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履职情况

关键词: 履职 生产

人员履职情况(精选12篇)

篇1:人员履职情况

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安监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建设安全生产机制,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最基本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依据。公司重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工作。我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几经专业技术人员、员工骨干、专家的讨论修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形成安全生产值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事故管理、消防管理等制度。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生产岗位操作规程等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由省工业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编制和评审。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教育生产培训,记录安全教育生产培训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公司建立《新招聘员工入职前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制度,制订《2017年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内容,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2017年元月我司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学习内容涉及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及应急预案演练等知识,特别针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宣贯,共90名员工参加了安全培训教育。公司通过集中授课,播放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影像资料片,张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开展班组活动等形式,进行各种培训教育活动,从中吸取他人血的教训,使员工意识到本岗位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提高了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培训的考核工作,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危险废物处置知识等内容的考核,考核合格率100%。

(三)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组织安委会有关管理人员对硝化棉仓和溶剂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重点落实防火、防泄露应急救援措施。一是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每天24小时有一位值日消防安全员对厂区进行巡查,风雨无阻;二是加大消防器材和监控、监视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三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积极完善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预防突发事故。公司今年组织员工开展了2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展火灾事故的应急演练,使每位参与者能学会使用应急救援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掌握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化解风险。通过这次演练,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救的能力,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操作,以便在事故中达到快速、有序、及时、有效的效果。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及时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随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每月组织1-2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总结公司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始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还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和领导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的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这些检查、会议等都形成记录,归类存档,做到有据可查。

(六)制止和纠正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在有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失灵的设备上,强行安排生产任务;明知有事故风险,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申批签发安全作业票不认真、不把关、走过场;发现职工违章作业时不及时制止、纠正;劳动纪律松驰,生产管理混乱;工作现场脏、乱、差,放任自流,不积极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等行为。

(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我们将逐一登记备案,建立隐患治理台帐,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2017年11月28日

篇2:人员履职情况

一、推进合规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1、支行领导重视亲力亲为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以本人为中心的支行领导班子首先认真学习合规文化建设的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开展合规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到开展合规文化建设是我们支行生存、发展的内在迫切需要。同时,从本人做起,身体力行,亲力亲为,起到了模范表率作用。本人不但是合规文化建设的管理者,更是践行者。在网点办理业务时,不搞特权不走快捷通道,和一般的顾客一样排队办理业务。

2、员工认识到位积极参与形成主动自觉学习的浓厚氛围

由于以本人为中心的支行领导班子的亲力亲为和模范表率作用,在员工中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力量和动力,充分带动了全行员工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形成了领导做起、上下联动、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浓厚氛围。

3、将合规文化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我支行把合规文化建设列入极为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利用各种机会、不同场合不断地向职工宣传,而且还把合规文化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不断推动合规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4、开展层层签订责任状活动明确干部员工责任意识

我支行根据市分行日常合规操作工作要求,层层落实了案件防控责任,并按要求签订了案件防控责任状,明确了员工的责任意识。

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1、从职业操守培训入手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我支行对于新进的员工进行了职业操守培训。通过对银行业从业基本准则、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等内容的学习,新进员工了解了职业操守的基本知识和做为一名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使职工初步树立起是非分明的职业道德观、荣辱观、增强了“诚信”、“正直”行业精神的培养,强化了职业道德教育。

2、全面落实市分行制定的作业式操作流程规范操作行为防范操作风险

为规范各岗位人员操作行为,防范操作风险,我支行各岗位完全按照市分行制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日常的工作操作。

3、开展案例学习活动提高员工遵规守法意识和反思能力

篇3:人员履职情况

一直以来,监察院对于对公共机关放肆傲慢的工作态度,对其工作人员任职资格的评价,以及对他们不当行为的不满,这些情况是韩国民众长期以来议论纷纷的现象。

由于这样的争议,韩国政府根据 “OECD公有企业领导层组成指南”,于2006 年12 月制定了 《公共机关工作法》。该法将公共机关划分为准政府机关型公共机关和市场型公有企业两类,准政府机关型公共机关又进一步划分受政府委托开展工作的委托型公有企业和管理政府基金的基金管理型公有企业两类,并规定对之实行常任监察制度。另外还规定,适应企业原则的市场型公有企业有义务设置 “监察委员会”,它是比照常任监察制度设置的理事会的专门委员会的一种。但是,在市场型公有企业中,需要由政府控制的公有企业又把它进一步划分为准市场型公有企业,规定有选择性地设置检察委员会。公共机关的常任监察员和监察员会根据企划预算处部长与财政部长协商制定的检查标准,对公共机关的业务和会计进行监察,并将监察意见、审议结果、决议案等向理事会进行报告。

另外,为了加强内部控制技能,尤其是为了加强监察技能,该法规定了对监察委员及常任监察员履职情况的评价制度。监察员和监察委员的任职原则上是两年,但可依据履行职责的实绩延长任期一年。同时,在履行职责的实绩下的情况下,经公共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审议、议决,可向任命者提出解除职务的建议。这是通过对监察委员会及常任监察员的履职评价,进行人事处置,促进公共机关检查活动的法律。所以,对检察委员会及常任监察员的履职评价对公共机关内部监控的时机效率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确立履职评价是十分重要的。

2 监察委员、常任监察员履职评价制度的有型化

根据被评价对象( 监察委员、常任监察员) 和评价主体( 外部专家、外部机关的评价,理事会议长评价) ,对监察委员、常任监察员履职的评价划分为A、B、C、D四种类型。

首先,对 “市场型公有企业” ( 由前任非常人历史担任理事会议议长,作为理事会所属委员会或一个专门委员会设置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 ,理事会议长起到评价监察委员的评价主题的作用( B型) 。负有管理理事会总体评价责任的理事会议长享有公正、正确地评价监察委员的地位和权限。

对有选择性地设置检查委员会的 “准市场型公有企业”,由于理事会议长是由企业长官来兼任的,所以,不能由议长来评价担任监督理事会议长的职责的检察委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外部专家/外部机关来承担监察的第三方评价方法( A型) 或检察委员会内部评价或同行评价( peer group evaluation) 方法( 类似于B型) 。

其次,对引入常任监察制度的一些准市场型公有企业和准政府机关来说,因为其内部不具备能够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对常任监察员进行评价的评价主体,所以使用依托外部专家的第三方评价方法( C型) 或者常任监察员自己进行自我评价的自律方法( D型) 。

3 评价对象要素的确定

首先,检察委员会议长等构成的理事会,它是由赋予同样职责的委员所构成的,因此,对监察委员进行履职评价时,以每个人的履职成效与委员会或监察机构会员的履职成效联系在一起加以评价。对常任监察员来说,无法将本人的履职成效与监察机构全员的履职成效加以分开,因此,只对常任监察员本人的履职成效加以评价。

其次,常任监察员不同于监察委员,其没有身兼检察委员会委员和理事会非常任理事的双重身份与地位,不履行内部监察职能,它是由1 人构成的独任制机构,是不同于理事会的由公共机关内部管控的独立存在的机构。因此,在确立履职评价要素时要适当考虑这些分常任监察委员与常任监察员在公共机关内部结构上敌伪、职位、身份以及在内部检查职能履行手段方面的差异。

考虑到上述差异,对监察委员进行履职评价的评价对象要素确定为以下几点。

( 1) 监察委员的履行职能能力: 对监察委员及监察委员职责的理解度; 履行职务的专门性; 履行职务的独立性。

( 2) 监察委员在任职之前准备履行职务的情况和在委员会内的工作情况: 与监察委员履行职务相关的岗位责任受训情况; 对履行监察委员职责所需要的经营情报的掌握程度;对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 3) 对内部监察部门及外部监察人员等的管理活动: 对内部监察部门的管理及管理情况; 与外部监察人员的联系情况; 与外部监察人员的联络情况; 与监察员等外部机关的联络情况。

( 4) 监察委员的履职成效: 能在加强检查技能的战略行的领导力; 委员会的运作; 内部管理; 事故的处置及预防;遵守规章制度方面的管理; 各监察委员对履职意见的陈述;遵守监察委员基本伦理道德情况。

另外,旨在对常任监察员进行履职评价的评价对象和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如下。

第一,常任理事检察院的履职能力: 对常任监察员职责的理解度; 旅行职责的专门性; 旅行职责的独立性。

第二,任监察员在任职之前准备履行职务的情况: 与监察员履行职务相关的岗位责任受训情况; 与履行检察员职务所需的经营情报的掌握程度。

第三,对内部监察部门及外部监察人员等的管理情况:对内部监察部门的管控及管理情况; 与外部检察人员的联系情况; 与监察员等外部机关的联络情况。

第四,常任监察员的履职成效: 旨在加强内部监察能力的战略性领导力; 内部管控; 事故的处置及预防; 遵守规章制度方面的管理; 遵守常任监察员基本伦理道德情况。

4 依据不同评价标准: 评价的标准是什么

第一,对监察委员来说,其还履行着理事会非常任理事的职责。因此,把将在非常任理事履职评价中零星接受评价的对公共机关的全面理解度等( 对公共机关的瞻望; 对经营理念、经营战略、工作特征的理解度等) 等项从评价对象中排除掉。对监察委员的评价着重于在检查委员会中的作用、责任、对义务的理解度等项上。

第二,检查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基本上都要具有会计及检查工作方面的专门知识和经验。为了保障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效率,按照专业类型进行分工,对专业性和各部门代表性进行评价。

第三,对各监察委员的履职情况,不受理事会及所有权行使机关的干涉,不受政治干涉的独立性程度等分别加以评价。

第四,主动参加相关公共机关或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信任检查专业培训,提升专业性能的职业教育,民间组织举办的与检察委员会履职能力相关的研讨会或培训项目等的情况进行评价。

篇4:人员履职情况

[关键词]权益保障;履职保护;司法权威

一、现阶段我国司法人员权利保障现状

(一)司法人员人身权益受侵害多发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利益结构深度调整,加之依法治国方略逐步推进,民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从觉醒走向迫切伸张,特别是三大诉讼法的修改日益完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入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成为解决矛盾的最前沿。广大基层司法人员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精神,敢于担当社会矛盾纠纷的裁判者、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的角色,为社会和谐稳定承担了较大的责任。然而基层司法人员的付出与回报不匹配,司法人员受到的误解和无端指责越来越多,司法人员被谩骂、侮辱、恐吓精神受伤害事件时有发生,受殴打、伤害、刺杀,甚至流血牺牲的事件在媒体上也时有披露。[1]

(二)司法人员工作压力过大,待遇保障难以落实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司法人员的工作越来越多,任务也越来越繁重,超负荷运转使他们的身体健康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司法人员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承担着,他们不仅承受着来自内外部的压力,还承受着由于过多面对纠纷犯罪等社会阴暗面而引起的心理的冲突,这些社会阴暗面引起的心理冲突导致心理压力过大、烦躁、焦虑、工作热情降低等情况不同程度的出现在司法工作群体中。虽然《检察官法》的出台对检察官的选任、发展有积极作用,但是在《检察官法》中,关于检察官的等级编制、工资标准、检察津贴等的条款还处在有关部门“制定”中,这些检察官职业保障相关的配套规定也未出台,使检察官法中有关激励机制的一些规定未能落实,这极大地影响了司法队伍的工作积极性。除此之外,经费困难也是大多数检察院面临的共同窘境。地方经济困难,财政供给不足,检察机关形成了办案难、兑现难、运转难的“三难”局面,检察干警在办案的同时,不得不考虑经济问题,工作压力增大。[2]检察官所享受的待遇与检察官的自身学历、综合能力不对等,工资、福利待遇、住房等职业保障远不如其他行业干部。

(三)司法工作人员身份难以保障,职业尊严缺乏

《俄罗斯联邦检察院法》中规定了检察长(检察官)神圣不可侵犯。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国家的特殊保护,这种保护的对象还有其家庭成员及财产。而我国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官、检察官的职业身份保障制度,《法官法》、《检察官法》原则性地规定了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任免等内容,而对于如何具体执行却没有具体的规定,使得检察官、法官的身份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例如,河南洛阳市“种子案”所涉及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某某,仅因为在判决书中评判《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就被认为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从而被撤销审判长的职务并免去其助理审判员。法官仅因“严重违法”这一个宽泛的事由和简单的程序就被辞退,身份难以保障。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中,司法人员的身份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司法人员履行职责。

二、完善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的制度构建

(一)完善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制度

近年来,报复打击司法人员的事件频繁上演,完善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制度刻不容缓。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用刑事和非刑事两种手段来惩治侵害行为。刑事手段主要从立法入手,在立法上充分体现法庭的严肃、法官的权威,严惩藐视法庭,侮辱法官以及法庭外威胁报复法官的行为,并将威胁法官的行为纳入刑事犯罪范畴。对法官权益的非刑事保护手段,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司法人员的自我保护,司法人员应加强自律,严格约束自己,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树立司法权威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司法人员应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告知其权利和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积极正确的引导当事人。并且畅通法律宣传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法律宣传体系。另一方面加强法院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作用,强化司法警察在维护法庭秩序与安全方面的职责。

(二)完善司法人员的薪酬制度,提高职业尊严

物质利益是行为的重要导向。抛开国家公职的外纱,法官、检察官也是人。对于法官、检察官我们不能一味的以理想化的定位,当他们的工资过低,其自身的物质利益和角色定位冲突时,他们作为人的本性将被激发,可能受到诱惑的吸引。司法独立,首先应做到财政独立。现在我国司法机关经费的多寡取决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财政影响着司法机关。根据司法机关的工作特点,实行等级和职务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我国应确立司法预算独立原则,取消现行行政等级化的工资制度,建立独立的薪资制度。实行省范围内平衡法官收入,避免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之间法官收益的差距,有利于司法队伍的稳定,应建立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官、检察官薪金制度,因收入过低所造成的影响不仅仅在于造成法官队伍的不稳定,更是會引起司法的腐败。[3]不同地区、不同等级的法官以及同级不同法官之间工资待遇差距不宜过大,并且司法人员的工资和待遇应与级别和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相适应。

(三)完善司法人员身份职业制度,维护职业稳定

美国思想家汉密尔顿认为:除司法官员的职位固定外,并无任何其他规定更能使法官得以保持其独立性。因此我国应严格规范司法人员的选任程序,并且对东西部地区司法人员的选任实行科学化的区别对待,平衡东西部地区的差距。建立科学规范的司法人员辞退和任免制度,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司法人员的辞退事由和辞退程序,充分保障司法人员免职处分的申诉权。适当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年限,一名优秀的法官、检察官不仅需要良好的法学素养、还需要足够的人生阅历。法官、检察官的培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既耗时又耗力。国外许多地方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晚于普通的公职人员。而我国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稍早,使得许多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的司法人员过早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了人才浪费。结合我国普通公民的身体状况及司法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推行专门的退休管理制度,使得司法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

(四)健全司法人员身心健康保障体制

司法人员工作压力大,职业危险大,长期受负面情感的影响等原因造成其心理压力过大、焦虑烦躁等问题。这要求司法机关一方面要力所能及地为司法人员创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时刻关注司法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好法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对内部人事改革、人员变动、职务晋升任免、岗位竞聘等作出非常部署时,更要十分注意工作人员思想变化,找相关人员谈心,及时听取意见并做好思想工作。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书画大赛、棋牌比赛、读书读报等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引导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提高品位,从而改变不良的心理、转移不良的情绪。[4]建立法官休假休养制度,因此各级司法机关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年休假的计划和规定,有系统有组织的安排休假,同时也应将公费休养作为对司法人员的一项激励措施,利用年休假时间分期分批安排司法人员公费休养。

三、结语

司法权属于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不仅因为司法权威是法治的表征和力量源泉,还由于司法权具有国家终级性、权威性的判断权性质。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将会不断完善,我国司法将会更加公正高效。

参考文献

[1]陈文兴.法官职业与司法改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刘平.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现状分析[J].法制博览2013年12期.

[3]苏泽林.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4]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本.

篇5:人员履职情况

廉政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风廉政制度,推进我部重点岗位人员廉洁履职,特制定《综合管理部重点岗位履职情况廉政谈话制度》。其具体内容:

一、综合管理部重点岗位履职情况廉政谈话对象是指各分部(单位)负责人、物资管理和采购人员。

二、廉政谈话制度内容:廉洁自律情况、提高工作效能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

三、建立固定谈话制度:部领导每季度组织各分部(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其他谈话由分管领导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分部领导对所属重点岗位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新晋级晋岗人员,由部领导或分部(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工作台帐。

篇6:人员履职情况

——暨关于开展“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履职监察工作”专项活动的情况总结

为落实xxxx行《关于开展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履职监察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xxxxxxxx银行内控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基层高管人员履职及风险防控职能,我行特针对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及防范合规风险履职检查要点开展了一次谈心活动,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本次谈心活动时间为2月21日—28日,谈话对象为全体xxxxxxxx银行员工所有在岗人员,谈心地点为行长办公室。

二、内容形式

此次谈心活动以“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履职检查工作”为主题,对全体员工进行展开,并由审计人员进行记录。本次活动内容严谨,设计层面高,对我行未来的发展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高管人员的履职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三、谈话的具体情况:

1、XXXX行长首先肯定了高管人员履职的重要性,并提出假设,使员工站在高管人员的高度去思考一个高管人员应该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从侧面了解到员工对高管人员履职的看法及要求。

2、XXXX行长询问了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有发现其他人员有授意或指使员工违规办理业务行为和超越权限或范围办理业务行为,员工根据日常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问题做了阐述,确定我行现没有发现此类

不合规问题。

3、XXXX行长还询问了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发现高管及持权限人员存在违规及违反流程的操作行为,员工均针对此问题如实回答,并对可能出现的不良苗头向行长做出汇报。

四、总结:

通过本次谈话,使高管人员充分认识到高管严格、合规履职对于我行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作为银行基层领导在经营管理一线中的关键作用;充分认识到支行高管人员在全员合规经营、防范风险中的重要责任;充分认识到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对于确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推行全员风险文化,促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银行稳健经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风险防范履职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篇7: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年度总结

西舍路中心完小

段国有

任职期间,本人不断加强学习和实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循教育方针,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了一些自己该做的艰苦而细致的工作,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缺点和不足。

一、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任职一年来,本人努力工作,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职责。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分析研究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探索、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等等。完成情况较好。

二、完成其它工作任务的情况和继续教育的情况。在认真履行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的同时,认真地做好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的工作任务,任劳任怨,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一向都是积极卖力的。完成情况较好。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及考试,努力自研自修,完成规定的学分。完成情况较好。

三、取得的成果(成绩)。

任职以来,本人努力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在实践中不 断探索,努力提高学生学业成绩,积极指导、辅导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使学生在其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并不断地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年的努力,使学生的素质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出色的完成了所承担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对许多工作常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工作上是认真负责、积极开展的,但不尽人意之处仍然存在。

篇8:人员履职情况

(一) 司法人员人身权益受侵害多发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 社会利益结构深度调整, 加之依法治国方略逐步推进, 民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从觉醒走向迫切伸张, 特别是三大诉讼法的修改日益完善, 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入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成为解决矛盾的最前沿。广大基层司法人员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精神, 敢于担当社会矛盾纠纷的裁判者、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的角色, 为社会和谐稳定承担了较大的责任。然而基层司法人员的付出与回报不匹配, 司法人员受到的误解和无端指责越来越多, 司法人员被谩骂、侮辱、恐吓精神受伤害事件时有发生, 受殴打、伤害、刺杀, 甚至流血牺牲的事件在媒体上也时有披露。[1]

(二) 司法人员工作压力过大, 待遇保障难以落实

时代在发展, 社会在进步, 司法人员的工作越来越多, 任务也越来越繁重, 超负荷运转使他们的身体健康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司法人员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承担着, 他们不仅承受着来自内外部的压力, 还承受着由于过多面对纠纷犯罪等社会阴暗面而引起的心理的冲突, 这些社会阴暗面引起的心理冲突导致心理压力过大、烦躁、焦虑、工作热情降低等情况不同程度的出现在司法工作群体中。虽然《检察官法》的出台对检察官的选任、发展有积极作用, 但是在《检察官法》中, 关于检察官的等级编制、工资标准、检察津贴等的条款还处在有关部门“制定”中, 这些检察官职业保障相关的配套规定也未出台, 使检察官法中有关激励机制的一些规定未能落实, 这极大地影响了司法队伍的工作积极性。除此之外, 经费困难也是大多数检察院面临的共同窘境。地方经济困难, 财政供给不足, 检察机关形成了办案难、兑现难、运转难的“三难”局面, 检察干警在办案的同时, 不得不考虑经济问题, 工作压力增大。[2]检察官所享受的待遇与检察官的自身学历、综合能力不对等, 工资、福利待遇、住房等职业保障远不如其他行业干部。

(三) 司法工作人员身份难以保障, 职业尊严缺乏

《俄罗斯联邦检察院法》中规定了检察长 (检察官) 神圣不可侵犯。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国家的特殊保护, 这种保护的对象还有其家庭成员及财产。而我国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官、检察官的职业身份保障制度, 《法官法》、《检察官法》原则性地规定了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 权利义务、任免等内容, 而对于如何具体执行却没有具体的规定, 使得检察官、法官的身份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例如, 河南洛阳市“种子案”所涉及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某某, 仅因为在判决书中评判《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 就被认为是“严重违法”的行为, 从而被撤销审判长的职务并免去其助理审判员。法官仅因“严重违法”这一个宽泛的事由和简单的程序就被辞退, 身份难以保障。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中, 司法人员的身份得不到保障, 严重影响司法人员履行职责。

二、完善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的制度构建

(一) 完善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制度

近年来, 报复打击司法人员的事件频繁上演, 完善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制度刻不容缓。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 用刑事和非刑事两种手段来惩治侵害行为。刑事手段主要从立法入手, 在立法上充分体现法庭的严肃、法官的权威, 严惩藐视法庭, 侮辱法官以及法庭外威胁报复法官的行为, 并将威胁法官的行为纳入刑事犯罪范畴。对法官权益的非刑事保护手段, 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司法人员的自我保护, 司法人员应加强自律, 严格约束自己,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树立司法权威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加强法律宣传, 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司法人员应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告知其权利和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积极正确的引导当事人。并且畅通法律宣传渠道, 形成多元化的法律宣传体系。另一方面加强法院安全保卫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作用, 强化司法警察在维护法庭秩序与安全方面的职责。

(二) 完善司法人员的薪酬制度, 提高职业尊严

物质利益是行为的重要导向。抛开国家公职的外纱, 法官、检察官也是人。对于法官、检察官我们不能一味的以理想化的定位, 当他们的工资过低, 其自身的物质利益和角色定位冲突时, 他们作为人的本性将被激发, 可能受到诱惑的吸引。司法独立, 首先应做到财政独立。现在我国司法机关经费的多寡取决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地方财政影响着司法机关。根据司法机关的工作特点, 实行等级和职务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我国应确立司法预算独立原则, 取消现行行政等级化的工资制度, 建立独立的薪资制度。实行省范围内平衡法官收入, 避免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之间法官收益的差距, 有利于司法队伍的稳定, 应建立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官、检察官薪金制度, 因收入过低所造成的影响不仅仅在于造成法官队伍的不稳定, 更是会引起司法的腐败。[3]不同地区、不同等级的法官以及同级不同法官之间工资待遇差距不宜过大, 并且司法人员的工资和待遇应与级别和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相适应。

(三) 完善司法人员身份职业制度, 维护职业稳定

美国思想家汉密尔顿认为:除司法官员的职位固定外, 并无任何其他规定更能使法官得以保持其独立性。因此我国应严格规范司法人员的选任程序, 并且对东西部地区司法人员的选任实行科学化的区别对待, 平衡东西部地区的差距。建立科学规范的司法人员辞退和任免制度, 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司法人员的辞退事由和辞退程序, 充分保障司法人员免职处分的申诉权。适当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年限, 一名优秀的法官、检察官不仅需要良好的法学素养、还需要足够的人生阅历。法官、检察官的培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既耗时又耗力。国外许多地方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晚于普通的公职人员。而我国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稍早, 使得许多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的司法人员过早离开工作岗位, 造成了人才浪费。结合我国普通公民的身体状况及司法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 推行专门的退休管理制度, 使得司法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

(四) 健全司法人员身心健康保障体制

司法人员工作压力大, 职业危险大, 长期受负面情感的影响等原因造成其心理压力过大、焦虑烦躁等问题。这要求司法机关一方面要力所能及地为司法人员创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另一方面, 要时刻关注司法人员的思想状况, 做好法官的思想政治工作, 在对内部人事改革、人员变动、职务晋升任免、岗位竞聘等作出非常部署时, 更要十分注意工作人员思想变化, 找相关人员谈心, 及时听取意见并做好思想工作。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书画大赛、棋牌比赛、读书读报等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 引导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 陶冶情操, 提高品位, 从而改变不良的心理、转移不良的情绪。[4]建立法官休假休养制度, 因此各级司法机关要根据工作实际, 制定年休假的计划和规定, 有系统有组织的安排休假, 同时也应将公费休养作为对司法人员的一项激励措施, 利用年休假时间分期分批安排司法人员公费休养。

三、结语

司法权属于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不仅因为司法权威是法治的表征和力量源泉, 还由于司法权具有国家终级性、权威性的判断权性质。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 我国的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将会不断完善, 我国司法将会更加公正高效。

参考文献

[1]陈文兴.法官职业与司法改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刘平.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现状分析[J].法制博览2013年12期.

[3]苏泽林.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篇9:人员履职情况

石油企业纪检监察干部

工作能力优化的时代意义

石油发展对于我国的经济进步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不仅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发展结构以及部门,也是直接关系国家生产生活的支柱企业,在实际的市场环境中以国有企业的形式出现,因此,整体的发展趋势就受到国家政策理念的影响,要严格落实并贯彻国家的相关发展纲要,确保工作细则与党的领导保持一致。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具体石油项目的磋商中,都要秉持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坚持清正廉洁,抵制贪污腐败。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要集中力度保证整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培养,才能保证整体工作节奏符合社会的要求,并真正实现与群众意见的一致性,只有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落实先进的执行理念,强化基础工作力度,才能在纪检监察方面确保有效的成果,进一步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以实现整体工作的优化开展,为企业进步提供坚实的基础。

提高石油企业纪检监察干部

工作能力的措施分析

优化基础工作模式

在实际的工作运行过程中,相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优化自身的工作模式,建立完整的工作流程,以保证工作开展得顺利,相关工作人员要集中提升自身的沟通能力、协调布局能力、制度的建设和维护能力以及创新发展能力,并且要将各项基本能力和素质合理地运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以实现整体工作结构的完整。第一,由于石油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相关管理人员要集中优化基本的沟通协调模式,以实现交流和沟通的顺利和完整,并且要保证各个部门积极的配合,通过有效的协作办公建立完整的石油企业工作结构,以实现整体企业的顺利发展。第二,纪检监察项目要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中的审核和甄别,这就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基本的制度建设和维护能力,通过合理化的制度以促进整体纪检工作的顺利推进,并且要根据基础制度的建立,确保相应部门的员工能清晰地认知自身的问题以及行为的基础规范。在基础制度建立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运用科学合理化的制定思路,保证整体制度符合企业发展的基本需求,并且要在实际制度推进过程中,保证基本员工能按照规定集中执行。

建立集中监管结构

在实际监督结构建立和优化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要针对监督机制的四个形态进行集中的项目管控。要集中力度保证党内关系正常化发展,并且要建立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工作模式,将“咬耳扯袖”以及“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化项目。在整体工作推进过程中,相关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及时并且机制健全,但是,对于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要保持中正严谨的态度,尽量控制在少数人群中,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则是需要慎重制定的项目,对应人群更是极少数。由于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针对石油企业内部的工作结构和工作模式,因此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基本的法规制度,在保证石油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建立更加完善的石油发展环境,以促进企业得到有效的合理化发展。并且要针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意识的集中优化,要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思想教育,其中包括工作廉政思想教育、工作警示教育、党风党纪指导教育以及示范標杆教育等,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教育结构,以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得到素质的优化提高。另一方面,相关管理人员要强化基础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在惩治和预防过程中起到重要的监管作用,利用相应的管理机制进行工作系统性和合理化的升级,并且在相应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强化不良行为的监办,在学习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工作能力。

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严格管理相应的纪检监察队伍,保证整体素质的有效提升。其一,要以法律和纪律为基本准绳,对于相应的工作规范严防死守,从根本上提升整体法纪意识和思维。其二,要以职业操作的准则,对于相应的问题敢于担当,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秉公执纪。其三,要以政策和业务为整体工作原则,在认真领会中央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理解和运用党纪条规、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真正实现整体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其四,要以立德廉为思想导向,在律己律人的基础上,实现整体工作的顺利推进。另外,在实际干部管理工作运行中,纪检监察系统要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真正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实施意见和相关纪律规定。

总而言之,企业要不断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集中了解相应项目的时代意义,并且石油企业的内部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优化自身的工作技能,提高相应的工作方法,进一步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作者单位:中石油西南油汽分公司)

(责任编辑:胡 正)

篇10: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报告

一、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自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以来,我一直没放松对业务理论的学习,我深知只有掌握了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在消防管理工作中得心应手,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本人多年来一直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深知“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含义。因此在工作中始终以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为重点,在实际工作中,严格监督各部门及全体员工不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不在人员密集场所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不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大功率电器;不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电线;及时修复损坏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及时维修过期灭火器,及时制定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三、注重消防投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培训教育

篇11:消防管理人员履职汇报11月份

消防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说明

一、对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

我行在4月份对全行的灭火器、消防栓、压力罐、排风口等消防设施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整改,确保消防设施无故障运行。

二、举办了一期消防培训

针对春季火灾多发的情况,我行后勤服务中心邀请乌鲁木齐消防宣教中心教官在4月份对全行职工进行了消防知识讲座。通过对全行职工及消防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行员工的“四个能力”及消防员的火灾处置能力。

述职人:***

篇12:个人履职情况报告

5月30日怀着激动、忐忑的心情,在毕主席、严主任的欢送下赴定州西履职。转眼间履职即将满月,现将一个月来的感想、感受汇报如下:

一、定州西人文环境

定州西站区由车务、工务、供电、电务、后勤、公安、列检、货运及三家联运合作单位共计359人组成,通过近一个月的观察、学习、交流,发现站区各单位之间相处非常的融洽,员工之间兄弟姐妹感情尽显,这使我对下一步工作的展开信心倍增。

1.人员结构分析

定州西站区自管员工179名,联合运输及外委180名。自管员工按性别分男职工157名,占比87%,女职工22名,占比13%,党员11名。按年龄结构分60、70年52人,占比29%;80年88人,占比51%;90年34人,占比20%。按用工形式分正式6名,占比6%;人事代理8名,占比4%;合同工167名,占比93%。按籍贯分河北151人,占比84%。按民族分汉族站97%,其他民族3%。通过分析得出,定州西站区是以男性为主,80后为生力军,合同工占主导,河北省本地人居多的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

2.服务结构分析

定州西站区集党建、工会、团建、食堂、招待所、房间维修、生活维修、给排水、供暖、车班、种养殖一体的业务繁杂,工作琐碎的集体。这就要求我们这个集体必须具备责任心强、心细、耐心、易沟通等一职多能服务人员,目前我们这个集体总体搭配较为合理,各自对分管的工作认真负责,四名女同志主攻党建、内务、食堂管理,五名男同志主攻维修、汽车、种养殖、给排水服务。

二、定州西党支部工作思路

站区党支部围绕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带领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安全生产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而展开工作。

第一,要坚守“战斗堡垒”政治定位。带领全体党员同志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新要求,坚持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定位不能偏,政治功能不能弱,战斗堡垒不能垮。

第二,要落实5项重点任务。“宣传党的主张”,就是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决议,特别是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使党的意志、党的声音、党的要求及时到达基层,变成党员、群众的行动和力量。“贯彻党的决定”,就是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办事,坚决执行上级和本级党组织决定及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带领基层治理”,就是要坚持政治领导、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中,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团结动员群众”,就是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倾力做好群众工作,在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疾苦和诉求,在服务群众中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在引领群众中成为“主心骨”和“领路人”。“推动安全生产发展”,就是要把基层党的建设融入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安全运输生产各项任务开展党的工作,不搞“两张皮”,以党的建设成效推动和保证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实落地,见到实效,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第三,要整体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新部署新要求,还必须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让党的旗帜在每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

三、站区规划

(一)办公楼

1.门口增设脚垫; 2.制作党员示范牌;

(二)宿舍楼 1.楼门口加脚垫

2.原派出所门口两边朝西外墙增设两个大型灯箱文化宣传牌

3.原工务楼道内墙增设家文化相关宣传灯箱文化宣传牌 4.门厅墙壁挂文明住宿公约

(三)招待所楼

1.一楼、食堂门口加脚垫;

2.超市门口上方加装0.5*10米的LED屏,用于站区各类安全生产宣传;

(四)新曲、定州东宿舍楼 1.门口加脚垫;

2.制作卫生责任区图上墙。

(五)推进明示化管理

1.食堂、招待所推进风险提示及明示化管理。

(六)党团活动室建设

1.大厅。中共一大至十九大历史; 2.收集站区近几年发展视频图片; 3.建设荣誉墙。

四、需分公司解决的问题

1.种植大棚翻修,目前大棚破损严重,急需整治,同时扩大大棚种植面积; 2.猪场供水水量较小,夏天炎热,供水不足无法满足猪场水冷降温效果,建议在猪场院内打一口井,满足猪场供水,大致费用1.8万元;

3.加快推进办公楼改造(延长)工程,解决目前会议室、办公室、库房紧张问题;

4.加快推进定州西水井改造,定州西、定州东污水改造项目(包括定州西招待所楼化粪池连通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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