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安徽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通用2篇)
篇1:安徽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
安徽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熏蒸作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粮油仓储单位熏蒸行为,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粮油仓储单位实施粮油熏蒸,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备案办法,指导督查备案工作。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区域内备案工作。
第四条熏蒸作业按照在地原则实施备案管理。粮油熏蒸必须从严控制,未经受理机关备案,不得开展粮油熏蒸作业。
第五条 粮油仓储单位进行熏蒸作业,应当于实施熏蒸作业前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所在地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熏蒸备案手续,提交《粮油熏蒸作业备案申请表》。
第六条 粮油仓储单位进行熏蒸作业的,应当制订熏蒸方案。熏蒸方案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原则,以杀死粮堆中全部虫种和虫态为目的,分仓号(货位)制订。内容应当包括:拟熏蒸仓房通风、密闭性能、周围环境等情况,仓内储粮种类、数量、堆放形式、粮温、仓温、气温、仓湿、气湿等;害虫密度、发生状态和发生部位情况,施药方案(种类、用量、施药方式、浓度测定、密闭时间等、蒸效果预测及残渣处理熏等),安全防护措施,熏蒸作业人员分工、应急处置等。
第七条不具备人员资质条件的粮油仓储单位可通过协议委托具有专业技术力量的粮油仓储单位实施熏蒸作业。
第八条受理机关收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应立即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符合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的予以备案;并在《粮油熏蒸作业备案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发给粮油仓储单位1份,22-
篇2:安徽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
储粮保管(兼熏蒸)岗位
安 全 责 任 书
二○一七 粮油保管员岗位安全责任书
(2017)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之规定,公司与员工特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要求
员工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按公司“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不断掌握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二、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储备粮油安全管理制度》,粮食出入仓管理制度,对分管仓库、油罐的粮油安全负责。
3、加强库存粮油管理和粮情检查,及时对账,做到“帐帐、账实”相符,坚持粮情分析例会制度,确保粮情稳定,储存安全,做好库区仓库、油罐的防火、防爆、防盗工作,认真做好粮油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储粮油储存安全。
4、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 强储粮薰蒸化学药剂和检化验化学药剂的使用和管理。药剂库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药品领取和使用要严格按制度进行申报审批。熏蒸施药、废残药渣回收、销毁等环节应在有专人监督及登记下进行,做到安全、规范。防止丢失、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和人身安全。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责任区内排水系统、灭火器具及配电设施和机械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上报通知维修,定期清理区域内落水井杂物,确保排水畅通,灭火器具完好,配电设施规范,机械设备运行良好,使用安全。
6、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条例,不得在库区内吸烟,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明火取暖,不得擅自拉接电线用电,确保用电安全。知晓消防栓、灭火器位置及使用方法,协同做好消防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禁止任意移动或挪作它用。
7、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场所,发现其他人员携带时要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公司。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在库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如电焊气焊切割等),要严加管理,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完毕后,要仔细检查现场,彻底消灭明火残迹,防止死灰复燃。
8、当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 况。
9、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于公司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按期整改完成后报公司复查。因个人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本职岗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罚
10、积极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工作岗位中宣传安全知识,督促搬运工及其他作业人员严格按章操作,对违反安全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三、考核与奖惩
1、考核。
年终集团公司考评小组根据部门安全目标和本岗位安全目标完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罚。
2、奖惩。
(1)经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2)年终按全年综合考核得分值核发绩效工资,综合考核得分作为评选先进员工的主要指标。
(3)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报请公司决策层研究处理。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人、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各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部门负责人签字: 岗位责任人签字:
部门分管领导字:
2017 安全分管领导签字: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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