象。三是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为贯彻落实农机行业便民惠民政策, 县农机站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推行一站式服务。目前, 所有的农机监理业务当天受理当天办理完毕。同时, 2015年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 农机监理实现零收费, 全年减少12.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方便于民、让利于民, 促进机手办理业务的积极性, 达到减少或消除无牌无证、报废机上路、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带“病”作业、不按规定参加保险等现象。
2.5.2 加强外省籍拖拉机管理
由于开化县地处三省交界, 近年来, 由外省籍拖拉机引起的交通事故趋于上升。针对周边县市发现外省籍拖拉机使用假牌假证、违规套牌、伪造年检等情况, 开化县及时开展外省籍拖拉机调查登记、核查比对、整理分类, 实施户籍化管理, 并建立电子信息库, 共建立外省籍拖拉机信息档案298份, 为通过路面监控有效打击违章违法行为提供可靠信息, 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同时, 对外省户籍的拖拉机驾驶人, 建立信息登记后, 一并纳入当地农机安全管理, 组织安全知识培训, 加强安全教育。
2.5.3 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隐患排查整治
随着开化县农机化事业的不断发展, 近年来全县拥有各类大中型纯农田作业农业机械170多台套, 先后成立了15家农机专业合作社, 有20多户农机大户。但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安全意识淡薄, 操作不规范, 重使用轻保养, 因而存在着一些农机安全隐患。针对这种情况, 组织召开农机大户安全隐患整治暨农机安全知识培训会, 专题布置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农机大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邀请厂家技术人员讲解烘干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的使用操作规程和技术保养。随后县农机站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进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 通过排查主要发现以下农机安全隐患:一是无牌无证;二是操作不规范;三是机具重使用轻保养;四是油料存放不当存在火灾隐患。针对以上安全隐患, 县农机站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进行补办注册登记, 对排查出来的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集中免费举办一期收割机驾驶员培训班, 目前全县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上牌率和持证率达到95%以上;督促他们加强农业机械技术保养, 保证机具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 规范油料存放, 消除火灾隐患。
2.5.4 开展农机免费实地检验
结合农机安全隐患排查, 积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户开展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烘干机等农业机械的实地免费检验, 安排和组织农机具保养, 确保技术性能完好的农机具安全投入到农业生产中。2015年免费实地检验拖拉机1 256台、联合收割机75台、插秧机30台、粮食烘干机15台, 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5.5 开展报废拖拉机专项整治
长期以来, 拖拉机报废主要依赖于机具所有人的个人自发行为, 农民因经济条件所限, 缺乏主动报废农业机械的积极性, 往往抱着“能用就不修, 能修就不换 (件) , 能换就不 (报) 废”的心态, 这导致拖拉机报废迟缓, 大量老旧拖拉机超期服役, 安全性能、环保性能、经济性能严重恶化, 带来能耗高、安全性差、污染环境等诸多问题。2015年年初以来, 开化县农机管理站认真组织, 强化服务, 积极做好报废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要求, 细化工作任务;二是以乡镇为单位对拖拉机开展排查摸底、梳理分类、登记造册, 并根据排查的情况, 对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运输型拖拉机下发《拖拉机报废通知书》;三是组织开展报废补偿工作, 指定报废解体回收单位, 并与之签订农业机械报废目标管理责任书, 以乡镇为单位, 事先就报废时间、地点、对象做好落实, 农机监理与报废回收公司的工作人员到乡镇就近现场开展报废解体, 办理报废的所有手续, 既方便群众, 又提高工作效率。2015年, 先后组织召开工作动员会议1次, 举办专题技术讲座2期, 召开报废回收现场推进会4场, 实际排查登记报废拖拉机1 160台, 发放《拖拉机报废通知书》380份。自2012年以来, 报废解体拖拉机428台, 农民享受报废补贴67万元。通过报废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 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消除农机安全隐患, 减少环境污染, 为全县农机安全健康发展奠定更加良好的工作基础。
3 结束语
2015年, 通过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农业机械安全性能得到明显提高, 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已纳入规范管理, 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氛围不断好转。但也发现了许多薄弱环节:一是农机监理工作面大量广, 任务重、压力大;二是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三是农业机械事故的处理还处于边缘状态。
篇4:上栗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了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是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知》指出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内容为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的期责分工,具体为:
(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省交通厅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省建设厅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商场、市场、非涉外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七)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电力企业(5万千瓦以下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督促地质公园、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督促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渔排(含库港养渔渔排)及其它渔船停泊点等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福建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地铁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民航福建监管办负责指导、督促民航交通设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四)福州电监办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五)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六)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省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七)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督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八)省文化厅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督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省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点、涉外星级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四)省煤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做到“四个结合”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三个机制”,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围绕重点时段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重点时段实施。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通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主要媒体公开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篇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为核心,以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执法股),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检查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的行业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个月向各执法中队报送1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2、各执法中队要定期组织常态化督促检查。各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发现和掌控各种隐患。
3、各执法中队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排除和整改,并建立信息管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报请局主要领导亲自挂牌督办,一般事故隐患要由各执法中队指定专人共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二)考核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上报,并接受管理部门的考核、指导和监督。
2、各执法中队要将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约谈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形成记录,进行存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3、我局领导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项通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培训机制
1、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各执法中队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性监管,重点突出查什么、怎样查、怎么落实整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制作成安全生产检查手册(表格)。
2、各执法中队、各广告公司、渣土车队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深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并进行系统分析,汇总各项数据,及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3、通过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方式,定期组织属地管理部门之间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流学习活动。
四、工作步骤
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中队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执法中队要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摸底调查,完善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系统阶段。各执法中队要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要建立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四)强化考核阶段。各执法中队要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执法中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常态化建设纳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各执法中队要加强检查指导,培植和树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生产经营单位和先进事例,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篇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施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17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二.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参建人员。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17年2月1日开始至2017年6月30日结束。五.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班组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保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六.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包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2.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项目部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
3)加工棚、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5.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6.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包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监理部门进行报审手续。
4)是否对外包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11.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七.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8.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部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篇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开展2017-201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织提供思想组织保障”的原则,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三、总体部署
为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分为三个层面进行:
(一)局总部
局总部将根据年度总体安排,每半年度组织一次全局范围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同时对2012年度全局重点监控项目,将不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二)各单位
各单位每季度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综合大检查,对所属项目部进行
全面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每季度末28日前报局备案;同时要根据各公司所属重点监控项目情况,结合施工进展,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活动。
(三)各项目部
各项目部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并将排查治理结果每月底报所属公司。
四、排查治理重点
在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以局及所属各单位2012年的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项目为重点,并涵盖全部项目展开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一)桥梁、路基及房建工程:深基坑和不良地质基坑的开挖、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检测及拆除,大型模板的安装、保养及验收,高填深挖路基工程,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挂篮施工、梁板吊装及固定、临线跨线施工等。
(二)隧道工程:洞口的开挖、支护,洞身开挖、支护及衬砌,软弱围岩、断层破碎带及其它特殊地质条件下的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仰拱和二衬的浇筑进度、强度及与掌子面的安全步距,洞内临时用电、通风及消防,火工品的运输、保管及使用。
(三)机械设备:吊车、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施工电梯、滑模和爬模系统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拆卸;小型机具的维修保养及运载记录等。
五、具体保证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和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项目部负责人轮流带班作业,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直接指挥权。作业现场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域施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健全机制体系,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安全技术措施,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以及作业人员岗前、岗中教育培训。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突出重点,重在治本。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及时得到整改。要根据项目特点,紧紧抓住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防台防汛、防山洪泥石流、防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季节,以及重点监控项目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
(五)强化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或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监测技术、预警设备和管理系统。
(六)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和质量,各单位要按局安全生产“235”考核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及时有效遏制施工现场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8: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
关键词: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1 引言
事故源于隐患, 这一理念已经广泛形成共识。隐患排查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途径, 也是加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 因此总结经验, 深入持久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2 我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概况
2.1 工作开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5月12日印发《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16号) , 针对此次专项行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出台了4个指导意见进行具体部署。2007年5月19日, 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全国各地区、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积极响应, 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在全国范围开展了统一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007年12月28日, 国家安监总局颁布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作出了具体规定, 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2008年1月8日, 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2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15号) , 为此, 全国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 进一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促进了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2.2 成效
通过企业自查自改、地方政府督促检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对相关省区市进行督查以及各单位组织“回头看”等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进一步落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了整改,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已初步建立。
2.3 存在的问题
目前, 尽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与我国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仍有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个别地方政府和企业仍然存在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意识, 部分企业隐患自查流于形式, 走过场, 应付检查;一些地方整改资金、责任不落实, 隐患治理迟缓乏力, 重大隐患整改率低, 导致一些严重隐患长期存在。
(2) 政府监管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法规标准体系、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建设滞后, 导致监督力度、指导工作无法到位。
(3) 非重点监管企业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足。在安监部门的日常监管过程中, 一些非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一直不作为监管的重点, 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明显落后于高危行业。
(4) 对安全生产的科学规律、方法等研究不足, 尚未形成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技术标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手段、技术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求。
(5) 政府监管部门存在机构设置不能覆盖到乡、镇, 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平衡等问题。
3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方法和途径
近年来, 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力度逐年加大, 但如何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建章立制, 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
健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体系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逐步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的根本措施。
(1) 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监察制度。
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监察, 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监管、调研工作有机结合, 严格监督监察程序, 每季度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重大隐患建立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分级管理、监控等制度,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 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监察, 必要时, 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政府还应建立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 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 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
(2) 企业建立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监控、验收、资金专项使用等制度。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同时做好信息统计、按月上报工作, 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隐患治理、重大隐患监控;建立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 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 应当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3.2 政府主导, 落实责任
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和执法主体, 只有政府重视, 落实“两个责任”, 即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 才能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深入、持久进行。
(1) 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认识, 与责任制、政绩考核挂钩, 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派驻工作组或督查员, 严格执法, 严防死守。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 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密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并以工作简报的形式, 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落实及进展情况。
(2) 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要在安生全产工作责任制落实上狠下功夫, 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责任、经费、时间“四落实”。
3.3 注重科学、讲求实效
(1) 联合行动。
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 只有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才能真正奏效。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制定明确的工作规则, 建立协调运行机制,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协会、安全中介机构联合行动, 对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重点地区、行业,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和技术水平将取得明显实效。
(2) 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要素, 引进体系的思想, 遵循PDCA动态循环模式, 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使隐患不断得到排查治理。
(3) 注重安全经济学研究。
合理分配资金使用范围、比例, 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的效力。
(4) 开展科技开发。
集中研究解决容易导致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隐患等重点课题。研究资源配置, 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 淘汰高风险、低效益、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的企业。
3.4 规范管理, 保障资金
(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以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攻克重大隐患。《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使用范围包括“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所需费用资金。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管理制度, 规范资金管理, 保障资金投入。
(2)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资金保障政策。如中石油、中石化集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制度”, 确保专款专用, 有的放矢地进行重点隐患治理。
(3) 对需要社会各部门共同治理的重大隐患, 列为政府工程项目, 财政部门保证资金投入。如潍坊市的经验是将涉及社会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列为政府工程项目, 这样资金、技术、施工等问题就容易解决。
3.5 加强培训, 提高意识
政府和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培训法规、标准要求, 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需求进行培训。另外还可采取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合理化建议、危险源有奖辨识等创新形式, 调动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6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促进隐患排查治理
(1) 健全法制, 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处罚。
(2) 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 要建立隐患自查制度, 规定排查的重点和治理要求, 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
(3)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公众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加强公众监督作用。
(4) 制定激励和优惠政策。如对隐患治理绩效显著的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政策。
(5) 借助媒体, 强化监督。
(6) 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明查暗访结合, 有效督促指导企业长期、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隐患。
4 结束语
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新时期, 新的隐患会不断产生, 只有通过政府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和企业不断努力,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 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深入持久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才能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Safe Production Act of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Order ofthe Chairman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No.70])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Check and Control of HiddenRisk Related to Production Accidents (Order of SAWS[No.16])
篇9:上栗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翻开近几年来福建省煤矿安全事故选编,翻阅着一起起带血的事故案例。事故,是令人痛惜的,更是不堪回首的,它是用前人的鲜血和生命代价换来的惨痛教训,是留给后人一份特殊的“财富”。这是我省某煤矿发生的一起因顶板安全隐患不排除,敲邦问顶工作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事故案例。2006年9月8号的中班,某矿综二队工人田某某(班长)、赖某某、林某某3人到+255-15#下运巷掘进工作面作业。早班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告诉当班人员,掘进头顶板有脱层,经撬撬不下来,提醒当班人员要注意。中班3人到达迎头后,首先撬脱层顶板但也撬不下来,于是便不去在意,也不先套架就开始进行打眼、放炮和出渣作业。出完渣后才进行支架,田某和赖某2人在+255石门处锯木头做棚梁。约21:40分,田某和赖某听见“哎呦”一声和顶板冒落的响声,马上进入运巷察看情况,发现林某被冒落的顶板压住动旦不得,田某和赖某立即搬开石头,并赶紧打电话给矿井调度室汇报,请求救援。23:03分,林某被运送出井口,但在送去医院的途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这起顶板事故原因。一方面,当班作业人员思想麻痹。早班矿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时已经发现顶板脱层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但班长田某在明知存在较大隐患的情况下,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带班冒险作业,导致脱层顶板悬顶面积进一步扩大而发生冒顶。另一方面,是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问题。当班安全员在查出较大隐患和发现空顶作业情况下,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而放任至中班处理,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如何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加强事故源头的隐患治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是本起事故给广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一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深思,不让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则事故未已。鉴于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和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仍然相当严重的实际,国家安监总局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在3月20日的总局干部大会上强调,要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王君指出,今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总局和相关部委也陆续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和要求。排查治理隐患,是加大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安全工作的一条主线。当前我们工作的重心,就是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抓落实。当务之急,就是要推动各地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好煤矿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以此带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切实做好停产检修煤矿、受灾煤矿的复产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努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作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我们应该根据煤矿企业的灾害特点,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排查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多循环的自我排查和整治,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边远采掘头面、系统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篇10:上栗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各项要求,实现安全生产进一步稳定好转,有效预防火灾、工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改进,安全发展”的原则,深入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有效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领导小组职责:安全部署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及验收工作。
三、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公司内各生产作业区: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备、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安全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等区域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及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设施的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及是否完好、有效情况;
12、防火检查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详细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的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必须按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治理工作进行核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核查。
2、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在安全处监督下,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统计和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全面掌控各作业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所有已查出的隐患,都要登记建档。对列入治理计划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四落实”,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堵塞漏洞,防止隐患边整改边产生。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一患一档”。一般隐患排查治理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由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安全处督办。
发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能当时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列入治理计划,在发现重大隐患后3个工作日内制定治理方案,做到治理措施、完成时间、应急防范措施、治理负责人“四到位”。治理方案上报
集团质量安全处备案,并监督其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由公司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安全处组织验收。
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抽查其所监管施工单位;每次监督检查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建立档案。
七、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书,把各项责任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八、工作进度安排
2013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状有关内容要求,结合各作业区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各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督促各项目区进行隐患排查整改。
2、自查整改阶段
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单位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各作业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期间,领导工作小组对各作业区得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3、督促检查阶段
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作业区要对本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情况逐一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包括:一是检查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是否充分调动起来;二是检查各作业区专项行动方案是否存在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三是各作业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四是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五是检查各作业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监控情况;六是检查各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情况;七是检查施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使用情况;八是检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九是检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
4、巩固阶段
相关文章: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01-07
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汇报01-07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01-07
铁城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查报告01-0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01-07
金屯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01-07
张朝寺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查报告01-07
电商职业规划书01-07
三民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查报告01-0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