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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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精选6篇)

篇1: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课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国内外与本课题相关研究概况及趋势,本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研究重点和预计突破的难点等。(如本页不够用,可另附纸。)

一、课题研究的意义

1、理论意义

教育的本质是什么? “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经验的改造”是杜威教育理论中的三个核心命题。“为完满生活作准备”是斯宾塞的教育本质观。康德说,教育的目的是使人成为人。蔡元培说,“教育是成就人格的事业。”诸如此类对教育本质的阐释,实际上都可以抽象出这么一个基本共识: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对受教育者人格的完善,即塑造受教育者的健全人格,真正的教育,必须以发展人性,培养人格,改善人生为目的。历史学科作为一门社会学科,始终以人为中心,以追问历史对人的意义、价值和存在本体为己任。历史教师要注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历史意识、文化素质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在当今市场经济大潮中,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里,在知识经济、信息数字化的社会中,在一个对各种价值观充满怀疑和嘲弄而又缺乏真正批判性建设性的时代里,在一个轻视民族历史文化,不屑人文教养的现实中,社会对于重塑人文精神的呼唤日益迫切和重要。科学与人文始终是人类进步的两面大旗,一架马车上的两个车轮,不可偏废,否则社会发展这辆马车就要出问题。现实中我们过于强调科学理性与技术能力,应试教育本质上讲是工业文明时代的产物,人不应该是被技术与科技异化了的工具,特别是在后工业化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教育应更多增强人文素养,人文精神与人文关怀。

2、实践意义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强调:“普通高中历史课程必须全面实现其教育功能,在提高现代公民的人文素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历史课程的实施要有利于学生历史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培养探究历史问题的能力和科学态度。通过对中学生历史素养培育的研究,使教师通过教学,提高学生的历史学素养,从而使学生正确地认识人类历史上,社会的、科技的、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知识,并在认识和总结过去的过程中找出历史的经验教训,学会运用历史的眼光去分析当代社会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提高学生的历史学科能力。时代要求我们历史教师的教学不能仅仅局限在反复陈述“死”的社会发展历史,而是为提高学生现实及未来的生命质量,发挥其价值的一种全新历史课程。因此,高中历史教师面对诸多要求而尝试教学开拓时,如何掌握实施新教学方式的策略,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是我们急需共同探讨解决的现实问题。新课标考试大纲,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科综合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2010年版)》的指导思想:“历史学科考查对基本历史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查学科素养和学习潜力;注重考查在科学历史观指导下运用学科思维和学科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不拘泥于教科书的具体表述,运用新材料、创设新情景,古今贯通,中外关联,把握历史发展的基本脉络。”最近几年高考在命题时,加强对能力考查,注重史料分析,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获取和解读信息能力,及对人文素养考察。这一变化为学生历史学习能力的考查拓展了舞台,同时也为我们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能力提出了迫切需求;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历史基础知识,更应当重视培养学生思维创新能力,培育学生的历史素养。

长期以来历史教学以追求升学率为最终目的,越是重点高中其教育教学目标越是整齐划一,历史课在学生心目中成为死记硬背的代名词。常常是素质教育喊得轰轰烈烈,课堂应试教育开展得扎扎实实,课堂更多追求的依然是记忆与分数,配合以大量的练习,甚至有的学校校长也认为文科特别是历史学科就是死记硬背,临时搞突击,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而不能回避的。在实际教学中,由于教师的主导目标是追求高考升学率,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促进学习方式的多样化”方面做得不够。诚然,高考不改革,素质教育的开展更多时候举步维艰,许多学校建立学生档案袋、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研究性

学习等不与高考链接起来,也只是花拳绣腿。其实,我们忽略了目前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也简单地把应试与素质教育截然对立起来,更没有深入思考怎样在目前适应高考要求的前提下,去探索体现新课改理念的精神实质,走出一条行之有效、独具特色的历史教学之路。同时,教学实践中,历史人文素养功效的培养方法单

一、无系统明确的计划与目标,也必然使提高学生历史素养的目标难以落到实处。

为此我们提出的“中学生历史素养培育途径与方法研究”这一课题将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概况及趋势

课题组通过网上中国知网及万方数据网搜索,并通过翻阅图书藏书等多种途径对期刊、报刊等资料的收集,发现与该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中外文章及论述较少,特别是专门论述“历史素养”方面的文献资料更是少之又少。这一方面说明“历史素养”概念的提出是新课改以来的产物,还没有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研究普遍欠缺,而作为历史新课程改革的核心词汇的地位决定了该课题有广泛的研究空间及研究价值。

“历史素养”的提出及描述更多体现在各级各类新课程方案文件的规定中,如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历史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中均明确地把历史素养的培养放在历史教学中的核心地位及课程目标,这也成为我们该课题研究的主要依据之一。赵真臻《品牌理论版》2010年10期中撰文《怎样提高中学生历史素养》,强调了历史素养的重要性,并就课堂内外的开展做出了描述,但缺少全面深刻的论述,更没有对概念做出相关界定,也主要是基于初中生而言。田华《科技信息》2006年第6期中撰文《历史教学与历史素养的培养》,针对历史学科特点谈学生历史素养的培养,并突出历史思维能力的重要性,但其把“历史素养”概念简单等同于历史思维能力,未免过于偏颇。魏虹《考试周刊》2008年11期撰文《高中课改背景下的学生历史素养培育》,指出:“历史知识和历史观是衡量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因素,要成为一名在学习、工作、家庭中都能正确处理好各方面关系的社会一分子,不可以没有历史素养。”该论文指出了历史素养的重要性及其广泛的社会现实意义,但缺乏系统的历史素养的培养研究途径与方法,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

经查阅,没有发现关于历史素养专业论著,但与该课题研究相关或接近的论述较多,如赵亚夫主编:《历史教育价值论》一书、何兆武主编:《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等著作中均有或多或少论述。在论文期刊方面论述历史教学三维目标、情感教育、生命教育、人文精神等较多,对本课题的研究与开展不无借鉴意义。

国外一些知名教育家、心理学家提出的人本主义、建构主义、多元智能理论及不同的学习观为我们课题研究提供了较好的理论依据。

三、课题的界定:

1、本课题的研究范围界定为“中学生历史素养培育研究”,中学生这里主要指的是高中生,“历史素养”,简单来说指学生在历史学习方面所体现出来的素质与修养,它一定是在长期历史学习过程中,学习历史知识内化后所凸显出来的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并由此体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素质、良好的思维方式、和谐的人际交往、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历史素养的构成要素:

(1)历史素养是一个复合性概念,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任何一种尺度的划分都会破坏历史素养的整体结构。

(2)为了说明问题的方便,笔者依据历史素养的内容和层次,把历史素养分为历史科学素养、历史知识素养、历史人文素养三个部分。

(3)科学素养指的是科学精神、求真、求实态度与历史思想、历史意识与历史品质。知识素养含历史知识、历史方法、历史能力、历史态度与历史情感,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联系。人文素养,包括人文的意识、人文的态度、人文的情怀、人文精神和人文的价值取向,侧重于教人求善、求美,它不属于能力层次,而是“以人为对象、以人为中心的精神”,强调确立高尚的品格和人格修养,其核心内容是对人类生存意义和价值的关怀,这就是“人文精神”,这其实是一种为人处世的基本的“德性”、“价值观”和“人生哲学”,科学精神、艺术精神和道德精神均包含其中。它追求人生和社会的美好境界,推崇人的感性和情感,看重人的想象性和生活的多样化。

六、研究重点及难点突破:

重点:中学生历史素养的现状及培育途径。

难点突破:

1、探讨在中学历史教学中培育历史素养的方法途径,以提高学生的人文精神。

2、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通过课题的实验研究,造就一支既具有较高现代学科教学论修养、掌握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又能出色地完成教学任务的高质量的学者型教师队伍;

突破途径:

一方面,要求我们历史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增强历史素养,具体来说,如唐朝的刘知几提出的史家“三长”,即“才”、“学”、“识”,三这三方面下足功夫,同时要拥有将教师素养传递于学生的方法与能力,运用新的课程观于实践教育教学当中,即“观”。

另一方面,在历史教学中,学生历史素养的培育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或渠道来实现。在知识素养方面,需要培养学生基本的历史知识的储备与积累,在学科素养方面,我们立足于学生思想力的培养,在课堂教与学过程中,我们鼓励学生参与、探究,呼唤课堂要有生命力,在培育方式上我们提倡在活动中学,把历史素养的培育拓展到课堂内外,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在人文素养方面,我们要让学生走进历史,活化历史,感受并把握历史的深邃与博大,对历史充满着一种“温情”与“敬意”。

预期目标:历史是一座充满着人类激情与智慧的文化宝藏,它就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旁,等着我们去开发、整理和运用。只有学生具有良好的历史素养,能真正感悟历史的真谛,那历史就不仅是一门课程了,而且是我们终生追求的一种文化品位、一种精神境界、一种追求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因为“历史就是我们的生命”(国学大师钱穆语)

预计创新之处:

1、“历史素养”作为新课改背景下历史学科培养核心目标之一,不应只是一个抽象或虚化的概念,本文力从理论与实践中找到一条能够具体落实该目标的途径与方法,使抽象问题具体化,最大程度有效化,使“历史素养”培养目标具有可操作性,整体提高学生历史素养。

2、鉴于目前还很少有该问题研究方面的专著,课题组冀望于以本次研究为契机,运用行动研究、实验研究等方法,撰写出研究报告或专著,形成一套系统理论与方法,填补该项研究空白。

3、该课题组成员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与代表性,有不同群体学校教师参加、学校教务处主任参加,兼有市历史教研室副主任共同完成,可以保证课题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广泛性、全面性。

篇2: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有效备考,顺利通过笔试,一举成功!第一,它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过程中的运用、丰富和发展。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强调从实际出发,用全面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强调思想和实际相结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强调认识是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的没有止境的过程;这些思想都充分体现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第二,它是制定并贯彻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的思想基础。党的政治路线是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而制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它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命运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的政治路线必须以正确的思想路线为基础,必须建立在对客观情况的深刻了解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取得的一切胜利都是因为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篇3:论集合共有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般认为, 大陆法系的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来自于罗马法的共有, 表现出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共同共有来自于日耳曼法的合有, 与日耳曼法的团体主义相适应。日耳曼土地法中还有一种总有制度, 但“在当代各国民法中, 已基本上不存在着作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的总有权制度。”[1]

学者认为, 现代的共有观念确立于近代法国大革命所奠定的个人主义法律原则[2]。现代共有观念是以肯定每个人拥有平等独立的人格为前提的。因为, 共有是财产归属状态的一种形式, 是两个以上的多数主体对同一客体物拥有所有权的一种状态。这就意味着现代共有观念, 首先是以承认每个人都享有所有权为前提的, 而这就意味着对每个共有人人格的确认。

在英国法上, 也存在着两种形式的“共有”, 它们分别被称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谈及土地时, 则使用共同租佃和按份租佃这样的术语, 但这是用来指自由保有地产所有人, 与租赁法毫不相干。它们之间的区别是, 倘若一个按份共有人或佃户死亡, 他的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 而不问有无遗嘱存在;而共同共有佃户死亡后, 其份额自然地添加到其他的共同共有佃户的份额中, 这样, 当所有的共同共有佃户都死去而只剩下一人时, 最后一个活着的人就成为唯一的所有人或佃户。共同租佃关系或共同共有适宜于管理, 而按份共有租佃或按份共有则适宜于受取财产利益。基于这种原因和其他原因, 立法机关在1925年将对土地的按份共有租佃严格限制在衡平法权益之内[3]。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在所有权项下规定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法典第二编“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第十六章“共有”第244条指出:归两人或几人所有的财产, 属于他们共有。共有可以分为确定每个共有人份额的共有 (按份共有) 和不确定这种份额的共有 (共同共有) ;财产的共有是按份共有, 但法律规定了形成该财产共同共有的情况除外[4]。

这一类型的共有具有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第一, 群体的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共有财产。第二, 由于成员人数众多, 不可能每个人都参与财产的经营管理, 根据法律或者合同对共有财产实行委托经营和管理。第三, 全体成员对共有的整体财产不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 任何成员对于共有财产不存在明确的抑或潜在的份额。第四, 权利的享有以某种身份为前提, 该种身份依法律规定直接取得, 丧失该种身份即丧失权利, 不能主张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成员的死亡不导致对共有财产继承权的产生。第五, 成员的权利主要表现为两种:一是通过民主方式参与共同体的决策;二是最终享受共有财产利益。

由此可见, 该类型的共有不同于按份共有的地方主要在于, 按份共有主要针对的是单一物, 共有人对公有物享有明确的份额, 该种份额可以继承可以转让;而该种共有针对的是集合财产, 共有人对于集合财产不具有明确的份额, 成员身份不可继承和转让。集合共有的基本内涵是数人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 平等、永不分割地对财产整体所享有的所有权, 其中若有共有人脱退或死亡, 其权利便丧失并自然地添加于其他共有人的一种共有权制度[5]。

二、集合共有概念提出的意义

(一) 完善了中国共有制度

长期以来, 民法学中的共有理论研究只局限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甚至有人认为是“共有是纠纷之源”, 建议在立法政策上尽可能地鼓励单独所有, 尽可能性地避免共有的发生。然而, 现代化的大生产不是一个人的力量所能做到的, 联合多人的财力举办企业是经济生活中的主流。用传统的共有理论来解释私有经济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对于解释公有制经济则力不从心。集体共有概念的提出,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借鉴法制史上的类似制度, 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创造性的改造, 对公有制实现的法律开展的探讨开了一条新路。

(二) 集合共有概念的提出, 体现了成员与共有财产之间的联系

集“体”所有的概念强调的是整体, 不是个体, 从而给人以“只有整体才是重要的, 成员只能被动地服从集体的安排”的印象。在客观上也会导致国家权力对于集体组织的过度干预, 不利于培育社会的民主精神和自治理念。

三、集合共有的比较法参照

(一) 集合共有与越南民法典中的群体共有

《越南民法典》第234条规定:“群体共有的宗族、村、邑、乡、宗教群众和其他居民群体对用于满足整个群体的合法共同利益目的按习惯形成的财产、群体成员贡献、捐献的财产、接受的赠给、整个群体的财产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来源的财产的所有。”“群体的各个成员根据协议或习惯, 为了本群体的共同利益共同管理、使用、处分本群体的共同财产, 但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道德。”“群体的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共有财产。[6]”

(二) 集合共有与总有

总有“乃多数人所结合, 但尚未形成法律人格之共同体, 以团体组成员之资格而所有之形态。”其特征如下:第一, 为所有权质的分割。第二, 所有权之管理权能, 属于村落团体, 其管理或处分应得团体组成员会议之同意, 或基于共同体规约多数决之。第三, 所有权之用益权能, 分属团体组成中员 (村落住民) 。第四, 基于团体组成员之资格而享有之权利, 不得离开组成员资格而存在, 其得丧变更与组成员之资格同其命运, 故不具独立财产权之性质, 自不能让与。第五, 所有物无应有部分存在, 不能请求分割。是日耳曼法上土地管理与利用的一种法律形式[7]。

近来有学者参照总有的权利结构, 提出了集体所有权实现形式的总同共有说。该种学说的大意是:总同共有是指村、村民小组、乡等社区范围的居民全体为实现其共同利益对属于其集体所有的财产, 共同为全面支配的权利。总同共有主体对总同共有财产享有管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总同共有权之实现, 须依赖相关的权力组织、管理组织、监察组织及其职责分工与制衡机制[8]。

本文认为, 所谓总同共有理论的目标是要确立集体成员在集体经济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但是在上面的表述中我们看不到集体成员的作用。该作者也想利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决策权与执行权、监察权相分离的机制来重塑集体所有权实现的组织结构, 其良苦用心可想而知。然而, 中国集体所有权不是单纯的财产权利, 多数乡村并不存在所谓的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权的代表多数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来行使。这些机构负有行政职责, 同时是个公法上的组织, 其人员的任免虽然以基础群众自治为原则, 但不能不受到上级政府的多重干预, 要进行标准的私法人改组是很困难的。

(三) 集合共有与合作社所有

有人曾经提出, 要用合作社的法律框架来改造现行集体所有权制度[9]。我们的集体经济最初的目标模式确实是西方的合作社经济。后来, 因为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 加上以俄为师, 合作社经济的目标改变为苏联式的集体农庄经济。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但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情况千姿百态, 怎么可能用单一的合作社法来加以规范呢?更重要的是, 合作社本质上私有制的一种表现形式, 而集体所有权是公有制的一种表现形式, 二者在具体的方面还存在一些重要差异。除非我们放弃集体所有权的一些固有的特质, 否则合作社不能作为集体所有权改革的目标模式。

四、集合共有概念的现实意义

(一) 集合共有理论的适用范围

集合共有理论不仅可以用来说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利用方式, 而且可以对集体企业的经营方式给予有效的说明。在我国, 集体企业分为乡村集体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两种类型。城镇集体企业的形成主要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 在国有经济的扶持下发展起来。最初就不具有很强的公法属性。在各个时期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分配、政府扶持、集体积累的合作社性质。因此, 对于城镇集体企业, 除了要坚持排斥政府部门对企业日常经营的非法干预之外, 重要之点就是建立规范的合作社治理结构。乡村集体企业一度成为中国经济增长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20世纪90年代以来, 绝大部分乡村集体企业已经私有化了, 其原因是多样的。没有正确及时的理论指导和法律政策支持无疑是重要的原因之一。现在, 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可以在集合共有理论的基础上, 对两类不同性质的集体财产加以区分, 一种是经营性的资产, 一类是资源性的资产。对于前者, 似乎应把重点放在委托经营和有效监督方面, 重点在于落实集体所有权的收益权能。信托经营是个好的法律形式。对于资源性的集体财产, 则着力于可持续地利用和发展。

(二) 集合共有对中国国有企业的解释

集合共有理论也能够解释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理论。不过, 全国人民共有一个企业, 需要相当多的委托环节和相当长的委托链条, 代理成本相当高昂。因此, 也应当将国有资产区分为经营性的资产与资源性的资产两大类别。前者又区分为适宜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资产和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国家垄断经营的部分, 目标在于全社会公平受益而不在于经营利润的最大化。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 可以通过各种市场化的方式转由社会拥有和经营。所得资金用来建立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对于资源性的国有资产, 则应从国家的战略需要和长远利益着眼, 进行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地利用。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物权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2]高富平.物权法原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3][英]劳森, B.拉登.财产法:第2版[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9.

[4]俄罗斯联邦民法典[M].黄道秀, 等, 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9.

[5]胡吕银.集合共有:一种新的共有形式——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研究对象[J].扬州大学学报, 2006, (1) .

[6]米良, 译.越南民法典[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 1998.

[7]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册[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8]韩松.论总同共有[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0, (4) .

篇4: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摘要:“优势”与“和谐”是当代语序类型学中的重要概念,也是重要的分析方法。运用此方,法以“但是”和“而是”来具体分析汉语中否定的不对称现象,可得出一个蕴涵共性:“凡是能够在否定上限义(隐涵义)环境中出现的连词,必定也能出现在否定下限义(衍推义)的环境中”。由此也证明了“优势”与“和谐”两个概念具有普遍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上的方法论意义。

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474(2009)04-0025-04

一、引言

Greenberg提出的语序共性理论…开创了当代语言类型学,此后语言类型学得到了蓬勃发展,已经成了当今国际语言学界的一大显学。Greenberg在他的文章里一共提出了45条语言共性,并且在最后提出了“语序优势”和“语序和谐”两个概念来解释那些语序蕴涵共性:优势语序(dominant order)总是可以出现,而与其相反的劣势语序(recessive order),只有在与其相和谐的语序也出现的情况下才出现。对于“优势”,作者解释“这里所谓优势并不由出现率高低来决定,而是根据四分表上有一组为零这个因素来决定的”。而对于“和谐”,作者只是简单解释说“后者(指“和谐”)显然跟泛化(generalization)这一心理学概念有关”。但有意思的是后来的发展是“和谐”这一概念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运用。如有从语言习得的角度来阐释“和谐”的,这就是所谓“认知上的经济性”;还有从语言运用的角度来阐释的,如Kuno就具体地从避免“中心嵌套”的(center-embedding)角度来解释;Hawkins则从“直接成分尽早确立(EadyImmediate Constituents recognition,EIC)”的角度来说明各类结构保持和谐、一致的好处。和Hawkins类似的理论还有Dryer的“分支方向理论”(Branching Direction Theory)。在运用方面还有Lehmann的“统辖语和被统辖语和谐”理论、Hawkins的“跨范畴和谐”理论等等。而学界对“优势”这一概念的研究则进展甚少。

“优势”与“和谐”两个概念都运用于语序类型学研究中。笔者认为这两个概念不仅仅局限于语序类型学研究中,还可以运用于其他的研究。下面我们就从理论上来证明它的可行性,并以一个具体实例分析验证。

二、“优势”概念推广运用的理论证明

我们先以Greenberg的共性25为例来阐明“优势”概念推广运用在理论上的可行性。

(1)如果代词性宾语后置于动词,那么名词性宾语也同样后置。(共性25)

我们可以把这条蕴涵共性形式化为:

(2)VProO∪VNomO{V表示动词(Verb),ProO表示代词性宾语(Pronoun Object),NomO表示名词性宾语(Nominal Object)}。

那么,VProO与VNomO、ProOV与NomOV这两对语序之间是和谐的,所以不管是否优势都能出现;VNomO和ProOV是优势项,所以尽管不和谐也能出现,而VProO和NomOV因为都是劣势语序又不和谐,所以这样的语序是不允许出现的。我们为什么知道VNomO和ProOV是优势项,而VProO和NomOV却是劣势项呢?这是根据各自在四分表的分布情况来判断的。我们可以按照Croft对蕴涵共性的处理模式,把上面这条蕴涵共性用表1表现出来:

从表1中可以看出,VProO和NVomO各自都只有一种组合,这二者是不能共现的,因为在逻辑上“p]q且p~q”不成立,所以VProO(相当于逻辑式中的p)不可能在蕴涵VNomO(相当于逻辑式中的q)的同时又蕴涵NomOV(相当于

逻辑式中的~q);而VNomO和PmOV都可以有两种组合,可以共现。所以说VNomO和ProOV是优势项,而VProO和NomOV却是劣势项。这也刚好符合标记理论的分布标准:在句法中无标记项可以出现的句法环境比有标记项多,至少也一样多。因此蕴涵共性和标记理论是相通的,蕴涵共性里的优势项是无标记的,劣势项是有标记的。陆丙甫认为根据四分表和蕴涵关系所定义的狭义“语序优势”,可以还原、简化为一般的广义语序优势现象。而这种广义的“优势语序”往往也指某种语言中的无标记语序或基本语序。从这里可以看出,这种广义的理解的本质其实和语序类型学中的“优势”概念是一致的。既然本质一样,那么我们就可以在此基础上把“优势”的概念还原为一般的广义的理解,即优势项就意味着是无标记项,无标记项也意味着是优势项。同理,劣势项也就意味着是有标记项,有标记项也就意味着是劣势项。这样我们就可以将“优势”概念突破语序研究的局限,运用到语法研究的其他方面了。这就是“优势”概念在理论上推广运用的可行性。再说,把某个概念从一个领域运用到另外一个领域也是很经常的事情,只要把握住其理论本质上的一致性就可以,比如最早的标记理论是音位学中的概念,但现在却在句法学中广泛运用。

三、“和谐”概念推广运用的可能性

对于“和谐”的概念,Greenberg的解释是“跟泛化(generalization)这一心理学概念有关”,并且用“在相类似的结构中,对应的成分也倾向于使用同样的语序”来说明和谐与不和谐的关系属于泛化。如表1中VProO与VNomO、ProOV与NomOV这两对语序之间是和谐的,其对应的成分代词和名词都作动词的宾语,另一对相应的成分都是动词。这实际上就是形式和意义两者之间有一种一致的对应关系。形式上的一致对应关系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得很清楚;在意义上则都是核心对核心,从属成分对从属成分,如上面的两对和谐语序是动词核心对动词核心,从属宾语对从属宾语。和谐是一种对称现象,符合“对称象似性”。所以和谐的本质就是要建立一种形式或意义的一致对应关系,不管是“统辖语和被统辖语和谐”理论,还是“跨范畴和谐”理论都是如此。各类结构保持和谐、一致的好处是符合“认知上的经济性”。正是在这一认知动因的驱使下,各类结构都从形式和意义上趋向和谐一致。由“和谐”的本质可知其注重的是对应关系,而且“和谐”的本质更主要的是语义性的,所以“和谐”的概念完全可以不局限于语序类型学的研究中。如我们可以说“有定”与“话题”是和谐的,而与“焦点”是不和谐的。

在证明了“优势”与“和谐”这两个概念在理论上能引申和推广运用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对Greenberg文章最后提出的解释语序共性的那条规则也进行相应的修正,以便能运用到更广阔的研究领域。Greenberg的原话是:

(1)优势语序总可以出现,而其相反的处于劣势

的语序则只有在其和谐结构也出现时才会出现。

我们可以把这条规则修正为(2):

(2)优势项总可以出现,而其相反的处于劣势的项目则只有在其和谐结构也出现时才会出现。

四、实例分析

我们将以下面一组例子来具体分析“优势”与“和谐”两个概念的推广运用:

例(1)a,我不是一直在上海住,但是在上海住

过几年。

b我不是一直在上海住,而是在上海住

过几年。

例(2)a我不是在上海住过几年,但是一直

在上海住。

b我不是在上海住过几年,而是一直在

上海住。

第一组a、b两个句子都符合语法,而第二组的a却不合语法。沈家煊先生曾分析过这种否定的不对称现象,他认为,汉语的无标记否定可以有“~p,但q”和“~p,而q”两种形式,而有标记否定只有“~p,而q”一种形式。这跟无标记项的聚合形态一般比有标记项丰富这一判别有无标记的标准是一致的。例(2)是有标记的否定,所以a是不合语法的,只有b合格。这种分析当然是对的,但是我们认为,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分析得更详细一点,使我们对其本质认识得更清楚。

语言中大多数表示数量或程度的词语都会有一个下限义和一个上限义,而对它们来说下限义是它们固有的含义,或叫衍推义,而上限义则是靠“适量准则”推导出来的隐涵义。而按照标记理论,否定数量或程度词语的下限义的否定是无标记否定,否定数量或程度词语的上限义的否定是有标记否定,也就是说,否定句子的衍推义是无标记否定,如果有后续句的话,前后之间只有一种意义关系,那就是转折;而否定句子的隐涵义是有标记否定,如果有后续句的话,前后之间的语义关系除了转折之外还往往有递进的关系。

从意义上看,“但是”表示的是-_,种纯粹的转折关系,我们可以形式化的记作“但是[+转折]”;“而是”除了表示转折之外还可以有递进的意思,所以我们也可以形式化地记作“而是[+转折,+递进]”。这样,我们从标记理论的聚合标准来看,“但是”是有标记的,“而是”是无标记的。我们前面已经证明有标记项意味着是劣势项,无标记项意味着是优势项。所以“但是”是劣势项,“而是”是优势项。例(1)中否定的是“一直”的下限义,是无标记的否定,是优势项;而例(2)中否定的是“几年”的上限义,是有标记的否定,是劣势项。所以根据第三部分的(2)可知,“而是”和‘1否定下限义”是可以搭配的,因为两个都是优势项;和“否定上限义”的劣势项也是可以搭配的,因为它们之间是和谐的(否定上限义使前后两个分句之间在意义上不仅有转折还有递进的关系,我们可以表示为“否定上限义[+转折,+递进]”,这个跟“而是[+转折,+递进]”刚好有一致的对应关系,所以是和谐的)。而根据第三部分的(2)可知,“但是”不能和“否定上限义”搭配,因为两者都是劣势项,而且又不和谐(因为在意义上否定上限义的形式是“否定上限义[+转折,+递进]”,这个跟“但是[+转折]”没有一致的对应关系,所以是不和谐的),所以只能与“否定下限义”搭配,因为两者是和谐的(否定下限义使前后两个分句之间在意义上只有转折关系,我们可以表示为“否定下限义[+转折]”,这个跟“但是[+转折]”刚好有一致的对应关系,所以是和谐的)。由此我们可以把这些参项之间的关系参照蕴涵共性的四分表形式来表示,见表2。

这样我们就比较详细地解释了例(1)和例(2)中的不对称现象,并且用例子在实践上验证了“优势”与“和谐”两个概念推广运用的可行性。

五、结语

从上面的实例分析中我们还可以得出一个可能的蕴涵共性:凡是能够在否定上限义(隐涵义)环境中出现的连词,必定也能出现在否定下限义(衍推义)的环境中。这是不是一个真正的语言共性还需要我们进行进一步进行跨语言的验证,但至少这是汉语语法中的一个规律,这点毫无疑问。我们可以运用这样的方法从类型学的角度来研究汉语中的很多语法现象,因此,这种类型学分析方法不仅具有普遍的理论意义还具有实践上的方法论意义。

注释:

①参见沈家煊先生的《不对称与标记论》第32页,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

②例(1)、例(2)两个例子我们选用了沈家煊先生的《不对称与标记论》第6l页的例(15)和例(16)。

③参见沈家煊先生的《不对称与标记论》第61页。

篇5: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赵江滨

(宁波大学教授 《宁波发展蓝皮书》特约撰稿人)

党的十七大以后,“文化惠民”的提法和做法迅速成为社会的共识,也成为新的历史时期各地发展和繁荣文化的一个新的举措。应该说,文化建设是为人的,人既是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文化建设的对象,然而这个常识性的问题却在我们以往的文化建设中缺失已久,所以“文化惠民”这个生动而朴实的口号一经提出,人们就在蓦然之间感受到一股久违的如沐春风的感觉——文化建设终于不再仅仅是外在于百姓的社会宏大工程,社会大众自己的精神生活真真切切成为文化建设需要首先予以关注的重要内容。

“文化惠民”是中国当代文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个进步。它的提出,一方面是以人为本的民生思想在文化建设上的具体体现,因为“以人为本”文化理念的根本着眼点在人,只有文化才能赋予人的活动以价值和意义,也只有人本身才是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的最终目的。因此,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就是要不断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引导人们追求更高尚的生活意义,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则表明我们党在半个多世纪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的文化建设探索中文化理念发生了重要转变,文化建设从此前片面强调抽象而宏观的“引领提升”层面进入到具体而微观的“针对满足”层面,文化建设比以往更加人性化,更具亲和力,也更具针对性和建设性。“文化惠民”真正使发展与繁荣文化的主体,同时成为发展与繁荣文化的受惠对象。

深究“文化惠民”的理论蕴含和回顾我国当代的文化建设实践,我认为,“文化惠民”在三个方面体现了鲜明的理论价值和深刻的实践意义。

首先,“文化惠民”的提出深化了人们对文化建设实质内容的认识,即对人和文化建设(文化活动)之间关系的认识。从本质上讲,文化涉及人的最本质属性,因为只有在文化的范畴内,人的本质才能获得最充分的说明。德国著名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中指出:“人的突出的特征,人的与众不同的标志,既不是他的形而上学本性,也不是他的物理本性,而是人的劳作(work)。正是这种劳作,正是这种人类活动的体系,规定和划定了‘人性’的圆周。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都是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因此。一种‘人的哲学’一定是这样一种哲学:它能使我们洞见这些人类活动各自的基本结构,同时又能使我们把这些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归根到底,人的一切活动都是“文化的活动”,并且人在这种活动中也把自己塑造成了“文化的人”。所以文化是属于人的,只有人拥有文化,文化反过来又哺育造就了人。在这个意

义上讲,文化就是“人化”,文化赋予人的存在以特殊的价值,就如莎士比亚所说的,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在中国文化背景中,“文化”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易传》中的“人文化成”一语,西汉刘向在《说苑》中说:“圣人之治天下,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因此,“文化”在古汉语中一般泛指人的所有精神文化现象,尤其指人的伦理教化现象。因此,不论在中国还在西方,“文化”都指向人的特有的精神活动领域。或者也可以说,无文化无以成为“人”。

文化对人具有本质的属性,正因为凭藉“文化”人才提升了他与自然界的界限。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享有者,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提高人的文化程度和文明程度,就必须要充分认识文化发展对人自身的意义和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人对文化的依赖是其获得充分发展的可贵禀性使然,拥有文化是人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前提条件。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中指出:“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漠视人的文化建设无疑是片面的。文化惠民在中国当代文化建设进程中的被提上议事日程,是对文化建设“人”的主题的回归,它必将会促进中国文化建设走向自觉和深入。

其次,“文化惠民”的提出是我们党建国后数十年文化建设实践在文化理念上的深刻转变。文化建设在建国以后的社会实践中屡经曲折,我们党对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几经更迭和多方调整。文化建设尽管在国家宏观发展框架内一直予以强调,但由于对发展文化的客观规律未能准确把握,于是对发展文化的具体路径在很长的时间里并不明朗。更重要的是,文化建设的主体——民众,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长期处于被忽视状态。这是一个重要的缺失。回顾建国后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历程,即可认识“文化惠民”被提上文化发展的议事日程,实属来之不易。

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的三十年间,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基本呈现泛意识形态特征,文化建设基本被纳入意识形态建设的轨道,几乎所有的文化建设都围绕当时的中心政治任务而展开,文化其实处于政治的附庸地位。如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谈到文化教育政策时明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这表现了建国后相当长一个时期里,我们的文化建设往往被意识形态建设所取代,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因人为的政治斗争的频繁开展而处于事实的悬置状态。建国以后为数众多的政治运动都往往假文化的名义而展开。到了“文化大革命”,“文化”真正

成了被“革命”的对象,国家的文化建设不但处于停顿状态,而且遭受了重创。文革结束以后,中国的文化建设才开始了重新起步,1979年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的致词中说:“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我们党对新时期文化建设任务的阐述,此后文化建设出现了复苏和初步繁荣。

1997年10月我国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该公约。2003年6月,中国政府首次向联合国提交了此公约的履约报告。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文化权利的概念得到了多方面的阐述,基本内容为“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和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权利,享受被保护之权力。”签署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意味着我国的文化建设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将文化权同生存权、发展权一样视作是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文化惠民”的思想已不言而喻包含其中。此后我国文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基本都渗透着这一基本理念。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在文化发展的方针原则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十七大报告在阐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时,提出“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的命题。自此,“文化惠民”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与此同时,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建设惠及人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也是科学发展观在文化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因为文化建设服务人民惠及百姓,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文化建设的主人,文化发展的成果也理应由人民群众共享。因此,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促进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三,“文化惠民”的提出是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对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它反映了我们国家的经济在持续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获得了长足的提高后,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由“量”的满足向“质”的方面提高,相应的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有了明显的、大幅的和多元化的诉求,这是一个社会文化建设中不得不予以重视的现象。虽然建国后发展和繁荣文化一直是党和国家的强烈愿望,但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之发展繁荣文化的方针政策的偏颇失当,我国的文化建设始终步履蹒跚,不尽

如人意,而且在文化体制上也左右掣肘。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公共部门整体建立起来的文化事业单位,实际上是在物质资源极度稀缺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特定方式。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实行的发展文化事业单位的“双轨制”——一轨为国家扶持的文化事业单位,另一轨为多种所有制的文化事业单位,这实际上是在经济体制转型、公共财政尚未建立起来的特定条件下,发展文化事业的迫不得已的过渡性政策选择,“双轨制”的直接后果就是强化了文化建设的市场意识,但淡化了文化建设的社会公益职责。而从上世纪90年代末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成型,物质生产超越短缺阶段,公共财政基本建立,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同时,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百姓的物质生活获得了显著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不断高涨。经济学范畴的恩格尔系数在宏观的社会层面揭示了这样一条规律:当一个地区人均收入较低时,恩格尔系数较大,也就是人们基本的物质生活支出(食物支出)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而一旦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3000美元时,恩格尔系数就会显著降低,这时人的文化精神生活等项支出将大大超过基本的物质生活支出。因此,人的需求不是一个静止的状态,而是一个随着自身条件的改善而逐步变化的过程,即如鲁迅所说:一生存,二温饱,三发展。1978年,中国农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67.7%,城市家庭为57.5%,而到了2003年,这一比例已降至45.6%和37.1%。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快的宁波来说,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33.08亿元,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0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51元。也就是说,宁波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事实上已经超过3000美元,而恩格尔系数据分析也基本处于35%左右,相对富裕起来的民众已经摆脱了温饱的困扰,越来越注重生活的质量和品位,因此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政府加大文化精品生产和文化普及方面的工作,通过政策和市场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和各种资源,来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和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可以说,“文化惠民”的举措实际上是对民众文化需求的适时的积极的回应。

当然,“文化惠民”在大力推动文化发展和繁荣的同时,也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般来说,文化建设要进入大发展大繁荣阶段有赖三个条件的实现:一是经济的发展为民生的文化消费提供了基本的物质保障,二是人民的日常生活有了充分的闲暇,三是社会提供的文化产品极大的丰富。具备了前两个条件,群众的文化需求就日益高涨,发展文化的社会基础就非常坚实。应该说,前两个条件在中国目前的社会发展状态中初步具备,而第三个条件或者因为文化产品的相对匮乏、或者因为文化产品的消费成本过高、或者因为公共文

篇6: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论文摘要: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是要清醒认识三大基本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紧围绕这三大基本问题展开,从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到理论进行验证、探索和创造,形成带有中国特色独创性的理论观点和实践意义。本文意在对这一理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进行论述。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价值 实践意义

引言: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人开始对新中国的各个方面建设进行探索,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艰难、困苦,但也为后人的探索道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部进程展开,我们党才正式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自此以后,中国的经济才真正开始复苏,中国的发展才真正开始高涨。在此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相互作用,相互验证,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使中国的发展也开始有了自己的道路。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命题,不仅为新时期党的理论探索指明的基本方向,而且使党的创新理论有了科学的称谓。其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凝结了几代领导人带领人民群众对中国发展道路进行不懈探索的智慧和心血,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同各种思想作斗争,并在斗争中彰显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斗争力。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价值 2.1 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列宁在1920年完成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重申:“我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1以邓小平为首的第二代领导人,汲取刚建国时对经济增长尝试的经验教训,开始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经济建设的全新探 索,1982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强调:“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2以此为基础,展开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路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只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才符合中国国情,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指导我国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法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思路的一种理论创新。2.2 是中国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中,几代领导人都进行了不同的探索。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领导人带领人民消灭封建剥削阶级、击退帝国主义的侵略,使人们摆脱厄运,翻身做主人,开启社会主义改造局面,带领人民对经济的发展道路进行了一系列探索。邓小平进行改革开放道路的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接下来的领导人中,继续走邓小平踏出的路,再结合现实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改正、探索,提出新政策,如“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过程不仅立足于本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且还积极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经验。它所回答和解决的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还有世界上社会主义国家共同面临的一个历史性难题,那就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对于这一历史性难题,从列宁到斯大林再到毛泽东都曾进行过不懈探索,提出和解决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邓小平指出:“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2像苏维埃俄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举措受挫以后,列宁结合俄国生产力的实际条件提出“新经济政策”,对落后国家如何建立社会主义进行了初步的探索。而中国对于这些经验,并不是照搬照抄,而是深刻反醒,结合中国国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2.3 对我国党的建设有重要指导意义

2.3.1 党的先进性建设方面。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共产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中的先进分子组织起来,始终代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建设和改革时期,党始终走在工人阶级的前列,走在全体中国人民的前列,走在整个中华民族的前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党的发展注入新活力,为党的先进性建设带来可靠的理论指导。

2.3.2 建设学习型政党方面。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便是重视学习、重视自我完善的政党。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法宝之一,是党学习经验的深刻总结。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和世界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使得党的学习环境与学习任务变的更加复杂、更加繁重。在这样的国情之下,对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变的更加紧迫、必要。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对党的发展路上的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在党的建设方面上提供学习依据。2.4 为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3 每个社会时期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都集中反映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同时也反映了这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并为其提供服务,更好的为该社会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提供可靠的理论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时代特征赋予了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上的。因此,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经由人民的提炼出新概念,如“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国两制”、“和平发展”、“执政党建设”等。正是这些概念支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在中国当前国情下找到了适合社会主义发展的独具特色的现实形态。

作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既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适应了当前生产力的发展,符合当前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对此加以巩固和发展。但是,作为人类文明发展探索的新形态,社会主义也需经历一个从不成熟、不完善到相对成熟、相对完善的发展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进行清晰地概况,从而我们在实践中继续继承、巩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2.5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1934年,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讲话中提出:“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4只有理论正确,道路才能变得更加宽阔。因此,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共识,不断提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完整性、正确性。

虽然理论源于实践,但理论始终要高于实践。因为实践是要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进行的。它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并将继续被证明的科学的理论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指导思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关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实践意义

实践是理论的基础,实践是理论创新和发展的源泉和发展动力,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在实践中得到证明。理论必须和实践相结合:实践只有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才能达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理论只有同实践相结合,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才能变为物质力量。再好的理论如果不和实践相结合,也变得毫无意义可言。3.1 科学的检验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共产党宣言》发表近一百六十年的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经过文化大革命、大跃进等对经济发展所做的一系列的探索、尝试,经过邓小习近平总书记与马克思主义的第二次结合创造了邓小平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经过实践检验,证明 了其强大的延续性和正确性。

3.2 在实践的道路上引导中国人民获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5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和人民对之前的探索尝试进行深刻的总结,彻底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做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这是具有历史性转折的一个重大决策,由此开启了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创立了邓小平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结合当时国情,首先实行几个区域先富,然后带动其余落后地区发展,实行东部沿海地区(其特殊的地理优势)先发展,然后帮助西部发展。使得中国在短短几年时间内迅速发展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同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既立足中国又面向世界,既总结历史又放眼未来,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政策,继续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推进改革开放实践不断发展,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是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的重要成果,是对实践作出的理论概括和总结。它极大地调动了全体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我国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使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3.3 结合中国国情借鉴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教训

我们都知道,中国在其发展得道路上一向以苏联为榜样,苏联的模式及其发展为中国的发展带来希望,减少了探索路上的磕绊。在经由一味的照搬照抄所带来的惨痛教训后,领导人意识到与中国国情结合发展的重要性。

因此,在中国接下来的发展中,汲取苏联的教训,结合现实国情发展。在经济体制上,实行与苏联高度集权的行政性计划经济体制完全不同的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 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在分配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资源配置上由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政治体制上,实行与苏联政治体制不同的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包括通过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建立公民政治参与体制,通过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建立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体制,通过发展基层民主,建立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体制;在文化体制上,实行不同于苏联模式的文化专制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采取保障文化多样性发展的体制;在社会体制上,实行不同于苏联模式的垄断控制体制,大力开展社会建设,培育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构建和谐的社会管理与运行机制6。

在实践中,逐步改变了中国社会主义的整体发展格局:适时加快对外开放进程,改变封闭发展格局;改变平均主义的格局;改变各个部门不分的格局,适时推动社会部门与公共部门的建设,使社会开始呈现部门分化明确、效率提高、发展迅速加快的局面;逐渐向集约型社会发展转变,不再仅仅依靠第三产业发展,开始更多地向依赖于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方向转变。4 总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于本国当前国情提出的,其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个向前发展的,也是随着新事物的产生而逐渐灭亡的,因此这项事业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是个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科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价值在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可参考的理论体系,为实践的道路指明方向,使社会主义的建设有了理论依据。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实践意义在于其可操纵性,把纸面上的东西变成可操作的事物,进一步检验理论价值的正确性,在模糊的地面上踏出一条路。其实理论与实践是相互验证的关系,理论指导实践活动,同时实践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会反过来指导理论的创新。把握好二者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才能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带来福音。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117页

[3]严兴文,思想理论教育导刊[J],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价值 2009.7期 [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

[5]于洪生,缪开金:《改革开放实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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