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专项行动总结

关键词: 治理 建筑施工 专项 行动

时间过得很快,四季轮回的过程中,一年忙碌的工作时间结束。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大家通过工作,可学到更多方面的工作知识,也留下了众多的学习回忆。为记录这一年的成长,可编写一份年终总结。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安全专项行动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施工安全专项行动总结

公司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为认真贯彻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巩固治理成果,提升建筑施工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我项目结合项目实体开展了专项安全治理行动,现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项目部在接到公司

“关于印发《公司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副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行动小组,不但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结合《电力建设工程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工程所涉及的危大工程做了专项的检查整改;同时对项目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分包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自查。

二、专项行动开展成果

1、本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35kV输电线路、10kV输电线路、35kV变电站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1条,责令施工班组进行了全部的隐患整改并完成闭环、同时形成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2、针对本工程分析出的危大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

(含

3m

)

的基坑—

进行了现场实体检查。检查施工发现各施工班组严格执行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技术交底内容,

对易塌方部分进行了护璧支护,局部区域采取了混凝土喷锚加固处理;在基坑周边距坑边三米处,设置了安全围栏并悬挂警示牌。

3、对项目安全组织机构进行了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已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已完善并在执行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建立完善,专职安全员已已在现场履职,安全奖惩措施已建立并得到了执行。

4、安全教育培训自查情况:工程开展以来,项目部共组织安全教育培训5次,参加培训计105人次。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班组人员对本项目工程的危险点/源、安全隐患有了充分的了解认识,并掌握了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及处理方式。

5、安全生产宣传情况:项目开展了以“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的专项宣传活动,悬挂了条幅、宣传海报数十张。通过条幅以及宣传海报使全体施工人员耳濡目染,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效的降低了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

三、存在的问题

1、各施工班组人员的文化差异严重,部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相对薄弱。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还不十分牢固,有待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不足,有待加强现场安全措施费的使用以及加大宣传力度。

四、结语

在项目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我项目部采取了强力的管理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但还有一定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项目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成效,确保本工程不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篇: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根据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4号)要求,并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部前一阶段开展专项整治的主要工作、本次自查有关情况情况以及今后的针对措施总结如下:

一、前一阶段主要工作

(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指导思想、整治重点,时间安排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安排,并明确提出本阶段的专项整治目标要求,针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同时对施工现场施工方案防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注重实效,督促项目部各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必要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等几方面对近期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2、全面遏制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分析了当前施工实际情况,并对重点生产部位进行了重点管控和部署。如架线施工的张力场、牵引场、转向场等

(二)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1、项目部组织了安全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了重型塔横担吊装现场、张力场、牵引场、转向场的布置、施工情况是否与施工方案要求相符合等。检查组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标准、规范、制度规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对违反规定、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班组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

2、对大型施工机械如张力机、牵引机、起重机械登记备案,不定期进行了安全巡查。

二、总体情况

各部门、施工班组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和事故情况扎实有效地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整改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除处理;认真安排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 :

1、在日常监督管理上还留有死角,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隐患的不能及时监督整改。

2、部分专项施工方案报审不及时,但具体落实情况还有待完善。

3、还存在高空作业防护不到位、不严密,个别未做防护作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还存在脏、乱、差现象,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措施

1、项目部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整改,严防走过场,确保不留死角。

2、 加强施工现场对施工方案执行力度的检查

3、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同时在文明施工方面加大资金投入。

4、督促施工班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认真审核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监督,确保按照专项方案施工。

大岗山~雅安500千伏线路工程 三标段施工项目部 2015年6月21日

第三篇:XX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XX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精神,镇政府决定开展以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一般以上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的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土

方、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努力实现2019年建筑施工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要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镇域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项目行为。以预防建筑工程施工坍塌等事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7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参建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四、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各单位有关部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改阶段:建筑项目业主、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检验等相关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建筑管理条例》《XX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对照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切实落实责任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

(三)督导检查阶段:镇安监办、派出所、村建办、执法中队供电所将于3月起,组织镇有关部门进行交叉检查,对全镇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督查。

开展交叉督导检查要覆盖本地区相关领域建设项目

30%;各单位检查要做到

100%的全覆盖。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认真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批评。

(四)总结巩固阶段: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各单位要针对前期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镇成立建筑施工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

XX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XX、副镇长XX、安监办中队长XX任副组长,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全面摸清底数。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党总支、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

镇政府组织村建办、安监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各类隐患问题能整改消除的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进行立案处罚,拒不整改和难以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强化宣传,加强举报监督。

各党总支、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鼓励人民群众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形成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篇: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济任住建发„2014‟ 号

关于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开发建设单位、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按照区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区住建局制定了《全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企业、本项目部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全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3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精神和区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防范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住建局决定自现在开始至2015年3月底,在全区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按照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依法治安,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迅速在全区范围所有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彻底整治所有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完成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和201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两节”(元旦、春节)、“两会”(人大、政协)创造安全稳定的行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2 1.工程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2.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情况,重点排查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和起重机械拆装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临时用房、施工用电、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参建单位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情况;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现场动火用电作业执行审批制度情况;

6.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是应急预案的制订、应急资源保障及应急演练情况。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到2015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4年12月底)

3 1.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排查整治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5年1月-3月上旬) 1.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条件低下的施工现场,或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过期的施工企业,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实施暗查暗访,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帮助诊断、部门执法监管、政府督查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不停顿、不放松、不懈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5年3月)

1.对安全隐患较多、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工整改的现场和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4 2.各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各施工企业都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严格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区住建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建管办、安监站、稽查队人员为成员,并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协调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各施工企业分管领导应至少带队组织两次安全检查,各项目部经理应至少带队组织三次安全检查。

(二)狠抓落实。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真正实现全覆盖。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检查开展不主动、隐患不能及时排查整改的工程,坚决停工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挂牌督办。

(三)强化考核。区住建局将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层层抓督导落实,采取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评优、评先挂钩。

各建筑施工企业的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28日前、

5 专项行动总结于2015年3月25日前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办 。建管办邮箱 jnrcjgb@126.con 联系电话 15725371406 李 宁 18854792387 冯清金

第五篇:揭阳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广东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2018〕3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8〕78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8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安〔2018〕9 号)、《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粤安办〔2018〕73号)的要求,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年底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

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专项治理模式,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 2018 年揭阳市无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用两年时间,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治理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监管执法。

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及个人。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重点施工企业、重点工程和重点环节和建设工程红色、橙色风险点危险源重点检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及跟踪落实情况。落实施工企业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

纠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

(三)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1.贯彻落实法规。

组织宣贯学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法规,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

2.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全面排查房屋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有关台账报送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并存档备查。

3.督促落实严查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省委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8)15号)要求,严格检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及到岗履职情况,严禁无证、持假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令责任主体立即改正;责任主体未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业整顿,依法实施罚款或提请省住建厅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四)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及时复核安全生产条件。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3日内对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非本辖区企业仅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事故发生后5日内将复核报告(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笔录及处罚建议等相关材料)上报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所有发生事故的特级资质施工企业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情况按要求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2.严格资质资格处罚。

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的规定,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及

时上报或转送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3.公开事故查处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级督办的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意见建议,严格依法依规对责任企业和人员进行处罚,及时上报或转送事故调查处理资料。要将事故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事故查处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五)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开展层级考核。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省住建厅将每年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考核。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区域内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者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发生事故且影响重大的,严格按照《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并对其在单位、个人评先和提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督办后安全生产形势仍无好转的地区,将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有关规定提请属地人民政府落实问责。市住建局将参照省厅考核做法对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相应考核,对各县(市、区)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者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

发生事故且影响重大的,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并对有关责任人在单位、个人评先和提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创新监管模式。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服务,探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执法效率。鼓励建立各类信息化监管系统或平台,如起重机械远程监控系统、人员到位履职信息监管平台、检测结果实时传输平台等,实施动态监管。

3.实施信用惩戒。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坚持推进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坚决落实用工实名制,强化市场清出机制,强化建筑市场秩序监管,有力保障施工安全生产实施。对各方责任主体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的要列入“黑名单”,通过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公布并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违法失信企业和注册人员实施信用惩戒。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揭阳市住建局成立揭阳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长:郭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刘文江

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海通

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 李亮辉

市住建局建管科副科长

林继瑜

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揭阳市住建局建管科,主要负责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5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我局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细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19年11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市住建局每半年开展1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8年年底和2019年12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并将这项治理工作纳入

部门工作绩效目标考核,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严肃执法。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建筑行业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及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监督抽查工作。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通过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约谈曝光、信用惩戒、案件移送等方式手段,切实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质、协调推进,并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强化对事故多发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加强引导,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成果。

请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25日前,和总结报告于2018年12月底和2019年12月3日前报送至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联系电话及传真:8291670; 电子邮箱:jgk8291670@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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