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关键词: 经营场所 经营 自查 食品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第二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四、自查要求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企业内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的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3.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设备清洗消毒、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食品安全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督,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程。

7.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未进行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自查内容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2.设施、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包装材料是否清洁、无毒无害,用水是否符合标准,食品贮存和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5.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的记录查验制度,企业出厂食品是否经过了检验; 6.食品的标签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事故隐患; 8.发现问题食品是否及时召回处理;

六、企业自查中发现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整改。自查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使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将这一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篇:学生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学生食堂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范围

学生食堂采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关键流程的卫生状况。

二、自查内容

围绕我院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自查安排

1.各食堂经理或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按照相关规定对食堂各操作流程进行一次自查,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2.生活服务中心每周至少组织三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并填报好检查表格,对自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食堂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3.学院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求主管部门及食堂经营企业及时整改,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兑现奖惩制度。

四、自查重点

(一)索证索票

食堂经营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供货商、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二)登记台账

食堂经营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进货台账,台账中应按要求详细填写当次原材料的详细信息。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三)仓储管理

1.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检查规程: 查看存放情况,是否离墙10CM、离地20CM。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仓库地面应平整,清洁无杂物,通风换气。 3. 仓库内是否有过期食品原材料,过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成品,是否有处臵记录。

(四)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食堂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建立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检查规程:查阅制度是否上墙并在执行。

(五)加工过程控制

食堂环境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洗消毒执行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剩饭剩菜处臵情况。

检查规程:

1.食堂操作、加工、销售区域环境卫生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要求。 2.是否合理设臵防蝇、防鼠设施。

3.查看餐具及环境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4.查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在有标识并在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5.查看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从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佩戴防护用具。 6.查看食品加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7.查看剩饭剩菜是否按照要求保管及毁弃,并作毁弃记录。

(六)食品添加剂管理

食品添加剂是否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柜及进货、领用台账。

(七)留样管理

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是否按照规定的温度、重量、时间留样。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餐次的留样记录,是否与食堂售卖情况一致 。

(八)从业人员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检查规程:现场随机抽取至少两人,检查其健康证明是否合法有效。

二零一七年四月

第四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

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检查后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自查表》,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

五、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

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六、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对市场药食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保存。

第五篇: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加工操作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同一类问题两次指出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目的:

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3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4 监测、预警及报告

4.1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4.2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5 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5.1当有信息显示本厂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5.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6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统一使用“一票通” (原“三单合一”)票据,将其“客户联”按时间顺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

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

①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②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否则,不得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否则,不得销售。 第九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负责人: 经营地址: 订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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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加工流程图

(按照生进熟出、单一流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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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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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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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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