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简称
阿里合同审核(共9篇)
篇1:阿里合同审核
郑州房阿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码: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屋产产权面积
平租给乙方。
2、甲方应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权利出租该房屋,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具体状况及其权属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租该房屋。
3、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出具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件留对方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办公
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装修期,此期间免租金,乙方承担水电物业费及其他装修费用。
3、起租日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
个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该房屋租金按
支付
提前
天支付下期房租。如乙方需提供租金税票,费用由
乙
方承担。
4、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将第一期租金及押金共计
元支付给甲方。乙方迟于前述时间支付该租赁物业租金及押金的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每天月租金3%的违约金。
5、乙方应按时以现金或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转账的方式支付租金,开户人:,开户行,账号。
第三条、房屋租赁相关费用
1、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宽带费、电话费、停车费、物业管理费(含公摊费用)
由
乙
方支付。
2、本合同一经签订,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都应承担对方的损失一个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于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保证所有房屋产权属清楚,无任何责任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4、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5、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的滞纳金。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权利及义务。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可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交纳房屋租金的,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交纳房屋租金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租赁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须将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押金、合同变更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租赁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在本合同到期时由甲方对出租房屋及所属设施检查无损,结算各种应缴纳费用后全额无息退给乙方。如甲方逾期退还租赁押金,则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的滞纳金。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乙方金额的违约金及损失费用,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4、凡在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出租房屋内部设施情况
1、甲方可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内部设施如下:
其他设施:。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之补充,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附件、空格所填写的文字与铅字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履行完毕时终止,乙方将房屋返还甲方。
补充说明:
1.2.3.甲方:
乙方:
见证人:
代理人:
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篇2:阿里合同审核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二Ο一二年六月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执行。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3、《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第二条: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国家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要求对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取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验收合格评审。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1、费用
经双方协商,清洁生产审核费用共计元整
(¥.00元,包括审核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等)。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清洁生产审核费计(¥.00元,其中¥.00元作为定金,合同正常覆行定金作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及批复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整(¥元)。
(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出具相应金额发票。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下列账户信息资料,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所需的资料。如生产工艺路线及说明、主要生产设备的型号和规格、生产状况、原辅材料消耗、现有的节能减排措施、现有监测资料、生产管理制度等。
(2)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要求,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
(3)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所需有关文件和资料(详见资料清单),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负责。超过规定时间3日以上,乙方向甲方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时间顺延。
(4)甲方各级领导及员工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方案实施后的评估工作。如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工作而导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乙方有权利停止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收齐资料后,在甲方生产企业满足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情况下,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技术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在年月日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乙方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使其符合《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并达到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报告文本 4 份。
3、共同责任
合同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文本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1、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甲方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由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所签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3:合同审核和管理的关键
一、合同的审核
合同的审核大体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1. 审核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核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 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对这类组织, 主要审核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3) 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自然人的自然状况的了解, 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自然人是代理人身份, 应主要审核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其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4) 对于特殊行业的当事人资格审查。从事一些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 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比如:矿用乳化炸药及雷管必须有相关权威机关颁发的民爆器材的生产企业证照。
2. 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当事人订立合同,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的形式应当符合要求。 (1) 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 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 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 (2) 要式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及借款合同 (自然人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企业来说, 合同一般都是比较重大、复杂的, 一般也不是即时清结的, 所以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3. 审核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企业签订合同, 总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但是, 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才能依法实现自己的目的。如果合同违法, 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不但不能达到签订合同的预期目的, 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 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是企业合同审查中最重要的内容。进行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 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几种情况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况, 也是企业签订合同中经常会发生的情况。
4. 审核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1) 审查合同项目是否需要经过上级批准或列入资金计划; (2) 重大采购和基本建设合同是否经过招投标程序; (3) 审核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签名或印章上的企业名称是否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一致;签字人是否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二、合同的管理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 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 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 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 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
1. 设立企业法律顾问机构, 归口管理合同。
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 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 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 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 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 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 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 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 所以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
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 首先要从完善制度人手, 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 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 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 法人授权委托办法, 合同示范文本管理, 合同专用章管理, 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 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 合同管理人员培训, 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 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 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 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 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 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 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 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
4. 重大合同审查和管理。
把合同分类, 将重大合同审查和管理作为重点。一般地说, 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有:合作协议、企业购并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金额巨大的买卖合同等, 由于这些合同涉及到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 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 一定要把这些合同挑出来, 作为合同的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 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 都应有法律顾问部门的主要人员的参与, 严格管理和控制, 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5. 履行监督管理。
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 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所以;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 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 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 排除阻碍, 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 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 法律顾问部门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 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 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综上所述, 合同审核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 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 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 将对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参考文献
[1].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分册.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洪彬, 李少璧.常用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4
篇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核措施探析
关键词: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审核;审核要点.注重合同管理
一。建设施工合同审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管理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控制工程造价及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关键。一份质量低劣的施工合同不仅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起到控制造价的作用。而且会影响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不能顺利进行。造成结算久拖不结、甚至出现诉讼的现象。因此,作为合同双方都应该非常重视合同的订立,严格审核合同,确保合同质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企业合同实务中常见的一类合同。通过审查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首先,将合同文本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分解开来,逐条研究各项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涉及到工程技术尤其是影响到切身利益的条款要逐字逐句进行推敲,并审查合同条款的表达是否清楚,如有含糊不清之处则要在标前会议上或正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同时予以明确。
其次,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来对照该合同文本,审查是否缺少一些必要的合同条款。再次,审查合同的合法性。通过审查,可以分析评价每一个合同条文执行后的法律后果将会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为报价策略的制定提供基础资料,为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提供决策依据。最后,通过审查,可以发现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之处,即不同条款对同一具体问题的规定或要求不相一致;还可以发现对承包人不利或有害的条款,如单方不平等条款等;另外还能发现一些隐含着较大风险但含糊不清或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条款。所有这些,投标者均应向发包人提出,要求解释或澄清。对一些重大的工程项目或合同关系和合同文本复杂的工程,投标单位应将合同审查的结果聘请有关法律顾问和合同专家进行审核,以避免或减少相应的风险,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
二.合同审核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时间点
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严谨性是合同履行顺利的保障。合同审查时。要注意: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经济法规等国家规定要求;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相一致:合同中是否对责任和奖罚作了明确规定等。对一些重大的工程项目或合同关系和合同文本很复杂的工程,应将合同审查的结果聘请有关法律顾问和合同专家进行审核。以避免或减少相应的风险.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阶段。由于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这时的合同法律风险具有可控性.法律风险发生原因、产生结果都具有约定性.并且有法律条文的指导,因而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和可控性。这样就可以把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或从源头上消除隐患,真正傲到合同风险的事前防范。
(2)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
目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普遍采用(G 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协议书》明确了双方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通用条款》具有通用性,基本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必要的修改与补充,其与《通用条款》相对应,多为空格形式,需双方协商完成,更好地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双方的统一意志。附件对双方的某项义务以确定格式予以明确,便于实际T作中执行与管理。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的[19991313号修订后的(GF 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结合我国建筑业开放改革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的,有较强的操作性。使用这份文本,将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
(3)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招标程序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原国家计委明确了大型基础设施施工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即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由此看来.招投标工作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前置程序,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性的大前提,如果程序违法,必将导致合同本身的违法。
三.加强审核的几点措施建议
(1)合同文件及相关条款审核
在施工合同的基础上编制,并以合同条文为根据,所以结算的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因此,首先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文件及在施工过程中签证及会议纪要等补充资料,重点要对合同文件中一些模棱两可的内容进行仔细斟酌,正确理解并且把握原意,若发现合同中存在漏洞,要与施工单位进行认真研究。
(2)注重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履行效果
合同的履行过程实际就是一个造价控制和确定的过程.所以把好合同的履行关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很重要的关口之一。而合同的履行主要是依托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他们开展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施工合同。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商依据施工合同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控制工程造价,对于工程的变更、现场签证、索赔事项及违约责任等处理均必须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造价工程师受发包商委托。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及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有效凭据代表发包商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对工程的计量和计价的依据以及要求、处理程序等都必须依据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是代表发包商行使职权。根据规定,对因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造成的失误或过错应由发包商来承担。怎样让他们代替发包商把好合同履行关呢?这就需要发包商在监理合同与咨询合同中对其失误和过错的责任追究条款一定要明确,以促使其履行职责,更好地保护发包商利益。
(3)采取积极措施。弥补合同缺陷
合同制订后,在履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并主动协商予以明确.双方通过协商形成的会议纪要,或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通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比在结算时协商要容易得多。比如:对工程的包干范围“清单范围内总价包干”、“图纸清单范围内总价包干”。这两种均可以理解为清单范围内总价包干。当清单工程量小于图纸工程量时.承包商会以“招标人未提供足够时间,复核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从而提出索赔。但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共同协商及时解决.会有较好的效果。
结语
篇5:采购合同审核
采购人员作为公司采购合同制订、审查、管理的负责人,如果合同出现问题,采购人员难辞其咎。虽然是这样,但是公司的采购合同里面很多的仪器、模具、数据等,如果不是专业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要签订的合同的标的是什么模样,不可能在合同里写出这些设备的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了,所以采购合同的采购部门要与法律顾问密切配合共同担当起抵制采购合同风险的责任。
一般合同主要包含以下要素:
1、主体,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合同解除、中止、终止,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法。而法律顾问主要的审查任务应该是:
1、主体,2、合同解除、中止、终止,3、违约责任,4、争议解决方法,以及合同其它风险的防范如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标的物灭失风险问题。像标的、数量、质量等一般应属采购所要审查事项,因为标的的规格、数量是比较专业和细致的,法律顾问接触的机会少,不够专业,如果由法律顾问来审查的话,可以说是外行人审查内行人的东西,吃亏的可能性极大。由公司采购审查对方的货物,则有利于工作效能的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交易风险。
审查合同的一些技术:
一、合同主体
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进行黄金交易。还有就是要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
三、数量
只有公司同意,买多少对我们法律顾问来说都没什么关系。
四、质量
质量是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采购合同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我审核合同时,关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质量问题。因为公司采购部门一般是独立的(即先由申请部门向上一级申请采购,待批下来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因此采购部门给过来的合同对标的质量只是一笔带过,而且连验收标准也是模糊不清。
对于采购合同来说,一般都应该由申请采购部门提出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
五、价款
价款并不是法律顾问应该关心的问题,但是合同上我们应该记得价款得大写。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这部分只要注意到合约里面有规定就可以了,一般采购部门会提供。
七、合同解除、中止、终止
这里面主要是注意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以及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或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如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送货就得赔偿总货款的1%,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九、争议解决方法
这里面只要注意管辖法院,采购合约,如果是采购方一般都会要求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这个主要是看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而定。当然绝对不能既选择仲裁又选择法院,也不能在选择仲裁时所选择的仲裁不是唯一的。
十、其它事项
采购合同里面还有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如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时间、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以及关于知识产权等问题。
当然合同用语也是一个应该注意的问题,总不能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出现岐义连连模糊不清的语句,那就太不应该了,一般来说应该使用简短的语句,不要用长句。如果用长句就必须紧扣语法。篇二:采购合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采购合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摘要:合同在物资采购等所有经济活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因此,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尤为重要。【合同审查】谈采购合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自年初以来,全国烟草行业按照国家局“三项检查”工作的部署,本着“查改并举、完善制度”的原则,从“制度、决策、运作、监督”的四个环节入手,开展了轰轰烈烈、扎扎实实的“三项检查”自查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对物资采购合同审查方面,很多单位不了解合同由谁来审查、审查哪些内容以及怎样审查等,今天笔者和大家共同来探讨一下。大家知道,合同在物资采购等所有经济活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因此,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尤为重要。合同审查的主体
由法规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对物资采购项目合同进行审核把关。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项目决策依据。包括决定采购项目的上级批复;党组(党委)会议、局长(总经理)办公会议、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审查项目招投标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烟草行业招投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国烟监[2008]127号),法规部门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法规部门重点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核把关。一是审查招投标手续是否完备。二是审查投标企业资格。三是招投标的法律程序。四是审查评标是否严格按招标文件评审。对招标准备阶段的监督。项目的审批是否按照程序经相关会议研究决定;采购项目是否经过审批,经费是否列入预算;招标形式是否与批准确定的形式相符;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经过比选等必要的程序;招标文件及其评分细则是否含有刻意设定的不合理排他条款,是否经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招标文件及其评分细则是否按程序进行研究并经过立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对外发布前是否经过了立项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对招标项目编制的工程概算,是否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且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论证和评估;属于基建技改项目的,招标文件是否约定双方要建立共管帐户、履约保证金,以及明确材料共管机制。对开标阶段的监督。拟定的开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是否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终止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时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按照程序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宣读有关内容。
对评标阶段的监督。评标委员会是否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是否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是否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是否严肃评标纪律,实行封闭式评标,确保评标过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是否出具评标报告和明确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对中标阶段的监督。项目实施机构是否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项目实施机构是否按照招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是否与中标人签订廉政责任书。
审查项目合同草案内容。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
对当事人资格审查。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担保时,还应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首先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最后,保证人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最后审查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
对于特殊行业的当事人。比如从事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等,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在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时候,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的形式应当符合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例如《合同法》、《担保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及借贷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应采用书面形式,定金以书面形式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几种情况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是烟草企业签订合同中经常会发生的情况。合同审查的方法 送交。采购项目对外签订合同前,先由需求部门与外部供应商协商合同内容;合同正式签署前,需求部门必须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交法规部门审查。
审查。法规部门对项目合同草案进行审查或委托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由法规部门直接审查的合同,法规部门出具《项目合同草案审查意见书》(附表),详细注明合同草案中违法违规或不利于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的条款并提出修改意见,送达需求部门;由法规部门委托公司法律顾问审查的合同,法规部门根据公司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出具《项目合同草案审查意见书》,并将《法律意见书》附后,送达需求部门修改。需求部门按照《项目合同草案审查意见书》载明的意见,对项目合同草案进行修改。
审核。需求部门修改后送交法规部门审核签字。法规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对采购与投资项目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备案。法规部门对项目合同草案审查的相关资料以及审核签字后的项目合同草案备案保存。合同审查流程图
篇6:合同审核要点简析
集团领导及各会签部门:
我方将与XX(单位)签订《XXX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合同标的额为。该合同为对方出具的合同文本,经我单位(部门)与对方协商确定,我方不能对合同条款进行修订。
特此说明。
公司(部门)名称
(盖章/领导签字)
篇7:代理合同审核要点
一、代理方式
独家代理的,甲方自行销售及委托第三方销售的均视为我方业绩,并结算佣金;联合代理销售的,业绩归属及确认的流程是否有,表述是否清晰。
二、代理期限
方案
1、签约代理合同:
⑴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⑵ 本合同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方案
2、“本合同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代销售房源销售完毕止。”(对于甲方诚信度较高,预期效益较高的项目)方案
3、与项目销售证件挂钩表达方式:
⑴本合同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张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 个月止。
⑵本合同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第一张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 个月止。
方案
4、与项目开盘挂钩表达方式:(开盘条件:可售房源已取得本项目预售/销售许可证并完成相应的网上申请手续、销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简称,下同)文本经甲方确定、甲方已落实按揭银行、销售价格和优惠原则已确定,可售房源在媒体广告正式公布对外销售之日,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之日为开盘日期。本项目开盘日期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⑴本合同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第一批房源开盘之日起 个月止。
⑵本合同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批房源开盘之日起 个月止。
三、有考核的,销售成功业绩计算标准应当明确并与佣金结算标准区分,计算销售率的,应当明确销售率的概念,计算依据是面积还是套数;分批次开盘并考核的应当双方确认批次房源与批次开盘日期。
方案1:房屋的销售以套为出售单位。购房者签署销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后,该套房屋视为成功销售计入销售业绩。
方案2:购房者非贷款形式支付房款的,则以购房者签署销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视为该房屋销售成功计入销售业绩。
购房者贷款形式支付房款的,则以该套房屋签订销售合同、支付了首期房价款且该套房屋贷款资料收齐后7日视为该房屋销售成功计入销售业绩。方案3:购房者非贷款形式支付房款的,则以购房者签署销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视为该房屋销售成功计入销售业绩。
购房者贷款形式支付房款的,则以该套房屋签订销售合同、支付了首期房价款且该套房屋贷款银行审批通过之日视为该房屋销售成功计入销售业绩。
四、佣金结算
按照具体支付方式,明确具体的结算支付日期,切忌仅约定“在……后支付”,没有具体日期。如每个月(或季度、或达到一定条件之日起)的第★日前由乙方向甲方送交上个月(季度或期)已销售成交的房屋清单明细表和请佣表,甲方应乙方送交请佣表后★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季度或期)佣金。★ 如佣金按照销售业绩需要补差的,应当在条件具备后及时补差,补差的日期也应当明确具体。各档之前不应当有空档。如约定销售率在0-30%、31%-60%,61%-90%如何结算,导致30%-31%、60%-61%之间出现空挡,约定不明确。★ ★ 如每期佣金结算非全额,留存部分至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交房才结算的,须明确在届满后或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后几日内支付。如有溢价的,应当明确具体结算条件及日期
补充特殊情况下佣金结算:
☆甲方或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同意客户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或延期办理贷款或合同签约时未撤销在建工程抵押的,则以首付款到帐且销售合同签约视为该套已房屋销售成功并结算佣金。
☆若由于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拒绝按确认的商品房认购合同或销售合同样本与购房者签订合同)造成购房者无法签订销售合同、无法收取首期房款、无法办理预告登记、抵押登记或者同意退房的,则该房屋视为乙方已成功销售并结算佣金。
☆甲方关系客户或甲方自行销售的是否计算我方业绩,是否结算我方佣金,该部分房源是否须控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按照面积还是套数应当明确),否则超出范围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我方佣金都应当明确。有团购的应当明确概念及比例,以及佣金结算比例。
☆如代理合同提前终止或者解除的,应当在合同提前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支付我方应得补差佣金及留存的佣金。
五、费用承担
售楼处(含外接待中心)和样板房的装修及日常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电话、网络、保安保洁、绿化等)和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等(包括本项目销售中投入的媒体广告、楼书、售楼处装饰及家具、保安保洁保绿、现场气氛营造、DM单制作、电视CF制作、房展会展览费用、销售道具制作费用、整体和单体建筑模型、效果图、灯箱广告、看板、房型家配图、引导旗、横幅、小区围墙广告、工地环境美化和造景等及相应的广告宣传活动)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保证金
1、建议尽量不要约定有保证金,除非该项目收益高、开发商诚信好,且取得是独家代理。尤其是结算佣金时非全额结算,留存一部分至房屋交付的项目或者是达到一定考核指标才进行佣金结算的项目,更加不应当提供保证金。
2、保证金返还时间:本项目完成一定销售目标之日起或乙方不再进行本项目销售代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条件先成就之日为准)。如甲方逾期返还保证金,甲方除应返还保证金外,还应承担到期应还保证金的日万分之五滞纳金。
3、保证金的扣除条件尽量要客观、量化。
七、责任承担
1、涉及到房屋建设和销售的合法性,工程施工、工程进度、房屋质量、房屋产权、房屋交付、装修标准,交房期限,配套设施等方面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房屋销售行为方面(接待方式、方法、态度)引起之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佣金,每逾期一天,按到期应付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则乙方有权撤场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还应当承担乙方的前期投入成本。
篇8:论合同审核要点与风险规避
关键词:审核要点,合同主体违约责任,风险规避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相互之间交易的不断增多, 签订合同成为人们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合同是一纸契约, 签订之后, 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一旦一方当事人违约, 在诉讼、仲裁等法律救济过程中, 合同也是最重要、最有力的证据和判决依据。那么通过合同审核来规避风险, 即如何通过合同条款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就显得格外重要。企业作为最主要的合同主体, 合同的草拟与审核自然也就成为企业法务人员的核心工作。草拟与审核的标准是相同的, 不同的只是工作方式。由于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同, 业务合同的性质也就不同, 合同审核的标准自然也会有一定的差异。但是有一些审核的要点是各类合同共通的, 这些也正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
一、合同的主体
合同的主体也就是合同的当事人, 这是每个合同的必备条款。对此我们审核的重点是主体的合法性。一方面是要检查合同主体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这点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交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如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来进行验证, 营业执照要求在有效的营业期限、营业范围内, 要有最新的年检记录。如果有一方主体是自然人, 则最好要求其提供身份证、租赁协议等文件并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是要检查签约主体是否真实, 即是否存在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形, 这就要保证合同上所加盖的公章与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保持一致, 以降低仿冒的可能性。如果是代理人签约的, 应要求对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以防止出现无权代理的情形。
二、合同的标的
合同中对于标的的描述切忌模糊不清, 要做到准确、清晰、简练, 使任何人看到合同条款就可以确切的知道交易的标的是什么。如果标的是货物, 要写明货物的名称、数量、品牌、规格等;如果标的是服务要明确具体的服务时间、种类、对象、标准等。总之, 要尽量避免产生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形。
三、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也是最重要的条款, 是审核的重中之重。第一, 要看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合同中是否包含格式条款、加重我方义务或排除我方主要权利的条款;第二, 涉及我方责任的条款, 要拒绝承担“一切责任、全部损失、间接损失”, 而只承担“相关责任、直接损失”, 否则我们要承担的风险就会过大;第三, 如果合同中出现类似“我方作出某种决定或改变须经对方同意”的条款一定要拒绝, 此类条款会使企业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
四、价格及支付条款
大部分合同中都包含价格条款, 价格的高低应该是业务部掌握的, 不属于法务部的工作范围, 但是支付条款却是应该认真审核的。一是要把握好支付的条件与时间, 应以降低公司的付款风险为原则, 这方面可以向业务部或者财务部咨询一下, 了解公司的规定;二是要求对方开具同等数额的正规发票。
五、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是审核的又一个重点, 因为这不仅是法律救济的重要依据, 更是我们规避自身风险的必要手段。一方面要明确哪些情况构成违约, 详尽列明对方可能的违约情况;另一方面要明确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设置要适当, 不能过低, 否则起不到防止违约的目的, 但是也不能过高, 太高的话经对方要求, 法院也会视情况相应的减少, 所以要把握好这个度。
六、争议解决机制条款
法律赋予了当事人选择争议解决机制的权利, 我们就要利用好这个权力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因为履行合同导致的纠纷, 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既可以选择诉讼也可以选择仲裁。选择何种方式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选择何处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选择己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但可以省时省钱, 而且寻找法律帮助也比较方便, 所以我们应积极争取。但是如果对方也很坚持选择他们所在地的解决机构, 则为了达到合作的目的也可以选择折中的办法, 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七、合同中重要词汇的审查
合同是一种书面的形式, 也是比较严谨的交流方式。作为一份专业的合同, 要避免在合同中使用模糊不清的、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 如合理的、巨大的、大约等词汇。而要把重要的条款如价格、时间、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尽可能的量化, 用一个确切的数字来表示, 这样既方便于合同的履行, 也有利于违约责任的判断与救济, 更能凸显法务工作的严谨。
规避法律风险是合同审核的主要目的。要规避法律风险就要保证所签署的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真实、有效, 防止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变更。首先, 了解合同签订的背景、目的以及对方的履约能力等, 以合理判断该合同被实际履行的可能性。如果对方的违约风险较大, 则在具体条款的把握上要更加严格。其次, 应当熟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避免因合同中出现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条款而导致合同无效。如果合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或是不太熟悉的比较冷僻的法规, 则需提前查阅相关资料。最后, 逐一阅读合同条款, 按照上述审核要点草拟或修改合同, 以使风险降到最低,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合同审核的目的, 维护企业的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1]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篇9:阿里合同审核
【关键词】合同审核;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作为桥梁和纽带的合同,在企业从事经济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它区别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是一种受法律规范调整的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很多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问题。因此,有必要成立法律顾问部门,规范合同管理和审核。笔者一直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根据自身经验,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合同的审核和管理:
一、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成立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规范的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是合同管理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企业通过健全规范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从而达到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管理层次清晰,程序规范合理,有效控制合同自签订、履行、直至纠纷处理等全过程。为有效规避各种因合同带来的风险,还必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负有法律保障、全程管控的职责。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核、会签、登记、备案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归档制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制度等。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和责任应重点考虑以下两点:
一是对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保存与管理。根据我国目前对企业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相关管理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保存与管理必须专人负责,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禁止用企业公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笔者所在单位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禁止用公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笔者所在单位就制定了《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办法》包括授权委托内容、流程、权限等细则,还明确了办理授权委托书的程序:即申请人按照规定填写《授权委托书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制作授权委托书,并附《授权委托书申请表》呈报法定代表人签发。通过这种方式,较好的防范了法律风险。
二、严格管理控制重要合同,审核主要内容和条款,有的放矢防范风险
一要严格管理控制重要合同。企业的重要合同主要有:合作发展合同、金额巨大的购销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等。作为涉及到企业重要经济利益的企业重要合同,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必要把这些合同同其它合同区分开来。一般地说,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必须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合同起草、修改、签订、履行或变更直至合同解除、纠纷处理全程参与。通过对重要合同严格管理和控制,防范合同纠纷的产生,有效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要对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进行审核。审核合同应当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条款作主要审核。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要履行的标的物;标的物数量、质量;标的物价款或者需要支付的报酬;履行期限、履行的地点和履行的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在审核合同的过程中,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条款必须作为要点:
一是对合同当事人的审查,包括当事人身份、资格标准和履约能力。这是合同审核中最先要考虑的事项,也是预防合同诈骗最有力的方法之一。
二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约定违约责任是保障守约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约定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那么,一旦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将很难认定,守约方也很难直接向合同相对方进行索赔。简洁有效的方式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及其计算方法。
三是对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确定。一旦合同发生争议,采用什么方式来解决争议纠纷尤为重要。目前解决合同争议纠纷的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若调解不成功,则只能采取仲裁或诉讼。笔者建议在合同中,应尽可能选择在企业本地诉讼或者仲裁。
三、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在合同签订后继续风险防范
一要重点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期限。合同法中明确有很多法定权的行使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其行使权自然丧失。故这些行使期限的规定,对企业履行合同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企业法律顾问要定期查阅和审核备案合同。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同时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补救。
二要妥善保存合同原件。合同原件既是合同履行的文本依据,又是纠纷处理的最原始、直接、有力的证据。特别许多合同是保密合同,涉及到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因此,此类合同保管十分重要。至于合同原件保管期限的长短,笔者以为越长越好。最短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不应少于2年。有些重要的工程类合同、融资类合同、担保类合同保管期限最低应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
三要履行监督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全程监管。通过全程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影响合同履行的原因,随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防止违约情况发生。此外,企业法律顾问还需与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总之,我们必须加强合同审核管理,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水平。通过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审核,加强事后的监督等,将事后“灭火”变为事前“防火”,为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做到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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