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法律突破(精选五篇)
法律突破 篇1
“WIFI密码分享”是小米的一项新功能,当小米用户进入覆盖有WIFI的公共场所(如咖啡厅),可以选择一键“分享网络密码”,其他小米用户便可直接连上加密WIFI。根据当时小米公司年度发布会上小米CEO雷军的PPT展示数字,小米服务器上存储的公共场所WIFI密码达到32万个。
小米公司停止MIUI WIFI分享功能是明智的。尽管对于广大小米手机用户来说,能够在公共场所通过WIFI密码分享更方便的免费“蹭网”,但它却是建立在有可能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用于无线上网的WIFI虽然是无形的,但它的带宽却是有限的,很多商家把提供免费的WIFI服务当做招徕顾客的手段,实际上却属于商家商业环境建设的一部分,如果过多的使用者因为免费分享而涌入,造成网络拥挤,将会对商业环境造成破坏, 也会妨碍到店内消费者的正常使用。
公共场所可能会有很多免费的WIFI网络,但免费并不等同于无偿公共服务,否则也就没必要给WIFI网络设置密码。设置密码本身就是为网络加了一把锁,获取密码相当于索取了门锁的钥匙或敲门,这个过程理应取得主人允许,而与是否免费无关。 未经主人允许把钥匙分享给他人,即便不违法,也是不礼貌的,同样,未经主人允许而向大众提供分享钥匙的服务,也极不妥当。 以这种服务与创新去吸引用户,在商业道德上是值得争议的。
在网络时代,免费与共享是互联网核心精神之一。在此基础上,诞生了许多创新的商业模式,比如360的免费杀毒,微信的免费即时通讯等,并获得巨大成功。几年前美国人克里斯·安德森甚至还以“免费”为题写了一本影响巨大的著作,称免费是数字化网络时代“商业的未来”。
可以肯定,在未来的新经济中,定价为“零”的商品或服务会越来越多,会有更多的创新的商业模式从“免费”中获利。但无论如何创新,有一点不能动摇,那就是免费的基础是自己的商品和服务,而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去免费,然后谋求自己的商业利益。互联网创新不能突破法律与商业伦理的底线。
在互联网领域,中国的各项免费服务都走在世界的前列。 这其中有后发优势的原因,但很多免费是建立在漠视甚至侵犯他人权益的基础上,比如早期的视频网站,就通过上传大量无版权影视作品积累了巨量用户。一个不尊重版权、物权的免费环境,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涸泽而渔,杀鸡取卵。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小米的WIFI密码分享其实也从侧面体现了市民对无线城市、智慧城市的渴望,商家没有义务提供免费WIFI的公共服务,政府却可以将之承担起来,希望那些曾经大力鼓吹过的城市,能够把免费WIFI的公益性落到实处。
法律突破 篇2
1.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09-24)
A.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2.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08-116)
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3.陈某与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08-115)
A.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
B.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C.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
D.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
4.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08-114)
A.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C.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D.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5.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08-113)
A.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6.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07-120)
A.抵押人所有的机器
B.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
D.抵押人所有的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
7.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承担责任。(07-116)
A.该学校
B.受害人自己
C.该学校和受害人
D.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
8.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是()(07-109)
A.数字
B.三维标志
C.颜色组合 D.音乐
9.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07-105)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10.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07-104)
A.配偶 子女 父母
B.兄弟 配偶 子女
C.子女 父母 兄弟
D.父母 兄弟 配偶
11.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07-103)
A.法人也有肖像权
B.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进行
D.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12.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是()(07-101)
A.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
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
C.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货物事宜
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入一批货物 B组 2000年—2006年公考题组
13.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06-一卷-113)(06-二卷-107)
A.民政机关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公证机关
14.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06-一卷-106)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15.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06-二卷-113)
A.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B.甲无须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16.甲教师完成一部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专著的作者。其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理由是()(06-二卷-111)
A.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而且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B.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查过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丁说:“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师对这两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戊说:“甲教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我提出的一些意见被他采纳。”
17.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06-二卷-104)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05-一卷-114)
A.机关单位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企业法人
19.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05-二卷-108)
A.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及专家点评
1.【C】《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此即为民法上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根据该条文可知,本案当中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故C选项正确。
2.【C】《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买卖合同中风险不以合同的成立与否作为标志,而是以标的物是否交付,因此,A选项错误。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可见,关于标的物风险转移存在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因此,B选项的说法太绝对。C选项正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D选项错误。
3.【C】此题考查《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给予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是符合《物权法》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规定的,但是,因此造成了相邻陆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因此,本题C选项正确。
4.【B】《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当中,方某作为够的饲养人毫无疑问应该承担责任,但是,童某的父亲因为“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一定程度上存在未尽监护职责,所以,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故本题B选项正确。
5.【B】《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案当中,张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应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故本题B选项正确。
6.【D】《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由此可知,D选项被暂时查封的房屋不能抵押,应选。
7.【A】《民法通则》第125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当中,应该由学校承担侵权责任。A为正确选项。
8.【D】《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因此,D选项音乐不正确,为本题应选选项。
9.【B】《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据此,B选项中“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应选选项。
10.【A】《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据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11.【A】本题考查肖像权的基本知识。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进行。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本题D、C、B均表述正确。肖像权是自然人专属人身权,法人不享有肖像权。因此,A表述不正确,为应选选项。
12.【D】《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因此,本题D选项不正确,为应选选项。
13.【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
14.【A】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
15.【C】《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题意,甲已经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原物,即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因为利息是物的孳息,应同原物一同返还,而甲的经营所得不用给付,因为甲仅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6.【C】《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丁撰写了有关内容,是实际的作者之一,因此与甲教师共同拥有该书的著作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7.【A】由《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18.【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
银行混业亟待法律突破 篇3
1995年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法正式确立了中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原则。这符合当时中国金融市场的状况,也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但随后国内外金融形势发生巨变。一方面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放弃分业经营政策,美国更于1999年正式从法律上认可混业经营。另一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已经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2003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商业银行法进行局部修改,将绝对分业经营体制作了一定调整,主要体现在第四十三条,除再次强调“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的,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以外,增加了一条例外性规定:“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为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预留了通道。
但是,上述修改仍以限制为主,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进程缓慢。与此同时,近年来中资商业银行的发展空间持续受到挤压。
首先是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自1996年放开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以来,17年里除存款利率外,各主要市场利率均已实现市场化定价。国际经验表明,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正是利率市场化改革中最关键、风险最大的一环。
其次,金融脱媒加剧。2002年至今,非信贷类融资规模增长了87倍,而信贷类融资规模增长不到5倍。
第三,互联网企业对银行核心业务领域不断侵蚀。
笔者建议,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修改商业银行法,尤其是第四十三条,优化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法律环境。
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应包含以下内容:“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从事财富管理信托业务;经相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同意,商业银行可以投资参股或控股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不得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和非金融类企业,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建议如下:
首先,由国务院授权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审批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事项,并制定常态化的审批流程和準入门槛。经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审批同意,应允许商业银行跨业投资参股或控股其他金融机构。
其次,商业银行在得到许可后,可从事财富管理信托业务。自2005年以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已成为中国财富管理市场主力。但因分业经营的限制,银监会只能将其界定为委托代理关系,而不是信托法律关系。
第三,仍维持商业银行“不得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和非金融类企业”的原则。
但是,之所以增加“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款,是在政策上为商业银行将来拓展业务空间预留一定的灵活性。
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法律突破 篇4
我国流域水污染问题经过长期治理, 但状况仍不乐观。根据《国家“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战略规划》调查显示, 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以及三峡库区和上游区等流域均处于中、重度污染的程度, 其中, 黄河干流61%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水质要求, 部分支流污染严重, 水质劣于V类, 而三峡库区和上游区水质仍有所恶化。同时, 据据环保总局发布的《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全国近14万公里河流中近40%的河水受到了严重污染, 且七大水系中劣V类水质占41%。近年调查显示, 黄河、长江以及淮河的污染情况在进一步加重, 部分甚至大部分河段受到严重污染, 已不符合饮用、用水标准。
造成我国的流域水污染问题继续加重原因有很多, 其中主要是由于工业污水的排放。产业结构的不合理, 重化工业发展过快, 且过分集中在重要江河沿岸, 导致大量的污水被排放到江河当中。近几年来, 污染逐步向农村蔓延, 生活污水和农药化肥也成为新的污染源。
2 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法律困境
在我国, 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关于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 但在流域水污染治理方面却并未形成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 使得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在法律上缺乏有力的保障。
2.1 地方政府责任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 我国政府官员的考核都是以经济增长作为标准, 未把环境效益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这种不健全的体制, 导致地方政府官员把经济增长作为唯一的目标, 将环境保护弃之不顾。法律也仅要求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 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因此, 有很多地方仍然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考量, 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 使水环境保护很难开展。
2.2 区域间协调机制不健全
各行政区划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对于流域水污染治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流域水污染可能涉及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 它们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因素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很多利益不好协调, 而由于国家环保总局以及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地位并不独立, 在协调跨界流域水污染问题上并不能够发挥很好的协调作用。
2.3 惩罚力度不够
我国现有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在惩罚违法行为上并未规定过高的惩罚额度, 惩罚的方式和种类也不多, 因此, 造成了污染企业宁愿违法排污。由于购买污染处理设备的成本过高, 而污染处理设备作业也需要很高的费用, 因此, 许多企业或没有污染处理设备, 或闲置不用, 即使被查处, 其罚款的额度仍远远低于违法作业的所得收益。
2.4 公众参与不足
《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关于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都有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 但都仅仅赋予公众监督检举权, 并未从实质上赋予公众直接参与的权利, 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 公众参与的效果并不良好。虽然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必须有公众参与, 但由于缺乏水环境状况的信息, 公众参与也仅流于形式, 并未真正实现广大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参与。
3 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法律突破
2008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 对于我国水污染的治理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尤其对于流域水污染治理这一难题来说更是意义重大。
3.1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加强区域间协调
到目前为止, 我国流域水污染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治理, 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方政府责任意识淡薄以及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鉴于这一原因,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更加注重强调地方政府在水污染防治上的作用, 将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使地方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保护水环境和防治水污染的责任。而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对于区域间水污染防治仍然坚持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 但突出强调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县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的要求, 且在规划编制上要求处理好水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要进行协作、互相配合, 以更有利于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为出发点。
3.2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是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 这对于保护水环境也是适用的,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就明确规定建立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强对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保护, 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下游地区污染的程度, 有利于下游地区污染有效治理。
3.3 加大惩罚力度
一直以来, 污染企业并不害怕处罚的原因在于我国的行政处罚力度不够, 行政处罚额度过低, 因违法所受的损失要远远低于因守法所要付出的成本, 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考虑到这种情况,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在之前的基础上有了一定的进步, 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不但提高了罚款的额度, 还新增设了处罚的种类, 扩大了处罚的对象等, 对于污染企业来说, 无疑是增加了违法的成本, 会限制企业的排污行为, 有利于保护江河的水质和推进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
3.4 加强公众参与
环境保护不能仅仅依靠政府, 还需要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 流域水污染治理同样离不开公众参与。完善公共参与制度, 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能够更加推进流域水污染治理的进程。公众参与需要有法律做保障, 因此,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在之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 公众对水环境状况了解的越详细、越真实, 就越能提高公众防治水污染的意识, 越能激烈公众自觉的防治水污染。
除此之外,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还加强了对城镇污水的防治和农业及农村水污染的防治, 这无疑是从造成流域水污染的原因上入手, 把可能持续加重流域水污染的问题加以解决, 对流域水污染的治理有重大意义。
4 结论
虽然伴随经济发展而来的流域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但与此同时, 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 《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就是最好的证明。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是对我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完善, 是针对当前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颁布实施的, 对现有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者虽有规定但十分模糊的方面做出了规定或者较为具体的规定, 为水污染的治理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
摘要: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 我国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特别是几大水域的流域污染问题更是严重, 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成为改善我国水污染现状的重点。多年来, 我国一直对流域水污染进行治理,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 在治理方面并未取得显著的成果, 我国流域水污染状况仍在持续恶化。在这样的情况下,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法律法规的不足, 为有效治理流域水污染提供了法律保障。
关键词:流域水污染,治理,法律突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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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汪劲.中国环境法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3]赵来军, 李怀祖.流域跨界水污染对策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环境, 2003 (6) .
[4]陈瑞莲, 胡熠.我国流域区际生态补偿:依据、模式与机制[J].学术研究, 2005 (9) .
法律突破 篇5
一、民办高职院校大一新生的常见适应性问题
近年来,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的生源整体素质良好, 思想主流积极向上。但由于各院校在校园环境、地理位置、学风、校风、管理作风上都有所不同, 因此, 通过日常的深入了解和总结, 发现广州东华职业学院的新生在初进大学时出现以下几方面的不适应性问题。
1. 对学习方式和目标的不适应
进入大学, 新生们没有了高中时考取理想大学的奋斗目标, 相对于以前每天过着充实而又紧凑的生活, 大学生活截然不同, 也许大学生知道自己所学专业的远期就业目标是什么, 但很少知道该如何通过各种小目标去达到最终的职业理想。在没有课程安排时, 有些学生很想做点什么, 但却不知从何努力, 不知怎么学, 特别是在宿舍中, 当有舍友在聊天、玩电脑、睡觉时, 这种学习的动力更加荡然无存。曾在课堂中给学生播放新京报网制作的关于“大学是什么、你为什么要上大学、大学中你最想做的一件事是什么”的随机采访视频, 同学们看视频时内心是非常认同某些采访者的回答, 并产生一种共鸣感, 但当在课堂上问他们该如何去实现的时候, 不少学生以沉默代替回答, 这也恰恰体现出他们的目标仍未清晰化。
2. 对校园环境的不适应
相信每一个从高考中走出来的学生对大学都有一种美好的向往, 他们所期待的大学是学校面积大、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教学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然而, 在问及所有被访问者的同一个问题: 同学们心中理想的大学是什么样的? 虽然大部分学生的回答是肯定的, 因为他们认为大学主要还是能够学习就好。但也会发现有少数学生的回答令人担忧, 直接说出我理想的学校不是目前的样子。由于东华学院建校时间不长, 最近几年处于发展阶段, 各项基础设施仍在建设之中, 校园各种设施一时之间难以满足学生美好的大学愿望, 因此这些学生如果长时间里一直不能正面地看待这个问题就容易产生对学校和教师的抵触情绪。
3. 人际关系与社会活动的不适应
全新的集体宿舍生活对于新生而言, 不仅要适应来自不同地方同学的不同生活习惯、生活方式, 还要与具有不同性格和行为方式的人交朋友, 这些都需要勇气与技巧, 而性格内向的人容易产生孤独寂寞感, 以致对大学生活逐渐失去新鲜感。同时, 新生们对大学中的社团活动一方面想要积极参加, 另一方面对自己的能力又不十分自信, 少数学生不敢在各种活动中表现自己, 连递上自己简历的信心都没有, 这些学生正是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的对象。
二、利用“基础”课教学, 加强对新生的适应性教育
通过分析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新生存在的不适应问题, 作为“基础”课教师有必要针对这些问题作出教学计划, 使学生更好地适应人生新阶段。
1. 心灵沟通, 激发学生的人生动力
作为“基础”课教师, 主要的职责不仅是传递知识, 更重要的是激励学生思考自己的人生, 鼓舞学生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一切问题。因此, 平等地互动交流比简单地说教更有意义。在学生面对人生目标模糊问题上, 如果只是简单地给学生讲树立远大理想的意义、作用, 对学生的影响最多只能触及表面。教师需要学会把某些“枯燥”的内容与生动的生活事件相链接, 以增加学生的心灵碰撞。作为一名年轻教师, 虽然教学经验有待提升, 但正由于自己曾经的经历离学生现在所经历的不远, 所以自己所讲的故事对于学生来讲更具有吸引力。在对学生谈论自己追求教师这个梦想并得以实现的过程中, 有一次问学生: 你们的梦想是什么? 想要从事的职业是什么? 一个读会计专业学生的回答引起我的思考, 她说像我一样做一名教师。这也证明平常的故事讲解渗透对学生的影响还是存在的, 只是还需要进一步引导学生如何将自己的行动与未来的职业理想更好地贴近。通过平等的对话, 使学生产生共鸣, 进而让学生思考自己的人生目标、该如何实现自己的目标、大学该如何过才有意义等问题, 然后寄语新同学: 读大学、品人生、长见识、强素质、谋发展、定江山。希望同学们在未来三年的学习生活中, 能够找准自己的定位, 成就最好的自己。
2. 正确评价自己, 不过分强调客观环境
对于学生存在的对校园环境的不适应问题, 必须通过说理教育来引导学生。告诉学生对于环境的适应可以给自己一个适应期, 但这个适应期必须有一个期限, 要求学生看问题需要从不同角度出发, 态度决定高度。通过说理告知学生不能在抱怨中生活, 当你不停地抱怨, 也许一个学期就这样过去了。有一个词叫做“大学生的平庸化”, 就是在上大学之前都是出类拔萃的、优秀的, 但上了大学之后却发现自己变得很平庸, 没有那么突出了, 这正是学生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要求自己产生的结果。当学生觉得自己的学校不如别的学校那么广为人知, 可以以这样的对比故事告诉学生: 两个来自同一个不是特别出名的大学毕业生一同面试同一个岗位, 其中一个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获得了职位, 另一个则错失这个职位。当问及他们获得职位和错失职位的原因是什么? 两个毕业生都同时回答:在这样的学校, 我有什么办法。这也是看待问题角度的不同, 前者了解自己所在的学校竞争力有待提高, 毕业以后相对于一些名校毕业生肯定缺少一定的竞争力, 因此, 他懂得从方方面面提升自己, 以自己的卓越能力说服面试者肯定自己的能力。而后者, 以自己在这样的学校为理由, 放纵自己, 不努力、不自强, 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优缺点, 有针对性地提升自己, 那么他的结果肯定也如大家看到的, 进入到社会毫无竞争力。这个例子能够很好地告诉学生, 为什么有的同学能够经过三年的学习生活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 是因为这些学生懂得坚持与正确评价自己。
3. 掌握交往技巧, 确立独立生活意识
笔者曾在课堂上提问学生用几个形容词形容自己入学后的感受, 有少数学生说出担忧、失望及无聊, 这些恰恰体现出新生入学后对人际关系的不适应, 因为他们的交往模式渐渐地由熟人社会的交往转变为生人社会的交往, 有些新生一时之间难以适应别人的生活方式, 在相处之中不能有效协调, 容易使大家产生摩擦、矛盾。面对这些问题, 教师需要采用讨论、启发等方式, 鼓励学生分享自己的人际交往经验, 对于比较沉静的班级, 可以采用匿名或小纸条的方式写出自己在入学以来遇到的棘手问题, 然后由教师统一在班上提出, 学生共同讨论, 献计献策, 帮助学生认识问题存在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 教师要作出总结, 学生想要更好地建立新型人际关系, 就要学会关心体谅他人, 待人宽厚、严于律已, 要使自己适应别人, 而不是要求别人适应你, 就如同你不能改变别人, 只能改变自己来适应新的情况和环境。同时, 建议学生遇到问题, 先自己协调、沟通, 不要事事只想向辅导员和教师求助, 在自己无法解决后再向教师求助, 这也有助于学生锻炼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技巧, 学生在面对大学丰富多彩的活动时就能更加自主、积极和自信, 建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精力合理地安排业余文化生活, 锻炼多方面的能力。
总的来说, 任课教师应充分利用“基础”课的优势与作用, 课前充分了解新生遇到的各种对大学生活的不适应问题, 在课堂中正确引导学生调整心态、树立人生目标以融入到大学生活中, 真正了解自己, 进而提高大学生对大学生活的期望值。
参考文献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15年修订版)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5.
[2]尹秀云, 周立新.大学新生适应问题与适应性教育探析[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2008,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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