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精选十篇)
省级财政 篇1
1.1 应用开发需求与服务器数量不匹配
从2006 年到2012 年, 省级财政数据中心机房的各类设备激增, 其中仅服务器就由最初的30 台增长到160 台, 机房的电源和精密空调制冷接近设计负荷。然而, 在财政数据大平台和业务整合的趋势下, 如此多的服务器依然不能满足各类应用系统开发与测试的需要。
1.2 资源规划和利用率之间不匹配
由于财政业务的周期性比较明显, 根据最大满足用户的原则, 在通常情况下, 硬件资源是根据月末、年末数据大并发量的压力测试设计的。以财税库前置Weblogic为例, 在单服务器、单操作系统、单应用系统的情况下, 高峰期CPU利用率为62%, 平时利用率不足10%, 而内存平均不到26%。这给服务器资源造成了大量的浪费, 增加了能源损耗。
1.3 业务软件的时间性和硬件采购流程不匹配
由于省级财政的业务都需要先试点、先探索, 时间紧、任务重。这对于信息管理中心的软件开发和实施部署能力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尤其是服务器资源的分配和使用, 在一周甚至一天内就需要准备好运行环境。而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 相关采购流程至少需要15 天时间, 无法及时满足软件应用开发的需求。业务软件时间性与硬件采购流程匹配图如图1 所示。
1.4 设备维护扩展与业务的连续性不匹配
财政的核心业务属于7*24 不间断运行, 虽然有HA、RAC等安全机制, 但面对硬件疲劳性损坏, 也需要停机维护, 服务器的调配、维护会导致部分软件的应用长时间处于单点故障隐患中。
2 解决方案
2.1 以业务为导向, 软件定义重构财政数据中心
让业务系统的所有应用能够运行在一个以资源服务为基础、可预先定义资源运行、使用维护规则、具有适应智能调整能力的数据中心基础架构之上。确保业务系统在安全的基础上, 能够灵活地、充分地使用数据中心的各种硬件资源。在高效响应各类常规业务或突发需求的同时, 减少业务快速发展对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 避免硬件资源的闲置与浪费。
2.2 整合架构, 优化资源
按照实现基础架构资源整合、实现软件定义数据中心的建设思路, 构建现代财政数据中心, 充分利用云计算平台的数据中心资源整合优势, 实现资源和数据处理的统一管理和集中配置, 用基于虚拟化的云计算平台技术把数据中心的所有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网络资源 (包括PC服务器、共享存储资源等) 集中起来, 构建统一的抽象、虚拟资源池。现代财政数据中心流程如图2 所示。
2.3 动态监控, 自动化调配
虚拟数据中心是一种新型逻辑容器, 在数分钟内就要求提供所有必需的基础架构服务, 确保工作负载正常运行。这就需要将池化、抽象化和自动化的原则应用到所有数据中心服务, 尽可能简化例如存储、网络连接、安全等服务的调配, 同时又保证架构的完整性, 无需担心物理硬件的配置。调配到这些弹性容器中的应用会自动放置在最佳的集群内, 从而减少用于平衡服务器容量的开销。
2.4 智能响应, 提高业务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通过集群系统将资源池类的机器从一个物理服务器平滑迁移到另一台物理服务器。通过虚拟化的DRS技术实现应用自动负载迁移, 即基于预先设定的规则, 当其中某台物理服务器上的资源不够用时, 可以动态、智能地分配硬件资源来满足各业务系统的不同需求。通过此技术, 可基于业务优先级分配IT资源, 很容易扩展物理服务器实现应用负载均衡, 并简化运行管理, 大幅度提高系统管理员的生产率。通过设置HA集群, 实现当任何一台物理服务器发生故障, 所有虚拟机在另一台HA物理服务器上重新启用, 而不需要完全一致的重复硬件, 提高了系统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2.5 实时迁移, 提高业务连续性
计划内停机包括硬件维护、服务器迁移、固件更新、软件升级和系统配置等等, 通常占数据中心停机时间的80%以上。通过Vmotion功能, 我们将工作负载动态移动到其他物理服务器上, 无需停机或中断服务就能随时在物理服务器上执行维护, 大幅减少了计划内停机, 提高了业务的连续性。
3 实施效果
省级财政在以软件定义数据中心的理念下, 在理顺财政业务内部脉络的基础上, 充分发挥虚拟化、云计算的优势,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1 提高硬件资源的利用率
省财政原有服务器一直处在满负荷运载状态, 采用虚拟化技术后, 能够充分地利用每一台PC服务器的资源, 将CPU、内存、磁盘的利用率提升到较高程度, 在保障原有业务服务效果的基础上, 共清理出物理服务器36 台, 形成了硬件资源调配的良性循环。
3.2 快速部署, 提升工作效率
利用虚拟化技术实现了服务器的快速部署, 只要系统资源整体空闲, 用模板或服务器复制方式快速建立一台新的虚拟化服务器, 耗时不超过20 分钟, 与传统方式相比, 极大地提高了江苏省财政应对新应用需求的能力, 节约了工作时间, 提升了工作效率。
3.3 提高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和容灾能力
Vmotion动态迁移功能使服务器的稳定性不再受单台物理服务器硬件状况的影响, 因此业务的稳定性得到大幅度提高。Vmotion动态迁移功能图如图3 所示。
3.4 降低IT运维成本
利用虚拟化、云计算技术还可以降低信息系统的运维费用, 提高服务器利用率和可用性。按江苏省财政的实际部署环境粗略估算:虚拟化服务器集群5 台花费46 万元, 共享存储及交换机42 万元, 虚拟化软件20 万元, 共计108 万元。在此平台上可虚拟出典型应用服务器约60 台, 按每台3 万元计算, 共计180 万元, 即可一次性节省投资72 万元。同时, 还可以节约机房空间, 节省电力消耗、UPS损耗、空调制冷等费用。
由于硬件资源利用率的大幅度提高, 最终实现了“节能环保”的绿色理念, 为建立绿色IT中心奠定了坚实基础。
摘要:通过“金财一期工程”的建设, 江苏省财政系统基本建立起全贯通、广应用、安全高效的信息支撑体系, 有力地促进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随着财税改革的深入, 财政业务的需求也变得愈发复杂, 增加的应用软件开发设计, 给基础硬件平台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文章分析了在保持现有数据安全和业务应用稳定的前提下, 如何建设一个高效稳定、扩展性和兼容性俱佳的硬件平台。
关键词:软件定义,财政系统,数据中心
参考文献
[1]杨梅云, 杨继翔, 张红萍.财政综合决策分析数据库系统构建研究[J].软件导刊, 2012 (7) :70-73.
广东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篇2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预算在一定时期内(2年以上,含2年)持续安排的,为适应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要求,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项事业发展目标,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省级部门(单位)使用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一次性补助资金以及没有特定的绩效目标、具有公用支出性质的专项支出,不纳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原则。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将逐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必须服从政府的整体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减少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集中财力保障政府执行好整体公共服务职能。
(二)依法设立原则。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除已设立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外,新设立专项资金必须报经省政府批准。
(三)规范管理原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必须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经批准设立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应按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制订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使用范围、使用时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和监督评价等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开支款项,不得挤占、截留、挪作他用。
(四)目标明确原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必须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重点满足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需求,优先安排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和推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最急需的支出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该绩效目标使用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应根据绩效目标开展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
(五)监督有力原则。按照“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要求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督控制,把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完善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制度,确保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
(六)财力统筹原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必须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凡要求新增的专项资金,应优先在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
第四条 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省人大议案要求;
(四)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
(五)省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省政府批准。
第五条 新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省级部门(单位)工作需要可以提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要求。
1.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和行政隶属关系,省级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要求,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以正式公文报送省财政厅,并提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附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财政厅同意不提交的除外,编写提纲见附件2)、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资产及收益处置管理方案以及有关材料。申报材料应详细填报要求设立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使用范围、设立期限、背景原因、设立依据、各年度预算分配和实施计划,以及专项资金预期要达到的绩效目标和检验绩效目标实现与否的相关专业指标等,涉及其他资金来源的还应说明各项资金的筹集计划。报告须报经省政府主管领导批转省财政厅审核。
2.省级部门(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省财政厅在1个月内(特殊情况下2个月内)退回有关部门(单位)重新申报或发出不予受理申报的复函并提出理由。
(二)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的审核。
省财政厅在收到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1.专项资金设立的依据是否充足,是否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对财政管理的要求;
2.专项资金设立金额是否与事业发展要求和省级财力状况相适应;
3.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绩效目标及相关指标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等规定。
对于金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请,省财政厅可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论证。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请,应征求投资主管部门意见,投资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进行审查。
经审核建议设立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省级主管部门与省财政厅联合行文报省政府审批,经省政府批准后方可设立。对于未能明确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向省政府申请设立。
省级以下新型财政体制的构建 篇3
我们还是要有渐进改革的准备,一步一步地、逐渐地去达到一些目标。但同时又应特别强调配套,光讲某一个角度的事情,不解决相关的配套问题,很多改革走不了一两步就会被迫搁置。
在渐进改革加配套改革这样的基本思路下,我认为要直接针对五级分税之路走不通、需另辟蹊径这个角度,展开制度创新。值得肯定的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镇综合改革,正是这一系列改革的切入点。省直管县中央早已经写入文件,而且最新的文件精神是在讲财政省直管县之后,还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省直管县的行政体制。对这一改革,“十一五”时期财政部已经按照中央精神提出了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就是到2012年,除民族地区外,全国所有的地方省直管县要全覆盖。特别看重省直管县、乡财县管这两个切入点,这是因为可顺势推进省以下贯彻分税制实质内容的制度建设。现在对这个事情我觉得越来越有信心,当然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
现今在乡镇层级,我国的大多数地区适合于乡财县管,尤其对于一些“零税基”的纯农业区域。在这些地方政府,不用考虑如何给它配置税基,只需要在乡镇综合改革之后,将乡镇处理为县级预算下管的一个预算单位,主要考虑转移支付财力使用的问题就可以了。既然如此,内在逻辑上,以后我们的行政层级改革可以跟着来,也就是适应一个层级的可持续状态必须是它的行政架构和它的财力分配架构存在内在一致性的客观要求,地方变成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另外按照中央所说的有条件的地方试行行政省直管县,这方面已经露出了积极开展的前兆。
这一转变过程收到的效果应该是:通过前面所说的财政扁平化改革,最后形成中央、省、市县三级行政机构和三级财政,基本的原则是每一级政权都要明确这一级合理的事权,就是政府职能在不同层级间的划分问题,接着就要求以一级财权配套一级事权,财权里面的关键内容就是税基配置,分税分级管理。这个税基广义上包括税以及公共收费(地方并不是只收税,它还可以通过立法程序确立某些收费),本级政府有了合理的财力来源,接下来就是要建立健全现代意义的预算,把财力使用好。
公共财政建设的追求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运行规范的公共选择机制应该持续形成带有民主化、法治化特征的公共事务的具体的决策方案,预算必须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在事前充分听取民意,并最后经过各级人大批准以后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执行文件从而得以严格执行,同时构建全过程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追求预算绩效。这样一种预算,应该是现代公共财政的运行载体,以后中央、省、市县三级的预算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将其健全、并不断动态优化相关制度。三级的“阳光融资”举债权和资产管理权也应相应理顺、到位。
省级财政 篇4
近些年来,伴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的连年快速增加,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也水涨船高,同时资金的管理水平亦不断提高,有助于促进国家各项事业的快速稳定发展。然而从财政审计和监督的情况来看,财政专项资金的运作管理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高;管理的方法、手段和制度仍然存在很多缺陷等。比如,为了将财政专项资金转移到账外,私自增设“小金库”、“账外账”;一些地方政府受利益的驱动,虚报项目,使得项目又多又杂;私自扩大专项资金的申报额以防止多报少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低下;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屡见不鲜;资金监管不利等等。由于存在上述这些问题,使得财政专项资金的供求矛盾加剧,同时资金的使用效益也降低了,更重要的是制约了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宏观调控财政资金的能力,从而对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财政专项资金运作管理的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对于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供需矛盾的缓解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云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立项、申报、审批、执行、监管等欠规范。长期以来,专项资金的有效性依赖于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专项资金的管理仍存在一定的漏洞。据统计,2012 年中央下达云南省438 个项目,其中,按相关要求确定管理办法的有258 个,占58.9%;省级管理模式与中央管理模式一致的有170 个,占38.8%;而105 个项目仍然缺少单独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占项目总数的24%。资金管理办法的缺失使得专项资金的使用缺乏制度保障,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严格的审批制度作为保障使得事前立项依据不充分。专项资金分配过程中的不规范性和不公开性,导致外部信息获取的缺失,诸如人大监督等外部监督缺乏必要的监督信息。而在立项审批阶段,导致没有立项依据的项目纳入了专项资金范畴,比如,“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但是缺乏相应的政策依据,外界容易理解成干扰市场的政府活动。
其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缺乏健全规范的监管机制。目前财政专项资金缺乏全程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监管机制,监管工作都比较分散,同时寄希望于政府内部的自查监督,由各级审计机构来审计同级部门的专项资金,效果可想而知。若上级对下级实施监督,由于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层级过多过长,监管难度较大。比如,中央实施文化大发展推进的“农家书屋”项目,涉及到中央、省级、地方各级政府以及街道社区,而资金属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总体规划范畴,整个资金链的层级延伸过长,途中对接多个职能部门,监督难度大。
最后,事后缺乏相应的绩效评价及追踪问责问效机制。从现有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看,资金考核办法和绩效评估机制单一,难以适应用途广泛、类别众多的专项事务,导致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效力缺失,其宽泛、粗略的考核评价办法也难以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准确评估,同时加大了核查的难度,弱化了审计的意义,达不到对专项资金有效监管的目的。
2.不合理的专项配套拉大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目前,附加配套要求的专项资金仍然占有相当的比例。据统计,2012年中央下达云南省要求地方配套的指标文件数为228 件,占全部指标文件数的比重为36.19%,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1/3均需地方政府配套。
由于配套资金在配套率上没有考虑各地的财力差距,导致财力较好地区的政府有能力提供配套资金,从而更容易获得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而欠发达地区因为缺乏配套资金而难以获取财政专项资金,即使勉强筹措到配套资金,也会使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平衡更加困难。其结果是财政专项资金不但不能有效发挥平衡地区之间财力差距的作用,反而一定程度上拉大了省际间的财力差异。
3.资金分配链条过长,使用效益低下。部分专项资金项目覆盖全部五级政府,申报从乡镇直到中央层层上传,资金审批及拨付则从中央到乡镇政府层层下达,到最终确定补助项目和金额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周期,影响资金的使用绩效。一笔专项资金在从下至上,再从上至下的多申请审批及款项拨付过程中,流程较为繁杂,信息在几级政府间的传递出现信息损失,同时很多时间和精力耗费在信息传递和研究协调方面,对资金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制约。据统计,2012 年由中央直接下达到县级的政府专款项目有167 项,占云南省收到中央专款总项的38.1%。其中更有中央下达到乡镇的专项资金;2012 年中央下达云南省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4 000 万元,相关项目的资金和信息经由中央、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级、村级六层传递。
4.专项资金分配与预算脱节。实施部门预算制度,需要将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部门所属单位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编制,包括将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收支预算,以此保证现财政部门和人大对预算资金的监控与管理。然而,中央或省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是在年度执行中完成,而下级政府编制年初预算的时间是上一年的中后期。这样,下级政府无法准确知道下年度能够获得的专项资金的内容和数量,尤其是需要配套或存在缺口的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需要配套或弥补缺口的比例也不确定。因此,专项资金及配套要求不能合理地进入地方财政预算收支,使得地方收支预算与执行相去甚远,甚至导致地方政府没有资金弥补上级专项资金的配套或缺口,严重影响项目正常开展。
三、优化云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1.项目的立项制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首要环节是项目立项预算编制,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科学、规范地立项,是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基础。首先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在立项上,进一步明确财政扶持的重点、产业发展政策、社会发展目标,看是否存在重复投资;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按照部门分块组织上报、专家审核评定、领导集体确定的要求进行项目审批,以防止招投标过程中利用虚假项目、虚假合同套取财政专项资金。可以参照世界银行的做法,首先对项目的经济、财务、技术、组织机构和社会等五个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然后对项目进行评估。内容包括经济评价、财务分析、技术评估和组织机构评估。项目评估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对项目本身的各个方面和项目前一阶段的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为今后项目执行和项目完成而进行的评价奠定基础。
2.项目的审批制度。围绕竞争性改革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评审程序制度,确保改革程序规范、制度科学,是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借鉴广东省产业转移扶持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做法,此次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最后成功,并得到各媒体和各政府的高度关注,其重点是科学制订了竞争性分配中的评审办法和评审要点。制订了包括6 个一级指标、21 个二级指标与62 个三级指标在内的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一方面注重科学导向,另一方面又确保可操作性,从要件的具备程度、是否具有形成经济增长极的潜力、是否能形成新的增长点、产业链的延长性有多大、对区域发展的带动能力、当地政府科学发展的思路、对环境的生态保护措施以及申报单位在组织申报各环节中的能力体现等全方位地考察候选园区的软、硬件。
县财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 篇5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到财政局检查指导工作,并对各位领导多年来关心支持汝阳财政工作表示忠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局基本情况和局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情况汇报如下:
汝阳县位于豫西伏牛山区,全县总面积1325平方公里,整体地貌为“七山二陵一分川”。辖4镇11乡,总人口42万,属国家级贫困县。我局共有干部职工59名,其中领导班子中有局长兼支部书记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预算股、行财股、社保股、会计监察股、企业股、农财股、国资股、综合基建股、政工股、农税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基建投资评审中心等九股一局二中心,以及预算外管理局和政府采购中心2个副科级单位。
近五年来,我局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严治队,依法理财,取得了不少骄人业绩:财政收入自1998年以来,以年均10.6 %的速度递增,并连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保证了全县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1998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2年被市文明委授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单位,2003年被省爱卫会授予卫生先进单位,连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系统,被市财政局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十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振兴汝阳贡献奖特等奖和目标管理一等奖。共荣获县级以上荣誉一百多项,取得了两个文明建设双丰收。
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方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抓队伍,强素质,树立服务观念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基于此,我局始终把提高财政干部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财政管理上层次、上台阶的关键来抓。主要做到了以下三点: 一是“增压力”。每年初,局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制订目标,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任务具体量化到股室,细化到人,做到个个头上有指标、人人肩上有压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良好局面。为使财政工作人员适应新时期财政形势发展,局里做出规定,凡年龄在35岁以下的财政工作人员,5年内必须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否则不予聘用。同时明确提出,财政局干部每人都要有专长,没有文凭或职称,不会操作微机的不予提职晋级。这些规定不但堵住了低素质、低水平人员的流进,把住了进人关,也在无形之中给在岗人员增添了很大压力,在财政系统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
是“严约束”。针对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多、项目大等特点,为防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发生,建立了严格的内控管理机制。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方面对各股室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整顿,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另一方面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抽调业务精通、熟悉法规的同志组成内审小组,每年对各股室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再一方面实行局长包股室和股长具体负责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管好自已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在此基础上,制订了激励奖惩办法,既调动了各股室创收节支的积极性,确保了局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严格按法规政策办事,杜绝了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连年被县政府授予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创条件”。积极为干部职工创造学习氛围和工作环境。为引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陶治情操、增长才干,我局投资2万多元,筹建了藏书千余册的图书室。另外,为鼓励青年同志自学深造,杜绝混文凭现象,制定了“以报销学费代替奖励”的学习激励机制。凡参加大专或本科学习进修的,待取得毕业证后,局里报销学费。除此之外,还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目前,全局59名同志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占全局总人数的89.8 %,其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 62.7%,本科学历占25.4%,会计师8名,助理会计师6名。为促进全员素质的再提高,推动规范化管理,我局从今年七月份开始,投资40多万元建设了以办公自动化和会计电算化为目标的“金财工程”。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指导思想,为各股室、各财政所配备微机,实现了市、县微机联网。与此同时,狠抓微机培训工作,派专人到上海、三门峡等地参观学习,并举办微机培训班,强化微机知识,力争达到以下三个目标:建立财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建立财政联合数据库,用信息技术取代现有的人工处理方式;建立财政管理信息库,实现财政业务管理的电子化、科学化。从而使财政干部素质有一个大提高。在市财政局组织的两次会计电算化知识大赛中,九县中唯有我局连续两次闯入决赛,获得嘉奖。今年我局又被洛阳市财政局确定为全市财政系统办公自动化试点单位。
(二)抓创建,上台阶,增强服务意识
近年来,我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财政工作这一主线,深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一系列创建活动。
一是列入日程,时时刻刻有人抓。为确保文明创建活动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成立了专职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局长具体抓。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使文明创建活动条条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二是丰富载体,年年月月有活动。为使创建活动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建立了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不定期开展乒乓球、象棋等文体活动,丰富大家的业余文化生活。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日制度,采取电教观摩、聘请党校教师及县文明委工作人员讲课等形式,对干部职工加强宗旨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使大家的思想水平在各种有益的活动中得到提高。特别是去年在全县财政系统中开展的“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加压奋进、争先创优”活动中,通过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不比待遇比贡献,不比条件比业绩,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被市财政局评为“争先创优活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三是选准载体,时时处处塑形象。把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要突破口来抓。一方面组织开展了“道德规范进万家”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讲职业道德,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讲家庭美德,做文明家庭的成员。在去年的“财政电信杯道德之歌演唱会”比赛中,我局荣获二等奖;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敬业爱岗,争创文明股室”活动,各个股室干部职工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竞争气氛浓郁,活动效果好。去年我局预算股被洛阳市团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而且每年“助残日”、“六一”儿童节期间和赈灾现场,干部职工踊跃捐物捐款,纷纷献上爱心。自2001年以来,共捐棉被和衣物1000多件,面粉3000多公斤,捐款2万多元,并深入农户访贫问苦,把现金、衣物和面粉亲自送到贫困户手中。再一方面,积极参与“干部驻村”活动。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近3年来共派驻村干部9名(其中副局长3名),分别到三屯玉马村、小店紫罗村、城关镇洪涧村、井沟等村开展驻村工作。他们顶烈日、战严寒,深入农户调查研究,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多方筹措资金50多万元,为三屯玉马村、城关井沟村等建造了人畜吃水工程,完成了校舍修建、道路修建等工程,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驻村工作中,不仅密切了干群关系,而且使财政干部得到了锻炼。我局连续三年被县委评为优秀驻村派出单位,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洛阳市驻村工作先进派出单位”。
四是完善制度,方方面面有保证。建立健全了学习、工作、考勤、综合考评等18项100余条规章制度,各部门相互制约、互相监督。局党支部一班人更是以身作则,自觉履行“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三我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天提前15分钟上班打扫卫生已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上班签到制度已坚持了10多年之久。特别是制定综合考评办法后,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别对每个同志进行自评、互评,以测评排位次,以实绩论奖惩,使机关和人员管理由“领导管制”变为“群众自制”,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大增强。严格的思想教育,严明的制度约束,丰富的创建活动,使我局干部职工经受了多种多样的考验,文明的行业新风,热情的服务意识,快捷的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办事公道、一尘不染的公仆形象,为我局赢得了上至领导、下至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县每年局级班子考核中都是名列前茅,连年被县委授予五好党支部。特别是在去年的“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回访复查民主测评中,职工对班子的满意率达到了100%。2001年以来,局班子中有3名同志被评为县级双文明十佳人物,2名同志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局长李小忠同志连年被评为优秀党员,2002年又荣获“洛阳市双文明十佳人物”、“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全省财政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二、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了财政工作的全面进步 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工作积极性,在全局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干事创业氛围,促进了物质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实现了财政工作的全面进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把发展做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唱响了发展这一主旋律
一是狠抓财源建设,做到生财有道。做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深知发展经济的重要性,始终把发展经济和做大财政“蛋糕”做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里提出的“三个坚定不移”经济发展战略,创新生财之道,做到生之有源。一方面坚定不移地走工业兴县之路。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综合运用技改资金、税收政策、财政贴息、奖励等财税杠杆,通过间接作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财税环境以及更加平等的竞争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五年来,共为企业注入技改资金900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县杜康酒厂、水泥厂、化肥厂、热电厂等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生产发展。并积极参与杜康酒厂、水泥厂、化肥厂、毛巾厂等10多户企业的改组改制,实现了企业管理体制创新,增强了企业活力。使企业税收一直保持了占财政收入的主体地位,确保了财政收入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递增。另一方面,坚定不移地走农业产业化之路。2001年以来,累计投入支农资金2775万元,争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4118万元,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效益,为实现农民增收、带动农民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作用。再一方面,坚定不移地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五年来,共为学校校舍、公路、水利、小城镇建设等筹措资金近4000万元,使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为外来客商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坚持“内聚外争”,做到聚财有方。我们在做到生财有源的同时,坚持“内聚外争”,不断创新聚财之道,做到聚之有方。一方面强化收入征管,大力组织收入。组织财政收入直接涉及到政府与企业、单位、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为配合政府协调好这个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我们每年及早着手,合理测算,及时将全年收入任务按系统、乡镇进行分解,按月考核通报,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同时,不断加大依法征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严堵跑冒滴漏,实现了应收尽收。每年都超额完成了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连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管理一等奖。另一方面,狠抓引资工作不放松。做为一个贫困县,因财力有限,每年收支缺口都在1000万元左右,为弥补财力缺口,缓解财政困难,我们仅仅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始终把争取资金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五年来,共引进资金2.2亿多元,有力地保证了工资的按时发放和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科学管理,实现理财有效。三财之道,生财、聚财是根本,用财是关键。一个穷财政,在财力极为紧张的情况下,“蛋糕”如何切,涉及各单位、各部门的利益,牵一发而动全局。为此,我们始终坚持“三个优先”,做到用财有效。一方面坚持全县“保工资、保吃饭”优先。不管有多大困难,在什么样环境下,始终保证全县工资不拖不欠。在工资发放方面,可以说发达地区没有做到的我们却做到了。尤其是2002年我县在全市率先实行了教师干部工资银行统发,这使我县的工资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彻底杜绝了工资的截留、挪用现象。另一方面坚持教育科技优先。每年对教育的投入都远远高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第三是坚持社保资金优先。认真落实“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多年来无一例拖欠工资现象。
(二)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了财政运行机制和管理工作的全面创新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推进财政改革事关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对于一个贫困县来说,只有通过财政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才能使有限的财力发挥出更高的效益。为此,我局狠抓了以下几项改革:
1、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农村重大改革。为把这项涉及38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好抓稳抓出成效,我局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思路,认真制定方案,深入宣传发动,仔细核定计税要素,并克服税源分散等困难,服务上门,到村征税,确保了此项改革在我县稳步推进。改革的全过程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始终走在了全市前列,多次受到市、县领导的表扬。被市政府授予洛阳市农村税费改革先进单位。
2、在全省首家推行“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附带会计核算”的支出制度改革。年初,我局结合汝阳实际,在全省首家推行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附带会计核算”的支出制度改革,成立汝阳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财政局各股室以及各单位所有账户、资金进行清理整顿,建立单一账户体系,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中心运行以来,加大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力度,建立了财政资金从筹集到支付使用的全过程立体监督体系,不仅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且为全省乃至全国县级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出了一种全新的模式。湖南省鄢陵县财政局、古丈县财政局以及涧西区财政局等10多家单位亲临我县参观学习。此项改革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
3、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01年以来,我局把政府采购改革做为财政支出改革的重点,不断健全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逐步扩大采购范围,拓宽采购领域。两年来,共实现采购额6173.15万元,比预算价节约资金1121.28万元,节约率达15.37%。由于成效突出,2002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并推广了我县经验。
4、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我县自1996年在全市率先推行综合财政预算以来,有效地堵塞了预算资金收支漏洞,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推行部门预算编制试点的基础上,于2003年在全县县直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真正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使预算编制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
5、发挥财政职能,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去年以来,我们把基本建设投资评审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投资评审中心,对全县基建工程进行全方位跟踪、全过程监督,不断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共评审项目51个,审减资金1430.56万元,审减率达23.9 %。不仅为县里节约了资金,而且从源头上遏制了基建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发生。在省、市文明委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文明创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各位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巩固、深入、提高、创新”的思路,继续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并以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汝阳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级财政 篇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省管县财政局, 省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 (陕政发[2013]4号) 精神, 全面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 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保证资金安全, 提高使用效益, 我们制定了《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2013年6月27日
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 (以下简称绩效管理) 是指根据财政绩效理念, 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结果评价和应用融入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全面系统原则。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 涵盖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
(二) 目标管理原则。绩效管理围绕绩效目标进行, 绩效目标要以量化或可衡量的指标来反映资金使用的预期或执行结果。
(三)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管理要依照相关制度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科学设计评价指标、标准, 运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客观、公正地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四) 结果导向原则。绩效管理强调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要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的重要依据, 并依法公开, 接受监督。
第四条绩效管理的内容。
(一) 绩效目标管理。通过绩效目标设立、审核和批复, 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安排专项资金, 编制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 绩效运行管理。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事中监控, 动态掌握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以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及时纠正绩效执行偏差, 保证项目按预定绩效目标完成。
(三) 绩效结果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 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 客观公正地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 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决策依据。
第二章 绩效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是绩效管理的主体。绩效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 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 审核主管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跟踪绩效目标执行, 组织指导主管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或再评价;依据绩效结果落实奖罚措施;监督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七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实施本部门以及组织指导项目单位开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依据绩效结果, 落实整改意见, 改进专项资金管理。
第八条由财政部门牵头, 主管部门参与, 在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数据库、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 实现信息资源数据共建共享。
第三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第九条绩效目标的制定。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部门单位要制定绩效目标, 在申报专项资金预算时按规范格式填报。
(一) 绩效目标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预期产出, 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
2、预期效果, 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3、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
4、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
5、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绩效指标和标准;
6、其他。
(二) 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 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2、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 尽量进行定量表述, 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 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3、合理可行。绩效目标的制定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 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十条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要对部门单位报送的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相关性、实现能力、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资金计划制定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审核。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专项资金, 未按要求提交绩效目标或经部门单位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财政部门不得安排项目资金。
第十一条绩效目标批复。绩效目标审定后, 随同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一并批复, 作为部门单位执行项目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十二条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 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 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管理的具体程序。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按不同的资金分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
(一) 按项目申报方式管理的专项资金, 绩效目标管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出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重点、方向和绩效目标, 发布项目征集指南或文件, 征集具体项目。
2、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 向主管部门申报项目, 同时填报《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省财政厅陕财办预[2012]40号文件已印发) , 上报绩效目标。主管部门对项目及其绩效目标进行评审, 将评审通过的项目, 纳入部门项目库管理, 并提交财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和重点, 运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库、指标标准库数据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评审指标体系, 对部门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和资金预算进行审核。
4、财政部门将评审通过的项目, 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 进入财政预算编审流程。在批复项目预算时, 一并批复项目绩效目标。
(二) 按因素法管理的专项资金, 绩效目标管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通过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 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供因素分配法所需数据, 同时填报《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对分配因素、项目绩效目标和资金预算进行测算审核。审核通过项目, 直接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 进入财政预算编审流程。在批复项目预算时, 一并批复项目绩效目标。
第四章 绩效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 采取网络监控、专项检查和报表报审等方式, 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绩效实施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绩效执行偏差。
(一) 财政部门通过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 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绩效监控指标体系, 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并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重点检查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等情况。
(二) 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 重点检查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实施情况, 及时纠正项目实施与绩效目标的偏差, 定期将项目绩效运行情况报送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 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当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 要及时采取措施矫正。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依据资金支出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核拨资金。当发现项目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较大偏差时, 可暂停或停止拨付专项资金。
第五章 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绩效评价分为部门单位自评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
(一) 预算年度结束或项目执行完毕后, 项目单位要对具体项目绩效进行自评, 主管部门要对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进行自评。
(二) 财政部门对部门单位项目绩效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或者再评价。也可以对一定金额以上、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进行直接评价。
第十八条绩效评价可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承担第三方评价工作的人员应从专家学者库和中介机构库中按规定程序办法抽取, 并按照绩效评价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资金, 应从监督指导库中选取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以及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对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评价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于当年完成项目, 要在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绩效评价。对跨年度项目, 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总体评价。
第二十一条根据管理需要, 可对单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也可对专项资金实施总体绩效评价。若专项资金涉及多个项目的, 可对所有项目或选取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 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 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 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 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 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 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 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年度决算报告;
(七) 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 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 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 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 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四) 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 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 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二十四条绩效评价指标按适用性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共性指标主要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率等财务指标以及项目决策、项目实施等管理指标, 由财政部门制定。
个性指标是针对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部门或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 主要包括具体业务指标以及项目产出效果指标, 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绩效评价标准是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具体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及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一般应在项目绩效目标中明确。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方法具体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目标结果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 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十七条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一) 前期准备。确定评价工作对象、收集项目基础资料、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方案主要包括:评价目的、评价人员、评价依据 (标准) 、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等。
(二) 组织实施。下达评价通知书, 以问卷调查、现场查看、专家评议等多种形式实施绩效评价, 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十八条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 要形成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包括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评价结论, 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 基本概况;
(二) 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四) 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措施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等;
(五)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十条绩效评价结论应当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 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绩效评价等级标准一般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可就单个项目出具绩效评价结论, 也可汇总形成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评价结论。
第三十一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 要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 由部门单位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逾期未提交的, 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绩效目标, 由财政部门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 要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 向部门单位反馈绩效评价结果。
第六章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三十三条建立重大专项资金绩效结果报告和反馈制度。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要及时将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同级政府, 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十四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项资金绩效奖罚机制, 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今后安排专项资金和项目的重要依据。
(一) 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 在安排专项资金和项目时可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
(二) 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 可维持现有资金数额, 不增不减, 继续给予支持。
(三) 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的, 要按一定比例扣减专项资金和项目, 并加强对该部门单位其他专项资金的审核。
(四) 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 要求部门单位限期改正, 整改期间暂停拨付专项资金;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要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达不到主要预期绩效目标的, 由财政部门提请同级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第三十五条建立绩效结果整改落实制度。部门单位应当根据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认真加以整改, 加强项目管理,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针对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加强项目库管理, 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第三十六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接受监督。
第三十七条在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财政违法问题, 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市县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 结合实际, 制定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省级财政 篇7
一、模型说明、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一) 模型说明
本文运用面板数据向量自回归模型 ( PVAR)进行实证分析,该模型在1988年由Holtz - Eakin提出后,经Mc Coskey和Westerlund等学者的发展,目前已是具有独特优势的成熟模型。通过考察所有变量的滞后项,PVAR有效解决了模型中变量的内生性问题; 模型对于时间序列的长度要求降低,可以将时间序列数据与截面数据结合分析,使得分析结果更为全面、稳健; 通过变量之间的冲击反应与方差分解,能够更为清晰地反应变量之间的动态互动关系。
本文运用1995 - 2011年省级面板数据,根据脉冲响应函数的赤池信息准则和施瓦兹信息准则选用滞后二阶模型,设定模型如下:
模型中Yit= { tcit,peit,npeit,igit,ciit} ,Zit={ ccit,peit,npeit,igit,ciit} ,其中i表示省份,t表示年度,αi、βt表示模型 ( 1) 中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效应和仅随时间变化的时间效应,γi、λt表示模型 ( 2) 中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A、B、C、D为系数矩阵,εit和μit为模型 ( 1) 、( 2) 的误差项,tcit、ccit、peit、npeit、igit和ciit分别表示全国各省 ( 自治区)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农村居民人均消费、人均民生性财政支出、人均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城乡收入差距以及通货膨胀率。
( 二)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本文使用1995 - 2011年全国26个省 ( 自治区) 面板数据,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和《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考虑到西藏自治区的城乡居民消费数据不全,故予以剔除。
( 1) 模型中城乡居民消费变量用tc和cc表示,分别为城市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人均消费支出。( 2) 将人均财政支出分为人均民生性财政支出( pe ) 和人均非民生性财政支出 ( npe ) 。由于2006年前后财政支出统计口径出现变化,2008年以后政府因地震灾害增加灾后重建支出,以及2010年以后增加的住房保障支出,因而分别定义民生性财政支出如下: 1995 - 2006年民生性财政支出 = 文体广播事业支出 + 教育支出 + 科学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2007 - 2009年民生性财政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 + 教育支出 + 科学技术 + 医疗卫生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地震灾后重建,2010 2011年数据在2007 - 2009年数据的基础上增加住房保障支出。 ( 3)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ig )= 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 ( 4) 通货膨胀率 ( ci ) 用各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示。为了消除通胀因素,将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分别用城市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消费价格指数平减,将人均民生性财政支出、人均非民生性财政支出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本文对各变量取对数,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 三) 数据的平稳性检验
进行PVAR模型估计之前,先要确定各省级变量数据是否平稳,如不平稳可能会出现虚假回归或伪回归,同时会对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产生影响。本文运用LLC和IPS两种检验方法进行单位根检验,如果原数列不平稳,则对数据进行差分处理,结果见表2。检验结果表明6个变量原序列不平稳,一阶差分以后均平稳,说明6个变量一阶单整。
注:*、**、***分别表示在 10% 、5% 、1% 水平下显著。
二、PVAR 分析
本文应用stata11. 0对各变量 进行PVAR分析1,并分别对模型 ( 1) 和 ( 2) 进行PVAR估计。由于PVAR模型不区分内生变量与外生变量,可将城市人均消费支出、人均财政民生性支出、人均财政非民生性支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通货膨胀率作为模型 ( 1) 的内生变量,将农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财政民生性支出、人均财政非民生性支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通货膨胀率作为模型( 2) 的内生变量,分析民生性财政支出和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分别与城市和农村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为了保证变量与滞后回归子之间的正交性,可运用Helmet Procedure ( Arellano and Bover,1995 ) 前向均值差分方法去掉固定效应,将滞后回归子作为工具变量进行系统GMM估计。估计结果见表3和表4,从表3城市居民消费的PVAR估计结果得知:
第一,当城市居民消费 ( tc) 作为被解释变量时,滞后一阶的民生性财政支出 ( pe) 和非民生性财政支出 ( npe) 均与城市居民消费呈正相关关系,结果在1% 的水平下显著。滞后二阶的民生性财政支出与城市居民消费呈正相关,而非民生财政支出与城市居民消费呈显著的负相关。这说明当政府增加财政支出时,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城市居民消费具有挤入效应,该效应会持续一段时间。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在开始时与城市居民消费正相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出现减少城市居民消费的趋势。说明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城市居民消费影响不确定。从城乡收入差距 ( ig) 、通货膨胀率 ( ci) 与城市居民消费 ( tc) 关系来看,滞后一阶与二阶的城乡收入差距和通货膨胀率均与城市居民消费呈正相关,因为城乡收入差距变量为城市人均收入与农村人均收入的比,所以当城市人均收入上升时,城市居民消费也会随之提高。而通货膨胀率 ( ci) 上升,表明物价水平上涨,居民消费成本提高,导致城市居民消费增加。
第二,当城乡收入差距 ( ig) 作为被解释变量时,民生性财政支出 ( pe) 无论滞后一阶还是二阶,都与城乡收入差距负相关,而滞后一阶的非民生性财政支出 ( npe) 与城乡收入差距负相关,滞后二阶时呈显著的正相关。这说明民生性财政支出可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但财政非民生性支出对于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不确定。
第三,民生支出 ( pe) 与非民生支出 ( npe) 作为被解释变量时,通货膨胀率在滞后一阶时与pe和npe负相关,在滞后二阶时具有正向效应,说明财政支出对于通货膨胀的变化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从系数来看,在应对通胀的压力下,民生性财政支出显然比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反应要慢。
注: 括号内为 t 值,*、**、***分别表示在 10% 、5% 、1% 水平下显著。
从表4农村居民消费的PVAR估计结果发现:
第一,农村居民消费 ( cc) 作为被解释变量时,滞后一阶和滞后二阶的民生性财政支出 ( pe) 与农村居民消费均为正相关,滞后一阶的民生支出在1% 的显著水平下显著,滞后二阶的民生支出在10% 的水平下显著。非民生性财政支出 ( npe) 在滞后一阶时与农村居民消费呈显著正相关,在滞后二阶时负相关。这与城市居民消费的情况基本一致,说明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挤入效应,并且该效应会持续一段时间。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对农村居民消费在开始时有正效应,挤入农村居民消费,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可能会产生反方向影响,从而阻碍农村居民消费,对农村居民消费产生挤出效应,说明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农村居民消费的挤出、挤入效应不确定。
第二,从城乡收入差距 ( ig) 与农村居民消费( cc) 关系来看,滞后一阶的城乡收入差距与农村居民消费呈较为显著的负相关,而在滞后二期时为显著的正相关,说明当农村居民收入提高时,会提高当期消费,然而收入对消费的刺激没有连续性,这与城市居民不同。从通货膨胀率 ( ci) 与农村居民消费 ( cc) 来看,通货膨胀率与农村居民消费正相关。
第三,当把城乡收入差距 ( ig) 作为被解释变量时,无论滞后一阶还是滞后二阶,民生性财政支出 ( pe) 均与城乡收入差距负相关,说明民生性财政支出可以缩小城乡居民差距。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在滞后一阶时与城乡收入差距正相关,而在滞后二阶时呈显著的负相关,说明非民生支出对于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不确定。
注: 括号内为 t 值,*、**、***分别表示在 10% 、5% 、1% 水平下显著。
三、脉冲响应函数与方差分解
( 一) 脉冲响应函数
设置脉冲为一个单位标准差冲击,运用蒙特卡洛随机模拟计算各变量之间冲击的动态响应,冲击时间设为6年,图1和图2分别是模型 ( 1)和 ( 2) 的滞后二阶脉冲 - 响应函数图。图中横轴和纵轴分别表示冲击的滞后期数与冲击响应值。中间曲线表示冲击响应函数曲线,两条外测曲线表示两倍标准差的置信区间。图1各列分别表示城市居民消费、民生性财政支出、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和通货膨胀率对各变量冲击的响应图,图2各列分别表示农村居民消费、民生性财政支出、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和通货膨胀率对各变量冲击的响应图。
由图1可以看到在面对来自民生性财政支出和非民生性财政支出的一个标准差冲击时,在第一期城市居民消费迅速上升,但是很明显,相比于城市居民消费 ( tc) 对于民生性财政支出 ( pe) 的冲击响应,tc对非民生性财政支出 ( npe) 的冲击响应下降迅速,在第一期期末时效果就已不明显,pe对于tc的正向冲击持续至第二期。在应对来自通货膨胀率 ( ci) 的正向冲击时,pe和npe在第一期均是负向反应,但是随着冲击时间的增加,pe和npe逐渐上升,说明财政支出政策对于通胀的反应时间具有滞后性。
从图2可以看到pe和npe对于农村居民消费( cc) 的冲击都有正向效果,但是随着期数的推移,正向效果逐渐弱化,说明财政政策对于居民消费冲击效果持续时间有限。在面对来自pe的冲击时,ig是负向反应的,说明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增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很有效果,这与PVAR分析的结果一致。
( 二) 方差分解
表5和表6分别给出了模型 ( 1) 、 ( 2) 第10期和第20期方差分解结果。在模型 ( 1) 中,第10期城市居民消费的52. 8% 是由民生性财政支出变动引起的,12. 4% 是由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引起的,15. 7% 是由可支配收入上升引起的。第20期城市居民消费的62. 0% 由民生性财政支出变化引起,13. 1% 是由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引起。在模型( 2) 的方差分解结果中可以看到第10期农村居民消费的76. 7% 是由民生支出贡献的,4% 是由非民生性支出贡献的。第20期农村居民消费的74. 6%是由民生性财政支出贡献的,非民生性财政支出贡献率为2. 4% 。
四、结论
本文运用PVAR、脉冲 - 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方法,对我国26个省 ( 自治区) 的城乡居民消费与民生性财政支出和非民生性财政支出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
1. 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城乡居民消费具有显著的挤入效应,并且该效应可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在开始投入非民生性财政支出时,其对城乡居民消费具有一定的挤入效应。随着时间的推移,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居民消费的影响产生负方向变化,说明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城乡居民消费挤出、挤入效应不确定。由于民生性财政支出和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居民消费影响不同,所以财政支出与城乡居民消费关系不确定。由于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城乡居民消费具有明显的挤入效应,所以财政支出对于城乡居民消费的正向作用,应该随着民生性财政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扩大而增加。
2. 根据方差分解中各变量对于城乡居民消费贡献率来看,民生性财政支出的贡献率远大于非民生性财政支出等其他变量,说明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城乡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显著。
3. 民生性财政支出对于增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显著的作用,而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对其影响不确定,可以通过加大民生性财政支出的方式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从根本上实现扩大内需的战略途径。
4. 从通货膨胀率与民生性财政支出和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关系来看,无论是民生性财政支出还是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在应对通货膨胀率的变化时都存在滞后性。所以,在财政政策方面要建立更为健全的政策预警机制,以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
综上所述,应该加大财政支出中民生类项目的支出,扩大民生性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这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扩大内需的战略目标,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应该健全财政政策预警机制,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摘要:本文运用我国1995-2011年省级面板数据,对城乡居民消费、民生性与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通货膨胀率进行PVAR分析,发现民生性财政支出对城乡居民消费具有挤入效应且贡献率显著,非民生性财政支出对城乡居民消费的挤入、挤出效应不确定;增加财政支出中民生类项目支出所占比重,对于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具有正向作用,民生性财政支出对增加农村居民消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显著效果,财政支出政策在应对通货膨胀率变化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省级财政 篇8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问题
(一) 国库集中支付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现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法规比较零散, 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代理银行在办理业务时, 要依据的办法、规定太多, 不利于经办人员熟悉业务。自从2001年3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各级财政部门依据此文件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办法, 每年都有若干文件出台, 对有关业务不断地进行修订。再就是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章制度都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现的, 这样重要的财政工作, 没有像《预算法》那样上升到法律的层次, 对包括代理银行在内的各方当事人的约束力还不够强。
(二) 通过零余额账户实施现金管理
存在隐患, 现金提取量大, 游离于财政监控系统之外。实行省给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之后, 财政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 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而对预算单位提取现金的数额和次数未作出具体规定, 预算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的情况仍较为普遍, 单位除了提取核定数额的备用金外, 提出申请还可以提取需用的预付款, 虽然财政部门不断要求清理预付款或提交无法清理的情况说明, 但还是不能克服循环借款现象。现金支付成为唯一游离于财政动态监控系统之外的支付活动。预算单位大量支用现金, 造成预算执行透明度较差。贪污腐败和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通常采取现金方式, 如果单位套取现金, 账外设账, 进行不规范活动, 财政难以有效监控。
(三)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流程过于繁琐, 业务审核程序复杂。
目前一个项目资金从发生到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收到资金环节过多, 要经过业务处、预算处、支付中心、国库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或供应商等20多个环节, 哪一关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工作效率。譬如, 本人所在单位年终未完项目结余资金, 首先对截至12月31日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下达、支用、余额等情况进行对账, 代理银行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全部注销, 下年度的第二个工作日, 代理银行将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注销的明细及汇总情况报送省级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基层单位编报《××年度单位预算结余资金申报审核表》, 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后于1月15日前, 按预算资金来源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各有关处室。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于1月15日前将预算单位对账单与代理银行对账核对一致后, 按一级预算单位和所属各基层预算单位, 将核定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数、已支付数、未支付数按资金来源分送财政厅各有关业务处。省财政厅各有关业务处根据部门预算的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将核定的单位上年度结余指标发文通知预算单位, 并抄送省财政厅预算处和国库支付局。各基层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批复下达的预算指标数, 与当年新下达的预算指标数合并编报新一年度用款计划。自2004年来, 笔者单位上年结转额度资金都要在下年5、6月份才能下达, 对项目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 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省级国库支付系统是办理省级性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省级财政预算指标管理系商户的约束, 堵塞其利用现金进行逃税的漏洞, 并为税务检查提供了有效信息。统、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预算单位申报子系统和代理银行接口子系统。财政、预算单位、银行之间的网络系统还不够完善, 很多工作必须通过手工进行操作, 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还容易出错。
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议
(一) 完善相关法律, 提高国库的法律地位。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 应对建立在分散收支制度基础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如修订《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预算会计制度 (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税收征管会计制度、国库会计制度) ;制定《国库收入管理办法》、《收入退库管理办法》、《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 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等职能部门的权利与义务。
(二) 推进公务银行卡。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 以银行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 逐步实现预算单位使用银行卡支付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零星采购支出, 同时将银行卡支付信息纳入财政部门动态监控系统管理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出,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 有利于加强对
(三) 简化国库集中支付的业务流程和账务处理, 减少中间环节,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快资金周转的速度。
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变商业银行代理支付为人民银行国库直接支付与清算。加强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管理。年终单位结余资金应采用规范管理与保护积极性并重的原则, 一是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结余建议全部留给预算单位, 财政部门在审核预算单位编制的部门预算草案时做到心中有数, 统筹考虑;二是项目已结束的专项经费节余, 财政部门可以收回;三是未完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按规定经业务处审核后无须注销额度留给预算下年度继续使用。
(四) 建立健全的国库支付信息化系统。
加快财政、国库、商业银行横向联网的速度。财、库、行实行联网后, 财政、人民银行国库可依托财税库横向联网系统实现财政集中支付额度和支付指令的下达、接收和资金的划转,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现依赖于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电算化水平的高起点、高质量。因此, 必须以构建完善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目标, 以软件开发应用、网络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为重点, 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为实现规范理财, 科学理财, 高效理财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加快整合国库管理信息化的内部子系统, 建立统一的系统运行平台。尽快建立国库集中收付硬件网络连接, 实现财政与预算单位及相关金融机构组成的广域网, 达到对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支出拨付、收入收缴、总预算会计核算、预算执行报告及分析等工作的网络化、一体化、动态化的联动高效管理。
(五) 建立严格的监督控制体系。
完善责任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 是有效发挥国库职能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 建立收支审批权限等制度, 加强对单位收支的控制和管理;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 还要和审计等外部监督做好协调, 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 是现阶段建立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已从最初的试点改革发展到以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上来。可以说, 现行的国库改革顺利, 运行良好, 但在配套法规上、操作过程中以及配套的信息技术的支持上等都存在一些问题。文章结合近年来的实际工作, 有针对性提出几点建议, 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借鉴。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1]广东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省级财政 篇9
现代财政分权理论认为,财政分权有利于扩大地方政府的自主权,产生了明显的激励作用,基于偏好误识理论,相对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地区公共产品、服务和资源的提供和配置上更有效率,能更好地推动经济的增长。我国历次财政体制改革基本上都围绕扩大财政分权展开,财政税收体制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到1978年,主要实行统收统支的集中式管理;第二阶段从1979年到1993年底,中央逐步放权,实行财政包干体制;第三阶段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至今。
综观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国的税制改革,近2年来对中国税制影响最大、范围最广、深度最深的改革就是2011年实施的营改增。这虽然只是一次税制调整,但也足见中国财政体制改革本身的复杂性,因为财政体制是一种分配关系,它体现了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之间经济关系的调整和利益得失之间的权衡。营改增即是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行业逐步改革成征收增值税。根据我国税制划分原则,除了保险公司总部、银行总行等缴纳的营业税归中央,营业税基本属于地方税种,从1994年营业税条例实施到2012年,我国营业税收入从647.36亿元增加到15 542.91亿元,足足增长了23倍多,营业税也当之无愧是地方政府的最主要收入来源,是地方税的核心。
受篇幅所限,1994~2012年我国营业税总收入与地方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关系图已省略。其具体数据为:1994~1998年,营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在0.28~0.30之间,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1999~2001年,从0.3下降到0.26,2002~2004年出现大幅上升,从0.26上升到0.35,此后从2005~2012年,比例虽有小幅下降,但都稳定在0.32附近。因此,随着营改增的深化和扩围,不少人认为这会直接减少地方税收收入,造成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进而弱化我国的财政分权。
本文从财政分权角度研究税制改革,重点关注:营改增是否会弱化了中国的财政分权?影响中国财政分权的因素有哪些?如何量化对财政分权的测度?
二、文献评论与回顾
关于财政分权主流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方面。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分权的重要转折点,因此实证研究往往以1994年作为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张晏和龚六堂(2005)、周业安和章泉(2008)经过实证研究,均发现分税制改革前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作用为负,而分税制改革后则为正向作用。对于财政分权的度量,张晏和龚六堂(2005)以预算内本级政府财政收入指标(DCrev)、预算内本级政府财政支出指标(DC-exp)、扣除净转移支付的财政支出指标(DCnet)和预算内外总收支指标(DCall)为基础,引入相应的人均指标来度量财政分权。周业安和章泉(2008)在综合考虑了各省人口规模和中央转移支付后,采用人均各省本级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值度量财政分权。温妍秀(2006)利用1980~2004年省级面板数据,以各省预算内人均财政支出与人均总财政支出的比值来衡量财政分权,在实证检验后发现,分税制改革前后中国的财政分权均对经济增长呈现正相关。沈坤荣和付文林(2005)使用1978~2002年省级面板数据,发现中国财政分权与地方GDP增长正相关,具体表现为地方财政收支占比每上升1%,人均GDP增长率会增加0.07%~0.3%;在财政分权度量上,采用各省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占政府财政总收入、总支出的比率表示财政分权,具体为7个测度水平:RBE、RBI、ROE、ROI、RBIE、RBOE和RBOI。张曙霄和戴永安(2012)使用2001~2008年中国内地26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研究发现财政分权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作用显著为正,其对财政分权的度量采用了传统文献中最常见的方法,具体公式为fdc/(fdc+fdp+fdf),其中fdc、fdp和fdf分别表示中央、省、城市人均预算内财政支出。
根据对以往相关文献在度量财政分权方法上的对比可知,地方税收收入(LT)和中央转移支付(ATP)是影响财政分权(FD)的核心因素,同时本文在基于以往文献思路的基础上,引入政府间税收竞争(Constraint)、税收中性指标(Neutral_tax)和交互项(ATP×LT)来共同度量对财政分权的影响。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不同的收入来源对财政分权的影响作用和程度也不尽相同,何庆光(2009)利用省级面板数据回归发现地方税收入(LT)较转移支付(ATP)对财政分权(FD)影响更显著。
三、理论假说
1. 税收竞争假说。
营改增实质上是政府间纵向的税收竞争,而政府间纵向税收竞争是一国财政分权的必然产物。欧美实行联邦制的国家普遍具有完善的地方税体系,也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具有税收立法权、征收权和管理权,地方政府不仅可以征收较低税率与中央政府和其他地方政府展开竞争,而且还可以结合地区需要开征新的税种(只要和联邦税种不相冲突)来增加地方财力。在中国,政府间税收竞争一直都十分激烈,受地方政府不具备税收立法权、政府间“上下级”等级制度森严和政府官员晋升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的税收博弈中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地方政府在税收竞争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增加本地区财政收入主要采取了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大力发展本地区经济,从根本上提升本地区税收收入,其中强化与其他地方政府在资源要素上的横向竞争是比较常见的做法;二是提高税率或税收征管效率,这种做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中央政府的税收收入。可以看出,中央政府规范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竞争也日趋激烈。因此,分析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竞争(Constraint),可以从另一个侧面有效度量政府间税收竞争(Constraint)对财政分权(FD)的影响程度。
2. 税收中性假说。
营改增也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有利于我国的流转税制更加合理。税收中性理论是由西方税收学界倡导并推行的,西方经济学家依据“税收额外负担”问题提出税收中性原则,认为征税不应造成其他经济牺牲或超额负担。20世纪20年代末盛行的凯恩斯主义一度让“税收中性”受到冷遇,其认为税收应是政府调节经济的工具。20世纪70年代以来,“次优原则”的推行又让“税收中性”原则回到了公众的视线。税收中性假说的意义有两点:一是减少给纳税人带来的超额负担;二是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干扰和影响。
增值税是依据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设计的初衷就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由于增值税只对本环节的增值额征税,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并有利于专业化分工经营的开展,适应了当今社会化大生产的趋势。因此,分析营改增所带来的税收中性效应(Neutral_tax)为科学合理的度量财政分权(FD)提供了依据。
四、计量模型、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1. 计量模型。
本文依据何庆光(2009)的思路,为了准确考察营改增对中国财政分权的影响,在其基础上增加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纵向税收竞争(Constraint)、税收中性(Neutral_tax)和交互项(ATP×LT)三个因素来度量营改增对中国财政分权的影响,本文使用混合OLS回归来对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估计方程如下:
式中:FD表示财政分权的度量,为本模型的被解释变量;ATP、LT分别表示转移支付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为本模型的主要解释变量,ATP×LT表示二者的交互项;Constraint表示地方政府收入获取行为规范性指标,用以描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纵向税收竞争程度,为本模型的控制变量;Neutral_tax表示税收中性指标,同前者一样为本模型的控制变量;下标i=1,2,3…,N分别代表不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t=1,2,3…,T代表样本年份;αi表示各截面单位的截距项;β1、β2、β3、β4、β5表示对应变量的系数;εit为随机误差项。
2. 变量说明。
(1)人均财政分权的度量。我国幅员辽阔,地域之间的差别极大,要在中央与各地方之间寻找到一种科学合理的财政分权(FDit)方法很不容易。现有学者对于财政分权的度量各不相同,本文采用现行的度量财政分权较为普遍的人均省级政府支出与中央总支出的比值来度量中国的财政分权。采用这种方式考虑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各省人口不同和经济发展也不均衡,这样的度量既简便,数据便于获得,也排除了人口因素的影响。
(2)人均转移支付的度量。本文使用TP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支付,使用ATPit度量第i年第t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转移支付。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包括财力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其他形式的转移支付占比很低,因此,本文讨论的转移支付主要有:一般性转移支付TP1,专项转移支付TP2和其他转移支付TP3。
(3)人均地方税收收入的度量。本文使用LTit度量第i年t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地方税收入。本文度量的地方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各项地方税收收入和地方财政非税收入,各具体的分项指标如表1所示。
(4)政府间纵向税收竞争的度量。本文参照胡洪曙等(2014)度量政府间税收竞争的方法,使用地方政府收入获取行为规范指标衡量中国政府间纵向税收竞争程度。公式为:地方政府收入获取行为规范性指标(Constraint)=地方预算外资金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5)税收中性指标的度量。鉴于目前任何一种对税收中性指标(Neutral_tax)的度量都具有争议,本文采用营改增后税收减免数额/地方一般财政收入来度量。
3. 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2003~2012年中国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进行计量研究,由于港、澳、台和西藏自治区数据缺失较严重,故剔除在外。本文在面板回归中有30个组别观测点,所有数据均摘自2003~2012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以及各省、市、区统计年鉴。模型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情况如表2所示。
五、实证分析结果与解释
1. 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
本文依据郭军华等(2010)对单位根检验的分类,运用不同根单位根检验方法中的Fisher-ADF检验、PP-Fisher检验和Dickey-Fuller检验方法来检验,分别对人均财政分权FD、人均转移支付ATP、人均地方税收入LT、两者交互项ATP×LT、政府间税收竞争Constraint和税收中性指标Neutral_tax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注:(1)***、**、*分别表示在P<1%、P<5%、P<10%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2)中括号内为P值。下同。
由表3可知,因为我们检验的原假设是“H0:各变量存在单位根”,将各个时间序列进行检验时,发现基本在显著性水平为1%时就拒绝原假设,说明检验的结果均显著地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因此样本变量中各个时间序列是平稳的,这样就保证了检验结果的稳健性。
2. 面板数据模型的选择与分析。
为了便于观测政府间税收竞争(Constraint)和税收中性指标(Neutral_tax)两控制变量对财政分权(FD)的影响,本文首先将政府间税收竞争(Constraint)和税收中性指标(Neutral_tax)剔除,利用地方税收收入(LT)、转移支付收入(ATP)两个核心解释变量进行回归,这样也能观测各省ATP和LT的显著性水平,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18省(自治区、直辖市)LT数据对FD的影响显著为正,只有7省(自治区、直辖市)ATP数据对FD影响显著为正,说明了LT对FD的影响较ATP对FD更显著,但这只是一个定性的分析,LT与ATP分别对FD影响有多少,以及两者的相互作用ATP×LT对FD的影响还需要更准确地进行定量解释。
根据式(1)的模型设计,将政府间纵向税收竞争(Constraint)、税收中性原则(Neutral_tax)和地方税收收入与转移支付收入的交互项(ATP×LT)添加到模型中,相应变量进行面板数据分析,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在表5第(1)列面板数据回归结果中,政策虚拟变量Dum_2012对财政分权的影响显著为负。其原因是,2012年开始营改增一定程度上对地方营业税收入造成了冲击,影响了地方税的收入,由于存在税收减免等因素,不利于我国财政分权的推进。Constraint、ATP×LT与Neutral_tax的系数均显著,说明增加这些解释变量可以更好地度量FD,其中ATP×LT与Neutral_tax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它们对财政分权的推进有一定程度的弱化作用,尤其要注意ATP×LT表示ATP与LT之间的此消彼长不利于中国财政分权的推进。Constraint系数显著为正,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在中央大力规范地方预算外收入情况下,地方政府转而大力发展地方经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反而增加了预算内收入。
为便于对政策实行前后的情况进行对比,将政策虚拟变量Dum_2012从模型中剔除,并重新对模型进行面板数据回归,得到表5第(2)列回归结果。进一步研究地方税收收入(LT)、转移支付(ATP)以及两者的互相作用(ATP×LT)对中国财政分权(FD)的影响,并具体分析营改增对财政分权有多大影响,本文以表5第(2)列为例,利用求偏导,得出变量偏系数来进行分析。
(1)当LT取值变动时,计算LT变动一个单位对FD变动的影响。若将式(1)两边同时对LT求偏导数,则可得:
从式(2)可知,LT变动一个单位,其对FD变动的影响取决于系数αit、β3、与ATP的取值。若将表5中第(2)列的数据代入,则可得:
令式(3)取值为零,则计算出ATP对影响的临界值为2.698 9。若此时ATP的实际值小于这一临界值,则式(3)左边值为正,说明LT的变动对FD的变动存在明显的正向影响;若ATP实际值大于这一临界值,则式(3)左边值为负,说明LT的变动对FD的影响为负。通过分析面板数据,发现在300个观测值中,有300个样本的ATP小于临界值。样本各年的分布情况如表6所示:
从表6中可以看出,各观测样本分布较均衡,说明LT对FD影响一直很明显,ATP的取值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因此ATP取值也逐渐接近于临界值,这说明LT变动对FD变动的影响逐渐由于ATP取值的增加而不断减弱。为了能更清楚地观测LT变动对FD的影响,本文选取2008~2012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的ATP值代入式(3)计算∂FDit/∂LTit的取值,得到结果如表7所示:
由表7可知,∂FDit/∂LTit的取值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绝大多数省份变动不大,说明LT变动对FD变动的正向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其中对比2011年与2012年两列数据,变化也较正常,并未出现异常减少,说明营改增对财政分权的弱化作用并不明显。对此,一种可能的解释是,ATP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弱化了FD。当然,这也可能是ATP、Constraint和Neutral_tax三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考虑LT取值变动下,ATP变动对FD变动的影响。将表5第(2)列的结果代入计算,可得到:
假设式(4)取值为零,计算得出临界值为2.337 6。通过分析ATP的变动对FD变动的影响,发现在300个观测样本中,有300个样本的LT取值小于临界值,占总观测样本的100%,样本在各年的分布情况如表8所示:
从表8可以看出,LT取值样本分布均衡,且均小于临界值,说明ATP变动对FD的变动存在正向影响,只是不如LT变动对FD变动影响显著。同样,本文选取2008~2012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的LT值,代入式(4)中进行计算,结果如表9所示。
由表9可以看出,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取值均出现下降,说明ATP受到LT的增加对FD的影响不断减弱,其中2011年和2012年两列数据变化基本上是正常的,并未出现异常减少,从ATP视角分析也说明营改增对FD弱化作用不明显。
对比表7和表9,从数值可以看出,LT变动1个单位对FD的影响更大,不论分析LT变动1个单位对FD的影响,还是分析ATP变动1个单位对FD的影响,两者的此消彼长都不同程度地弱化了对FD的影响,而营改增这一政策对FD的影响并不明显。由分析可知,要使FD不被弱化的方法是,控制一个变量不变,增加另一个变量。因此,控制ATP的规模,不断增加地方政府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而获取收入,即增加LT才是根本途径。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1. 研究结论。
本文使用30个省级面板数据回归分析地方税收收入(LT)、中央转移支付(ATP)、两者交互项(ATP×LT)、政府间纵向税收竞争(Constraint)和税收中性原则(Neutral_tax)对财政分权的影响,解析营改增后地方税的变化是否会影响我国财政分权(FD),研究发现,营改增不会明显弱化中国财政分权,LT比ATP对财政分权的影响较大和显著,两者对FD均有正向影响,Constraint、ATP×LT和Neutral_tax对FD的影响也十分显著,且基本为负向影响,反映了中央政府为规范地方收入和优化税收体制所做的努力。
本文还通过对偏系数求导定量测度了LT、ATP分别对FD的影响,发现LT与ATP之间的此消彼长,不同程度地弱化了对FD的影响,保持地方税收收入(LT)的稳定增长,并控制转移支付(ATP)的规模是推进我国财政分权(FD)的重要保障,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3)》《中国财政年鉴》计算得出。
2. 政策建议。
为了不明显弱化中国的财政分权(FD),在营改增不断扩围和地方税体系构建过程中,根据分析结论可以看出,保障地方税收收入(LT)的基本稳定并逐渐增长,控制转移支付规模(ATP)是最有效和根本的途径。中国的财政分权和税制改革基本上都是“自上而下”的,在这种情况下,要保障中国的财政分权不被弱化,我们就应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来加以完善:
在中央层面:一是控制转移支付(ATP)的额度并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彻底改变我国部分地区仍存在的以“协商”等方式为基础的转移支付体系,落实我国已实行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使转移支付更加透明,并控制转移支付的规模和额度。二是提高增值税地方分成比例,从地方拿走了营业税,增加增值税给地方的分成可以一定程度弥补地方税收入的损失。三是将增值税在末端的零售环节改为征销售税,并将这一部分收入划归地方政府,这样,地方即使没有了营业税收入,也不会造成地方税收入的变化,也不会弱化中国的财政分权。四是中央政府也可以考虑适当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增加地方政府在与中央税收竞争上的能力。
在地方层面,主要有以下几点应对措施:一是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尽量体现地方公共服务的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关系,即能收费的尽量收费(何庆光,2009)。二是大力发展本地区经济,培育地方稳定税源,并不断挖掘地方税收入潜力,促进地方税收入稳定增长。三是争取预算外收入,从多个渠道增加地方财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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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篇10
指导思想
高职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通过中央、地方政府、学校和企业等的合作, 以实际生产需求和标准进行实训基地建设, 将实训基地的实习与生产融入企业生产链的某一环节, 使学校和企业在产学合作中能够发挥各自优势, 实现产学“双赢”, 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关系。基地建设以多种方式与多家企业合作, 以确保学生的生产性实训 (学时) 比例占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训总学时的80%以上, 校外顶岗实习时间半年以上。
建设目标
通过体适能测评方案、运动功能评估方案、运动健康促进方案、运动疲劳恢复方案、运动伤病治疗与康复方案和健康档案管理机制的搭建, 逐步构建完善的运动健康管理系统, 进而构成全民健身领域的教学和科研项目平台, 在功能测评、运动干预、疲劳恢复和伤病治疗四个方面形成明显的优势, 在省内同类行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成为在全省高职院校中辐射强劲的集教学、研发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 为社会输送更多、更好的全民健身行业复合型、发展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实训基地建设原则
第一, 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生产性实训基地强调学生参与, 基地建设、管理与运行应围绕培养学生职业综合能力的目标。生产性实训不同于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实践性、综合性很强, 在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顶岗实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是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因此, 必须以学生为主体, 教师加以指导和引导, 而不是辅导, 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第二, 系统性原则。一方面, 实训基地建设要与人才培养方案形成系统, 满足培养复合型、发展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 也要与企业实际工作岗位技能形成系统, 满足高端实用的技术技能要求。
第三, 效益原则。我们将在保证开展高质量技能训练的前提下, 有效利用基地资源针对个人、家庭、团体开展体适能测评、运动干预方案制定、疲劳恢复、伤病治疗与康复、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 以使资金投入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达到校企双赢的目的
第四, 共建共享原则。我们将依托本校签约实践教学单位开展校企合作, 吸收利用企业的设备、人才与技术共建实训基地, 共同开展应用技术推广、职工培训和订单培养, 实现校企互利、共建共享。另外, 本基地在为大众提供专业健康服务的同时, 还将覆盖运动训练、体育服务与管理、社会体育、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竞技体育等专业的实训项目, 实现专业共享。
第五, 可持续发展原则。本专业将通过多种途径, 提高实训基地的软、硬件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实训基地建设质量, 把其建成为集教学、研发、技术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 注重基地建设的先进性、综合性和开放性、注重基地的运行管理、注重基地功能的开发, 提高基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设内容
(一) 体育保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学生的技术技能要求
我院体育保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立了两个专业方向, 即运动康复保健方向和运动健康管理方向, 两方向的技术技能要求如下。
运动康复保健方向的技术技能要求 (1) 中医外治模块。模块主要实践:推拿、拔罐、刮痧、整骨、捏脊、点穴、药物熏洗、药物外敷、药浴、踩跷等成熟实用的传统康复方法, 使学生掌握中医外治的能力。课程在学院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2) 现代理疗模块。模块主要实践:电疗 (直流电疗法、低频电疗法、中频电疗法、高频电疗法) ;光疗 (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激光) ;超声波疗法;磁场疗法;温热疗法 (石蜡疗法、湿热罨包疗法、沙粒疗法、泥疗、石疗) ;水疗;生物反馈疗法等, 使学生掌握现代物理治疗手段。课程在学院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3) 运动康复模块。模块主要实践:常规运动治疗技术 (关节活动度训练、关节松动术、肌力训练、平衡能力训练、协调能力训练、体位摆放、身体移动、步行功能训练、心脏功能训练、呼吸运动及排痰能力训练、水中运动疗法、医疗体操) ;脊柱牵引疗法;麦肯基力学疗法;运动再学习疗法;神经生理学疗法;引导式教育;运动想象疗法;强制性运动疗法等。课程在学院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4) 亚健康调理模块。模块主要实践:排毒技术 (肠道水疗、经络排毒、淋巴排毒、汗蒸排毒、果蔬排毒) ;经络调理;营养补充;导引技术;静修生态养疗;抗衰老技术 (母体水悬浮、抗氧化疗法、免疫疗法、活细胞疗法) , 使学生掌握亚健康调理的能力。课程在学院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运动健康管理方向的技术技能要求 (1) 体适能测试与评价模块。模块主要实践:身体成分分析;心肺功能测试;肌肉适能测试;国民体质测试;骨密度骨龄测试;脊柱测量;动脉硬化检测;亚健康检测等, 使学生掌握体适能测试与评估的能力。课程在学院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2) 运动处方模块。模块主要实践:健身运动处方制定;竞技运动处方制定;康复治疗运动处方制定, 运动处方的实施等, 使学生具备开具运动处方的能力。课程在学院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3) 运动干预模块。模块主要实践:康复体适能实践指导;导引养生术;体能训练;普拉提;瑜珈;健身健美操;跆拳道;球类等所选专项, 掌握利用所选专项指导大众健身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使学生掌握运动干预的能力。课程在学院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4) 运动监护模块。模块主要实践:运动医务监督;疲劳恢复;运动营养;伤病防护等, 使学生掌握运动监护的能力。课程在学院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二) 基地建设内容
根据体育保健两个专业方向的技术技能模块, 拟建设一个以体育保健专业的技术技能为核心, 运动训练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为支撑的综合型生产性实训基地, 其他三个专业的学生可参加健身指导、产品销售、活动组织、活动执行、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等综合性实训项目。名称拟定为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下设运动康复保健中心和运动健康管理中心, 具体建设内容如表1所示。
基地建设资金来源
(一) 省财政支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 结合福建省对高职实训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 按照《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要求, 我院于2012年4月申报了体育保健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主要从基地定位、建设内容、校企合作模式、主要任务和基地建设方向进行了明确阐述, 经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遴选专家组推荐, 并经福建省教育厅公示、审定, 我院体育保健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于2012年6月获批50万元支持资金。
(二) 校企共建
基地建设主要采用共建共享模式, 即校企双方共建共享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这是一种比较自由的组合形式, 校企双方只要有需求, 就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共建共享校内实训基地。可采用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共同经营型。主要是指校企双方共同出资建设和经营生产性实训基地, 基地可以企业的名字冠名。二是优势互补型。主要是指由学校、企业共同提供设备或师资, 共建共用实训基地, 实现优势互补。学院拟与福建省金鸡山温泉疗养院、舒华 (中国) 有限公司、浩沙健身俱乐部、清神养生会所、特步 (中国) 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项目合作。
基地管理与运行
(一) 以体育保健为主导, 校内其他相关专业共同参与建设与管理
体育高职院校所设专业大都围绕体育产业设置, 其中健身行业是各专业培养人才的一个主要方向。专业集群化是当前高职院校普遍认可的一种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战略。通过专业集群化发展, 可以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 增强专业设置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促进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在高职专业群构建的诸多思路中, 围绕产业链构建专业群是比较便捷的途径之一。因此, 我院拟围绕健身行业的各类岗位, 以体育保健专业的各项技术为核心, 以运动训练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为支撑, 构建新型的综合型生产性运动科技服务中心, 满足社会大众追求运动健身的需求, 引领健身行业科学地、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二) 以学校为主导, 企业共同参与建设与管理
校企合作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在管理上拟采用以学校为主导, 企业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只要管理得当, 既可以让学生感受到真实的生产现场, 又可以在专业技能方面得到有效的训练。这种模式主要是利用学校设备和技术优势, 运用市场机制运行。即在生产产品、经营业务或技术研发的同时, 要完成对在校学生的实训任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 在学院内部以体育保健专业教师团队为主体, 聘用浩沙健身俱乐部相关负责人管理实训基地, 其他专业教师团队作为支撑共同参与管理运行。
体育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 既是学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的表现, 同时也是其形成自身办学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建设应采取政产学研合作的模式, 紧紧围绕相关产业链、相关专业集群, 向综合型、生产性、可持续发展的教学、研发和技术服务中心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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