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招生简章(精选9篇)
篇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招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3年招收攻读全日制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
一、关于招生指标
我院2013年招生计划尚未正式制定(预计40人左右,包括推免生12人左右),具体指标请关注我院2013年9月份即将发布的招生简章。
可以参考2012年的招生情况:2012年计划招收文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0人。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院在网上发布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生招生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主要渠道: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http://.cn;
欢迎考生随时登录以上网站查询我院有关通知。
三、招生方式
考生主要有两种方式报考我院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研究生:
1.参加推免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
2.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文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9月~10月(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网上报名程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以及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照相信息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确认缴费情况和照相。
(三)其他相关注意事项参见我院将于今年9月份即将发布的《2013年招收攻读全日制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考试
(一)推免生复试另行规定
(二)全国统考初试
1.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英语二 或日语(满分100分)
文博综合(满分300分)
2.考试大纲及命题
文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二、日语。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法语、文博综合由我院文博硕士教育中心自行组织命题,自行组织命题原则依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大纲,其相关信息将在我院文博硕士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网站将于10月中旬开通,网址为:http://.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将在我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院、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试诚信情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九、学制
学制均为两年。
十、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十一、学位授予
研究生须在规定的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文博专业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二、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其他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和我院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我院招办及文博中心的联系方式见我院网站的“招生信息——联系方式”栏目。
(四)在2013年硕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或我院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或我院的招生政策为准,该实施办法亦将相应做出调整。
十四、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MCHM)教育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1360956
联系邮箱:mchm@cass.org.cn
网址:http://mchm.gscass.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MCHM)教育中心
邮编:102488
欢迎广大考生来电、来函垂询,我中心将竭诚为您解答!
诚挚欢迎全国优秀学子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
2012年7月25日
篇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招生简章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七、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本专业设有一定比例的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1.登录网址222.39.96.123:8081/cfxyxkjsc查询相关信息。
2.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
学科建设规划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康建国 电话:0476-8300512
刘伟学 电话:0476-8300515
电子邮箱:xkjsghc@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1号赤峰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邮编:024000
办公地点:赤峰学院7号公寓楼A区114室
篇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招生简章
1.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出版活动都要接受出版行政管理。这里讲的出版活动,不 包括( )。
A.出版物的出版
B.出版物的印制或者复制
C.出版物的进口
D.出版物的交换赠阅
2.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实行( )。
A.登记制
B.审批制
C.保证金制
D.登记备案制
3.对出版物的管理不包括以下内容:( )。
A.出版物只能由出版单位出版
B.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
C.出版单位实行财务审计制
D.出版物不得载有禁止内容
4.对出版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包括( )。
A.出版单位法人制
B.年度出版计划与重大选题备案制
C.出版单位年检报告制
D.出版单位利润上缴制
5.图书版本记录不包括以下项目:( )。
A.书名(或者图片名)
B.著作者(或绘制者)、编辑者、翻译者的姓名(或笔名、 单位名称)
C.著作者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
D.出版者、印刷者和发行者的名称
E.出版年月、版次、印次、印数
6.与图书相比,期刊最基本的特点是:( )。
A.系统性较强
B.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强
C.有固定名称,按顺序编号连续出版
D.开本较大
7.书刊版心的主要组成成分不包括( )。
A.文字
B.图表
C.天头和地脚
D.间空和线条
8.下列关于出版物总发行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总发行的销售形式主要是批发和零售
B.一种出版物的总发行权只能由一个单位拥有
C.总发行是指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出版物
D.大型出版物零售单位也是总发行的销售对象
9.出版物从出版单位到达消费者手中通常需要经过的环节 不包括( )。
A.回款
B.批发
C.零售
D.总发行
10.下列表述中,没有错误的是( )。
A.编辑在处理上级领导机关提供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汇编
书稿时,由于不需要也不能对法律条文做任何改动,所 以不需要通读全稿。
B.书稿复审应当审读全部稿件。
C.因时间仓促,书稿三审无法达到规定要求,可以在审读 校样时再进一步修改。
D.在出版社终校时,作者同时审阅另打印的一份校样并进 行了修改,编辑或校对人员应将作者修改的内容全部 誊抄到终校样上,并仔细核对,防止遗漏。
11.编辑工作者不需扮演的社会角色是( )。
A.文化产品的设计师
B.文化成果的发掘者
C.知识产权的所有者
D.文化传播的把关人
12.开展现代出版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包括( )。
A.形成出版产品的物质资源
B.出版人力资源
C.活字印刷技术的发明
D.形成出版产品的精神资源
13.下列关于出版物属性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出版物兼有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的双重属性
B.出版物的使用价值,主要由出版物的精神内容构成
C.出版物的物质产品属性是其本质属性
D.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版物的物质产品属性表现为商品 属性
14.下列工具书中,最适合用来查找汉字古义及古文字形体的 是( )。
A.《辞海》
B.《辞源》
C.《说文解字》
D.《康熙字典》
15.某种图书定价40元,共印10000册,若以65%的发 行折扣率全部售完,则该书的造货码洋和销售实洋分 别为( )。
A.40万元、26万元
B.40万元、14万元
C.26万元、40万元
D.14万元、26万元
16.下列关于编辑和读者之间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读者是编辑的服务对象
B.编辑要满足读者的一切需求
C.读者是编辑工作的检验者和促进者
D.编辑负有引导读者的责任
17.某书第1版第1次印5000册,后又重印了两次,各4000册。 现在根据市场需求决定全面修订后再印4000册,则此次印 刷的版本记录应为( )。
A.第2版第4次印刷,印数为13001~17000册
B.第2版第1次印刷,印数为13001~17000册
C.第2版第4次印刷,印数为1~4000册
D.第2版第1次印刷,印数为1~4000册
18.“三校一读”制度中的“三校”是指( )。
A.作者、编辑、校对人员共同参与校对
B.由不同校对人员进行三次校对
C.编辑人员校对,校对人员校对,计算机校对
D.由一名责任校对校读三次
19.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一般 为( )。
nlc202309022017
A.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B.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40年
C.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30年
D.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20年
20.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
A.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B.未公开发表的作品
C.作者死亡已超过50年的作品
D.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简述题(第1、2题各15分,第3题20分,共50分)
1.对稿件进行编辑加工整理,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2.侵犯著作权必须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3.结合所读过的书刊,简要陈述整体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总体 要求。
三、综合题:阅读下列材料后,请以此为启发,写一篇文章(60分)
写作要求:
1.自拟标题,参考词:书香,特色,责任,格调,文化;
2.主题明确,中心突出;
3.字数控制在1200字左右;
4.如有错别字和病句要酌情扣分;
材料:
不官不商,有书香
杨 绛
解放前钱钟书和我寓居上海。我们必读的刊物是《生活周刊》。寓所附近有一家生活书店。我们下午四点后经常去看书看报;在那儿会碰见许多熟人,和店里工作人员也熟。有一次,我把围巾落在店里了。回家不多久就接到书店的电话:“你落了一条围巾。恰好傅雷先生来,他给带走了,让我通知你一声。”傅雷带走我的围巾是招我们到他家去夜谈;嘱店员打电话是免我寻找失物。这件小事唤起了我当年的感受:生活书店是我们这类知识分子的精神家园。
生活书店后来变成了三联书店。四五十年后,我们决定把《钱钟书集》交三联出版,我也有几本书是三联出版的。因为三联是我们熟悉的老书店,品牌好,有它的特色。特色是:不官不商,有书香。我们喜爱这点特色。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D 5.C
6.C 7.C 8.A 9.A 10.B
11.C 12.C 13.C 14.C 15.A
16.B 17.A 18.B 19.A 20.D
二、简述题答案略
三、综合题答案略
篇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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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招生简章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简要说明
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实际需求,现就《中国医科大学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方案》(简称“硕士复试方案”)作简要说明。各级管理部门务请认真学习和传达,严格遵照执行。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继续实行三级管理。
院系研究生管理系统需对本部门的复试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科室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名单须报院系备案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级管理部门须成立科室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科室主任总负责,按照需要设立一个或多个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复试操作并确定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成科室各复试小组,并指定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务须认真学习了解本通知相关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
考生导师原则上必须参加自己考生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科室主任必须在复试前检查确认。确不能参加复试的导师必须在复试前提出书面复试意见,明确说明是否接受复试小组对自己考生的复试意见。学校对既不参加复试小组,又不及时提出书面复试意见的导师,取消招生资格;对造成后果的取消导师资格,其责任由导师本人负责。复试小组组长和科室主任未及时检查确认和处理的,承担相应责任。
二、复试名单与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
我校201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根据学科情况分两种方式,(1)院系导师学术学位招生限额总量 ≤ 院系学术学位招生指标科室:
按专业科室全体导师限额的120%差额复试,按导师限额下初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院系导师学术学位招生限额总量 > 院系学术学位招生指标科室:
全部复试学术学位考生,按各导师限额以全院系指标差额复试;其中,单一级学科院系的考生,以初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非单一级学科(多一级学科)院系,在先保证首轮复试的非主流小专业导师招生限额内、跨学科导师的招生限额内挂靠学科、以及学科带头人导师的招生限额内拟录取生源指标后,在全院系剩余学术学位指标下按初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包括跨学科导师的招生限额内主体学科生源和学科带头人导师的招生限额外申报生源。
(3)跨学科招生导师拟录取生源在招生限额内由导师根据初复试结果自主确定,其跨学科拟录取名额在院系或科室总指标内首先确保,其非挂靠学科(主体学科)拟录取名额按初复试总成绩在院系学术学位指标下择优录取。
(4)在院系学术学位总体指标限额内,首轮复试学术学位不允许科内自行调剂。学术学位调剂在院系剩余限额内进行。
2、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
我校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继续实行各学位类型合格生源以初试总成绩依序按专业指标120%差额进入复试,在专业/科室指标内按初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政策。未进入复试和进入复试但未录取的学术学位生源,如初试总成绩在专业学位120%差额复试线以上,依自愿直接转为本学科(有专业学位招生权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依序进入120%差额复试;在专业/科室指标下,按初复试总成绩,在全体专业学位复试考生中,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未进入复试及差下考生为我校第一志愿首轮不录取考生,可自行登陆全国研招网进行校内、外调剂。学校各院系指标如未完成,学校最后将调整院系指标,在追加指标院系追加录取,以完成当年的招生任务。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方法
(一)初复试总成绩的构成我校考生的初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直接相加构成,满分715分;其中初试成绩500分,占初复试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215分,占初复试总成绩的30%。
(二)复试内容和分值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215分。
1、笔试
复试笔试总分110分,包括外国语听力和专业知识笔试2部分;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其中:外国语听力30分,专业课80分。复试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无单项合格要求。
2、面试
复试面试由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各科室具体进行。复试面试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及业务知识考核3部分。面试未达考核要求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考查项目,不作量化计分,仅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但要求合格。
复试面试总分105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核20分,业务知识考核85分(包括外语口语20分,专业知识40分和实践技能25分)。各项考核成绩均要求达到及格标准(单项分值的60%)。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素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人文素质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根据考生在复试面试中的综合情况以及相关考核判定,综合素质考核不及格(12分),不能录取。
3、复试面试考核内容如下:
(1)外语口语:具体方案详见《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方案》。
(2)专业知识:面试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回答“材料分析题”时,应另给考生5分钟准备时间。为保证面试试题的保密性,为复试考生提供均等的竞争条件,各复试小组应创造条件,对复试考生必须进行“封闭式管理”,保证已复试与待复试考生在复试全程始终保持“绝对隔离状态”。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复试内容须借助并通过专业知识面试内容进行考查了解。
(3)实践能力:由复试小组具体设计“临床技能或实验室技术操作”等具体考核方案,并视其动手能力及临床思维和科研思维能力评定成绩。
(4)综合素质:复试老师通过面试各环节与考生的全方位交流,对其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科学创新能力、动手能力、人文知识、团队意识、心理性格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进行评分,最终结果按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值计算。
(5)政治思想品德:审查复试考生携带的“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政治资格审查表”,并存档备案。通过口试形式,了解考生基本政治素质与水平,尤其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认识,须列入该项主要考核内容之一,并应在录取意见栏加以表述。
(三)评分方法
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组成评卷小组依据标准答案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及实际操作复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进行,最后由复试小组组长对各项复试成绩分别进行合计得出平均分数。
外语口试测试成绩,由复试小组集体评价,并给出实际平均分。
政治思想品德和全面素质及综合情况考查中,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认识和态度,须在复试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中由复试专家明确表述。
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后必须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但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根据各院系、科室指标依序择优确定。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应有复试小组集体的意见,并详实表述淘汰理由和提供复试成绩不合格等依据。
四、复试安排
1、首轮复试笔试
入场时间:上午8:10。
考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8:30-9:00(外国语),9:30-11:30(专业课)。
考试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校部地区各教室(详见复试通知书)。
2、复试面试
面试将于4月24日以后,经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在各复试面试科室进行。
五、复试材料
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务必携带复试通知单、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表和政治资格审查表(须单位盖章)。其中,复试笔试时凭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进入考场;其他复试材料在复试面试时,追加递交审查。
六、公费指标
我校计划内公费指标向学术学位以及临床生源弱势学科(包括传染病学、感染病学、儿科学、普外烧伤、中西医结合临床、核医学)和基础学科倾斜,剩余指标在全校第一志愿拟录取的各临床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中依初试外语成绩择优确定,额满为止。我校对贫困研究生的救助方式,不通过学生助学贷款机制,而主要是依靠公费指标倾斜政策,通过减免学费机制来完成。请拟申请经济帮助同学积极申报相关学位类型和学科。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项信息均将在网上发布,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浏览关注。
本说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篇6: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招生简章
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已公布。网报名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11月10日至11月14日现场确认,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俄语、日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附:
1.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篇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招生简章
或http://yz.chsi.cn)、北京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定。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被接收单位确定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参加硕士生全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参加2013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网上报名,具体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或向接收的培养单位咨询。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单独考试的所有考生,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考点报名,并在北京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2)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2年10月25日前到相关研究所或院系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4)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凡专业目录列在北京地区80001代码下的中科院培养单位均执行一区分数线,其他培养单位按地域执行所在区的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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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7)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8)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报考的培养单位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2.初试日期: 以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教育学专业外,其余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各培养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俄语、日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最专业-最专注-最权威硕博考试辅导品牌
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5.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两门: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和外国语(满分为1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6.教育学招生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7.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
五、复试
1.报考的单位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各培养单位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单位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通过培养单位网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4.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5.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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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培养单位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8.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精神执行,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各培养单位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再进行就业派遣。考生来源为非应届生的,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调剂
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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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制
学术型脱产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在职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
十、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和委托培养者除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部分专业领域收取学费(具体可向相关培养单位咨询)。所有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在职人员除外)。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培养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培养单位公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作为应届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十二、直博生
2013年我院部分培养单位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具体实施细节请考生向所报考的研究所咨询。
十三、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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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010-82640446、88256215
网 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篇8: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4500人(含医学院),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约235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2150人,推荐免试硕士生约占65%。各学院(系)根据预录取推免硕士生和统考生初试的情况,确定分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仅限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A或B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水平)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本人需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8)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免硕士生
(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材料
1、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CET6≥440,或TOEFL≥90(600),或IELTS≥6.0。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自负)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并进行网上报名(http://yzb.sjtu.edu.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打印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截止时间以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2、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3、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硕士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4、凡我校录取的上海地区推荐免试硕士生,须在11月上旬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的本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
5、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未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编号及未正式办理全国研招网和现场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四、统考硕士生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上海交通大学考生(含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须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的本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考信息确认,并办理报名交费和考生本人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4)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5)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进行现场确认;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初试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三)复试
篇9: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2013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并行模式,进而促进研究生结构调整和研究生质量的提高。我校2013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类别有推荐免试生、全国统考生(包括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生。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学术型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全国统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单独考试生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招生人数
2013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600名左右(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及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9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名左右,各学科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将根据国家计划并依据专业生源情况与复试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9月28日-29日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时。(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五、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
六、报名地点:全国各报名点。
七、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我校研招办网上通知。
(二)报名信息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报名点凭网上报名号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纳报考费。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八、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三)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涉及考试改革的学科门类除外)
(四)复试: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科研能力、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为:①英语考试(含听力);②专业课笔试;③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历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九、有关政策
(一)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外,我校还另行发给助教津贴、助研津贴和助管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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