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治理制度

关键词: 隧道

安全隐患排治理制度(精选6篇)

篇1:安全隐患排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

四、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五、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办公室监督执行。

六、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七、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办公室签发,由管理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八、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九、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从严追究各级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篇2:安全隐患排治理制度

为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整改与监控,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安全隐患治理管理。、管理职责

2.1 安全质量环保部牵头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建立安全隐患台帐,每月统计分析并传递至各单位;监督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

2.2 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隐患治理的相关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2.3 机电物资部部负责建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2.4 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及时掌握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安全隐患整改相关的生产协调工作。

2.5 商务部负责隐患整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及时纳入投资计划。

2.6 各相关部门、队是识别、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各类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3、管理流程 3.1 安全隐患的范围

3.1.1 危及安全生产或社会生活的不安定因素;

3.1.2 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和安全设施,主要指设施失效或出现的危险征兆;

3.1.3 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3.1.4 现实存在但不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规程和标准的状态;

3.1.5 易造成群伤群亡等其他社会灾害的恶劣情况。

3.2 隐患发现与报告

3.2.1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安全隐患调查工作,掌握安全隐患情况。

3.2.2 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组织整改,并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管理部。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并告之岗位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产或停工整改。

3.2.3 监控措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3.2.3.1 保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的条件;

3.2.3.2 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

3.2.3.3 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3.2.3.4 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2.3.5 明确监控程序、责任分工和落实监控人员。3.3 隐患整改

3.3.1 安全隐患由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由责任单位组织完成整改项目。

3.3.2 对确因危害程度高、整改所需资金较大的隐患项目,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位会员,并研究落实资金渠道。

3.3.3 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3.3.4 安全隐患整改实行“四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来源、定整改完成期限)的管理模式。

3.3.5 安全质量环保部和相关主管部门对隐患整改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3.3.5.1 安全隐患监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3.5.2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3.3.5.3 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开展进度。

3.4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产使用后,出现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或生产运行的安全隐患,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5 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整改不认真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术语和定义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区域、工作场所中,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设备、装置、设施、生产系统等方面的缺陷和问题。5、附则

篇3: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政策支撑

2007年5月12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16号) , 要求“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008年, 国务院安委会提出将该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同年2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15号) , 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

2010年7月19日,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 提出要“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2011年11月26日,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发[2011]40号) , 要求“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预防质变

事故隐患主要是由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的环境和管理缺陷4个方面综合作用所致。在生产过程中, 由于企业受到经济水平、科技水平、环境因素和人员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还不能完全阻止隐患的产生。但是, 只要从人、机、环境、管理4个方面着手, 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隐患的产生。

大量实践证明, 隐患就是潜在的事故, 隐患经过量变积累就能够质变转化为事故。因此, 隐患发展为事故的过程就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事故是隐患质变的结果。但隐患未必一定发展为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就是要把隐患消除在量变的过程中, 预防其质变的发生。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始终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预防事故的有力抓手, 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过多年的排查治理, 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 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但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问题

一是未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一些企业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尤其是规模小、效益差的高危企业及其负责人, 始终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不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导致一些事故隐患长期存在。

二是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个别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广度不够, 对安全隐患的底数不清, 隐患排查未做到100%全覆盖。有的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度不足, 隐患排查只是走过场, 真正检查出的隐患寥寥无几, 很多重大隐患没能及时查出。

三是隐患治理工作不扎实。少数企业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没有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 而是放任不理、视而不见。还有部分企业虽能及时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但因治理工作不彻底或未及时开展复查, 导致隐患又“死灰复燃”。

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的问题

一是监管手段缺乏科学性。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 运用传统监管手段多, 利用先进科技手段监管不够, 导致大量的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有些监管人员在执法中, 偏重于采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 忽视了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的综合运用。

二是监管力量不足。个别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 尤其是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建设滞后, 机构设置与监管人员配备呈“倒金字塔”结构, 基层专业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匮乏, 导致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不能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对策与建议

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因此, 企业务必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明晰工作要求, 层层分解责任, 尤其是要明确基层人民政府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职责。把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核指标, 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 加大考核力度。

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应分别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从企业层面来说, 一是要建立健全隐患自查制度, 并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隐患报告及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职工发现和消除隐患, 同时应对报告和消除隐患有功人员, 给予表彰奖励。

三是要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评价制度, 以保证排查出的隐患均能得到及时、彻底、全面整改。

四是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全部登记建档, 实行“一患一档, 分类治理”。

从政府层面来说, 一是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定期组织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社会影响大、危害程度大或整改难度大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是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制度, 认真组织企业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 及时了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四是要健全完善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标准支持。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

各地应充分把握事故隐患动态性、隐蔽性、反复性等特点,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重点,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 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做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 逐步实现网上报送、动态监控, 从而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大安全投入

政府应研究制定相关经济政策, 安排隐患排查治理的专项资金, 并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之中。企业应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在成本中列支, 并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制定资金的使用计划, 做到专款专用, 确保资金有效合理的使用。

强化安全培训

篇4: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关键词】供电企业;信息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随着供电企业将计算机网络系统纳入到业务运行领域,使得其运行效率和质量得以提升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着因为信息安全隐患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已经成为供电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1.信息安全隐患的概况

1.1 信息安全隐患的含义

所谓信息安全是指保证信息网络系统中硬件,软件和系统数据的安全性,避免因为恶意破坏,更改,泄露信息造成的系统运行失常现象。在此基础上去理解信息安全隐患,就是指信息安全系统中,会对于系统运行安全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

1.2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隐蔽性,信息安全隐患不同于管理领域隐患,可以显性的看到问题所在,一般情况下都难以明确的找到信息安全问题;其二,危害性,信息安全隐患一旦不断蔓延,会对于信息安全系统构成极大的危害,严重的情况下使得电力企业信息资料丢失,由此使得供电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其三,等级性,信息安全隐患由于其危害程度等级的不同,可以将其归纳为安全的,临界的,危险的和灾难的几个等级。

2.信息安全隐患分析

会对于信息安全造成危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总归来讲可以将其划分为人的方面和物的方面。从某种角度来讲,信息安全隐患存在的过程就信息安全管理的过程,而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涉及到人和物两个方面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探析:

2.1 从人的角度来讲

参与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系统操作过程的职位有: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开发人员,网管和用户等。如果在此环节中,容易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原因有:其一,工作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知识不夯实,技能掌握不全面,难以将切实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下去;其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不明确,难以做到有重点,有层次的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其三,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配套设施管理不善,尤其是交换机,路由器和防火墙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由此也会出现信息安全隐患;其四,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常常出现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如病毒软件卸载,系统补丁不全,文件权限管理不善等,由此使得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不断出现。

2.2 从物的角度来看

其一,从通信线路可靠性的角度来看,主要涉及到物理设备安全,机房安全和通信线路安全等内容,如果此方面出现运行状态不佳的情况,势必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其二,软硬件由于质量,使用期限的问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故障,从而难以满足信息安全系统的运行需求,由此也会造成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其三,网络设备不安全隐患,也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其四,软件本身的安全漏洞隐患和病毒带来的不安全隐患。

3.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策略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应该从多个角度去开展,以保证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从根本上实现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具体来讲,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3.1 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之前,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是首先需要做的事情。从排查目的角度来看,注重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隐患,落实各项检查工作,以信息安全检查的方式使得网络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得以提升。从排查范围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其归纳为设备质量,信息技术管理和信息安全行为性三个方面。在明确上述排查目的和范围之后,可以为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奠定夯实的基础。

3.2 科学选择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针对于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应该采用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以保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来讲,现阶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信息安全隐患排查表法,简单来讲就是将长剑的信息安全隐患罗列出台,并且依次对其进行评审,以达到隐患排查的目的;其二,信息安全督查法,即将信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朝向常态化,规范化和闭环动态管理化的方向发展,有层次的去处理各项督查工作,建立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年度督查相互结合的督查体系,以保证信息安全督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3.3 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才培养

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人才的培养,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其一,严格把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招聘和选拔过程,从根本上控制企业信息安全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二,积极组织开展全面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实现其综合排查技能的提升,以保证切实的将各项工作落实下去;其三,给予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合理的待遇和薪酬,并且建立高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以此激发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仅仅关系到供电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还关系到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虽然现阶段在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但是相信随着经验的积累,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质量一定会得以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黄芬.浅论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及其防止[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1(01).

[2]周姝.基层供电企业班组安全基础管理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J].中国电力教育.2011(03).

[3]张晓莉.供电企业电网调度安全管理之我见[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2).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切实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J].中国住宅设施.2011(06).

篇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凡日常检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二、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组织坚持每日召开安全碰头会,对每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通报,经讨论研究,确定整改方法,制定整改方案,对其整改善行挂牌督办。

三、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全过程进行公示,公示资料包括重大隐患检查时光、资料、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资金、整改范围、整改时限、整改督办人姓名、整改目标落实状况及是否整改完毕等。

四、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办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汇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状况,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在每日安全碰头会上予以通报。

五、督办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职责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职责追究:

一、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矿安全建设。

二、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而检查人员因不负职责未查出的,要倒追检查人员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整改职责人及领号督办人未按整改目标及时限完成整改督办任务的,要严格追究整改职责人及整改督办人职责。

篇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煤矿企业是安全建设的职责主体,也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务必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隐患经信息管理员汇总统计,按一般隐患、重大隐患进行分类汇总编号报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经每日安全碰头会研究,制定隐患整改目标、整改人员、整改范围、整改时限,责成一相关负责人员领号督促落实,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状况,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整改善度,督促整改科室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验收合格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建设经营和使用。整改完成公示后,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予以验收销号,全过程登记建档,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报县局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信息管理员要对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整个过程建立档案,明确登记检查时光、检查地点、所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编号、整改时光、整改要求、整改督办人和整改完成销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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