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关键词:

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通用17篇)

篇1: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1)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2)检查各项税款的缴纳情况;

(3)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执行财经纪律和税款核算情况;

(4)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发票使用、保管情况;

(5)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执行税务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有关事项情况。

4.对偷税行为应如何处理?

(1)偷税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税款,并处所偷税额5倍以下罚款;

(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由司法部门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金。

(3)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由司法部门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5倍以下罚金。

5.对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对纳税人欠税并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等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如何处理?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7.税务部门对帐簿设置管理有哪些规定?帐簿、凭证等资料的保管有何规定?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帐簿;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各类帐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证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帐簿的种类有哪些?设置帐簿的范围有哪些?

帐簿的种类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它辅助性帐簿。总帐、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

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纳税人,都要按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对个体工商户因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无建帐能力确实不能设置帐簿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帐或办理帐务。

篇2: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防火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应该根据不同单位、季节有所侧重,

一般地说,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领导和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消防组织是否健全,在防火和灭火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订立和执行情况;要害部位和重点工种人员是否有消防岗位责任制;过去有无火灾及原因,现在改进情况;各种物资保管和储存方法,有无爆炸、自燃起火的危险;电气设备使用的情况,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平面布局、建筑结构、水源、道路、安全疏散情况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用火装置或设备的安装使用以及管理情况;消防器材装备的设置、管理和维修情况等等,

篇3: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证券经纪业务的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向客户收取手续费类的全部收入, 一般情况下不得做任何扣除。但证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费用可以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A股和B股股东账户开户费、特别转让股票开户费、过户费、B股结算费、转托管费。证券经纪业务涉税风险点在于佣金手续费结算延迟入账, 尤其是那些小额零星的现金收入 (如开户费、转托管费) 未及时申报纳税。

风险应对策略是向客户收取手续费类收入不做任何扣除, 小额零星的现金收入及时申报纳税。

二、证券自营业务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证券自营业务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是股票、债券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 其中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 不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 但买入价要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 不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同一大类不同品种买卖出现的正负差, 在同一个纳税期间内可以抵扣, 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 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抵减, 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 不得结转下一个会计年度。证券自营业务涉税风险点在于买入价包括了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卖出价扣除了股票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以及股票、债券、外汇和其他金融商品等各类之间的正负差相互抵减了。

风险应对策略是股票、债券等的买入价不要包含购进时支付的各种税费, 但要剔除其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和利息, 卖出价中不要减除卖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计算营业额时各类金融商品之间的正负差额不要相互抵减。

三、证券投行业务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证券投行业务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是为纳税人提供证券保荐、承销、并购、重组等投行业务向对方收取的财务顾问、保荐、承销等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证券投行业务的涉税风险点在于发生证券保荐、承销、并购、重组等投行业务收入不及时入账。

风险应对策略是公司于实际收到投行业务款项时及时通过“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科目反映, 发生承销及财务顾问等收入要及时按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 尤其是对包销业务在未全额销售的情况下, 由承销方出资认购的部分所对应的承销费, 一定要与上述收入一并记入收入且如实申报纳税。

四、资产管理业务 (代客理财业务) 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作为管理人, 以独立的账户募集和管理委托资金, 投资于债券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的组合, 实现委托资金的增值或其他特定目的并以此获得管理收入或业绩报酬, 一般在“委托客户资产管理净收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科目反映, 其中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表外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向委托客户收取的管理费及业绩报酬。资产管理业务的涉税风险点在于表外业务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或隐匿。

风险应对策略是对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但要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的账套中以“代理业务资产”和“代理业务负债”科目反映, 还要在计算营业税时在营业额中充分体现出来。

五、融资融券业务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2010年3月, 我国资本市场上首次出现融资融券业务, 随之陆续产生几批试点券商。融资是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融券是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证券供客户卖出。融资融券业务的本质就是证券公司通过提供资金和证券借贷服务以获取利息收入的经营活动。融资融券业务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向客户提供资金和证券借贷服务而取得的全部利息收入。资产管理业务的涉税风险点在于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取的资金或者证券, 而向其支付的利息做扣除处理了。

风险应对策略是在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时不要减除因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取资金或者证券而向其支付的利息, 即对融资融券业务应按利息收入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的涉税风险点在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 未按照规定计算确定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以及在返售日, 未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科目的差额, 核算利息收入。

风险应对策略是企业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如实反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 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如实记载利息收入, 在返售日,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的差额, 核算利息收入。

七、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简称基金公司) 是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基金) 是基金公司发行的产品, 基金主要由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组成, 私募基金又分为阳光私募基金和非阳光私募基金。根据有关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 对公募基金管理人 (基金公司) 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而对私募基金管理人 (基金公司) 不免税。因此, 本文所说“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涉税风险与应对”主要是就私募基金而言的。私募基金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是按总资金2%左右收取的管理费和按投资盈利部分20%获取的佣金收入。私募基金的涉税风险点在于金融商品买卖未按买卖股票取得差价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 以及基金公司取得营业收入未按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风险应对策略是对非常规的买卖股票业务按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价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 对常规业务取得的营业收入按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不要扣除基金公司支付给银行等相关机构的费用。

八、证券基金公司其他业务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203号) 第八条明确规定, 准许证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费用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股东帐户开户费 (包括A股和B股) 、特别转让股票开户费、过户费、B股结算费、转托管费。

篇4:产前检查中的主要测量内容有哪些

产前检查中的主要测量内容:

测量身高、体重:孕妇在妊娠过程中,体重可能会增加10~12公斤,妊娠晚期体重增加比早期明显。通过体重的变化,了解胎儿发育的情况。异常的体重增加,提示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可能。

测量腹围、宫高:可了解胎儿的成长情况,如异常增大则提示有羊水过多或有双胞胎可能。

测量血压:根据孕妇的基础血压,如果发现收缩压超过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升高超过90毫米汞柱,可伴有水肿、蛋白尿和头晕等症状,这就是并发了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过程中比较常见的并发症,常常会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为此,在产前检查时必须严密观察血压情况,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早防治,避免疾病发展。

骨盆外测量:了解产道情况,判断能否自然分娩。

贫血检查:在怀孕的早、中、晚期均要进行。通过检查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含量,可以了解身体内造血情况,使孕妇能有意识地补充相应营养物质。一般孕中期血色素在110克/升、孕晚期在100克/升以上时为正常。

尿糖、尿蛋白检查:通过尿蛋白的检查,了解孕妇肾功能情况,用来早期发现占孕产妇死亡率前几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通过尿糖检查,早期发现孕妇隐性糖尿病,以便给予相应的生活指导,使孕妇和胎儿顺利度过整个孕期。

乙型肝炎病毒检查:当孕妇乙型肝炎抗原阳性时,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

风疹病毒抗体检查:用来了解孕妇对风疹病毒感染的免疫状况。因为,怀孕早期的风疹病毒初次感染对胎儿有极大的危害。

根据需要进行的检查:检查血糖、血沉、血小板、出凝血时间。羊水分析:属特性检查,有助于诊断胎儿先天性疾病。心电图:了解孕妇的心脏情况。

进行详细的产前检查是十分必要的。

篇5:注册税务师工作职责主要有哪些

2、具有独立完成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大型企业的税务顾问、各类涉税鉴证、涉税专项处理等业务的工作经验;

3、具备良好的客户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4、具有完成专业报告的文字表述能力;

篇6: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在企业利润表中,如果有投资收益发生额(可能是正数也可能是负数),则资产负债表中肯定有短期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反之,则不一定成立。因为,有投资不见得一定能获得收益。

检查内容二:

如果企业利润表中有营业收入发生额,则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必有发生数。否则,基本上可以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报表存在虚假问题。

检查内容三:

如果企业有短期借款,企业利润表的财务费用一般为正数,即利息支出额应当大于利息收入额。检查内容四:

在审查企业资产负债表时,应当注意两个细节。一是工业企业一般应有固定资产金额,该金额应当在固定资产原值项目中列示。二是在累计折旧项目中,一般来说,期末数与期初数相比应当有所增加,除非企业有处理固定资产的情况出现。通过审慎审查,可以及时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线索

检查内容五:

在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数一定等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数。检查内容六:

除非申请人是当年设立的企业,否则在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的项目一定会显示期初数。如果没有期初数,审查人员应调阅企业的账册、凭证和报表进行核对,以查明原因。

检查内容七: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一般会列示年初数,而今年的年初数就是去年的期末数(个别报表项目金额可能有一点变化,但整体变化不大)。利用这种逻辑关系,可以对企业年检申请人的前后两年或多年的年检留档会计资料进行比较,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许多企业从不建账,也不保留会计报表资料,只是靠年终临时编两张报表,以欺骗登记机关。但在登记机关,会保留相关会计资料,只要细心查阅和比对,便会发现申请材料中存在的问题。

检查内容八:

篇7: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问题的提出——背景、意义和要求,即必要性。

(2)相关理论和技术、解决问题的初步方向以及可能的方法,即可行性。

(3)总体计划和步骤,即怎么做。

篇8: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劳动关系从何时开始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4.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5.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6.劳动合同可以任意解除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不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哪几种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8.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0.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11.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劳动合同何时终止?

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12.“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工伤自理”,即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13.什么情况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以及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用人单位都应该主动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篇9: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有哪些内容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被保险金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根据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协议。

工具/原料

人身保险合同

种类

人寿保险合同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健康保险合同

特点

不可抗辩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

自杀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

宽限期条款: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复效条款: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保险合同在有效期间内,由于缺乏某些必要条件而使合同暂时失去效力,称为合同中止;一旦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所需条件得到满足,合同可以恢复原来的效力,称为合同复效。

不丧失价值条款:投保人在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后,保单会积存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这种准备金不因保单效力的变化而丧失其现金价值。投保人若要退保,这部分现金价值应由保险公司退还给投保人。

误报年龄条款: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受益人条款: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数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在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领取。

保单贷款条款: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在积累一定的保险费产生现金价值后,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数额内,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向其投保的保险人或第三者申请贷款。习惯上称为保单贷款或保单质押贷款。

自动垫缴保费条款:该条款规定,投保人未能在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而此时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同时该现金价值足够缴付所欠缴的保费时,除非投保人有反对声明,保险人应自动垫缴其所欠的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

保险人的主要权利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如果投保人已交足了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中,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应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权利

被保险人的同意是合同有效或者保险单合法转让的前提条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将根据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进行转让或者质押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该转让或者质押无效。

指定与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保险金受益权的复归。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保险金受益权由受益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受益权实际上复归被保险人。如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即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

作用

开展人身保险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必要补充。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的要求,促进社会安定。

人身保险可以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无论对家庭还是个人,都可以提供各种保障,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人民安居乐业。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身保险的潜力很大,将分散的、小额的保险费积少成多,并利用寿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加以充分运用,使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可靠保障。因为通过资金运用,进一步壮大了保险基金。

注意事项

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篇10:桩基工程的检测有哪些主要内容?

(2)对灌注桩,应进行桩顶标高、桩位偏差、桩身质量、桩端持力层等的检测。

(3)人工挖孔桩,应进行开挖尺寸、有无虚土、岩土条件、桩端持力层检验。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桩底下3d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作用。必要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岩基原位荷载试验和桩侧摩阻力试验,试验桩数不宜少于同条件下总桩的1%,且不得少于3根。

篇11:乙肝检查主要看的有哪些

乙肝检查主要看什么

1、谷丙转氨酶:它是诊断肝细胞实质损害的主要项目,其高低往往与病情轻重相平行。在急性肝炎及慢性肝炎与肝硬化活动,谷丙转氨酶均可升高。但谷丙转氨酶缺乏特异性,许多肝疾和肝外疾患均可升高。

2、总胆固醇及胆固醇酯:可了解肝病时脂质代谢障碍情况,阻塞性黄疸时Ch可增加,脂肪肝时也可能增加,如严重肝脏损害,总胆固醇和胆固醇酯均可下降。

乙肝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1、乙肝患者出现此病主要是因为乙肝病毒感染引起,如果患者只是体内存有乙肝病毒而并无造成健康伤害,那么就不需要大惊小怪,患者只要放平心态,坦然处之,积极的选择正确疗法是可以康复的。

2、乙肝病毒对患者的身体伤害还是很大的,此病会影响到患者肝脏的正常代谢,使人体出现不用病症,这时需要及时治疗还要注意饮食控制,当肝脏异常人体消化功能减弱对食物就非常挑剔。

3、抗病毒治疗是治疗乙肝疾病的常用方法,但是治疗一定要选对时间,其基本治疗目标是清除或永久抑制乙肝病毒的复制,降低致病性和传染性,消除或减轻肝脏的炎症和坏死。

乙肝患者如何进行护理

1、保持卫生:乙肝患者的个人用品需要专人专用,用过后需要注意消毒。重视经常性的清洁打扫,垃圾须无害化处理、废弃物须焚毁、对公用浴巾和修脚用具须严格消毒;对理发店尤须严格卫生管理,理发工具、刮脸的剃刀、穿耳孔及纹身的工具等必须消毒。这是护理乙肝的方法之一。

篇12: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X线透视

X线检查就是透视,有胸部透视、腹部透视等,由于其检查完毕不能留下任何可供医学诊治的证据,加之清晰度欠佳,現已逐步淘汰。目前透视主要是为了动态观察,如心脏、大血管,以及病灶与肺部之间的关系;做介入血管造影时,医生要看所插导管、导丝的位置以及与周围组织结构的关系;医生为病人取异物,或为病人复位时,需要在x线透视下进行。

X线拍片

拍片清晰度要比透视高,可以对从头到脚的骨骼进行拍摄。有头颅正侧位片、四肢正侧位片、颈胸腰椎正侧位片、骨位正位片等。对于骨骼摄影来讲,大部分要拍摄正侧位的,但有时为了避开某些组织结构,要加拍斜位片,甚至对对侧相同肢体进行拍摄,以资对比。X线拍片检查缺乏动态观察,因此,有时要间隔一段时间随访进行动态观察。

随着计算机的进步,传统的胶片X线摄影进入到数字时代,出现了计算机X线摄影,即CR;数字X线摄影,即DR。如头颅正侧位DR、四肢正侧位DR、颈胸腰椎正侧位DR、骨盆正位DR等。可以人为地通过亮度、对比度的调节,使摄影效果更佳。

人体大部分组织是由软组织构成的,要想X线照片上看见、看清,就必须有对比。胸片就是利用自然对比的最佳佐证,它通过人们呼吸的气体衬托出肋骨、心脏和血管影,把病变地方展示无疑。利用自然对比的还有站立位腹部平片。

X线造影

没有自然对比怎么办?这就要人为地给人体的相关部位注入与周围组织密度有一定差异的对比剂。高于软组织的为阳性对比剂,低于软组织的为阴性对比剂。如泌尿系结石,能正常显影的是阳性结石,不能显影的结石称为阴性结石。阴性结石通常要通过注入对比剂来加以识别,这就要做静脉肾盂造影。一旦显影不清,有时还要进行逆行尿路造影。对胆囊也是一样,通过从静脉注射对比剂来显示胆囊内有否结石及肿瘤等。

消化道钡餐检查

与以上原理相似的还有消化系统的检查,它是通过口服阴性对比剂,如产气粉;阳性对比剂,如钡剂,达到显影目的。如食道钡透、胃肠钡透等。但单纯钡透对升结肠、横结肠、降结肠、乙状结肠、直肠检查效果欠佳,需要从肛门向上灌注气体和钡剂,达到气钡双重造影。此外,一些瘘道通过注射碘化油或泛影葡胺,显示瘘道的开口与其周围组织结构的关系。

DSA检查

篇13: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从10月中旬开始,2022年度全国高考报名就在各地陆续启动。截至11月16日,北京、天津、江苏等地已完成高考网上报名工作,重庆、云南、陕西等地高考报名正在进行当中。

根据各地发布的高考流程,报名过程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现场确认等。一些地方明确,在现场确认时,将完成照相、采集指纹、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

此外,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部分省份高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确认。 以内蒙古为例,据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高考报名线上确认工作流程》,考生在报名缴费后可在报名系统提交线上确认申请,提交完毕等待旗县(市、区)招生机构审批。审批通过考生可通过APP线上确认,审批不通过的考生需到现场确认。

打击“高考移民”,严查户籍学籍

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也是高考工作的重中之重。梳理各地高考报名政策发现,多省份已出台多项政策,严查“高考移民”。

以天津为例,今年8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11月初)开始,天津市高考报名条件由单一的“户籍”要求调整为“户籍+学籍”的要求。

根据新的政策,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高考时,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行3年过渡政策,其中,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天津市还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每学期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专项核查,逐一核实学生到校就读情况,重点核查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非正常变动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学籍变动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确保学籍数据与实际到校就读学生一致。在高考报名前,各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向全校统一公示高三年级学籍名单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

四川的招考文件明确要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强化户籍、学籍管理,统筹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严防“高考移民”、违规报名等事件的发生, 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及有关材料真实可信。

内蒙古则要求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通过核验考生户口簿载明的相关信息、向当地公安局提供核查名单等方式开展户籍审核。 截至2022年9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三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且存在“高考移民”嫌疑的,要对其户籍迁移情况进行重点审核。

特殊类型招生,这些要求要注意

今年下半年以来,教育部发布多个文件,对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按照相关改革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此外,高校要加强对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和专业复测,对审查或复测发现问题的,要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另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校考等组织方式。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等9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

此外,高考对于艺术类考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要求提高。 以艺术类考生为例,据上述要求,省级招委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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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试答题技巧

1、通览全卷,迅速摸透题情

刚拿到试卷,一般心情比较紧张,建议拿到卷子以后看一下,看看考卷一共几页,有多少道题,了解试卷结构,通览全卷是克服前面难题做不出,后面易题没时间做的有效措施,也从根本上防止了漏做题。

2、答题顺序:从卷首依次开始

一般地讲,全卷大致是先易后难的排列,所以,正确的做法是从卷首开始依次做题,先易后难,最后攻坚。有的考生愿意从卷末难题开始做,他们认为自己前面的题没有问题,好坏成败就看卷末的难题做得怎么样,开始时头脑最清醒,先做最难的题成功率高、效果好,想以攻坚胜利保证全局的胜利。这种想法看似有理,实际是错误的。一般卷末的题比较难,除了个别水平特别高的学生,都没有做好该题的把握。很可能花了不少时间,也没有把这个题满意地做完。你这时的思绪多半已经被搅得很乱,又由于花了不少时间,别的题一点没有做,难免心里发慌,以慌乱之心做前面的题,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但也不是坚决地依次做题,一份高考试卷,虽然大致是先易后难,但试卷前部特别是中间出现难题也是常见的,执着程度适当,才能绕过难题,先做好有保证的题,才能尽量多得分。

3、答题策略:

先易后难、先熟后生。先做简单题、熟悉的题,再做综合题、难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果断跳过啃不动的题目,从易到难,可以增强信心,但也要注意认真对待每一道题,力求有效,不能走马观花,有难就退,伤害解题情绪。

先小后大。小题一般是信息量少、运算量小,易于把握,不要轻易放过,应争取在大题之前尽快解决,从而为解决大题赢得时间,创造一个宽松的心理气氛。

先局部后整体。对一个疑难问题,确实啃不动时,一个明智的解题策略是:将它划分为一个个子问题或一系列的步骤,先解决问题的一部分,即能解决到什么程度就解决到什么程度,能演算几步就写几步,每进行一步就可得到这一步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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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的答题怎么做

首先是先易后难原则,遇到难题不要被难题束缚了手脚,影响后面的发挥,先把简单题拿下来保证好拿分再进行回头的作答。其次是需要把运算的过程最好是整洁地放到草稿纸上,这样不仅思路清晰,而且在检查的时候也可以更加方便。

还有我们还需要注意书面的整洁,虽然高考是公正的,可是许多主观题,也许你的字清秀有力,老师主观上认为你的能力更强,看着也更舒服,甚至打高一分也有可能。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态临危不乱,大胆放开去做就好了。

篇14: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1.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的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3.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4.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的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5.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6.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篇15:采购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哪些?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对采购物料进行ABC分类。

3、采购方式的决定。

4、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5、询价、比价、议价及订购柞业。

6、交期的进度控制。

7、进料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

8、内外销差价、退税资料的提供。

篇16:非法集资骗术主要有哪些

没有明确标的虚拟理财

“月收益30℅”“1万元一年变23万元”……凭借高额收益,吸引投资者趋之若鹜。2015年以来,与之类似的虚拟理财相继出现。此类虚拟理财多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实体机构,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

打“养老”旗号诱老年人加盟

2015年,一家名为成吉大易的公司在国内多地借“养老项目”为名进行集资,诱使多人参与,最终却“人去楼空”。时下,不少融资中介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有的则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体投入资金。

编造虚假项目骗取投资

大多通过注册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还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

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

目前,一些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的集资诈骗手段也不断出现。这类骗术往往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回报,诱骗公众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号称内购VIP,实则房企变相融资

一些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模式还有承诺售后包租或回购和项目融资两种形式。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

(资料来源:《农民日报》)

篇17:研发项目经理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2、跟踪、监督、协调公司重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工作进度;

3、协同处理与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往来业务;

4、协同处理客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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