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没有了爱情

关键词: 婚姻法 爱情

第一篇:当婚姻没有了爱情

《婚姻法》两次修订的背后:没有爱情,能不能离婚?

1950年4月13日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通过 1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政权初立,百废待兴。在中华民国所有法律都宣告废止的情况下,新中国一系列新的法典何时出台,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法典,宣布将在5月1日正式施行。

这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典,不是宪法,不是刑法,也不是民法,而是《婚姻法》。2 其实早在1948年9月,《婚姻法》就已经在酝酿中了。 当时的中共解放军已经进入了战略反攻阶段,从“夺天下”到“治天下”的态势已经不可逆转。由刘少奇提议,中央妇委成立了一个“婚姻法”起草小组,牵头人是邓颖超,成员有帅孟奇、杨之华、康克清、李培之、罗琼、王汝琪等人。这个小组对《婚姻法》最后的成型起到了关键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推出《婚姻法》已经迫在眉睫,毛泽东在起草小组中又加进了一个人——当时的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

而这个主任不是别人,正是当年毛泽东的死对头:王明。 王明的故事我们今天先按下不表,只说和《婚姻法》有关的事。王明不是学法律出身,但他当年在延安分管妇女工作,还担任过中央妇委的主任,而且也做过一些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所以毛泽东的这个用人一方面可以显示气度,另一方面,确实也不是乱用。

但关于王明是否参与第一部《婚姻法》的起草工作,以及参与程度有多少,这件事现在还有争议。因为后来担任全国妇联副主席、第一书记处书记的罗琼指出:王明并没有参加《婚姻法》的起草工作,只是看过稿子。真正的牵头人始终是邓颖超。

王明,原名陈绍禹,一度做到过中共中央的代理zong书记 不过,这部《婚姻法》出台的不易还是大家公认的。 起草小组参考的范例从之前中共20多年来在各个革命根据地的相关婚姻法案条例,到苏联和东欧等国家的婚姻法,甚至还有国民党颁布的婚姻法,最后再结合中国本身的情况加以扬弃整合。从初稿开始,这部《婚姻法》一共改了41稿。 那么还是要回到那个问题:

为什么会把《婚姻法》的颁布放在那么重要的位置? 或许从一个角度可以理解:1947年中共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通过土地分配已经初步解决了生产关系问题,而接下来的一步,是通过婚姻法来规范另一个重要的关系来稳定社会秩序和财产分配,那就是家庭关系。 就像刘少奇当初对邓颖超说的那样:

“再有一年左右时间,我们就能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起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我们这么个五亿多人口的大国,没有一部婚姻法岂不乱套了? 3 那么,第一部《婚姻法》产生的影响究竟大不大? 说实话,实在是太大了。

《婚姻法》第一条规定:“男女婚姻自由,实施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第二条规定:“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

这些现在我们看起来再正常不过的条款,但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首先就是一个“纳妾”的问题。

“纳妾”这一习俗,在中国可谓历史悠久。1930年中华民国修订《民法典》时,虽知这种习俗应埋入历史垃圾堆,无奈惯性太大,最终还是采取默认的态度。 在民国,男人有“三妻四妾”的现象比较普遍

新的《婚姻法》颁布后,很多人其实并没有当回事。根据记载,河南有个农民叫萧昌贵,不仅纳妾,还在1950年11月20日大摆筵席,宴请亲朋好友。结果政府的工作队员火速赶来,当场制止仪式,乡里乡亲才知道:原来“纳妾”真的是算违法了。 那么对已经存在的“妾”呢?

《婚姻法》明确规定:在法规颁布之前纳妾的,离婚的主动权掌握在女方手里——女方如果想离婚,男方不能阻止;女方如果不想离婚,男方有抚养义务。

此法规一出,当初以“妻妾成群”为傲的男人们遭遇当头一棒。

以“纳妾”风俗较浓的广东地区为例:1950年,广州市因纳妾而离婚的判例出现了37件,1951年上升到了80件,1952年超过100件,1953年接近500件——在这些离婚案中,提出离婚的全都是当初低眉顺眼的“小妾”。

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涉及的最大阻力,并不是来自判决关于“纳妾”的离婚。 而是正常夫妻的离婚。

20世纪50年代初北京市的基层干部在街头书写宣传婚姻法的板报。 新华社发 4 “怎样才能判离婚?”

这是这部《婚姻法》起草时的最大争论点。

起草小组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大多数人,都认为“应该有条件的离婚”,只有一个人坚持“无条件离婚”——“只要一方坚持离婚,就可以离婚。” 这个坚持的人,就是邓颖超。 当时反对的人理由看上去也很充分:一方面,这会在广大农村造成不稳定因素,因为很多农民都是家里说的婚事,找个女人就结婚了,未必有多少感情。女方如果想离就离,很多农民都会有反对意见。另一方面,解放之初,确实有一些共产党干部出现了抛弃乡下“糟糠之妻”另娶城里年轻女性的现象,大家担心“离婚不需要理由”这条法规一出,会加剧这种现象。

但邓颖超还是坚持这一点。她的理由是——

在婚姻问题上,妇女受苦最深。早婚、老少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吃苦的都是妇女,而且还不准她们离婚。如果要把离婚加上条件,反而会给那些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以控制和限制离婚的借口,过去已经发生了很多悲剧。

邓颖超强调: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爱情熄灭了,那么婚姻制度保存也没有意义。如果硬要用法规来强制限定干部的离婚自由,也是不对的。

但同时,她坚决不同意一种观点: “丈夫要离婚,天好像就要塌下来了!”

在邓颖超的坚持下,最终她的意见被采纳,但当时这部《婚姻法》规定的是:“调解无效,即行判决。” 周恩来与邓颖超

但是,问题又来了——怎么“判决”?

按照1950年6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出台的解释,是:

“有正当原因不能维持夫妻关系的,应作准予离婚判决;否则也可作不准离婚判决。”

1953年3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再次做了解释: “如经调解无效而又确实不能维持夫妻关系的,应准予离婚。如经调解虽然无效,但事实证明他们双方非到不能同居程度,也可以不批准离婚。”

话说得有点拗口,但意思其实还是很明确的: 离婚你尽管提,但判不判,还是看法院。

正是因此,才牵出了1980年版《婚姻法》对“离婚判决”的再次修订。 5 1980年9月10日,在千呼万唤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三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婚姻法》。

这部“1980版”《婚姻法》中有一个重要修正,就是关于“离婚”的判定。

按理,因为邓颖超的坚持,1950年版的《婚姻法》已经对“离婚自由”做出了最大程度保障,为何1980年版还要修订? 因为法规上写的,和实际操作起来,相差甚远。

“有正当原因不能维持夫妻关系的,应作准予离婚判决”——“正当理由”是什么?比如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这没有什么问题。 1950年的结婚证

但是,“没有爱情”算不算?很遗憾,在1960年代到1970年代,“爱情”这个作为婚姻基础的理由,却是基本不被采纳的。

在那个极左思潮泛滥的年代,别说有什么理由,只要你离婚,就是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事。而如果你是国家干部或党员,法官还会更加“严格要求”:你是要公职,党籍,还是要婚姻自由?在“文革”期间,有些地方甚至把申请离婚的人集中起来,参加“斗私批修学习班”,学到你撤销离婚申请为止。 6 离婚的女方,叫遇罗锦。

遇罗锦的哥哥,是当时非常有名的遇罗克——因为发表《出身论》反对“老子反动儿混蛋”这种观点和反对姚文元的批判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他在1970年3月被执行枪决。 遇罗克

因为受到哥哥牵连,遇罗锦被发配农场改造,在那里迫于生活,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农民。1978年,遇罗锦结束了四年的婚姻,离婚后回到北京,经人介绍,与某厂工人蔡钟培结婚,并因此获得了北京户口。蔡钟培还为了遇罗锦东奔西走,争取为她和哥哥平反。

1979年5月,遇罗锦平反,10月,哥哥也被恢复名誉,生活看似应该进入正轨。但到了1980年5月,遇罗锦却向朝阳区人民法院上诉离婚,理由是与蔡钟培缺少精神交流。 遇罗锦在申诉材料中这样写到:

“钟培是个好人,但绝不是我心目中的爱人。他只知道老婆孩子热炕头,而我希望我能从爱人身上学点什么,能对我的精神有所启发……我对他没有爱人的感情。我应当结束这种没有爱情的夫妻生活。” 说穿了,就是“没有爱情”。

果然,蔡钟培在情感上确实无法接受,认为遇罗锦的“没有爱情”只是个借口,其实是忘恩负义,甚至是拿他作为一个在北京落脚的跳板。为此,他主动给报社写信,将两个人的事情捅给了媒体,希望得到舆论的支持。

两家杂志社都披露了这件事,并组织了大讨论:到底怎样才可以达到离婚标准?

蔡钟培的观点得到了当时大多数社会舆论的赞同,《人民日报》为此还发文,称遇罗锦是个“不检点的女人”(蔡钟培指责遇罗锦有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新华社甚至还因此发了一篇题为《一个堕落的女人》的内参,谴责遇罗锦。 但遇罗锦却没有让步,也写了一篇纪实文学,题为《一个冬天的童话》。这篇文字成了当时“伤痕文学”的代表作之一,她认为自己婚姻的不幸,其实是文革极左思潮造成的。 遇罗锦 这篇报告文学流传非常广,甚至被翻译成德、日、英、法四国文字,流传海外。很多人由此开始同情遇罗锦的遭遇。 1980年9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党春源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双方离婚:

“十年浩劫使原告人遭受政治迫害,仅为有个栖身之处,两人即草率结婚,显见这种婚姻并非爱情的结合。婚后,原被告人又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这对双方都是一种牢笼。” 党春源是同情遇罗锦的,以至于他在正式判决还没下达的时候,就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我为什么要判他俩离婚》。这篇文章被报纸争相转载,其中党春源引用的恩格斯的话,让很多读者都印象深刻:

“如果说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道德的,那么只有保持爱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

但是,蔡钟培不服判决,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981年1月1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原判对“草率结婚”和“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认定,与事实不符,决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这对夫妻又开始陷入拉锯战。

据说,1981年的“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差点就颁给了遇罗锦的《一个冬天的童话》,但因为作者的”道德问题”落选。那年得奖的是黄宗英(著名演员赵丹的妻子,也是演员)。在获奖者座谈会上,黄宗英将自己的笔转赠给了遇罗锦表示声援:

“三十年代,人们尚且能够支持上官云珠,到了八十年代,我们为什么还容不下一个遇罗锦呢?” 黄宗英

最终,更换了审判长的法庭再次审判了此案:

“遇罗锦与蔡钟培于1977年7月8日恋爱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融洽和睦。后由于遇罗锦自身条件的变化、第三者插足、见异思迁因此使夫妻感情破裂……经本院审理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自愿离婚。”

虽然再审的结果与一审相同,但在判词里明显使用了有情感倾向的措辞。

不过不管怎样,通过遇罗锦一案,1980年《婚姻法》的这条准则,也渐渐让大家理解并接受:

“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

这个标准延用至今。

7在1980年的修订之后,中国的《婚姻法》还在不断升级。在2001年4月,《婚姻法》又做了一次修订,并在2001年的12月,2004年的4月和2011年8月又出台了三个“解释”。 从之后的一次次升级看,关于结婚和离婚的“情感问题”已经基本都达成了共识,而做的调整,开始倾向于夫妻之间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分配与分割了。 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馒头说】

中国人有句话,叫“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有道理吗?有。没道理吗?没有。

我因为算是有个二级心理咨询师的资质,所以一直也会收到一些关于婚姻方面的咨询。年轻时,气盛,难免也会忍不住冒出一句:“这样的人渣不离婚,留着过年吗?”

随着年岁渐长,还是冷静了不少。我会耐心听,仔细问,平心想,然后根据倾诉者的状况和TA描绘的情况,给出我认为合理的建议——我会让对方换位思考,或者再给一次机会,再观察一段时间。

但实事求是地说,在确认的情况下,我还是坚决主张别苟延残喘,当断则断——无论是新婚燕尔的,还是结婚十年以上的,甚至是要步入银婚乃至金婚的。

在这一点上,尤其是女性,其实各方面顾虑和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比男性要多很多。

无论是多年的感受还是观察,我深刻感知到:尽管时代一直在进步,但中国毫无疑问还是一个男权社会——在很多事情上,女性真的是处于弱势地位,包括在离婚这件事上。 关于女性当自强的问题,我以前说过不少,在写居里夫人或阮玲玉文章最后的“馒头说”里,都有涉及,今天就不展开了。

说个林语堂的故事。 林语堂在和他的妻子廖翠凤结婚之后没多久,就把结婚证书给烧掉了。

林语堂的理由也很简单:结婚证书,只有在离婚时才能证明什么,我们不需要。

能像林语堂这么潇洒的人未必有很多,但背后折射的道理其实是可以理解的:

国家的法律对于婚姻的死亡而言,应该只是起一个记录和证明的作用——是一种需要履行的手续,以及监督保障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法律手段。

而真正决定婚姻存亡的关键因素:夫妻双方的感情,这是法律无能为力的。 那么谁能决定? 就是你自己。

我曾写过:“希望天下眷属永是有情人”,但我也从来就反对那种话:

“才刚结婚,就不怕人家笑话!” “都几十年过来了,不妨就凑合过吧!” 哦,还有——“为了孩子”。

夫妻一场,当然不容易。但如果有人已持续证明TA不配你的付出,那么你就该悬崖勒马。

地球缺了谁都转,从来没有什么少了你就活不下去的道理。

第二篇:挽回老公:面对没有新鲜感的婚姻,老公出轨了怎么挽回?

很多已婚的女人在处理自己的老公找小三或出轨这件事的时候,往往表现得难以控制情绪,要么不断指责老公的不忠,要么不断向别人哭诉自己的不幸,甚至找小三撕逼、辱骂小三等,认为这样就能为自己出口气,使老公知难而退,但结果却是家庭彻底破裂。面对没有新鲜感的婚姻,老公出轨了,什么才是挽回的有效方法?怎么挽回一个男人的心?

一、美貌小三街头被暴打,男人出轨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最近有一则新闻,说的是小三被原配抓着头发趴在地上辱骂,说警告过多次不要再纠缠她的丈夫,然后气不过在街头暴打,而当小三站起来的时候,众人惊讶,如此美貌为何要去做小三?男人出轨,家庭遭小三破坏,这真的只是小三的错吗?为何男人总是忍受不了诱惑而出轨?

男人出轨真的仅仅是因为花心吗?

很多人都这样认为,男人为何会出轨?不就是因为花心么?不就是因为经受不起诱惑么?但是在世界上诱惑那么多,自身条件优越的男人,终身忠于妻子和家庭的男人不是没有,为何他们就没有出轨没有小三?所以说,男人之所以出轨,可能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经不起诱惑。

著名的挽回行业教父说过:“要想男人不出轨,就得去满足男人深入的内在,能够满足他被需要、被认可、被崇拜这三点需求,他就会忠于你。”而会出轨的男人,多数是因为在家庭中,在原配身上得不到这三点需要,在家庭中长期遭受打压,或者做什么努力都得不到鼓励和赞许,往往就会向外寻求这种需求的满足。其实这一种情况,无论男女都会出现,因为人总习惯于听到赞美。

原配防小三的正确姿势是什么?

在层出不穷的原配防小三,原配打小三的新闻中,没有一个原配是完全让自己的家庭

完全杜绝小三出现的这个问题的。那么原配该怎么正确的防止小三插足家庭,让丈夫更加忠于婚姻家庭呢?有一个关键的词,叫潜意识对接。小三之所以能成功插足,重要的还是因为原配没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才会让小三趁虚而入。

那么怎么和丈夫建立起有效的潜意识对接呢?仔细想想,你有多久没有去和丈夫好好的沟通交流互换心境了?你们有多久没有共同出去玩过,共同做过同一个决策了呢?你有多久没有听他讲过他在工作上的困难或者是赞誉了,或者是当他做好了一件事情之后,兴致冲冲的跟你说想要得到你的赞美,你却说你忙而把他推开了?这些都是让你们无法成功建立起有效的潜意识对接的阻碍,让你们之间立了一层隔膜,越隔越远,那他在你身上得不到他所需要的,又怎么会忠于这个家庭忠于你呢?

二、做个百变“狐狸精”,挽回出轨的老公

很多女人在婚后都忙于家庭繁务,然后缺乏对自身的管理,使自己的身材渐渐走样,面容憔悴,当你的魅力逐渐流失,你的老公会越来越厌倦你然后在外面寻找安慰。当你发现老公出轨之后,应该如何挽回出轨的老公呢?学会做个百变狐狸精,让老公心甘情愿互道你身边。

做个有趣的女人,让你们的爱情保温

你有多久没有参加朋友聚会了?你有多久没有外出旅行了?如果你每天在家看苦情剧,不休止地搞卫生,甚至老公带你出去吃饭玩耍你也觉得浪费钱,那么,自然就会有别的女人帮他花钱。作为妻子,一成不变的生活往往会让老公厌倦你们的生活。想要挽回老公,多出去走走,例如参加社交活动,去旅行等等,让自己变成有趣的人,老公喜欢旅游,可以和他一起出去玩,这样往往能和他建立共同点,增加你们的共同话题,而且能让你们的爱情保温。作为女人,也要懂得拥有多姿多彩的生活,引起男人的兴趣。

满足男人的需求,做老公的贴心小棉袄

很多女人在男人下班回家之后都会唠叨丈夫,对老公做的事情不认可,没有男人想回家和一个怨妇一起生活。男人需要被需要,被认可的的感觉,作为女人,懂得在老公面前适当地示弱,尊重老公,大方地鼓励对方,让对方觉得你是善解人意的妻子,能够尊重他,理解他,

往往这样的女人不但会激起男人的保护欲,而且他不会在外面寻求女人来满足他的需求,做老公的贴心小棉袄,满足男人的需求,挽回出轨的老公。

三、挽回婚姻之怎么防止老公出轨

有些男人会出轨,并不是他对妻子没有了爱,而是有些妻子不懂得如何去维护好这段婚姻的长期关系,而如何防止老公出轨则成了每位妻子的必修课。下面就来教你如何聪明地去防止自己丈夫出轨。

首先第一要时刻提升自己的吸引力,因为要是男人出轨了,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你开始变得落后了。比如曾经你也是个貌美如花的姑娘,婚后却被家庭摧残成黄脸婆,可能以前你是个经济独立的新女性,婚后为了孩子长辈,变成依赖丈夫的家庭主妇。这个时候你要学会与时俱进,充实自己。所以,结婚后的女人不能松懈下来,应该多打扮自己,不要任由自己的身材走形,皮肤变差等。从提升自己的外形开始,要时刻给对方一种新鲜感,每天精心打扮让他摸不着头脑,对方就会对你产生兴趣,可以让他紧张你,捉摸不透你,那么他的注意力和精力就会一直放在你的身上。

第二要让老公知道出轨的后果,要知道增加男人对外遇的自我控制力,让他在动心的时候拒绝,是高难度的事情,特别是当另一个女人对他主动进攻的时候,很少有男人能抗拒的。但如果他有意识到外遇一旦被揭穿的严重后果,比如净身出户,失去房子,失去家庭和孩子等,就会对外遇有一定的抵抗力。所以妻子在稳定的关系里,要让老公知道你对于出轨的看法,潜移默化中让他知道出轨的严重性,那么就算他会有这个想法也没有这个胆子,这样也就能够稳稳地牢固老公的心。

第三要适当地展现温柔魅力,要多点创造有趣味的二人世界。复合大师曾说:“男人天生具备雄性的尊严,他需要被理解喜欢和被需要。往往男人都是喜欢女人小鸟依人的感觉。而女人天生的特长就是温柔撒娇,俗话说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所以这种绝招一定要用。但总黏在老公身边,终归是要引起老公的反感,所以适当的要忙些自己的事情,学会去充实自己的生活。休闲的时间里,也不忙要双方之间增加多点趣味,给点时间大家二人世界,例如制造点

浪漫小甜蜜,偷偷去学做他爱吃的菜;送他一份自己亲手做的礼物;一起计划一趟你二人的甜蜜旅行等等都可以,因为感情始终有平淡,但要懂得在平淡的生活里,学会寻找独特的爱意表达方式。只有当对方感受到你的诚意,自然会更珍惜你的存在。

想要挽回老公,请立刻停止过于偏激的行为,然后找到他出轨的原因,重新修炼自己的魅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更优秀的女人,同时给予老公更多的理解和体贴,使老公的心逐渐偏向你,使婚姻破镜重圆。本文出自挽回学院。

第三篇:电视剧咱们结婚吧插曲以为爱情没有了 歌词

电视剧咱们结婚吧插曲《以为爱情没有了》 以为爱情没有了

词曲:小柯

演唱:叶蓓

是我等到你

还是你等到我

在这个尴尬的年纪的拐角

竟然真的会有个相爱

是我迁就你

还是你迁就我

对这个尴尬的问题的回答

我想应该是谁都没有

原以为爱情这辈子都没有了

结果还是等到他了

原来他该来时就来了 一旦来了就无可救药

原以为爱情这辈子都没有了 结果还是等到他了

原来他会在某处等你

然后你只要上前说声你好 是我迁就你

还是你迁就我

对这个尴尬的问题的回答 我想应该是谁都没有

原以为爱情这辈子都没有了 结果还是等到他了 原来他该来时就来了 一旦来了就无可救药

原以为爱情这辈子都没有了 结果还是等到他了 原来他会在某处等你

然后你只要上前说声你好 是我等到你

还是你等到我

在这个尴尬的年纪的拐角 竟然真的会有个相爱

在爱的路上有你相对 沿路的风景有多美 你值得我为你流泪 我决定勇敢爱一回 风中送给你的玫瑰 敞开心扉

浓情时刻相对

一生都不的觉累 真心付出的美

一旦有机会得到谁也不给 我会和你一生相随 再也不会知难而退 在爱的路上有你相对 沿路的风景有多美 你值得我为你流泪 我决定勇敢爱一回 风中送给你的玫瑰 敞开心扉

我会和你一生相随 再也不会知难而退 在爱的路上有你相对 沿路的风景有多美 你值得我为你流泪 我决定勇敢爱一回 风中送给你的玫瑰 敞开心扉

风中收下你的玫瑰 为爱相随

第四篇:当婚姻遭遇财产公证

有人说,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没有浪漫的世纪。当婚姻的船遭遇上了财产公证之后,它还能一帆风顺地平稳行驶下去吗?财产公证在你的眼里是一个惊叹号,还是一个句号?你的脑子里是不是充满了问号?你会对此跃跃欲试呢,还是会在面对另一半的时候“爱你在心口难开”呢?当你的另一半提出这个问题时,你又会怎样面对呢?更重要的是,财产公证需要理由吗?

赵小姐(已婚,某外资公司市场部职员):据说婚前财产公证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文明的表现,可对我来说,还真是看不出它有什么用。或许是因为我的物质生活水平还没到那么“文明”的程度吧。“婚前财产公证”的前提是,你得有很多的钱或者很多的财产,才有这个意义和必要。以前的人们结婚时,两副铺盖合到一起就是一个家了,没有什么可公证的内容。可现在不同了,凡是准备结婚的,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包括各自的银行存款,拥有的住房、车辆、贵重首饰什么的。我和我先生结婚时,他的财产大概是我的

六、七倍,我当然不会提出财产公证的。他也正急于表白对爱情的忠贞不渝,恨不得让我接管他的一切,所以,从来就没想过有要去办什么“公证”。还没结婚呢,先把分家的事办了,好象这有点晦气。

主持人:那么,如果当时赵小姐的财产要比你的先生多

六、七倍的话,你们会不会去公证一下呢?

赵小姐:好像也不会,因为我如果很富裕的话,我先生可能比我更富裕。

陶先生(已婚,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律师来说,我是完全提倡婚前财产公证乃至婚后财产公证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以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双方的财产做一个界定,明确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这样做的好处有以下几点:第一,万一将来发生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有了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公证,对财产所有权的界定就比较容易,不会引起太大的纠纷和争执。现在的大多数离婚诉讼案件中,财产的分割往往是双方争执的焦点,而对此进行取证又是比较困难的。如果有了经过公证的财产界定协议的话,法院将不再对此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产生质疑,这显然有利于法院尽早做出裁决的。第二,财产所有权的界定还关系到一个投资风险责任的问题。对于自然人来说,可以以个人的形式入股到一个股份有限公司里去。此时,财产所有权的界定就显得非常地重要了。比方说吧,我以我个人的名义参股或者合伙经营某企业,我只投入所有权属于我个人的财产。那么,对这个公司的债务,不管是我承担有限责任也好,承担无限责任也好,我的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就不对其承担责任。将来如果该企业破产发生清算,或者其他司法部门采取了一些司法强制的措施,所涉及到的只是我个人的财产,而不涉及到配偶一方的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这显然起了一个减少投资风险的作用,直接保护了我的正常家庭生活。

主持人:陶先生不愧是法律方面的专家,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没想到小小的财产公证居然有这么大的作用!那么,婚前乃至婚后财产公证该怎样办理呢?(待续)

当婚姻遭遇财产公证(下)

陶先生: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不仅限于未婚夫妻,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这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办理财产公证的时候,首先必须准备以下材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以住房、版权为标的的,还必须提供该标的的产权证明(未拿到房屋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

人来办理。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并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主持人:据我所知,经过公证的协议书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看来这个字还是不能瞎签,一定要慎重啊!

秦先生(未婚,某私营业主):我和我女友本来打算今年5月办喜事的,结果就因为在婚前财产公证这儿事儿上有分歧,出了茬子。其实我本人对公证的事儿,原本无所谓,坏就坏在,我结交的一帮肝胆相照的好哥们,他们对我摆事实,讲道理,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家丑外扬,郑重告诫我,婚前财产公证是非办不可的。说到后来,连我也觉得,如果不去公证的话,我的下场就会和被帅哥骗走一半家产的某某富婆或被漂亮美眉分走一笔巨款的某某球星类似。可谁知,我刚和女友提了个头儿,她便晴转多云了,甚至还哭了起来,说她看错了人,我根本不信任她,觉得她图我的钱才要嫁我,既然这样,还不如分手算了。我连忙陪了不是,再告诉她,我的就是她的,她的还是她的,绝对不做什么财产公证了,她才破涕为笑。最后我想通了,公证嘛,目的是防范,防备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上吃亏。不过结婚还要考虑感情因素,这样做容易伤感情。我和女友感情很好,我也希望将来和她过一辈子,应该没有分手的必要。真要到那一步,我也甘心情愿把财产分给她,毕竟这么多年了。这么看来,公证对我来说是不必做了。这次我再也不会改期了,今年国庆就结婚去喽!

苏小姐(未婚,某日资企业翻译):有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给失败婚姻找个辟护所,是对婚姻及自己的不信任,是将物欲与感情混淆。而我的想法恰恰相反,我认为这是对自己自信心的有力证明,是将感情至上的最好表示。如果你敢于说自己爱他(她)不是为了MONEY,又为何不敢用实际行动验证一下呢!如果我是富翁,我一定会要求做公证;如果我嫁给富翁,我愿意去做公证。

对于财产公证,我们有一百个理由说它“要面包不要爱情”,但是我们也有一百个理由说它“公证,与爱情无关”。毕竟这还是取决于双方的接受程度和对彼此的信任程度。理智与情感其实并不矛盾,只要不亵渎了爱情,公证一下又何妨!(完)当婚姻遭遇财产公证

有人说,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没有浪漫的世纪。当婚姻的船遭遇上了财产公证之后,它还能一帆风顺地平稳行驶下去吗?财产公证在你的眼里是一个惊叹号,还是一个句号?你的脑子里是不是充满了问号?你会对此跃跃欲试呢,还是会在面对另一半的时候“爱你在心口难开”呢?当你的另一半提出这个问题时,你又会怎样面对呢?更重要的是,财产公证需要理由吗?

赵小姐(已婚,某外资公司市场部职员):据说婚前财产公证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文明的表现,可对我来说,还真是看不出它有什么用。或许是因为我的物质生活水平还没到那么“文明”的程度吧。“婚前财产公证”的前提是,你得有很多的钱或者很多的财产,才有这个意义和必要。以前的人们结婚时,两副铺盖合到一起就是一个家了,没有什么可公证的内容。可现在不同了,凡是准备结婚的,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包括各自的银行存款,拥有的住房、车辆、贵重首饰什么的。我和我先生结婚时,他的财产大概是我的

六、七倍,我当然不会提出财产公证的。他也正急于表白对爱情的忠贞不渝,恨不得让我接管他的一切,所

以,从来就没想过有要去办什么“公证”。还没结婚呢,先把分家的事办了,好象这有点晦气。

主持人:那么,如果当时赵小姐的财产要比你的先生多

六、七倍的话,你们会不会去公证一下呢?

赵小姐:好像也不会,因为我如果很富裕的话,我先生可能比我更富裕。

陶先生(已婚,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律师来说,我是完全提倡婚前财产公证乃至婚后财产公证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以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双方的财产做一个界定,明确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这样做的好处有以下几点:第一,万一将来发生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有了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公证,对财产所有权的界定就比较容易,不会引起太大的纠纷和争执。现在的大多数离婚诉讼案件中,财产的分割往往是双方争执的焦点,而对此进行取证又是比较困难的。如果有了经过公证的财产界定协议的话,法院将不再对此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产生质疑,这显然有利于法院尽早做出裁决的。第二,财产所有权的界定还关系到一个投资风险责任的问题。对于自然人来说,可以以个人的形式入股到一个股份有限公司里去。此时,财产所有权的界定就显得非常地重要了。比方说吧,我以我个人的名义参股或者合伙经营某企业,我只投入所有权属于我个人的财产。那么,对这个公司的债务,不管是我承担有限责任也好,承担无限责任也好,我的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就不对其承担责任。将来如果该企业破产发生清算,或者其他司法部门采取了一些司法强制的措施,所涉及到的只是我个人的财产,而不涉及到配偶一方的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这显然起了一个减少投资风险的作用,直接保护了我的正常家庭生活。

主持人:陶先生不愧是法律方面的专家,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没想到小小的财产公证居然有这么大的作用!那么,婚前乃至婚后财产公证该怎样办理呢?(待续)

当婚姻遭遇财产公证(下)

陶先生: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不仅限于未婚夫妻,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这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办理财产公证的时候,首先必须准备以下材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以住房、版权为标的的,还必须提供该标的的产权证明(未拿到房屋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理。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并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主持人:据我所知,经过公证的协议书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看来这个字还是不能瞎签,一定要慎重啊!

秦先生(未婚,某私营业主):我和我女友本来打算今年5月办喜事的,结果就因为在婚前财产公证这儿事儿上有分歧,出了茬子。其实我本人对公证的事儿,原本无所谓,坏就坏在,我结交的一帮肝胆相照的好哥们,他们对我摆事实,讲道理,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家丑外扬,郑重告诫我,婚前财产公证是非办不可的。说到后来,连我也觉得,如果不去公证的话,我

的下场就会和被帅哥骗走一半家产的某某富婆或被漂亮美眉分走一笔巨款的某某球星类似。可谁知,我刚和女友提了个头儿,她便晴转多云了,甚至还哭了起来,说她看错了人,我根本不信任她,觉得她图我的钱才要嫁我,既然这样,还不如分手算了。我连忙陪了不是,再告诉她,我的就是她的,她的还是她的,绝对不做什么财产公证了,她才破涕为笑。最后我想通了,公证嘛,目的是防范,防备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上吃亏。不过结婚还要考虑感情因素,这样做容易伤感情。我和女友感情很好,我也希望将来和她过一辈子,应该没有分手的必要。真要到那一步,我也甘心情愿把财产分给她,毕竟这么多年了。这么看来,公证对我来说是不必做了。这次我再也不会改期了,今年国庆就结婚去喽!

苏小姐(未婚,某日资企业翻译):有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给失败婚姻找个辟护所,是对婚姻及自己的不信任,是将物欲与感情混淆。而我的想法恰恰相反,我认为这是对自己自信心的有力证明,是将感情至上的最好表示。如果你敢于说自己爱他(她)不是为了MONEY,又为何不敢用实际行动验证一下呢!如果我是富翁,我一定会要求做公证;如果我嫁给富翁,我愿意去做公证。

对于财产公证,我们有一百个理由说它“要面包不要爱情”,但是我们也有一百个理由说它“公证,与爱情无关”。毕竟这还是取决于双方的接受程度和对彼此的信任程度。理智与情感其实并不矛盾,只要不亵渎了爱情,公证一下又何妨!(完)

第五篇:献给没有离婚的家庭真实的婚姻

那年,妻子在外面遇见了一个人,是所谓异性知己,他差点儿成了她的外遇。他是一个很风趣、很有才情的男人。也许是他的婚姻太冷漠,也许是她的情感太寂寞,总之这个人给她带来了特别新鲜的感觉,就好像又重新有了恋爱的激情。过去的几年里,她不修边幅、不爱出门,躺在沙发上可以一天不吃饭……遇见他之后她变了,她重新容光焕发……

老公似乎察觉到了妻子的变化,极其理智地问她:“你是不是在外面遇到欣赏你的人了?”

妻子点头说是。

他很快回答说:“那是好事儿啊!但是要注意把握好‘度’。”

这一点都不像一个丈夫说的话。

妻子好奇:“怎么把握度,发展到跟你离婚行不行?”

他说:“不行,要不我也不跟你废话了。”

他补充说:“很多人都跟我们一样,这就是婚姻。如果两个人老有激情,就累死了。两个人这么熟悉了,不小心摸到对方跟摸到自己似的,还能有激情?所以,我们的婚姻没有问题,是人们对婚姻的认识有问题,不成熟。现在你遇见这个人,他给了你新鲜感,你就觉得他好,我们俩不好。错!如果你跟他结婚过上几年,就会发现我俩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而且还不如。因为我们俩从一开始就没隔着心,有了儿子,一起买了房子置了家,你和我,挣来的每一分钱都给了咱们儿子、咱们的家。你和他呢?从一开始就是两家人,他有闺女你有儿子,谁都想多吃多占,永远不均。有激情时,糊里糊涂地过,激情没了,对方就成了外人,到那时候,你就后悔了!所以,你要是觉得跟他一起更好,你就去吧。”

老公一席话,她犹如星湖灌顶。不知为什么,当时她一把抱住他,紧紧地抱着,眼泪哗一下流出来。从那以后,妻子再也没说过离婚。婚姻其实本来就应该是平淡的,是一种合作关系,这种合作里面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别奢求有太多的浪漫,奢求太多了,人会变得挑剔,一挑剔起来,婚姻就不能长久。成熟的面对婚姻。解决问题! 太多的人经不起平淡的生活,脱离了生活的轨道,忽略了本有的责任。我想这应该是大多数人生活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吧,让我们学着珍惜眼前人吧。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婚姻和爱情的关系 下一篇:幸福和爱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