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关键词: 监管局 空心 食品药品 胶囊

第一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表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表示,坚决查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中央电视台报道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消息,立即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并派员赴现场进行督查。

《中国药典》对明胶空心胶囊有明确的标准。生产药用空心胶囊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空心胶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附: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名单: 1 脑康泰胶囊 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110820439.064mg/kg

2 愈伤灵胶囊 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1008205 3.46mg/kg

3 盆炎净胶囊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10201 15.22mg/kg

4 苍耳子鼻炎胶囊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10903 17.65mg/kg

5 通便灵胶囊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00601 37.26mg/kg

6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 20111203 10.48mg/kg

7 抗病毒胶囊 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91102 3.54 mg/kg

8 阿莫西林胶囊 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20101 2.69 mg/kg

9 诺氟沙星胶囊 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911012 3.58 mg/kg

10 羚羊感冒胶囊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901 4.44mg/kg

11 清热通淋胶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1007 87.57mg/kg

12 胃康灵胶囊 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1003 51.45mg/kg

13 炎立消胶囊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601 181.54mg/kg

接区药监局QQ上通知,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产品停止销售。

第二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药用明胶和胶囊抽验结果

2012年04月27日 发布

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全覆盖、产品批次随机抽样的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国范围内对药用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18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抽验了166批明胶,检出1批产品铬超标;对117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抽验了941批药用胶囊,检出15家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不合格率为7.9%。

15家铬超标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分布在,浙江9家、河南2家、四川2家、重庆2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责成相关省局对违法企业立案调查并责令监督企业立即召回铬超标药用明胶和胶囊,在监控下销毁,坚决防止再次流入市场;按照法定程序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上述企业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强调,对铬超标药用明胶和胶囊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药用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产品铬超标,坚决吊销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的,一经查实,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刑事责任。

铬超标问题暴露出这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失,也暴露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全面查找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严格遵守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用胶囊必须从药用明胶生产企业采购原料,必须具备相应检验检测条件和能力,必须对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实行批批检验,坚决防止工业明胶流入药用胶囊生产环节,坚决防止不合格胶囊进入药品生产环节。所有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公示明胶和胶囊来源。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狠抓监管责任落实,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加大药用明胶和胶囊监督检查和样品抽验频次,切实把好关、看住门。同时,对问题产品要抓紧调查流向并依法处置。

第三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基本查清抽检结果

已向社会公布

目前,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情况基本查清,抽检结果已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网站公布,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汇总公布。

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认真严肃依法核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全面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及时控制问题产品。卫生、商务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铬超标产品召回工作。经过1个多月的工作,目前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情况基本查清。对5月1日后新上市的4374批次胶囊剂药品实行铬限量批批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对4月30日前生产的胶囊剂药品,责令生产企业逐批次自检,企业自检的批次已达9万批左右,发现铬超标的已主动下架、封存、召回并销毁。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全国生产胶囊剂药品的1993家企业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检验覆盖到全部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截至5月24日,各级药品检验机构共抽验胶囊剂药品11561批次,铬含量在规定标准之内的合格产品10892批次,占94.2%,铬含量超标的不合格产品669批次,占5.8%。存在铬超标药品问题的生产企业254家,占全部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的12.7%。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对抽样检验发现铬超标的药品立即组织下架、封存、召回并销毁。同时,对生产这些药品的企业其他批次胶囊剂药品实行批批检验检验合格的可以继续销售,检验不合格的立即下架、封存、召回并销毁。

国家药典标准规定铬含量的限量值为百万分之二,目的是严格禁止使用皮革制造药用胶囊。这次查处的胶囊剂药品铬超标问题,主要原因是胶囊生产企业违法购买和使用由皮革生产的明胶制造药用胶囊,并出售给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同时,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使用不合格辅料生产劣药。对于上述行为,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各地尽快查清问题企业的违法事实,依据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各地已立案调查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236家,停产整顿42家,查封生产线84条;吊销药用胶囊生产许可证7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13家。在案件查处中还发现,有的企业未经许可非法生产销售药用明胶和胶囊,有关部门已采取果断措施依法惩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刻总结教训,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2012年05月25日 发布

第四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回应为何禁止中小学食堂制作凉菜

新华网北京2月22日电(记者韩元俊陶叶)高校以外的学校食堂禁制凉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引起网友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20日通过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回应,目前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条件较差,普遍达不到制作凉菜的要求,食品安全存在隐患,因此出台这项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发《通知》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专项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

《通知》要求“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高校一般集中在大中城市,食堂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较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高,普遍符合国家有关凉菜加工制作的要求。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条件较差,管理水平不高,普遍达不到制作凉菜的要求,易发生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风险较大。这也是目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存在比较突出的隐患。

“为了保护少年儿童身体健康,我们规定,严禁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制售凉菜。”该负责人说,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早在2002年制定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已做出过这样的规定。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还要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

第五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部联合督查我县学校食品安全.(本站推荐)

素材在新闻部F盘/龙汛文件夹——国家食药监局和教育部“联手”检查我县学校食品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部联合督查我县学校食品安全

12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现场督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司副司长陈谞带领检查组一行对我县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详细督查。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副县长李忠莉,县卫生监督所主要领导等陪同检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据了解,本次督查将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主要内容为学校食堂自查整改和风险防范情况,以及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情况。

(数据字幕)据悉,自2011年春季以来我县开展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00户次,未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2户、采购食用油未索证索票14户、未建立废弃油脂管理制度有25户,采购蔬菜未建立台帐有48户、其他违法行为4户,责令限期整改41户、立案查处1户。

李忠莉在现场检查的同时向督察组通报了我县近期的食品安全形势,对着力抓好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了食品进口关、检查关、登记关、出口关、留样关,规范业主的经营行为、经营方式,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陈谞在督查工作过程中说明了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并且指出,要大力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有效提高监管水平,真正确保广大师生的就餐安全。最后他对我县的食

品安全工作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需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与希望。

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对我县学校连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巩固和深化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与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提高遵义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龙 汛 (实习)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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