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复(精选6篇)
篇1:土壤修复
土壤修复必读丨2017及2018年土壤修复政策动态、热点技
术、市场空间...2017年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评述和2018年发展展望
一、2017年行业评述
1、主要政策我国环境管理工作从以控制环境污染为目标导向,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转变,为适应这一转变,满足新的环境管理需求,环境修复领域响应“土十条”要求,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法规意见,不仅对产业发展影响重大,其历史意义更为深远。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于2017年7月1日施行,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回收和变更为规定用途地块的土壤环境管理,首次为污染地块管理建章立制。该办法明确了各方责任,清晰了管理程序,为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支撑。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于2017年11月1日施行,从土壤污染防治、调查与监测、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农用地土壤环境做出具体规定。其中提出由环保部同农业部等部门建立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立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组织实施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该管理办法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对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于2017年12月17日完成第一次征求意见,这一办法主要针对正在生产运行中的工矿企业开展土壤环境管理,作为对《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将使工矿用地这个广大领域的土壤环境管理有章可循。
《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于2017年12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不但填补了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特别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律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更有利于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以遏制当前土壤环境恶化的趋势,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添砖加瓦。此外,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发布《2017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工作技术指南》(2017年9月4日)等一系列政府部门的规划、指南等,从具体工作角度规范了修复行业的发展。
2、行业发展
土壤修复作为较大气和污水治理相对落后的环保细分领域,目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随着“土十条”的发布,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起草和制定,我国有望在未来几年内陆续出台土壤修复相关法规政策,完善土壤修复法律体系,为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提供更加详细的指导意见,助力土壤修复行业的有序发展,土壤修复行业将步入成长期。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5亿元。除了国家资金投入之外,随着《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地方和企业的投入也在增加。据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网等公开途径统计,2017年我国公开招标的场地调查与评价类项目约3亿,场地修复类工程项目约50亿,农田类修复项目约10亿,矿山修复类项目(含废渣处置)约35亿。
行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业标准体系不健全。
相关标准的制定滞后于行业的发展,已有的标准一方面呈碎片化,不够系统;另一方面可操作性差,无法有效指导、规范行业发展。现有取样方法采集的样品代表性不足,造成修复行业先天性基础不牢;场地调查与工程修复存在脱节,咨询单位与修复企业各管一段,信息流不畅,技术文件的表达需要统一的规范。
2)土壤污染修复设备化、规模化、产业化研究滞后。污染土壤关键修复装备严重不足,很多关键设备和修复药剂依赖进口,从而制约了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具体来讲,在快速检测方面,污染现场的便携式快速检测仪器主要依赖进口,国产仪器的精度、适用性及可靠性有待提高;关键装备方面,土壤淋洗、热脱附等装备在国家科研课题的支持下已获得应用案例,但设备的模块化、智能化、集成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工程应用方面,缺乏规模化应用及产业化运作的技术支撑。
3)商业模式不成熟,盈利模式不清晰,修复资金缺口很大。场地修复资金需求量大,已实施的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中,大部分是由地产驱动,少数是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土十条》中明确提出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股票,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3、热点技术
2017年具有显著应用进展的修复技术有土壤淋洗、热处理、原位还原稳定化、植物修复等。土壤淋洗作为一项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可实现对污染土壤的减量化、对污染物的浓缩化,降低了后续处理工艺的负荷和工程成本,目前该技术在越来越多的项目上得到应用,并在集成化、模块化方面取得很大进展。热处理技术应用方面,以热传导(电加热、燃气加热)技术、电阻加热技术为代表的原位热脱附技术陆续在国内落地。有别于国外在小规模的污染源区域采用原位加热技术,国内更多的是应用在大型场地上,由于受能源供应(外线电力负荷限制、燃气供应限制)、项目工期、水文地质条件、二次污染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其在大型场地上的应用需要严格论证;在过程模拟、参数控制、尾水尾气处理等方面仍较多依托于国外技术支持。异位热脱附工艺在焦化、农药类场地上得到更多的应用,第一个处理Hg污染土壤的间接热脱附项目开始实施。原位还原技术在氯代烃污染场地及六价铬污染场地进一步得到验证。植物修复在农田、矿山治理领域开展多项示范应用,被视为未来5~10年最具发展潜力的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
除工程应用外,17年在技术研发领域也涌现出一批研究前沿的修复成果。如,周东美等开发了“微纳米零价铁高效活化过硫酸盐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技术”,已成功开展了修复示范工程。陈梦舫等提出了以纳米零价铁-生物炭复合材料原位注射修复地下水氯代烃污染的技术,并成功实施了新型地下水渗透式化学反应屏障示范工程。“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先生继“海水稻”技术后又获得了一项重大突破成果—水稻亲本去镉技术。与传统植物修复不同,水稻亲本去镉技术通过基因工程从根本上解决了水稻富集镉的本性,未来将对镉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带来较大冲击。
二、2018年发展展望
1、政策方面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法》有望正式出台,这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内“基本法”的出台将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也将在18年实施。开年之时环境保护税法的正式实施为2018年环保行业的稳步发展保驾护航,将税收全部留给地方财政的规定会大力调动起地方治污的积极性。标准和规范方面:2018年,《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将颁布实施,为全国土壤环境管理和修复提供了重要依据,必将促进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8年1月1日实施,增加了采样布点密度,保证了地块调查的资金投入,提高了地块调查和修复的精度。
2、市场方面展望
配合上述法规的实施,随着2018年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网络,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三大基柱”确立,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步入正轨。
《土十条的》提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明确规定调查制度和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的监测要求等。这些任务将有力地推动2018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估和土壤污染防治咨询服务、装备药剂生产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污染调查和评估的潜在污染场地数量及调查强度会大幅度增加,分析检测、调查评估市场规模将会成倍增长,从业单位的数量将会明显增长,成为环境检测和咨询主要行业之一。我国钢铁和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及环保监管不断强化将陆续关闭和搬迁,2018年污染场地的修复工程市场预计能够达到200亿元规模,上亿元的单体修复工程明显增加,将呈现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协同实施、土壤与地下水共治、土壤修复与生态恢复协同实施、固废治理与场地修复协同实施及土壤与河道底泥共同修复治理的特点。在产企业的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将会出现市场端倪,成为新的市场成长领域。2018年,龙头和骨干修复企业有所壮大,技术、装备和修复材料提供商实力会明显增强。
我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现状总体不容乐观,局部形式比较严峻。根据土十条要求,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结合市场调研,假设每亩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费用以1000元预测,则将形成约100亿元的治理修复市场空间,预计2018年将达到30亿的规模。
3、技术方面展望
随着近年来土壤修复技术研发、引进和应用,土壤修复的技术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有机污染场地将以原位/异位热脱附、水泥窑共处置、常温解吸、化学氧化等技术为主,大型污染场地采用原地修复的模式会越来越多,采用原位处理技术的工程继续增加。2018年,原位热处理技术及其尾气治理技术在工程应用中得到完善,国产化程度提升,工程单体规模名列世界前茅;异位热脱附设备的节能和尾气处理技术逐渐成熟,控制系统逐步完善,设备的集成化、模块化得到重视。重金属污染土壤仍以阻隔填埋和固化稳定化为主要技术手段,为了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土壤淋洗技术应用继续增加,淋洗设备更加集成和自动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固化稳定化药剂将根据场地和污染物情况采用定制化的加工方式,配合高精度的混合搅拌设备,固化稳定化修复将更精准有效。
通过对2017年修复技术的应用及发展状况进行分析,预测2018年及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从单纯追求效果向追求绿色、安全、可持续修复,从单项修复技术向耦合的综合修复技术,从服务于单种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复合污染土壤的组合式修复技术的过渡。在工程修复领域,绿色修复功能材料、集成智能装备等将成为企业加速布局的重点。工程风险控制和修复的耦合技术越来越受重视。“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科技专项于2018年启动,支持场地土壤污染形成机制、监测预警、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安全利用等技术、材料和装备创新研发与典型示范,形成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系统解决技术方案与产业化模式。此外,一批基于互联网、智能传感器和检测的土壤污染诊断、空间数据分析管理和远程智能控制修复创新技术和团队将应运而生,必将在不久的将来引发产业的巨大变革。
篇2:土壤修复
土壤肥力修复有机技术
现在的农业种植,投入了大量的农药化肥,严重破坏了土壤良性再循环系统,每年投入的化肥越多,土壤肥力下降的也厉害,如何进行土壤费力修复,是需要有机技术来改良的!
1、有机技术之——增施有机肥
通过施用人、畜的粪、尿肥及堆肥、沤肥、绿肥等有机质含量高的农肥来增加和保持土壤有机肥含量,有条件的地方可大量施肥(河泥、草炭等),对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明显作用。
2、有机技术之——秸秆还田
秸秆还田是改良土壤,增加土壤生产能力的有效措施。一种是秸秆经过堆沤后施入土壤,另一种是在作物收获后,把秸秆切碎撒在地表后用犁翻压,直接还田,这样能够改善土壤的物理性质,促进土壤团粒结构形成,增加透气、透水、保肥能力,从而提高土壤肥力。
3、有机技术之——合理实行倒茬轮作
根据不同作物的特性,安排适宜的轮作顺序,并适当增加豆科作物种植面积,尽量减少重茬和迎茬面积。在轮作过程中三年左右种一茬豆科作物可增加土壤中氮素含量,同时豆科绿肥作物经翻压入土后,大量的根、茎、叶能够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性质,提高土壤肥力。比如玉米对前茬作物要求不严格,但以豆科为最好。玉米耐短期连作,但为了获得较高产量,必须要增加投入肥量。玉米地杂草较少,是多种作物的良好前茬。
篇3:土壤修复肥力激活
生态周刊从本期开始推出“生态修复,靓丽金秋”专栏,聚焦土壤、矿山、湿地、森林、江河等方面的生态修复,采访报道各领域典型案例。期待您的关注。
9月13日,8省30位农业专家汇集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其中包括8省土壤肥料站的站长。他们要在这片粮区腹地,对一项持续多年的化肥减量实验实地观摩,实地测产,完成成果评价。农业部全国农技推广中心耕地质量检测处处长李荣拔出长在实验地块和一般地块的两株大豆。一株根须直扎向下,能数出50多个有效根瘤菌。一株根须横向生长,20多个根瘤菌,抠开还是烂的。
根瘤菌可以帮大豆从空气中固氮,促进生长。因此,根瘤菌的成活度,是衡量豆科植物生长健康状况的一个指标。
李荣索性让把地块挖开看看。改良过后的土地显得松软,人称“海绵土”,而长期施用化肥的土壤坚瓷,群众说这叫“千层饼”。大家这才明白:“根扎不下去,怪不得横着长。”实验地块施的是“炭吸附聚谷氨酸有机水溶肥”,在化肥减量、土壤改良方面成效明显,已经过12省64个区域1000多万亩的应用检验。
9月底,周口西华正值玉米、大豆秋收时节,种粮大户曹自堂却不着急。9月13日农业部全国农技推广中心组织来观摩的,就有他改良后的土地。他是全国种粮大户,自己配备有喷洒无人机、自走喷雾机等“高大上”设备。别人的地里,机器忙着收割,曹自堂要再等一周。
和周围地块不同,曹自堂修复后的地块植株并没有干枯,而是保持着绿色活秆成熟状态。“土地营养足,生命力强,不收割它还在灌浆,还能增产。”曹自堂说,“前几年庄稼特别容易旱,得反复浇水。后来才知道是土壤板结了,植物根系扎不深,发不开。”
拔出曹自堂的玉米对照,根明显粗壮,散开一大把,牢牢抓住土。土地板结,肉眼不太容易看出,植物却感受明显。去年,西华县请他试点,喷洒一种名叫“炭吸附聚谷氨酸”的水溶有机肥料,同时大量减少化肥,他不愿冒此风险。最后管农业的副县长承诺包赔损失,他才试了几个地块。今年,他一声不吭把能拿到的聚谷氨酸全部用到地里,连对比田都不愿意留。
配合密植、良种等方法,别人每亩打400斤大豆,他改良后的地打700斤,别人每亩打700斤玉米,他打了1400斤。玉米每亩原来用100多斤化肥,今年降到60斤。山西、湖北的种植大户都来取经。
“今年传粉期遭热害,天气极端,土地修复后的产量对比更强烈。正常年份我的田收成比板结土地超出30%,多打200多斤是有把握的,品质也更好。”曹自堂说。
在西华营镇来洼村,很多地块已持续修复5年。今年,崔金力家的大豆引来十里八乡的乡亲参观。沙土地没长出过这么好的豆子。9月22日开割,亩产超过400斤。但崔金力已经不惊奇了。4年前,修复后的土地第一次种麦,省农科院专家预估亩产1200斤,他不信。因为这里打麦从没论过斤,只论袋:一般亩产四五袋,大约500斤。结果令他记忆深刻,总计10亩4分地,打了12880斤。
说话间,一只豆虫爬到老崔身上。化肥农药用得多,田里虫子就不常见了。土地修复后,虫子回来了。老崔说,那些年,小麦出来青一片黄一片,找不到原因,就多撒化肥。后来才知道除草剂随雨水到洼处,就把小麦“烧”黄了。农民不知道、也不会为土壤“解毒”,只想着肥不够,最后出现恶性循环。
如今农民用来修复土壤的有机水溶肥料叫“奈安”,其发明人是位地道的农民:党永富。他今年50岁,把26年的心血花在守护土地上,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联合国国际生态生命科学院、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科学之星”勋章等荣誉。
在党永富看来,土地长期用化肥,就像人一味吃大鱼大肉,久了自然生病,血脂稠血压高,并发症全来了。化肥再多,土地还是饥饿,需要膳食平衡,有机质、矿物质不可或缺。
聚谷氨酸无毒、亲水、可以生物降解,作为土壤调节剂平衡酸碱、固化重金属,为肥料增效、为植物增产的效果已得到公认。党永富的科研成果,使聚谷氨酸生产成本明显降低,并在长期大量的实地验证中显现良好效果。
党永富挨过饿,他对粮食有着不一样的感情。
1989年,在家务农的他第一次用除草剂杀草丹,效果是惊人的,但庄稼在施药后经历了10到15天的抑制期,不长而且变黄,减产一到三成。从那茬庄稼收上来起,他就开始惦记着克服除草剂的副作用。
接下来几年,他常找些什么撒到地里,试着中和除草剂的危害。1995年,党永富跑到沈阳化工研究院,请陈昌教授帮他治除草剂副作用。陈昌教授建议不如顺应形势,开自己的除草剂工厂。1996年,工厂建成,党永富却断然把工厂关了,一滴除草剂都没产出来。因为他越考察越害怕,担心工厂会对当地造成严重污染。
无奈和感动之余,陈昌决定帮党永富建药厂。原料初具,陈昌却于1997年去世。但就是这堆原料和陈昌留下的提纯思路,成了党永富科研的起点。党永富开始了降解残留领域的“长征”。
到2003年,党永富完成主要降解剂的精准定量。之后,除草剂的危害在东北一些地方暴露。由于农民多年过量投放除草剂,很多地块成为“死地”,庄稼难以存活,群众称为“癌症田”。党永富带着产品到黑龙江绥化,当地植保站不信任:“德国公司都没治好,成本过高,你凭啥?”
老党凭的是效果,“癌症田”重新长出了玉米、大豆。就这样,他带着“奈安”一路往北,走遍了黑龙江,在农村几乎家喻户晓。
这个过程中,老党发现了化肥施用中存在的问题。群众抱怨化肥“没劲了”,化肥增量却不增粮。1.55吨煤炭才能生产1吨氮肥。20多年间,我们每亩地化肥使用量增加12到15倍,亩产仅增40%左右。
在老党看来,河南有8个月的积温期,有最好的土质,理论上应该能种出全世界最好的小麦。可是化肥依赖造成土壤板结酸化,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严重下滑,生长出的植物自然不够强壮。
偶然的机会,他们培育微生物分泌聚谷氨酸,批量提纯,降低成本。从这里出发,土壤修复、肥力激活、重金属钝化、农药残留降解、病虫草害污染立体治理,老党摸索到了可行的路径。
改良修复后的土地证明,这些用于土地修复的降解酶、聚谷氨酸确实是好东西。李荣说,“这正是我国需要的技术,既能调酸又能调碱,可以固化重金属。在10多种作物上均表现出显著的减肥、增产、提质、增效的效果,技术方面居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不过,好东西未必就会被接纳。经销商最先抵触,党永富曾被经销商追着打。经销商欢迎测土施肥、配方施肥这样的化肥新应用,不欢迎化肥减量的技术。即使聚谷氨酸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产量、修复土壤,但仍然时不时遇到排斥。
在聚谷氨酸的作用下,每亩地的化肥用量可以从100多斤减至70斤以下,替换成炭吸附聚谷氨酸有机水溶肥成本在30元左右,还能保证增产。按照农业部专家相对保守的评估,这项技术能在化肥减量30%的情况下,增产粮食8%。可农民“多施肥多打粮”的观念根深蒂固,高产还想更高产,不舍得减量。
在东北、新疆的大块土地上,农户对炭吸附聚谷氨酸有机水溶肥接受度高,内地的种粮大户们接受得快。但这新肥料要是用不好,一季的收成可能泡汤,以高风险换两三亩地的增产,并不划算,因此,滥用化肥最严重的小农户接受起来很慢。
对农户来说,重金属钝化和农药残留的降解跟眼前的利益关联不大,多一道降解工序意味着更高的成本,其成效却很难直观显现,市场未必认可,因此,即使有这样的好技术,他们也并不热情。
篇4:土壤修复亟需立法
产业发展空间巨大,而实情并不乐观。记者在调查和走访中,发现所面临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的缺失、有效技术手段的缺乏、治理修复资金难以保障等成为阻碍修复产业发展的瓶颈。
法律是个大瓶颈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依据,仅靠部分政策法规文件进行约束,都难以达到依法治理的效果,成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个大瓶颈,类似的北京焦化厂场地修复事件的发生也暴露了这一问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或许对土壤污染的防治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李蕾对此深有感触:工业场地的污染防治对我国环境保护来说是全新的领域,相关工作都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针对性很强的法律法规,同时缺少系统专业的标准规划和有操作性的技术导则,使得工业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和环境监管都没有依据,突出表现为工业企业搬迁、土地规划、流转等环节涉及相关的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还没有在法律上予以清晰的界定,部门联合监管的效果不顺畅,无法有效地对污染场的开发利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因此,尽快出台土壤修复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十分迫切,“政策一定要接地气,易于执行和操作,如果制订得虚高,则无法形成有效约束力。”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清向记者表示。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经中央批准,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他介绍说,全国人大环资委已经为此成立了法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为推进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位副委员长陈昌智、沈跃跃分别带队,全国人大环资委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罗清泉副主任委员等环资委多位组成人员分别陪同,组织环保部、发改委、农业部、国土部等有关部门对山东、辽宁、湖南、河南等地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理念正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社会各界都在为土壤立法建言献策。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采取维护环境正义和保证经济利益并重的立法原则。
我国已有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单项法的防治措施,但并未遏止土壤污染的不断产生。这并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经历过严重土壤污染的发达国家都是在其他单项法对土壤污染防治作用甚微的情况下,出台严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来应对危机。高胜达认为,土壤是90%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土壤环境保护法侧重于治理,就能够从根本上防止污染,体现国家发展方式的转变,让潜在污染者不想污染、不能污染、不敢污染。
同时高胜达也指出,“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仍在继续的这一国情,使得我国不能照抄照搬发达国家的经验。要用经济发展的眼光看待土壤环境保护,土壤开发利用同保护改善的有机结合非常重要。”他建议,采取维护环境正义和保证经济利益并重的立法原则,水源地污染、严重土壤污染的治理首先考虑环境利益,而一般或不太严重土壤污染的治理以经济利益主导。这样,既体现法律的环境公平理念,又不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修复标准难产
我国土壤污染修复研究相对较晚,在土壤污染修复领域,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应当列为首选。而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的草拟过程中,争议较多的是关于土壤环境标准问题,这同时也是影响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副所长、研究员李玉浸表示,关于耕地土壤修复,首要问题是对污染的判断。目前以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的做法,显然有诸多不足。就农业来讲,首先必须保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而判断耕地土壤是否安全,首先应当与污染是否造成农产品超标来考虑,这也是修复标准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遗憾的是,以我国目前《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判断的结果是,超标不等于危害,不超标也不等于没有危害。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目前在生命周期中所处的位置仍是产业成长的起步阶段,人员、技术和装备仍处在初期阶段,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或应用还处在试验阶段。
参与《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起草工作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罗丽介绍,这部法律非常重视土壤环境的保护,在基本原则里也规定了保护优先,并制定了专章“土壤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主要根据土地类型做出不同的保护措施,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预防性的规定,为避免工业活动中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制定了一些条款,对土地的风险管控进行了明确规定。
当前土壤修复企业已达3000余家,虽然有部分企业在技术上已有一定积累,但从整体角度来说,核心技术和设备,仍多依靠国外引进,这不但拉高了治理成本,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更限制了土壤修复行业的快速有序发展。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玉锁指出,我国的土壤技术并不少,论文水平在世界范围内也不逊色,但大多只停留在抽屉技术、实验室技术,现场修复技术与工程实践经验十分匮乏,无法真正有效地保证实施效果。
污染土壤修复表现为一个技术问题,但中国环境科学院总工程师李发生在接受采访时多次强调,修复工程的总体设计需要人文美学支撑。李发生指出,“场地修复中的人文问题目前在国内极少被关注。比如修复公司应以承担社会责任的态度去工作,这样许多问题就容易解决了。甚至,我们应该更进一步地去考虑场地修复工作的美学建设、景观恢复问题,采取措施降低能耗等。”让和谐的人文之美与先进的修复技术相结合,恢复土壤的生态原貌。“在这个错综复杂的网络中,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令整个事态出现乱象。处理好各利益相关方关系是污染场地修复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大的智慧。”
nlc202309020140
钱是个大问题
土壤污染的整治和管理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单靠国家财政拨款远远不够,地方政府也不可能拿出大量的资金用于治理污染的土壤。而如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这一环保领域的通行准则去执行,在国内又不太现实。由于大量的污染基本是二三十年以前遗留下来的,有些已经无法找到责任者,即使找到,企业破产或无力承担高额的污染治理项目,治理污染又缺乏良好的收益机制,资金不足的问题成为阻碍行业发展的瓶颈。
据中国人民大学环境金融中心蓝虹教授的研究结果显示:按最低成本技术估算,我国耕地污染土壤修复需求约3.4万亿元,上限可达25万亿元;重金属矿山土壤修复资金需求下限最低0.54万亿元,上限达3.46万亿元;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需求最低1.06万亿元,上限达9.5万亿元。从估算结果可见,即使选择适合各类污染土壤的最低成本技术,也能最高达38万亿元的资金需求。而2013年我国财政收入为12.9万亿元。
2013年环保产业产值约8000多亿元,土壤修复目前市场规模不到40亿元,尚未达到环保产业的1%。仅达到估算最高资金需求的万分之一,供需之间的差距形成了巨大的资金缺口。“十二五”规划承诺为防治土壤污染投入只有300亿元(48亿美元),但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的资金却数以万亿计。
如此巨额修复资金需求,靠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单独完成付费。但污染者无疑是第一责任主体。但当污染者不明确的污染场地,突发污染场地事故处理中,企业倒闭之后,修复救济费用谁付?
为此,蓝虹教授提出广义的污染者付费理论,主张将污染企业的利益相关方,例如对污染企业进行投资的银行、金融机构、与污染事故发生相关的运输企业、消费者等,该污染责任企业所从属的相关行业,以及政府主体都纳入其中,共同承担污染责任。
有专家建议,国外土壤修复已有较为成熟的模式。譬如,美国在“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专业税的征收,建立了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的土壤修复“超级基金”,由其兜底全国范围内的污染场地的修复。
除此之外,金融手段也可以参与其中。银行可以提供项目贷款。“保险公司可以扮演资金提供方的角色,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来发放专项贷款,或者投资于项目收益权信托产品等形式支持土壤修复工程,甚至可以直接参与到项目股权中去,既提供资金,又分享收益与风险。同时还可以为污染企业提供环保责任险服务,帮助企业在面临巨额罚款时减轻经营压力。”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总经理郝联峰向记者表示。
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考验着我们在治理污染方面的决心,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又在测试着我们的智慧。
链接:
微生物技术将成生态修复发展方向
除了传统的化学、植物等修复路径之外,相关土肥专家建议,可以通过农艺手段如增加土壤有机质、施用土壤调理剂、采用生物吸收法等能够钝化、减轻甚至修复大多数的超标土壤。微生物肥料修复土壤的基本原理是在适当的条件(水分、温度、pH值等)下,肥料中的微生物菌群与土壤中原有的有益微生物共同形成优势菌群,促进土壤生态系统中碳、氮、氧等元素的良性循环,从而修复土壤生态环境系统,使生态系统达到新的稳定的平衡。
据了解,以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材料、以自主研发的FBA微生物群为核心技术的高效、环保型“中农优”有机肥料,施用后可以起到促进植物营养吸收,增强抗逆性,驱避地下害虫,以及调节土壤理化性质,进而能达到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杜绝农产品中的农药化肥污染、遏制农业生产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促进农业增产。北京中农优生态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德成介绍,“中农优”有机肥料除含有氮磷钾和植物必需的微量元素以外,还含有大量有机质、腐植酸、氨基酸、有益微生物,以及针对不同作物的有益元素。由于施用有机微生物肥料后,基本不施用化学肥料和完全杜绝化学农药的使用,因此,从源头上就遏制了对土壤的进一步污染。
>
篇5:土壤污染修复资料总结
第一章土壤及其基本性质
1.土壤:是指地球陆地表面能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多孔结构表层,具有不断地、同时地为植物生长提供并协调营养条件和环境条件的能力。
2.土壤环境:是指岩石经过物理、化学、生物的侵蚀和风化作用,以及地貌、气候等诸多因素长期作用下形成的土壤生态环境。
3.土壤污染:是指人为活动将对人类本身和其他生命体有害的物质施加到土壤中,致使某种有害成分的含量明显高于土壤原有含量,而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
4.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
过量施用化肥;农药;重金属元素;污水灌溉;酸沉降;固体废物;牲畜排泄物和生物残体
5土壤污染的特点
① 隐蔽性和潜伏性②累积性和地域性;③.不可逆性和长期性④难治理性和后果严重性.6.土壤环境背景值:是指未受或少受人类活动(特别是人为污染)影响的土壤环境本身的化学元素组成及其含量。
7.土壤自净作用:是指在自然因素作用下,通过土壤的自净作用,使污染物在土壤环境中的数量、浓度或形态发生变化,活性、毒性降低,甚至消失的过程
8.环境容量:在人类生存和自然生态不至受害的前提下,某一环境所能容纳的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单位环境中,土壤所能容纳的最大负荷量为土壤环境容量)
9.土壤污染的量度指标
①土壤背景值;②植物中污染物质的含量;③生物指标
10.土壤环境污染物分类:
无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生物性污染物;固体废弃物
按照污染物污染途径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水质污染型;大气污染型;固体废弃物污染型;农业污染型;综合污染型
第二章土壤重金属污染专题
1.汞、镉、铅、铬以及类金属砷(五毒元素)
2.影响生物迁移的因素
a.重金属在土壤环境中的总量和赋存形态b.土壤环境状况 c.不同植物种类 d.伴随离子
3.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特点:
1.形态多变2.金属有机态的毒性大于金属无机态
3.价态不同毒性不同
4.金属羰基化合物常剧毒5.迁移转化形式多样
6.重金属的物理化学行为多具有可逆性 7.产生毒性效应的浓度范围低 8.微生物不能降解重金属 9.生物对重金属摄取具有累积性 10.重金属对人体的毒害具有积累性
4影响重金属在土壤环境中的迁移转化的因素:
① 土壤Eh:
当水田灌满水时,Eh下降,导致土壤环境中的S以S2-形式存在,从而与水溶性Cd生成CdS沉淀,降低土壤溶液中水溶性镉的含量。当水稻田排水晒田(烤田)时, Eh升高,非水溶性CdS可发生氧化还原反应,S2-被氧化成单质硫,从而CdS的溶解度增加,可给态Cd2+浓度增加。
Eh升高会促使土壤可溶性Pb与高价Fe、Mn氧化物结合,降低Pb的可溶性迁移。② 土壤ph 土壤酸度增大不仅可增加CdCO3的溶解度,也可增加CdS的溶解度,使水溶态的Cd含量增加。
对铅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态影响也很大,一般随pH降低,土壤环境中可溶性铅的含量增加,铅在土壤中的迁移能力和生物毒性增大。
随着pH值的升高和Eh值的下降,可显著提高土壤中砷的溶解性。因为pH值的升高,土壤胶体上正电荷减少,对砷的吸附量降低,可溶解性砷的含量增加。同时,随着Eh值的下降,砷酸还原为亚砷酸
锌的迁移性取决于土壤的pH值和Eh值
5.影响Cr对植物毒性的因素:
(1)Cr的化学形态;(2)土壤质地和有机质含量;(3)土壤氧化还原电位;(4)土壤pH值;(5)植物种类。
6.防治土壤铜害的主要措施:
①向土壤大量施用绿肥或有机肥;②施用石灰降低土壤酸度; ③施用铁剂(如Fe-EDTA),或叶面喷施铁剂。
7.锌污染的防治措施:
①施用石灰调节土壤pH在5.5-7.0范围内,使锌形成氢氧化物沉淀; ②使土壤呈还原态,形成ZnS沉淀;③施用磷肥
8.土壤重金属污染控制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原则拟定土壤重金属污染控制
技术对策。
基本原则:一是“防”,尽可能地防止重金属进入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二是“治”,对已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壤进行改造、治理,以消除污染或调控限制其危害。(1)切断污染源;(2)提高土壤环境容量;(3)控制或切断重金属进入食物链;(4)避免二次污染;
9.土壤重金属污染的调控与防治措施:
(1)发展清洁工艺;(2)严格执行污水和污泥施用标准;(3)提高土壤的缓冲性和自净能力;(4)加强土壤水分管理;(5)施用改良剂;(6)客土、换土法和水洗法;(7)利用植物吸收去除重金属;(8)电化法;(9)加强土壤环境及其生物产品的监测;
第三章:土壤环境的有机污染
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毒性、生物蓄积性和半挥发性,在环境中持久存在,能在大气环境中长距离迁移,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有机污染物。
2.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半衰期较短,生物蓄积能力较小的容易降解的有机污染物。3点污染源:指集中在一点或当作一点的小范围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4.面污染源:指在一个大面积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
5有机污染物的环境行为-有机污染物进入土壤后,可能经历以下几个过程: ③ 土壤颗粒的吸附—解析;②挥发和随土壤颗粒进入大气;
③ 滤至地下水或随地表径流迁移至地表水;④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富集或被降解;⑤生物或非生物降解。
6.土壤有机污染物在土壤中的环境行为主要包括吸附、解吸、挥发、淋滤、降解、残留、生物富集等。
7、土壤胶体吸附有机污染物的机理
(1)化学吸附;(2)物理吸附;(3)离子交换具体讲主要包括:离子交换、氢键、电荷转移、范德华力、配位体交换、疏水键的形成等。
8.代谢—有机物在生物体内经过酶类及其他物质的作用,发生变化,进而消化和排泄的过程。
9.降解—有机物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化学、生物、光照、酸碱等)而逐渐分解,转变为无毒物质的过程。可分为非生物降解和生物降解。
10.生物降解—在生物酶的作用下,有机物在生物体内的降解,尤以微生物降解为主。11.非生物降解—有机污染物在环境中受光、热及化学因子作用引起的降解。12.降解类型:(非生物降解)光化学降解、化学讲解;(生物降解)微生物降解
化学降解:可分为催化反应和非催化反应。非催化反应包括水解、氧化还原、异构化、离子化作用等。
微生物降解:脱卤作用、氧化作用、还原作用、脱烷基作用、水解作用、环破裂作用 13.共代谢:是指微生物只能使有机物发生转化,而不能利用它们作为碳源和能源维持生长,必须补充其他可以利用的基质,微生物才能生长。
14.迁移—污染物在环境中发生的空间位置的相对移动过程,可分为机械性、物理—化学性和生物迁移。
15.吸收—外源物质经各种途径透过有机体的生物膜而进入血液循环的过程,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三种途径。
16.扩散:指有机分子的随机运动,是由高浓度梯度向低浓度梯度的纯运动。17质流:指分布在空气、水和土壤中的有机物在外力作用下所发生的移动。18.挥发:指有机污染物穿透过土壤而逸向空间的移动。
19.残留—因使用有机污染物(农药)而残留于人类食品或动物饲料中的有机污染物(农药)母体化合物,还包括在毒理学上有意义的降解产物。20积累—有机污染物的持久性,可认为该化合物保持其分子完整性,以及通过在环境中运输和分配,维持其理化性质和功能特性的能力。21.半衰期—进入土壤的有机污染物(农药)因降解等原因含量减少一半所需要的时间。22.残留期—土壤中有机污染物(农药)因降解等原因含量减少75%-100%所需要的时间。
23.农药污染土壤的途径:
☆将农药直接施入土壤或以拌种、浸种、毒谷的形式施入土壤;
☆向作物喷洒农药时,农药直接落到地面或附着在作物上,经风吹雨淋落入土壤中; ☆大气中悬浮的农药颗粒或以气态形式存在的农药,经雨水溶解和淋失,最后落到地面; ☆死亡动植物残体或灌溉水将农药带入土壤。24.农药在土壤环境中的迁移(1)扩散;(2)质流;(3)挥发 进入土壤环境中的农药可通过挥发、扩散而迁移入大气,引起大气污染;或随水迁移、扩散和淋溶而进入水体,引起水体污染;也可通过作物的吸收,导致对农作物的污染,再通过食物链浓缩,进而导致对动物和人体的危害。25.土壤环境化学农药污染的防治:
☆加强管理☆大力开发高效、低毒、安全性农药☆采用综合防治措施防治病虫害
☆改进农药制剂的剂型及喷洒技术☆其他治理方法
(1)增加土壤中有机、无机胶体的含量,以增加土壤的环境容量;或施入吸附剂以增加土壤对农药的吸附,减轻农药对作物的危害。
(2)调节土壤水分、pH值、Eh值,以增加农药的降解速度。
(3)某些金属离子或其与某些螯合剂相螯合时,具有催化作用,可采取施加该类催化剂的方法,以提高土壤的催化化学降解作用。
(4)选育活性较高的能够分解某种农药的土壤微生物或土壤动物,以增加土壤的生物降解作用。
第四章:化学肥料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1.目前我国化肥施用中存在如下问题:
①肥料利用率低:尿素N利用率为20%-40%,碳铵利用率仅15%-30%,普钙中磷利用率也仅为15%-30%;②肥料养分比例不平衡:我国N、P、K施用比例严重失衡,P、K普遍短缺,N相对过剩;③肥料分布和施用流向不合理:存在东南高西北低趋势。
2.化肥施用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1)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①化肥中的重金属元素污染;②肥料中的放射性元素污染; ③肥料中的氟污染;④化肥的有机副成分污染(2)施用化肥对土壤性质的影响:
①导致土壤板结,肥力下降;②促进土壤酸化;③土壤中营养成分比例失调; ④降低土壤微生物活性;⑤造成土壤硝酸盐污染;
3.水体富营养化:是指湖泊、河流、水库等水体中氮磷等植物营养物质含量过多所引起的水质污染现象。
4.化肥污染的控制措施和防治对策:
加强对化肥的监督管理,从化肥的质量上扼制污染;经济合理施肥,严防过量施肥; 氮、磷、钾肥配合施用;化肥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推行施肥新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 优化肥料品种结构,研制新型无污染化肥;加强水肥管理,实施控水灌溉;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5.论土壤污染与生命的关系。(论述题)
第五章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及原理
1.土壤污染修复:指通过无聊、化学、生物、生态学原理、并采用人工调控措施,使土壤污染物浓(活)度降低,实现污染无害化和稳定化,以达到人们期望的解毒效果的技术措施。
2.土壤污染修复需要坚持的原则: ①确保土壤的生物活性不受损坏
②确保土壤正常组分、结构和性状的稳定性
③对于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修复必须采取非食源性生物修复 3.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比较
4.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分类:
原位:污染土壤气体提取法(;井中汽提法;生物通气;空气搅动法;原位冲洗、淋洗; 加热方法;处理墙方法;原位稳定—固化方法;电动力学方法;原位微生物修复方法; 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方法
异位:气提法;泥浆反应器修复;土壤耕作法;土壤堆腐;焚烧法;客土法;预制床;
淋洗/萃取;淋洗-生物反应器联合修复。5按照技术类别分类(1)物理化学修复
加热方法;稳定固化法;淋洗;萃取;电动力学等。(2)生物修复
微生物修复:生物通气、泥浆反应器、预制床等。植物修复;湿地修复;菌根修复等。
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菌根菌剂联合修复等。(3)物理化学-生物联合修复 淋洗-反应器联合修复等。6电动力学修复的优点:
☆适用于任何地点;☆可在不挖掘条件下处理土壤; ☆最适合黏质土;☆对饱和和不饱和土壤都潜在有效;
☆可处理有机无机污染物;☆可从非均质的介质中除去污染物; ☆费用效益比较好
缺点:☆污染物的溶解度高度依赖于土壤pH值; ☆要添加增强溶液;
☆当高压电使用到土壤时,由于温度的升高,过程的效率降低; ☆如果土壤含碳酸盐、岩石、石砾时。去除效率会显著下降。
7.土壤淋洗技术:是在淋洗剂(水或酸或碱溶液、螯合剂、还原剂、络合剂以及表面活性剂溶液)的作用下,将土壤污染物从土壤颗粒去除的一种修复技术。8.农业改良措施
(1).中性化技术:利用中性化材料(如石灰、钙镁磷肥)提高酸性土壤pH以降低重金属的移动性和有效性的技术。
(2)有机改良物料:有机物料可通过与重金属的配合作用而改变土壤中重金属的形态,也可通过改变土壤的其他化学条件(pH、Eh、微生物活性等)而改变土壤重金属形态和生物有效性。
(3)无机改良物料:降低土壤重金属有效性,抑制作物对土壤重金属的吸收。常用的无机改良剂有沸石、海泡石、赤泥磷肥、膨润土
(4)氧化还原技术:土壤环境氧化还原状态的控制,一般可以通过水分管理来实现,如镉污染土壤可以采用淹水栽种水稻的方式抑制其有效性
9.植物修复技术:指利用植物及其根际微生物对土壤污染物的吸收、挥发、转化、降解、固定作用而去除土壤中污染物的修复技术。
10.超富集植物:是指能超量积累1种或同时积累几种重金属元素的植物。11.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选择的原则: 1.耕地资源保护原则;2.可行性原则
修复技术的可行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经济方面的可行性,即成本不能太高.二是效用方面的可行性,即修复后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见效快.3.因地制宜原则
第十章
1.植物修复技术:植物提取修复技术;植物稳定修复技术;植物挥发修复技术 根际过滤修复技术
2.植物提取修复的机制:
(1)超积累植物对根际土壤重金属的活化
植物对根际土壤重金属的活化方式包括:金属-螯合分子分泌进入根际,螯合、溶解金属。
(2)重金属由根部向地上部的转移 超积累植物根对重金属吸收、转移和积累在地上部的过程包括许多环节和调控位点:跨根细胞质膜运输;根皮层细胞中横向运输;从根系的中柱薄壁细胞转载到木质部导管;木质部长途运输;从木质部卸载到叶细胞(跨叶细胞膜运输);跨叶细胞的液泡膜运输等。
(3)地上部对重金属的积累
植物地上部分对重金属的累积与金属络合物和液泡的隔离作用有关。
3.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法:利用超累积植物及其根际周围土壤微生物的联合作用,共同对土壤重金属元素进行转化、吸收和累积,达到修复的目的。
4.农业工程改土修复技术:包括换土法、覆土法、深耕翻土和稀释法等。
换土法是利用清洁的土壤置换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并将污染土壤进行异位修复或异地处理的方法。
覆土法或客土法是将清洁的土壤覆盖在污染的土壤之上,使植物的根层生长在清洁的土壤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向植物中的迁移和转化。
深耕翻土是将深层污染程度较轻或无污染的土壤通过深翻成为表层土壤,而受到重金属污染的表层土壤进入下层,使植物根系不能达到污染区域而减少对重金属的吸收,降低污染物对植物的危害的目的。
篇6:当前土壤修复产业市场现状及分析
在我国因土壤污染所造成的环境健康损害也是历历在目。土壤污染面积不断增加,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污染面积只有几百万公顷,而现在已经超过一千万公顷。正如周生贤局长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视频会议上所指出的,我国一些地区的土壤污染,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一是土壤污染程度加剧。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耕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1/5。二是土壤污染危害巨大。据估算,因土壤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万吨,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目前,全国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程度不清,导致防治措施缺乏针对性。资金投入有限,土壤科学研究难以深入进行,土壤修复产业尚未形成。
2.“十二五”规划中土壤修复在环保产业重点发展之列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中已有一些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然而,这些法律规定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并且明显滞后。惟一一个1995年制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只包含了8种重金属、2种农药,并且只针对农用地土壤保护,完全不适用于城市居住和商业用地的场地环境评价。
好在目前相关的立法工作已经有了较大进展。《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09年底已经初步完成,2009年底发布《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10年,环保部还分别组织起草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4个标准也开始征求意见,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正在制定。拟设的法律制度还有:土壤污染整治基金制度、土壤污染整治(修复)资质制度、土壤污染法律责任制度等。
“十二五”规划中,节能环保已被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其中,土壤修复被纳入环保产业的重点发展之列,国家将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地方政府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增强。某些发展较快、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市,也已经开展了一些探索,根据环境管理和土壤污染防治的需要,分别制定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如南京市已开始实施《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定化工、印染、电镀等单位停产、关闭、搬迁后的原址,或是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场地,如果需要开发利用的,应先对土壤进行环境风险环评,并按要求进行处置和修复。这是全国较早实施的地方性与土壤修复相关的法律文件之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发布《关于加强南港工业区土壤,地下水及恶臭气体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代拟稿)》立法听证会7月召开。中央和地方的同步行动充分表明,我国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工作已提上日程,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正在铺开。
同时,近期大规模行业论坛频繁召开。5月,第二届中国环境修复发展战略论坛在上海召开;11月,第一届“污染场地修复:政策、技术与融资机制国际研讨会” 在南京召开;由国家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主办的“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论坛在北京京召开。论坛已经成为一个为政府、企业、学术界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
3.土壤修复产业形成的瓶颈
目前大量污染土壤急迫需要进行修复,如果不加以治理,仅由土壤本身自然恢复,一般需要耗费两三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然而适用技术少,处理成本高是这个行业的突出问题。由于我国土壤修复技术长期停留在实验室水平,十分缺乏经济有效的土壤修复产业化成熟经验,目前用于污染土壤修复的费用高得令人乍舌。因此加快实验室技术走向工程现场是改善我国土壤环境的迫切要求,而在这一转化的过程中究竟存在着哪些瓶颈呢?
首先是缺乏技术工程化的承载者——修复企业,特别缺乏技术特色突出的实力型修复企业;其次是缺乏修复领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由于我国修复工程化的路刚刚起步,有实际经验的人才凤毛麟角;第三,污染场地的基础数据不全,以及数据的公开性较差;第四,缺乏实用技术的成套设备支持,目前修复大多采购国外成套设备,购置成本昂贵,维护成本高,无法体现技术的实用性和经济性,限制了很多技术的工程转化。4.土壤修复产业商机无限
在环保产业发达的国家,土壤修复产业所占环保产业的市场份额高达30%-50%,而我国土壤修复产业才刚刚起步,具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几乎为零,产业规模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一方面是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城市化的推进催生了场地修复的巨大市场。近年来,大批化工企业实施了出城进园、退二进三的产业迁移,其退出原址凭着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了开发商觊觎的热土,这同样是第一批急迫需要进行土壤修复的地方。
截止到2008年,北京市东南郊化工区和四环路内276家污染企业全部完成调整搬迁后,腾退出800万平方米的土地,但这些搬迁厂房下的土壤中,或多或少都留下了污染物;在寸土寸金的江南名城苏州,总面积达三四十公顷的苏州化工厂原址因迟迟无法修复而搁置良久;青岛红星化工厂搬迁后,原址虽经多年的修复,仍不能使用;同样在2009年底实现全面停产搬迁的南通姚港化工区,城市的运营者也在苦苦寻求遗留污染的修复之策。今年初,专家对苏州某化工厂搬迁后遗留的三四十公顷土地污染,提出了“换土”、“灌水”、“烘干”、“灌蒸汽”和“中和”等治理方案,但无论哪一种,短时间内都难以完成,成本都需要几个亿甚至十多亿。仅北京而言,外迁转产工厂遗留的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将会带来300~500亿元的土壤修复市场。这也说明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市场非常广阔。
随着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推进,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一步步高涨;主流和潜在技术配套的修复设备、药剂生产和销售商活跃程度加剧,良性且理性的产业链形成令人期待。场地修复市场的快速发展势必带动上下游产业形成庞大的“土壤修复产业链”。
5.国内研究机构和企业 5.1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针对难降解石油污染物特别是稠油、重油组分进行了高效降解以及产生物表面活性物质的微生物菌株的筛选;已获得并保藏了适应各类石油组分的微生物菌株数百株,建立了专门的石油微生物菌种库。在微生物资源收集的基础上,我们研制获得了油田不同领域使用的微生物菌剂,包括:高效石油降解菌剂、石油难降解组分降解菌(环己烷降解菌、多环芳烃降解菌剂、聚丙烯酰胺降解菌剂、咔唑降解菌)、重油稠油生物转化菌剂;高温、高盐石油降解菌剂;石油降粘菌剂、石油破乳菌剂、石油乳化菌剂、石油脱氮菌剂等。
依托此项技术成果,先后与胜利油田、大庆油田、辽河油田、渤海油田、新疆油田、大港油田、洛阳石化、天津石化等合作开发了多项微生物应用技术,并建立了多个示范工程,胜利油田现场中试成套装置
该项技术及其成套设备在胜利油田现场中试和工程应用均获得圆满成功:中试反应器日处理能力达到5吨以上;工程化应用装置日处理能力达到100吨;处理3-5h以内回收原油资源95-98%;处理后土壤残留石油含量达到农用标准。
5.2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2010年5月成立“中国科学院土壤环境与污染修复重点实验室”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与环境生物修复研究中心”。主要关注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及生活污水的生物修复,采用生物强化技术提高修复效率;选育和驯化有机污染物的超级降解微生物,并探索具有创新性的组合型生物反应器和最佳处理工艺,为有机化学工业(尤其是石油开采、石油化工和化学农药)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以及生活污水的治理和修复提供综合措施。
5.3 环境保护部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8年,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通过审核。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将建设唯一的“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2010年10月 “全球环境基金杀虫剂类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场地清理修复工程”在江苏省溧阳市鑫海化学厂启动。这一示范项目将对生产设施、车间及受到污染的土壤进行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在国内具有典型示范性。按照计划,将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污染土壤和危险废物的清运全部污染清理修复工作。
5.4 杭州大地环保集团
该公司注册资本6600万,是国务院批复的两个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定点处置中心之一。公司拥有一支强大的技术团队,70%以上人员具有中高级职称和硕士、博士学历;公司承担了多个国家科技部863课题研究和开发。公司主要业务:污染土壤调查评估、修复咨询和治理、POPS的处置、设备开发与制造等。
该公司先后承担、完成了浙江宁波某化工厂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中国多氯联苯管理与处置示范项目(世界银行赠款项目)、浙江省多氯联苯清单调查示范项目(意大利政府资助项目)、杭州西湖文化广场废油渣及污染土壤处置项目、苏州某污染场地污染状况调查及地下水修复项目、杭州某化工厂铬渣堆场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等近20项污染场地修复及调查项目。
5.5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环境修复服务的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展土壤修复实践,成功实施国内首例土壤修复项目——北京化工三厂土壤修复工程,并以此为起点不断拓展业务,完善土壤修复、水体修复、生态修复的战略布局,持续推进修复行业产业化进程。该公司参与了国家“863”项目研发、国家重点课题研发,成功申请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确立了公司在环保修复领域的领先地位。
5.6 其他新创办企业
大连利泰土壤修复工程有限公司由大连屹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比利时DEC(DEME Environmental Contractors)合资成立,专门从事土壤修复,污泥及地下水处理。
8月,法国苏伊士环境集团升达废料处理公司与湖南凯天环保合资成立公司,将在重金属治理、土壤修复处理等方面合作。
9月,由苏州高新集团与日本同和环保再生事业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苏州同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将正式着手对江苏苏化厂旧址地块进行土壤分析和净化治理。
11月,韩国SK集团与青岛新天地集团签约,双方将投资6000余万元,启动青岛市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7月,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成立“环境场地评价与修复事业部”,由过去传统的环保行业拓展业务,开始从事场地调查、风险评估、环境尽职调查、修复方案咨询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